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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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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Warring States Period,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即東周政權中自公元前475年逝世至公元前221年實現統一的歷史時段。戰國時期政權屬于以華夏人為主的各諸侯國,自公元前475年姬匄逝世后,進入春秋末期,即戰國之始。戰國時期共歷經至等11位君主,但此時權力下移至低潮,齊、楚、秦、燕、趙、魏、韓七大諸侯國,七國彼此征戰,史稱“戰國七雄”。

七國之間的征戰,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魏國稱霸中原階段,魏國歷經李悝西門豹等改革,實力大增,一度成為戰國初期最強大的諸侯國。二是齊、秦對戰階段。公元前356年,齊國歷經齊威王齊宣王、齊閔王三代,勵精圖治,國力日盛。秦國則通過合縱連橫戰略,逐漸實現對周圍各國的侵略擴張,最終大敗齊軍。三是秦統一全國階段。公元前278年,秦國攻破楚國首都荊州,又于公元前262年長平之戰中大敗趙國,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相繼為秦國所滅,秦國實現統一。戰國時期,中國領土包括七雄在內,國土面積約為218萬平方公里,而此時期人口總數約為三千萬之多。

戰國處于歷史大變革時期,以變法為視角,戰國時期的政治體制發生了巨大變化,中央制度由分封制轉變為郡縣制官制則由世卿世祿制變為封君制,地方新增鄉里制度,加強對基層社會的治理,鄉里管理機構也被稱為“官社”,后來的學者認為其具有“政社合一”的特點。此時期由于戰亂頻仍,各國十分重視軍功,軍功爵制也成為戰國新爵制。此時生產關系也發生巨大變革,國家正式廢除井田制,推行授田制,以土地國有為前提,通過國家分配土地。授田制的出現也推動賦稅征收的變革,出現“案田而稅”的征稅方式,以百畝土地為單位,按照授田面積征收賦稅。除農業稅外,各國通常還以戶為單位征收戶賦,并以丁口數征發更役、戍卒、衛卒等。此外,戰國列國還推行獎勵軍功的政策,并據此演變出“名田制”等舉措。

經濟方面,隨著鐵農具及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農業得到迅速發展。此時期水利灌溉工程也逐漸增多,推動了經濟的發展,手工業與商業也逐漸興盛,出現紡織、青銅漆器、皮革等多種行業。隨著商品增多,大城市等地區出現市場,即專門進行商品貿易的場所。此時期商業的發展也帶動了貨幣的應用,出現布幣,刀幣,圓錢、銅貝(蟻鼻錢)四類錢幣,多以銅制為主。隨著工商業的發展,戰國時期城市的經濟職能得到顯著提升,出現了商人階層、小農階層等社會階級。而隨著集權國家制度建立及官僚體制的完善,士階層愈加受到重視,諸子學逐漸興起,儒、墨、道、法、兵等多家流派闡發觀點,為學術爭鳴提供可能。此時期的宗教信仰仍以原始宗教為主。

名稱由來

戰國來源

戰國這一名詞在當今看來,特指春秋之后,秦朝之前的歷史時段。而據史家考證,“戰國”這一名詞最早出現于先秦文獻中,成書于戰國時期的《尉繚子·兵教下》中提到“今戰國相攻,大伐有德。”這里的戰國指的是處于相互交戰狀態的各個國家。但在《戰國策》中,“戰國”并非指歷史時段,而是指齊楚秦燕趙魏韓七國。《戰國策·燕策一》記載“凡天下戰國七,而燕處弱焉。”又《戰國策·秦策四》提及“山東戰國有六”,即除秦國之外的其他六個實力強盛的大國。從秦統一的視角來看,六個戰國是地方分裂的象征,故《史記》稱這一時期為“六國時”或“六國之時”。直至西漢劉向編著《戰國策》一書,才以“戰國”作為特定名詞稱呼這一時段。但在戰國時期的文獻中,“戰國”仍有代指戰國時期主要七國的涵義。

戰國起點

關于戰國開端的時間年限,于學術界存在一定爭議。學術界普遍認為,公元前475年為戰國之始。這一觀點主要來自司馬遷的《史記》。在《史記·六國年表序》中,提到“四常殺簡公而相齊……三國終之而卒分晉,田和亦滅齊而有之。六國盛,自此始。”郭沫若的《中國史稿》,翦伯贊的《中國史綱要》,朱紹侯的《中國古代史》等書均對此有所記載。此外,還有學者認為公元前480年為戰國之始,這一觀點主要來自于《春秋》一書。周谷城的《中國通史》提到,“戰國時代始于周敬王四十年,即公元前四八〇年”。這觀點在劉澤華《中國古代史》及楊寬《戰國史》中均有所體現。

除這兩種觀點外,還有學者將公元前453年(周定王十六年)三家滅智事件認定為戰國時期的開端,這一觀點的提出與西漢劉向所著《戰國策》存在關聯。金景芳在《中國奴隸史》中便堅稱“由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滅荀瑤而分其地,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共232年,是為戰國時期”。還有一種觀點是將姬午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周天子正式冊封韓趙魏三家世卿為諸侯視為戰國開端,這一觀點主要來自于北宋時期司馬光的《資治通鑒》。范文瀾的《中國通史簡編》,呂振羽的《簡明中國通史》,白壽彝的《中國通史綱要》,翦伯贊胡華等人編撰的《中國歷史概要》均持此觀點。

背景

三家分晉

晉國作為春秋五霸之一,自晉文公成就霸業以來至春秋末期,晉國逐漸走向衰落。晉國權力逐漸被范、趙、魏、韓、智等六家掌控,史稱“六卿專政”。晉出公十七年(公元前458年)。六卿爆發激烈斗爭,智氏與韓、趙、魏三家聯合滅范氏、中行氏兩家,且將兩家土地私下瓜分,遭到晉出公不滿,最終卻被四卿驅逐。而僅存四家中智家獨大。智氏大夫荀瑤力圖吞并其余三家勢力,借計圖謀三家土地,僅有趙家不從。于是智氏意圖聯合韓、魏兩家攻打趙家,但被趙家策反,韓、趙、魏三家里應外合,于公元前453年消滅智氏一族。姬午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得到周天子正式冊封,三家瓜分晉國勢力。

田氏代齊

春秋中期,齊國內部出現混亂,以田氏為首的異姓卿大夫勢力崛起,不斷削弱國君權勢。田氏代齊可劃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春秋中期陳國國君陳栗公之子因內亂逃亡齊國,被齊桓公收留,名字也由陳完改為田完。從田完至第四代田文子,田氏世襲齊國工正之職務,努力發展自身勢力。第二個階段則是第五代田無宇至第七代田常,田氏歷經三代積累,事齊莊公齊景公齊悼公齊哀公四代君主,逐漸發展為齊國勢力強盛的貴族。第三階段則是田和代齊。齊宣公去世后,齊康公繼位,其不思朝政,沉迷酒色,公元前391年,田和將齊康公遷居海濱,僅留一座邊城為食邑,田氏自立為齊君,稱田太公。公元前386年,田太公獲得周天子認可,正式成為周天子任命的諸侯國君,后稱兩個不同的政權為姜齊田齊

歷史

變法改革

李悝變法

魏文侯四十年(公元前406年),李悝擔任魏相,主持變法。其變法涉及政治、經濟、法律、軍事等多方面內容。在經濟方面,李悝推行“盡地力之教”,施行“平糴法”。李悝認為變法根本在于經濟,而經濟方面首重農業。通過“盡地力之教”,以政府為指導加強農業生產管理,以提高農作物產量及土地收益。而為確保農業穩定生產,李悝提出平糴法,由國家出面,平抑物價,避免谷賤傷農,谷貴擾農。政治方面,施行“食有勞而祿有功”。將改革矛頭指向爵祿世襲制,即世卿世祿制,取消魏國貴族特權,建立以軍功才能選拔官吏的制度,有力的打破了舊有生產關系。

在法律方面,李悝集諸國法律之精華,編撰《法經》,以法律形式肯定變法成果,推動了戰國時期的法制建設,《法經》也成為中國第一部較為系統的地主階級成文法典,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法制基礎。此外,在軍事方面,李悝創“武卒”制,為魏國強大的軍事實力奠定基礎。李悝變法開戰國變法之先河,意義重大。司馬遷評價李悝變法“魏用李克(即李悝),盡地力,為強君。自是之后,天下爭于戰國。”班固在《漢書·食貨志》中也提到李悝變法“行之魏國,國以富強”。

吳起變楚

公元前390年,吳起因受魏國大臣王錯排擠,不得已由魏至楚,公元前389年(一作382年),楚悼王任命吳起為令尹,主持楚國變法。吳起變法的主要內容有以下方面:一,改革爵祿制度,廢除世卿世祿制。二,整頓吏治,削弱大臣威重,禁止官吏結黨營私。三,選賢任能,裁撤冗官,罷黜無用之官。四,令貴人前往邊境發展。五,禁止游手好閑之民,精煉士兵。總體來說,吳起變法主要采用“損有余,補不足”的變法措施,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推動楚國迅速強盛。

但在變法過程中,因其欲使舊貴族前往邊境發展,嚴重損害楚國舊貴族利益,多數舊貴族反對吳起進行改革。此外,盛行于楚國境內的道家思想及擁者也對吳起的變法舉措加以批判。在楚悼王去世后,楚國舊貴族不再掩飾對吳起的殺心,在楚悼王的靈堂上就將吳起射殺。但吳起伏于王尸,導致貴族將箭矢射在了楚悼王的尸體上,楚肅王繼位后,將侮辱先王尸體的貴族全部處死。吳起死后,楚國變法也逐漸停滯。吳起變法整體來說時間較短,成效不大。但對戰國時期列國爭霸局面也產生一定影響。

申不害相韓

戰國時期,韓國曾進行政治改革,但由于改革不徹底,反而出現政治混亂的局面,公元前355年,韓昭侯起用申不害為相,在韓國實行變法。申不害吸收改造黃老道家的“君人南面之術”,提出了一系列的“術”治方略。其變法改革主要集中于整頓吏治、加強“術治”、整編軍隊三方面。申不害整頓吏治,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段氏三族開刀,收回其貴族特權,加強君主集權統治。而申不害的“術治”,目的也是為整頓官吏隊伍。“術”即權術,客觀上來說是君主專制統治體制下官僚制度推行的必然產物,即國君控制大臣及百官的方式,強調君主善用“勢”“法”駕馭臣下。

申不害在變法改革中,還聯系韓昭侯整編軍隊,將貴族私家親兵統一收編為國家軍隊,削弱貴族軍事實力,提升韓國軍隊戰斗力。此外,申不害變法對經濟領域也有所涉及。其重視農業,強調土地是經濟的根本,主張多開荒地,多種糧食,以增加國家財富。并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推動韓國冶鑄業及兵器制造業的發展。申不害相韓十五年,促進韓國國家專制發展,貴族權力得到限制。但申不害提倡的“術治”在一定程度上被大臣用來爭權奪利,成效較差。

鄒忌相齊

齊國任用鄒忌進行改革,與韓國申不害改革、秦國商鞅變法幾乎是同時進行的。公元前357年齊威王繼位,初期齊威王無心朝政,致使齊國政局動蕩。鄒忌以鼓琴見威王,闡明治國之道,齊威王對其十分賞識。不久后即任命其為齊相。鄒忌相齊時期,積極推行法家政策,以法家思想為指導,對待君上“謹毋離前”“請謹事左右”,對待臣下“謹修法律而督奸吏”,對待百姓則“自附于萬民”。鄒忌重視人才,知人善任,并以法家思想整頓吏治。在鄒忌的改革下,齊威王主動接受臣民建議,積極納諫,還任用孫臏改革軍事,以重賞鼓舞軍事,加強了齊國軍隊的戰斗力。鄒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維護了齊國統治秩序,推動了齊國社會生產的發展。

商鞅變法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秦孝公憤于“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發布求賢令,力求賢者輔佐大業。商鞅因在魏國不受重視,在聽聞秦孝公發布求賢令后,前往秦國,經秦孝公寵臣景監引薦,面見秦孝公,闡述變法措施,得到秦孝公的賞識認可,命商鞅主持秦國變法事宜。商鞅變法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公元前356—公元前352年,主要內容有頒布法律,制定連坐法,輕罪重刑;獎勵軍功,禁止私斗,頒布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焚燒儒家經典,禁止宦游之民。

商鞅的第一次變法遭到秦國內部諸多舊貴族的反對,但商鞅對于變法態度堅決,將反對變法的人盡數遷往邊疆地區。而在變法的支持下,秦國軍事實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在對外戰爭中取得勝利,順利推動第二次變法的開展。公元前350年,商鞅開始第二次變法,主要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遷都咸陽,修建宮殿;統一度量衡;按照人口征收軍賦等。商鞅的第二次變法,在政治、經濟體制上進一步強化了秦國中央集權,推動秦國國力的大幅度提升。

商鞅的兩次變法,前后共二十一年,在秦國取得顯著成效。據《史記·商君列傳》記載,“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公元前340年,商鞅率軍奪取河西之地,取得戰爭勝利。但商鞅變法同樣觸犯了舊貴族利益。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公繼位,秦國舊貴族集體反撲,將商鞅斬殺于澠池縣,其尸體也被處以車裂之刑。商鞅雖然身死,但其推行的各類改革措施仍然為秦惠公及后世所沿用,為秦國富強,統一中國奠定基礎。

胡服騎射

趙國地理位置靠近蒙古高原,與東胡、匈奴、林胡、樓煩等北方游牧民族為鄰,境內還有鮮虞人建立的中山國,由于游牧民族善長騎馬作戰,趙國始終處于弱勢地位。公元前326年,趙武靈王繼位,依靠肥義等大臣幫助,逐漸穩定國內局勢,時正值秦、楚、齊、韓、魏等國彼此混戰,趙國借此機會推行改革以避免落后。趙武靈王改革以軍制改革為起點,主張效仿胡人服飾,并對本國軍隊加以改革。此外,趙武靈王還改革軍事體制,放棄車戰,按照胡人作戰方法開展實戰演練,逐漸增強了自身軍事實力,開軍事變法之先河。

列國爭霸

魏國稱霸

公元前403年,魏桓子之孫魏文侯姬午正式冊封為諸侯,即魏文侯,魏國強盛離不開魏文侯的勵精圖治。魏國四面鄰敵,西鄰秦國,南鄰楚國,北鄰趙國,東鄰齊國,魏國特殊的地理位置也促使魏文侯具有較強的憂患意識。魏文侯在位期間,拜卜子夏、田子方為師,又得名士段干木輔佐,任用李悝吳起西門豹等能人賢士進行改革變法,魏國國力迅速強盛,魏文侯審時度勢,確定了“聯合韓趙,西擊秦,東摒齊,南抑楚”的發展策略。魏國竭力籠絡韓趙兩國的同時,也將矛頭對準西面秦國。魏文侯二十七年(公元前419年),魏國西渡黃河,任命吳起為攻秦主將,魏軍獲得攻秦戰爭的初步勝利。

公元前413年,吳起率軍攻鄭,魏太子則趁機率軍渡河,攻破秦國軍事重地繁龐(今山西韓城東南)。至公元前408年,魏國完全占據河西之地,后又占據陜(今河南三門峽西),壓制秦國發展長達十八年,攻打秦國疆域直至其實力蜷縮于渭河平原中西部與隴西縣、商於等地。此外,魏國積極干預齊國內亂,公元前405年于丘大敗齊軍,又于公元前400年三晉聯軍一同伐楚,取得勝利。此外,魏國還越過趙國,滅中山郡,并向北奪取戎狄大部分土地,極大拓展了魏國疆域,使得魏國成為中原霸主。至魏惠王時期,魏國霸業發展至巔峰,公元前364年,魏國都城由安邑縣遷至大梁,魏國政治中心轉移至中原地區。

齊魏爭霸

田氏代齊后,齊國歷經齊威王齊宣王改革,在列國中的地位有所提高。齊、魏爭霸之初,齊國的主要向西不斷拓展,與魏國的東進策略發生沖突。公元前413年,齊國田莊子與魏交惡,伐魏獲勝。但在公元前405年,韓、趙、魏三國借齊國內部發生廩丘之亂,大敗齊于廩丘,三國直破齊長城遺址,入其腹地。公元前387年,齊國國君田和與魏武侯會于濁澤(今河南禹州東北),希望借承認三晉之法而緩和矛盾,但三國仍不斷伐齊,齊西進策略停滯不前。公元前354年,先國伐衛,魏國為阻止趙國擴張,由龐涓率軍圍困邯鄲縣

趙國向齊國求助,齊軍采用軍師孫臏之建議,圍魏救趙,直逼魏國首都大梁,迫使魏軍主力回魏支援。齊軍于桂陵設伏,大敗魏軍,并生擒魏軍主將龐涓,此戰成為桂陵之戰。此時期齊、魏兩國交戰成為列國兼并戰爭的主要內容。公元前342年,齊軍派兵救韓敵魏,軍師孫臏設計于馬陵大敗魏軍。不久后,齊國又聯合趙、宋、秦等國趁機攻魏,魏國腹背受敵,處境日下。公元前341年秦國重創魏國,重奪河西之地,魏國只能向齊求和,公元前334年,魏國國君前往徐州朝見齊威王。公元前319年,齊宣王繼位,齊國國力達到鼎盛。

桂陵之戰

趙國作為三晉之國,一直意圖向外擴張。在魏惠王繼位之初,趙國趁魏國局勢未定,借機攻打自身鄰國,也是魏之屬國——衛國。衛國勢力微弱,在趙國攻打下危如累卵,而趙國攻打衛國之舉也遭到諸侯國群體反對,魏國趁勢伐趙,一舉攻占趙國首都邯鄲縣。趙國派兵向齊求救,孫臏則獻出圍魏救趙之計,由田忌率軍攻魏,解救邯鄲之困。魏軍聽聞本國被圍,急忙收兵前往本國救援,魏、齊兩軍于桂陵之戰相遇,魏軍由于長途跋涉,疲憊不堪,而齊軍則守株待兔,以逸待勞,兩國交戰,齊軍大敗魏軍,魏國勢力大大削弱。

馬陵之戰

桂陵之戰中,魏國雖受重創,但實力仍較雄厚。公元前344年,魏惠王召集逢澤之會,作為戰國霸主率十二諸侯朝見周天子。但韓國因憂慮被魏國所吞,假稱反對周天子而未前往參加,遭到魏國記恨。公元前342年,魏國率軍攻韓。韓國不敵,無奈向齊求救,齊國應允。而韓國仗有齊國相助,便與魏國交戰多次,史稱“五戰五不勝”,魏國兵力受到嚴重消耗。齊威王則任命田忌為將,孫臏為軍師,起兵救韓。孫臏在作戰中仍采取“三十六計之圍魏救趙”之策,又在魏軍追趕之時,齊軍佯裝不敵而逃,使得魏軍心生驕意,大破魏軍。馬陵之戰中,魏軍全軍覆沒,元氣大傷,魏國在爭霸戰爭中逐漸處于劣勢,奠定了齊國的強國地位。

徐州相王

魏國在馬陵之戰前,就有稱王之心,但因馬陵之戰魏國慘敗,魏惠王為免受齊、秦夾擊,主動向齊屈服,朝見齊王。公元前334年,魏惠王采納相國惠子建議,通過齊相田嬰而至徐州市(今山東藤縣東南),朝見齊威王,據《史記·魏世家》記載,魏國“與諸侯會徐州相王”,《戰國策·魏策二》也提到,魏王“變服折節而朝齊”,尊齊為王。而齊威王雖有稱王之心,也不敢獨自稱王,于是也尊魏國國君為王。自此時起,魏國國君與齊國國君才正式稱為王,史稱“徐州相王”。徐州相王中,齊國需要借助魏國之力平衡各諸侯國,并借此機會奠定在諸侯中的霸權地位,而魏國的優勢地位也被齊國所承認,齊、魏兩國各取所需,共分霸業,兩國關系也因此有所和緩。

秦國崛起

秦國原為西部偏遠落后之國,但自秦孝公商鞅變法后,秦國的綜合國力得到迅速增強。秦國原本的土地河西之地為魏國所奪,在秦國國力增強后,秦在河西之地也由守轉攻。公元前354年,秦、魏兩國多次交戰,均以秦勝魏敗告終。桂陵之戰后,秦國趁機東進,公元前352年,商鞅秦軍攻打魏國軍事重地安邑,逼迫魏國求和。自公元前350年至公元前343年,秦國勢力逐漸發展,在河西之地的爭奪中雙方互有攻守,最終轉入秦國控制。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受周命而正式稱霸。次年秦國“會諸侯于逢澤,朝天子”。秦國國力逐漸強于魏國,成為戰國霸主。

秦惠文王繼位后,將爭霸矛頭直指魏國,任命大良造公孫衍率軍伐魏。秦軍于雕陰(今陜西甘泉南)重創魏軍,斬殺魏軍將士四萬五千余人,史稱“雕陰之戰”,標志著魏國霸權時代的落幕及秦國東進的開始。此后秦國持續對魏用兵,一度深入魏河東地區。公元前328年,秦惠文王命嬴華張儀率兵攻占魏的蒲陽(今山西永濟北),魏國為求和,被迫獻出上郡十五縣和河西的芝川鎮地區。至此,秦國已經把控戰略要地,西部、北部已無勁敵,南為秦嶺,東近黃河,又有函谷關為守,秦國日漸崛起。

合縱連橫

由于秦國的崛起,齊、秦二國勢力相當,為謀求霸主地位,兩國沖突日漸突顯。齊秦兩國彼此展開爭取盟國,孤立敵國的斗爭。包括趙、魏、韓等國家在內,分成了聯秦抗齊和聯齊抗秦兩大派,由此展開了合縱連橫活動。所謂合縱連橫,從地域來講,即以韓、趙、魏為主,北連燕,南連楚為縱,東連齊或西連秦,東西相連為橫。從策略上講,合縱就是合眾弱以攻一強,阻止強國進行兼并;連橫就是事一強以攻眾弱,是強國迫使弱國幫助其進行兼并的策略。直至長平之戰后,才形成合縱之勢,即六國合力抵抗強秦。

公元前325年,在縱橫家張儀的建議下,秦惠文王正式稱王,這一舉動使得魏惠王深感威脅,于是積極聯絡韓、趙、齊等國合縱抗秦。公元前324年,魏、齊兩次相會,謀圖抗秦。此時公孫衍采取合縱的策略,策動魏、趙、韓、燕、中山等五國聯合抗秦,為拆散五國聯合,張儀建議秦國拉攏齊、楚等國,伺機攻魏。公元前323年,秦國派張儀與齊、楚大臣于齒桑(今江蘇沛縣西南)相會。會后,楚國派兵伐魏,公孫衍的合縱策略受挫,魏國不得已與秦國尋求連橫。公元前322年,秦軍出兵伐魏,占領魏國曲沃、等地。

五國攻秦

公元前318年,公孫衍運用合縱之術意圖攻秦。五國分別為魏、趙、韓、楚、燕,以楚懷王為縱長。但實際出兵與秦交戰的只有魏趙韓三國攻至函谷關時,秦國出兵反擊,魏國受到損失較大。魏國國使惠子至楚,要求與秦講和,五國于是紛紛退兵。公元前317年,秦國派軍乘勝追擊,一直進攻到韓邑修魚(今河南原陽西南)。五國攻秦最終失敗。與此同時,秦王接受大將軍司馬錯的建議,將矛頭對準西南。公元前316年,趁巴蜀交戰之際,秦國起兵伐巴、蜀二地,占有了秦嶺以南的廣大地區。張儀第一次連橫活動失敗后,秦對趙、魏、韓三國恢復進攻之勢,以武力迫使魏、韓屈服。

與此同時,張儀使計離間齊、楚聯盟,事后楚王深感屈辱,與公元前312年發兵攻秦,與秦軍戰于丹陽(今河南丹水之北)。公元前307年,秦武王族發生內亂。公元前306年,齊國再次提議合縱,并邀楚參加,但因秦國將上庸六縣還于楚國,楚國再次背齊。公元前303年,齊、韓、魏聯兵討楚,楚國以秦太子相要挾,迫使秦兵援楚,秦、楚交惡。公元前302年,齊、韓、魏聯合攻楚,秦國坐視不救,楚國大敗于垂沙。后齊國因田文與秦結怨,公元前296年,齊、韓、魏、宋、中山再次合縱伐秦,但秦借機反攻。獲取韓、魏大量土地。至公元前287年,韓、趙、魏、燕、齊五國最后一次合縱伐秦,最終無功而返。

齊燕之戰

燕國地理位置偏北,西有強趙,南有強秦,兩面夾擊,燕國發展受阻。燕王噲時期,因其出演“讓國”鬧劇,致使燕國內亂。齊宣王此時趁虛而入,命匡章將軍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伐燕,齊國占據燕國大部分土地,燕王噲及子之均戰死。諸侯國對齊國獨占燕一事心懷不滿,公元前312年,秦、魏、韓等國聯合于水攻打齊軍,齊軍被迫從燕地撤退,趙武靈王借機扶持燕公子執回國繼位,即燕昭王

燕昭王繼位后,勵精圖治,燕國國力日盛,而此時齊國國力卻逐漸下降。燕昭王見因為報往日之仇,決意伐齊,任命樂毅為將,聯絡秦、趙、魏、韓等國,“合五國之兵伐齊”,齊國大敗。齊將田單堅守即墨,與燕軍展開艱苦斗爭。公元前279年,燕惠王繼位,田單用反間計離間樂毅與燕王,并隨即組織反擊,順利復齊。但齊國因長期為燕所據,勢力大跌,日漸消沉。

遠交近攻

秦國歷經商鞅變法之后,國力迅速發展,公元前305年,秦昭襄王繼位后,圖謀統一天下。公元前279年,秦國將軍白起興兵伐楚,先后攻占楚地鄢、鄧、西陵等。次年秦軍攻占楚國首都郢。公元前277年,秦軍又攻占楚國黔中郡,楚國愛國詩人屈原憤而投江。公元前276年,秦國將矛頭對準魏國,同樣由白起率軍攻打,直逼魏都大梁,魏國被迫獻出溫地三縣求和。公元前473年,秦將白起攻打華陽,魏軍倉惶逃走,秦軍“得三晉將,斬首十五萬”,魏國被迫獻南陽郡于秦,秦國方才退兵。而至戰國后期,趙國歷經趙武靈王改革,勢力勉強可與秦對敵。

公元前281年,秦國伐趙,奪取石城,公元前279年,秦昭襄王趙惠文王會于澠池縣,趙國得到藺相如獻計,化解秦國之釁,反而借機納入秦國藺等三城。公元前270年,秦再度攻趙,但在趙奢的用兵下,多次交戰秦軍均大敗而歸,秦東進計劃受挫。公元前270年,秦昭王欲興兵伐齊,此時范雎面見秦王獻“遠交近攻”之策。即與距離遠、不相鄰的國家交好,成立同盟關系,以減少敵對勢力。進攻則是攻打周圍鄰近國家,利用遠交之便逐步擴張地盤。遠交近攻的根本目的是分化和防止敵人結盟,從而各個擊破。后來,秦國按照范遠交近攻的政策,逐步蠶食周邊國家領土,不斷擴大地盤,實力也愈加強大。

長平之戰

公元前262年,白起攻韓,奪野王(今泌陽縣),上黨郡郡守馮亭為求趙國援助,甘愿帶上黨17縣一同降趙。趙王接受馮亭歸降,派廉頗率軍進駐長平,與上黨成犄角之勢,抵御秦軍。公元前260年,秦國為奪回上黨,率軍對上黨發動攻擊,廉頗采用固守策略與秦軍僵持,但趙孝成王欲求速成。范雎實用離間計挑撥廉頗與趙王關系,趙王中計后果然用趙括替換廉頗。趙括沒有實戰經驗,盲目用兵,很快就被白起射殺。四十萬大軍降秦。而白起為削弱趙國軍事實力,將四十萬大軍幾乎全部坑殺,趙國因此元氣大傷。

邯鄲之戰

長平之戰后,趙孝成王唯恐秦軍攻打邯鄲,派人游說秦相范雎同意趙國割地求和。公元前259年,秦國同意趙割六城講和,并在不久后撤軍回秦。后趙孝成王接納虞卿建議,決意不再割地,積極拉攏魏、楚、韓、燕等國,以合縱之勢抗秦,秦國因趙國背誓,起兵伐趙,趙國軍民憤恨秦軍坑殺趙國士兵四十萬眾,竭力抵抗,秦軍圍困邯鄲兩年之久,仍未攻下。后期魏、楚兩國與趙軍聯合抵抗秦軍,魏無忌請求魏王寵妃竊取虎符,得八萬精兵,前往鄴地,此時楚軍也已與魏軍匯合,聯合北進,意圖解除邯鄲之困。秦軍在內外夾擊下,最終戰敗,無奈退兵河西。

秦滅六國

公元前257年,秦國發兵攻下韓國陽城、負黍等地,又攻克趙國二十余縣,直逼周地。周王恐懼,欲與東方各國合縱阻秦,秦昭襄王則直接派兵攻打西周國,公元前256年,西周公被迫投降,同年,周郝王去世,秦國將王室寶器掠回本國,周代世襲宣告結束。公元前249年,秦滅東周國,將西周、東周之地設為三川郡,秦國邊境直逼魏都大梁。公元前247年,秦始皇繼位。因其年幼,秦國大權被太后及呂不韋掌控,其余六國借機聯合抗秦,直逼函谷關,后秦派人離間五國,合縱關系遭到破壞,攻秦之勢稍緩。公元前238年,秦國發兵攻魏,“斷齊、趙之腰,絕楚、魏之脊。”公元前237年,秦王政親自掌權,消滅呂不韋集團勢力,重用李斯尉繚,秦國軍事實力得到發展。

公元前236—公元前221年,秦國以遠交近攻之法,逐漸消滅六國,實現統一。公元前233年,韓王安對秦王稱臣,并于公元前231年獻僅存之地南陽郡與秦,次年秦軍滅韓。公元前225年,秦國派兵攻打魏都大梁,順利滅魏。公元前229年,趙國發生旱災,秦國借機攻打,于公元前228年俘虜趙王遷。公元前222年,秦滅趙國,趙國滅亡。公元前227年——公元前221年,秦國從兩側包抄,于公元前223年俘虜楚國負芻,楚國滅亡。公元前222年,秦將王賁奪取遼東,俘虜燕國王喜,燕國滅亡。在統一北方后,又于公元前221年伐齊,齊國不戰而降,秦國實現統一大業。

疆域

政權分布

戰國之初,三家分晉,成趙、魏、韓三國,晉國亡。與此同時,田氏代齊齊國政權由姜齊轉為田齊姬扁四十六年(公元前323年),越王無彊伐楚,敗于吳國,吳國盡取其地,越遂亡。后宋分于齊、魏、楚三國,楚又滅魯,韓滅鄭國,由白狄建立的中山郡也亡于魏、趙,衛國又因魏國侵略勢力削弱,直指消亡,最終形成了以齊、楚、秦、燕、趙、魏、韓七國并立為核心的戰國政權分布。

疆域變遷

周王室

從周敬王之子周元王繼位之始,至周郝王逝世,戰國時期的周王室統治僅從公元前476年持續到公元前256年,自公元前256年至公元前221年,戰國進入無主時代。周王室存續期間,王室的權勢始終在退步,至徐州相王后,諸侯相繼稱王,周王室名存實亡,幾乎成為七國之外的另一小國。在春秋時期,周王室尚且保有虎牢函谷之間,南倚熊耳而北阻黃河,又有河陽的大片沃土,但因諸侯國不斷吞噬周王室疆域,諸侯兼并戰爭之間,周王室疆域被逐步蠶食,僅剩洛陽市一帶。直至戰國后期,秦滅周代封國東周、西周國,設三川郡,周室遂亡。

諸侯國

戰國七雄的疆域隨著兼并戰爭的成敗而有所變化,因此主要概述各國鼎盛時期的疆域分布。齊國最盛之時,疆域南自宋、魯,北臨渤海(兼河北境),西越大河,東抵于海。楚國疆域的大致分布為南至湖南省,西南至四川省貴州省一帶,西北至漢中市,北達河南南部,東北至山東省南部,東至東海,東南達江西省浙江省一帶,疆域分布十分廣泛。燕國疆域所至,北達塞外,南至沱,西臨趙、代,東臨朝鮮韓國疆域則東臨洧水,西接商坂(今陜西商縣),南至宛(今南陽市)、穰(今河南鄧縣),北達赤狄之地,并占有今河南中西部、陜西、山西省等地。

趙國最盛之時,疆域北至恒山、塞外,東擁清河,西越汾河,西北直達河套平原之地,地跨河北省、山東、山西、河南、陜西、綏遠省六省。魏國實力強盛之際,國土東至淮、穎,西抵河西之地,北至太行山山及山西省南部,南至鴻溝(今汴河),兼有陜、晉、豫、皖、冀五省之地。秦自孝公后,疆域版圖逐漸擴張。初期秦國疆域達河南省西南部,陜西中南部、北部及甘肅省東部。隨著秦國東侵韓、魏、趙、北滅義渠,南并巴蜀,秦國版圖擴張至山西、陜西一帶及河南、湖北、蜀地一帶,兼有今長城一帶。

人口

總人口數

對于戰國時期的人口數,由于缺乏史料直接記載,大部分學者均通過戰國時期各國兵力狀況而推算人口數。晉人皇甫謐提出戰國人口約達1000萬之眾,杜佑通典》及馬端臨文獻通考》均贊成此觀點。而范文瀾先生認為,戰國人口約為2000萬,多數學者遵從此觀點。而趙文林、謝淑君氏提出,戰國人口約為3200萬人。葛劍雄認為,戰國時期人口發展最高峰為戰國中期,因為后期諸國之間爆發眾多大規模戰爭,加之秦滅六國,戰亂頻繁,導致人口極速縮減。而多數學者均是根據《戰國策》及《史記》推算戰國人口總數。梁啟超在《中國史上人口之統計》中提到,戰國中葉人口總數不下3000萬。而郭沫若在《中國史稿》則認為,戰國中期中國人口或超2000萬,臺灣學者管東貴在《戰國至漢初的人口變遷》中則提出,戰國時期人口總數約2500萬。

具體推算

據戰國時期蘇秦語,謂燕國“帶甲數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趙國車達千乘,而魏國“武士二十萬,蒼頭二十萬,奮擊二十萬……車六百乘,騎六千匹”,齊國“臨淄之卒固已二十一萬”,楚國則“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而蘇秦謂秦國與楚國兵力相同,那么戰國時期兵力總數約合400萬左右。范文瀾先生則推斷,戰國推兵約五人出一兵,而戰國時期戰爭頻發,兵卒更迭迅速,兵卒總人口或占總數的五分之一,可知戰國人口最少為2000萬。而除兵卒外,戰國人口還包括婦女、兒童、王室貴族、奴隸、游民及戎狄等少數民族,還有貴族豢養的門客、謀士等,因此戰國人口或可達3000萬。

內政

政治制度

中央

戰國時期,分封制難以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遭到破壞,各國經過變法改革,紛紛廢除世卿世祿制,改為以中央集權為主要目的的政治制度,中央官制首先出現明顯變化。為實行中央集權需要,各諸侯國推行以國君為首、文武分職的中央集權體制。國君之下,分設相、將,分別掌管文官、武吏兩個集團,統一對國君負責。而官員任用也由封邑制變為俸祿制。不同國家的俸祿單位也不盡相同。衛國以“盆”為俸祿單位,齊、魏將“鐘”作為計量標準,秦、燕則用“石”劃定俸祿多寡。俸祿制的推行有利于官員的任用與罷免。此外,也有國家實行封君制,賞賜臣子食邑但不予世襲,封君僅有衣食租稅之權而無土地、人民調動權力。

與此同時各國還推行“賞金”“上計”等制度,以提高官員行政效率及積極性。賞金制度,即使用黃金貨幣對有功之臣進行賞賜。戰國初期,趙、魏等國還以土地封賞臣子,至戰國中期,貨幣賞賜成為主流。上計制度則為年終考績,由國君或丞相評定,優者受賞,不佳者或當場罷免。中央監察制度在此時也得到發展。各諸侯國設御史大夫,對中央和地方進行監察。國王、相國、郡守等至所屬之縣巡視考察稱為“行縣”。而此時選拔官吏方式也有所增加,多為臣下向國君舉薦;賢士上書、游說;依據軍功提拔等,并設尉以選拔官員。

此外,戰國時七國官制有較大差別。大體來說齊、秦、楚各一脈,而趙、魏、韓三國官制類似,燕國官制不祥。魏國設司徒、持節尉、師、傅、太史姓、主書、廩、虞人等官職,韓國設司空少府、史、廩吏。趙國司寇中尉、左司馬、內史、左右司過、師、左師、田部吏、宦者令等。齊設司馬、太史、太傅、右師、士師、大士、士尉、博士、工師等。秦國則設大良造、左更、中更、左庶長、庶長、內史、長史、師、傅等。楚國則設莫敖、司馬、典令、太師左徒等。其中司徒主管土地和人民,司寇主管刑法,司空主管軍政,司空主管土木工程,工師主管手工業,虞人主管山澤。

地方

隨著分封制的瓦解,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而成為新的地方管理體制。“縣”之初文,為西周金文“寰”字,意為附屬于大邑的聚落,也有“縣鄙”之意。春秋時期,“縣”經演變,由“縣鄙之縣”變為“縣邑之縣”,至戰國時期形成“郡縣之縣”。秦孝公時期,商鞅變法秦國廣泛推行縣制,“縣”制在秦國得以確立。而郡之設立最早出現于春秋晚期晉國新得邊地而設郡。戰國中后期,隨著兼并戰爭逐漸展開,郡、縣兩級地方行政組織逐漸盛行,郡縣制得以最終確立。郡縣制中,郡守、縣令由國君直接任命,不得世襲,有效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據。

除郡縣制外,戰國時期各國對于地方社會基層的管理也有所改變,出現鄉里制。鄉里制萌芽于西周時期,春秋時期已出現“鄉”,即以血緣親族為紐帶的自由民組成的部落,也是當時基層治理的基本單位。至戰國時期,隨著郡縣制的推行,地方行政管理體制逐漸完善,鄉逐漸被納入郡縣管理體系,成為郡縣以下的基層民政組織。而此時各諸侯國的鄉里組織存在一定差異,商鞅變法時期主要參考三晉之國的基層管理層級,建立“戰—鄉—里”為核心的社會管理體系。鄉里制度中,由三老掌教化,嗇夫管訴訟稅收,游徼管社會治安。

里設里正或里典,強化居民控制及組織管理生產,鄉里按照什伍原則,形成什伍組織,以便基層居民管理。此外,鄉中設“亭”,作為補充,專門負責社會治安及驛站運行。戰國時期的這套基層社會管理系統也被張金光稱為“官社”組織,認為這一基層社會管理體制具有“政社合一”的特點。鄉里制度作為郡縣制的補充,有效解決了郡縣制中存在的“大地域”問題,將國家權力有效的滲透到基層社會之中,二者合二為一,形成國—郡—縣—鄉—戶的層級管理體系,最終形成嚴密的中央集權網絡。

財政賦稅

稅賦革新

戰國時期,賦稅制度的變化與土地制度的更迭息息相關。春秋末期,井田制逐漸瓦解,一方面表現為“公田不治”,一方面表現為私田數量的增多。至春秋末期,生活中各國城市范圍內的“國人”大部分已成為擁有耕地的小農,土地私有化程度加深。至戰國時期,土地租稅制度已成普遍。魏國時期推行“什一之稅”,魏、秦兩國則實行授田制,按戶籍身份授田。秦國規定“百畝給一夫”,耕作者需每年按授田之數上繳租稅。此時的租稅主要為糧食、飼料等。而至戰國中期,出現名田制。名田制是春秋時期軍功賞田的演化,《史記·商君列傳》記載“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戰國時期敗稅制呈現法制化特征,普遍推行多稅種的復合稅制,又因戰國時期戰爭頻發,多以重稅補充財政不足。

財政改革

戰國時期,七雄并立,各國為壯大自身經濟實力與軍事實力,紛紛開啟財政改革以實行社會的需要。公元前406年。魏文侯首先任命李悝進行財政改革,主要內容有廢除世卿世祿制,按照“食有勞而祿有功”之原則打擊舊貴族勢力,為新興地主階級發展提供可能。倡導“盡地力之教”,充分發揮土地作用,督促農民開荒墾地,發展生產以提高經濟水平。實行“平糴法”等,豐年由國家收購余糧,不致糧價下跌。荒年則由國家拋售糧食,抑制糧價上漲,推動經濟迅速發展。公元前383年,楚悼王任用吳起進行財政改革。主要內容有廢除疏遠貴族特權,將其遷往地廣人稀之處進行墾殖;精簡機構,裁撤冗員;獎勵耕織,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秦國也逐漸進行財政改革。公元前408年,秦簡公實行“初稅禾”,按畝征稅,并承認私田的合法性。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繼位,任命商鞅主持變法,其財政改革內容如下:1,廢除井田制,確立土地私有制。廢井田,開阡陌,允許自由買賣土地,使“地皆為田,田皆當稅”。2,鼓勵墾殖荒地,發展農業生產。以農為本,重視農業生產。3,統一稅制,均平賦稅。規范賦稅制度,對農業稅、軍賦、蒿稅、人頭稅、關市稅等加以規劃,明確征收標準。4,設立郡縣制,實行編戶制,均平力役兵役。嚴格戶籍管理,保障國家賦稅收入。5,廢除世卿世祿制,按軍功論賞。6,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重征商稅。

貨幣制度

戰國時期,隨著諸侯兼并戰爭加劇,各國聯系也較往日更為密切,商業貿易往來不絕。此時期經濟的發展、頻繁的市場交易促使鑄幣制度走向成熟,市場流通的貨幣種類也日漸增多,出現以銅幣為主的金玉、布、帛、貝幣等多種貨幣。而就銅幣來看,則主要有布幣、刀幣、圜幣、蟻鼻四大系統。布幣是由青銅農具演變而來的,“布”“”同聲假借,又稱鏟布。戰國布幣按形制可分為空首布與平首布。戰國時期流行的平首布,按其形制分為有足、無足兩類。有足平首布則分為尖足、方足、圓足三種。其中尖足平首布流行于趙國,方足平首布流行于韓、趙、魏等國。圓足布出現時間最晚,又稱“三孔布”,是我國最早具有紀念銘文的錢幣

戰國貨幣

刀幣則是由青銅刀演變而來,其柄端有環及裂溝。刀幣可分為針首刀、尖首刀、圓首刀、弧背刀等類型,上多鑄有文字。齊、燕兩國曾鑄造“明刀”這一貨幣。齊國刀幣大而厚,被稱為“大刀”,燕國刀幣較小,被稱為“小刀。”齊刀多刻有銘文。而有一種圓首刀,幣文刻有“甘丹”,有學者解釋為“邯鄲縣”,因此被視為趙國所鑄。圜幣分布范圍較廣,在周、齊、燕、趙、魏、秦六國均有使用。因鑄造地域廣泛,圜幣形制多樣,有圓孔錢、方孔錢兩大類。蟻鼻錢,又稱銅貝,是楚國鑄造的橢圓形銅幣,因形制、重量皆輕,被稱作蟻鼻。1963年孝感市野豬湖曾有大批出土,克重約為5.4克。此時期幣制多樣,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市場流通。

戰國貨幣

法律制度

司法制度

戰國時期,各國為求富國強兵,諸侯國紛紛進行變法改革,“法治”思想濃厚。其中著名的改革有魏國李悝變法、楚國吳起變法、秦國商鞅變法。此外,還有公元前403年趙烈侯任用相國公仲連主持變法,頒布《國律》進行改革。這些變法改革均是受法家思想影響,主要目的都是變革舊制度,建立新制度,以實現富國強兵。魏國李悝變法中,其總結各國變法經驗,編撰《法經》。《法經》分為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六篇,法典內容以刑事法律為主,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的成文法典。吳起變法中,因其早年接受過儒家教育,在變法過程中也主張修德,同時重視明法審令,強調依法辦事。商鞅變法中,改法為律,以《法經》為基礎制定秦國法律,主張輕罪重刑,以達到法家“以刑去刑”之目的,為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新的法律制度奠定基礎。

法律思想

戰國時期的法律思想。整體來說遵循循情則禮、同罪同罰、順天則時三大原則。春秋戰國時期雖然出現禮崩樂壞的局面,但在司法實踐中,“禮”仍受重視,法律案件處理依照“禮”進行審斷。同罪同罰也是戰國時期公正刑罰的基本要求,戰國時期各國均以法家思想為指導進行變法,很大程度了遵循了“同罪同罰”原則。而順天則時實際上是戰國時期的司法時令觀,主張慶賞之事應在春夏進行,刑罰之事則應在秋冬進行。此外,墨家儒家、法家的法律思想在當時各國變法中也有所體現。儒家法律思想主要涉及法自君出的立法權;德主刑輔、恤刑慎殺等刑法理論;“富之”“教之”的犯罪預防理論;父子相隱的訴訟理論等。道家崇尚道法自然,反對仁義禮法,主張無為而治。墨家認為法律起源于評判善惡標準的需要,主張“兼相愛,交相利”,以天的意志為法律權威。

法家的法律思想則主要圍繞法治展開。在戰國時期,法家思想大致可分為商鞅慎到申不害、韓非子三類。商鞅認為法律起源于定“分”止“爭”,變法應順應時宜,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無等級”,主張嚴刑峻法,輕罪重判,以刑止刑。而慎到與申不害作為法家代表,偏看重“術”“勢”。慎到重“勢”,崇尚權勢,而重“勢”之目的則為推行法治。慎到主張立法需做到立公為私,“一斷于法”,保護個人財產所有權。申不害則重“術”,即君主統治之術,強調君主專制集權,以刑名之術駕馭臣子,往往成敗只在于君主一人,為韓非子所批判。韓非子作為戰國末期法家代表,總結前代法家思想得失,認為法治應善用人情,以法為本,人情為佐,提倡重刑。在重“法”的同時也看中“術”“勢”,主張“法”“術”“勢”相結合,維護中央集權專制統治。

教育

背景

戰國時期,官學衰敗,私學興起,教育重心由政府轉至民間。諸侯國為求人才,重視學術,禮賢下士,寬松的學術氛圍促使“百家爭鳴”的出現,也為戰國時期的教育提供發展基礎,出現了大批學術流派及教育家闡發各自教育思想。戰國時期,養士之風盛行。諸侯國為增強實力,謀劃擴張,大開招賢納士之門。如著名的戰國四公子,即魏無忌魏無忌,黃歇黃歇,田文平原君,四人養士多達數千人。養士之風進一步促進戰國私學的繁榮。而戰國時,齊國設立稷下學宮,采取“思想自由,學術獨立”的政策,實際上成為諸多私學的集合體,諸多學派兼容并包,自由辯論,為教育發展提供借鑒。由于私學發展,加之養士之風以及“學而優則仕”觀念的盛行,游學逐漸盛行。開創了教育的新形勢。

教育主張

而此時出現了墨家儒家等諸多學派的教育思想。墨家主張人性論,推崇教育的作用,認為教育對人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主張對人進行道德教育、邏輯思維訓練、文史教育和科技教育等。其教育方法則以主動、創造、實踐、量力為核心。孟柯作為戰國時期儒家代表人物,其教育思想對戰國教育也產生較大影響。孟子受其母的教育思想影響很深,因此也十分重視家庭教育。強調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影響作為,身為父母做到言傳身教。孟子主張性善論同孔子一樣講求仁義禮智信認為教育的作用是存心養性,持志養氣,動心忍性,嚴于律己,培養理想中的人。孟子主張學習和修身應注重自覺,有自己的觀點,注重德育,循序漸進,厚積薄發。而教育方法也應具有多樣性,提出持之以恒的教育思想,認為教育應專心致志,不能半途而廢。

荀子作為儒家思想的另一代表人物,其同樣重視家庭教育的作用。荀子主張隆禮,這里的“禮”指的是貴賤長幼的等級順序和行為規范。強調家長的至尊地位及家庭禮儀,并以禮規定父子儀容及言行舉止。此外,荀子強調以禮則主張性惡論,既認可人的主觀能動性也強調教育的意義,認為教育應做到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尊師重道。而戰國時期法家思想也受到重用,法家代表韓非子子同樣認可家庭教育,主張家長專制,以體罰用刑管教孩子。但其家庭教育中存在錯誤思想,如將正常的父母之愛等同于溺愛,對兒童身心發展具有負面影響。此外,《大學》《周易》中也認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戰國時期也出現了眾多教育論著,如《學記》《大學》?《中庸》《中庸》等。

軍事

兵制

戰國時期,隨著戰爭的逐漸頻繁,兵農合一特質突顯,全國已成“舉國皆兵”之勢。呂思勉提出,戰國時期的兵源主要來自于罪人、奴隸、異族以及國中百姓。春秋時期的“國人當兵,野人不當兵”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至戰國時期,“野人”也不得不當兵了。而戰國時期,各國普遍實行郡縣征兵制及常備兵制度。郡縣征兵制及以郡縣制為基礎所實行的征兵制度,此時郡縣成為戰國征兵的基本單位。而常備兵則是經過考選并接受專門訓練的部隊,如齊國的“技擊”,魏國的“武卒”,秦國的“秦軍”,均為常備兵。而郡縣征兵制實際上是春秋時期地方武裝制的沿襲,其特點為所有適齡、適役人員都需要服役,有時候符合條件的女性也被納入征兵范圍。

由于戰爭規模擴大,城市攻防戰增多,此時期的軍事制度也出現明顯變化,出現了專職軍將,形成軍事領導體制。此時期戰國的兵員分類也逐漸多樣,分為車兵、騎兵、步兵等。軍隊編制也由戰車為主轉變為以步兵為主。步兵的編制為五人一伍,五伍為一兩,四兩為一卒,五卒為一旅,五旅為一師,五師為一軍,一軍約有一萬多人。除步兵在,戰國還有騎兵,據《六韜》記載,戰國時期騎兵編制普遍分為長、吏、率、將四類,分別以五、十、百、二百為單位。而在戰斗狀態中,騎兵則多以三十騎、六十騎為單位。此外,戰國時期還出現以軍功授爵為中心的獎賞制,在戰爭中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戰術

由于七國兼并戰爭的頻發,戰爭的成敗有時候甚至可以決定國家是否滅亡,戰爭的重要性也愈加為國君所重視。軍事指揮藝術及軍事理論在戰國得到發展,戰術也得到創新。此時期騎兵、步兵戰術均有所發展。戰國兵書《六韜》對于車兵、騎兵戰術提及較多。車兵主要使用強攻手段攻擊敵軍主力軍陣,或截擊行軍狀態下的敵軍,而騎兵則主要負責偵察,依靠其靈活機動性破壞后勤運輸,并與敵軍機動部隊對戰。《六韜·戰騎篇》中,記載了適應車、騎兵的眾多戰術,如“陷”“翼”“薄”等。而步兵則多形成軍陣,以眾多士兵形成密集的方形陣列,以“陷陣”為主要作戰方式。

在此時期也出現了專門的軍事理論著作如《吳起兵法》《孫臏兵法》,其中對于戰爭戰略均有一定記載。《吳子兵法》中,吳起運用料敵應變、因形用權的戰略戰術思想,主張依據敵情、地形靈活作戰,善用軍事人才,以治為勝。《孫臏兵法》中,孫臏繼承孫武等人的重戰、慎戰、備戰思想,堅持“必攻不守”,認可積極進攻的軍事策略,出現了持久戰、殲滅戰、預備隊等軍事戰略戰術。此外,在五國攻秦時期,還出現了合縱連橫這一戰略戰術。而至秦伐六國時期,又出現了遠交近攻這一戰術。此時水軍則逐漸發展成形,其主要裝備為戰船,根據作戰聚集遠近靈活選擇作戰方式。

武器

戰國時期,隨著冶鐵、冶銅技術的不斷進步,武器也逐漸呈多樣化發展趨勢,出現了長兵器、短兵器、射遠器、防御武器等多種不同類型的武器。戰國時期兵器多由銅、鐵所制,長兵器大多承襲商殷舊制,鮮有創新,主要有矛、戈、鉤、劍、戟等,此外還有劈類長兵如斧、、戚、斤、、瞿等。其中戈、戟使用最為廣泛。戈,即勾兵或啄兵,或以鉤挽敵,或加以啄刺。戟為矛、戈之結合,柄前裝有直刃以刺敵,旁有橫刃以啄敵。短兵器則有刀、劍(匕首)等,多為銅制。現出土大量戰國時期青銅劍、青銅戈,如雙獸首短劍、繁陽劍、卷云紋戈、趙孟戈等。此外,戰國時期還出現了銅鏃、弩機、投石器等射遠類武器,以及甲胄、盾、、銅頭盔、石冠等防御武器。此時期還出現了具有軍事意義的符節,如虎符等,用以調度軍隊,傳達命令。

外交

外交思想

戰國一改春秋時期外交的道德主義傾向,外交核心向功利主義觀念轉變,各流派在百家爭鳴的自由學術氛圍影響下,競相闡發各自的外交觀點,對戰國時期的外交實踐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此時期的外交思想大致可分為理想主義現實主義兩大類。其中管仲的霸權學派、孟子的仁義學派、老子的自然學派屬于理想主義外交思想。而文仲、范蠡的超限制外交學派、蘇秦張儀縱橫學派、為現實主義外交思想的擁躉。管仲堅持霸權—秩序思想,主張以霸權維護統治。孟子的外交哲學以“仁義”為核心,主張施行“王道”以實現國家利益。

老子的自然學派則以“道”為萬物核心,認為應順從自然規律,不對國際秩序多加管控,在外交方面也需做到“無為而治”。而文仲、范蠡的超限制外交,則是為達目的,完全拋棄一切道德束縛,用陰謀詭計也在所不惜。鬼谷子為縱橫家的開創者,蘇秦、張儀繼承其縱橫思想,發展外交縱橫思想。十分重視地緣戰略,強調連橫合縱的外交策略,連橫的目的“并諸侯、吞天下,稱帝而治”,合縱的目的則是為“合六弱為一強”。此外,還有韓非子的權力外交思想也在戰國時期得到發展,韓非子認為權力是實現利益的基本手段,外交成功依靠權力強弱而決定。

外交實踐

戰國時期,外交活動主要有會盟、通婚、說客、商貿往來四種形式。會盟一般指不同國家的雙方代表通過會面從而進行事物探討或舉行會盟。“會”即“會面”“碰面”,“盟”則為制度、儀式的一種。會盟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諸多方面,涉及諸夏、蠻夷、戎狄等國家,通過會盟,促進了諸夏與邊遠國家的文化交流,促進了民族融合。通婚則是通過婚姻關系影響國家外交,“結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戰國時期秦、魯兩國持續通婚,晉獻公通過娶戎族之女以示和睦。而說客往往通過游說,以普通民眾的身份,通過輿論制造與擴散參與外交。說客外交也進一步推進華夏技術、文化的傳播。而戰國時期經濟發展,商品流通趨勢增強,各國間的商貿往來增多,商品作為介質也成為外交的一種形式,提高了外交的廣泛性。

外交辭令

戰國時期,諸侯爭霸已至白熱化的局面,各諸侯國政治、軍事斗爭激烈,春秋時期崇尚的禮法信義消失,在此背景下,戰國策士應運而生,即當今常說的鼓吹“合縱”“連橫”的縱橫家。縱橫家尤善游說,在《戰國策》中記載了縱橫家大量的外交辭令。此時期的辭令一改春秋時的委婉含蓄,變得直白夸張。在《戰國策·秦策一》中,記載了縱橫家蘇秦游說秦惠文王采取連橫之勢以吞天下,《戰國策·齊策一》《戰國策·楚策一》則分別記載蘇秦、張儀游說齊宣王楚威王時所使用的外交辭令。其說辭內容涵蓋古今,語言敷張揚厲,氣勢磅礴,多用排比、夸張、對偶、形容等修辭手法進行鋪墊、渲染。

夷夏之觀

戰國時期,秦、楚大滅夷、狄,秦厲共公伐大荔,秦昭公滅義渠。秦孝公繼位后,再滅巴、蜀。華夏疆域隨著外族的消滅逐漸擴大,與此同時外族也因戰爭而逐漸被同化。戰國時期,七大諸侯國以兼并之勢取代“尊王”之口號,隨著民族大融合趨勢的發展,“夏夷之防”的觀念不再受重視。戰國時期,隨著統一條件的成熟,從意識形態到地理劃分都已打破諸侯間的疆域邊界,形成了包括少數民族在內的大一統觀念,將“中國”與“四夷”“五方之民”共稱為“天下”,同居“四海”。正如顧頡剛、王樹民所言,至戰國時期,原先“諸夏”“夷狄”的對立逐漸消失,此時這些名號也就很少使用,同時華夷統一的觀念也在逐漸醞釀。

經濟

農業

生產技術進步

戰國時期,出現冶鐵鼓風技術、鑄鐵冶煉技術、鑄鐵柔化技術等,又有大量的鐵礦被開發,冶鐵技術的進步為鐵農具的廣泛使用提供可能。此時的鐵農具主要有耒、、犁、銚、、鋤等,大多數都是在木器上套一個鐵制的鋒刃,代替木、石等農具,便于荒地開墾,提高耕作效率。此時期牛耕技術也被廣泛應用,為大面積墾荒提供保障。而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還體現在耕作、施肥、灌溉技術的進步以及一年兩熟制的推廣方面。戰國時期出現了深耕、漚肥、除蟲、良種等提高農業生產質量的種植技術,也出現桔這一灌溉工具,冬小麥種植也在中原地區逐漸推廣。

戰國農具—鐵犁

水利灌溉發展

戰國時期水利灌溉工程的大量修建也從側面印證了各諸侯國的“重農”政策。戰國時中原地區常遭水患困擾,通過修建堤防,可以有效防止水患發生,以保證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此時期河岸堤防建設得到長足發展,最著名的有齊、趙、魏三國修建的黃河堤防。據《漢書·溝洫志》記載,三國以黃河為界,齊國修筑二十五里寬的堤防,“河水東抵齊堤,則西泛趙、魏”。而魏國與秦國同樣以水利灌溉工程而聞名。《史記·河渠書》記載,魏文侯時期西門豹曾“引漳河灌鄴”,使惡田變為良田。秦國則在岷江修筑都江堰分水灌溉工程及涇河南洛河間的鄭國

手工業

官營手工業

戰國時期,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生產分工也日漸細化,手工業內部出現冶金、木工、漆工、陶工、皮革、煮鹽、紡織等職業劃分。此時期由于國家集權能力的提升,官營手工業得到進一步發展。各諸侯國及部下郡、縣等均設有專門的工師負責組織和安排手工業生產。《管子·立政》有言“論百工,審時事,辨功苦,上完利……工師之事也。”官營手工業由政府直接管控,工匠之間互相分工協作,工匠中除官府控制的個體工匠外,還有工奴、刑徒,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產品質量責任制,采用三級負責制,主管官府官員——領導工師——具體之工匠三級層層負責,“工有不當,必行其罪。”

戰國銅手鉗

民營手工業

戰國時期的民營手工業通常以個體農民家庭為基本單位,耕織結合,為實行努力推動商品流通,提高經濟效益,民營手工業普遍技術發展水平較高。此時期也出現了手工業者這一社會階級。家庭或小手工業者往往開設作坊店鋪,稱為“肆”,經營者也被稱為“工肆之人”,這類手工業者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手工技藝的高低或直接影響個人生存。在民營手工業的推動下,青銅鑄造、青銅工藝、建筑技術、煮鹽業、釀酒、制陶等技術也得到進步。此外,戰國時期還出現了豪民地主經營的大型工礦業,如鹽鐵經營、朱砂石開采等。

商業

戰國時期,隨著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確立,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加之舊有的“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手工業逐漸發展,農民與市場的交換活動日趨頻繁,貨幣在市場上的流通也為商業貿易發展提供可能。此時南方的木材、礦產、海產、鳥獸,東方的海產和織物,西方的皮革、礦產,北方的家畜和果樹等土特產均匯集至市場,商品流通日漸活躍,推動商業的發展。此外各國為陸續以特許經營的方式開放山澤漁鹽之禁,允許商人謀利,帶動了商品的生產與貿易。在農村地區出現集市,大城市則出現固定市場以供商品交換,推動商業貿易進行。而此時陸路、水路等交通要道以及船舶、馬車等交通工具的應用也為商業的進一步繁榮提供契機。

城市

戰國時期,由于生產力的提高,生產技術的進步,加之開墾荒地,人民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而各諸侯國為求富國強兵,也重視人口的擴張,至戰國時期,諸多國家的人口密度得到顯著提高,社會人口逐漸增加。齊國“鄰邑相望”,“雞鳴狗吠之聲相聞,而達乎四境”。春秋時期都邑人口不過千戶,普遍為百戶之眾,而至戰國時期,“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萬戶之縣已成普遍現象。隨著郡縣制的確立推廣,城郭也逐漸發展。至戰國中期,城郭之地發展至巔峰,“名為縣,實為郡也”。一城足可以擴張至八里之眾,“材士十萬,粟支數年。”

而隨著工商業和市場貿易的發展,城市的經濟功能也得到顯著提升,受其影響,城市規模也日漸擴大。據《鹽鐵論·通有》記載“燕之涿、,趙之邯鄲,魏之溫、……二周之三川,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郡。”這些城市的發展都離不開工商業的支撐。此外,以冶鐵工業為發展根基的城市也受到諸國爭奪。各諸侯國為擴張版圖,也開始爭奪城市,且不局限于以鹽、鐵發展為要務的城市。如宋國的城市定陶區,為戰國時期中原最為繁榮的城市之一,齊滅宋之戰前,齊、秦、趙三國均力圖奪取定陶。

思想

背景

戰國時期,隨著周代權勢衰微,群雄崛起,王權逐漸率軍,禮崩樂壞局勢進一步發展。而此時期隨著鐵農具的廣泛使用,農業生產技術進步,生產力水平逐漸提高,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為寬松的學術討論氛圍奠定了經濟基礎。此時期新興地主階級和沒落貴族之間展開了激烈的階級斗爭,加之長期的兼并戰爭使得平民階層通過軍功掌權。加之諸侯國為求國富力強,尋求天下有志之士輔佐,共謀大業。“士”階層崛起,“學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私學興起促使學術在平民階層得到發展,百家爭鳴的出現奠定了基礎。各派著書立說廣收門徒互相辯駁推動思想領域百家爭鳴局勢的出現。

百家爭鳴

墨家

百家爭鳴時期,諸子百家互相爭辯、駁論,著書立說,收徒講學,出現了儒家、墨家、法家道家、陰陽五行家、縱橫家、名家、雜家、齊法家等學派,各學派爭相闡發自己的觀點,百家爭鳴局勢突顯。其中,墨家認為當前,人民所面臨“三患”,即“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而若要解決三患,就需要做到“三務”,即“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而具體的解決措施則需要通過“兼相愛,交相利”“尚賢”“尚同”等主張進行。主張選拔賢人管理政治,反對貴族世襲特權,天行法儀,重視社會勞動生產,并提出非樂、非攻非命,非儒、節用等思想主張。

道家

而道家學派以老子為代表主張順應自然,無為而治。其學說有楊朱的“為我”說,列子的“貴虛”說及稷下學宮的道家學派。作為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將世界萬物發展變化的規律稱之為“道”,認為利用“道”可以以弱勝強。而老子的斗爭策略則重視主觀努力,講究“不爭之德”,認為有了不爭之德,就可以防止失敗,立于不敗之地,反對大國兼并,提出小國寡民的政治理想。莊子則認為世界萬物是相對的,不存在客觀的、共同的標準,逃避現實,追求精神自由。而從道家分化而來的慎到法家思想,同樣主張國君應無為而治。但同時也提倡法治,重視“勢”的運用,認為國君需要運用威勢推行法治,以加強統治。

儒家

戰國時期,儒家學派內部則分化出曾子孟子荀子不同學說。曾子一派主張修身治國強調個人的道德修養,認為唯有培養自身道德,方能立身處世,并提出陰陽二氣化生天地萬物之說。孟子則主張王道和仁政,鼓吹效法先王以施行仁政,反對國君的虐政和霸道,認為人性本善,并將性善論作為推行人政主張的理論依據,排斥“利”而講究“仁義”,同時強調民心的重要,不以國君利益為重。荀子則認為天行有常,人力終將戰勝自然,主張人性本惡,并以禮儀和法度為衡量標準來評判善惡,推崇禮治,以禮為核心對社會萬民進行教化,主張用仁義和王道完成統一。

法家

法家思想代表業有商鞅、韓非子慎到等人。商鞅主張加強法治,獎勵耕戰,獎勵告發奸邪盜賊,輕罪重刑,從而加強法治的效果。認為治國之要在于堅定不移的推行耕戰政策,以最終實現統一。韓非則強調法、術勢三者兼用,取三派之長以完成統一,將國家比作君主的車,“勢”為拖車之馬,“術”則為駕馭手段,主張加強君主集權,剪除私門勢力,選拔法術之士,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禁止私學。此外,韓非子具有唯物主義的自然觀,主張按照客觀規律辦事,提倡性惡論,提倡極端專制主義,認為人與人的關系建立在相互的利害關系上,因此治理國家不能靠愛憐,也不能講究仁義。

齊法家

此外,還有重視生產、計劃、法令、數術的齊法家,齊法家十分重視發展生產和分明賞罰,認為國家君主主持行政工作需按照規則計劃施行,對政治經濟學方面的重大問題,需事先計劃籌算,加以準備。齊法家還十分重視農業,主張農事為本,講求術數、法令、分職、威勢的兼用,認為一切事物均需憑制法治而行動,通過執“法”來推行法治。其政治主張還包括順應天道發展變化趨勢和規律以推行相關政治舉措。認為君主制定法令必須使天下治利除害,合乎民情,合于天道。

兵家

戰國時期,隨著兼并戰爭的頻繁激烈,兵家作為諸子百家之一,也逐漸繁榮。兵家的起源可追溯至春秋晚期的孫武,其代表作有《孫子兵法》。戰國時期出現了孫臏,吳起尉繚等著名的兵家。兵家認為,兵者為國之大事,需要通過對戰爭的客觀規律進行認識和掌握,以實現克敵制勝的目的,強調戰略戰術上的“奇正相生”和靈活運用。孫臏曾指揮桂林保衛戰馬陵之戰,齊軍大敗魏軍,使齊國轉弱為強。孫臏全面繼承了前輩孫武的軍事理論,提出“因勢利導”思想,強調人在戰爭中的作用,著有《孫臏兵法》一書。

其他學派

墨家儒家道家法家、齊法家等戰國時期盛行的學術流派外,還有名家、雜家、縱橫家等眾多流派。其中,名家代表人物有公孫龍惠子等。名家注重討論“名”與“實”的關系,即事物的名稱和事物本身的關系。名家往往在事物的名詞、概念以及邏輯關系分析等進行研究。時人稱其為“辯者”或“察士”,著名的辯論有“白馬非馬”等。陰陽家的代表人物為鄒衍,提出了“五德終始說”,將水、金、地、火、木土與五德相連,與天的青、赤、黃、白、黑五色呼應,五德與五色循環往復。而縱橫家則主要利用聯合、排斥、利誘的方辦法達到不戰而勝的效果,或主張以較小的損失獲得較大的利潤。雜家,即雜各家學派之所見。戰國時期,雜家博采眾議,集各家之長,兼容并施。《呂氏春秋》即為雜家的集大成之作。

最終消亡

戰國時期,社會總體趨勢由分裂割據走向統一,而隨著秦秦滅六國之戰中央集權制度的逐漸發展,國家逐漸加強對思想文化領域的監管,文化專制主義逐漸萌芽,扼殺了思想界的自由討論氛圍,百家爭鳴也逐漸成為歷史。縱觀諸子百家思想文化,專制主義蘊含其中。孔子是文化專制的首倡者和踐行者,批判與儒學不合的學派,將其視為“異端”,認為這些異端需要進行消滅。而墨子所提出的“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也蘊含了中央集權專制主義的思想。《孟子》一書中也有明顯的文化專制主義思想認為墨家道家的言論為荒謬殘暴之說,主張“息邪說,距行,放淫辭”,將墨、道學派盡數消滅。

荀子時期,明確提出了“天下無二道,圣人無二心”的觀點,主張心思應用于正道,統一社會思想,借孔子之說大述文化專制主義。韓非子也主張統一諸子各家及其言行,強調社會法制的統一,將私學視為加強統治、維護穩定的對立產物,提出廢“書簡之文”“先王之語”而“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將學者、言古者、帶劍者、患御者和商工之民視為禍害國家的五大蠹蟲,文化專制達到巔峰。后期,商鞅則將文化專制主義落入實處,壟斷國家統治思想,至秦始皇統一六國后,為加強對思想文化領域的監管,法家主張對思想文化加以管控,法家思想壟斷全國,文化專制盛行,以自由學術為特征的百家爭鳴也漸漸消失。

文化

文字

戰國時期的文字較西周春秋時,已有較大的發展。由于生產力的提高,社會經濟發展,商品交換逐漸增多,文字的應用也日益廣泛。而在廣泛應用的需求下,簡化草率的字體大量流行。此時期的文字并沒有專屬名稱,在實際使用中大致形成了工整和草率兩種字體,其中工整的一種就是篆書的起源,草率的一種則稱“草篆”,又稱“古隸”。而若按照國家劃分,由于戰國時期諸侯國,各自為政,互不同屬,文字也發生了許多變化,各國文字在形體結構和書寫風格方面差異較大,大致可分為秦國文字和東方六國文字兩大系統。

六國文字指的是韓、趙、魏、齊、楚、燕的文字,后稱“六國古文”,六國文字較春秋金文更為簡化。秦國文字則為“大篆”。春秋時期已經出現有意識的將文字作為藝術品雕刻在兵器或青銅器上的行為。至戰國時期已經出現錯金銀的美術字體,書寫時力求工整美觀,如“鳥篆”“蟲篆”“繆篆”等。1977年,湖南益陽縣赫石廟戰國墓發現的一把銅劍,上下兩面都刻有鳥篆類銘文,這也是書法的起源。而隨著社會制度的變革,階級結構的變化,加之新興的政治家,軍事家,思想家需要表達各自的觀點主張,文學在此期間得到了充分發展,出現散文、詩歌、賦曲、小說等眾多文體。

宗教

戰國時期的宗教以原始宗教為主,宗教信仰大致可分為自然崇拜,靈物崇拜,圖騰崇拜,靈魂和祖先崇拜等三大類。其中,自然崇拜包括對于太陽,天地,山川等自然景物的崇拜。在長島大口遺址中,曾發掘出原始居民用于祭天的火坑,而膠東半島地區存在祭山神的習俗并延續至今。而被當時人們認為具有抵御災害,戰勝邪惡能力的物品,稱之為靈物,如龜甲、漳牙、豬門齒等。圖騰崇拜則是在自然崇拜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鳥、太陽、龍、蛇、獸等都是原始人在圖騰崇拜中所使用的圖像。而戰國時期的祖先崇拜則主要體現在卜、禱簡等方面。戰國時期,人們認為祖先是生者的保護神,具有攘吉消災的作用,因此對其進行祝禱,這里的祖先主要指男性先祖。此外,還有龜甲占卜、原始八卦等信仰崇拜。

科技

數學

戰國時期,數學計算由于經濟發展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楊寬認為“戰國是由于測量土地、計算租稅和買賣的需要,特別是制作器械的需要,數學也有了發展。除一般的加、減、乘、除的計算外,已能進一步做分數的計算,也能對面積和體積做精密的計算”。在《考工記》中也記載了勾股定理的應用。戰國時期算籌和籌算得到廣泛應用。算籌即一種特制的木棍,也有用木、骨、金屬等所制的,依據縱、橫布置進行計算。此外,墨家著作《墨經》中也提到了如圓、角、正方形、矩形等幾何概念,并對于點、線、面、體及其相互關系加以說明。

物理學

而在夏、商、周的時期的知識積累下,戰國時期的物理學得到了飛速發展。后期墨家及名家提出了有關力學、光學、聲學等方面的問題。在力學方面,墨家認為“力”是使物體運動的原因,此時期對摩擦力浮力、杠桿原理等均有一定認識。光學方面《墨經》討論了小孔成像原理,用帶有小孔的板遮擋在屏幕與物之間,屏幕上就會呈現物的倒像,將此現象稱之為小孔成像,反映了光的直線傳播的性質。此外,對于凹面鏡成像,反光鏡成像也有所討論。聲學方面,我國首先發明聲音共鳴現象,《墨經》記載了用大甕擴大聲音來觀察敵情的方式。

地理學

戰國時期,也是中國地理學的初創時期。此時期出現了我國最早的地理學著作《尚書·禹貢》,在地圖繪制上也達到了較高水平。《禹貢》作為中國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地理著作之一,依據河流山脈大海將中國劃分為九州,并詳細敘述了九州的自然地理狀況。除《禹貢》外,《山海經》也是此時期的自然地理著作,對于中國地區的河流、湖泊、沼澤、動植物、礦產等均有詳細記載。《管子·地員》也提到了九州之土,記載了山地、丘陵植被和土壤等情況。此時期還出現了種類繁多的地圖,《周禮》中提到,此時期的地圖內容包涵行政區劃圖,山川地形圖,植被物產圖,人口戶籍圖等。至戰國末期,地圖的測繪技術已達到較高水平,具有相當的明確性和實用性。

天文歷法

戰國時期由于農業生產的發展和星占的需要,天文學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戰國時期,對于日食彗星等均有所記錄,據《史記·天官書》記載,戰國時期日食達到二三十次。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也出土了各種形象彗星的帛書,表明戰國時期人們對彗星的觀測和認識已十分豐富。此時期,對行星恒星的觀測也取得了較大成就,《甘石星經》中五大行星的運行周期及會合日,更精密的定出了120顆恒星的具體坐標值。在立法方面戰國時期也出現了多種立法方式,各國使用的歷法有黃帝歷、顓頊歷、夏歷、陰歷、周歷、魯歷等,史稱“古六歷”。并確立了歲星紀年法以碎星在某一次的天文現象來紀年,以此得到統一紀年。

醫學

戰國時期,隨著醫學的發展和對疾病的認識,醫學也逐漸脫離巫術而獨立。此時期醫學發展的表現主要在醫方、名醫兩方面。戰國時期對醫藥的認識已十分豐富,所使用的藥物種類也逐漸增多。長沙馬王堆馬王堆漢墓中出土了我國最早的醫學方書——《五十二病方》,說明當時治病已逐漸為以醫藥為主,在藥物使用和外科手術方面醫學均得到發展。除《五十二病方》外,還出現了《養生方》《雜療方》《胎產書》《黃帝內經》等醫藥方書,《黃帝內經》的出現,標志著中原地區傳統醫學理論基礎的確立。戰國時期還出現了醫和扁鵲等名醫,推動醫學理論和醫療實踐上達到較高水平。

藝術

實用藝術

戰國時期藝術飛速發展,首先表現在實用藝術品方面,如銅器、鐵器、漆器等。戰國時期一改春秋時呆板的圖飾紋刻,變得生動具體。花紋、鳥獸紋、幾何紋所刻畫的形象愈加鮮明,此時還出現了車馬狩獵、水陸攻戰、宴請等描寫現實生活的圖像紋飾,人物刻畫也更顯細節。1935年,河南汲縣山彪鎮戰國墓葬中出土了水陸攻戰紋銅鑒,表現出格斗、射殺、劃船、擊鼓、犒賞、送別等多種戰時狀態。而人物刻畫中臂、腿等肌肉十分明顯,表明當時的表現技法已較為進步。

在銅器的造型藝術上也發生變化,出現帶有耳、足的鳥獸型器物,鳥獸形的“尊”出現。陶器裝飾則出現弦紋、櫛齒狀紋、鋸齒狀紋、人字形紋、山狀紋、螺旋狀紋等組成的暗花圖案。此時,瓦屋建筑也較為普遍,出現板瓦與瓦當,上多刻有蟬紋、紋、雙獸紋、山云紋。河北邯鄲趙王城出土的圓瓦當印有三鹿紋和變形云紋。楚國漆器的花紋圖案也有重大發展,民間工藝者直接使用毛筆在器物上作畫,出現平涂畫法,龍、鳳、鳥等禽獸刻畫的十分傳神。

繪畫

戰國時期繪畫的發展與毛筆的應用具有很大聯系。1954年,在湖南長沙南門外左家公山的戰國墓出土的籌算及毛筆等物。毛筆筆頭的毛峰很長,適用于寫字與繪畫。此時期繪畫的發展也與當時的宗教風俗有較大關聯。由于鬼神之說不再盛行,大多國家均廢除了用活人祭祀的禮儀,改用畫像祭祀,宗廟神祠中也出現了大片的壁畫,推動了繪畫的發展。1949年長沙市東南近郊五里陳家大山的戰國楚墓出土的《龍鳳婦女圖》以及1973年,長沙城東子彈庫楚墓出土的《男子御龍圖》也說明當時的繪畫技巧已相當成熟。

音樂

戰國時期的音樂也得到發展。《詩經》原本為用音樂伴奏歌唱的詩歌總集,大體可分為風、雅、頌三種曲調。頌為舞蹈的祭神歌曲伴奏樂器有琴、鐘、磐、镈等。“雅”原為竹筒狀樂器,這一曲調的伴奏樂器有琴、瑟、苼、鐘、磐等。“風”則指各國民間流行的曲調,通常以琴為伴奏樂器。除此之外,戰國時期還出現了竽、箏、筑等樂器。此時期的音樂可分為貴族音樂和平民音樂兩大類。貴族的音樂由于需要配合禮儀演奏,因此曲調多講究平和端莊,而民俗音樂則多婉轉曲折。此外,戰國時期還出現陪葬樂器如編鐘、編磐,打擊樂器如鼓、等,以及弦樂器蕭、塤、箎等。

雕刻

戰國時期的雕刻藝術也逐漸發展。長沙楚墓中出土了大量木雕怪神像,這些怪神像雕刻的張牙舞爪,十分生動。木制容器、樂器、飾物等在戰國墓中也有發現。而多數戰國墓中,也有用于陪葬的木俑,有些木俑的手臂甚至可以活動,木雕人像技術已有相當進步。而此時木板透雕技術也逐漸發展,長沙戰國時代,楚墓中內官底部常有透雕花板發現。1965年,江陵縣楚墓出土的彩漆木雕作品是戰國時期木雕工藝的代表作,底座以平雕技術刻有蛇蟒,屏上則通過透雕技術,刻有陸鳳雀舌等相互角斗的形象,周身則加以朱紅、灰綠、金銀等色的彩繪。

社會

娛樂

戰國時期,隨著手工業、商業的發展,城市逐漸興起,地主、商人匯集于城市,娛樂活動也隨之在眾多商業城市中展開,此時期的社會娛樂活動已相當豐富,民間娛樂大致有斗雞、走犬、六博、投壺、謳歌、弈棋等種類。斗雞即用兩只公雞互相斗爭取樂,走犬則是驅使獵狗追逐兔子的娛樂活動,六博則是指一種擲采下棋的比賽,需要先擲采再行棋,而弈則是圍棋,只行棋,勝負決定于棋藝的高下。投壺則是用矢投壺進行游戲比賽,謳歌則是由勞動過程中唱歌演變而來的,演變出眾多民間曲藝者。此時貴族的娛樂活動也更加豐富,出現專供國君娛樂的藝人“優”,主要表演歌唱跳舞、表演笑劇等。

體育鍛煉

戰國時期民間和貴族的體育訓練也逐漸發展,種類繁多,大致有射箭、擊劍、角力(摔跤)、蹴鞠、舉鼎、雜技等。戰國時期,箭矢作為古代兵器能做到遠距離傷人殺敵,為各國推崇。各國鼓勵百姓練習射箭,射箭成為戰國時期十分普及的體育運動。擊劍又可防身,又可在戰爭中發揮作用,也受到國家重視。角力則為戰國時期重要的比武項目,《禮記·月令》記載“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蹴鞠則是使用實心皮球進行踢、蹋訓練,并從中選取武士。舉鼎則是在戰國時期盛行的舉重游戲,秦武王“有力好戲”,最后因舉鼎而死。而楊寬則認為戰國時期的體育鍛煉也包括戈法。戈即用細線綁于箭矢,射中獵物后方便拿取。

戰國時期,隨著紡織技術的提高及織繡技藝的發展,服飾也較先前有所改變。此時絲織品種類增多,出現絲、綢、絹、綈、紗、羅、綿、不同的絲織物,此時服飾多為深衣。其特點是上衣與下邊的裙裳連為一體,通常為續鉤邊、交領右衽'、下擺通直,分為曲裾袍和直裾袍兩種,在剪裁時多將上衣與下裙分開。而此時期由于趙武靈王推行胡服騎射,胡服也逐漸流行。與中原地區的寬博特點相反,胡服多為短衣長褲,配高筒靴,衣服窄瘦,方便活動。此時期首飾與配飾也更加強調造型美,出現革帶、帶鉤、玉佩等配飾,翹頭鞋種類增加,有、屨、鞋、靴等,其中“舄”作為正式禮服的配飾,多為木質厚底,綢面。而“屨”則為日常生活所穿,多由麻、草所制。

飲食

戰國時期,由于農業種植技術的提升,人們的飲食也發生一定變化。所食事谷物主要有麥、黍、粟、菽、糜等,瓜果蔬菜主要有葵、韭、芹、菲(蘿卜)、荷、筍、荇菜、苦瓜以及桃、杏、梅、蘋果、枇杷、櫻桃、梨等。由于家禽在黃河及長江流域的普遍飼養,馬、牛、羊、雞、豕等成為肉食的主要來源。此外,人工養魚業也逐漸發展,魚類等水產也成為食物。而至戰國時期,調味品的種類也漸漸增多,除鹽以外,還出現了、醬等咸調味品,甜味調味品則主要有蜂蜜、飴、蔗漿等。隨著食物的豐富,飲食器具也逐漸增多,出現了鼎、鬲、釜、、、筷等炊具。菜肴品類也增添有炙、羹、脯、脩、醢、膾等多種方式,酒的品種也逐漸增多。

交通

戰國時期的交通道路在春秋時期的基礎上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多呈由各個國家的首都為中心向外輻射之勢。如秦國的都城咸陽市,向外輻射有多條道路,秦國向東,由咸陽渡渭河,出函谷關,過洛邑至中原各處,可到達櫟陽和大荔王城。由咸陽向東南行,經過商于和丹陽可至宛(今河南南陽)、穰(今河南鄧縣)。由咸陽北行,經上郡治所膚施,一路向北抵達河上,此外向北還有通過蕭關抵達黃河。秦國向西南還有通往巴蜀的道路,過斜谷、梓潼、葭萌,后經過發展,又自成道路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韓國以平陽為交通中心,向南可以通到晉國的舊都新田和魏國的都城安邑,向北可以到達趙國太原市,橫穿上黨區中間,經過平陽。其余國家的交通道路也基本呈現出此狀態。

而若以縱、橫分析戰國時期的主要交通道路,則此時共有12條橫向交通要道,共約2.1萬公里,縱向交通要道則有15條,約1.26萬公里。其中橫向道路有咸臨主干線、咸九干線、咸夏干線、宛魯干線、薊晉干線、郢滇干線、巴蜀干線等。縱向道路則有太行山東干線、太行西干線、洛宛干線、宛夏干線、老居干線、長倉干線、臨無干線、褒斜干線、陳干線、沔蜀干線、巴干線。這些干線縱橫交錯,組成了戰國時期嚴密的交通網絡。此外,戰國時期的水路交通也逐漸完善,《尚書·禹貢》中構想了連接全國的水運網,魏國、齊國燕國秦國也相繼開鑿鴻溝、淄濟、燕下都膠萊河都江堰等運河及水利工程,水運交通更為便利。

君王年表

戰國時期周代君王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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