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the Eastern Zhou Dynasty,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中國歷史朝代之一,跨越了春秋和戰國兩個時期,共經歷了25位帝王,國515年。其中前半期諸侯爭相稱霸,稱為春秋時代(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東周后半期(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56年)諸侯相互征伐兼并,進入戰國時代。
姬宜臼元年(前770年),西周首都豐鎬遺址被犬戎族破壞,周平王姬宜臼將都城東遷至洛邑,東周自此開始。平王五十一年(前720年),由于鄭國的強大逐漸威脅到周王地位,平王想要以虢公忌父代之,但最終周代與鄭國通過互換太子作為人質達成和平。到了姬林時期,桓王奪取鄭國封邑,罷免鄭公王朝卿士之位,而后聯合衛、蔡、陳等國攻鄭,被鄭國擊敗于繻葛(xū gé),史稱繻葛之戰。姬林十六年(前704年),因為曲沃晉武公殺了齊桓公的君主小子侯,桓公派卿士公聯合討伐了芮國、梁國(贏姓圍,在今陜西韓城南)、賈國(姬姓國。在今山西省襄汾西)、茍國討伐曲沃武公。姬佗四年(前694年),周桓公謀殺莊王,欲以王子克取之,周大夫辛伯告訴了莊王,于是莊王殺黑肩。王子克逃往南燕。姬閬二年(前675年),王子頹聯合五位大夫欲伐惠王,被惠王擊退,王子頹出逃后又帶領衛國和南燕的軍隊打回王城,惠王于是出逃。但兩年后,姬閬四年(前673年),在鄭厲公和虢公丑的幫助下,惠王恢復了王位并殺了王子頹和五位大夫。周惠王二十二年(前655年),周惠王想廢除太子鄭立其子帶,齊桓公就召集宋、魯、陳、衛、鄭、許、曹七國的國君在首止與太子盟,商議立太子之事。周惠王派周公宰孔召見鄭伯,想要聯合晉國楚國與齊國一戰,鄭伯于是缺席首止之盟。而后齊國聯合盟國攻打鄭國,楚國圍許救鄭,但是第二年齊國又攻打鄭國,鄭國殺大夫申侯以求和。到了周襄王時期。王子帶覬覦王位,召集附近戎族攻打京師,被秦晉出兵擊退,第二年王子帶二次叛亂,被齊襄王擊退,逃亡齊。襄王十六年(前636年),周襄王王后隗氏和王子帶私通,被廢黜,隨后狄國伙同王子帶打敗王師,周襄王向秦晉求助,晉國出兵相助,殺王子帶,從而受到襄王嘉獎。周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632年),踐土之盟中,周襄王到衡雍西南的踐土慰勞軍隊,晉國將楚國戰俘獻給周王,襄王策封晉文公為諸侯領袖。襄王去世后,由于周代財政危機,頃王在兩年后才安葬襄王。到了周定王時期,楚國不斷壯大,甚至問鼎中原,威脅到周王室。姬貴二年(前543年),周景王從兄弟儋括打算擁立周景王的弟弟夫取代周景王,但事情泄露,佞夫被殺,儋括逃奔東晉。姬貴二十五年(前520年),周景王死后,周朝的大夫單旗(單穆公)、劉狄(伯貧)扶立景王的太子猛為悼王。景王的庶子王子朝與悼王爭奪王位,打垮了悼王的軍隊。悼王逃出京城,向晉國求援。姬匄即位繼續討伐王子朝。次年夏季,王子朝兵敗,晉綏軍返回。而后王子朝的勢力再次壯大,擊敗姬匄,進入王城居住。秋季,周敬王居住在狄泉,位于王城之東,人稱東王;王子朝在王城稱王,人稱西王,自此周代出現東、西兩王并立的局面。最終敬王殺召簡公、尹氏固等人,并于周敬王十五年(前505年)殺王子朝于楚。
進入戰國時期之后,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踐滅掉了吳國。勾踐北上與齊晉會盟于徐,成為最后一個霸主,周元王派人賜,命為伯。周孝王在位期間,于王都洛陽市封弟弟揭于王城(今洛陽市王城公園一帶,在孝王都城,成周西),封地位于王都的西部,所以稱為“西周公國”,揭被封為西周桓公,也稱西周文公。到了周郝王時,國勢益弱,分為東周國和西周公國。周王八年(前307年),秦國借道東周攻打韓國,周人兩邊都不敢得罪,左右為難。東周王城位于諸強國之間,不能同心協力,反而彼此攻殺。至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西周國被秦國所滅,同年周赧王病死,西周覆亡。七年后,東周國亦被秦所滅。
東周時期,周室的領土仍包括舊河南省(今河南洛陽)、懷慶(今河南懷慶)二府和汝州市(今河南汝州),還占有申、呂、南陽市(均為今河南南陽)等地。在政治方面,分封制度的實施穩定了中央政權,同時也促進了地方勢力的增強。官員制度的設立使國家行政和司法事務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在經濟方面,農業經濟占據主導地位,手工業也逐漸興起,同時各諸侯國之間的貿易和物資流通也促進了區域經濟的發展。在文化方面,儒家思想逐漸成為主流思想,同時諸子百家的思想也得到了發展和繁榮。文學和藝術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如《詩經》《周易風水》等經典的問世,以及詩歌和青銅器、玉器等工藝品的發展。
國號由來
東周政權的國號遵從周代國號。周文王祖父周太王在遷都岐山縣時,定都“周原遺址”,古稱“岐周”,因此將部落命名為“周”,后周武王伐紂滅商,建立周朝,延續“周”為本朝國號。公元前770年,姬宜臼東遷定都洛邑(今洛陽市),國號仍延續前朝,因之前的周朝首都在洛邑之西,所以稱呼周平王之前的周朝為西周,周平王之后的為東周。
歷史沿革
春秋時期
東周的前半期,也叫春秋時期,前770年—前476年。
周平王時期
周幽王死后,西周覆滅,各諸侯為維持周代統治,以申候、魯侯為主的各諸侯主張立周幽王的廢太子宜臼為新王,是為周平王。鑒于豐鎬遺址殘破,又處于犬戎族威脅之下,加之地震等自然災害頻發,周平王于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在鄭國、秦國、晉國等諸侯的衛護下東遷,定都洛邑(今洛陽市),自此開始東周時期,此年為周平王元年。在被擁立的同一年,東虢公另立王子余臣為王,即為。周平王二十一年(公元前750年),支持周平王的襲殺周攜王,二王并立時期結束,周代再次統一。平王遷都洛邑初期,還有約方圓六百里的王畿,隨之因賞賜有功諸供及被外部侵奪,漸次縮減,最后,僅剩下成周方圓一二百里,即今河南省西部部分。
鄭桓公曾經是周朝朝廷的司徒,鄭武公也在周平王時出任卿士。周平王二十八年(前743年),鄭莊公繼位,其野心勃勃,在位期間不斷向外拓張,于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年)攻打衛國。姬宜臼一直對鄭莊公有很大不滿,鄭莊公假借他國對周王不臣之由大肆率周兵攻伐,導致周王室軍費支出上升。且實際上鄭莊公也未對周平王心存恭敬,于是周平王便希望借更服從、聽話的虢公取代鄭公王朝卿士之地位。鄭莊公知曉此事后,以退為進,在公元前720年前往洛邑主動請辭,但周代離不開鄭國的武力支持,無奈之下,周平王不得不提出周鄭互換人質以維持信任。于是周平王之子王子狐與鄭莊公之子鄭昭公分別前往新鄭、洛邑,史稱“周鄭互質”。
周姬宜臼五十一年(前720年),平王崩,姬泄早死,立其子林,是為姬林。
周桓王時期
桓王不滿鄭莊公已久,加之鄭莊公公然操縱他國國君更替,周桓王八年至十三年(前712年—前707年),周桓王先后剝奪鄭國四個封邑,又罷免鄭莊公王朝卿士之職,鄭莊公皆放低姿態無所應對。于是周桓王聯合衛、蔡、陳等國,以鄭莊公不敬天子為由興兵攻鄭。鄭莊公在應對之間巧用戰術,大敗三國聯軍,此戰因發生在繻葛(xū gé),又被稱為繻葛之戰。在混戰中,鄭國大夫祝聃一箭射中周桓王左肩,鄭莊公借周天子受傷為由退兵,并派使者前去慰問,周桓王因武力不足無奈寬恕鄭國。在此次作戰中,由于鄭國獲得勝利且導致周天子受傷,其霸主地位進一步確立,揭開了群雄爭霸的序幕。
早在周桓王二年(前718年)秋,桓王命虢公命令虢公進攻曲沃縣,并在翼國立蔡哀侯。那時晉國小宗曲沃大叔日漸強大,向大宗晉侯發起挑戰。周桓公派虢國向北邊的鄰國晉國進攻。周桓王十六年(前704年)冬,周桓王因為曲沃武公殺了他的君主小子侯,命令右卿士虢公去討伐他,武公從翼地退守到曲沃。虢公立哀侯的弟弟緡為君在翼地。第二年秋季,周卿士虢仲與芮國、梁國(贏姓圍,在今陜西韓城南)、賈國(姬姓國。在今山西襄汾西)、茍國(前707年,其地為曲沃武公所奪)四個國家的國君攻打晉國的曲沃武公。
姬林十八年(前702年),虢公林父與其屬大夫詹父發生矛盾。虢公林父親自跑到都城洛邑,在桓王面前誣陷詹父。詹父有理,于是帶領周王的軍隊攻打虢國。夏天,虢公亡命到虞國。
周桓王二十二年(前697年),周桓王林去世了,兒子佗繼承王位,是為莊王。
周莊王時期
周莊王元年(前696年),衛宣公盜殺急子(公子極),立公子朔為惠公。宣公之弟公子澳、公子職不服,驅逐惠公,立急子之弟黔牟君。惠公投齊。周莊王四年(前694年),周公黑肩謀殺莊王,想要以王子克取代他,周大夫辛伯告訴了莊王,于是莊王殺黑肩。王子克逃往南燕。莊王九年(前688年)正月,周以大夫子突率師救,但是在齊國的幫助下,衛惠公最終回到衛國,放逐了公子黔牟至周,殺了宣公的兩個弟弟。
周莊王十二年(前685年),齊桓公繼位,并于兩年后迎娶了周莊王之女共姬。周莊王十五年(前682年),周莊王佗卒,子胡齊立,是為僖(或作釐)王。
周僖王(周釐王)時期
周僖王時期,齊國通過廢除井田制度,按土地的肥瘠,確定賦稅,設鹽、鐵官和鑄錢,增加財政收入,寓兵于農,將基層行政組織和軍事組織合為一體,增加了兵源和作戰能力,迅速成為華夏各國中最富強的國家。同時借“尊王攘夷”的口號,以周代的名義多次大會諸侯。周僖王二年(前680年),夏天,周僖王命令大夫單伯會同齊、衛、鄭三國的國君一同討伐宋國。宋桓公請求講和,子國的軍隊才離開。第二年春,齊桓公宣布稱霸,齊桓公再次會見宋桓公、陳宣公、衛惠公、鄭厲公,諸侯都服從齊國,齊國開始稱霸。
周厘王四年(前678年),周王命令晉武公為諸侯,曲沃武公滅掉了翼城,把全部寶器財物賄賂獻給周僖王。周僖王派卿士虎公命令曲沃武公以一個軍作為晉侯,即晉武公。第二年周僖王胡齊去世,兒子閬繼位,即姬閬。
周惠王時期
周惠王二年(前675年),王子頹討伐周惠王,王子頹是姬佗的兒子,周惠王的異母弟弟。當初,周莊王十分寵愛王子頹,任命大夫邊伯擔任他的太傅。周惠王即位后,冷落了王子頹,奪取了他的采邑,任命大夫伯封為太師。周惠王又奪取了大夫邊伯的宮室,奪走了子禽、祝跪、詹父三位大夫的田地,撤銷了膳夫的俸祿。因此五位大夫聯合王子頹共同進攻周惠王,沒有得勝,王子頹逃亡到溫地。溫地是蘇氏的封邑,蘇氏把王子頹送到衛國,由衛國和南燕的軍隊攻打姬閬。周惠王從王城逃亡到鄭國,又逃到櫟地。
周惠王四年(前673年),周惠王恢復王位,鄭厲公和虢公丑一同迎接周惠王回朝。周惠王從王城南門進入首都,鄭厲公從北門進入都城,殺了王子頹和五位大夫。周惠王把虎牢以東、鄭武公過去的封地賜給鄭厲公;把酒泉賜給虢公。
周惠王十年(前667年),冬天,周王任命齊桓公為諸侯的首領,周惠王命令他的卿士召伯廖去齊國給齊桓公賜命。齊桓公為了討伐衛國,會合魯莊公在城濮之戰謀劃攻打衛國。齊國與衛國作戰,打敗了衛國軍隊,用周王的名義責備衛國,收取了賄賂后回國。
姬閬二十二年(前655年),當時周惠王寵愛自己的小兒子帶,想廢除太子鄭,于是齊桓公就召集宋、魯、陳、衛、鄭、許、曹七國的國君在首止與太子盟,商議立太子之事。周惠王十分氣憤,派周公宰孔召見鄭伯,想要聯合晉國楚國與齊國一戰。鄭伯逃走了,沒有參加首止之盟。而后齊國聯合首止之盟部分盟國攻打鄭國,楚國圍許救鄭,但是第二年齊國又攻打鄭國,鄭國殺大夫申侯以求和。
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年),周惠王去世,太子鄭即位,即周襄王。齊襄王憂慮他的弟弟帶爭奪王位,秘不發喪然后向齊國請求救兵:第二年襄王才把惠王的喪事通報給諸侯。
周襄王時期
周襄王元年(前651年),周襄王派周公宰孔參加齊國牽頭的多國盟會,承認了齊國的霸主地位。自此,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
周襄王三年(前649年),周襄王之弟王子帶覬覦王位,召集王城四周和伊水、南洛河一帶的戎族攻打京師,燒毀東門,秦、晉出兵助周襄王伐戎。第二年王子帶二次作亂,周襄王討伐王子帶,帶出奔齊國。周襄王八年(前644年),戎族威脅周代,周襄王告于齊,齊桓公再次征調諸侯的軍隊拱衛王都。
周襄王十六年(前636年)秋,周襄王的王后隗氏和王子帶私通,周襄王將王后隗氏廢黜。狄國伙同王子帶共同討伐周襄王,打敗王師,俘虜了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周襄王出逃到汜(今河南襄城南)。周襄王派人向晉秦魯等諸侯求助。襄王十八年(前634年),秦軍準備幫助襄王,但晉搶先一步,出師迎送襄王回王城,并殺了王子帶。襄王獎勵秦文公以陽樊、溫、原、贊茅四邑。于是晉拓疆至南陽市(太行山以南,黃河以北)。
在周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632年),晉文公率兵救宋,于城濮之戰大敗楚軍后的踐土之盟中,周襄王到衡雍西南的踐土慰勞軍隊,晉國將楚國戰俘獻給周王,襄王策封晉文公為諸侯領袖。齊襄王命令晉文公以緩和四方諸侯的關系。在十月,晉文公召集周王,指出衛國和許國沒有服從周代,他打算聯合諸侯討伐這兩個國家。但諸侯們并不聽從他的命令,于是晉文公以朝見天子的名義召集諸侯在溫地開會。參加會議的有晉、齊、宋、魯、蔡、陳、鄭、莒、等國的君主以及秦國的代表。在踐土,晉侯率領諸侯們向周襄王進行朝覲。
周襄王時期,秦國為秦穆公在位。秦穆公精于謀略,善用人才,秦國疆域逐漸擴大。晉文公死后,秦晉聯盟被瓦解,秦穆公謀求向東方發展,被晉所阻,雙方于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年)在地(今澠池縣西)爆發了崤之戰,秦全軍覆沒,此后多次戰役秦軍終未能挑戰晉國在中原的地位,只能轉而向西發展,吞并戎狄部族,開地千里,稱霸西戎。周襄王二十九年(前623年),周襄王派召公送金(銅)鼓相賀。
周襄王三十三年(前619年),周襄王逝世,其子壬臣繼位,是為姬壬臣。
周頃王 周匡王時期
周頃王時期,周代財政入不敷出,周襄王死之后連辦喪事的錢都沒有,周頃王沒辦法,只好派人到魯國去討錢,直到兩年后魯國才送來一筆錢,將周襄王安葬掉。從駕崩到入土,周襄王停靈長達兩年零兩個月。周頃王六年(前613年)春,周頃王死,其子班繼位,即周匡王。周公閱、王孫蘇兩卿士爭國政,晉國趙盾為二人調和。此時的楚國這邊,楚莊王改革內政,平息暴亂,啟用賢臣孫叔敖興修水利,改革軍制,國力更為強大。楚國在城濮之戰戰后北上受阻,向東發展,兼并了許多小國,勢力南到今云南省,北達黃河。姬班六年(前607年),周匡王死,其弟瑜繼位,是為周定王。
周定王 周簡王 周靈王時期
周定王二年(前608年)楚莊王在攻克陸渾戎后,竟陳兵周郊,向周定王的使者詢問象征國家政權的傳國寶器九鼎的大小輕重,意在滅周自立,此即“問鼎”一詞的來源。周定王十年(前597年),楚與晉會戰于,史稱“邲之戰”,大勝晉國。最后中原各國除晉、齊、魯之外,盡尊楚莊王為霸主。周定王二十一年(前586年),周定王死,其子夷繼位,是為周簡王。
周簡王七年(前579年),由宋國發起、華元主持舉行第一次弭兵會盟,訂立了彼此不使用武力,互相幫助,救助危難,共同討伐違命諸侯的盟約,是為華元弭兵。但是盟約僅僅維持了三年,楚國便撕毀盟約,會盟破裂。晉楚兩國再度爆發兩次大規模戰役(前576年的鄢陵之戰、前557年的湛阪之戰),雖皆以晉國獲勝收場,但楚國在中原地區仍與晉國保持勢均力敵的態勢,這些戰爭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災難,也讓很多中原小國心生厭倦,備受影響,疲憊不堪。
周簡王十四年(前572年),周簡王去世,其子泄心立,是為靈王。
姬泄心二十六年(前546年),出于地緣戰略的影響,宋國再次出面斡旋,邀請晉楚和各諸侯國舉行第二次“弭兵”會盟,是為“向戌弭兵”,此后戰爭大大減少。周靈王二十七年(前545年),周靈王駕崩,他的兒子貴即位,即姬貴。
周景王 周悼王時期
在弭兵之會之后,晉、楚爭霸的局面接近尾聲,北方齊、晉等國的新興勢力與公室頑固的舊勢力之間展開激烈的奪權斗爭。周景王二年(前543年),周景王從兄弟儋括打算擁立周景王的弟弟佞夫取代周景王,事情泄露,佞夫被殺,儋括及其黨羽逃奔晉國。
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年),王子朝與悼王爭奪王位。周景王死后,周代的大夫單旗(單穆公)、劉狄(伯貧)扶立景王的太子猛為悼王。景王的庶子王子朝則依靠舊官和百工中失業的人,以及靈、景兩族,與悼王爭奪王位,打垮了悼王的軍隊。悼王逃出京城,向晉國求援。
同年冬季,晉國的姬鱄(是籍父的兒子)、荀躒(即知躒,是知文子的兒子)率領九州各地的軍隊以及焦瑕、溫、原的軍隊護送悼王回到王城。悼王去世,他的弟弟姬匄(gài)即位,是為敬王。晉國軍隊和周王的軍隊聯合攻打王子朝在京城的軍隊(京在今洛陽市西南)。
周敬王時期
敬王即位的第一年,繼續討伐王子朝。次年夏季,王子朝兵敗,晉綏軍返回晉國。晉軍返回后,王子朝的勢力再次壯大,擊敗周敬王,進入王城居住。秋季,周敬王居住在狄泉,位于王城之東,人稱東王;王子朝在王城稱王,人稱西王,自此周代出現東、西兩王并立的局面。晉知躒、趙鞅率師助敬王伐王子朝,克于鞏(今河南鞏縣西南)。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宮帶著周朝的典籍奔楚。姬匄還入洛邑(洛邑)。晉師派晉成公般保護周王而返回。最終敬王殺召簡公、尹氏固等人,并于周敬王十五年(前505年)殺王子朝于楚。
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年)冬,周敬王卒,其子仁立,是為周元王。自此,春秋時期結束。
戰國時期
東周的后半段時期,即公元前476年-前256年,處于戰國時期。
周元王至周孝王時期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踐滅掉了吳國。吳王夫差曾求和不成后自殺身亡。勾踐將吳王的遺體送回故鄉安葬。勾踐北上與齊晉會盟于徐,成為最后一個霸主,周元王派人賜胙,命為伯。
周元王七年(前469年)冬,周元王卒,子介立,是為定王(又貞定王)。
早在晉文公回晉即位時,便有不少隨從隨他一同回國,這些人后來逐漸在晉國發展成為世襲貴族,晉國的國政也隨之落入這些貴族(士大夫)手中。周定王十四年(前455年),晉國六卿經互相兼并,范氏、中行氏倒下后,只余下以智伯瑤為首的智氏和趙、韓、魏四家。智氏聯合韓、魏兩家合兵攻趙,將趙襄子圍困在晉陽,還決汾水灌城。戰事持續兩年后,趙氏游說魏韓兩家倒戈,滅智氏,瓜分智地并把持晉國國政,史稱三家分晉。
周定王二十二年(前447年),楚國滅了蔡國,蔡侯齊被迫出逃。接著在兩年之后,楚國又滅了杞國。杞國也是周初封國之一,開國之君為禹的后代杞東樓公。在這一年,杞國被楚國所滅。周定王二十五年(前444年),晉國、韓國和魏國聯合起來滅了洛陽戎,此后洛陽戎的逃亡者就向西方的陜西省地區遷移,自此以后中原地區就沒有戎族的侵犯了。
周定王二十八年(前441年),周定王去世,他的兒子去疾繼位成為哀王。楚哀王在位僅三個月就被其弟叔殺害并自立為姬叔。思王在位五個月后,又被其弟嵬殺害并自立為孝王。
周孝王在位期間,于王都洛陽市封弟弟揭于王城(今河南洛陽王城公園一帶,在孝王都城,成周西),封地位于王都的西部,所以稱為“西周”,揭被封為西周桓公,也稱西周文公。這標志著周天子繼續分封諸侯以鞏固王權。周孝王八年(前433年),晉幽公柳元年,晉國已衰落。三個強大的共主韓、趙、魏占據了晉國大部分領土,晉幽公只剩下城和曲沃縣。晉侯要朝見三家君主,顯示晉國已名存實亡。周孝王十年(前431年),楚國攻滅了西周時期封建的莒國。莒國首府介根在今山東膠州以西。這顯示楚國勢力擴張,對周天子威脅加大。
周孝王十五年(前426年),周孝王去世,其子姬午繼位,即周威烈王。此時周天子王權繼續衰落。
周威烈王 安王姬時期
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年),西周君桓公揭卒,他的兒子威公繼位。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王始正式冊命韓虔、魏文侯、趙烈侯列為諸侯,即“三家分晉”。次年周威烈王卒,予驕繼位,是為安王。
姬驕十五年(前387年),齊田和會魏侯、楚人、衛人于濁澤(今沌南白沙水庫東),請求成為諸侯。魏擊為他求于周安王及諸侯,周安王同意了。次年,齊田和被立為齊侯,并改元。
周安王二十年(前382年),吳起離開魏國投奔楚國,楚悼王任用吳起進行改革,楚國國力日益增強
周安王二十六年(前376年),周安王驕去世,他的兒子姬喜繼位為王,即周烈王。
周烈王 周顯王時期
周烈王元年(前375年),韓國趁鄭國依賴魏國并且輕視韓國,就借此機會攻滅了鄭國,吞并了它。然后韓國將首都遷到了原鄭國的地盤上。自周宣王于前806年封其弟太子友于鄭,到此時鄭國滅亡,共經歷了四百二十一年。
周烈王七年(前369年),周烈王喜去世。他的弟弟姬扁繼位,即周顯王。
周考王將成周建成周國都(今洛陽市東郊白馬寺之東),將他的弟弟揭分封在河南(即王城,今王城公園一帶),繼承周公的官職,即西周桓公。西周桓公去世后,他的兒子威公代替他即位。姬扁二年(前367年),西周威公去世,他的小兒子公予根與太子朝爭奪王位,韓、趙兩國幫助公子根在鞏(今河南鞏縣)反叛即位。以侍奉周顯王,即東周惠公。周顯王雖然是天子,但只能居住在洛陽(即成周)依靠東周來保存自身,自此開始。王七城,開始有“東周”“西周”的稱呼。
周顯王十年(前359年),秦醞釀變法,商鞅勸秦孝公變法。于是在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周顯王十九年(前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兩次進行變法,史稱商鞅變法。這使秦國后來成為最為強大的國家。
周慎靚王 周赧王時期
周慎靚王時期,秦國戰勝魏國和趙國、韓國、燕國、楚國五國聯軍,并平定巴蜀,從此變得更加富強。
周慎靚王六年(前315年),周慎靚王卒,子延立,是為周赧王。
赧王即位后便徙都。時東周、西周分治,原居于鞏的東周君遷居洛邑(今洛陽市白馬寺之東),周赧王無居處,只好又遷回王城(今河南王城公園一帶)。
周郝王十五年(前300年),東周與西周發生戰爭,韓國救援西周。有人為解圍東周,勸韓王按兵不動。認為此舉既可以使東周感恩,又可以得到西周的珍寶。
周郝王五十九年(前256年),秦國攻打韓國。周赧王背叛秦國,跟各諸侯國合縱聯盟,率領天下精銳部隊出伊闕攻打秦國,命令秦國部隊不得出陽城。秦王非常生氣,派謬攻打西周,攻取了河南省地區(西周君的都城在此,今洛陽西),各諸侯國均不愿意出兵幫助,周赧王只好進入秦國,獻出全部三十六個城邑、三萬人口給秦國。周赧王不僅帶去的兵沒用上,還將借來的軍餉全部花完。為了躲債,周赧王跑到高臺,史稱“債臺高筑”。而后秦國將西周國君遷到單狐山(今河南臨汝西北),東周就此滅亡。
疆域
都城
洛邑(今洛陽市)是東周時期的王畿所在地。一般認為,周自周平王東遷至姬貴止,以王城為都凡十二世。姬匄時為避王子朝,曾遷都于成周。此后,王城與成周并存。戰國時期,王畿內又分置為西周和東周兩個小的公國。戰國時期的王城應主要是西周公國的都城。到了周郝王時,東、西周分治,原居于鞏的東周君遷居成周,周赧王無居處,只好又遷回王城。
疆域范圍
平王東遷之后,畿內還有約方圓六百里,但是隨后由于各諸侯國的逐漸發展,周代對各諸侯國的管控越來越力不從心,也不能號令六師,而后又將領地作為賞功物品,所以東周后期周王朝的疆域不斷縮小。
在東遷后,周室的領土仍包括舊河南省(今洛陽市)、懷慶(今河南懷慶)二府和汝州市(今河南汝州),并跨越南北河流,控制著虢國桃林之隘,以便與西京(今河南省洛陽)通訊;還占有申、呂、南陽(均為今河南南陽)等地,以掌控南方。此外,虎牢、崎函也在王略之中,這些地區地勢險要,有山巒環繞,晉國和鄭國兩國相互支援,實力還是很強的。但是,隨著平、桓、莊、惠等王朝相繼興衰,號令不行,王室的統治力大大下降,酒泉賜予虢國,虎牢賜予鄭國,最終允姓的戎族占領了伊川。晉國滅亡了虢國,豐鎬遺址的消息不再傳來;楚國滅亡了申國,南方的聲勢也變得強大。到了溫、原時,蘇忿生的田地和鄭國的土地都被賜予了晉國,于是黃河以北的舊懷慶所轄的七縣,包括原武屬于鄭國,濟源市、修武縣、孟州市、溫縣屬于晉國,而王室所擁有的只有河內、武陟縣兩縣,以及舊河南府的洛陽、偃師、鞏縣、嵩山、登封、新安、宜陽、孟津,以及汝州的伊陽、魯山,許州的臨。
到了戰國時期,周室的領土更加被韓國、秦國等國所削減,王室的勢力幾乎消失。周室東遷后,本都王城(即河南,又名洛邑),姬匄遷都成周(即洛陽市)。王城和成周都在今天的洛陽縣,考王時封其弟揭于河南,繼承周公的官職,成為西周桓公,而周室又封其支庶于鞏邑(在今天的河南鞏縣),成為東周。于是周分為三,且有兩個東周。王赧遷都西周,與鞏邑的東周分治,而成周就無人問津了。后來,秦昭襄王滅了西周,秦莊襄王滅了東周,東周和西周都被秦國并入,周室遂不再祀奉。
政治
中央制度
春秋時期,是中國奴隸社會的瓦解時期;而戰國時期,是中國君主集權制的開始時期。
分封制度
周代建立后,將之外的土地和百姓,分封給諸侯,讓他們建立邦國以拱衛王室。諸侯服從天子命令,在其封國內有世襲的統治權,負責鎮守疆土、出兵勤王、捍衛王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力役等,還負有朝聘述職、隨王祭祀等責任。雖是世襲,但歷代諸侯受封時,都要舉行隆重的冊封儀式,以示受周天子冊封。這個制度也一直延續到東周。
封國內也實行分封制,被封者稱為卿大夫,其封地叫“采地”或“采邑”。東周時期,周天子控制力減弱,諸侯勢力不再限于封國首都,各封國逐漸形成自己的邊界,且為了擴充疆域,大國不斷兼并小國。分封制開始瓦解,但各國中因血緣關系受封的卿大夫依舊占據重要地位。到了周代末期,郡縣不再分封給世襲統治者,反而由諸侯國君派遣官吏駐守。
宗法制度
為了鞏固和加強統治,周代統治者建立了比商代更為嚴格的宗法制度。這個制度通過確定貴族之間的親疏、等級、分封和世襲,來明確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在這個制度中,嚴格區分嫡子和庶子,長子和幼子。在周朝初期,曾經存在過兄終弟及的繼承制度,但是周公主政時期確立了嫡長子繼承制,其他的兒子則被分封到外地。這種制度的核心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即嫡長子繼承地位和權利,而其他的兒子則按照地位和權利的不同被分為大宗和小宗。大宗和小宗的地位和權利有著顯著的差異。這種大宗和小宗的區分逐漸形成了宗法制度。
周代首都乃至封國都城,均按“左社稷,右聶氏宗祠”的規格建設。通常在西修筑神廟,在東修筑,并按“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一廟”和“庶人祭于寢”的等級設置不同數目的宗廟。東周時期,隨著禮崩樂壞,宗法制度基本廢弛。
官爵制度
周朝的官爵制度在成康時期逐漸確立,爵位等級分為五等:公、侯、伯、子、男。這個制度主要適用于周天子的執政大臣和諸侯國君。在周代,太保、太史姓、太師、李世民等執政大臣都被稱為“公”。而司馬、司土、司工、太宰、公族、司寇(僅限于周代早期)則被稱為“卿”。諸侯中的主要封國等級為卿的被稱為“侯”,畿內諸侯等級為卿的則被稱為“伯”。次要的諸侯封國則會被封為子爵和男爵,相當于一郡之長官和一方的刺史。此外,諸侯手下的貴族大臣還有一個獨立的爵次:卿、大夫、士。卿再分為上、中、下三級,大夫分為上、中、下,士亦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別。
周代初期的實行官爵合一的封爵制,爵位制度建立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礎上,授爵的對象一般依據血緣關系。太保、太師、等執政大臣,周王是隨時可以調換的,因而官爵隨時有升降。但諸侯、卿大夫與近臣等重要官爵一般會世襲。周平王東遷之后,列國紛爭,周代控制力減弱,原有的世卿世祿制被打破,諸侯君主為激勵部下,逐漸實行軍功爵制。且授爵時不再像周代早期那般由周天子冊封,而是諸侯自己冊封。
上計制度
國君對官吏的考核,最主要的方法叫“上計”。上計的辦法是: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長,每年要把自己管轄地區的戶口、賦稅等預算數字寫在木券上,上報國君,并把木券一分為二,國君執右券,臣下執左券,到了年終,官吏必須到國君處去報核。國君根據右券親自考核,或由丞相協助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升、降、賞、罰。上計”制度的建立,意味著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的加強。
官僚制度
奴隸制政權中,世襲的卿大夫平時擔任各種文官,戰時又成為統帥軍隊的將領,文武不大分職。封建政權建立后,出現了文武分職的專職官吏。在國君之下設相和將,相也稱相國、丞機,又通稱宰相,是百官之長,協助國君處理全國政務;部分國家還設有御史,相當國王的秘書。將又稱將軍,是武官之長,負責領兵打仗,次一級的武官有尉。官分文武適應了當時政治上和軍事上的需要,同時又分散了大臣的權力,可以起互相監督的作用,便于國君控制。
俸祿制度
到戰國中期,隨著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國君對各級官吏的報酬一般已不采取分封土地的辦法,而是給以一定數量的糧食作為??祿,有時賞給部分錢幣或黃金。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祿的多少,官高的可達萬擔、千鐘的厚祿,也有“斗食”的小吏,這種官僚??祿制度,便于國君用利害關系控制各種官吏。
符璽制度
戰國時期,國君已普遍用璽、符作為憑證,用以任免官吏,傳達政令,調派軍隊,派遣使者。官吏的任免以符為憑,任命時發給,免職時收回。軍隊調動都要用虎符,兵符狀似虎形,故稱虎符。璽符制度的推行使行政權和軍事權都集中在國君手中。
戰國時期初步形成的這一套中央集權制度,對從封建割據走向封建的大一統起了促進作用;位同時也加強了對廣大人民的控制和鎮壓,激化了地主階級與農民的矛盾。
地方制度
郡縣制度
東周時期的地方制度由春秋時期的縣郡制逐漸演變為戰國時期的郡縣制,這一演變是東周兼并戰爭不斷發展的結果。春秋初期,晉、楚等國開始在新兼并的地方設縣,或聚若干小邑為縣,或將私家之田分置縣。而在邊境地區則設郡。郡縣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其長官由國君直接任命,只有少數作為采邑賞給貴族。
郡縣制的發展使郡上升為地方最高一級政權,并確立了都轄縣、縣為基層政權的體系。郡的性質原來是特設行政區,它或是與縣同級的單位,或是軍事區劃,或是邊地行政單位,現在成為普遍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對于促進統一、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意義重大。郡的行政長官是郡守,掌管一都軍政。縣的行政長官是縣令,縣丞輔佐處理政務,縣尉掌管軍事。郡守、縣令均由國君任免。縣以下的地方基層組織是鄉、里、什伍。郡、縣、鄉、里、什伍的地方行政區劃和組織建制,開創了中國地方行政系統的先例。
國野制度
周代將天子居住的中心城區命名為“王畿”,其周邊千里之遠的土地均歸天子管轄。王畿向外延伸,從五十里到一百里,是“遠郊”;從一百里到二百里,稱為“甸”;從二百里到三百里,稱為“稍”;從三百里到四百里,稱為“縣”;從四百里到五百里,稱為“都”。
在周朝的政治體制中,實施國野分治。周王及諸侯所居住的首都及其附近的郊區被稱為“國”,居住在此的國民,基本上為周族之人,享有議政的權利,并需承擔國家的徭役與兵役。而郊區以外的地區被稱為“野”,在此居住的野人,多為被征服的土著,他們不承擔兵役,但需從事繁重的生產勞動。在東周時期,諸侯各國為了爭奪霸權,對“野”的控制力也隨之增強,還經常遷徙國人和野人。隨著列國封建秩序的改變,國君公民與原有貴族之間的區別逐漸模糊,野人也需要服役,國野界限逐漸消失。
此外,郊區被細分為“六鄉”,而甸區則被分為“六遂”,均實施自治制度,被稱為“鄉遂自治”。在鄉里,鄉老總管一鄉的軍政民事教化等事務,鄉大夫則主管負責民事與祭祀,兩者均直接歸地方司徒管轄。一鄉再分為“五州”,每州設州長;一州又分為“五黨”,每黨設正黨;一黨又分為“五族”,每族設有族師;一族又分為“四閭”,每間有閭胥;一閭再分為“五比”,每比有比長;一比又分為“五家”。
對于遂的管轄范圍較大,人口也較為稠密,遂之下設有遂長和遂大夫。遂之下再分五縣,縣之下分五鄙,鄙之下分五酂,酂之下分五里,里之下分五鄰,以五家為一鄰。通常一遂約有一萬兩千五百家。遂設有遂大夫,而縣、鄙、酂、里、鄰則各設有長。
法律制度
各國立法
東周中后期,各國變法進一步使法律系統化。魏國李悝吸取各國成文法的長處所編《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成文法典,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盜法治偷竊,賊法治殺人,囚法和捕法是對盜賊偵查和逮捕的處理程序,雜法是對盜、賊以外犯罪的懲罰規定,具法是根據情況對犯罪予以減輕或加重處罰的規定。
秦國本來就有族誅之刑,商鞅變法時設連坐之法,更制定了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烹之刑,其它各國也競相制定嚴刑酷法。如齊有烹、殺、醞、金刀等刑,楚國有戮、肢解、烹、貫耳、鞭,笞、、宮、梏、礫、滅家、夷宗、三族等刑,燕有截、腹、系獄、等刑。
楚國是春秋時期較早制定新法的諸侯國。公元前689年至公元前677年,楚文王“作仆區之法”,即“隱匿亡人之法”,用來懲治那些隱匿逃亡之人以及窩藏盜賊贓物的行為,“盜所隱器,與盜同罪”。公元前613年至公元前591年,楚莊王制定“帝門法”,主要規定宮廷警衛方面的內容。
晉國在春秋時期曾多次制定新法。公元前633年,晉文公制定“被廬之法”。公元前621年,晉襄公命執政趙盾制定“常法”,內容涉及定罪量刑、追捕逃犯、官吏管理等國家和社會治理的諸多方面。公元前554年至公元前547年,執政士匄修訂“常法”,制定新的“刑書”。
立法原則
公開透明
這一時期,各國的法律逐漸向公眾公布,打破了貴族對法律壟斷的局面。法律規定的內容為民眾普遍知曉,使民眾可以知道何者可為,何者不可為,從而更好地發揮法律的規制作用。
依法辦事
法家認為,法律是明斷是非曲直的標準,也是衡量人們行為是否違法犯罪的標準。管仲等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都強調了法律的統一適用性,要求人們遵紀守法,不游離于法外。
平等適用
商鞅提出了“刑無等級”的觀念,主張無論是誰,無論其地位高低,只要違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種平等適用的原則打破了貴族特權的局面。
重刑主義
法家非常重視刑罰的威懾作用,主張對于輕罪也應適用重刑進行懲罰。商鞅認為,“禁奸止過,莫若重刑”,只有實施重刑才能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這種重刑主義的思想旨在通過嚴厲的刑罰來遏止犯罪行為的發生。
經濟
貨幣
春秋時期,隨著商業的發展,金屬鑄幣在貿易活動中日益顯示出其優越性,逐步取代西周時期廣泛使用的貝幣和各種實用貨幣,并開始形成幾個具有明顯特征的貨幣體系和貨幣流通區域。這就是黃河中游周、晉的“布幣區”,東方齊國海濱地區的“刀貨區”,以及南方楚國的“蟻鼻錢”區。戰國時期,社會經濟呈現空前繁榮的景象,商品生產的需求加大,貨幣的流通量激增。春秋時期的貨幣流通區域,至戰國時期,范圍進一步擴大,突破了國家的界限,刀幣和布幣在許多國家并行。戰國中期以后,在北方以魏、秦為中心,出現一種新的貨幣體系——圜錢。戰國末年,齊、燕、秦出現圓形方孔錢,并最終統一了中原地區的貨幣。此外,戰國時期黃金的使用開始盛行,在南方的楚國,黃金鑄幣金版多有發現。
周、晉(三晉)貨幣,由農具錢演變而來的原始布,到春秋以后,逐漸脫離原來作為農具的遺痕,從實物貨幣的范疇分化出來,成為真正的金屬鑄幣。因為其首部仍保留著農具鏟有銎可以納柄的遺跡,所以稱空首布。它是由農具鏟向戰國平首布發展的過渡。春秋早期,周、晉、衛出現由原始布發展而來的特大型平肩弧足布和聳肩尖足布,此外還有斜肩弧足、平首方足等形態,各有大、中、小型。戰國時期,周與三晉地區流行3種貨幣:平首布、刀化和圜錢。韓、趙、魏三國鑄行的貨幣,以布錢為主,刀化、圜錢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地區也曾使用過。周的轄地主要實行圜錢。
齊國貨幣,齊國是海岱之間的東方大國,擁有山澤漁鹽之利,商業十分發達,一直保持自己獨立的刀幣體系,到其晚期才出現圜錢。刀化從春秋時期即流行于齊國,種類很多,厚大精美。從面文、形質看,越早形體越大,制作越精。而至后期,銅質漸粗糙,形體變小。銘文自春秋以來一直沿用“節墨之法化”“節墨法化”“安陽之法化”“齊之法化”“齊建邦法化”“齊法化”幾種。其中前4種刀身外輪高于柄部,后兩種的刀身與柄部外輪齊高。大約到戰國中期威、宣之時(公元前378-前324年),齊國國勢達到鼎盛時期,齊國境內的刀幣皆統一于“齊法化”的形式。
燕國貨幣,戰國時期,燕國是北方大國,刀、布并行,燕明刀是其主要貨幣,晚期也鑄行過圜錢。
楚國貨幣,從春秋以來,南方的楚國就一直保持著它特有的銅鑄貝“蟻鼻錢”體系。進入戰國,蟻鼻錢的流通區域更加擴大,同時爰金盛行,隨著與各國貿易往來的增加,還出現布幣。
秦國貨幣,秦在商鞅變法以前,國力薄弱,鑄錢的可能性較小,且至今仍未發現史料記載與實物證據。若有鑄幣流通也可能是自其它國家流入的貨幣。秦孝公時商鞅去魏入秦,進行變法改革,秦國逐漸強大起來,鑄幣才有可能。戰國圜錢始于魏,而秦是魏的近鄰。魏流通的圜錢形式必因商鞅入秦而產生巨大影響。因而在商鞅變法后鑄行一兩圜錢是可能的。《史記·始皇本紀》載“秦惠文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二年初行錢”一事,則是指正式實行方孔圓形的“半兩”錢。秦國貨幣大致有一兩圜錢、半圜錢、兩甾錢、十二銖錢、半兩錢等。
手工業
東周時期,春秋時期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手工業也迅速地發展,如存世吳、越青銅劍的冶鑄淬煉精度、合金工藝技巧、外鍍質量及花紋鑄造水平皆世所罕見;煮鹽、冶銅、冶鐵、漆器、紡織、刺繡等部門都有長足的發展,其中鐵器主要作為手工業工具和農具使用,齊國的絲織品、楚國的漆器更是達到很高的水平。到了戰國時期,個體手工業者逐漸增多,這種手工業者一部分是由原來官營手上業中的官奴經過斗爭解放出來的,一部分是從農業生產中脫離出來的。他們獨立經營,從事個體的小生產,有自己的住宅,可以自由遷徙。各行各業通常集中在一個固定的地區進行生產,一般是自產自銷。由家庭經營的大手工業,主要是冶鐵業和煮鹽業,直接生產者是依附貧民、雇工和奴隸。官營手工業主要用來滿足封建統治者本身的需要,如戰爭用品和奢侈品等,其規模相當大。在官營手工業的機構中有一套系統的組織,直接生產者是官奴、刑徒和征發來的民工,有時還用雇工,即“傭客”。
青銅器
東周時期,青銅器的使用更加廣泛,數量大量增加,種類也更加繁多,用于祭祀、軍事、生活等各個方面。常見的器物有鼎、、敦、盤、盂、壺等。
這一時期的青銅器逐漸從實用器具轉變為禮器和象征權力的器物,功能性減弱,裝飾性增強。器物造型夸張,充滿裝飾感。青銅器也廣泛用于裝飾墓葬,規模盛大、質量精良的青銅器反映了這一時期墓葬奢華化的傾向。
這一時期的青銅鑄造技術普遍提升,出現了失蠟法溶模鑄造技術,可以鑄造出雕塑精美而又薄壁的作品,一般工具和兵器仍采用合范鑄造,而且一范多用。而以及鎏金和錯金銀工藝的運用,極大增加了青銅器的華美程度。器物上的紋飾變得異常豐富,獸面紋尤為盛行,如龍紋、虎紋、牛紋等,寓意著力量和權威。還出現了回紋、云雷紋、鋸齒紋等新紋樣。
除此以外,這一時期的青銅器上還流行用針刻的技術制作裝飾圖紋,常常施用于薄壁的器皿上。20世紀50年代在發掘輝縣市趙固戰國墓中獲得的銅鑒,是典型的代表。后來在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河南省、湖南省、山西省、陜西省等省的戰國墓中都有出土。刻紋表現的都是社會生活場景,如宴樂等,以極細的線條(或連續刻出的點所組成的線條)勾勒圖像,構圖繁,形貌纖細。另外,也有不少描繪虛擬的神怪圖像的作品。
同時還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服飾器用,特別是銅鏡。青銅鏡在東周時期如雨后春筍般開始涌現。
其他制品
從豫南及鄰境出土的文物來看,東周時期的編織品有竹筐、簍、網,用竹、葦、蒲編織的席子,藤編繩子,麻鞋等。在竹筐施漆彩繪。同時也可以看出,東周時期漆木器生產非常發達,所見產品有禮器鼎、鬲、簋、籃、敦、豆、壺,生活用具耳杯、樽、舟、盤、盂、盒、、箱、桶、禁、勺、箕、筐、斗、蓋、、案、幾、棍、坐榻、架、座屏、杖、梳、菌、,葬具棺、俑、鎮墓獸,交通用具肩輿、車,樂器瑟、鼓架、編鐘架、捶,軍器甲、劍鞘、弓、秘等,主要見于棺槨和一些木器。漆有黑色、紅色,黑漆施于棺、弓、皮甲,紅漆施于棺、車等,常見黑、紅漆結合使用,比如黑漆上施紅漆圖案等。有鑲嵌玉、石工藝,如玉首木杖,鑲嵌白色石片的豆。
農業
春秋時期,鐵犁牛耕的推廣極大地提高了農業生產力。許多荒地被開墾為良田,耕作技術由粗放轉向精耕細作,農業產量大增。私田增加,井田制逐漸被破壞,土地關系向私有化發展。諸侯們不得不陸續實行改革,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買賣,而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稅,自耕農的生產積極性高漲。
春秋時期使用的牛耕和鐵制農具在戰國得到推廣。河南省、山東省、河北省、陜西省、山西省等地都有戰國時期的鐵犁冠出土。水利是農業的命脈,以農田灌溉為重點的水利建設高潮逐漸興起。水利工程有多種類型,如陂塘蓄水、灌溉分洪、渠系灌溉以及多首制引水等。
井田制的崩潰使百姓獲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勞動的興趣有所提高。鐵制農具和牛耕的廣泛應用,農田水利建設的大規模興修,加快了農田的開發和精耕細作的傳統的形成,東周時期農作物的產量大幅度增加。
東周時期人們從事的農業生產主要使用金屬農具,如鐵鏟、錳、鑼、鋤、鐮,青銅錘、鎖、鐮、鋰等;也有少量石器,如石斧、石鐮。當時人們種植的主要農作物是水稻。屬于采集經濟類作物有竹、甜瓜、花椒、杏、栗子、柿、菱角、山茶、蒼耳等。
畜牧業
東周時期人們漁獵活動使用傳統的工具有石鏃、骨鏃、石球、銅漁鉤、陶網墜、石網墜等,也使用青銅武器鏃、矛、戈、劍等。發現動物遺骸或器物所見動物形象有:野生動物象、鹿、虎、蛇、魚、海貝、鶴、蟬,家養動物牛、馬、豬、羊、狗、雞、鴨等。其中海貝屬外來品,鶴屬候鳥,其余動物多為本地所產。
商業
春秋時期,各大城市逐漸興起,城市的主要職能由政治轉向經濟,市場成為大城市內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商業貿易提供便利,后期商人的出現與商人階層的形成更證明春秋時期商業的繁榮。商品貿易種類繁多,其中紡織品、農產品、工業品為主。戰國時期,隨著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確立,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加之舊有的“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手工業逐漸發展,農民與市場的交換活動日趨頻繁,在農村地區出現集市,大城市則出現固定市場以供商品交換,推動商業貿易進行。
建筑
東周的建筑技術已有很高的水平。春秋戰國之際魯國的著名工匠魯班,公輸氏,名般,又稱公輸子,是土木工匠中的杰出代表,后人尊稱為祖師。考古發掘所見東周的建筑遺跡,多為宮殿遺址,出土的建筑構件以瓦當最為常見,還有青銅斗拱、青銅飾件和青銅屋模型等。由此可以想見東周宮殿建筑的宏偉壯觀。瓦當即瓦擋,是中國古代建筑檐頭筒瓦前端的遮擋。東周瓦當一般為泥質,燒制溫度較高,質地堅硬,呈青灰色,有半圓(簡稱“半瓦當”)和圓形的兩種。半瓦當最早為西周遺存,圓瓦當是從半瓦當發展而來的。圓瓦當始見于戰國早期遺址。東周瓦當的圖案有動植物圖案、云紋以及動植物變形圖案等。易縣燕下都出土的獸面紋半瓦當,雙獸相背,張口吐舌,首尾蟠曲,即為變體動物紋圖案。河北平山三汲出土的北域圖銅版,展示出兩周王陵的平面布局,并有文字說明和各部分的名稱、長度,是研究東周建筑史的珍貴資料。河北易縣燕下都東貫城出土的樓闕形飾件,不僅使我們得以直觀東周的樓闕結構,也進一步了解到當時權貴的實際生活情景。
軍事
西周時期周王掌握的軍事力量有“宗周六師”(或叫“周六師”)和“成周八師”(或叫“成周八師”)以及護衛周王的“虎臣”部隊。另外周王還可以調遣諸侯國的軍隊。西周代的軍事力量遠遠地超過諸侯國,在軍事方面占了優勢。自姬靜時期這支軍事力量受到極大損失以后,這些部隊一直遺留到春秋時期。雖然周代是依靠諸侯國的力量東遷到洛邑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東周王朝軍事力量的徹底崩潰。特別是春秋初期,還保持著相當強大的軍事力量。
軍事制度
東周時期,隨著鐵器的使用,軍隊組織變得更加系統化和專業化。軍隊主要由“士”和“卒”兩部分組成。“士”多來自貴族世家,地位高、訓練充分,擔任軍官和主要戰斗力量。“卒”多來自平民百姓,人數眾多,擔任輔助作用。同時東周軍隊實行連坐法,士兵組成連隊,必須互相監督約束。一旦有人違法,整個連隊都要受到懲罰。這種制度強化了軍紀,保證了軍隊的組織性。
兵種兵役制度
東周時期,軍隊設置了主帥、司馬、軍正等專門軍官,進行統一指揮和管理。主帥為最高統帥,負責全局;司馬掌管訓令和紀律;軍正負責傳達命令。軍官的設立增強了軍隊的組織能力。東周軍隊實行軍糧儲備制度,在戰時為軍隊提供后勤保障。各地須定期向軍隊提供糧食、餉銀、武器等物資以維持軍隊運轉。這成為軍隊組織的重要內容。
東周各國加強了對新兵的入伍訓練,進行入伍訓練、列陣訓練、射箭訓練等,培養士兵的戰斗技能。各級軍官也須接受培訓,學習統帥之道。定期驗閱是檢查軍容的手段。
軍事裝備
東周時期出現了一些早期軍事法規匯編,如《司馬法》《孫子兵法》等,這是兵法、軍法雛形,對管理軍隊起到規范作用。
這一時期的軍事裝備和技術都有很大發展,新式的兵器層出不窮。弩機的發明大大增加了射程距離,重弩也具有強大的穿透力。此外還出現了鋼弓、車輪戰車、鐵甲等,都增強了戰場殺傷力。攻城技術也不斷進步。這為戰爭提供了有力的物質基礎。
人口
東周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醫藥衛生條件的改善,使得人口得以持續增長。雖然戰爭頻仍,但人口增長速度仍高于死亡速度。到戰國中期,中國人口總數約在1000萬。
但是東周人口分布存在明顯的地區差異。中原地區是人口較為密集的區域,而邊遠地區人口相對較少。各諸侯國之間人口數量也有很大差距。
東周時期,人口的流動問題十分顯著。一是原居住地不適宜生存,把首都遷往自然條件較好、更適宜生存的地區,如邾國、晉國等。《左傳·文公十三年》記載,邾國國君遷都于"利于民"的繹(今山東鄒城市境內)。邾國舊都地勢低洼,常年遭受水災的侵害,為避下就高,邾國遷于峰山之陽的繹。這里地理形勢優越,易于防守;土地比較肥沃,適于發展農業生產。又《左傳.成公六年》載,晉景公時,"晉人謀去故絳",將國都遷往土地肥沃、水源豐富的新田(今山西侯馬市區)。
二是隨著諸侯國疆域的擴張,原來的首都地理位置或環境不利于對整個國家的統治,由此統治者選擇遷都,如楚國、秦國以及韓、趙、魏等。最初楚國的封地在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西北部的丹陽,但隨著楚國在南方的擴張,楚的政治中心逐漸向湖北中部地區遷移,最終定都于郢(今湖北荊州市北)。東周秦國開始建都于雍(今陜西鳳翔區西南),偏居西陲,為了便于與中原各國來往,秦多次遷都,曾遷至涇陽縣(今陜西涇陽縣西北)、櫟陽(今陜西富平縣東南,一說今臨潼區東北),最后遷到渭河下游的咸陽市(今陜西咸陽市東北)。
三是由于諸侯國實力衰弱,受到強國或少數民族的威脅,甚至被外國軍隊攻人境內,被迫遷都;還有一些弱國、小國在大國的軍事威脅下被迫舉國遷往別地,尋求大國保護,如燕、邢、衛、杞、許、蔡等國。比如據《左傳·僖公元年》載,前661年,狄人攻邢,齊桓公率諸侯之師趕走狄人。邢為躲避戎狄,是年夏,遷都于夷儀(今聊城市西南),《國語·齊語》中有"狄人攻邢,桓公筑夷儀以封之"的記載。第二年,狄人又攻打消滅了衛,衛的遺民于曹(今河南滑縣西南之白馬故城)擁立衛戴公為衛君。至姬辟疆時,齊桓公率諸侯為衛筑楚丘城(今河南滑縣東),衛遷都至此。
還有就是因為戰爭導致的流放與移民,一些諸侯國在亡國之后,戰勝國為了加強統治,在驅逐原諸侯國民眾的同時也會將本國民眾遷入彌補空缺,還有一些諸侯國會組織一些大規模移民以開闊邊疆,鞏固邊防。
諸國并峙、各自獨立,但各諸侯國民眾在思想深處早已打破了諸國分野,如《荀子·王制篇》就提出“四海之內若一家”的主張,許多思想家和游士也都將各國統稱為中國,在此背景下,東周的人口流動,一個是規模大,人員組成復雜。有些是諸侯斗爭導致的出奔,也有例如孔子帶領數百名弟子周游列國;二是流動性較強,東周由于政治特殊性,人才的流動十分自由,各派思想家會為了實現政治抱負自由投奔;三是具有明顯的傾向性,會向強國和重視人才的國家流動。實力較小的國家很難留住人才,且有不斷外流的趨勢,比如商鞅為衛國人,得不到重用于是投奔秦國。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數量增多,城市人口也迅速增加。手工業者、商人成為城市的主要人口組成。盡管城市人口有所增加,東周時期農村人口仍占絕對優勢,約占總人口的80%以上。農業仍是社會的經濟支柱。
外交
與諸侯國的關系
關系格局
在東周時期,周代與各諸侯國之間的關系比較復雜。周王室雖然是名義上的共主,但實際上其權力已經衰落,而各諸侯國則逐漸崛起,形成了各自獨立的政治實體。
首先,周王室在東周時期已經失去了對各個諸侯國的直接控制和指揮能力。雖然周王室還保留著一些名義上的特權,如任命卿大夫、設置官員等,但實際上這些權力已經逐漸被各諸侯國所掌握。各諸侯國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都擁有獨立的權力和地位,不再聽從周王室的命令。
其次,各諸侯國之間也存在著復雜的關系。一些強大的諸侯國會利用自己的實力來擴張領土和影響力,甚至試圖挑戰周代的地位。而一些弱小的諸侯國則會選擇與強大的諸侯國結盟,以自保并擴大自身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合縱連橫成為了一種常見的外交策略,各個諸侯國之間通過結盟、聯盟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另外,周王室和各諸侯國之間還存在著文化傳承和價值觀念上的差異。周王室代表著傳統的禮樂文化和價值觀念,而各諸侯國則逐漸接受了新的文化元素和價值觀念,如法家思想、兵家思想等。這種文化差異也導致了周王室和各諸侯國之間的思想觀念和政治主張上的不同。
東周時期周代與各諸侯國之間的關系比較復雜,存在著權力衰落、獨立崛起、文化差異等多種因素。雖然周王室還保留著一些名義上的特權,但實際上已經失去了對各個諸侯國的直接控制和指揮能力。各諸侯國之間也存在著復雜的利益關系和文化差異,需要通過外交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外交政策
東周的外交政策以“和”為主導,強調與鄰國的友好相處,以確保國家的繁榮和安全。在處理與鄰國的關系時,東周采取了聯姻和外交使節的方式,通過親緣關系和外交交流,增進與鄰國之間的信任和友好。
同時,東周也以“王道”為核心,實行統一的王權體制,以國君為中心,與周邊國家進行友好交往并維持秩序。東周通過祭祀活動來展示自己的權威和尊貴,每年都會舉行盛大的祭祀活動,如春秋祭和祭天地、祖先等。這些祭祀活動不僅是對神靈的敬仰,也是對周邊國家的示威,顯示周代的統治地位。此外,東周還實行朝貢制度,通過外交手段來維持與周邊國家的關系。朝貢制度是東周與周邊諸侯國保持聯系的方式之一,各國要向周朝朝貢,以示對周朝權威的承認。東周則通過接受朝貢,維護內外秩序,確保國家統一和穩定。
首先,和親是一種重要的外交手段。在這個時期,各國之間普遍進行通婚,通過婚姻來加強彼此間的聯系,緩和敵對關系,保持友好的外交關系。例如,齊桓公為了鞏固自己的霸權,曾多次向楚國公主求婚,希望通過婚姻來加強兩國間的聯系。
其次,互市也是這個時期各國之間交流經濟的一種重要方式。國與國之間的商貿往來非常頻繁,通過互市,各國可以貿易資源,增加財富,擴大經濟實力。這種互市機制也使得各國在經濟上更加依賴彼此,有利于維護和平穩定的外交關系。
另外,會盟是東周時期各國之間組成的一種重要外交關系。各國會基于共同的政治利益和軍事需要組成聯盟,共同對抗敵對勢力。例如,齊桓公曾聯合其他國家組成聯盟,共同抵抗楚國的擴張。這種聯盟關系使得各國在政治和軍事上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有利于維護和平穩定的外交關系。
此外,外交使節也是這個時期各國之間進行外交活動的重要手段。各國會派遣外交使節代表本國出使其他國家,與對方進行交涉,協商解決問題,促進兩國之間的友好關系。
最后,戰爭與和平也是東周時期外交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在這個時期,戰爭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也強調戰爭的不可避免性以及戰爭的道德和法律界限。同時,這個時期也強調和平解決爭端的重要性。例如,戰國時期的秦國在崛起過程中曾多次發動戰爭,但是也注重通過和平手段來解決爭端,避免戰爭帶來的損失。
與外族的關系
東周時期開始之后,周代衰弱,無力制約諸侯國,導致天下大亂群雄爭霸,四境的蠻、夷、戎、狄入侵中原,造成南夷與北狄交相進攻中原政權的危局。“考春秋時,冀州有山戎、赤狄及眾狄,武威郡有白狄及大荔、唐訓方,豫州有伊洛之戎,晉有瓜州之戎。來至中國,為姜戎、陰戎、陸渾之戎。”齊桓公采取管仲建議,實行“尊王攘夷”政策,對外族入侵進行反擊。西部秦國也對邊境蠻夷實行抵抗、吞并政策。南方楚國則在長江以南、西南、東南不斷擴張領土,開拓、吞并南方各小國、部落。
到了戰國時期,秦、趙、燕、楚諸國對外均有開拓。秦國向西以及西南的四川地區發展,楚國向百越、云南省地區發展,燕、趙等國向北也有拓展。其中楚國的“莊開滇”是戰國時期重要的開邊行動。楚頃襄王年間,楚王派將領莊蹁率軍通過黔中郡向西南進攻,經過沅江,向西南攻克且蘭(群舸),征服夜郎,一直攻打到滇池一帶。
戰國時期去的對外開拓活動,不僅把七國之間的外族“飛地”消化吸收,而且將四境向更遠方向推進,為之后的秦漢大一統王朝疆土奠定了基礎。
民族
民族構成
周人是東周的統治者,控制王室和諸侯系統。自豪于承繼夏商文明。以姬姓公族為主要統治階級。公族地位最高。周人實行文化同化政策,強調“殷民是我周之民”,教化商族人擁護周代。
東夷族主要分布在山東半島,如齊、魯、蘇、宿等國。周初封東夷貴族為諸侯,以削弱東夷的反周勢力。但東夷國日益強大。周天子也曾朝覲東夷諸侯,表示尊重。東夷成為周室外交對象。
西戎主要是羌人和等,居住在周西北,游牧社會。周人將西戎視為“戎狄”,長期與其交戰。但也間接接納西戎貴族入周貴族體系。西戎對周構成巨大威脅,曾多次襲擾周代。周被迫“招撫二政”,聯合西戎對抗其他敵人。
北狄主要是東胡、林胡等北方民族,游牧漁獵社會。周人也將北狄歸為“戎狄”。但為防范北狄,周天子也曾封狄人貴族為諸侯。北狄后成為周室重要外交對象之一。
民族政策
東周列國(東周)社會,是從奴隸制走向封建地主制的社會。東周列國實行的民族政策,旨在維護各自國家的統治和利益。先秦時期是民族政策的濫觴時代,這個時代開創了一些民族政策的先河,形成了一些民族政策的雛形。這時期主要實行的民族政策有:
(一)"先同姓、后異姓、再后異族"的位次。在春秋時期,周代已勢衰,但在各方面仍是要維護周王室的正統地位和名次。
(二)"尊崇周王,驅逐夷狄"政策。在"尊王攘夷"的口號下,使華夏族各國聯合起來,和少數民族四夷作斗爭。華夏族在與蠻夷戎狄的斗爭、交往中,對進一步形成華夏族及其文化,為中國的更大范圍的統一創造了條件和打下了基礎。
(三)"和親聯姻普遍化"。由于春秋時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各民族聯系交往的增多,各民族的聯姻通婚關系,已經不僅限于貴族之間,而是普遍地在民間進行。
(四)"從晉和西戎,到華夏和夷狄"。晉國和少數民族西戎結盟,使晉國有較長時間的和平安定環境,有利于晉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國家逐漸強盛起來。后來發展擴大為華夏和少數民族戎狄諸部的交往,"澶淵之會"就是這種交往的標志。這對于各國社會的發展和民族的融合,都是有積極作用的。
(五)"華夏夷狄,互學其長。"學習各個治理社會的學派主張、各國變法以求富國強兵的種種辦法。這是當時社會巨變,各國為了生存和發展,以發展求生存,而必須實行的一些策略和政策。
(六)"兼并融合"。激烈的兼并戰爭,使各民族相繼融合,華夏族不斷壯大,各國逐漸趨于統一,是這個歷史時期的主流和大勢。
社會生活
服飾
東周時期,中原地區的服飾和各周邊部族間的服飾相互影響,逐漸地融于一體。服飾大體可分為冠、衣、履等部分。
頭上戴的為冠。冠分別有弁、帽、冕、冠、巾等不同的稱呼。東周時期仍保留著兒童頂巾,就是用一塊布包著頭頂的習俗,長大成人后則要舉行"冠禮",貴胄子弟從此戴冠,一般庶民子弟成人雖也有類似的儀式,但"庶人不冠弁",只是用一塊葛布蓋著頭上的發髻叫做幀。這一時期,不同等級、不同身份、不同的場合對冠有著嚴格的規定。
上身穿的總稱為衣,長衣叫袍,短衣叫橘,罩衣叫衫,夾衣叫復,在表與里之間充以綿、麻絮、葦絮的則叫袍。東周時期,大體是上層社會流行深衣和胡服。深衣的特點是上衣下裳相連,無男女式樣之別,中原地區是方領右大袖,腰以下特別肥大至腳脛,但不拖地,腰間系有飾以金玉的絲帶。而在楚地則流行"續社鉤邊",領沿較寬,用厚織物為邊,右衽很長的瘦長式深衣。胡服的特點是短衣、長褲,用帶鉤,有短靴和皮弁。胡服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常服,后逐漸成為中原各國的軍服,其中的帶鉤在春秋時就傳入中原,為上層貴族所用。東周時期不同等級和身份的人,衣的質料是不同的。貴族們夏天衣帛、編或細麻布衣,冬天穿皮裘綿袍。貴族穿皮裘時都是毛在外,面上罩單衣,但為顯示華麗,外衣要袒開露出裘的一部分。這種穿法成為一種制度,春秋時期,"表裘"和"襲裘"都是不得人公門的。裘衣中以北極狐裘最為珍貴。東周時期,一般勞動者多穿糯,糯多由苦葛亂毛紡織而成,戰國時又稱這種粗布短衣為褐。平民70歲可以衣帛,喜慶節日時方能穿深衣作為禮服,當時稱為"吉服"。下身穿的叫裳,貼身的裳叫褲,另外在兩腿再穿上椅。勞動者和未成年的兒童多穿橘褲。
東周時腳上穿的履,一般以麻、葛、草等編織而成,也有皮的。勞動者和下層士人多穿沒有裝飾的草或麻葛編織的履。王公貴族們穿皮的或編織精美的麻葛展,往往還要在前端或邊沿飾以不同顏色的絲穗或皮條。
飲食
東周時期,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飲食文化。這一時期,人們已把飲食分為飲和食兩大基本的組成部類了。
食在正式的場合分為食、膳、羞。食,主要是以谷物做的飯為主,"肉雖多,不使勝食氣"①說的就是這一點,當時制作飯食的谷物,北方以粟米為主,南方以稻米為主。膳,是以肉類為主體加工的菜肴,東周時期菜肴的原料是相當豐富的,肉有六獸及各種野味,蔬菜有葵、獾、、蔥、蒜、姜、葫蘆、青蘿卜、蔓菁等十幾種,其中以葵、蘊為主,農家常以代食。這一時期烹制方法也日趨成熟、燉、燒、炮、煎、膾、燜、鹵等都已使用,再施以"大苦咸酸,辛甘行些"等五味俱全的調味品。羞,是用谷物等加工而成的點心,東周時期羞的種類是相當多的,有百羞之稱,其制作工藝也較為成熟。
飲是飲料的總稱,東周時期不僅有各種酒,還有多種漿,人們在冬天吃溫酒,在炎炎夏季"挫糟凍飲,清涼些"。1987年在湖北隨縣的曾侯墓中就曾出土一對相當大的冰鑒,在這兩具各半米多高的銅方鑒內,又各套有一個盛飲料用的銅方壺,并各附一把用以提舀飲料的長柄提勺。
東周時期,飲食對貴族們而言是一項嚴肅的社會活動,不僅座次席位有明確規定,就是菜肴的擺放也要求"左般右藏,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膾炙處外,醬處內,蔥深處末,酒漿處右,以脯修置者,左胸右末","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貴族們在宴飲時有音樂伴奏,唱詩言志。當然,對于一般人來說,因"民之所食,大抵豆飯羹",也就很難有此講究了。
居住
東周時期人們的居住條件遠比以前進步。首先表現在建筑上磚與瓦的大量使用。磚在東周時期已普遍使用。這一時期的磚多種多樣,有方形、長方形、曲尺形,有素面,也有帶紋飾的,還有空心磚。素面的多用以鋪地,有紋飾的多用以砌墻面,曲尺形用來鋪臺階。瓦在西周時只施于屋脊且僅用于宮殿,春秋時瓦的使用已普及到諸侯的建筑物。到戰國時,用瓦更為普遍,瓦的生產已進入興盛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在列國的考古遺址中都有大量的瓦礫出土,從出土的瓦當中可以看出,各國房屋建筑都有著自己的特點。
這一時期居住條件的進步還表現在人們注意室內外的裝飾。這時的房屋大都是雕梁畫棟,門戶、屋檐、房頂、墻壁都雕畫有五顏六色的花紋,室內的地面鋪著編織精美的席子,上面擺放著各式豪華家具。但一般勞動者居于茅屋草舍之中。
交通
東周時期,由于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和地區交往的加強,交通得到了很大的發展。
這一時期,各國都重視開渠修路,交通網四通八達。在南方,水道縱橫,江湖之間交通都很通暢。由于溝和鴻溝等運河的修通,南方與北方的水上交通也有發展。在北方,陸路交通相當便利,在魏、齊、趙之間有著交錯的"午道";從成皋沿黃河到函谷關有"成皋之路";在秦國有石牛道從漢中市進入蜀地;在楚國有"夏路"從南陽郡通向中原;在三晉地區太行山兩側更是道路密布。這一時期人們已能在天險、大河上修路、架橋,秦在范雎為相期間,"棧道千里,通于蜀、漢",解決了從漢中到蜀地的交通困難。周郝王五十八年(前257年),秦又在黃河上架設了文獻記載中的第一座浮橋,便利了河西、山西省的交通。
東周時期,交通工具也有了很大的進步。陸行車,水行舟船,已為常見。這一時期的車是在商周時代車的基礎上發展改進而來的,一般運輸用牛車,貴族出行、作戰用馬車。這一時期的造船已達到相當的水平,據文獻記載,當時航行于岷江、長江中的舫船可載50人和3個月食糧順流而下,"一日行三百余里"。1958年在江蘇淹城就曾發現過長達11米的獨木舟。
東周時期,為解決交通食宿問題,不僅政府開設了驛站客館,還有了私人開設的客舍。
婚姻
東周時期,婚姻制度處在以整易亂、由寬到嚴的過渡階段。既保存了前代的一些傳統,又形成了中國封建婚姻制度的雛形。
春秋時期,西周的一種特別的婚姻制度﹣﹣腰制,盛行于諸侯的婚配之中。周簡王三年(前583年),宋共公娶魯伯姬為夫人,衛、晉、齊三國都為之送腰。就是卿大夫娶妻,亦有隨嫁之腰。魯大夫穆伯娶莒國女子戴己為妻,戴己妹聲己隨嫁為滕。春秋時期腰制盛行,是政治生活中政治聯姻的一種體現。這一時期,還存在著"報"婚姻。春秋時期,最普遍的婚姻形式是聘娶婚姻,"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但這一時期的婚姻結合是比較自由的《左傳.昭公元年》記載了這樣一件事,鄭國徐無犯的妹妹長得很漂亮,引得兩個公子求婚,徐無犯拿不定主意,請教于執政子產,子產讓徐妹自己選擇。這一時期的婚姻的自由還表現在男子的"出妻"、女子的"出夫"與再嫁都不受限制。
到了戰國時期,在百家爭鳴的時代精神的影響下,人們對愛情的追求有著更多的自由,"秦宣太后愛魏丑夫,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葬,必以魏子為殉。"《莊子·盜》中的"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表現了生死不渝的忠貞愛情。
隨著封建制度的確立,統治階級開始大興禮樂用來鞏固自己的統治,表現在婚姻上,以"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拜迎"為主要內容的婚禮初步形成了,婚姻開始禁在封建倫理道德的范圍之內。
喪葬
喪葬在東周時期也發生了一些變化。這些變化首先表現在隨著宗法制的瓦解,商周以來的"族葬制"正在動搖之中。根據考古發掘的情況,東周時期的公墓和邦墓比較多,雖然有些仍嚴格地保留著商周舊制,但有些則表現了"族葬制"的松弛。如在陜西鳳翔發現的秦公1號陵園,墓地面積有20余萬平方米,在墓地的南部分布著兩座中字形大墓和一座甲字形大墓,三座墓中最大的一座是屬于秦國國君所有,可它的位置并不在墓地的正中,并沒有體現宗法制度下的昭穆關系,國王墓的地位是通過墓葬形制和規格來體現的。到戰國末年,人們大多不再聚族而葬,而以財富的多寡自由地選擇墓地了。
東周時期,宗法制度下的喪葬用鼎制度也逐漸廢弛。如在河南陜縣上村嶺發掘的春秋初年的虢國太子墓中,就出土了大量的青銅器,其中有一套完整的大牢七鼎,很顯然是越了禮的規定。到春秋末年、戰國時代,諸侯、貴族都普遍地僭越了用鼎制度。
正是因為宗法制度的解體、禮的廢弛,東周時期厚葬之風盛行。這一時期的厚葬之風,主要特征是高大土家的普遍出現。例如,楚國的貴族墓都有高大的封土,在今江陵縣北的楚征南城的遺址周圍至今仍可見到高大的古墓800余座,其中直徑逾40米、高逾6米的約有40座。在其他地方,這樣的大冢也是屢見不鮮。高大土冢如此普遍,生動地體現了東周時期貴族示貴、顯富的情景。同時,由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手工業的發達,這一時期貴族墓的隨葬器物,無論在種類、數量和質量上都是空前的。例如,在湖北隨縣發掘的曾侯墓,在190多平方米的槨室里,出土了樂器、青銅禮器、兵器、金器、玉器、漆器等7千余件。
也正是因為厚葬之風的盛行,西周以來已經開始衰落的人殉之風又開始有所回升,"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這在文獻資料和考古發掘中都可以得到印證。東周時期殉人的身份有了較大的變化,殉人除近親、臣下和家內仆從外,不少大臣和義士被卷入了殉人的行列。這一時期,殉死者很少與主人同穴,多是異穴、異地而葬。當然東周時期的這種厚葬、人殉之風是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的。
進入戰國后,隨著封建制度的確立,為適應封建的等級需要,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喪葬禮儀已基本具備了。
文化
宗教
神仙思想
東周前期,北方沿海的燕齊地區,受海市蜃樓的幻景和變幻莫測的大海的啟示,盛傳仙人和不死之藥的說法,認為茫茫大海上有仙山,上面住著長生不死的仙人,還有不死之藥。到戰國時代,燕齊濱海的方士即造說海上有蓬萊、方丈、瀛洲三座神山,山上住著仙人,有不死之藥,山上的禽獸是白色的、宮殿是用黃金白銀造的,遠遠望去在云霧中隱現,及近了則在海水之下。凡人若接近,還未到就會被海風將船吹跑,難以靠近。說得活靈活現,以至戰國時齊威王、齊宣王及燕昭王這些夢想長生不死的君主都曾派人出海去尋找。及至秦漢時代,秦始皇、劉徹更是不惜一切,多次派人出海去尋找這些子虛烏有的仙人與仙藥。
而東周后期興起的神仙思想與方仙道,受到了道家思想及傳統巫術、鬼神崇拜等思想的影響。
道家思想主張清靜無為、順乎自然。在養生上,道家承認有"長生久視之術",視即活也。《老子》說"深根固蒂,長生久視之道"。老子認為長生最重要的是要"載營魄抱一能無離",即要能使人的血肉之軀與靈魂合一而不分離,而要做到靈肉合一的關鍵則是"谷神不死"。"谷"養也,即煉養精神,使之永不衰竭。為此,就要做到清靜無為、少私寡欲、知足常樂、與世無爭,使心靈經常處于恬淡寧靜的狀態。隨后的莊子更進一步描繪了各式神仙人物,并提出了各種長生方術。莊子描繪的神仙人物有:真人,登高不懼,入水不濕,入火不熱;圣人,"乘云氣,騎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無變于己";神人,"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谷,吸風飲露,乘云氣,御花尾榛雞而游乎四海之外"。莊子認為,修道能使人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為此,莊子提出了導引、守一、坐忘等方法。
除了道家思想的影響外,神仙思想還受到傳統的巫術、鬼神崇拜等多種影響。像《山海經》上就有"不死之山"、"不死之國"、"不死之藥"、"不死民"的記載。《淮南子》載有后羿竊得不死藥,卻被妻子嫦娥偷服,飛升到月宮去了,即嫦娥奔月的傳說。此外,中國古代還有周穆王西游昆侖山,與王母娘娘宴飲唱和等傳說,都反映了古人想長生不死、成仙的思想。
五帝崇拜
到了東周后期,周天子權力減弱,五行思想逐漸流行,這也反映到了宗教信仰當中,五方上帝崇拜是古代中國對五位傳說中的帝王的崇拜和紀念。這五位帝王分別是黃帝、顓頊、堯、舜、禹。東周時期的五帝崇拜與早期的五帝傳說有所不同。在東周時期,五帝被視為五位天神,早在周代時,人們就以六輅祭祀昊天上帝和五方上帝。其中,昊天雅威為自然上帝,即蒼天;五方上帝則在東、南、西、北、中五方輔佐昊天上帝,又稱五行帝,分別配五行五色,金木水火土、白青玄赤黃,白帝金德、青帝木德、真武大帝水德、炎帝火德、黃帝土德,五帝下有五行神獸,分為東方木之青龍、西方金之白虎、南方火之朱雀、北方水之玄武、中央土之黃龍。這些帝王被認為是中原地區古代的先民,他們的治理和管理使得中國社會得以安定和發展。五帝崇拜在東周時期得到了廣泛傳播和發展,成為了中國古代宗教信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巫與巫術
巫術是一種統治的工具,青銅器、玉器是行使巫術時所用的法器;而古代天文、歷法、音樂舞蹈、詩歌、繪畫、醫術、占卜等技藝知識,都與巫的活動有關。周代以后,巫的活動繼續存在,但已經逐漸喪失了早期那種重要的地位。從春秋戰國的一些記載里,可知各國有掌管占夢、求雨等事的巫官,他們聽命于國君,所言不驗時會獲罪被殺。民間也有以巫為業的人,他們以人神媒介的角色博取民眾信仰,卻未必能得到有識的地方官的敬重。在有名的河伯娶婦的故事里,魏文侯時的業令西門豹,便將一個年已七十的女巫,和她的十個女弟子,投之于河中。這個女巫平時一向和地方上的三老、廷橡合作,以河伯娶婦為名,向民眾聚斂錢財,又將地方上的未婚女子選取作河伯之婦,浮送河中,以至沒。所謂河伯娶婦,實際上是從商朝以來已有的用人性祭河神的一種傳統,用意在祈濤河水不要泛濫。巫在這里居于河神和民眾之間的媒介角色。但是這種傳統在西門豹的眼里已經是一種陋習,而巫對他來說更是民眾的大害。
百家爭鳴
東周是中國歷史上很重要的一個時期,是由封建領土制向封建地主制過渡的時期,在此期間新舊利益階層之間的斗爭異常復雜且激烈。代表各派政治力量的學者或思想家,都從本階級或本集團利益出發,對宇宙、社會以及萬事萬物作出解釋,或提出主張。這個時期出現了諸子百家彼此詰難,相互爭鳴的、后世十分少見的學術局面。各種思想流派和學派在中國大陸上興起,同時相互競爭、交流和融合的現象。這些思想流派和學派包括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縱橫家等等,涵蓋了政治、哲學、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面。
據《漢書·藝文志》的記載,數得上名字的一共有189家,4324篇著作。
東周時期,各種思想學術流派的成就,與同期古希臘文明交相輝映;以孔子、老子、墨子為代表的三大哲學體系。至戰國時期,形成諸子百家爭鳴的繁榮局面。至劉徹時,推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于是以孔子、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成為主流。百家爭鳴的一個典型例子就是孔子和墨子的爭論。孔子代表儒家學派,主張以仁治國,反對濫用刑法;而墨子代表墨家學派,主張兼愛非攻,反對戰爭。這兩個學派的爭論體現了當時社會上不同階層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各家各派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個封建時代文化的基礎,在中國古代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禮樂
禮崩樂壞
西周王室宗統與君統結合,形成周天子獨尊一統的絕對權威和王權貴族的統治秩序,其禮樂制度、禮樂文化,確實發揮了它特殊的、極其重要的作用。“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它是王室文化的體現,更是王權統治的象征。
但到了東周時期,國力日衰,各諸侯國的國力增強。周初分封的“八百諸侯”,經兼并戰爭,打破了小割據,兼并為一百七十多個大小侯國。周代無法控制各諸侯國爭霸稱雄的局面。至春秋后半期.西周以來的貴族統治秩序和各種原有的等級制度被徹底打亂。維護周天子王權結構的禮樂文化觀念,在諸侯們心目中日漸淡漠,并遭到蔑視,樂舞等級制度的統懾力和約束力喪失盡。”禮樂征伐白諸侯出”,“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這就是所謂的“禮崩樂壞”。“禮崩樂壞”最突出的表現,是各地諸侯和新興的社會階級紛紛“僭于禮樂”。這種對禮樂制度的僭越行為,直接導致用樂形式、規模、等級和場合的各項明確規定均被徹底破壞,舊王室樂官奔走流散,宮廷雅樂式微,新興“鄭聲”風靡。
戰國樂舞
而到了東周后期,隨著民間樂舞的全面興盛,日益世俗化的“金石之樂”成為宮廷樂舞藝術的主流。鄭、衛等地隆盛的民間樂舞,涌現出很多樂伎舞女,時稱“鄭姬”“鄭女”等,并大量進入各國宮廷。在各國諸侯貴族追求享樂、縱情聲色地慕羨追逐下,形成并發展出了宮廷女樂歌舞。被后世儒家貶斥為“靡曼皓齒,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日伐鄭性之斧”。然各國統治者出于他們追求享樂、沒落衰敗的本質,奢靡無度,縱情聲色,致使源于鄭、衛之音的宮廷女樂歌舞,在發展的過程中又逐漸被改造,終蛻化成真正的“淫志”“溺志”的靡靡之樂、亡國之音。比如姬貴二十三年,單穆公勸阻周景王鑄大鐘,周景王未予理睬,勞民傷財,最終還是鑄了大鐘。
文學與史學
東周時期的著名文學成就有諸子散文和以屈原為代表的楚辭。戰國時代的諸子都是優秀的散文家,他們大量吸收民間語言,思想開闊,語言豐篇,文辭多采,議論風生。其中以孟、莊、荀、韓四家文學價值最高。孟子的議論語言犀利,善于辯論;莊子的文章想象豐富;荀子的文章氣勢磅礴,說理透晰;韓非子的文章峻峭尖刻,鋒芒畢露。以楚辭為代表的戰國詩歌吸收了南方民歌的精華、融合了古代神話和傳說,打破了《詩經》四字一句的格式,采取三言至八言參差不齊的句式,形式活潑多樣,適宜于抒寫復雜的社會生活,表達豐富的思想感情,篇幅和容量可根據內容的需要而任意擴充。東周時期的重要歷史學著作有《左傳》《竹書紀年》《戰國策》等。
書法
由于毛筆的使用和宗教風俗的改變,繪畫也發展和創新起來。由于鬼神之說不再盛行大多國家均廢除了用活人祭祀的禮儀,改用畫像祭祀,聶氏宗祠神祠中也出現了大片的壁畫,推動了繪畫的發展。
東周(包括春秋、戰國)是書史發展過程中處于奠基期的繁榮階段,變亂的時代特點,使各民族之間的文化有了交流、匯合的機會。當時的文化領域,出現了商代、西周所未曾有過的興旺發達景象,為書法藝術的繁榮創造了良好的歷史條件。
東周青銅器銘文書法在藝術上力求更新,達到了一個高度的藝術境界。
列國都有自己所鑄造的青銅器(大多鑄刻銘文),其中許多銘文書法具有濃烈的地方色彩,形成了各有藝術特點的不同書風。從地區來看,有南北書風之分。北方書風,以中原地區為主;南方書風在自己原有的文化基礎上又受到中原文化熏陶,形成一種新的書風。
中原地區以黃河流域為中心,以秦、宋、鄭、晉、齊、魯等國為代表,銘文書法厚實、樸茂,帶有西周銘文書法傳統。南方書風以長江流域的中下游一帶為中心,書法秀逸,其間也有奇宕怪譎的書體出現,如鳥蟲篆、繆篆等。這種書風以楚國、徐國、蔡國以及吳國、越國之銘文書法為代表。
值得指出的是,東周時期的刻石文字在中國書法史上有重大意義。東周以前,雖也有刻石文字,但都不是成篇的,僅刻有幾個字。到了東周時代,開始出現有較長篇幅、有精細的鐫刻技法的刻石文字書法,比如秦國的《石鼓文》《詛楚文》。此外還有中山國的《河光石刻文》。
除上列書法樣式外,東周時代有書寫形態的深具美感的簡書法、帛書法、針刻文字。璽印印文也有較多出現。他者尚有貨幣書法、漆器書法、鐵器書法。東周時代的諸多的書法藝術品類十分豐富。
陶俑和木雕
從春秋晚期開始,陶俑開始取代部分活人的陪葬,從山東臨淄郎家莊古墓的17個陪葬坑中有6個陪葬坑用陶俑隨葬。這些陶俑形體較小,但有男女之別。男俑多。
在戰國時代,陶俑隨葬習以為常,但總體上這一時期的俑制作比較粗陋。
現在能找到的最早的木雕是戰國作品。戰國時代木俑制作日漸興盛,尤以楚國最為流行。湖南長沙和湘鄉牛形山、江陵縣、信陽市長臺關、長子縣等地均有戰國木俑出土。這些木俑的主要種類有男女侍從、奴婢、司廚、舞樂和武士俑,分別為全身和半身像,姿態不一。一般較注意面部刻畫,往往利用彩色顏料對五官進行涂染勾描,服裝衣飾也加以彩繪。
河南信陽信陽楚墓木俑雕出寬大的袍袖,有些木俑還在頭部加上絲織假發或真人頭發,并身穿絹衣,表現出一種模仿真人的意圖。比較起來,信陽市和山西長子的木俑在尺寸上比兩湖地區的稍大,制作也較為細致,人體及五官比例更為準確、自然。
楚墓中的木雕鎮墓獸與木俑具有同樣性質,是作為土伯偶像而隨葬墓中。河南省信陽長臺關鄉1號、2號楚墓出土的漆繪木雕雙伏虎鼓架及雙鹿角形彩漆木雕,江陵縣望山1號墓的彩漆木雕鳥獸座屏和隨縣擂鼓墩及江陵拍馬山出土的彩漆木臥鹿等,都是木雕藝術珍品。
歌舞雜技
東周時期的音樂在文化生活中是很繁盛的。一方面周代衰敗,一些宮廷雅樂開始向民間下移,許多音樂家也走向民間。伯牙和鍾子期通過音樂結為“知音”的故事,傳為美談。另一方面樂器演奏也已普及。典故“濫竽充數”雖有哲理的一面,但也說明豐富的音樂演奏場面。當時民間演唱水平已相當高,如韓國的韓娥,沿街賣唱乞討,其歌“余音繞梁,三日不絕”。
而與音樂走向民間一樣,民間歌舞于這一時期亦開始興盛起來。適如《漢書·禮樂志》所說“桑間、濮上、鄭、衛、宋、趙之聲并出”。舞技、舞藝的提高,促進了表演性舞蹈藝術的發展。
中國雜技的雛形應在東周時期。以前所謂技巧只不過是勞動技能的演習、鍛煉和愉悅游戲本能的反映。這時民間已有雜技表演。《劉子·說符》中,記述了宋國有兩個叫蘭子的在表演高蹺、飛劍和燕戲中技藝高超,使人叫絕。還有一部分雜技藝術創作者是諸侯的門客。其門客中的武士、甲士、力士都為雜技藝術的發展提供了條件。
科技
醫學
東周時期,隨著醫學的發展和對疾病的認識,醫學也逐漸脫離巫術而獨立。此時期醫學發展的表現主要在醫方、名醫兩方面。戰國時期對醫藥的認識已十分豐富,所使用的藥物種類也逐漸增多。一些精巧的醫療技術被發明并在臨床得到應用。《靈樞·四時》記載了中國醫學史上最早的腹腔穿刺術。
天文
戰國時,杰出的天文學家齊人甘德有《天文星占》,魏人石申有《天文》。他們發現五大行星中的火星(火星)和金星(太白)有逆行現象,測定金星和木星的會合周期長度,并定火星的值星周期為一點九年,木星為十二年,與現代科學測定極為相近。石申對二十八宿距度和其它一些恒星什宿度的測量,是早期恒星定量觀測的重大成果。后人將兩人的著作合稱《石氏星經》。
戰國時,關于二十四節氣的劃分和安排大致齊備,對農業生產起了重要的作用。秦朝實行歷,以夏正十月為歲首,九月為歲尾。
交通
東周時期,大國爭霸,戰亂頻繁。各諸侯國為其政治、軍事和經濟的需要,在商、西周交通干線的基礎上,不遺余力地將道路擴展到更為遙遠險絕的地方,因而在客觀上促進了交通的發展,東周的絲綢西傳路線甚至橫貫歐亞大陸。
當時馬車的使用已很普遍,春秋、戰國的墓葬出土眾多的車馬遺跡和遺物。北方少數民族地區的車馬飾尤具地方特色。東周的水路交通十分發達。為爭奪水路交通的控制權而引發的戰爭非常激烈。此外,東周的地圖以及符、節等交通憑證也有出土,使對東周的交通狀況得以全面了解。
數學
戰國時的《墨經》中,有許多幾何命題,如兩條并行線之間等距、三點共一直線,同圓的半徑相等、矩形四角皆為直角等。發明了計算工具籌算,用十根小棍擺成不同的形狀來表示數字,進行計算,大大加快了計算的速度,此外,光學八條也是墨經的重要成就。《考工記》中有分數的簡單運算法和特殊角度的概念與名稱。《周髀算經》的成書可能在漢初,但它是先秦測量學的經驗總結,其中使用了相當繁復的分數算法和開平方法。
物理
力學知識在《墨經》中也有很好的闡述。《墨經》認為,力是人體所具有的使運動發生轉移和變化的手段,指出杠桿平衡與兩端的重量和力臂的長短都有關系,發現船的形體大小與其在水中下沉深淺有一定的均衡關系,是關于浮力原理的樸素表述。
歷代帝王
參考資料 >
東周圖說_中國科普博覽.中國科普博覽.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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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圖說_中國科普博覽.中國科普博覽.2023-08-21
東周圖說_中國科普博覽.中國科普博覽.2023-08-21
東周圖說_中國科普博覽.中國科普博覽.2023-08-21
中國古幣-銅錢.今日頭條.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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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圖說中國科普博覽.中國科學院科普云平臺.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