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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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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公元前806年公元前375年),是始封于西周晚期,后隨周代遷居中原新鄭地區立國的姬姓王畿[jī]諸侯國,共歷二十四位國君,立國共計432年,為春秋初年的強國。

《史記·鄭世家》載“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鄭”,姬靜依照周代分封制,封其弟友(即鄭桓公)于都城鎬京附近的棫[yù]林(今扶風縣鳳翔府一帶),封號鄭伯。姬宮湦時,王室政權不穩,鄭桓公遂遷寄寶器和部分民眾到新鄭市十邑之地的虢[guó]國和鄶國東周初年,鄭武公先后滅虢與鄶[kuài],舉國遷都新鄭。鄭武公與其子鄭莊公相繼任姬宜臼卿士,扶持東遷的周代,同時以王命討不庭,制服附近諸侯,并一度打敗北戎,使鄭國成為春秋初年的強國。姬林十三年(公元前707年),周桓王免去鄭莊公卿士職務引發了周、鄭間的戰爭,鄭與王室交惡。鄭莊公去世后,諸子爭位,國勢漸衰。鄭國先是依附于崛起的齊國,至春秋中期以后,地處中原要地的鄭國常為晉楚兩霸擴張爭奪的對象,備受戰爭和大國剝削。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首卿子產在執政期間施行改革,名相子產治國有方,使得鄭國路不拾遺,夜不閉戶,鄭國出現短期和平。進入戰國時期后,鄭國處境維艱、內憂外困,姬喜元年(鄭康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75年),鄭國終被韓國所滅。

鄭國在政治、經濟、法律、軍事制度等方面在春秋時期較有代表性,是中國法治和法家思想的重要起源地之一。鄭國較早越諸侯之制建立了三軍,成為春秋初期的軍事強國;鄭國的軍力在魯國之上,內戰用的軍隊已達二百乘,三軍外并有徒兵和臨時添置的軍隊。春秋中后期,子產進行作封洫(確定土地所有權)、作丘賦(收軍賦)、鑄刑書等方面的改革,鄭國出現了中國第一部成文法;鄭國初立時就與商人訂立盟約,為商業發展提供便利條件,使鄭商與國家相得益彰;鄭國擁有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農產品與手工產品在諸侯中頗有盛名;文化方面,鄭國思想上重視周禮,維護禮制,文學以《詩經》中的《鄭風》為代表,共有二十一首,在十五國風中為最多;音樂方面,鄭國青銅編鐘多一鐘雙音,代表了春秋時期音樂的較高水平;鄭國后期,為了求得生存,遂實行唯強是從的對外策略,隨形勢變化時常改變與強者的關系,實行與強者結盟的搖擺之術,先后依附齊、楚、晉等強國。戰國時期,鄭國國勢日益衰弱,隨著諸侯之間兼并戰爭的日益激烈,終被覆滅。

國號

周政權建立后,實行分封制,對親屬子弟分封建國以藩屏周室,鄭地是西周重要的“五邑”之一。《史記·鄭世家》記載“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姬靜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鄭”,姬靜依照周代分封制,封其弟友(即鄭桓公)于都城鎬京附近的棫林(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封號鄭伯,“鄭”即成為國號,有鄭重嚴肅忠孝仁義之意。不久鄭桓公遷徙部族到京兆鄭縣(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史記·鄭世家》載“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漢書地理志》載京兆尹鄭縣,“周宣王弟鄭桓公邑”;宋代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載“鄭故城在華州鄭縣西北三里,鄭桓公友之邑”。至鄭武公東遷新鄭后,仍用“鄭”舊稱。

歷史

初封于鄭

周代進行分封時,實行兩種分配制度:畿內封邑與畿外封國。王畿之內主要授予在王朝任職的公卿大夫。王畿之外主要分封給親屬、功臣,建立諸侯國,為周王朝統轄下的行政國家。畿外諸侯的主要職責是“藩屏周”,拱衛王室。其擁有軍隊,抵御外敵,統治諸侯國內的臣民,并按規定向周王定期繳納貢物,一般不參與王朝內部事務。

姬靜時期,鄭桓公友在王朝任職,經常率領軍隊對外征戰。姬宮湦二年(公元前780年),曾率軍“伐,克之”。周幽王八年(公元前774年),鄭桓公被任命為周代司徒。《史記·鄭世家》載“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為司徒”;《國語·鄭語韋曜田午“幽王八年為司徒。”司徒為周代的重要官職,早期金文中也作“司土”,主要掌管藉田、征役等。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鄭桓公友被周宣王封于鄭后,其封地成為周代分封較晚的一個王畿性質的采邑,為畿內小國。分封鄭國時,周天子畿內的居民已不多,便易外地居民而賜之。畿內采邑設有獨立的官吏機構,其主要是以官吏俸祿形式分封,周天子對采邑具有支配權。

東遷新鄭

姬宮湦時期,王室政權不穩,鄭桓公遂遷寄寶器和部分民眾到新鄭市十邑之地的虢國和鄶國。《左傳·昭公十六年》載“昔我先君桓公,與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殺此地,斬之蓬嵩蔡藉而共處之”,鄭桓公和商人訂立盟約,取得其擁護和支持,又實行獎勵生育政策,增加人口,著手在此經營。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犬戎族攻陷豐鎬遺址,鄭桓公死難,《史記·鄭世家》載“犬戎殺幽王于驪山下,并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是為鄭武公。”鄭桓公之子鄭武公與秦、晉、衛三國聯軍擊退犬戎,受封卿士。次年,隨著周代實力衰退,鄭武公護送周平王東遷洛邑,得到周王的信任,從而擔任王室司徒之職。

姬宜臼二年(公元前769年),鄭武公滅鄶國。周平王四年(公元前767年),再滅虢國。鄭國滅取鄶、虢二國后,順勢滅掉其他各邑,還掠取了虎牢關以東的大片王畿土地,于周平王六年(公元前765年)舉國遷至中原,立新都于中原新鄭之地,由畿內采邑轉變為列土封疆畿外諸侯國,鄭武公仍在周王朝擔任卿士,打破了畿外諸侯不在王室任職的慣例。周平王八年(公元前763年),鄭國攻打胡國。胡國地處淮河流域,西周時期為淮夷范圍,胡國被占領后,成為鄭國向外擴張的重要基地。

春秋初霸

周代東遷之后,實力繼續衰落。東周初年,周王朝分封的大國,如齊、楚、晉等都還沒有興起,秦國則在西部抵御犬戎族、發展經濟,無暇顧及中原地區。鄭國遷滅鄶、虢、胡等國,吞并十邑后,在春秋早期率先發展起來。

肅清內政

史記》《左傳》載姬宜臼十年(公元前761年),鄭武公娶于申國之女武姜。周平王二十七年(公元前744年),武姜欲立小兒子段為太子,廢長立幼,被鄭武公拒絕,同年,鄭武公去世。次年,其長子鄭莊公繼位,是為鄭莊公。莊公繼位后,武姜為小兒子段請制,“制”為鄭國初居中原的立足之地,原為虢國之邑(今河南省滎陽市境內),地勢險要。鄭莊公則把鄭國的重要城邑“京”封于段。段被稱為“姬段”,在京地修建城池,發展生產,擴充軍備,進而又把勢力擴充至延(今延津縣北而稍東,周時為黃河上的重要渡口)。莊公二十二年(公元前722年),段密謀反叛,被鄭莊公鎮壓,《公羊傳》載“鄭伯克段于(今鄢陵縣北而稍西)”,段戰敗逃亡走共國,武姜被流放于“”。

周鄭交質

鄭國與周代的關系特殊,本為王室近親,在平王東遷時,晉國、鄭國是周王室的主要支持者。繼鄭桓公鄭武公之后,鄭莊公繼續作為周王朝卿士,在諸侯國中具有重要影響力。東遷后的鄭國與周王畿相鄰,鄭伯以卿士之名掌握著王朝的政權與軍權,常“以王命討不庭”,四處征戰,以王師謀私利,如對鄰國許國攻擊打壓,鄭莊公時以許“不共于王”滅掉許國,建立傀儡政權,并派鄭大夫駐守。周天子的王權逐漸與鄭國國君的專權產生矛盾,《左傳·隱公三年》載“鄭武公、莊公為姬宜臼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周平王五十一年(公元前720年),周平王欲逐步削弱鄭莊公的權力,讓虢叔也擔任卿士,鄭莊公遂與平王對質,于是周、鄭交換人質,史稱“周政交質”,周代天子式微。

霸權小成

周平王五十一年(公元前720年),周平王去世后,姬林分權給虢公,鄭莊公命卿士祭仲率領軍隊奪取周王室溫地和洛邑的麥、禾兩邑,以報復周王室,鄭、周矛盾加劇。周桓王十三年(公元前707年),周桓王免去鄭莊公卿士職務引發了周、鄭間的戰爭。鄭莊公因免職而不朝王,周王集結蔡、衛、陳等國分兩路討伐鄭國,鄭莊公迎戰,雙方在繻葛擺開戰場,戰斗中鄭國部將祝聃射中周桓王肩部,王軍潰敗,鄭莊公派祭仲慰問周桓王及部下,周代威信盡失。周、鄭繻葛之戰后,鄭國勢力大盛,鄭莊公又聯合齊、衛討伐周王室的盟、向二邑的叛亂,周王不得不把其民眾遷出,鄭國的霸權戰勝了周王權。姬林十八年(公元前702年),鄭國聯合齊、衛兩國侵伐魯國,在今山東曲阜近郊開戰。次年,齊、衛、宋和鄭國在惡曹會盟。此時,鄭國的國勢已達極盛,鄭莊公實際上成了春秋初期中原地區的霸主,史稱“春秋小霸”。

國勢衰落

王室動亂

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01年),鄭莊公去世,重臣祭仲掌權,《史記·鄭世家》載“祭仲甚有寵于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鄭昭公”,太子忽繼君位,為鄭昭公。次年,因莊公娶宋國雍姓生子突,雍氏在宋國受到宋莊公的寵愛,所以宋國迫使祭仲立鄭厲公為鄭國國君,是為鄭厲公,昭公逃奔衛國。鄭厲公繼位后,宋國多次索要賄賂,使鄭國不堪忍受,鄭厲公便請魯桓公調節,被宋莊公拒絕。隨后,鄭國會同紀國魯國打敗了齊、宋、衛、燕聯軍。姬林十四年(公元前698年),鄭厲公繼續加強與魯國的關系,與魯桓公會盟于曹,又派鄭子人至魯國尋盟,修曹之會。同年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鄭國慘敗。

同時,因祭仲專國政,引起鄭厲公不滿,于是密謀殺掉祭仲,結果失敗,鄭厲公逃到鄭邑櫟(今河南省禹縣),祭仲迎接鄭昭公回國復位。鄭昭公做太子時與卿士高渠彌不合,高渠彌在一次陪同昭公外出打獵時,射殺了鄭昭公,祭仲和高渠彌立昭公之弟公子亹為君,史稱鄭子亹姬佗三年(公元前694年),鄭子亹參加齊襄公衛國首止召開的會盟,被齊襄公所殺,祭仲又立姬嬰為君。周厘王二年(公元前680年),鄭厲公帶兵自櫟地入鄭國國都,至大陵時,俘虜鄭國大夫傅瑕,傅瑕為保性命與鄭厲公盟誓,回首都后殺死了國君鄭子嬰及其兩個兒子,迎接鄭厲公回國,鄭厲公重新繼君位。

淪為弱國

鄭子嬰在位期間,沒有足夠實力殲滅在櫟地據守的鄭厲公,一直固守國都。鄭國君不敢出兵征伐,不去與諸侯會盟,窩居國內,地位漸從諸侯小霸國家淪落為弱勢小國。鄭厲公復位時,齊桓公已經稱霸,其他大國如晉、楚也都發展起來,實力大增,此時的鄭國加入齊國陣營。周厘王三年(公元前679年),齊、宋、陳、衛鄭會盟于,承認齊國的霸主地位,齊桓公成為春秋第一位霸主。同年,鄭乘諸侯為宋伐之機,入侵宋國,破壞鄄之盟。齊桓公稱霸的同時,南方的楚國亦開始強大,基本上統一了江漢流域,楚文王之后楚成王繼位,以公子子元令尹,對外欲往中原地區擴張。

鄭國地處中原交通要道的重要地理位置,國力衰退后,開始成為強國爭霸的對象。周僖王三年(公元前679年)冬,楚國號“鄭伯自櫟入,緩告于楚”,因鄭國加入齊國之盟而出兵討伐鄭國。周厘王五年(公元前677年),“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齊桓公以尊王名義伐鄭。周僖王七年(公元前669年),鄭國迫于楚國壓力,獲成于楚,兩年后,鄭國重歸齊盟,與齊、魯、宋、陳、鄭“同盟于幽,陳、鄭服也”,楚國即率軍征伐鄭國,楚國令尹子元帥大軍伐鄭,興師動眾,攻入鄭國都城,齊、魯、宋出兵救鄭,最終楚軍無功而返。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57年,楚國連續三年討伐鄭國,楚國俘虜了鄭大夫伯,鄭國已無力與楚國抗衡,鄭文公欲投降楚國。姬閬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齊桓公率齊、鄭、魯、宋、陳、衛、許、曹各國聯軍南下攻楚,楚國退讓,以納貢周室為條件,達成與齊國的暫時和解,齊、楚訂盟,稱為“召陵之盟”。

依附強國

齊桓公稱霸以來,打“尊王”之旗行周王之權,周惠王欲借助楚國來打壓齊桓公的氣勢,授意鄭國背齊向楚。鄭國不參加齊國召集的盟會,投楚。周惠王二十三年(公元前654年),齊桓公率魯、宋、陳、衛、曹等聯軍伐鄭,圍新城(今河南省滎陽市密縣)。楚成王親自率師攻伐許國以解鄭國之圍,齊與諸侯轉而救許,鄭圍解,鄭國正式倒向楚國陣營。次年,齊國繼續伐鄭,此時齊桓公霸業正盛,同年冬,“鄭伯使請盟于齊”,以示臣服。姬閬二十五年(公元前652年),鄭國參加齊國主持的洮會盟,擁立太子鄭繼王位,是為周襄王。此后的十余年間,鄭國一直是齊國的追隨者,再無背齊行為。

齊桓公死后,王室內亂,國力不濟。齊國霸主地位喪失后,宋襄公意欲繼承齊桓公之霸業,楚國與宋國在泓水大戰,楚國大獲全勝,鄭國立即向楚示好。春秋中期,晉、楚相繼發展成實力雄厚的大國。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晉、楚兩國在衛國城(今山東鄄城西南)地區進行了爭奪中原霸權的首次大戰,楚軍大敗,晉國第一次世界大戰而霸,楚的盟國紛紛參與晉盟。晉與魯、齊、宋、蔡、鄭、衛、莒盟于踐土(今河南省滎陽市),周天子策命晉文公為"侯伯”。周襄王二十四年(公元前628年),晉文公卒,秦穆公偷襲晉國失敗,雙方進入敵對。此后,鄭國在晉、秦、楚大國的對抗中,追隨強大的晉國,如周襄王二十七年(公元前625年),鄭國參加晉國的垂隴之盟、又隨晉伐秦等,期間偶私通于秦,但多是采用依附強晉的戰略。楚莊王繼位初期,楚國因內部派系斗爭及南部不穩不能全力北上,在與晉國爭奪鄭國的斗爭中,勢均力敵,鄭國只好晉來服晉,楚來服楚,實行搖擺戰略。

楚莊王在平定國內形勢后,意圖北上稱霸中原,周定王十年(公元前597年)春,楚國伐鄭,完全降服了鄭國。晉國派荀林父救助鄭國,晉、楚兩軍在(今河南省滎陽市東北地區)展開了一場惡戰,史稱“邲之戰”。邲之戰,楚國取得了對中原霸主晉國的勝利,周簡王元年(公元前586年),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晉、鄭、魯、齊、宋、衛、曹、、杞等國盟于蟲牢(今河南省封丘縣北),“鄭服也”,鄭國背楚投晉。晉、楚長期的戰爭給本國造成了極大耗損,于是,晉、楚兩國在宋國調解下,達成弭兵盟約,處于夾縫中艱難生存的鄭國暫時得以喘息。周簡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因鄭再次叛晉,晉欒書認為“不可以當吾世而失諸侯,必伐鄭",出兵伐鄭,晉、楚兩軍發生鄢陵之戰(今鄢陵縣)。此戰晉國俘獲了楚王子公子茷,楚共王受傷。從公元前572年至公元前562年的十多年間,鄭國作為南北兩強爭奪的焦點,戰事不斷。

短暫中興

子產改革

姬泄心七年(公元前566年),鄭僖公被把持鄭國國政的“穆族諸卿”之子駟謀害,此時繼任國君鄭簡公尚幼,鄭國政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穆族諸卿把持。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期間,鄭穆公之孫、首卿子產(亦稱“公孫僑”)當國(兼任執政、司徒),先后輔佐鄭簡公、鄭定公。子產先是率軍平定了司氏、堵氏等四族作亂。周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冬,陳國會楚伐鄭,次年,子產與子展率軍伐陳,攻入陳國都城,陳哀公投降。

子產執政期間,實行改革,整頓田地疆界和溝洫,發展農業生產;后又創立按“丘”征賦制度,將“刑書”(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公布;子產不毀鄉校,以聽取“國人”意見,為政寬猛相濟。面對強國進攻,子產力圖改變鄭國“唯強是從”的外交策略,他據理力爭,譴責晉國政令無常;并申明利害,寫信給晉國士匄,勸其減輕鄭國對盟主的幣賦負擔;子產執政期間,從晉和楚,竭力擺脫兩面受敵的窘境,維護小而四面受敵的鄭國地位,暫時取得其他諸侯國的尊重,保持了鄭國的短期和平。

終至滅國

姬匄十六年(公元前504年),鄭國滅掉許國,又趁周王子朝叛亂之際,伐周的馮、滑、胥靡、負黍、狐人、闕外六邑。齊結盟于咸,征會于衛,欲擺脫晉國的制約。次年,鄭與衛又盟于曲濮,欲共同反叛晉國。但晉國還是強大,叛晉的行動終不能得逞。同時,鄭國因連受晉、楚兩國軍事和經濟上的壓迫,以致民窮財盡,盜賊蜂起,甚至殺執政,威劫國君。同時卿族專橫,互相嫉視,內亂迭起。鄭國內部卿族矛盾尖銳,穆族卿士聯合執政于春秋末年走向破裂,駟、罕二族突大,其他則已破落。罕氏子陽一度奪取鄭國君主位。《史記·鄭世家》載鄭繻公終把子陽殺死,重新奪回政權。子陽死后,鄭國又經歷了三年的分裂內戰,“鄭子陽身殺,國分為三”。姬驕六年(公元前396年),子陽之黨聯合國人弒繻公,幽公之弟乙被立為國君。

鄭國進入戰國時期后,鄭國處境維艱、內憂外困。晉分三家的韓,從西南進攻鄭國,魏則從西北包抄鄭國。韓國時常進攻鄭國,韓武子伐鄭時殺掉鄭幽公。此后鄭繻公時期,鄭、韓多次交鋒,姬午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韓景侯伐鄭,攻下鄭國的杞縣(今河南省杞縣)、京地。次年,鄭國伐韓,在負黍(今登封市西南)打敗韓軍,奪得韓國的負黍,取得暫時性勝利。鄭繻公時期,楚國也多次攻打鄭國。《史記》載楚悼王三年,“歸榆關于鄭”,楚國俘虜鄭國軍隊,其中包括鄭國“四將軍”鄭皇子、子馬、子池、子封子,他們皆鄭國當權世族,引起鄭國統治階層的內亂。此時鄭國國勢日益衰弱,無力抵擋韓國的進攻。姬驕十七年(公元前385年),韓國攻伐鄭國,攻取陽城(今河南省登封市東南),姬喜元年(鄭康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75年),鄭國終被韓國所滅。

疆域

關于鄭最初封邑所在,歷史上大多數學者認為是秦漢時的鄭縣,即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如《史記·鄭世家》載“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漢書地理志》載京兆尹鄭縣,“姬靜弟鄭桓公邑”;宋代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載“鄭故城在華州鄭縣西北三里,鄭桓公友之邑”。近現代歷史學家唐蘭認為,西鄭本在鳳翔府扶風縣一帶,鄭桓公始封之鄭,是在涇西的棫林,后來遷到京兆鄭縣;學者尚志儒就鄭、棫林之地進行了考證,認為鄭國初封地位于周畿腹地的西部棫林,其地望當以今鳳翔區為主,包括陽、麟游縣的一部分;學者盧連成據秦都大鄭宮的考古發現,認為鄭最初在風翔地區,臨近渭河流域的西端,岐邑之西;學者李仲操亦認為鄭之地望在今鳳翔縣。

學者竇思忠、張維華認為西鄭原在涇河之西,后世學者不知京兆鄭縣并非鄭桓公始封之地,而誤以鄭縣(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當作棫林。學者吳愛琴認為鄭最初在風翔地區(今鳳翔縣一帶),臨近渭河流域的西端,岐邑之西。鄭桓公始封之鄭位于涇西棫林(涇水以西,今陜西鳳翔雍水北),原是西周周穆王厲王時期的重要都邑,周王多次在此執事。鄭桓公建國后曾遷于“拾”,為今陜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拾城。鄭國舉遷新鄭后,經過前幾代國君經營擴張,疆域逐步擴大,鄭莊公時期,鄭國疆域擴張至頂峰。

位置

鄭國在今河南省中部一帶,地處中原腹地,氣候溫暖,交通便利。其四周諸侯國密布。西鄰周代,其他幾面則鄰宋、魯、衛、曹、陳、蔡、許等諸侯國。大約包括今鄭州市市區及周圍縣市,南到許昌市北部,西南至平頂山市一部分,對東遷后周王室的都城洛邑形成半包圍之勢,扼守諸侯國與周王室聯系的東西交通要沖,東方諸侯國如宋、齊、魯、蔡、陳、杞等,與京城的道路都要經過鄭地。

變遷

鄭武公時期,鄭國遷至中原腹地,定都新鄭地,版圖為“前華后河,右洛左濟,主、而食溱、”,期間滅虢、鄶等十邑,大致為:虢,在今河南滎陽;鄶,在今河南密縣附近;鄔,即河南偃師;補,在今河南汜水縣;歷,即櫟,今河南禹州,為鄭國大邑,鄭厲公曾居櫟,鄭國曾納周王于櫟;莘,位于今鄭州市管城區一帶,弊、舟、依幾地當在鄭州、洛陽市一帶;華陽,故城在新鄭市區北郭鎮華一帶。

鄭武公時期疆域為北起鄭州,西北至虎牢,西到偃師區南部,西南達禹州,南至郾城區,北與宋國相鄰,居于今河南省中部地區。鄭莊公時期,國勢昌盛,積極對外擴張,其疆域大致為:東至滑(今河南省睢縣),東南至扶溝縣、鄢(今鄢陵縣、扶溝一帶),西北達今沁陽市濟源市;南至潁(今臨潁縣);西南至魯山縣(今禹州市),西至潁河上游(今鞏義市),北至虎牢接黃河,整體在今河南省中心地區。

政治

官制

鄭國起于西周晚期桓公友受封的鄭地,屬王畿采邑性質。桓公作為王室近親,任周王朝卿士,在鄭地則為采邑主,或稱“內諸侯”。鄭地采邑內官制和其他采邑一樣,有自己的一套官職,如設“宰”來總管事務,設司徒司馬、大夫等職管理各項具體工作。鄭地處于王畿,較其他諸侯國內采邑不同,其與周王室保持密切的一致性。鄭東遷中原后,成為諸侯國性質的國家,設立了較為完善的行政機構保持國家的運行,但仍是周王朝分封的諸侯國,鄭武公鄭莊公都任王朝卿士,鄭國行政機構與周王室還是臣屬關系。

國君,是鄭國的最高首領,具有最尊貴的地位。國君制定的行為規則即是最高法律,全國人民都要遵守。國君對官吏有隨意任免權,對人民有生殺予奪權。國君處于行政官僚機構的最高端。國君之下,鄭國實行卿貴族專制。鄭國前三位國君桓公、武公、莊公都任周王朝卿士,為周天子所命之卿。鄭國國內之卿為鄭國國君所命,七穆集團形成后,卿位有世襲性質,不再由國君任命,形成世卿世官制。卿,“諸侯之上大夫曰卿”,分為上卿和下卿,據《左傳》載,鄭國共有六卿,配有六種官職:當國、為政、司馬司空司徒少正

上卿為最高長官,即當國,又稱為正卿、上卿,主持國政;聽政,也稱執政、為政,是位于當國下的第二重要位置的官職,相當于“宰”,具體事務有賞懲、制定政策法令、外交等;司馬,掌軍政和軍賦,包括兵役及組織訓練,軍法的執行及軍用物資的籌備供應等;司空,掌管土地,農田水利、工業技術等;司徒,主管田地耕作及征發徒役;司馬、司空、司徒為國之重卿,是聽政下的三個重要官職,稱為三公,掌握著國家政治經濟命脈,與當國、聽政都是掌握國之重權者,稱為大正。鄭國三公皆由穆氏宗族擔任。鄭國高級官職雖為七穆壟斷,但有時也實行選拔制。子產執政時,任用官吏“擇能而使之”,選舉有才能之人而任之政事。

田制

西周時期實行井田制,土地所有權屬于周王,天子分封諸侯,并賜予一定數量的土地和人民。鄭于中原立國后,與周代保持一致,實行井田制,向農民征收地租和勞役。春秋時期,由于金屬農具的使用,鄭人大量開墾荒蕪的土地,這樣于公田以外又增加了大量私田,并且貴族還不斷侵吞公田據為私有,使原來井田制下的田界和灌溉系統遭到破壞,國家收入日益減少,出現了“私門富于公室”的現象。子駟當國時,實行“為田洫”的改革,即在田地上造水溝以正公田、私田之疆界,收繳大貴族多占田地,后遭貴族抵觸而廢止。

子產執政后,對田地實行封洫制度。即耕田上作大小水渠,改變地塊疆界,實際上對土地所有權進行重新確定,維護井田制,對貴族階級盜竊公田、侵占官地進行打擊;同時對私田進行妥協處理,實行“廬井有伍”,不改變私田所有權,但把土地連同居民戶口按“伍“編制,加以管理,征收賦稅,實際上是承認了私田的合法性。而后,子產又實行”作丘賦”,按“丘”征收軍賦,不再按照井田數量來征收。鄭國井田制進一步瓦解,被封建土地所有制所代替。

軍事

軍制

西周公國時期沒有“軍”字,“師”為軍事編制中的最大單位。周代宗周六師成周八師兩大軍隊;諸侯國擔負著“以藩屏周”的作用,自建立之日就擁有自己的軍隊,地方諸侯“方伯二師,諸侯一師”。春秋時期,王權衰落,諸侯紛起,爭霸戰爭引起諸侯國的軍備競賽。各諸侯國都注重增加軍事力量,“軍”作為軍隊最高單位開始出現。周天子還是名義上的宗主,諸侯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體制上仍遵守西周以來的原則,數最上不能超過王師。按周制,只有天子和蔡元侯才可建軍,侯國只能建立衛兵,伯、子、男等級的國家只有地方武裝。鄭國為小國,最多為一軍建制,但因和王室關系特殊,春秋初年即擁有“三軍”建制,《左傳·隱公五年》載“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淺駕以三軍軍其前”,鄭國出動三軍打敗衛、燕聯軍。

鄭國軍隊編為左拒、中拒、右拒三軍,是較早建立地方軍隊的諸侯國家。春秋早期,鄭國公室力量強大,對軍隊擁有絕對掌握權。國君是最高軍事統帥,常親率大軍指揮作戰或委派公室成員率軍出征。春秋中期后,鄭國公室衰微,世卿專政形成,軍事領導權也被七穆掌握,當國和執政成為軍隊的主要統帥。春秋初年,鄭國軍隊兵士來源主要為國人,軍隊主干由國人中具有士身份以上的貴族子弟擔任。后隨著戰爭的頻繁和擴大,國與野分界的逐漸消失,子產推行“作丘賦”改革,按每丘出軍賦,丘中野人同國人一樣服兵役,野人成為主要兵源,兵數增加。

鄭國軍隊的作戰形式,主要是車兵及徒兵混合,有時也單用徒兵。《周禮》載周代軍事編制為“軍師旅卒兩伍”六級,鄭國軍隊編制和定制一致。編制中國中車集團兵結合組成的“乘”,為兩車協同作戰的主要核心編制單位。《司馬法》載“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其中“士十人”為中堅力量,車上有御手、弓箭手、擊手各一人,車下武士七人;“徒二十人”指隨車徒兵十五人和雜役五人。《周禮·地官·司徒》載“五人為伍,五伍為輛”,即每輛車為二十五兵士,加雜役五人,構成每車三十人編制,春秋中期后,每乘擴充至七十五人;“車戰二十五乘為偏,以車居前,以伍次之”,偏,為戰車編制單位;伍,為步兵編制單位,“先編后伍”即戰車在前,步兵居后,步兵夾于兩列戰車之間。

律法

鄭國東遷之前,史伯鄭桓公分析鄭地形勢之后,就提出“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的建議,認為鄭國位于中原小國包圍的地區,要想治理好,就要修典刑才可稍微牢固。春秋以來,各國都修訂有典刑,只是這些法律條文并不公開,而是掌握于貴族階級內部,鄭國亦如此。鄭國于春秋早期典刑已初具規模,桓公與商人訂立的盟誓,即有法制的性質,然而貴族們往往利用隨意輕重的刑罰來壓迫商人,對鄭國來說很不利。鄭國中后期,身為小國在南北受敵、四面圍困的情況下,進行了法制改革,出現了中國最早的成文法及解釋法律條文的私人刑法。

子產時期,鄭國外臨強敵,內有大族專權,禮制損毀殆盡。鄭國為了國家利益,對外交往重禮,對內統治則重法,并且進行了法制上的重大改革——”鑄刑書”,即把刑法條文鑄于鼎上,打破以往刑法密不示眾的慣例,使士、民能明白法律條文。子產所鑄刑書,是中國的第一部成文法,有別于夏、商、西周時期所作《禹刑》《湯刑》《九刑》,即“三辟”,對其他諸侯國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繼子產鑄刑書后,各國紛紛仿效,相繼進行公開律令的改革,如東晉“鑄刑鼎”。

子產鑄刑書在民眾與貴族相爭時,還是維護鄭國大貴族的利益,遭到鄭國大夫鄧析的質疑。鄧析以“懸書”形式來對抗官府,即仿春秋以來的“布法象魏”,將文書懸掛在城闕、門樓之上或張貼于鬧市之中,公示于眾。鄧析編《竹刑》,以表示對子產刑書的不滿。《竹刑》主要是教人理解法律,因子產所鑄刑書開成文法的先河,有許多不完善之處,鄧析則利用這些漏洞,與官府作對。《竹刑》中的許多法則與子產刑書相違背,主張不應完全效法先王或遵從禮義,“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應有所變通,依法行事,提出“事斷于法”,即以法為判斷人們言行是非的標準。鄧析利用熟知的法律知識為民獄論辯護,為中原地區較早的辯護律師。

外交

前期

在中原立國并崛起的鄭國,經歷了從強盛到衰落的變化,身處大國包圍之地,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采取了不同的對外政策。鄭國強盛時期為鄭武公鄭莊公時期。鄭武公先后滅鄶、滅虢、滅胡,使鄭國在中原立足,并向外擴張,為鄭國強盛創造了條件。鄭莊公繼位后,平定國內段叔之亂,繼任王朝卿士。面對周代衰微、諸侯叛離的情況,鄭國制定出扶挾周室、外討不庭的外交政策;同時對中原諸侯列國,采取遠交近攻、結強制弱的方針,兩方面都取得成效,實現了鄭國利益的最大化。鄭國屢以王命討不庭之行為,使鄭國勢力大增。周鄭交惡時期,鄭國在對周王室軍事勝利的前提下,保持了外交主動權。事后,鄭國積極主動地和好周王室,修繕間隙,彌合矛盾。

春秋初期的中原諸侯國,實力較強的有齊國魯國宋國衛國等。鄭莊公聯合齊、魯,進攻宋、衛、陳、蔡。鄭國首先與齊國結盟,魯與宋本為盟國,鄭國利用宋、魯之間的矛盾,派使者去魯國示好。之后,鄭、魯結為盟國,瓦解宋魯聯盟。此時,鄭國主要敵國是宋國,宋國聯合衛、陳、蔡對抗鄭國。鄭國為孤立宋國,首先通過一系列手段和措施,與陳國聯姻和盟。對于蔡國,鄭國也利用其與宋、衛的矛盾進行拉攏,最后瓦解宋與他國聯盟,取得對宋國長期戰爭的上風。

后期

鄭莊公死后,鄭國陷入諸子爭位的內亂中,大諸侯國齊、楚、晉等相繼崛起,實力大增。內亂后的鄭國實力大大下降,鄭國地處諸國中間的交通樞紐位置,成為列國爭霸的降服對象。鄭國為了求得生存,遂實行唯強是從的對外策略,隨形勢變化時常改變與強者的關系,實行與強者結盟的搖擺之術,先后依附齊、楚、晉等強國。子產執政時期,外交上堅持據理力爭,改以往的被動應付為積極主動,以理服人,盡可能地爭取本國利益。春秋晚期,晉楚勢力衰弱,在無強國壓制情況下,鄭國對外策略較多地表現為武力征伐,放棄子產時期以禮外交的方針,聯合齊、魯、衛等國以尋求新霸主,舍棄與晉或楚的同盟,主要以戰爭為主,而少聘、享、會、盟等外交活動,使鄭國實力大減。晉國國內六卿爭權時,鄭國以武力支持范氏、中行氏,被晉綏軍所敗,鄭國對外好戰使國力再次受損。

經濟

農業

鄭國位于黃河流域,大部分領土為豫西山地向東部平原的過渡地帶,形成國土西部為高地、東部為平原、河流縱橫的地勢。鄭人入住后,開荒種地,加上適宜的氣候溫度,農業很快發展起來,糧食有黍、稷、菽、麥、稻等。鄭國農產品豐富,盛產桑、麻等經濟作物春蠶業和絲織業是鄭國重要的手工業,高檔的絲織品還可作為商品。鄭國多種植桑樹,大量種植苧麻,產有扶蘇(小木)、荷花、松樹、勺藥、杞樹、黃檀、栗樹等。農業是鄭國的支柱產業,鄭故城手工業作坊遺址中常有農具出土,有青銅、骨質及石質等;鄭國制骨手工業作坊遺址大量骨制工具及半成品,有石斧、碩石、銅刀、蚌鐮等生產工具;祭祀遺址東南部有青銅農具、范出土,顯示當時青銅農具的使用應有一定規模。

鄭國注重水利灌溉,水利灌溉技術較別國發達,子產執政后,實行“田有封洫”,整頓田疆,開挖溝渠,取得顯著成效。鄭國飼養業發達,六畜齊全。《周官》載豫州之地宜六擾,即馬、牛、羊、豕、犬、雞六種家畜。鄭國的馬數量較多,見于文獻記載,如《詩經·鄭風·將仲子》“叔適野,巷無服馬。”鄭國飼養的家畜還有牛、羊、豬、狗、雞等。牛、羊、豬常用于祭祀,這些動物的骨頭還出現于制骨作坊遺址中。雞也是鄭國普遍飼養的家畜,《詩經·鄭風·風雨》載“雞鳴”“雞鳴膠膠”“雞鳴不已”,表明鄭國養雞的普遍性。

手工業

鑄銅業

春秋早期,手工業延續西周公國模式,鄭國的官營手工業在春秋時期處于先進地位,鄭故城東城中有多處手工業作坊遺址。根據后世考古發現,鄭國手工業門類齊全、工藝先進,手工業產品是鄭國對外的主要商品。鄭國對手工業的管理也較完備,設有專職管理官員。鑄銅業是鄭國手工業的支柱,鄭城有多處鑄銅作坊,鑄銅業設施完備先進,已使用煉爐、鼓風管、骨制工具、陶范等鑄銅器具;從出土青銅器看,已采用分鑄法、失臘法等先進工藝,在新鄭市開始采用層疊鑄造工藝來鑄造農具,同時也創造出翻沙工藝制造泥范,鄭國出土的青銅器有禮器、樂器、兵器、生產工具、生活用具等,品種多樣,數量豐富,表明鄭國鑄銅業在諸侯國中處于領先地位。

制陶業

春秋時期,陶器仍是生活中的主要器具,諸侯國都重視制陶業,鄭國設有專職進行管理,即陶正,主掌陶器之官。通過鄭國制陶遺址、墓葬發掘所出土陶器來看,鄭國陶器種類繁多,制作精美,質地優良。生產工具類有紡輪、拍子、杵頭及鋤、刀、鏟、鐮、镢、錢等;建筑材料類有磚、井圈、板瓦、管道;生活用具類有鬲、盆、璽、豆、顫、盂、盤、缽、碗、壺等;禮器類有鼎、壺、豆、盤、等。陶器以灰陶為主,裝飾紋飾多為拍印花紋和壓印暗紋,繩紋常見。有的陶器上印和刻寫陶主姓名,如“呂穆”“君晉”“馬句”“呂倫”等,表明當時已有一批匠人專事制陶業。

制骨業

鄭國制骨業作坊位于鄭故城,面積7000多平方米,開始使用時間為春秋中期,至戰國時仍繼續使用。鄭國墓葬中經常有骨器出土,春秋時期地層中出土骨器有骨簪、骨環、骨錐等,還有一些骨器半成品及骨料,出土有石斧、碩石、銅刀、蚌鐮等生產工具。新鄭市出土的骨器種類有生產工具、生活工具、裝飾品等。其中生產工具數量較多,顯示鄭國勞動生產中延續使用傳統工具,骨器仍廣泛應用。

織染業

春秋時期,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統治者對紡織品的需求量增大,紡織品成為重要商品,紡織業成為國家重要的經濟支柱,是富國強兵的基礎,各國統治者都重視紡織業的發展。黃河流域是紡織業的中心。鄭國氣候適宜,利于桑、麻生長,為紡織業發展提供了條件。鄭國紡織業發達,是中原地區重要的紡織大國。鄭國的錦織造得較好,故有奴隸主以錦為衣、以錦為裳的奢侈行為。《左傳·襄公八年》載“犧牲玉帛,待于二境,以待強者而庇民焉”,帛,為絲織品總稱,鄭國絲織業發達,以帛為珍貴禮品。《晉語》載晉國攻打鄭國,軍于蕭魚,“鄭伯嘉來納女工妾三十人”,納女工向晉求和,“女工妾”為“有巧伎者也”,也被認為是紡織的女奴。鄭國的染業也很發達,《詩經·鄭風》多次提及染料及衣著顏色,當時鄭國普遍使用藍草茜草等植物為染料,衣服顏色已是絢麗多彩。

商業

春秋時期,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提高,農業和手工業日益發達,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促使商品生產、交換的繁榮,商業逐漸發展起來。春秋中后期,金屬貨幣在商品交換中正式流通,各國集市貿易繁榮,已經形成了大的商業都市。城市設有專門的商業市集,專業的自由商人大量涌現。“商人”原專指商朝舊族,后來成為專事商業貿易人員的專號。鄭國是工商業發達的國家,鄭桓公和商人曾訂有盟約,商人不背叛公家,公家也不干涉商人的經營,商業已提至與農業、手工業同等重要的地位。

鄭國政府與商人間都履盟誓,互相支持。首先,商人要以不背叛國家為前提,商人手中的商品要先用來滿足國家需要,在得到國家許可后,才能把商品出售給他人。另外,商人可以建立相當于工會的組織,保持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鄭國對商人實行“不強買”“不乞求”“不掠奪”的商業政策,對商人經營商品不過問。商人得到國家政治上保障的同時,鄭國的商業經濟也走向了繁榮。子產執政時,實行“市不豫賈”,不干涉商品買賣市場。

鄭國國土狹小,資源有限,傳統的農業很難創造更多財富,因此其借助有利的位置條件,大力發展商業,交流四方物資,依靠過境商品的稅收、市場所繳的市稅,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鄭國政府對商業給予優惠政策,提倡發揚鄭國經商傳統,使鄭商與國家相得益彰。鄭國商業發達,國內有眾多的交易場所,稱為“市”。鄭國是東周列國商品交易的重要基地,首都即是商業都市,市場規模大,設有專員進行管理。除都城中設有市外,其他邑中也有市。鄭國的市場設置普遍,并且規定有營業時間;鄭國商品除有與日用品外,還有裝飾品,如玉器等。春秋時期雖然戰爭頻繁,但商人往來自由,不但鄭商去外地經營,外國商人也來鄭國經商。

春秋時期,商業的興旺擴大了對貨幣的需求,金屬貨幣產生后,在貿易中的優勢明顯,逐步取代其他實物貨幣以及貝幣,成為統領商業貿易的獨一貨幣。各諸侯國鑄幣各不相同,黃河中下游晉、洛中原區域為布幣區,齊國濱海區域為刀幣區,楚國區域為蟻鼻幣區,鄭國屬于布幣區。鄭國故城中行祭祀遺址東南的坑井中發現有鑄錢遺物,從出土錢范來看,鄭國錢幣形制為大型空首平肩弧足,屬周王區域體系。

文化

鄭國發達的商業,增強了國力,也利于思想文化的傳播與交流。其地理和生存環境,對鄭國人的思想、文學、藝術、音樂等都有較大影響,使鄭國思想文化兼具有特點。

思想

重視周禮

鄭國是重視禮的國家,鄭國開國君主鄭桓公鄭武公都為周代卿士,擔任司徒之職。司徒不僅掌內政軍政,還掌教化。司徒所教化民眾內容涵蓋整個社會生活,意在使民眾懂禮識節,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是維護統治的重要手段。鄭桓公維護周王室尊嚴地位,帶兵征討叛亂周王之淮夷、西戎,以身殉國。鄭武公護周王東遷,也被任為卿士,雖然借司徒之名為謀己利而攻伐他國,但總體上是尊崇周王、維護禮制的。在周、鄭交惡中,鄭國的作為雖然多與周禮相沖突,但仍有遵禮之舉。如鄭莊公與周王繻葛交戰后,周王受傷而莊公不去追趕,晚上又派人前去慰問,保留周王尊嚴。鄭國伐許國后,遵守禮制“滅國不絕祀”的原則,不毀其社稷,因而“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有禮”,鄭莊公為知禮之人。

鄭國衰弱時更講求禮制,姬泄心二十一年(公元前551年),晉人征朝于鄭,子產慷慨陳詞,數次提到“禮”,認為晉人違禮征朝于鄭,是“政令無常”的表現。子產在與大國交涉時,常常以德為依據,指出大國做法不符合德之處,為鄭國贏得利益。如周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晉國士匄執政,對弱國強征重幣,子產去信勸告“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認為德是國家的基礎和根本,只有用德治理,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奉勸范宣子務德、明德,不要一味聚財。《左傳》作者借君子之言評“子產于是乎知禮。禮,尤毀人以自成也。”

文學

詩歌《鄭風》

春秋時期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大變革時期。鄭國獨特的政治氛圍、地理位置、經濟形態使其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學面貌。鄭國文學包括詩歌、辭令及行人問答等,詩歌主要以《詩經》中的《鄭風》為代表。《詩經》是周代禮樂教化的產物,約于公元前六世紀編定成書,分為風、雅、頌三部分,經過樂師潤色、配弦,用于祭祀、宴享、朝聘等場合,主要功能是典禮、諷諫和娛樂,目的是歌頌盛德、警戒得失、教化人民。其中《鄭風》共有二十一首,在十五國風中為最多,其中五首為頌贊、諷諫詩,男女愛情詩十六首。

《鄭風·緇衣》為贊頌武公所作。鄭國建立初年,二位開國之君作為王室司徒,掌于禮制,教化人民,所以人們盛贊其德;《鄭風·叔于田》為諷刺莊公之作,"叔處于京,繕甲治兵,以出于田,國人說而歸之”;《鄭風·清人》為諷刺鄭國高克只會練兵養馬而不能實戰的詩。《鄭風》表達男女情愛的詩歌有《將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兮》《狡童》《裳》《豐》《東門之墠》《風雨》等,形式有女性情詩,男性情詩,男女互答情詩,主要反映的內容有家庭、擇偶標準、約會。

賦詩辭令

春秋時期,《詩經》廣泛運用于諸侯卿大夫朝聘、宴享等場合,作為各種外交、規勸、贊美的辭令,稱為“賦詩言志”。是否熟諳《詩》及靈活運用,是衡量外交公卿才能的標準之一,賦《詩》成為一種外交手段,《左傳》中記載賦詩共有六十九次,其中鄭人賦詩有五次。鄭人參與的五次賦詩活動中,賦詩共十八首,其中賦《鄭風》最多,達八首九次,另賦《小雅》四次,《召南》二次,《唐風》一次,所賦《鄭風》有《緇衣》《將仲子兮》《野有蔓草》《羔裘》等,反映鄭人賦詩具有地域色彩。

春秋時期鄭國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處千大國之間,成為列強稱霸爭奪的焦點,常被無端征伐。外交辭令成為保護國家利益、捍衛國家尊嚴的重要手段。《左傳》中記載了鄭國公卿大夫在重大的外交、宴飲場合所作辭令,頗具巧辯及感染力,較典型的為“燭之武退秦師”。《左傳·僖公三十年》載,秦、晉借口鄭國對晉文公無禮并且親近楚國,討伐鄭國。鄭文公派能言善辯的燭之武出使秦國交涉,最終燭之武說服秦伯與鄭訂立軍事同盟,并派將領為鄭國守城。《左傳》中記敘鄭人辭令有五十八處,皆為飾言巧辯、情理兼備、據禮、據德、據義之言,在外交中起到了較好的效果。

文學名人

春秋中后期,鄭國形成了穆族專權政治,穆氏子孫從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出現了一批以子產子太叔、子展、子羽公子歸生等為代表的穆族子孫,除政治外交才能,也頗有文學素養。其中,政治與文學兼備的代表人物是子產,其文學成就主要表現在政治外交活動中,《左傳》中多有記載,如對晉征朝、勸宣輕幣、戎服獻捷、舍不為壇、壞晉館垣、論尹何為邑、不毀鄉校、令公子圍館外、平丘爭承、拒宣子環等,都有出眾的辭令創制。外交場合下的賦詩,《左傳》記載有《隰桑》《羔裘》。

鄭國文學成就除政治名人外,其他代表人物是列子。列子,名寇,又名御寇、圓寇、國寇等,春秋末年戰國初年鄭國蒲田(今中牟縣)人。列子的思想主要匯集于《列子》,又名《沖虛經》,是列子及其弟子及后世學者的著作匯編。列子是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史載他曾師于關尹子、壺丘子、老商氏、支伯高子,四位皆為道學家。列子善于用淺顯的故事喻義玄虛的道理,《列子》一書中有寓言故事、哲理散文、神話故事、歷史故事等一百三十四篇,如《兩小兒辯日》《愚公移山》《杞人憂天》《夸父追日》等流傳較廣。

音樂

東周以來,王室衰微,禮崩樂壞。禮、樂是維護周政權的重要工具,禮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樂是傳播禮的重要手段。春秋時期社會變革,音樂領域發生的變化即是新興音樂即“新聲”,鄭國音樂成為新興音樂的代表。新鄭之地是夏商文化的中心區域,在鄭東遷之前,此地已有先民生活,形成了悠久的文化傳統,音樂也保留有夏商音樂格調。鄭武公遷國于新鄭之后興起的音樂稱為“鄭聲”,鄭聲還包括衛、鄴、等地的音樂,即“鄭衛之音”,也稱為鄭音。編入《詩經》中的《鄭風》,是鄭地原生民歌經過樂官或編者的文字雅譯,消除方言歧異后的民歌,具有詩樂性質。

鄭聲形成了完整的七聲音階,因而節奏快,變化多,多以絲弦樂為主,突破了正常中和之音的標準。鄭聲的另一個特點是哀怨、纏綿、憂傷。鄭地自古以來就有聲淫之傳統,春秋以來,隨著禮制的破壞,鄭聲呈現出漫延擴展之勢。鄭聲的流行及傳播,對社會風氣影響較廣,使西周以來占據統治地位的禮樂制度之根基受到動搖,當時諸侯國都存在有聲之淫的情況,對此孔子發出“惡鄭聲之亂雅樂”的言論;《呂氏春秋·本生》載“靡曼皓齒,鄭、衛之音,務以自樂,命之曰伐鄭性之斧”;《荀子·樂論》“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斥鄭衛之音為淫樂。

鄭國是音樂水平較高的國家,常把樂師、樂工及樂器作為禮物贈送他國,《國語·晉語》載“鄭伯嘉來納女工妾三十人、女樂二八、歌鐘二肆及寶”,其樂器多為演奏雅樂。鄭國是諸侯列國中出土青銅編鐘最多的國家,其出土編鐘在舊制基礎上,增加了編鐘套件數,增加到24件套為一組;編鐘已具備高、中、低三音部,上面二層懸掛的鈕鐘為中高音區,為演奏主旋律用;下層懸掛的縛鐘為低音區,是掌握節奏配合聲用;鄭國編鐘音列結構規范,一鐘雙音,擴大了舊有音域

世系

鄭國于姬靜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受封于鄭,至姬喜元年(公元前375年)為韓國所滅,共歷二十四位國君,凡四百三十二年。

大事件

相關遺址

鄭韓故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新鄭(今河南省鄭州、新鄭、新密、滎陽一帶),西周時期為鄶國都城,近東都洛邑王畿之地。因春秋戰國時期鄭國與韓國的都城在今河南省新鄭市區一帶,故現存故城遺址稱鄭韓故城。鄭國滅虢、鄶之后,遷都于新鄭。都城新鄭不僅是國家的政治、經濟中心,也是鄭國人的主要居住地。新鄭地處溱水和洧水交匯處,都城依河而建,水陸交通便利,為東西南北往來必經之地。經后世考證,鄭韓故城全城東西長約5000米,南北長4500米,周長近20千米,面積近16平方千米,是目前世界上同時期保存最完整的城池之一。都城有眾多城門和道路,其次是宮殿區、祭祀場所、墓葬區、手工業作坊區等,城外還分布有11處29座韓國王室陵墓。

故城東城是廓城,主要分布著鄭國的貴族墓地、祭祀遺址和部分窮土建筑基址,以及鄭韓兩國的手工業作坊遺址。東城內的手工業作坊遺址主要分布有大吳樓和小高莊鑄銅遺址、張龍莊制玉遺址、人民路制骨遺址、倉城鑄鐵遺址、熱電廠制陶遺址、能人路制陶遺址等。鄭國祭祀遺址有金城路、市城市信用社、中國銀行新鄭支行等三處,鑄鐵遺址在倉城村南至后端灣村周圍。城內還分布有后端灣至倉城村西、市熱電廠、白廟范村北、張龍莊村東、大吳樓村西北地等多處鄭國貴族墓葬區。

鄭城以外的附近地區,還發現有多處東周墓葬區。分布在城外東北部的李家、城東的馬家、新鄭卷煙廠(舊廠區)一帶,城東南的付莊,城南的馮莊、蔡莊、烈江坡,城西的周莊一帶,城外西北的嶺上村一帶等。地形特點,都是選擇在臨近城外的高地或沙崗上,多是中小型墓葬,也有一部分中型墓葬附葬有車馬坑。韓國的高級貴族大型陵墓(即侯王墓)區則多分布于城外稍遠的許崗、冢崗、王行莊、柳莊、胡莊、暴莊、宋莊、李家漁夫冢、馮莊等村附近。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