漢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是中國歷史上繼秦朝之后的一個大一統王朝,分為西漢、東漢兩個歷史時期,中間被王莽新朝所隔。其中西漢(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歷經十三帝,共二百一十年;東漢(公元25年-公元220年)傳十四帝,歷一百九十五年。
秦末陳勝吳廣農民大起義爆發后,沛縣(江蘇省省徐州沛縣)泗水縣亭長劉邦聞訊反秦,和楚國項羽等聯兵滅掉秦朝后,又于楚漢戰爭中擊敗項羽,于漢五年(公元前202年)建立漢朝,史稱西漢。劉邦離世后,朝政落入呂雉手中十六年。漢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呂后去世,劉邦庶子劉恒即位為帝,并在此后近四十年間與其子劉啟一起開創了文景之治,劉徹即位后,開疆拓土、開辟絲綢道路,西漢國力達到鼎盛。此后又經歷了昭宣中興。漢宣帝離世后,西漢朝政開始為外戚掌控,國勢逐漸衰落。初始元年(公元9年),外戚王莽篡位稱帝,西漢滅亡。建武元年(公元25年)漢朝宗室旁支劉秀在新朝滅亡后,打敗其他農民軍勢力,建立東漢。東漢初期以“柔道”治天下,致力于恢復生產,接連出現光武中興、明章之治的治世。而劉肇主政時期(公元92年-公元106年),東漢擊敗匈奴,重開絲綢之路,國力達到鼎盛。但此后四十年間,東漢帝位更迭頻繁,朝政被宦官和外戚接連把持,引發黨之爭。東漢末年,各地割據稱雄,漢朝名存實亡。權臣曹操挾天子令諸侯多年。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子曹丕代漢建魏,東漢滅亡。漢朝自此結束。
漢朝最為強盛時,疆域東起庫頁島,西到巴爾喀什湖及帕米爾高原以西,北至貝加爾湖,南迄南海及越南。政治上三公職權持續削弱,東漢時設尚書臺為最高決策機構?;实塾袑婈犛凶罡咧笓]權。法律上總體傾向輕刑慎罰。外交上擊敗了匈奴,與西域、東亞、南亞、歐洲都有往來。經濟上重農抑商,但商業較為繁榮。文化上獨尊儒術,出現了歷史學著作《史記》《漢書》,醫學著作《神農本草經》,文字學著作《說文解字》,數學專著《九章算術》,農學著作《氾勝之書》以及班昭的《女誡》等。東漢張衡還發明了渾天儀和地動儀。
國號
楚漢時期,因劉邦政權的都城在秦朝漢中郡之治所南鄭,轄漢中市與巴蜀之地,被項羽政權封為“漢王”。加之“漢”寓意美好,劉邦建國后,將“漢”定為國號。劉秀建武元年(公元25年),漢高帝劉邦的九世孫劉秀推翻王莽政權即位稱帝,因其是以恢復漢室為名建立的新王朝,新王朝也因此定國號為“漢”。為區分兩個漢朝,歷史上以它們都城所在位置作為標準,將劉邦所建立的漢朝稱為西漢,劉秀新王朝稱作東漢;又以建立王朝的順序作為標準,將西漢稱作前漢,將東漢稱為后漢。
歷史
劉邦建漢
胡亥二年(公元前208年),以陳勝、吳廣為首的農民大起義爆發,六國遺民紛紛起義抗秦。在此之前,沛縣(江蘇省徐州沛縣)泗水縣亭長劉邦因為延誤押送役夫任務,被迫躲藏在芒碭山中。得知各地起義抗秦后,他在蕭何、曹參、樊噲等人幫助下,自稱“沛公”,集兵起義。同年六月,劉邦率部加入西楚世族項梁擁立的楚王熊心麾下,勢力日漸壯大。
胡亥三年(公元前207年),劉邦奉令率軍入關,攻入咸陽市,秦朝滅亡。由于楚王曾與諸將約定,先入關中者為關中王,劉邦遂自認關中王,廢除秦法,令官吏和百姓照常生活,并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使得民心歸附。同年,項羽西進咸陽,于次年推楚王為義帝,自立為西楚霸王,分封十八個諸侯王,并改封劉邦為漢王,劉邦對此不滿。漢元年(公元前206年),義帝被項羽屬下英布襲殺,劉邦借機派使者聯絡各諸侯,共同討伐項羽。
經過四年多的楚漢戰爭,劉邦逐漸剪除項羽勢力。漢四年(公元前203年)十二月,劉邦與項羽在垓下古戰場遺址(今安徽靈璧南)決戰,湘軍大敗,項羽在烏江(今安徽省和縣境)自刎。漢五年(公元前202年),劉邦在山東定陶汜水北面(今曹縣北)登基稱帝,建立漢朝,以洛陽市(今河南洛陽)為首都。同年,劉邦聽取謀士婁敬(當時為即將到隴西縣戍邊的戍卒)的建議,改長安(今陜西西安)為都。
呂后當政
劉邦建國稱帝后,采納佐僚叔孫通的意見,恢復禮法,承襲秦制,設三公九卿,拜蕭何為丞相。同時,鑒于天下尚未完全平定,又為了安撫功臣,他分封七個異姓功臣為王,封一百三十人余人為列侯,且上至三公九卿,下到郡守、縣令長,功臣集團占據了主導地位。此后,漢朝吸取秦朝暴政亡國的教訓,采用清靜無為的黃老之策,輕徭薄賦,休生養息,鼓勵生產。經濟慢慢恢復、統治逐步穩固后,漢廷開始逐漸剪除盧綰、韓王信等異姓王,改封劉氏宗親為王。在韓王信被貶為韓信后,漢廷以防御匈奴為名將他治所兩次北遷。此后,匈奴與韓信、盧、陳豨等聯合反漢。最終,漢朝沒能平定匈奴,只能與其和親通市,但異姓王卻接連被貶、被殺,僅有國力最弱且地處邊遠的長沙國(治臨湘,今湖南長沙市)暫存。
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劉邦于是在漢十一年 (公元前196年)發布“求賢詔”,要求各地舉薦賢才。但至其離世前,漢朝用官制度都帶有一定的貴族特權性。漢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漢高帝劉邦去世,去世前曾有意改立寵妃戚夫人之子趙王如意為太子,但皇位最終還是由皇后呂雉之子劉盈繼承。劉盈即位后,大權為呂后所掌握。呂后任用曹參為丞相,而曹參又沿用前任丞相蕭何治理方略。漢朝繼續秉承休養生息的黃老之道,廢除了“三族罪”和“挾書律”等嚴刑峻法,一時間達到了“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的效果。
與此同時,呂雉殘害漢室宗親、鏟除劉邦諸子,打壓功臣,重用外戚,分封呂姓為王。漢惠帝因不滿于呂后毒死弟弟趙王如意,將戚夫人制成人彘,以及其他殘暴行為,為政期間不理朝政,縱情聲色,最終于劉盈七年(公元前188年)早逝。此后,呂后立漢惠帝子前少帝劉共(又或名劉恭)即位,不久又廢殺劉共,改立后少帝劉弘。漢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呂后去世,開國功臣、宰相陳平、周勃聯合劉章劉章兄弟誘呂后侄子呂祿、呂產交出兵權,發動政變,一舉鏟平諸呂,迎劉邦庶子趙代王嘉劉恒為帝,是為漢文帝。
文景之治
漢文帝劉恒以及其子漢景帝劉啟掌政的近四十年間(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41年),皆延續無為而治的治國策略,重農崇儉、輕徭薄賦,與民休息,并實施改革。政治上對內設立中央官署,優容同姓諸侯王,進一步推行郡縣制度,擴大選官范圍;對外繼續和親政策,以安定和邊。法治上輕刑慎罰,自漢文帝時便廢除了自商鞅以來實行的連坐法,詔令廢除、、等肉刑,改為笞刑、徒刑等。劉啟時又“減笞法,定令”,同時廢除殘酷的車裂刑——,改為絞刑。漢景帝還強調疑罪從輕的原則,要求有疑問的案件,都要上報合議,直至移送最高司法機關終審判決。該時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律歷》《洪范》《春秋》等,明令依法治國。
劉恒、劉啟兩代帝王掌政時期,人口增長,經濟復蘇,國庫充盈,社會相對安定,各方面國力大為增強,整個社會發展呈現出勃勃生機的景象,被史稱為文景之治。史學家班固認為“文景之治”是可以媲美西周公國姬誦、宋康王在位的時代。但文景時期減免農業稅政策的最大得利者實為地主階層,并因此鼓勵了兼并土地;在充盈國庫的同時,也形成了商人階層為主的新興權貴,商賈豪民利用高利貸兼并小農等,使貧富差距不斷增大,社會矛盾也日漸突出。且該時期求賢士雖有所得,但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依舊尊寵劉姓宗族和依靠重用老臣、宿將,其中,劉啟時期,曾把自己的十三個兒子全部分封為諸侯王。
隨著諸侯不斷坐大,漢景帝三年(公元154年),漢朝任用晁錯削藩,引發吳楚七國之亂。七國之亂平定后,漢廷收回叛亂諸國土地,以小塊土地分封諸皇子,同時取消諸侯國的獨立地位,從制度上剝奪諸侯王的軍政權力,使之與一般郡縣沒有差別:規定諸侯國官員由朝廷委派;諸侯國提拔官員必須經朝廷審批;諸侯需按規定向朝廷繳納賦稅等,并設置了專門的財政機構,加強對財政的管理與控制。此外,該時期漢朝雖外交上與匈奴修好,但匈奴依舊多次南下犯邊,于是漢劉啟時期,一方面繼續與匈奴和親,一方面在邊境進行屯田移民,并繼續推行馬政建設,積蓄國力,積極備戰。
漢武盛世
漢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漢景帝離世,其子劉徹繼位,即為漢武帝。漢武帝即位之初,政治較為穩定,經濟狀況良好,且漢朝政權較得百姓的擁戴,但諸侯王國分裂因素仍存。為此,漢朝繼續推行文景時期的政策,不斷加強中央集權。政治上收相權,將天下劃分為十三州,州設刺史,并首創了年號,建立起相對完整的政治制度;頒布推恩令,制訂左官律,設附益法以削弱諸侯國勢力;確立察舉制,開始系統性選拔人才并不拘一格錄用人才。漢武帝還提拔親信和近臣參與決策,形成了中朝和外朝的政治體制,選拔并任用了董仲舒、汲黯、司馬遷、司馬相如、東方朔、桑弘羊、張騫、衛青、霍去病等大批人才。
經濟上統一貨幣、實行鹽鐵官營、建立均輸和平準,向商人征收重稅,強化重農抑商,并進行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人口統計。文化上奉行獨尊儒術,在京師長安興建太學,設置五經博士,在郡國設立學官,文學、史學、哲學、科技等方面,都有相當程度的發展。軍事上,集中兵權,改革兵制,任用衛青、霍去病、李廣等將領,北伐匈奴、南征三越(即閩越、溫州市、南越國)、西攻西羌;經略西南夷,吞并夜郎、滇國,在其地設置郡縣;征服朝鮮半島北部的衛滿朝鮮。外交上與倭奴國、朝鮮半島南部和東南亞等地都有文化上的交流與商業上的往來;派遣張騫出使西域,開辟絲綢之路;以劉細君、劉解憂二宗室女和親烏孫,遣李廣利征大宛,加強了對西域的控制。
漢朝在劉徹時期“內修法度, 外攘夷狄”,奠定了漢地的范圍和版圖,國力走向強盛,該時期被史稱為漢武盛世。但漢武帝時期連年對外用兵,軍資耗費巨大,自元狩元年(公元前122)起,又多次外出祠神、巡行、封禪,致使國庫虛空。且漢武帝在晚年時篤信巫術,任用酷吏,執法苛嚴,賦役沉重,使政治、經濟受到嚴重破壞,還與屢次勸他休兵止武的太子劉據產生了隔閡。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漢武帝近臣江充等人借巫蠱之亂陷害并逼反太子劉據,漢武帝怒殺劉據后又心生悔意,清算巫蠱之禍受益群體,數十萬人受牽連而死。在此期間,百姓痛苦不堪,農民暴動接連發生,社會動蕩不安。
為了扭轉海內虛耗、社會動蕩的局勢,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劉徹借遠征軍失利下輪臺詔罪己,宣布“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此后改弦更張,實施改革。為改變經濟萎靡、國力衰退的局面,漢朝施行和糴法,繼續推行均輸平準政策,鼓勵農業生產,開鑿白渠,興修水利。
昭宣中興
漢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漢武帝去世,年僅八歲的劉弗陵劉弗陵即位,霍光、上官桀、金日磾、田千秋、桑弘羊輔政。而漢昭帝在位十三年間,大權都掌握在霍光(霍去病同父異母的弟弟)手中。霍光輔政期間,對內整頓吏治,整治貪腐;召開鹽鐵之議,確立了與民休息的治國方略,輕徭薄賦,鼓勵生產。對外緩和與匈奴的關系。漢朝國力隨之得以回升,開啟了昭宣中興的開端。
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漢劉弗陵病逝,霍光迎劉徹之孫劉賀劉賀入京,立為漢帝,但27天后霍光便將其廢黜,改立劉據劉據之孫漢宣帝(即劉病已)為帝,是為漢宣帝。漢宣帝即位后,繼續委政霍光,同時隱忍蓄勢。地節四年(公元前66年),霍光離世,漢宣帝清除霍氏勢力,正式親政。漢宣帝在位時期,漢朝在政治上“以霸王道雜之”,對內整頓吏治,強化皇權;廢除苛法,減免租賦,恢復生產,抑制土地兼并;降低鹽價,設置常平倉,整頓工商業。對外發兵攻打匈奴,安定邊境,迫使匈奴向漢朝稱臣,并在此后實行懷柔政策,促進了匈奴地區的經濟發展;鞏固了與烏孫的藩屬關系,設都護府,和西域諸國友好往來的同時,加強了在西域的行政和軍事力量;平定西羌叛亂,分化瓦解羌族勢力,并設置金城屬國管理內附的羌族。
漢朝在劉弗陵、漢宣帝在位期間,逐漸達到政治清明、經濟繁榮、四夷賓服的局面,而該時期也被稱為“昭宣中興”。但漢宣帝重用宦官、外戚,執政后期拒諫飾非,政治上開始出現外戚宦官專權的弊端。
西漢衰落
黃龍元年(前49年)十二月,漢宣宗重病而逝,其子劉奭劉奭即位。其在位期間,漢朝推行儒家思想,輕刑輕罰,注重教化,開啟禮制改革,罷郡國廟以減輕財政負擔,并使西漢宗廟“一祖(漢高帝)二宗(李世民劉恒、世宗劉徹)二宗”之制漸具雛形;對外政策也較為柔和,竟寧元年(前33年)正月,漢朝接受攣鞮稽侯狦的和親請求,派遣王昭君出塞和親,使漢匈關系進入新階段。
該時期,漢朝還廢止了徙陵政策,即不遷徙百姓至陵地周圍,也不強迫各郡、封國移民。該舉措破壞了漢初以來,特別是劉徹時期,對地主豪強的壓制與打擊,漢朝土地兼并也越來越嚴重。且劉奭體弱,常難以親政,將政事委任于宦官石顯等人,宦官由此擅權,綱紀紊亂,吏治腐敗,皇權式微,社會矛盾激化。西漢王朝開始由盛趨衰。
漢元帝去世后,即位的劉驁劉驁好酒色,致使孝成許皇后和趙姓姐妹輪番爭寵,后宮混亂。同時,由于他怠忽朝政,重用外戚,太后王政君一族勢力日漸強盛。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漢成帝更置三公,實行三公平行的政治體制。而該時期土地兼并更趨嚴重,流民眾多,社會矛盾日益嚴重,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漢成帝暴死后,其侄劉欣劉欣即位,王政君又被尊為太皇太后,但漢哀帝的祖母傅昭儀、母親丁姬家族日漸得勢,包括大司馬王莽在內的邛成太后外戚受到打壓。朝廷雖有意進行改革,限制豪族占有的土地數量,但遭到重重阻隔后失敗。
王莽代漢
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年僅二十五歲的漢哀帝病逝,太皇太后王政君任命族侄王莽為大司馬,迎漢哀帝堂弟、年僅九歲的中山王??劉衎(kàn)為帝。此后,王政君垂簾聽政,王莽主持國政, 百官皆聽取王莽的指示。王莽逐步掌權后,廣植黨羽,排除異己,擅權專斷。元始五年(公元5年)十二月,劉衎病死,漢宣帝玄孫、年僅兩歲的劉嬰被王莽立為太子(即孺子嬰)。安眾侯劉崇、東郡郡長翟義等接連起義,反對王莽獨裁朝政,但均被王莽鎮壓。居攝元年(公元6年),王政君下詔令王莽自稱“假皇帝”,臣民則稱王莽為“攝皇帝”。初始元年(公元9年),王莽廢皇太子劉嬰,自立為帝,改國號為“新”,年號為“始建國”,西漢隨之滅亡。但當時社會仍將漢朝視作正統,將王莽的代漢行為視作篡位。
而王莽篡漢后,為解決自西漢末年以來日益嚴重的社會危機,托古改制,即效仿儒家所推崇的西周初期,依據《周禮》推行新政:仿照井田制實行王田和私田,限制土地買賣;規定鹽鐵酒官營,貨幣官鑄,四次改革幣制,統一度量衡,并推行五均六制度,平抑物價;附會西周官制,對各級官吏名稱和設置進行改革,改變少數民族的名稱和首領的名號;對外以攻伐為主,北伐匈奴,又威壓高句麗、西南夷,致使高句麗、西南夷反叛,新朝對西域的控制力也隨之減弱。與此同時,百姓賦稅徭役沉重,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天鳳二年(公元15年)起,農民軍紛紛起兵反抗王莽統治。
東漢開國
天鳳四年(公元17年),全國范圍內蝗災、旱災頻發,各地饑荒四起,農民起義愈演愈烈。其中荊北綠林軍,青徐赤眉軍,河北銅馬軍規模最大,而出自劉啟子劉發劉發一脈的劉秀與兄長劉縯也起兵加入綠林軍中。經過數年征戰,綠林軍的勢力壯大,于地皇四年(公元23年)擁立漢景帝后裔劉玄為帝,圍宛城區,占領葉縣,以宛城(今南陽市)為都,建立更始政權。劉縯被授任大司徒,劉秀任太常、偏將軍。但由于劉縯、劉秀兄弟不斷攻城略地,威望日盛,劉玄于同年設計誅殺劉秀兄長劉縯。而劉秀在得知兄長被殺后,從駐地父城(今河南省寶豐縣)趕往宛城區,向劉玄謝罪,不為劉縯服喪,以此減輕了劉玄對他的戒備之心,被劉玄封為破虜大將軍、武信侯。
更始元年(公元23年)九月,綠林軍攻入長安,新朝滅亡。劉玄移都洛陽市,派劉秀“以破虜大將軍行大司馬事”的名義平定河北省,鎮撫州郡。而劉秀到達河北后,廢除王莽苛政、釋放囚犯、廣布恩惠,漸漸獲得了當地官僚、地主的支持,消滅了在邯鄲縣稱帝的割據勢力王昌,收編了以銅馬為首的一百多萬農民起義軍,迎娶了真定王劉楊的外甥女郭圣通,被關西百姓稱為“銅馬帝”,勢力愈發壯大。
更始二年(公元24年)秋冬,劉秀攻占了更始政權控制的河內地區,而赤眉軍攻破長安,劉玄劉玄向赤眉軍投降。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六月,劉秀在河北鄗城(今河北省柏鄉縣北)以恢復漢室為名稱帝,建立東漢。同年十月,劉秀收降了更始帝勢力,建都洛陽市。隨后,漢廷用十二年時間將割據于青州市、梁地、廬江縣等地的武裝勢力,以及在巴蜀稱帝的公孫述、與匈奴交往密切的盧芳等一一鏟平,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統一。
光武中興
在全國統一后,劉秀傾向以“柔道”治天下,致力于恢復生產。為順利推進各項舉措,他加強中央集權,退功臣進文吏,從權貴手中收回兵權,禁止外戚和宦官干政,設居于三公之上的決策機構“尚書臺”,又在尚書臺下設六曹,分管行政、吏治、財政、修繕營造、刑事、少數民族事務。原有的司徒姓、司空、太尉三公雖仍有宰相之職,權勢卻隨之被削弱。此外,他裁撤官員,緊縮開支,整頓吏治,獎勵廉潔,輕刑重文與民修養生息。
經濟上實行度田和屯田,抑制豪強勢力兼并土地;釋放割據勢力軍隊的奴婢、刑徒讓他們墾殖農業;興修水利,輕徭薄賦,鼓勵生產。文化上倡導儒學,興修太學,弘揚道德教化,另征召四方名士入朝,整理舊典新籍。對外實行友善互助的民族政策,和西域各國通商往來。東漢在該時期經濟日趨發展、人口不斷增長,民族關系相對融洽,社會風化良好,中央集權得以加強,為東漢前期的穩定局面打下堅實基礎,被史稱“光武中興”。
明章之治
劉秀離世后,漢明帝劉莊繼承皇位,而漢明帝以及其子漢漢章帝劉在政的三十一年(公元57-公元88年)間,延續并發展了劉秀時期的施政方針,繼續執行寬松治國和與民休息的開明政策。
政治上以刑理治國,推行德政,法令分明,整肅吏治,對外戚勛臣嚴加防范,堅持后妃外戚不準參政。經濟上反對豪強兼并土地;減輕賦稅,治理黃河、修治了汴渠等水利工程,勸課農桑,將苑圃地和郡國公田給貧民耕種,并向他們借貸糧食、種子、農具以鼓勵生產。對外先后兩次興兵擊退匈奴,并派遣班超出使西域各國,經營西域,使它們斷絕與匈奴往來、重新和東漢交好,還復置了西域都護和戊己校尉;在哀牢國等少數民族大量內附后,于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在西南設永昌郡(今云南省保山縣),加強了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管理。文化上尊儒重佛,大興學校。漢宇文毓時期,在洛陽市興建白馬寺,派蔡愔、秦景等出使天竺(今印度)拜求佛教經典、佛法;漢章帝時期,曾令班固編成吸收了陰陽五行和讖緯之學的《白虎通義》,并在太學進行推廣。
這一時期,東漢社會穩定,文治、武功取得了一定成就,經濟文化呈現出繁榮景象,被史稱“明章之治”,但東漢在該時期依舊無法有效的抑制土地兼并。且漢章帝時,由于寵愛竇皇后,重用其兄竇憲,對外戚、宦官限制減弱,土地兼并加劇,吏治開始混亂。
永元之隆
永元元年(公元89年),漢章帝離世,其皇后竇氏的養子、年僅十歲的劉肇即位,即為漢和帝。此后,竇氏被尊為皇太后開始臨朝攝政,攝政期間,她重用兄長竇憲及竇氏族人,任命喜歡修身自保的鄧彪為太傅統領百官,朝政逐漸落入竇氏外戚手中。永元四年(公元92年),漢和帝劉肇在宦官鄭眾等的幫助下,聯合清河王劉慶與大臣丁鴻等,捕殺竇氏及其黨羽,并開始親政。
劉肇親政后,東漢朝廷對內開始重用宦官,將鄭眾封為“大長秋”并經常同他討論國事,另在宮內設置中常侍、黃門侍郎、大黃門、小黃門等宦官職務,令他們負責掌管和傳達各種詔書、文書;延續東漢“寬刑輕罰”“親民尚德”“薄賦稅、重農業”施政理念,在籍人口也迅速攀升,經濟上呈現繁榮之態,且手工業發展迅速,蔡倫在前人的基礎上改進了造紙術,此后紙張逐漸取代竹簡。制陶業取得了突破性發展,大量陶制用品在這一時期開始普及。文化上女歷史學家班昭續寫了《漢書》,賈逵整修舊文字,其學生許慎著成《說文解字》,天文學家張衡在這一時期改進了渾天儀,并對月食成因進行解釋。
對外利用軍事手段開疆拓土,迫使北匈奴西遷、大破武陵蠻;促使西域五十余國內屬,任用班超重設西域都護,擊敗了想強娶漢公主的貴霜帝國帝國;軍事手段西羌平定后,在青海省設郡縣廣開屯田;在鮮卑設漢郡, 冊立鮮卑大都護,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與條支、安息等國建立外交關系,并遣使大秦(即羅馬帝國),和地中海沿岸的蒙奇(馬其頓王國)、兜勒(推羅)二國有了聯系。在其主政時期(公元92年-公元106年),東漢國力達到鼎盛,該時期也被稱作永元之隆。
黨錮之爭
漢和帝離世后,東漢的帝位傳遞頻繁,先是出生僅百余日的劉隆劉隆即位,而漢殤帝即位不足八個月便夭折,皇位又傳給漢和帝之侄劉祜劉祜。漢安帝即位后,以漢和帝皇后鄧氏為太后。鄧太后臨朝理政期間(106年-121年),東漢基本能維持永元之隆的盛世局面,但以鄧太后兄長鄧騭為首的鄧氏外戚勢力開始強盛,為限制外戚勢力,又放縱了宦官勢力的增強。此后三十余年間,皇位接連傳至劉保、劉炳、劉纘,東漢朝政開始被不同的外戚勢力把攬,與宦官勢力相互爭權。
漢順帝時期,皇后梁氏家族崛起,梁皇后父親梁商、兄長梁翼先后任大將軍,掌握大權二十多年。永嘉元年(145年)正月,年幼的漢沖帝因病去世。梁冀又擁立漢質帝劉為帝。本初元年(146年)閏六月,梁冀毒死稱其“跋扈將軍”、對他有所忌憚的漢質帝,迎立十五歲的漢桓帝劉志即位。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漢桓帝聯合唐衡、單超、左悺、徐璜、具瑗等十三個宦官誅滅了梁氏外戚。此后,他將唐衡等十三個宦官封侯,而宦官由此開始干政,引起士大夫和其他外戚勢力不滿。于是,士大夫和外戚勢力聯合,與宦官勢力爭權。
在黨爭過程中,以朝中重臣太尉陳蕃、司空劉茂等為首的勢力遭到宦官黨打壓,大批被民間認作“賢臣名士”的大臣被捕,而宦官黨把攬朝政,對反對他們的朝堂勢力實施黨錮,將他們罷免官職、逮捕、殺害,并限制他們的子孫后人乃至門生故舊參與朝政?;鹿冱h也遭到了朝臣和百姓的普遍指責。建寧元年(公元168年),陳蕃等人想趁“天出異相”的時機,借外戚竇武之力除去宦官曹節、王黼一黨?;鹿冱h事先查知,于是連夜發動政變,劫持竇太后,逼殺竇武、陳蕃等。東漢朝政從此被宦官把攬。而黨錮之爭使得東漢朝堂動蕩、政局不穩,加上幾十年間外戚、宦官輪替專權,土地兼并現象嚴重,百姓生活艱難。劉宏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東漢爆發黃巾軍農民起義,因怕反宦官黨人和黃巾軍聯合,漢靈帝遂放松了對他們的黨錮限制。
末年亂世
中平二年(公元185年),黃巾軍起義被東漢平定,但各地依舊不停反叛。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東漢朝廷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防范農民起義,改部分地區的刺史為州牧,選親信的宗室大臣擔任,授予他們一州的軍政大權,地方豪強趁機開始擁兵自重。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漢靈帝子劉辯劉辯即位,以何進為首的外戚勢力與以張讓為首的“十常侍”宦官勢力發生激烈爭斗。何進為誅殺宦官,召并州牧董卓率軍進京“勤王”。張讓等聞訊殺掉何進,劫持漢少帝劉辯,漢少帝異母弟、陳留郡王劉協出宮。在董卓到來之前,袁紹等士族勢力誅殺十常侍,鏟除了他們的勢力,但劉辯、劉協卻意外落入前來“勤王”的董卓之手。董卓在此后廢少帝改立劉協為帝,控制朝廷,獨斷專行。袁紹、袁術、孫堅、曹操等各路勢力隨之并起董卓討伐戰,東漢已名存實亡。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劉協被董卓劫離洛陽市,東漢遂遷都長安(今陜西西安)。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司徒姓王允設計與呂布誅殺了董卓,東漢朝政又被他二人把持。不久,董卓部將李傕等攻入長安、殺死王允。興平二年(公元195年),李、郭汜內訌,劉協趁機逃出長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劉協在董承、張楊的護送下回到故都洛陽,卻又被兗州牧曹操強遷至許昌市(今河南許昌市)。而曹操自領司空兼車騎將軍,此后挾天子以令諸侯。
漢朝滅亡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劉協暗下衣帶詔,令董貴人的父親董承設法誅殺曹操,但最終失敗,懷孕的董貴人等被曹操誅殺。事后,伏皇后寫信請求父親伏完效仿董承鏟除曹操,伏完沒有實行。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曹操以此為借口將伏皇后幽禁致死,她所生的兩位皇子亦被毒殺。次年, 劉協在曹操的威逼下立其女曹萌為皇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曹操受封魏王,漢獻帝不再頒布詔書,曹操雖仍名為東漢魏王卻完全掌控著東漢朝廷,且此時他已經擊敗了袁紹等割據勢力、基本統一了北方地區,與孫權、劉備的割據勢力一起初現鼎足之勢。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離世,其子曹丕繼任魏王。同年十二月,劉協在曹丕的逼迫下禪位,易號山陽公國。東漢滅亡。而曹丕隨之改元黃初,建立曹魏。次年,劉備以漢獻帝已離世為名,以漢室宗親身份繼任“漢”帝,建立“蜀漢”。魏明帝青龍二年(公元234年),劉協離世,以漢天子禮儀葬于漢獻帝禪陵,謚號為孝獻皇帝。
疆域和政區
西漢時期
西漢建立之初,河套平原以南地區被匈奴占領。三越(即南越國,東甌,閩越)、黔中先后獨立,與秦朝相較國土大幅減縮,而各異姓王實際上形成割據局面。劉徹統治時期,對內集權,對外大舉開疆拓土,任用衛青北擊匈奴,收復河南地、隴西、北地郡、上郡的北部,置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與雁門郡也向北拓展。西漢北疆推至河套、陰山山脈以北。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西漢派霍去病擊滅河西走廊的匈奴部落,據其地設酒泉郡。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前后,西漢征服南越國,占領海南島,之后又攻打遷徙至今江淮流域的閩越,據其地設會稽郡郡。西南邊界也推移至哀牢山和高黎貢山。元封二年至三年(公元前109年-公元前108年),西漢平定衛滿朝鮮,設置遼東四郡。
漢宣帝時期,西漢在烏壘城設立了都護府,降匈奴為北藩。而西漢最為強盛時,中國的疆域東起庫頁島,西到巴爾喀什湖及帕米爾高原以西,北至貝加爾湖,南迄南海及越南。西漢后期放棄了海南島和南部一些區域,對邊疆的控制力逐漸減弱。而王莽統治時期,西羌寇邊,金城屬縣多為匈奴所據。邊疆部族也紛紛自立。王莽死后,中原大亂,都護李崇死于西域。從此西域不通,天山南北再入匈奴之手。
東漢時期
東漢初期,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門等郡被匈奴以及割據三水 (今寧夏同心東) 的盧芳聯合占據,東漢朝廷為早日休戰,放棄了天山以南的疆域。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之南匈奴附漢,河西四郡復為東漢所有。光武年間,馬援遠征交趾,之后西南哀牢國等部族歸附,才得以恢復西漢時的南方邊界。漢明帝時期,東漢重設西域都護府,西北邊界向前推進。而東漢在南部的統治已遠及中南半島東北角,勢力達到今滇緬邊境。
東漢劉肇年間,西域五十國歸附,東漢西北疆域也恢復至西漢強盛時期,東北邊境延伸至朝鮮半島西北。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 ,班超回朝,東漢在西域控制力減弱,至永建二年(公元127年)時,東漢在西域控制區最遠至帕米爾高原。
東漢末年政權日趨腐化,嶺東諸國也多“疏慢不朝”;西羌發生叛亂,東漢被迫將金城、隴西、安定、上郡、北地郡縣內徙,西疆領域不斷縮小;而西南夷紛紛自立,東南部百越地區也不穩定,南方邊線相對西漢時回縮;東北方的鮮卑脫離東漢控制,邊境內縮至今河北、山西 、陜西、甘肅邊緣。總體來講,東都的固有疆域東起樂浪郡(今朝鮮北部),西至敦煌郡 (今甘肅敦煌市),南迄日南 (今越南中東部),北到雁門郡 (今黃河河套地區以北),西南達永昌郡(今云南省西南),和西漢不相上下。但具體面積數無考。
人口
漢朝建立初期,人口凋敝“大城名都散邑,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但西漢初期人口處于穩定發展狀態,在劉徹統治年間,又常年戰爭,造成“海內空耗,戶口減半”。昭、宣時期,實施與民休息的內外政策,人口又開始增長。劉衎時,西漢人口最盛,約有6500萬人。西漢末年,人口銳減,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有1200萬余戶,約5900余萬人。東漢初年,人口較之西漢“才及十之二三”。東漢時期,長期采取恢復發展社會生產的措施,劉秀執政晚期,全國人口增長至2100多萬。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時約有3413萬人,章和二年(公元88年)時約有4336萬人。元興元年(公元105年)約有5326萬人,人口逐漸恢復并接近西漢末年的水平。
東漢末年,地方割據,戰亂頻繁,社會生產遭到極大破壞,人口開始不斷減少,但劉纘劉纘本初元年(公元146年)之前,人口尚在4800萬左右徘徊。葛劍雄在《中國人口發展史》中認為,由于東漢時期,豪強常幫“蔭戶”隱報戶口,而西域都護管轄地區的戶口、歸附的南匈奴等少數民族未列入統計。劉肇元興元年(公元105年)至劉志永壽三年(公元157年)期間,東漢人口或遠遠超過6500萬。
政治
中央官制
漢朝基本沿襲秦朝時的三公九卿制,但整個漢朝時期,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變化較為明顯,職權被持續削弱。西漢初期,丞相(又稱相國,劉欣時改名為大司徒)把持朝中大政,丞相之下設有主計,又稱計相,負責郡國上計。相府屬吏有長史、司直及諸曹掾屬。長史是屬吏的首領。司直負責糾察違法官吏,諸曹分屬各行政部門,分管官吏任免、郡國事務、章奏謀議、征集租谷等事。劉徹時期,為加強皇權,削弱丞相權勢的同時,提高左右親信臣僚的地位,形成了以大司馬大將軍為首的內朝,而在漢初不常設的太尉也被廢置。漢武帝離世后,外戚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錄尚書事,大司馬從此掌軍政大權。劉欣時候,大司馬職權在大司徒之上。御史大夫之下仍設丞、中丞,職務與秦朝相同,又稱中執法,在劉驁時更名大司空,不再負有監察百官的責任。而御史中丞則領侍御史十五人,負責舉劾百官的非法和違失行為?;实蹠砼杀O軍御史、治書御史等監察地方。
東漢時期,三公職權被進一步削弱。東漢建立初期,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劉秀改大司馬為太尉,大司徒、大司空改為司徒、司公,三公之中太尉居首,司徒(由丞相演變而來)居中,司空(由御史大夫演化而來)居后。太尉主管兵政,又分領太常、衛尉、光祿勛三卿。司徒主管民事,分領太仆、鴻臚、廷尉三卿。司空主管水土城防建筑工程,分領宗正、少府、司農三卿。三公屬吏各有長史及諸曹掾、史等。
但三公之上,另設太傅教導皇太子,在新皇帝即位之后,以太傅或太尉錄尚書事總攬政務。且設尚書臺作為國家最高決策機構,國有大事須經尚書臺裁定,三公職權遠不如西漢。而尚書臺中以尚書令為最高長官,次長官則多由太傅或者大將軍擔任,稱作“錄尚書事”或“平尚書事”,下設六曹,分管政治、軍事、外交和司法等。
除尚書臺外,東漢還設御史臺、司隸校尉、州刺史作為監察機構。其中御史臺負責監察國家禮制、官員行為。最高長官御史中丞轄制州刺史對地方事務進行監察。御史中丞以下設負責解釋法律條文的治書侍御史二人,負責察舉官吏、接受公卿和郡吏奏事的侍御史十五人。置司隸校尉,兼領司隸部州事,下設從事史十二人,主管察舉中央官吏違法行為和司隸部各郡政務,監察權力很大,和尚書令、御史中丞一起被稱為“三獨坐”。
地方官制
郡縣官制
漢朝地方組織分為兩類,一類是郡縣,一類是諸侯王國。且京畿地區管理不同于郡國。漢初在京所在設內史,劉啟時分置左、右內史,與主爵中尉(后改主爵都尉)同治長安城中,督京兆之地。劉徹時,改右內史為京兆尹,左內史為左馮翊,主爵都尉為右扶風,合稱三輔。三輔設京都尉、左右都尉,分管治安。漢武帝時置司隸校尉轄三輔,司隸校尉負責糾舉朝中官吏不法行為,并督查京畿。東漢時期,分管京畿的司隸部當中的河南郡長稱尹,三輔之長仍稱京兆尹、左馮、右扶風,他們的地位高于一般郡太守。
西漢時期,實際施行的是郡、縣兩級制。州為監察區,刺史是中央派出的巡視官,無行政權,在地方也無固定治所和衙門,每年秋冬出巡,年終回京奏事??ぴO守、尉,不置監御史。劉啟時改守為太守,尉為都尉。守、太守為一郡之長,尉、都尉佐助太守,管理地方軍務。太守屬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郵、諸曹掾史等。丞是太守副職;五官掾是師爺,有太守“股腦”之稱;主簿管文書;督郵督察各縣;諸曹掾史分管具體事務。都尉屬官也有丞和諸曹掾史??h沿襲秦制,設令(大縣)、長(小縣)、丞、尉。少數民族地區仍設道,相當于縣。
東漢時期,已逐漸形成州、郡、縣三級行政機制,除司隸部外,州設刺史,刺史處理郡國事務權力相比西漢時擴大。東漢中期以后,刺史有領兵之制,成了凌駕于郡國之上的地方行政長官。劉宏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改部分刺史為州牧,用來管理一州的行政、司法和軍權。但郡、縣設置與西漢大致相同。僅建武六年(公元30年)時,劉秀裁裁撤了各郡負責軍務的都尉一職,除邊地和屬國外,其他各地軍政均有太守負責。
郡國官制
漢朝時期,郡國官制在郡縣官制的基礎上不斷精簡、弱化。西漢初期,諸侯王下設太傅輔政,以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眾官,群卿大夫都官如中央朝廷。劉啟平定七國之亂(公元前154 年)后,取消了諸侯王治國權,改郡國丞相為相,省去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劉徹實施推恩令,列侯王國析為侯國,相當于郡。劉驁時又罷置郡國內史,令郡國如郡太守一般治民,中尉職權也如郡都尉。劉奭時,郡國相權在郡守之下。諸侯王自此無治理君國子民的權力,僅能取郡國賦稅。列侯食縣,也稱為國,但其國要接受太守、郡都尉的監督。
東漢時期,封國之內置傅(皇子老師)、相(職責和知府類似)各一人。食封千戶以上的王國才能在相下置長史(家丞,職責類似郡丞)、庶子各一人。其他屬官設置如西漢???,設縣、道、國、邑。列侯所食縣曰“侯國”,設相,職權如縣令長,但相不臣于侯,僅需向侯交納租稅。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少數民族地區設“道”,行政結構皆和“縣”略同。
此外,漢朝自西漢劉徹時期就開始在邊境駐兵屯墾,設置官吏。漢宣帝還在西域設立都護,使護西域三十六國。屬官有副校尉、丞、司馬、候、千人。劉奭時在車師地區設立戊己校尉。屬官有丞、司馬、候。而東漢時也有此地方官制。
爵秩制度
漢朝在西漢建立后,逐漸形成三類爵位。一是宗室爵,有王、侯二等;二是功臣爵,基本沿用秦朝二十等爵位,只有第二十等徹侯,在漢武帝時為避諱改名通侯,與第十九等關內侯合稱為列候。三是武功爵,有十一級,但該爵秩只在劉徹一朝實行。三類爵位當中,功臣爵的授予相較秦朝要寬泛,除了獎勵軍功外,還會因恩施加。且賜爵范圍也由列侯、軍將、軍吏、土卒擴大到普通庶民。西漢中后期,吏民甚至可通過輸粟、納錢買爵。而高等級爵位可獲得食邑,一般爵位可免除賦稅搖役,還可以按規定被赦免罪行。在漢武帝執政中期起,爵位濫行,日漸成為空銜。
為方便封功賜賞,東漢時又擴大了侯爵范圍,增進縣侯、鄉侯、亭侯等爵位,常冠以所食縣、鄉、亭的名稱。但東漢后期,這些侯爵多為無食邑的虛封,作為列侯就第(退休)后,參預朝議的名號。一般情況下,外戚的賜封為“特進侯”,未加“特進”的為“朝侯”“侍祠侯”。而外戚、公主的子孫在京守祖墳的稱猥諸侯。
漢代官秩與官職、俸祿有關。秩有十七等,依次為萬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劉驁時,廢除八百石、比八百石,留官秩十五等。但官秩若干石,并不等于俸祿若干,如中二千石,月俸為一百五十斛。秩與職基本一致,但處于同等職位上的官員,成績突出的可增秩,政績不佳的可降秩。
選官制度
漢朝選官制度以推薦和征召為主,以考試為輔,選官形式包括察舉、辟除、征召、薦舉、任子、納賢等多種形式。察舉就是根據皇帝詔令所規定的科目,由中央及地方的高級官員向國家推薦人才,是漢朝選拔人才的主要制度。察舉的名目繁多,主要有孝廉(孝子廉吏),秀才、賢良方正、文學、有道、明經、明法、治劇(能治理不好治理的地方)、勇猛知兵法、陰陽災異、四科(質樸、厚、遜讓、有行者)等科目。察舉又可分為歲舉和特舉兩類。歲舉指每年按固定科推薦固定數量的人才;特舉則是皇帝根據需求不定時下詔規定的臨時察舉。被察舉者多可以直接被授予官職,但部分科目則需要由朝廷重加考試,然后根據成績授官。
辟除是漢朝食祿在二千石以上的高級官員聘用屬員的選官制度。一為公府辟除,即中央政府的主要官員聘用屬員;一為州郡辟除,即州郡地方長官聘用屬員。公府辟除中,東漢較西漢更盛,征辟制度規定,三公可以置吏,刺史可置治中、別駕從事,郡國守相可征辟主簿、督郵、功曹等。公卿牧守擁有較大的用人權和屬官任免權,公府、郡國的幕僚屬臣常將其長官視作府主。而東漢時期,辟除和察舉制交互使用,成為選官入仕的主要途徑。
征召為皇帝直接選拔人才的機制,任官以皇帝個人喜好為標準,是兩漢時期最為榮耀的仕途。被征召者多為德高望重的飽學之士,或隱居不仕的高人。而皇帝征召之風,東漢較西漢盛行,但后來逐漸流于形式。薦舉是指各級官員在沒有詔令的情況下,主動向君主推薦人才為官的薦官制度。被薦者可以是吏,也可以是民。薦舉后,或者加以考試詢問再任用,或直接任用,或待詔候補??荚囘x官在西漢時應用較少,東漢中葉以后,由于推薦用人的流弊日深,考試選官的形式越來越重要??荚嚨霓k法主要是對策和射策。對策就是命題考試,射策就是抽簽考試,二者均為筆試。對策多用于考試薦舉之士,射策多用于考試博士弟子。
任子制度沿襲秦制,是漢朝給予高級官員的一項政治特權,規定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員,任期滿三年后,可以保任兒子或兄弟一人為郎官,被朝廷任用為太子洗馬、庶子、舍人之類的官職。東漢時期,皇帝還經常會將蔭庇的對象擴大到高官的門生、太子賓客。
軍事
漢朝時期,皇帝有對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權。西漢時期,先后以太尉、大司馬大將軍為軍隊的高級將領,東漢時期,太尉之上又有尚書臺作為決策機構。而太尉、大司馬、各將軍,列卿當中衛尉、中尉、郡都尉等軍官,都由皇帝親自任免。軍隊以虎符為憑,而虎符則由皇帝指定的近臣掌管。調動文書上必須蓋上皇帝的璽和各級軍將的印,調動軍隊必須合符為證,遠距離的軍事行動,一般還必須持有通行證。漢朝軍種有車騎(車兵和騎兵)、樓船(北洋水師和海軍)、材官(步兵)等。
中央軍隊
漢朝軍隊分為中央軍和地方部隊,中央軍由皇帝任命的太尉和將軍統一指揮,西漢劉徹至整個東漢時期,大將軍基本上都為錄尚書事,為中央朝廷最高軍事長官。與大將軍平起平坐的為驃騎將軍,再次是車騎將軍和前后左右將軍等雜號將軍,而雜號將軍大都是根據軍事需要臨時設置,他們出則領兵,入則另有任用。高級將領之下的中級武官是校尉和都尉,西漢特設的校尉和都尉都是秩二千石或比二千石,地位較高,相當于列卿。將軍統帥的軍隊組織叫做部曲,大將軍統五部,一般將軍統二至三部。每部由比二千石的校尉和比千石的司馬指揮。部下設曲,由比六百石的軍侯和司馬指揮。曲下設屯,由比二百石的屯長指揮。屯下為隊,由比百石的隊率和隊史指揮,再下就是基層戰斗單位什伍,分別由什長、伍長指揮。
中央軍中又分為南軍和北軍。西漢南北軍全部合共不到七萬人,南軍屯駐長安城南部的未央宮,是皇官的衛隊,士兵多征自其它郡縣;北軍屯駐長安城北部,是京都的衛戍部隊,由中尉 (后改稱執金吾)統領,擔任京師長安及三輔地區的守衛,兵員較多,士兵多為征自三輔地區的正卒。南軍又分成兩部分,一是由衛尉統馭的兵衛,擔任殿門外門署的警衛;二是郎中令(后改稱光祿勛)統馭的郎衛,負責宮殿門戶和宮殿內部的警衛。兩支軍隊互不隸屬,執行任務時會彼此協同。劉徹擴大西漢南北軍。南軍增加了羽林軍和羽林孤兒2000多人,作為皇帝的宿衛武公儀仗部隊;北軍增加了八校尉統帥的終身為伍、不輪番服役的職業兵。
東漢時期的中央直轄軍形式上仍沿襲西漢南北軍制,但因郡國無常備兵,重要地方也由中央軍駐防,南軍名稱已不復存在。北軍一部分由執金吾統 帥,主要由提騎(騎兵) 和執戟(步兵) 組成,擔任洛陽市城內宮廷以外的巡邏警衛和皇帝出巡時的護衛和儀仗隊。另一部分為五校尉(即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 所統帥的北軍主力,負責京城守備和扈從車駕,有時也奉命出征。五校尉互不統屬,直接由皇帝指揮。
東漢的中央直轄軍還有以幽、翼、并三州步、騎組成的??h營,屯駐黎陽 (今河南??h東),由者監軍,作為洛陽北面的屏障。另有負責三輔皇陵守備扶風都尉部,駐長安京北虎牙都尉部也歸中央軍通轄。此外重要的邊郡兵與關隘守兵,也歸中央管轄與指揮。劉莊時在五原曼柏 (今內蒙古自治區東勝東北) 所設度遼營,劉肇時所設的象林(今越南順化)營,漁陽營和扶黎營 (今遼寧義縣東)都歸中央管轄。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東漢增設了宦官控制的西園八校尉。
地方軍隊
漢朝在西漢時,地方部隊是郡 (國) 縣兵,由郡太守、都尉(諸侯國是相和中尉)、縣令長、縣尉負責指揮??{動也需通過中央,諸侯王與郡太守不能任意發兵。為了防備少數民族動亂,西漢還建立了邊郡兵、屯田兵和郡國兵。邊郡兵設于邊地郡縣,自上而下接受太守、都尉、侯官、障尉、侯長、隊長的指揮。太守對邊郡兵擁有較大的指揮權,屯田兵由邊郡特設的農都尉統帥,多用來防范對匈奴、羌族和保衛通往西域的絲綢之路。郡國由典屬國統馭,用以協助邊郡兵守衛邊防,有時也會奉調隨征。
東漢光武帝時,罷郡國常備兵,取消內地各郡國的都尉官及其它專職武官,廢止郡國練兵制度,基本上取消了地方部隊,軍權高度集中在中央。劉莊、漢章帝以后,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削弱,刺史、郡守相繼掌兵,但東漢后期發展起來的地方兵編組雜亂、沒有統一的指揮系統。
兵役制度
漢朝早期,兵源以征召為主,兵役分為三種,即中央衛兵、戍兵、地方衛兵。男子23歲起至56歲之間,需服役兩年,一年在地方服役,名為正卒;另一年戍守外地,在京城或王國首都屯戍的稱“衛士”,在邊郡屯戍的稱“戍卒”。屯戍兵服役期滿后,役男即可返鄉,不過仍有隨時應召服役的義務。兵役之外,還有徭役,即每年為郡縣政府服力役一月,服役者稱“更卒”。漢武帝時,還設置了選募制度,挑選包括少數民族在內的有作戰能力的士兵組成精兵。
東漢初期,光武帝劉秀實施“省兵減政”的軍事政策,取消地方武裝的正卒制度,罷免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等郡國常備軍,規定除在某些郡國軍事要地設常備軍駐守外,其他兵丁只有戰時才臨時性進行招募。但常備郡國兵多為職業兵,后演變成父死子替的“世兵”,和地方長官之間的人身依附關系較強。東漢末年,世族大姓求自?;虺鰩熥鲬?,采用軍事封建制來管理自己的宗族、賓客、門生故吏、佃客等,逐漸形成了部曲兵制,這些部曲家兵戰時為軍,平時耕種,已成為世家大族的私人武裝。
此外,東漢時還廢除了西漢時的“選募”制度,對所募兵士沒有具體要求。而由于東漢采“以夷制夷”的政策,所招募的士兵當中,有大量鮮卑、烏桓、羌等胡族士兵。
法律
漢朝在立法上經歷了由繁苛到簡緩,再由簡緩趨向繁苛的過程,總體傾向輕刑慎罰。在推行上下守法的同時,漢朝提倡刑罰與禮制相結合。在刑罰實施上,受到漢儒鼓吹的陰陽五行、天人交通的學說影響,多宣揚在秋冬時期行刑。兩漢時期的法律形式,基本上可以分為律、令、科、比四種。律是一種比較穩定的法律形式,中國古代歷代刑法均稱之為律。令是皇帝于法律之外所發布的文告,和律一樣具有強制性?;实鄣脑t令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可以取消法律、更改法律、補充法律、代替法律。科有兩種含義,一是對犯罪者處以刑罰,也叫作科刑;二是關于規定犯罪與刑罰的條文,也叫作“事條”或“科條”。比是指以典型案例作為判決的標準,又叫作“決事比”。能夠作為“比”的,必須是判決過的典型案例。
漢高帝劉邦進入咸陽后,就宣布廢除秦朝苛法嚴刑,與民約法三章,規“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雖沒有能真正實行,但對漢朝統一全國起到了有利影響。漢朝建立后,丞相蕭何根據當時的社會情況于秦律中的盜、賊、囚、捕、雜、具六律之外,增加戶律 (婚姻、賦稅)、興律 (擅興役等)、律 (畜馬牛之事)三篇,作律九章?!毒耪侣伞分幸孕淌骆倝簽橹饕獌热?,兼有逮捕、斷獄等訴訟法方面的規定和民事法律規定,是漢朝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典。除《九章律》外,劉邦還曾令叔孫通制定有關朝儀的專律《傍章律》十八篇。劉徹時廷尉張湯傳作有關宮廷警衛的專律《越宮律》二十七篇,御史趙禹作《朝律》六篇。張湯與趙禹共定律令總計六十篇三百五十九章,統稱作漢律。但漢律在唐朝前亡佚,僅存篇目、律名和片斷記載。
漢武帝時作“沈命法”,以嚴刑督責和懲治緝捕盜賊不力的官吏。而他統治期間,漢朝律令大增,法網愈趨嚴密。漢宣帝時不得不將令加以整理,編成“令甲”“令乙”和“令丙”,其中“令甲以下三百余篇”。劉驁時更是律令繁多,其中“百有余萬言”。東漢法律基本上援用西漢的《九章律》,漢章帝由司徒鮑是奏定《辭訟比》七卷,《決事都目》八卷,漢和帝時,刪除律令條法1989年。劉協時,曾對現行律令重加整理厘定,但當時“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贖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法網依舊及其嚴密。
外交
與匈奴
漢朝時,在多數時期和匈奴為對立關系。西漢初期,通過不斷和親的方式來避免被匈奴攻打。但至劉恒、劉啟時期,匈奴接受和親的同時,還不時發兵犯邊,漢廷一方面與之保持和親關系,一方面積極備戰。劉徹時期,開始了對匈奴的戰爭,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漢匈戰爭全面爆發。此后,衛青、霍去病接連攻城略地,于河西之戰中,越過了焉支山、祁連山脈,重創匈奴。隨著霍去病、衛青的相繼離世,匈奴再度壯大。而漢武帝執政晚期,對匈奴的戰爭連連告敗,但匈奴已經不復漢初之勢。
漢宣帝時期,西漢聯合烏孫攻打匈奴,并設立了都護府,使得匈奴失去了在西域的影響力。而匈奴由于內亂分裂,出現了五單于并立的境況,而五位單于也開始各自拉攏漢廷以謀統一,在相互爭斗后僅留存攣鞮稽侯狦和郅支單于。漢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匈奴呼韓邪單于主動附漢,支單于則被西域都護府甘延壽和西域副校尉陳湯擊殺。劉奭以王昭君嫁與呼韓邪單于,漢匈關系因此長期友好,邊境和睦,互市頻繁。
西漢末年,中原大亂,匈奴趁機侵占了北地的漢郡,而東漢為早日結束戰爭,采取以防守為主的策略,沒有舉兵收復失地。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匈奴因內斗發生分裂后,南匈奴歸附東漢。東漢對其實施優撫政策,每年供給其一定數量的糧食、牛馬及絲帛等物資。此后,南匈奴和漢族雜居,逐漸開始從事農業生產。北匈奴則立蒲奴單于為單于,在劉莊在位時一度侵擾漢朝邊境,均被擊退。永元元年(公元89年),東漢擊敗北匈奴余部,迫使其西遷徙至歐洲地區。
與西域
西漢初年,西域地區被匈奴統治。劉徹時,西漢與匈奴多次作戰取勝,并派遣張騫出使西域,西域諸國與漢廷來往越來越多。該時期,西漢還先后派遣劉細君、劉解憂兩位宗室女和親烏孫。在漢廷經營下,西域逐漸愿意受西漢統治。漢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漢設立了都護府,對西域的控制加強,雙方的經濟文化交流也越來越多。
劉奭時,又增設戊己校尉,在車師前王庭屯田。西漢末年,西域分為五十五國,因為王莽實施的民族政策,以及匈奴勢力所隔,西域和漢廷往來中斷,西域各國也多歸附匈奴。東漢明帝初年,漢朝恢復同西域的聯系,并于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打通了與西域之間的通道,派將軍竇固入伊吾廬屯田駐兵。次年東漢在烏壘設西域都護,派班超負責西域事務,雙方商旅往來日益頻繁,而連通西域乃至中亞、歐洲的絲綢之路也成為漢朝的一條重要的商道。
劉莊離世后,匈奴與龜茲等攻打東漢西域都護,班超在無援兵的情況下,團結西域各國,贏得了這場戰爭。永元六年(公元94年),焉耆、危須、尉犁縣等地變亂,最終被西域都護班超平定。劉肇永元十四年(102年)。班超因年邁東歸,繼任西域都護的任尚不為西域諸國信服,東漢在西域的勢力減弱,且由于隴西羌人發生叛亂致使隴道斷絕,東漢與西域的交通也隨之中斷。東漢遂派遣班超之子班勇進駐西域,再次打通了東漢與西域的通道,但劉志之后,東漢無力控制西域,與西域交通再次斷絕。
與三越
西漢初期,南部邊境有三個由華夏和百越部族共同建立的國家,即東甌國,閩越國和南越國國,統稱三越。劉邦為政時期,曾對三越加以冊封,但實際上它們各自獨立。劉徹時,漢朝國力增強,三越卻因為相互攻伐,國力逐漸衰弱。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八月,閩越王郢發兵攻擊南越國,南越向漢求救,漢武帝派兵伐閩越,閩越殺郢降漢,前閩越王無諸的孫子丑被漢廷立為越繇王。同時,漢廷封閩越王鄂之弟余善為東越王,遷東越人于江、淮之間,和漢族雜居,接受西漢的直接統治。為防止閩越再發生叛亂,漢廷也將其民遷徙至長江與淮河地區。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西漢征服南越國,占領海南島,分南越國之地為九郡。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漢軍攻打并收復東越。之后又攻打遷徙至今江淮流域的閩越,據其地設會稽郡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南越地區發生叛亂,漢朝派馬援平亂,大破叛軍于浪泊,此后直到東漢滅亡,三越之地一直臣服于漢廷。
與朝鮮
漢朝初期,位于朝鮮半島的衛滿朝鮮向漢稱藩,雙方數十年來外交關系友好。劉徹時,衛氏朝鮮對漢朝的態度轉為強勢,漢武帝遂派軍討伐,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衛氏朝鮮被漢朝所滅。漢在其地設置樂浪郡、玄菟、臨屯、真番四郡。而后,朝鮮半島北部,除了來自中國的朝鮮人外,生活有濊貉、沃沮等族,半島南部有辰韓、馬韓、弁韓并立,通稱三韓。
漢宣帝時,朝鮮遺族于漢宣帝據辰韓地建國,號“新羅”,后改稱新羅,新羅不久便奪取弁韓。劉奭時,夫余人高朱蒙率眾南下至朝鮮舊壤,建高句麗國,逐漸侵占漢朝玄菟郡地。西漢末年,朝鮮半島西北部是漢朝樂浪郡轄區,東北大部為高句麗所據,新羅據東南部地,馬韓據西南部地。三個政權當中,北部的高句麗與西漢來往較多。而高句麗建國后,一直對西漢稱臣。東漢時期,高句麗于建武八年(公元32年)遣使入東漢朝貢,繼續稱藩漢朝。但由于東漢建朝之初,無暇東顧,高句麗乘機占領了樂浪郡地區。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光武帝伐樂浪置郡,并在此后與高句麗以薩水(清川江)為界。同年,南部的馬韓豪族馬諟入貢東漢,被封為漢廉斯邑郡。此后,高句麗仍有意與東漢爭奪遼東半島,時降時叛,卻一直處于不利地位。終東漢一朝,高句麗與東漢臣屬關系明確。
與倭國
漢朝時期,將日本列島上的一百多個國家統稱為倭國。劉徹于朝鮮設漢四郡后,中華文化開始影響倭國,倭國與漢朝通使朝貢三十余國,納貢的地點或在樂浪郡。其中坐落在南部的倭奴國是諸倭中較大的國家,且距大陸較近,與漢朝來往也較多。
東漢建立后,倭國于中元二年(公元57年)遣使來貢,劉秀贈予垂仁天皇“漢倭奴國王”的金印。此后倭奴又于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和建安六年(公元201年)兩度來朝。
與越南
漢朝建立之初,藩屬漢朝的南越國趙佗攻破統治越南北部的安陽王,設交、九真二郡。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劉徹滅南越國后置九郡,其中的九真郡,治胥浦縣(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市西北十余里)。西漢末期,漢朝對南疆控制力減弱,越南地區與漢朝幾乎沒有來往。
東漢建立后,重新在越南北部設置交州、九真、日南三郡,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交趾不滿東漢統治起義,九真、日南等地也隨之響應,東漢派馬援出兵平亂后在當地進行改革,廢除了較為殘暴的十余條“越律”,積極發展農業,促進了越南的發展,并以此為腹地,與東南亞、南亞各國開展海外貿易。
與歐洲
西漢時期,劉徹曾派遣張騫首次開辟絲綢之路,最遠到達西夏(今阿富汗)、安息 (今伊朗)。東漢時期,在前代經營西域的基礎上打通了絲綢之路,漢朝與中亞、歐洲也建立了貿易往來。東漢劉肇永元九年(公元97年),班超派副使甘英出使大秦國(古羅馬帝國),沿途經過條支、安息,至安息西境海濱而還。劉志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大秦商人以大秦王安敦的名義向漢桓帝朝賀,而東漢與大秦的通商往來在此后也更為頻繁。
經濟
賦役
漢朝稅收有農業稅、代役金、雜稅等。土地稅主要指田租。西漢初期,實行輕徭薄賦的政策,田租稅率為什五稅一,較秦朝大為減輕。且直到文景時期,一直在進行政策的調整。劉恒時期,田租先是調整至三十稅一,又下令免除田租。劉啟初年(公元前156年)五月,又復三十稅一制度。東漢初期,征戰較多,田租為十分之一,劉秀初期又改回三十稅一。劉莊、漢章帝時曾多次將公田賜給或低租給貧民耕種,并開放部分山林、園池,對上山打柴、捕魚的農民免收山澤稅。
漢朝經濟重農抑商,在減輕農業稅的同時,又加重了商業稅等雜稅的征收。劉徹實行算緡與告緡政策,對商人和放高利貸者多征收財產稅(即算緡),勒令商人自報財產,若數額不實,則沒收全部財產,戍邊一年;若有人舉報,則舉報者可獲得查處的一半財產(即告緡)。東漢時期,除了征收關稅外,還會對有市籍者、流動商販,以及房地產出租人征收營業額的 2%市租,對銷售珠、玉、金、銀等寶珠金銀的工商業者征收租銖。其中市租、租銖被納入地方財政,關稅和牲畜稅等其他雜稅則收歸中央,東漢后期,關稅稅率超過十分之一。
此外,西漢時期還將鹽鐵收歸國營,所得納入財政收入。東漢初期,豪強大姓控制官營鹽鐵、廣擁土地、避交賦稅,劉秀下令百姓可自由制作販賣私鹽,并在主要產鹽區設置鹽官征收鹽稅。漢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開始將制鹽收歸官營,但劉肇章和元年(公元87年)制鹽重新恢復民營,且隨著東漢衰落,制鹽民營已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手段之一。
漢代徭役承秦制,分為勞役 (力役)和兵役二種。漢初服役年齡為23-56歲,規定凡民達到服役年齡,就需到官府進行登記,叫“傅”。劉啟即位后,曾令天下男子“二十始傅”,把服役年齡提前了三年。劉弗陵時又恢復到漢初舊制,23歲始服役。漢代允許通過雇人代役的方式,來免除服徭役,但需要繳納代役金。東漢時實行的代役更賦規定23歲-56歲的成年男子每人每年向國家交納三百錢的代役錢,每丁一生所交更賦錢約為9900錢。
農業
漢代重視農業發展,西漢時,黃河中下游地區已經有四年五收的耕種體系,牛耕技術得以推廣至偏遠地區,耕犁上普遍安裝了能翻土碎土的犁鏵。東漢時期,二牛抬杠的牛耕技術代替了舊的耕作方式,普遍推廣至西北高原和珠江。牛挽犁的短轅犁應用較為廣泛,這種犁便于在小塊農田上進行耕作,既省力又利于深耕。鐵制式樣增多,出現了一些新型的全鐵耕作工具,比如用來鋤草的曲柄鋤,專供收割的大鐮刀。
此外,劉徹時,搜粟都尉趙過發明“代田法”之法,即將一畝田分成三塊,輪流耕種,使土地有休息之機會,以恢復其生產力。劉驁時,京畿及附近地區教田官汜勝之發明的“區田”法,即將田地分成一個個的區,按區施肥,其中有些區休息不種植,有些區下種生產,此法被計入《齊民要術》中。且汜勝之還做了農學著作《氾勝之書》。而這些技術到東漢時期已經被普遍推廣使用。
在水利興修方面,漢武帝時期曾修成龍首渠,引南洛河灌溉農田。東漢初期,國內通濟渠多處潰決。劉莊時,王景使用“堰流法”治理水害并修成了浚儀渠。王景還使用建造堤防、十里設一水門的方式控制水流和水量,于永平十二年(公元69 年)夏治理黃河,使黃河在此后八百年不曾改道。汝南縣(今平輿縣北) 、廬江縣(今安徽江縣西南)等地也接連修筑了多個大規模水利灌溉工程。在此基礎上,漢代農業發展迅速,東劉肇時墾田面積高達 732萬頃。
手工業
漢朝的手工業門類主要有紡織業、冶煉業、漆器業、造船業、制鹽業、釀造業等,其中紡織業是當時最普遍、最重要的一個手工業部門。
紡織業
紡織業分為官營和民營兩種。西漢官府紡織機構是位于長安的東西織室,由少府管轄,另在紡織業發達的陳留郡、襄邑、臨淄區等地設有服官,直接經營大規模的紡織工場。東漢時仍置織室,又在少府之下設織室丞負責具體的管理。官營作坊規模龐大,多生產高檔的絲織品。民營紡織業分為大工商者經營的紡織業和小農家庭紡織業,在漢代時較為發達。且紡車在該時已成為普遍的紡織工具,斜織布機、提花機等紡織工具也開始出現。
紡織品原料有絲、麻、葛、毛等,且以絲和麻為主。產品種類齊備,除部分自足外,大多作為商品出售。絲織品產地主要集中在黃河流域,其中以齊郡(今山東省中部一帶)陳留邑(今河南陽一帶) 的絲織品較為有名,而齊郡和睢縣也是漢代高級絲織品的重要產地。此外,西漢時期,蜀地的麻紡織品質量較高,遠銷西域,張騫出使西域時在大夏發現過蜀布。至東漢時,蜀地絲織業迅速發展,開始有蜀錦出產。
制鹽業
漢代的鹽包括海鹽、池鹽、井鹽、石鹽數種。漢初制鹽業主要由私人經營,其生產規模很大,漢武帝時實行鹽鐵官營,在全國產鹽的郡縣設置了三十五處鹽官,負責鹽業專賣事務;并由官府提供制鹽工具,征召產鹽區的鹽民自行出資煮鹽,然后由政府作價收購并實行專賣。私營制鹽業雖法令受到限制,但在漢代一直較發達。
沿海地區主要食用海鹽,內地則以食用池鹽、井礦鹽為主。東南沿海地區是海鹽的生產基地,其中齊魯地區產海鹽較多。川滇地區則以井鹽生產為主。制鹽方法分為煮與曬兩種。煮鹽法是將咸水蒸濃煎制而成,是當時最普遍的制鹽法。曬鹽法是借日光的熱能將咸水蒸積為鹽。在川滇地區的井鹽生產中,先鑿井取鹵,而后設灶煎制。該地區在西漢時已開始利用天然氣作為煮鹽的燃料。
冶鐵業
漢朝自劉徹時,冶鐵就實行國家專營。出鐵的郡國設置鐵官長,不出鐵的郡縣設置小鐵官。東漢光武帝在位時,冶鐵業曾暫時改由社會自營,加上水排的發明,冶鐵業發展迅速。冶鐵作坊數量多、規模大,占地面積少者數萬平方米多者達數十萬平方米。冶鐵分工細化,各個工場之間的有的以冶為主,有的以鑄為主,有的則冶鑄兼營。
漢朝時期已經能夠因地制度采用不同的挖掘方法采礦,而中國古代鋼鐵冶鑄加工技術,大部分在西漢時已經達到成熟水平。西漢時期,出現了“百煉鋼”的鍛造技術并在東漢時期廣泛推廣,經過多次鍛打后得到的生鐵可制作成鋒利、堅韌的刀劍。疊鑄泥范技術逐漸被熟練運用,至東漢時期,已經由原來的雙孔澆鑄改為單孔一次澆鑄。還擴大了高爐爐體,改進了鼓風設備,并開始使用生石灰熔劑,提高了生產效率,節省了原料,并進一步促進了鐵器的廣泛應用。如鐵鍋、鐵釘、鐵剪、鐵刀等鐵器在民間普遍被應用。河南鞏縣鐵生溝村出土的一件鐵鑼,經化驗有十分良好的球狀石墨及明顯的石墨核心和放射性結構,與現行球墨鑄鐵國家標準一類A 級石相當。
冶銅業
隨著鐵器的普遍使用,冶銅業不如冶鐵業發達,但在冶鑄技術上仍取得了進步,已開始使用硫化礦煉銅,擴大了冶銅的原料范圍,對鐵與膽水中的銅的置換作用有了初步認識。銅器制品主要為各種日常生活用具,如飲器、水器、炊器、食器等類。漢代的銅鏡精美,且在鑄造過程中已經發現了由于應力所產生的“透光”現象,并掌握了先進的研磨技術。此外,鑄造錢幣也是漢代官私冶銅業的重要產品,也是耗銅量最大的產品。
金銀器制造
漢朝時期,金銀器的制造已脫離了青銅工藝的傳統技術,成為一個獨立的手工行業。且隨著絲綢之路的開辟,漢代金銀器制造工藝受到西方工藝影響。與先秦時期的器物成形方法相比,漢代范鑄成形者減少,多以錘操、焊接法成形。圖案花紋的加工,一般是光錘打呈立雕或淺浮雕后,再用鐫刻等方法處理細部。此外掐絲鑲嵌、焊接、炸珠等工藝漢時也廣泛使用。
漆器制造
漢朝時期,漆器逐漸取代了青銅器的地位,種類繁多,使用普遍,多為生活用具,主要有杯、、食盒、盤、幾案、壺、鼎、鐘、勺、畫、匣、簡、中式屏風等。此外還有漆兵器、漆樂器等。該時期還出現了前代沒有的大型漆器,如高達幾十厘米的漆鼎、漆銷、漆壺等。但東漢時期,青瓷出現,漆器使用較西漢少。
漢朝漆器裝飾以彩繪為主,所用顏料有的調油,有的調漆,能歷久不脫,色澤鮮艷。起初以紅色和黑色彩繪為主,后還發展到多彩,一些梳妝用品還運用黃、綠及金銀色等。漆胎主要有竹胎、木胎、夾胎、銅胎、皮胎、牙骨胎等種,而以木胎和夾胎為主。其制作方法主要有旋制、剜制和卷制。旋制和剜制多用于大件器物或不規則器形,所成器物胎體較重。卷制則是以薄木板圈卷,一般胎體較輕。
舟車制造
漢朝時期,造船業分為官營和民營。官營造船業規模較大,負責生產政府所需的漕船、戰船等。造船基地多集中在南方,巴蜀、長江中下游平原的廬江縣、會稽郡以及珠江的番禺區(今廣州市)等地是當時主要的造船業基地。且以番禺的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為優。漢代造船已經規范化、專業化,可以大量生產各種不同規格的船只。在船體設計方面,已經考慮到如何減少流水阻力以提高航速的問題。
漢代制車業也有所發展,制造車輛數量空前增長,種類繁多。國家和皇室用車,多由官營作坊經營。國家所需的其他車輛則由工官負責制作,地方官府也可造車。此外,民間私營制車也比較普遍。民間制造的各種車輛主要用于商品運輸和農民田間運輸。兩漢車輛從形制到裝置技術均有很大發展,出現了四輪和雞公車“鹿車”,此外還大量使用金屬部件,使車子更為安全牢固。
商業
漢朝雖重農抑商政策,但整體對商業限制較少。文景之治后,商業蓬勃發展,但隨后受到劉徹抑商政策打擊,呈現衰落之勢。西漢后期,國家控制力減弱,商業重新開始發展。而東漢初年,劉秀曾下詔恢復五銖錢,結束了王莽時貨幣混亂的局面,對商業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且東漢不限制官員經商,許多官員以公款私貸的方式經營高利貸。社會整體商品意識增強,商業和商人也不再受歧視,從商人數較多,商業市場繁榮。
西漢時,除長安之外,洛陽市、成都市、邯鄲市、臨淄(今淄博市境內)、宛城區(今南陽市)商業繁榮,合稱為六大都會。東漢時,洛陽取代長安成為最大的商業發展中心,又新出現了丹陽(今安徽當涂)、豫章(今江西南昌)、徐聞縣(今廣東??担?、合浦縣(今廣西合浦)等重要的商業城市。
除了政府在商業城市設置的正式市場外,還有郡、縣、鄉、里所治地區設有的地方市場。出現了歷史上最早的夜市,并在邊疆地區設有“關市”與匈奴、鮮卑、烏桓以及西南夷等少數民族地區進行邊貿,軍隊駐扎處還設有“軍市”。商品種類多樣,各種谷物、瓜果以及鐵制工具、陶制品在市場上隨處可見。為規范市場,劉徹時推行均輸平準,打擊富商大賈囤積居奇,平抑了市場的物價。 東漢時,進而設置“街彈”加強市場治安管理。同時,通過注籍登記市場內商賈、對大宗交易立契為憑、限制販賣違禁物品、查驗商品等手段進行市場管理,并對市場經營中的欺詐行為進行打擊。
張騫開辟絲綢之路后,漢朝與中亞、西亞、南亞的國家陸續建立了貿易關系,對外貿易陸續發展出西北、東北地區、東南三個國際貿易路線。大量絲織品等手工業品遠銷中亞地區,并擴展到安息與羅馬。輸出商品主要有銅鏡、絲綢、鐵器、漆器等,輸入的商品主要有馬、獸皮等。
貨幣
漢朝初期,沿用秦半兩為貨幣,劉邦執政時期,因為經濟蕭條而秦錢重且難用,放任民間鑄造輕錢,致使貨幣輕重不一,幣值混亂。劉恒時期,在承認私鑄貨幣合法性的同時,頒布漢半兩(又稱四銖錢),而漢半兩成為了西漢初年較為穩固的貨幣。劉徹時期,進行多次幣制改革。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發行了五銖錢,同時將鑄幣權收歸中央。五銖錢成為此后的標準貨幣。東漢建立之初,貨幣紊亂,民間交易兼用半兩、五銖和莽錢,建武六年(公元30年),東漢將五銖錢定為官方貨幣,嚴禁私鑄。但東漢中期以后,私鑄又開始橫行,質量低劣的“剪輪五銖”和“艇環五銖”先后出現。東漢末期,董卓劫持劉協占領長安后,將秦始皇此前鑄造的金人熔鑄稱小錢,引起了嚴重的通貨膨脹。
文化
經學
漢初的經書,全由私人傳授,劉徹采納董仲舒的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后,經學成為學術主流,并被分為不同流派。漢宣帝時期,在太學中立學官的,《易》有三家,《書》有三家,《詩》有三家,《禮》有一家,《春秋》有兩家,共十二博士。東漢初年,增加到十四博士。西漢時期流行今文經學,西漢晚期,劉歆曾發起研討古本經籍的運動,與今文家相抗衡,還引發了“今古文之爭”。至東漢時,已開始流行古文經學。但經書的作用已不同于先秦,不為借古引申自己的思想,而成為了教本。
儒學
漢朝時,儒學地位尊崇,同時受到陰陽學家的影響,西漢末年,儒學附會陰陽學說,演變為“讖緯之學”。讖緯多出自時之手卻偽托為古人的著作。東漢光武帝篤信讖緯,在處理政務遇到紛爭,猶疑不定時,常常借重讖緯來幫助決策,在其晚年,曾正式“宣布圖讖于天下”,確定了圖讖作為法定經的地位。漢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召開“白虎觀會議”,對讖緯進行研究討論,并令班固整理成《白虎通義》,將儒學體系神學化,確定了儒學的地位。東漢時,王充曾《論衡》對儒學中涉及讖緯迷信、唯心主義的思想進行批判,他認為天是自然存在,災異是自然現象,沒有人能有先見之明,人要獲得知識需要靠自身努力,且認為人死為鬼“未必有其實也”。
史學
漢朝初期,廣開獻書之路,收集天下典籍圖書,并詔令光祿大夫劉向等人主持大規模的校書活動。通過兩代人的努力,古書有了可以依據的定本。他們總結并發展前人的校書經驗設置了專掌史料典籍的官員,令御史中丞掌葉衍蘭所藏圖籍,令太史令掌管郡國所上計書,兼收記載遺文古事的各種文獻。另設有石渠、天祿、麒麟諸閣貯書。西漢,太史令司馬遷著成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為以后兩千年正史的編纂提供規范。
東漢時期,朝廷著史活動轉移到任職于蘭臺、東觀的官員身上。其中,東漢前期的史書修纂主要由蘭臺令史、東觀修史官員和秘書監等兼職修史官員掌管,出現了兼職修史的官員如班固、劉珍、荀悅等。東漢中后期,蘭臺令史開始職掌法律刑獄,不再兼職參與編纂史書,官修史書主要有東觀修史官員完成。劉協以后,東觀修史陷入停滯,兼職修史的官員紛紛罷廢,史官蔡邕被司徒王允殺害后“史官放絕”。
與西漢相比,東漢更注重國史的修纂,且東漢史書修纂,不再只著紀災異,多采用編年體注記皇帝的言行、功德,并形成較為嚴格的規范。在朝廷掌控下修纂了紀傳體東漢史《東觀漢記》,以及《漢書》。而在此情況下編成的《漢書》,為體現漢朝之強于先代,使用不同于《史記》體裁的斷代編年體,但與《史記》相比,《漢書》內容更加豐富,新創了《漢書地理志》《藝文志》,成為此后志體史書參照版本。
文字
漢代官方通用的字體為隸書。漢隸的字體比秦隸整齊美觀,呈扁平形狀,筆畫之間有波勢,撇和捺在收筆時都先向下壓再向上挑。因為漢隸的波折的筆畫都是向左右兩邊伸展的,每個字的勢態就像“八”字那樣向兩邊分開,所以漢隸也叫做“八分”。漢朝還出現了一種寫得簡便而潦草的字體“草書”。省并了許多筆畫,只保留它大致的輪廓,漢初稱作“章草”,漢末發展為“今草”。
漢代毛筆短小精健,文學家蔡皇著有《筆賦》一篇,對毛筆的形制進行了詳細的描述。硯臺也較小,便于攜帶。西漢時期的書寫的載體主要是簡和帛,以竹木簡為主。東漢蔡倫改進造紙術后,文字載體迅速以紙張為主。
漢代的文字學,以許慎的《說文解字》為代表。《說文解字》完成于東漢時期,收字9353個,異體字1163個,是中國第一部辨析字形、聲讀和解說字義的字典,集合了當時所有的文言文經訓。在定型漢字的同時,為漢字建立了理論體系,開創了部首檢字法的先河。
文學
漢朝在劉徹時設立樂府,令樂府搜集民間詩歌,協以音律,即為漢樂府。其與先秦時期的《詩經》一脈相承,多反映社會現實與百姓情感,主要特點是“感于哀樂,緣事而發”。樂府詩句數不定,可自由伸縮,不受限制,但通常為雙數句,以五言最為突出,五言之外,也有七言的形式。代表作品為《孔雀東南飛》《上山采藤蕪》《白頭吟》《有所思》等。在樂府詩的基礎上,五言詩逐漸形成,在東漢時出現了班固的《詠史詩》,以及涉及底層文人宦游、仕途的失意等內容的文人詩《古詩十九首》,而東漢末年蔡文姬所作的五言《悲憤詩》,以自傳體的形式回顧自己在漢末軍閥混戰中的悲慘遭遇,成為建安文壇長篇敘事詩杰作。
漢朝較流行的文學體裁還有賦,西漢時賈誼有賦作品《吊屈原賦》《鵬鳥賦》等。另有枚乘、枚皋、東方朔、司馬相如、揚雄、班固、張衡等賦作者,其中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等氣勢恢宏,傳播較廣。漢初文辭華麗的長篇賦較為流行,東漢后期,長篇賦逐漸變少,各種抒情寫物的短篇賦開始流行,文辭相對樸實,意境較為清新。而漢代的散文,在繼承先秦諸子論說散文的基礎上,以大段鋪排,氣勢雄渾為特色。如賈誼的《治安策》《過秦論》等,另有晁錯、董仲舒、司馬遷等散文作者,其中司馬遷的散文,有別于西漢時辭藻華麗的風格,有《報任少卿書》中等作品。
此外,東漢時期女史學家班昭作成《女誡》,較全面地闡述了中國封建社會婦女應遵守的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倫理道德,并提倡夫婦雙方都應該加強自身修養。此書在當時具有一定進步意義,被廣為流傳,且對后世中國古代的女教產生深遠影響,又被稱為“女孝經”。
藝術
書法
漢代書法是中國書法史上第一個發展的高峰時期,至東漢時期,篆、隸、真、行、草書五體都已齊備,書法與仕途掛鉤,并在民間流行。該時期隸書和草書得到了長足發展,涌現出了以蔡邕為代表的隸書家和以杜度、崔瑗、張芝為代表的草書家;還出現了一批保留至今的早期的書論著作,代表作有崔的《草書勢》、趙壹的《非草書》、蔡的《篆勢》《筆賦》《筆論》《九勢》等。其中的《筆論》和《九勢》在中國書論史上占有較重要地位。
漢代書法由石刻、瓦當、璽印和簡帛書及相關墨跡兩大體系組成。小篆書法多出現在西漢時期的石刻、東漢時期的碑額、日常使用的青銅器等器物上?,F存石刻作品有《開母廟石闕銘》《少室石闕銘》《袁安碑》等;碑額有《泰室石闕銘額》(陽文)《張遷碑額》等;磚文多為陽文篆書或隸書,內容有記事、紀年、祈愿等;瓦當文字也多作篆書,結體因勢變體。隸書代表作有碑刻《禮器碑》《曹全碑》等,另有以古樸厚重、方整勁健為特色的《張遷碑》《衡方碑》等,以縱橫舒展、浪漫多姿為特色的《石門頌》《西狹頌》《楊淮楊弼表記》等。草書代表作有簡牘《武威醫藥簡牘》《永元器物簿》等;磚刻《急就奇磚》《公羊傳磚》等;刻帖《秋涼帖》等。楷書與行書直到東漢后期才逐漸形成,主要代表作有《河西簡牘》《永和二年簡》《寶雞漢墓陶瓶朱書》等。
雕塑
漢朝時,厚葬之風盛行,陵墓雕塑發達,主要分兩大類陵前石雕和墓內陶俑。陵前石雕有霍去病墓前的大石雕,東漢曲阜石人,嵩岳奇石人,高頤墓石獅,武氏祠石獅等。漢兵馬俑種類繁多,以寫實為主,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當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從材料上看,有陶俑、木俑、銅俑,都有彩繪,從題材上看,多為人物、動物。漢俑主要代表作有西漢咸陽兵馬俑、西漢濟南雜俑群、西漢西安市長袖舞俑、東漢成都市說唱俑、東漢彭山陶馬、馬踏飛燕(東漢銅俑)。此外,陵墓雕塑還有畫像石和畫像磚,都屬浮雕。除陵墓雕塑外,漢朝還有青銅器和玉器上的裝飾雕塑。
繪畫
漢代繪畫有壁畫、書丹與卷軸畫等。載體與場所有聶氏宗祠、宮殿、祠堂、學庫、住宅、墓室墻壁,以及其他石、陶、銅、玉器等工藝裝飾和布帛繪畫等。表現的題材以人物為主,內容主要由反映社會現實生活面、宣揚忠孝節義等倫理道德、想象宗教神怪事物等三大類,包括經史、古代圣賢、時人圖像、現世生活、風俗情景、神話祥瑞等,范圍廣泛。除筆繪外,還有鐫刻、鏤雕與模印。
漢朝繪制在綿帛上的卷軸畫作品較多,現存較完整的為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畫。壁畫多為墓室壁畫,風格與戰國帛畫有承襲關系。東漢墓室壁畫在升天、避邪、福為主要內容的基礎上,表現生活的場景明顯增多。畫像刻石在當時的普遍流行。畫像刻石也是近世出土漢代繪畫遺物中,數量最多與內容最豐富的一項。
歌舞
漢朝時期,自上而下都喜好歌舞。西漢初期便分設了職司雅樂的太樂和職司俗樂的樂府。樂府機構還搜集了各地民間樂人,聚集在一起切磋觀摩,培養了大批樂舞藝人。當時先秦雅樂已多數失傳,俗樂在上層社會上中頗為盛行。演唱表演形式多姿多樣,有無樂器伴奏的徒歌,也有純器樂演奏的但曲,也集器樂伴奏合歌舞于一體的《相和大曲》,演唱時還出現了合唱、說唱。歌舞以恢宏廓大為主要特點,受楚國樂舞的影響較大,多以用鼓為主,節奏明快,氣氛熱烈,奔放豪邁,且吸收了不少中外民族的歌舞優點。音樂也有了古樂和胡樂之分。古樂是指上古以來的傳統的本土音樂,胡樂則指從外族胡人吸收的音樂,在東漢末年,出現琴曲了《垓下歌》。
舞蹈以楚舞與中原舞蹈、中原與西域舞蹈的結合為特色,中外各族的樂器如胡笳、胡笛、鑼、胡篌等都在漢朝時被中原樂隊應用。漢代娛樂性舞蹈可以分為自娛和娛人兩種。自娛性舞蹈主要在于抒發個人的感情,舞蹈優劣在其次。娛人類舞蹈注重表演性和藝術性。此外,漢代民間還出現了“百戲”,包括歌舞、雜技、武術等各類伎藝形式,顯示出簡單的戲劇性。
教育
官學
漢朝教育分官學和私學。官學分五級,即在中央設太學,為最高學府。在地方按行政系統分學、校、癢、序四級。由郡國縣邑舉辦的稱“學”和“?!?,由鄉和聚開辦的稱“座”和“序”。太學教授儒家六經,學、校專學一經,庫、序似屬小學性質,由學、校出身的學生,才有升入中央太學求學的資格。但它們之間沒有連屬關系,地方學校與中央太學也不相統屬。漢代中央的教育長官稱太常,地方學校由各級行政長官兼管。整個漢朝時期,除太學發展較為正常外,地方學校時興時衰。劉衎時太學能容納學生上萬人,東漢時太學生增至三萬多人,京師形成了太學區。
太學里設有博士,學、校置經師一人,座、序置孝經師一人,擔任教學工作。隨著太學的發展,往往出現師少生眾的情況。太學學生稱“博士弟子”,或簡稱“弟子”,東漢時也稱“諸生”或“太學生”。劉徹時太學一年一考,及格者授予官職,有了官職還可留在太學繼續研習。東漢時改為兩年一考,及格者委以官職,不及格者仍舊留校學習,等待再次考試。
東漢明帝時,除太學外,還創立宮邸學,即“四姓小侯學”,使太子諸侯及功臣子弟學經。劉宏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又創設鴻都門學,講習辭賦、小說、繪畫、書法,意在對抗太學的經學,鴻都門學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專門的文藝大學,也是當時掌權宦官為對抗太學而另立的一所太學。
私學
漢代官學數量、名額有限,且太學設于京師,遠道的學生很難入學。而該時期讀書入仕的需求較多,一些經師大儒得不到從政或任博士機會的,便從事私人講學。還有官員一面做官一面收錄弟子,罷官后繼續講學授徒。為此,漢代特別是東漢時期私學盛行。有的私學規模達到數百人,甚至數千人,如牟長任博士任河內太守期間,受學諸生有千余人,著錄弟子前后萬余人。
漢代私學分為小學階段與專經階段。專經階段由相當于太學程度的經師大儒自立“經館”“精舍”“精廬”等開門授徒,專習一經或數經,學生的學業成績不遜于太學。小學階段在“書館”“學館”“書舍”等處學習,小學階段的蒙學以識字為主,第二段不僅要識字,還要學習立身處世之道,主要是學習《論語》《孝經》,為專經作準備。漢代私學學生分著錄弟子與及門受教兩種。著錄弟子即在名儒學者門下著其名,不一定會親來受業。及門弟子是直接從師受教的學生。
科技
工藝
漢朝時期,發明了蒸餾技術,制造出水力磨坊、用于冶金的往復式活塞風箱等。其中,東漢時,出現水排等新式灌溉工具,就職于皇家的手工工場宦官蔡倫還在前人造紙術的基礎上,使用樹皮、麻頭、破布、漁網等做原料,改進了造紙技術,能制作出體輕質薄、色白柔軟、可折疊便于剪裁的紙張,且價格低廉,紙張也很快取代簡帛成為主要的書寫材料。漢末時期,又制造出雞公車、水車和吊橋,且造船時已經采用船尾柱舵。
天文
漢朝時期,在歷法編制、天文現象觀測、天文儀器制造、宇宙模型理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劉徹時編制的《太初歷》,改正月為歲首,而《太初歷》、西漢末年的《三統歷》以及東漢的《四分歷》,均采用了陰陽合歷的形式(即考慮月象,同時也考慮太陽節氣),其中包括了氣(二十四節氣)、朔(合朔時刻)、閏(用放置月的方法來調整月和年的周期)、五星(五星的周期和位置)、交食(關于食和月食的計算)等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構成了中國古代歷法的基本框架,為后世所遵循。
兩漢時期對天文現象觀測的記錄趨向齊備,出現了比較準確的太陽黑子記錄,首次出現了新星和超新星的明確記錄,對日食的觀測注意到了食分、方位、初虧方向、復圓時刻等。通過觀測天象,西漢宣帝時的天文學家耿壽昌以銅鑄成了用來演示天象的儀器一一渾象。漢代對宇宙模型理論也產生蓋天、渾天、宣夜三家學說,其中渾天學說的代表為東漢的張衡。他指出日月之食是天體運行的自然現象,并得出“渾天如雞子,天體圓如彈丸”“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猶殼之裹黃”的理論。張衡還制造出世界上第一臺候風地動儀,測出了地震是地殼運動的結果;發明了世界上最早用來測定地震的儀器地動儀,改進了用來演示天文現象的渾天儀,并作《渾天儀圖注》解釋渾天儀的制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數學
漢朝時期,數學方面取得了新的發展。成書于西漢時期的《周牌算經》提出了幾何學中勾股定理的一個特例,即“勾三股四弦五”。成書于東漢初期的《九章算術》總結了周秦到漢代的數學成就,記載了當時世界上先進的數學運算方法,有正、分數的四則運算、各種比例問題等的算術,有負數概念的引入,一次方程組解法,開平方、開立方法等,形成一個以籌算為中心、與古希臘數學完全不同的獨立體系。其中關于負數概念的引人、正負數加減法法則等成就要比印度早出數百年,比歐洲國家早出千余年。
醫學
漢朝時期,出現許多名醫,如西漢的淳于意、東漢的張仲景、華佗等。淳于意留下25例病歷紀錄,客觀分析了治愈和不治的原因。東漢初年編成的《神農本草經》記載了365種藥物的性能和用途,而張仲景在此基礎上寫成《傷寒雜病論》,總結了中醫診斷和治療上的相關經驗,提出中醫診斷學上的八綱,并用汗、吐、下和概括了各種癥狀和療法?!秱s病論》視作中醫學的奠基之作,張仲景也被中原地區尊為“醫圣”。
東漢前期的《黃帝明堂經》,初步建構傳統的腧穴學,用來服務于針灸臨床。與《黃帝明堂經》同時問世的《難經》共同提出“命名”的新說,進一步確立陰陽五行學說對傳統醫學理論的指導地位。東漢后期的名醫華佗精于方藥、針灸,還發明了麻沸散,能進行剖腹破背、剪截沖洗腸胃、腦外科等手術。此外,華佗還模仿虎、鹿、熊、猿、鳥五種動物創作了可以用來強身健體的“五禽之戲”。另有善用針灸的醫學家涪翁,并著《針經》《診脈法》等醫術,但均已失傳。
農學
漢朝時期著成的《氾勝之書》,提出耕作的基本原則,并對播種日期、種子處理、個別作物的栽培、收獲、留種和貯藏技術、區種法等進行討論。另有農學著作《四民月令》,敘述田莊從正月直到十二月中的農業活動,對古時谷類、瓜菜的種植時令和栽種方法有所詳述,亦有篇章介紹當時的紡績、織染和釀造、制藥等手工業。
民族
西南夷
漢朝時期,在蜀郡西南、西北廣大地區有眾多的少數民族和部落,主要有夜郎(今貴州省的清鎮、平壩區、安順市、普定至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晴隆縣一帶),滇(今滇池周圍),西昌市(本部落在今四川西昌縣),昆明市(今云南保山縣東北至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內),徙、笮都(今四川雅安地區一帶),哀牢國(分布在今瀾滄江以西)等,被總稱為西南夷。西南夷從事農耕為主,兼以游牧漁獵,多椎髻或編發。
劉徹時,漢朝與西南夷的聯系加強,曾派遣唐蒙出使夜郎,并在此處設立犍為郡,發卒修筑道路;又派司馬相如出使邛都,新設置十余縣。因遭到西南夷強烈反抗,漢朝暫罷開通西南夷。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漢武帝聽從張騫建議,取道西南夷,打通通往身毒國(印度)的通道。為此漢朝與昆明人作戰,與滇、夜郎以及周圍西南各族聯系加強。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漢朝發夜郎及附近諸部兵攻南越國,次年攻下趁機反抗漢朝的且蘭,在其地設郡(治今貴州黃平西),夜郎入朝,被封為夜郎王。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漢朝招安滇國,使其成為附屬國,以其地為益州郡(治今云南晉寧),仍由滇王管理。大部分西南夷就此屬漢。
西南夷內屬后,時有叛亂,但直到王莽時才開始大亂。東漢建立后,西南夷地區再次屬漢,劉莊永平十年(公元67年),設益州西部屬國,管理境內的哀牢族和昆明族。兩年后,哀牢內附。漢明帝設永昌郡加強對西南夷的管理,將他們等同漢族一般征收稅賦。受漢文化影響,西南夷生產力有所提高,漢章帝元和年間,在西南夷興辦學校,讓當地夷族子弟入校讀書。
諸蠻
漢朝時,將南方少數民族泛成為蠻。諸蠻中,居住在武陵(今湖南常德一帶)的蠻族較為強盛,經常因為賦稅問題起兵反抗,且其勢力逐步往北擴展至江陵(今湖北省荊州市一帶),向東南發展到零陵(今湖南省永州市境內)、桂陽縣(轄今衡陽市、郴州、永州)等郡。
另有叫做廖君的蠻族,因在東漢初年反抗東漢統治,被強制遷徒于江夏郡(今鄂東地區),大別山南麓的巴水、蘄水、希水(今水)、赤亭水(今舉水)等流域繁衍生息。此外,巴郡閬中(今四川閬中)一帶沿嘉陵江(今嘉陵江)居住著一個叫板楯的蠻族,他們長于狩獵,喜好歌舞,和漢族交往密切。東漢末年,中原人士為避戰亂,有不少人逃往蠻族聚居地,蠻族和漢族文化融合隨之加強。
烏桓
漢朝初期,烏桓被匈奴征服、奴役,并逐漸從原始社會轉變為奴隸制社會。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匈奴被漢朝擊敗,烏桓在此后被遷徙至上谷郡、漁陽、右北平、遼東、遼西地區五郡((今河北省北部及過寧南部)的塞外,為漢朝偵察匈奴動向。劉徹還在幽州設置了護烏桓校尉,監領烏桓。終西漢一朝,烏桓時有叛亂,但均在西漢屬下。王莽執政時期,烏桓重新投降匈奴。
東漢初期,烏桓與匈奴聯兵擾亂代郡以東地區。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北匈奴被東漢擊敗,烏桓率部向東漢稱臣。東漢冊封其渠帥,令其幫助東漢對鮮卑、匈奴等未歸附的勢力進行打擊,準其越過長城移居內地邊郡,并設上谷郡(治寧城縣,今張家口市萬全)進行治理,設護烏桓校尉監領烏桓。經劉莊、漢章帝、劉肇三朝,東漢與烏恒相安無事,但自劉祜至劉志時期,烏桓部分部族開始與東漢發生戰爭,但總體關系相對穩定。
劉協初平元年(公元 190 年),蹋頓繼任烏桓大人后,統一了遼東、遼西地區、右北平市三郡的烏桓民族,并收留了被曹操擊敗的袁尚(袁紹之子)。建安十二年(公元 207 年),曹操遠征遼西,二十余萬烏桓人歸順,被遷居中原并隨軍作戰。內遷烏桓民族逐漸漢化,而居留故地的烏桓與鮮卑融合。
鮮卑
漢朝時期,位于遼東塞外大鮮卑山(今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科爾沁旗西哈古勒河附近)的鮮卑以狩獵和畜牧為生。在西漢時期,他們受匈奴奴役,未曾與漢朝通使。王莽篡漢后,因討伐匈奴,征烏桓兵屯代郡,并以其妻子為質,烏桓與匈奴聯系愈發緊密。東漢初年,鮮卑與匈奴、烏桓聯兵侵犯漢朝北部邊塞,在漢朝的羈政策作用下,鮮卑與漢朝聯合攻打匈奴。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鮮卑附漢南區遷,據舊地不斷發展壯大。
元和二年(公元85年),鮮卑協助東漢對北匈奴進行軍事打擊,北匈奴被迫遠遷后,鮮卑趁機占領了北匈奴故地日益壯大,并開始多次劫掠東漢遼西走廊。劉宏光和年間(公元178年公元184年),鮮卑首領檀石槐去世,鮮卑內部發生分裂而暫時衰落,和東漢之間的沖突減弱。東漢末年戰亂,大批漢族逃亡邊地,促進了鮮卑生產力的發展,鮮卑的一支也逐漸統一了內蒙古地區。
夫余
漢朝時期,位于弱水(今嫩江或黑龍江)附近夫余族以粗放農業兼游牧為生。與漢基本上保持友好關系。漢武帝時,扶余國曾向漢朝貢。東漢初年,夫余不斷遣使朝漢,并同高句麗、鮮卑對抗。劉祜時,高句麗圍攻玄菟郡,夫余幫助漢朝擊退高句麗。劉保永和元年(公元136年),夫余王曾到洛陽市朝貢。直到東漢末年,公孫氏勢力在遼東興起,夫余才轉屬遼東。
氐族
氐族支系眾多,各有稱號,各部又自有豪帥。各氐族中,以居于仇池(今甘肅成縣仇池山)的白馬氐最為強大。漢武帝時,漢朝開拓西南邊境,氐族部分內屬,部分移居深山。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設武都郡管理氐族。漢朝時期,氐族長期與漢族錯居,差別日益縮小。
羌族
分布于今天青海省和甘肅省西南、四川省北部一帶的羌族部族也比較眾多,多以其祖先的名字或其所在地命名,如“研種羌”“燒當羌”“滇零羌”“白馬羌”等。他們最初以畜牧、射獵為業,漢朝時期,羌人活動區域主要在以河湟為中心的西羌地區,并開始從事農業生產,但畜牧業也較為發達,畜產種類主要是馬、騾、驢、牛、羊。西漢時,西羌臣服于匈奴,與漢朝對抗。東漢時期,羌人崛起,開始染指隴西縣,威脅漢朝西境。建武十年(公元34年),東漢派出馬援等平定羌亂,并在之后設郡確立了對西羌部落的政治統治。
但諸羌內附后與漢朝之間矛盾仍存,燒當等居住塞外的諸羌部落不斷煽動內郡羌民起亂,西羌地區時有變亂。為此,劉秀聽從班彪建議在西羌設護羌校尉,但因隴道不通,羌族勢盛,未曾形成實際統治權。劉莊永平元年(公元58年),東漢重設護羌校尉,但諸羌叛亂依舊不斷。為分化羌人力量,劉祜永初年間 (公元107年一公元113 年),曾鼓勵并強制羌人內遷入居,此后至東漢末年 ,此前居住在沿邊諸郡的諸羌開始向關中、河東、河內甚至河南省地區轉移。羌族內遷后,由“外患”變為“內疾”,成為東漢末年的亂世不安定因子的一部分。
宗教
道教
漢朝時期,在原始宗教信仰、巫術信仰以及神仙說的崇拜的基礎上,結合儒家學說、黃老思想,加上災異、讖緯之說,于西漢末年逐漸形成了道教著述《太平經》,在民間秘密流傳。《太平經》結合道家哲學、陰陽五行學說以及巫術、天文學、醫藥學等學科成就,提出一分為二及天、地、人三合相通的宇宙觀,并建立了“太平世道”的政治設想,奠定了中國道教的基調。
隨著外來佛教的傳入,隱居各地的道士開始與佛教較法。東漢末,太學諸生張道陵自習“長生之道”,并和弟子著道書二十四篇,于蜀地創立“五斗米教”。至其弟子張魯行時期,五斗米教割據東川,執掌一地政教實權近三十年。在曹操執政時期投降漢朝,五斗米教流傳至北方、江東,而遷居江西省的張姓子孫,被宋元之后的歷代尊為“天師”。
佛教
漢朝時期,佛教由印度經西域傳入中原地區。西漢博士弟子景盧出使大月氏(今阿富汗地區),被授《浮屠經》。東漢明帝時期,又派遣蔡愔、秦景、王遵等十二人到大月氏求取佛教經典,并最終獲得了佛祖釋迦牟尼圖像和《四十二章經》,還邀請到了大月氏高僧迦葉摩騰和竺法蘭到京都洛陽講經。此后,劉莊又下令在洛陽雍門外修建佛教寺院白馬寺,而攝摩騰和竺法蘭也在白馬寺內先后譯出了《四十二章經》和《十二地斷結經》。劉志時,有安息人安清翻譯了《安般守意經》等三十九部佛經。劉宏又有大月氏人支婁迦讖譯出《般若道行經》等十四部佛經。
東漢后期,佛教自北向南迅速發展,其教徒分布以洛陽市、徐州市(今江蘇省境內)、揚州市(今江蘇中部)為中心,旁及潁川(今河南省禹州附近)、豫章(今江西省一帶)、會稽郡(今蘇州市一帶),直到交州郡。
社會風俗
概況
兩漢初期,皇帝均自奉節約,以身作則,社會風氣較為儉仆,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奢侈之風便會由上而下蔓延,社會風氣又轉向浮華與奢靡。西漢時期,民間尚武之風大起,“少年”好勇斗狠。東漢立國之后,社會風氣有所轉變,生活節奏趨于舒緩,社會上彌漫著淳美的政教之風,士人逐漸開始輕視武人,但社會各層仍較為崇尚積極進取。且漢代自上而下盛行歌舞之風,常以歌舞表達愛憎、喜怒。
漢朝社會可以劃分為“貴”“良”“賤”三個社會階層。“貴”包括皇帝及其宗室、外戚、軍功后裔等。他們高居社會上層,掌握統治權力,享受很大特權。“良”包括豪族地主、商人地主、廣大的自耕農和半自耕農。這個等級具有人身自由,財產貧富懸殊很大,但均處在被統治地位,幾乎沒有特權?!百v”包括豪強底下依附民、賓客、奴婢等,賤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處在被國家或豪強大族嚴格管理和控制的地位。
漢朝初期,婦女地位相對較高,民間還出現“使男事女,夫詘于婦”的情形。寡婦再嫁不受約束,婚姻存續期間,可主動離異。但在劉向,班固,班昭等人提倡從一而終情況下,東漢時期恪守貞節的女性人數較西漢有了大幅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婦女開始自動守節。但整個漢朝時期,“夫為妻綱”的性別統治局面尚未成型。此外,漢代尊老之風盛行,西漢初就頒布了養老詔令,規定老人可以在天子馳道的旁道行走。漢代時還開始出現重陽節,每到九月九日,人們就登高、飲菊花酒、佩茱萸,在魏晉時成為節俗。
服飾
漢朝的祭祀禮服,承襲秦制,以一種冕服為祭天地明堂之禮服。其中,天子及三公諸侯、卿大夫祭天地明堂之時穿著冕冠服,夫子和執事百官祭祀時穿長冠服,公卿諸候大夫行大射禮于辟雍的時候穿委貌冠,大射禮時穿著皮弁冠服。漢朝從皇帝至賤更小吏亦以袍作為朝服,也是主要常服。亦即是深衣制的袍服,不過因不同身份的人戴的冠不同而有不同之名稱。漢朝的朝服,服色是隨著五時色,即春青、夏朱、秋白、冬黑。朝服均是襯以告緣領袖的中衣。女服服飾有廟服、蠶服、朝服。其中,廟服為太皇太后、皇太后之入廟祭祀穿著,服色是皂下。蠶服為皇后率領公卿諸侯夫人親蠶禮時穿著,且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蠶服為朝服。
一般常服中,男子上面穿的短衣叫褶,下面穿的叫袴。女子上身穿的短衣叫褂,下面穿的叫裙。一般的常服可分兩大類,一曰長袍類,一曰短衣類。短衣類可分內衣和外衣兩種。內衣的代表是衫和禣。衫又稱漢衣、汗襦,外短衣的代表是襦和襲。漢朝的婦女穿著有衣裙兩件式,也有長袍,裙子有“留仙裙”等多種樣式。
飲食
漢朝時期,常見的五谷有有黍、稷、稻、粱、大豆、小豆、麥、麻、瓜等。黍類中粘的叫黍,不粘的叫稷;稻類中粘的叫糯,不粘的叫和。常人以羹飯為主,即以豆類和稻谷制成的飯為主食,人們不僅吃脫皮的谷粒,并且掌握了把谷物磨成粉末的技術。西漢時期,黃河流域開始食麥為主,但當時人們尚未掌握發酵技術,尚不會做饅頭之類的食物,麥多用來做成飯吃。主食中的餅一般多將麥磨成面后,去掉麥麩,然后摻水,捏成餅狀,放入釜蒸熟而成,而烤熟的餅稱為“胡餅”,還有類似今日之面片“湯餅”又稱“煮餅”。
肉食豐富多樣,馬、牛、羊、豬、狗、雞,均可食用,以豬肉和狗肉為主。但一般百姓只是食豆飯,一些清廉的官吏也多有“蔬食”者。蔬菜中除傳統的蔥、韭菜和白菜外,又從東南亞傳來了大蒜。張騫通西域后又傳入了胡蘿卜、石榴、苜、葡萄等。該時期出現了豆芽,西漢時就有了豆腐。飲品主要有酒、漿,東漢時期開始流行茶飲。漿為更為普及的飲料,一般用米粉或面粉調水而成。點心也有許多種花樣,現可考者即有粔籹、稻密、稻、棗頪、白頪、糖扶于頪等名目。當時的烹調方法至少有羹、炙、炮、熬、蒸、濯、脛、脯、臘、、菹等十余種。
住所
漢代宮室基本沿襲戰國以來流行的高臺建筑,四面為檐,墻多為土筑,建筑中使用許多大型之金屬構件。西漢時柱石頂部與地面平,壁柱多下埋入洞內,一些不靠墻的柱礎正中凹下,柱根置于礎凹洞中。東漢廢棄夯土高臺建筑,大量采用斗拱的木結構樓閣。
地主、貴族及富人府第中較奢華的,可與皇帝宮殿相比。一般的地主除堂屋以外,還會建設樓閣、亭臺、門闕。一般民房的基本形式是一堂二室三間房,除少數采用承重墻結構外,大多數采用木構架,墻壁用夯土筑造。屋頂則多系懸山式頂或囤頂。每個房皆有窗,形式分方形、橫長方形、圓形,甚至三角形等多種。渭河平原與隴上人民多以板為房,黃河中、下游則普遍為茅廬。更加貧苦的農民連茅屋草舍都沒有,有的住在養牛、守瓜的棚中,謂之“瓜牛廬”,還有以穴為室的“穴居”。
桌椅在漢朝時尚未普遍應用,室內用作放置碗、盤的是案。案有木案、石案之分,以木案為多。多為方形、長方形,也有極少數圓形。質輕、有隔水邊沿。一般民間使用的小案長約一米,寬約半米,可以用手舉起。富家貴族所用大案則可長達二米,寬一米,漆飾特別精致。
出行
漢朝時期,交通運輸工具除驢、騾、駱駝等乘騎外,陸地有車,水上有船。船是水上主要運輸工具。車有馬車、牛車之分。馬車較小,用以載人,牛車較大,用以載物。但戰爭期間,馬多用于戰場,也會有牛車載人的情況。皇家御用的車有玉輅、乘輿、金銀、安車、立車等供天子乘坐。都市一般官吏及富有者所乘的為車、車和軿車。西漢晚期,出現了用人力推的雞公車,稱為鹿車。
婚俗
漢代婚姻等級性較強,政治經濟地位相近才能“相與為婚姻”。漢制規定,與公主結婚者,必須是列侯,民間也是相近的地位才能結婚?;橐鲋贫纫?a href="/hebeideji/2328149169301194088.html">一夫一妻制為主,但在部分地區,也存在一夫多妻的現象。女子在婚姻關系形成時的地位較后世稍高,同男子一樣,有一定的自主權,不是全聽父母和媒人的安排。
在政府的法令中,沒有關于結婚年齡的規定。但民間習俗普遍遵守男子結婚在十四歲到十八歲成婚,女子在在十三四到十六七歲之間初婚。其中西漢時期,早婚非常普遍?;閮x大致遵從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但只有皇族及官宦之家會完全嚴格按照“六禮”規定辦事。絕大多數人民則遵照各地習慣進行縮減。
喪俗
漢朝時期,喪俗基本沿襲前代,但喪禮時停尸時間較先秦時期大為縮短。古禮規定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但西漢文帝自死至葬僅七日,劉啟十日,劉徹十八日,漢章帝十二日。一般人更短。但該時期流行厚葬,隨葬品較多,葬禮更加隆重,貴族以送葬人多為尚。重臣舉喪,朝廷或特派羽林軍孤兒挽送,或派軍士列車以送。東漢以后,常有皇帝親自送葬。
帝王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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