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約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人(今河南省)。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軍事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后代。商鞅早年受法家思想影響,形成了自己對“法”的獨到認識,后來在秦國因戰功受封于商邑,號稱“商君”,后人一般稱他為商鞅。
商鞅受李悝、吳起等法家人物的影響,“少好刑名之學”,形成了自己對“法”的獨到認識,曾經擔任過魏國國相公叔痤的中庶子。公叔痤病重之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魏惠王沒有任用他。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發布招賢令,身處魏國的商鞅聽說后便帶著魏國改革家李悝的《法經》西入秦國,并得到秦孝公的賞識,先后被任命為左庶長、大良造,在秦國先后兩次推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公元前340年商鞅在河西之戰中大破魏國收復河西之地,獲封商於十五地。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嬴虔誣為謀反,戰敗死于彤地(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西南)。尸身被運至咸陽市車裂,全家被殺。死后葬于郃[hé]陽(今陜西省合陽縣)縣東四十里夏陽(今洽川風景名勝區)。
商鞅是中國歷史上法治思想的開山人物之一,他在秦國的變法實踐是中國古代史最為深刻的社會變革。他在《法經》的基礎上進一步修訂《秦律》,在政治、經濟以及家庭和社會組織方面在秦國進行了深入改革,力主“農戰”,“富國強兵”,加強中央集權,以法治國,使秦國迅速崛起,為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商鞅死后,其思想繼承者仍活躍在秦國的政治和思想領域,一般稱為“商學派”。《漢書·藝文志》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又有《公孫鞅》二十七篇,現已遺失。遺物有商鞅方升。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商鞅出身于衛國公族,有學者以此推測他是衛國國都帝丘之人,但該地對應的現今地名仍存爭議,主要有安陽市內黃縣和濮陽市濮陽縣兩類說法。是衛國君主的庶孫,年輕的時候就喜歡重賞罰的刑名之學。后來他到魏國做了魏國國相公叔痤的家臣,任中庶子(中表示這個職位是主君的近臣,類似于侍從官,常有近距離接觸主君的機會)。
公叔痤很欣賞商鞅才華,臨終前他向魏惠王推薦了商鞅,稱贊商鞅年少有才華,建議惠王可以把全國的國政都交給商鞅。他提醒惠王如果不用商鞅就一定要殺掉他,千萬不要讓他出魏國,否則會有后患。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并沒有放在心上。公孫痤看惠王神色心中明白大王不會用商鞅,轉而讓商鞅離開魏國以躲避災禍。商鞅則認為魏惠王暫時不會殺他,并未立刻離開魏國。
由魏到秦
公元前362年秦獻公去世(有爭議,《史記.六國年表》記載,秦獻公是在秦魏少梁之戰的第二年去世,也就是公元前361年,學者呂思勉在《先秦史》中也采取了這一說法),21歲的秦孝公繼位。當時黃河和崤山山脈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河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代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
當時的秦國由于地處西北偏僻位置,生產力水平低,內部氏族力量較大,私斗成風;外部強敵環伺,韓、趙、魏、楚等國與秦國接壤,河西之地落入魏國之手,北部游牧民族常侵擾秦國;外交上甚至出現各國諸侯都鄙視秦國的局面(諸侯卑秦)。在這樣內憂外患的情況下,新繼位的秦孝公想要改變現狀,壯大秦國。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元年)秦孝公繼位后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發布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向其他六國招攬賢才,言明天下賢士能出謀劃策讓秦國強大的,就封他為官,與他一起共享秦國。身處魏國的商鞅聽說后便帶著著魏國改革家李悝的《法經》西入秦國。
得到賞識
商鞅到秦國后,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到了秦孝公。他與秦孝公進行了三次主要的交談。第一次商鞅以堯舜治國的“帝道”游說秦孝公,秦孝公聽后責備景監引薦了無知狂妄的人,不配被任用。第二次交談時,商鞅以舜、商湯、周文王、姬發治國的“王道”來游說秦孝公,秦孝公仍不贊同,再一次責備了景監。第三次交談時,商鞅以“春秋五霸”的治國之道來游說秦孝公,秦孝公聽得十分入神。商鞅順勢以富國強兵之道游說秦孝公,秦孝公非常高興,開始與他商議國事。自此,秦孝公決定任用商鞅,開始籌備變法之事。
變法之爭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商鞅認為圣人如果能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襲舊有的法令;如果能夠使百姓獲得利益,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秦孝公很認同。但上大夫甘龍卻批評這種做法,他認為根據已有的法令治理國家,就能使官吏習慣而百姓安定。左司空杜摯提出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改變法令,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更換器具,堅持認為沿襲以往的法令不會產生過失,遵循舊有的禮制國家不會有什么偏差。
商鞅以歷史進化的思想反駁說治理國家的方法不能一成不變,就像商湯、周武不沿襲舊的法度而能締造王業,而夏桀、帝辛不更改舊的禮制最后導致亡國。最終甘龍、杜摯在這場大辯論中沒有獲勝,秦孝公選擇支持商鞅,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在這之后,由秦孝公支持,商鞅主持的一系列的“變法之令”正式開始制定并逐步推開。
實施變法
第一次變法
制定《墾草令》
公元前359年,變法之爭結束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在秦國國內頒布了《墾草令》。秦孝公下達了變法的第一道政令——“墾草令”,正式啟動變法,初步確定了秦國的變法方向。《墾草令》共二十條措施,變法的內容涵蓋了政治制度、經濟、農業生產、社會治理等各個方面。主要內容有刺激農業生產,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租稅制度,加重貴族、商人的賦稅;登記戶口,禁止百姓遷居;山川湖澤自然資源歸國有等。《墾草令》的實質是整飭吏治,強化司法,壓抑特權,懲治閑懶,用行政、法律、經濟手段驅趕盡可能多的人去開荒種地,專心務農。
接任左庶長
公元前356年,在《墾草令》于秦國成功實施后,秦孝公拜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此次變法要點是:在戶籍上實行什伍連坐,也就是將百姓按什伍劃分,名列戶籍,互相監督連坐,開告密揭發的先河;鼓勵分居,有兩個兒子以上而不分戶的,每人加倍繳納軍賦;重視耕織,抑制工商業;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襲,建立二十等爵制,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第二次變法
公元前350年,秦國的都城由從雍(今陜西省省鳳翔區東南)遷到咸陽市。商鞅趁勢而上,開始了第二階段的變法。此次變法要點有:開阡陌,廢井田,土地歸為私有;廢封建,立郡縣;統一度量衡;為統一思想、明確法令,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下令焚燒《詩經》《尚書》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等。
收復河西要地
秦孝公趁魏國國內空虛之機,于公元前352年任命商鞅為大良造,率兵長驅直入,包圍魏國并占領魏國舊都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魏惠王急忙派軍隊在上郡要地固陽(即定陽,今陜西省延安市東)以東修建崤山長城(東南起崤山,西北至黃河)。來阻止秦軍的進攻。
公元前341年,齊國軍隊在馬陵打敗了魏國的軍隊,俘獲魏國的太子申,殺死了將軍龐涓。公元前340年,商鞅勸秦孝公說秦與魏的關系緊張,最后不是魏兼并秦,就是秦吞并魏。現在可以趁魏國剛打敗仗疲弱之時攻打魏國,趁機占據河西險要之地,為成就千秋帝業打下基礎。
于是秦孝公派商鞅帶兵攻打魏國,魏國派魏昂抵御。在兩軍對峙之時,商鞅派人給公子卬送去一封信,信上寫著:“我當初與公子相交甚好,如今你我同為敵對兩國的將領,我實在不忍心與你相互攻伐,我可以與公子當面相見,訂立盟約,痛快喝幾杯后各自撤兵,這樣秦魏兩國都相安無事。”公子卬與商鞅依約訂立盟約,然后設宴飲酒,沒想到商鞅竟事先埋伏武士偷襲,公子卬被俘。商鞅趁機攻打魏國軍隊,魏軍徹底被打敗。魏惠王不得不派遣使者割讓河西走廊獻給秦國以求和解。魏國也撤出安邑,遷都大梁。商鞅因戰功獲封于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身死法存
商鞅在秦孝公病重期間,獨攬軍政大權,使秦國內部權力斗爭激化。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其子秦惠文王嬴駟繼位。受商鞅鎮壓的舊貴族向秦惠文王進言說大臣的權力太重會危及國家,現在國內所有人都說法令是商君的法令而不是大王的法令,這樣大王反而變為人臣了,希望大王好好謀劃。嬴虔等人告發商鞅謀反,秦惠王派人逮捕商鞅。
商鞅逃到邊關準備住旅店,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因此拒絕讓商鞅入住。商鞅便離開秦國逃到魏國,魏人因為商鞅曾經設計欺騙魏昂,使詐獲取魏國的土地也怨恨他拒絕接納他。商鞅回秦后被迫潛回封邑商於,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陜西華州)謀求生路,在攻打鄭的時候,秦惠文王派軍隊攻打商鞅并殺死了他。(有爭議,見后)商鞅死后秦惠王把商鞅車裂示眾,并誅殺了商鞅全族。
商鞅被車裂后,法家的后學者收殮商鞅的遺骨準備偷運回商鞅故里衛國安葬。在黃河德豐渡口被秦國守軍截獲,當地百姓與守軍便將商鞅遺骨草草埋葬于附近的秦驛山下,后來法家的后學者尋訪至此為商鞅立了墓碑。上書“商君之墓”。商鞅死后,他所制定的法令依然在秦國實施。在他死后七八十年,荀子有記載秦國處處可見商鞅變法的成效。
施政舉措
政治方面
徹底拋棄了封建制度中由身份而來的統治結構,代之以耕戰為中心的統治結構,改變爵位取得方式,以軍功和農耕為獎賞標準授予平民爵位;廢除了土地分封制,改為實行郡縣制;統一了原本混亂多樣的度量衡單位,頒布了度衡的標準器;建立中央集權制度,主張依靠法律治理國家,確立法治思想,讓法律在全國上下各個階層得到執行實施。另外為了使秦國的國家政策更好地得以實行,將首都從櫟陽遷往更靠近函谷關的咸陽市。
經濟方面
在土地關系上廢除了實行已久的貴族井田制,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并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廣開阡陌,獎勵國民開墾荒地,規定對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農民可以免除其服勞役和繳稅的義務,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限制商品經濟的發展,實施重農抑商的政策,以發展農業為本業,發展商業為末業,對商人征收重稅,并嚴格限制商人的經營范圍。極大促進了秦國國內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形成了“家給人足、路不拾遺”的社會安定局面。
軍事方面
商鞅變法廢除了各諸侯國普遍實行的軍隊領導權的世卿世祿制,創立軍功爵制。禁止并懲戒軍隊內士兵私斗,推崇憑軍功和戰功升遷級別,具體制定了二十等的爵位制度,根據士兵取得的軍功大小授予其不同等級的爵位,注重從些憑軍功進爵的士兵里選拔和任用官員。實行軍功爵制,平民士兵可以依其取得的軍功得到爵位,出身在貴族行列的宗室子弟,如果沒有取得軍功,就不能授予其爵位,不能任命其擔任某些官職。獎勵軍功政策的實施,秦國軍隊戰斗力得到了極大提高,達成了“強兵”的目的,為后世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礎。
社會組織方面
實行什伍鄉里制度,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作為基層行政單位,行政長官伍長和什長負責各自區域的社會治安,一旦發現形跡可疑者或違法犯罪者要及時上報,商鞅還在此基礎上實行什伍連坐法,要求鄉民鄰里之間相互監督糾正日常行為,如果一家犯罪則什伍要連同受罰。實行分戶令,重新編訂戶口,推行以一夫一妻及其未成年子女構成的個體小家庭式的戶籍制度,以增加征稅單位。商鞅的兩次變法都大力推行分戶分家,禁止成年的父子兄弟居住在一個大家庭,一則有助于挖掘人力資源,增加國家的稅租收入,增加服勞役人口的數量,二則擺脫了國內的戎狄風俗,激發小家庭的權利意識,提高了秦國民眾的文化層次。分戶令的實行間接起到了壯大秦國經濟實力的作用,也為軍隊的擴大、軍事實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礎。
主要作品
《商君書》
《商君書》也稱《商子》,是法家學派的代表作品之一。《漢書·藝文志》著錄《商君》二十九篇,現存24篇(完整)。現在所說《商君書》26篇,其中兩篇只有篇而無內容,加上《群書治要》卷36引《商君書.六法》中一段,實際只有24篇半。目前學者一般認為《商君書》是商鞅及其生徒的著作合集。另外還有兩種意見分別是:郭沫若、劉汝霖、顧實等認為《商君書》基本是偽書;呂思勉、譚獻等認為《商君書》的作者就是商鞅。
二十六篇分別是:更法、墾令、農戰、去強、說民、算地、開塞、壹言、錯法、戰法、立本、兵守、靳令、修權、徠民、刑約(缺失)、賞刑、畫策、境內、弱民、御盜(缺失)、外內、君臣、禁使、慎法、定分。
部分名句:
1.萬乘莫不戰,千乘莫不守。(《開塞》)
2.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畫策》)
3.以戰去戰,雖戰可也。(《畫策》)
4.王者之兵,勝而不驕,敗而不怨。(《戰法》)
5.法者,所以愛民也。(《更法》)
6.有道之國,治不聽君,民不從官。(《說民》)
《公孫鞅》
《漢書·藝文志》兵權謀家中記載:“《公孫鞅》二十七篇。”現已散失。
主要思想
商鞅的主要思想見于《商君書》,他的一系列變法與他的思想主張有關。
首先,把發展社會生產力放在首位,積累社會財富。在《墾草令》中就鼓勵百姓耕作,全力開荒。(具體見施政舉措)發展生產力所積累的財富,通過賦稅收集到國君手中。
其次,一切權力歸君王,形成戰斗合力。廢除世卿世祿制度,用軍功爵位制度調動普通百姓的積極性,為國君所用,設立郡縣制加強中央集權。(具體見施政舉措)
第三,一切應該以法為先,法有絕對的權威性和執行的絕對權威性。他認為統一法令政令并嚴格執行,國家就會強大。《商君書.農戰》重就說國家統一法令一年,就會強大十年;若能持續十年,則會百年強大;統一一百年,則會千年強大。并且主張在執法時應該重罰慎賞。《商君書.去強》中說:“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興國行罰,民利且畏;行賞,民利且愛。”也就是說他認為重罰輕賞,則百姓愛君,重賞輕罰,則百姓離心。
第四,一切以利為目標,不考慮仁義道德,禮義廉恥。商鞅認為仁義治國國必弱,法律治國,國必強。在商鞅眼中,純粹的儒家主張,禮樂詩書等都會削弱國家。在儒家環境中熏陶的人才太善。他說“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其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其強。”商鞅禁止儒家經典流傳于民,消除其他學派對民眾思想的干擾和動搖,用利驅使百姓“歸心于農”,盡全力于農業振興,從而防止“農衰而國弱,諸侯起而分之”的危險。
重要爭議
商鞅之死
爭議點1:處死商鞅的原因。說法一是君臣之間的個人恩怨。《史記》與《資治通鑒》中都說到商鞅“法及太子”,處罰了太子老師嬴虔,公子虔告發商鞅,惠王“發吏捕商鞅”。
說法二是商鞅20年變法權力太大,惠王擔心他以臣欺主;同時商鞅變法法令嚴苛,不得民心。蔡澤說商鞅“功已成,遂車裂”,韓非子在談到商鞅之死說:”秦行商君法而富強……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戰國策》中也有一節寫明秦孝文王去世后,舊貴族進言說商鞅權力太大,國內人只知商君而不知大王。惠王于是抓捕商鞅并處以車裂刑法,秦國人沒有人同情他。
爭議點2:商鞅是死后車裂還是車裂而死。《史記.商君列傳》中說:“秦發兵攻商君,殺之于鄭黽池。秦惠文王車裂商君以徇。”《資治通鑒.周紀》中寫道:“秦人攻商君,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兩部史書中都認為商鞅是在死后被車裂,也就是“裂尸”。但在《戰國策》中寫的卻是商鞅“車裂而死”,也就是他是受車裂之刑而死。《戰國策》是西漢劉向編撰,但其中各篇創作的時間應早于《史記》。不僅《戰國策》中這樣寫,在《韓非子》中也出現了“商君車裂于秦”的句子。
處罰太子
爭議點:推行新法時太子的年齡。商鞅的新法在秦國實施一年,很多百姓不適應新法。正巧這個時候,太子(后來的秦惠文王)觸犯新法。商鞅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他要依新法處罰太子,但因為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對他施以刑法。于是他下令處罰了太子的兩個老師,嬴虔被削掉了鼻子,公孫賈臉上被刺字。依法處置太子后,秦國人遵守新法的情況越來越好。
按照《史記·秦本紀》中的記載,秦惠文王是公元前335年及冠(常規的冠禮是20歲舉行,國君的冠禮即使特殊,但也不會差太遠),而商鞅處罰太子約在前355年,按照時間推算,那時的太子要么沒出生,要么是嬰兒,太子犯法不成立。錢穆在《商鞅考》中也說商鞅任左庶長是在公元前356年,秦孝公繼位六年,按年齡算是二十七歲。太子尚幼,不能犯法。
影響與評價
主要影響
直接影響
商鞅在秦國的兩次變法壯大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也為秦國軍事實力的強大奠定了基礎,推動的秦國的發展。
公元前358年,秦軍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擊敗韓軍。前357年,西楚與秦國聯姻。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今澄城縣東)會盟,這是秦國第一次與中原諸侯會盟。公元前348年,韓昭侯親自前往秦國,與秦孝公簽訂了盟約。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秦惠文王率領西戎九十二國朝見姬扁,顯示秦國西方霸主的地位。變法使秦國的國力得到提高,軍隊的戰斗力得到加強,秦國逐漸成為戰國七雄中最強的諸侯國。
《戰國策》評價商鞅變法的成效是:“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治。”《史記》中稱贊其為:“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
商君雖死,其法猶存
(秦國)政令的法令化使得商鞅變法能在主導者商鞅和秦孝公逝世后仍然繼續被執行,商鞅死后,后繼者沒有改變秦國的既定國策,依然沿用商鞅的“法治路線”繼續前行。商鞅以法治治理國家的舉措為秦國政治與社會帶來了極大的穩定性,為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在商鞅成法的基礎上繼續進一步加強法治,從制度、文化、經濟等方面加強國家的統一,進行了“書同文”“車同軌”“量同具”“統一天下為郡縣,加強中央集權”等改革。
商鞅的“改法為律”為“法律”制定奠定了基礎 。商鞅在李悝的《法經》的基礎上 ,“改法為律” ,制定了《秦律》 。商鞅“改法為律”這一舉措為秦朝的統一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秦始皇統一“全國”后 ,將《秦律》加以修訂 ,并公布于秦國 ,在秦國公開實行 ,第一次在“全國”建立起了封建法制 。在《秦律》之后 ,我國古代的法典一般都用“律”來命名 ,如《漢律》 、《唐律》 、《明律》 、《大清律例》,直到現代,我國的法典仍舊使用“律”這個字眼來命名,可以說,《秦律》是中國傳統法制及現代法制的先祖。
商鞅學派
商鞅學派奉商鞅學說為鼻祖。商鞅思想有儒家、李悝法家、兵家和農家思想等多個源頭。入秦前后,商鞅在前人學說基礎上結合現實政治情境和自身之思考加以創制,構建出一套旨在增強國家競爭力的法家政治理論。
商鞅死后,其思想繼承者仍活躍在秦國的政治和思想領域,一般稱為“商學派”。受時代的政治、社會狀況和其他學說的影響,這些人在繼承商鞅強國、重法、重農等理念的同時,又陸續對商鞅思想有所發展或修正。商鞅后學的著作保存于 《商君書》和 《群書治要》等典籍中。學者鄭良樹認為商學派前后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后勁五個階段,這一發展過程契合秦的歷史進程,商學派也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相關評價
正面評價
戰國末期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評價商鞅說:“(商鞅變法)此亦功之至厚者也。”“七國之雄,秦為首強,皆賴商鞅。”
李斯在《諫逐客書》中評價商鞅變法的功績:“秦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漢代的桑弘羊在《鹽鐵論.非鞅》中說:“秦任商鞅,國以富強,其后卒六國,而成帝業。”
漢代的王充在《論衡.書解》中評價商鞅:“商鞅相孝公, 為秦開帝業。”
商鞅死近一百年之后(公元前255年),蔡澤對范雎說:“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于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
北宋改革家王安石在《商鞅》一詩中寫道:“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白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梁啟超在《中國六大政治家.商君評傳》評價商鞅說:“固法學之巨子,而政治家之雄也。”又說:“獨其關于德義之教,誠不可謂非商君之缺點。”在書中他將商鞅、管仲、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張居正同列為中國歷史上的政治家。
現代史學家、國學大師呂思勉在《先秦史》中說:“秦并天下,富強之基,樹于商君;蠶食之形,成于穰侯;囊括之謀,肇于不韋。”認為秦統一天下首功在三人,即商鞅、穰侯、呂不韋。
清末民初的思想家章太炎評價商鞅:“商鞅之中于讒誹也二千年,而今世為尤甚。其說以為自漢以降,抑奪民權,使人君縱恣者,皆商鞅法家之說為之倡。烏呼,是惑于淫說也甚矣。:
現代史學家、國學大師錢穆在《秦漢史》中對商鞅變法的評價:“商鞅攜帶東方之新空氣,至西方人趕上東方一部,而結果則后來居上,新軍國之創建,秦為最有成功焉。”
英國歷史學家阿諾德·湯因比在《歷史研究》中對商鞅的變法給予了高度評價,指出“中國的封建制度在秦始皇之前已經被商鞅革命性改革掃蕩了。商鞅用職業官僚階層取代了被消滅的貴族階層,并且通過這種激烈的行政革新把權力集中到君主政府手中,正因為如此,秦國變得強大,最終秦國建立了大一統國家。”
反面評價
司馬遷在《史記.商君列傳》中評價商鞅:“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秦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臣,及得用,刑嬴虔,欺魏將昂,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夫。”
后晉劉昫《舊唐書.酷吏傳(下)》中評價商鞅為詭譎狡詐的酷吏:“威刑既衰,而酷吏為用,于是商鞅、李斯譎詐設矣。”
北宋文學家蘇軾在《東坡志林》中說:“秦之所以富強者,孝公務本力穡之效,非鞅流血刻骨之功也。”
北宋理學家朱熹評價商鞅說:“他(商鞅)欲致富強而已,無教化仁愛之本,所以為可罪也。”
相關人物
軼事典故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商鞅新法剛頒布時,秦國首都內很多反對改革的。這時,年少的太子在其保守派的師傅和宗室貴族的唆使下觸犯法令,公開站在變法的對立面。商鞅向秦孝公陳述自己的意見:“法之不行,自于貴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意思是新法之所以不能貫徹執行,是由于宗室貴戚首先犯法,如果要使新法必行,就必須首先將太子治罪。
秦孝公同意了商鞅的意見,但是念及太子是君位的繼承者不可施刑罰,所以下令將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其中公子虔被削掉了鼻子(劓刑),公孫賈臉上被刺字(黥刑)。第二天,秦孝公治太子罪,令其老師代他受刑的消息傳開,抗議的人群逐漸散去,“秦人皆趨令。”
商鞅三見秦孝公
公元前361年,商鞅投靠在秦孝公的一個寵臣景監門下,通過景監,商鞅很快得到了覲見秦孝公的機會。第一次覲見時,商鞅侃侃而談,秦孝公聽得打瞌睡。等商鞅講完起身告退后,秦孝公惱怒地批評景監說:“你介紹來的這位太子賓客是虛妄之徒,我怎么能用這樣的人。”景監回去后責備了商鞅并問他向國君說了什么不中聽的話,商鞅說我跟大王講的是帝道,看來大王理解不了。過了五天,商鞅第二次覲見秦孝公,此次他依然滔滔不絕,談得更多了,但是仍然不合秦孝公心意。秦孝公再次責備景監,景監再一次責備商鞅并問他又給大王說得什么,商鞅說此次所說得是王道。第三次覲見,商鞅向秦孝公講了霸道(就是強化君主集權,使用刑罰,獎勵耕戰,以經濟和軍事實力稱霸天下),很合秦孝公的心意,但并未被當即采用。這次會見時,商鞅便已領會秦孝公的心意,再次見到秦孝公時,他就直言不諱地向秦孝公提出了“強國之術”,得到了秦孝公的賞識與任用。
徙木立信或立木取信
公元前356年,商鞅擬定變法法令但尚未頒布之際,擔心百姓不信變法的內容,就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桿,發布告示說如果有人能把木桿移到市場北門,賞賜十金。民眾感到奇怪,沒有人敢應命。看到這種情形,商鞅再次發布通告:如果有人能把木桿移到北門的,賞賜五十金。這時站出來一個人把木桿移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賜給他五十金。他用實際行動告訴秦國百姓他會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百姓心目中確定信任后,商鞅就頒布了法令。“徙木立信”現指通過某種手段樹立典型,而使公眾信服的行為。
做法自斃
商鞅逃亡時,客棧主人不敢違背商鞅制定的法令而未收留他,商鞅當時就自己感嘆制定法令的弊端竟然到了如此地步。后來根據這一記載引申出“做法自斃”的成語。這一成語形容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作自受。
道不拾遺或路不拾遺
商鞅變法十年以后,秦國的百姓都非常高興,據說當時路上沒有人撿他人遺失的東西占為己有,山林里沒有土匪山賊,秦國家家富裕,人人滿足。由這一記載引申出成語“道不拾遺(路不拾遺)”,用以形容社會風氣好。
以貍餌鼠
《商君書.農戰》中說“我不以貨事上而求遷者,則如以貍餌鼠爾,必不冀矣。”意思是我不用錢財去賄賂上級,而是想求得升官,那就如同是用貓作誘餌去引誘老鼠,一定是沒有希望的。由這一段文字引申出成語“以貍餌鼠”,意思是捕捉老鼠用貓作誘餌,比喻事情不能成功。
一士諤諤
商君輔佐秦孝公十年,公室貴族中有很多人都怨恨他。趙良去見商君并勸說他。商鞅自認為有大功勞于秦國,功勞和待遇都應該超過秦之賢相百里奚。他向趙良陳述自己變法的成效,說秦國的習俗本落后野蠻,父子無別,男女老少同居而居,現在因為他的變法讓秦國男女有別,大筑宮室讓秦國變得文明,他認為自己這樣治理秦國比五大夫賢明。
趙良對他說:“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意思是:“一千張羊皮不如一只狐貍的腋毛貴重,一千個人隨聲附和比不上一個士人的直言爭辯。”趙良請求商鞅允許他直言而不責難他。得到允許后趙良說商君比不上百里奚,他夸贊百里奚(五羖大夫)賢能,秦國人都擁戴他,而商君到秦國嚴刑酷法招致全國百姓的怨恨,直言商君的處境很危險,勸告他交還封地,施行德政,否則一旦支持他的秦孝公去世,仇人一定會報復。但商鞅并未聽趙良的建議。故事中的“千夫諾諾,不如一士諤諤”這一成語指眾多唯唯諾諾的人,不如一名諍諫之士可貴。
發明“身份證”
商鞅發明了中國最早的身份證--照身貼,在一塊竹板上,刻上持有者的姓名、籍貫,還能把持有人頭像刻在上面,加上所在地的通關大印,出門在外的旅人,憑身份證和出發地的旅行文書住店,租車。一旦發現沒有身份證或旅行文書的人,任何旅店均不能讓他住宿,違者死且連坐。
后世紀念
商鞅墓
明嘉靖《郃陽縣志》記載:商鞅墓,郃陽(今陜西省合陽縣)縣東四十里夏陽(今洽川風景名勝區)。商鞅墓位于今陜西省合陽縣城東23公里處的洽川鎮風景名勝區秦驛山腳下,墓高三米多,直徑十余米。1970年解放軍某部在此修建營房時將商君墓夷為平地。
商鞅被車裂后,法家的后學者收斂商鞅的遺骨準備偷運回商鞅故里衛國安葬,在黃河德豐渡口被秦國守軍截獲,當地百姓與守軍便將商鞅遺骨草草埋葬于附近的秦驛山下,后來法家的后學者尋訪至此為商鞅立了墓碑。上書“商君之墓”。
商鞅廣場
商洛市(因出土有帶有“商”字的瓦當,確認系公元前340年秦封給商鞅的封邑)的商鞅廣場位于陜西省東南部,廣場中央的大型主題性雕塑“商鞅”也是該市的標志性雕塑之一。商鞅雕塑位于商洛市西門戶區的商鞅廣場,雕塑主體高9米,高大偉岸,恢宏大氣。商鞅雕塑彰顯了這座城市創新變革和發奮圖強的精神。商鞅廣場是商洛市最大的廣場,集休閑、娛樂、集會多功能為一體,是市民休閑健身、開展文體活動的理想之地。
商鞅廣場是陜西十大地標建筑之一。
相關文物
商鞅方升
商鞅變法中,有一點尤為重要,就是把土地從國有變為私有,只要統一交稅就行。古代交稅其實就是上交糧食,這就需要量器的存在,且要標準統一。商鞅方升便是這一時期留下的精準量器。商鞅方升高 2.32 厘米,通長 18.7 厘米,容積 202.15 毫升,重 480 克,現收藏于上海博物館。此容器是商鞅任“大良造”時所頒發的標準量器,它是商鞅變法目前為止唯一實物例證。
方升上共有兩段銘文,側壁銘文是秦國商鞅變法時所刻,底部銘文是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后所刻。商鞅方升底部有一段秦始皇二十六年的詔書:“六年,皇帝盡并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召丞相狀、,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又以此器為標準,統一了全國的量器。
2013年,“戰國商鞅方升”被國家文物局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名錄。
商邑遺址
秦商邑遺址位于陜西省丹鳳縣城(古稱龍駒寨)以西約2公里處的西河鄉古城村,西距商州區(原商縣)約40公里。該遺址是1979年商洛市考古調查組首次調查發現的。
1996年5月,改建中的上海—霍爾果斯公路擬從遺址中部東西穿過。陜西省考古研究所與商洛地區文管會聯合組成商鞅封邑考古隊,對即將掘毀的兩處地點進行搶救性發掘。在此發掘了大量的石器、陶器以及各種建筑材料等文物。
文藝形象
文學形象
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品讀中華經典》系列音頻 | 商君書(詳解版).共產黨員網.2025-04-29
《品讀中華經典》系列音頻 | 商君書.共產黨員網.2025-03-05
少年的你 崇法向善丨普法小使者傳播法治好聲音之“走進商鞅變法”.微信公眾平臺.2025-03-05
歷史長廊 | 履霜前行,傾力為國興.微信公眾平臺.2025-03-05
洽川商鞅墓.網易訂閱.2023-05-01
櫟陽古城與商鞅變法.微信公眾平臺.2025-03-05
【官箴錄】商鞅:法必明令必行.微信公眾平臺.2025-03-05
商洛城市標志建筑——商鞅雕塑.商洛市人民政府網.2023-04-30
陜西十大地標建筑 .城市迷.2023-04-30
商鞅傳奇.豆瓣.2023-04-06
大秦帝國.豆瓣.2023-04-06
東周列國.豆瓣.2023-04-06
歷史的拐點.豆瓣.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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