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九卿,是中國古代官員制度。秦始皇嬴政統一六國后,在中央建立政權機構,稱其為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是指皇帝之下中央的最高官吏;九卿是泛指品秩為中二千石的中央長官。
三公九卿始于周朝,形成于戰國,秦朝時確立。三公主要職責是輔佐國家政務,以太尉主管軍事,丞相總理國政,御史大夫輔助丞相并監察百官。九卿分管具體事務,其中奉常主掌宗廟禮儀,郎中令職掌宮殿侍衛,衛尉掌管宮內禁外的守衛,太仆安排皇帝出巡,廷尉主管審判上訴案件、典客主管郡國、外交來使和少數民族事務,宗正管理皇族內部事務,治粟內史主管國家的財政錢糧,少府主管皇帝私人財政和事務,此外還有中尉、太子太傅、將作少府等卿。
西漢建立后,基本沿襲秦朝三公九卿制度。但太尉不常設立,實為丞相和御史大夫開府分曹,處理事務。西漢武帝時期,因丞相位高權重,危及君權,漢武帝改革中央官制,將實權轉歸尚書臺,丞相、太尉的權利被削弱,御史大夫則成為全國最高的監察官。此后,司馬丕、劉驁、新朝王莽時期都對三公九卿的名稱有所變更。東漢時期,政權內部結構重新調整,三公名義上各自下轄三卿,實際上九卿直接或者通過尚書臺間接聽命于皇帝。三國時期,魏國將尚書臺獨立,取代三公府,成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中書省、門下省的出現,九卿成為具體服務機構。隋朝以后,三公九卿被三省六部制替代,成為加官。
秦漢確立了三公九卿制的基本模式 ,而三公九卿就是對中國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體制和組織形式的概括。實現了皇帝中央集權的目的,控制著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司法、軍事、財政、監察權力。當代秦漢史專家林劍鳴認為,三公九卿的設立,使得各個官職之間互相牽制和配合,最終權力匯集到皇帝手中,達到維護其專政的企圖。
名稱與由來
三公是指皇帝之下中央的最高官吏。關于三公所指,古今說法不一,普遍認同的是宋末時期史學家胡三省在《資治通鑒》中的注解,秦朝確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為三公。早在周代時就設有三公與天子議政,即太師、太傅、太保。戰國時期,丞相為百官之首。秦昭襄王秦武王設立甘茂、樗里疾擔任左、右丞相,不僅輔佐皇帝處理國家政務,還總攬軍政大權。秦始皇建立秦朝后,為縮小相權對君權的威脅,于是設置太尉來主管軍事,又設立御史大夫,命其既能輔佐丞相協理國政,又能承轉皇帝詔令制書和公卿奏事,及監察、舉劾官吏等事務。
九卿泛指品秩為中二千石的中央長官。先秦文獻中已有三公九卿之說,劉徹以后由于儒家復古思想的影響,人們就以秩為中二千石一類的高官附會成古代九卿。在《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周代設有九卿,分別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禮部尚書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少師、少傅、少保。戰國時期,九卿首次在《呂氏春秋·孟春紀》中記載,“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于東郊”。秦朝時期,九卿,即奉常、廷尉、治粟內史、典客、郎中令、少府、衛尉、太仆、宗正。到劉恒、劉啟時開始泛稱中央部分高級官吏為九卿,與人數無關,除沿襲秦官以外,還有改稱后的太常、光祿勛、大司農、鴻臚寺、執金吾,加上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將作大匠、詹事、大長秋、典屬國等。
歷史沿革
秦朝初創
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在中央建立政權機構,稱其為三公九卿制度。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中,丞相居首,執掌金印紫綬,秩比萬石。太尉與丞相地位和待遇相同,但皇帝為執掌兵權,只是在制度上設有太尉官職,并未有官員任命這一職務。御史大夫為副丞相,執掌銀印青綬,秩比二千石。由于太尉不常設,御史大夫僅位居上卿,因此秦朝沒有并列三公。
三公之下設立九卿分掌具體事務,雖然都各有職務,但是皇帝可以隨時調遣或增減其職權。九卿的錄用和任免都是由皇帝決定,凡有空缺時,以考核優異者補進。其主要職能多與皇帝的私事有關,并非完全的國家公務機構。太常主持宗廟禮儀;郎中令執掌宮廷掖門戶;衛尉管理宮門衛屯兵;太仆職掌輿馬,有時還要親自為皇帝駕車;廷尉掌管刑律;典客負責外交或民族事務;宗正管理皇族內部事務;治粟內史掌國家財政錢糧;少府主理皇帝私人財政。九卿的秩次均為中二千石。三公九卿均有各自的官署處理本職事務,諸事匯總以后交由丞相轉呈皇帝裁決。
兩漢發展
西漢時期
西漢初年,沿承秦制,在中央設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于太尉不常設立,因此是丞相和御史大夫二公各自開府,招募定員數額的掾吏分曹處理事務。由于丞相的職權所管事務過雜,漢朝時期皇帝都會根據需要增刪。劉徹劉徹執政時,逐漸收權并重用近臣,組成中朝來分割相權。本為少府屬官的尚書,被立為中朝官署尚書臺的長官,并設有屬官,處理國家事務。漢武帝又設立大司馬,再加將軍號。據《史記·衛青列傳》記載,大將軍衛青、驃騎將軍霍去病皆為大司馬。但大司馬只是作為加官,并無印綬及官屬。自漢武帝后,大司馬將軍統領左右前后將軍、侍中、常侍、散騎等內朝官員。而中央政府則成為外朝由丞相統領,其職權雖然被削弱,但仍是中央政府的最高級官吏。
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廷尉何武向漢成帝劉驁諫言改制,他認為朝堂政事繁多,丞相獨攬三公之事,以致久廢不治。于是漢成帝賜曲陽侯王根大司馬印綬,并設置官屬。將御史大夫更名為大司空,授金印紫綬,其俸祿和丞相一致。自此丞相、御史大夫和大司馬三處于同一等級,并稱三公。秦朝和西漢前中期,御史大夫主要負責監察和司法。雖品秩與九卿相同,但可直接對皇帝負責。漢成帝時,將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其職權發生了很大變化。與丞相并稱后,其監督功能下移到御史大夫的屬官御史中丞。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大臣朱博向劉欣建議將官職大司馬恢復為御史大夫。由于三公之間的職責難以分明,對治理國家沒有益處。漢哀帝劉欣于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將丞相職權一分為三,并改丞相為大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與大司馬終成為三足鼎立的三公制。
西漢初期,九卿相沿秦制,不是固定官制,泛指品秩為中二千石職掌實際事務的中央機構長官。自文景時期開始,史籍中出現將中央部分官僚稱為九卿的說法,其范圍增加品秩為二千石的官職。在《漢書·百官公卿表》中符合其特性的官職,除太常改稱太常,郎中令改為光祿勛、治粟內史改為大司農、大鴻臚改為鴻臚寺、中尉改稱執金吾以外,還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將作大匠、詹事、大長秋、典屬國、水衡都尉、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因此,西漢直到滅亡,九卿并不是特定數量而是列卿的泛稱。
新朝時期
西漢末年外戚權臣王莽建立新朝后,對三公九卿的官職名稱和職責做了具體分化。西漢成哀時期只是在形式上設立了三公制,王莽執政后,設定大司馬主管天文,輔助農業生產。大司徒主管人事,負責文治百姓。大司空主管地理,負責治理山川河流。如《史記·王莽傳》中記載, 司空王邑因地震造成災害而引咎辭職。
王莽還把凡是中二千石級都改名叫卿。設立司馬司允、司徒司直、司空司若為孤卿。將大司農改稱羲和(又改為納言),大理改稱作士,太常改稱秩宗,大鴻臚改稱典樂,少府改稱共工,水衡都尉改稱予虞,與三孤卿合稱為九卿,分屬于三公管轄。每一個卿下轄三大夫,每一個大夫下轄三元士,構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的體制,主治各官府的職務。此外,把原屬于九卿的光祿勛、太仆、衛尉劃入六監,宗伯成為太常的屬官。
東漢時期
東漢初年,劉秀劉秀沿襲新朝時的三公制度,設立大司徒、大司馬、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光武帝改制,將大司徒改稱司徒,命其負責人事,職掌百姓教化,下有太仆、鴻臚、廷尉三卿輔佐。大司馬則改為太尉,主掌兵事和民政。分領太常、衛尉、光祿勛三卿。大司空改為司空,職掌水文地理,分領宗正、少府、司農三卿。一般國家大事都由三公共同商議。三公各自開府,各設秩為千石的長史一人,又各置掾屬數十人。三公雖然建制完整,然而尚書臺已成為重要的中樞決策機構,因此三公職權常被尚書侵奪。三公只是在名義上受到天子和朝臣的尊崇,有時還要聽命于外戚。外戚竇憲、梁冀拜為大將軍后,都開府設置官屬,地位均在三公上。除此之外,經常還會因為災變而被策免或責罰。當時只要有天災地變,皇帝和朝臣都需要罰己,經常是三公自己主動劾奏或是被皇帝策免。西漢三公被免后,丞相常由御史大夫補位,而東漢時期,三公多為九卿進補。東漢末年,劉協劉協將司空改為御史大夫,任曹操為丞相,三公制至此終止。
東漢時期在中央政府設有九卿的官職。分別為太常、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并分屬三公管理,但其職能卻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尚書臺的六曹已成為中央決策的重要機構,九卿的行政管理職能都劃歸其內,直接或者通過尚書臺間接聽命于皇帝。
魏晉沒落
三國時期,吳國和蜀漢都設有司徒、司空、太尉三公。魏國則是在尚書臺設立二十余曹,已然成為最高行政機關,取代東漢時期的三公府。到魏晉南北朝時期,三公九卿制式微,在中央政府機構逐步形成了三省六部的雛形。曹魏初年,設有司徒、司空、太尉,但多授于年齡偏大的長者,沒有實權。晉朝時,將太師、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設為八公,都是位尊但無職權的官職,除非是加上“錄尚書事”的頭銜,否則不能干預朝政。南北朝時期相沿,諸公已成為榮譽之職,是供皇帝隨時顧問咨詢的論道之官。皇帝也會把它作為削職某些權臣的手段,明與高位,暗奪其權。諸公均能開府儀同三司,設置官署長史、司馬、參軍、從事等,更多是一種擺設。
魏朝時期的九卿,沿襲東漢時期官制。到了晉朝設有列卿,在東漢九卿的基礎上,加入大匠、太后三卿(衛尉、少府、太仆)、大長秋,并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屬員。南梁的開國皇帝蕭衍設有十二卿,并開始在官稱后面加“卿”字。太常卿、加置宗正卿、司農卿為春卿,加置太府卿、少府卿、加置太仆卿為夏卿,衛尉卿、廷尉卿、大匠卿為秋卿,光祿卿、鴻臚卿、大舟卿為冬卿,均設置屬官丞、功曹、主簿。北齊將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臚、司農、太府稱為九寺。由于三省權力的不斷擴大,九卿的職權已成為虛名,甚至從中央執行機構下降成為具體服務機構。太常掌管禮儀,廷尉掌管司法,二者由于不是核心部門,變化均不太大。然而光祿、司農、宗正、太仆等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光祿勛本為兵權在手的皇帝近侍,到了北齊則是安排筵席的官員。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尚書省職官對于九卿職權的侵奪,二是門下省負責宮廷內事務,九卿漸轉向專管國家事務。
隋朝取締
隋朝時期,中央機構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三省六部制替代了三公九卿,雖然此后各朝代的中央官僚機構中三公的官品最高,皆為正一品,但他們已是徒有虛名,既沒有實權,也沒有開府設立幕僚。而九卿的職務也被劃分到了其他部門中。九卿的官稱或有保留,但實為虛銜或成為加官、贈官。
職權與屬官
三公
九卿
影響與評價
秦漢時期確立的三公九卿制基本模式,不僅是對中國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體制和組織形式的概括,還實現了皇帝中央集權的目的,控制著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司法、軍事、財政、監察權力。當代秦漢史專家林劍鳴認為,三公九卿的設立,使得各個官職之間互相牽制和配合,最終權力匯聚到皇帝手中,達到維護其專政的企圖。當代歷史學教授黃留珠認為以“三公九卿”為中心的中央集權政治制度,對漢朝以后的中央官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隨著三公九卿的逐漸完善,國家各部門職能官的分工也愈加細化。然而皇帝家國不分,出現政務與家務混雜的現象。
相關爭議
關于三公九卿的淵源及其發展,后世多有爭議。近代秦漢史學者徐復觀認為,“三公”始于戰國初期墨子學派的政治理想。在《墨子》的官制系統中,三公之上是天子,三公之下是諸侯,三公指的是卿大夫。秦國丞相呂不韋云集門客著寫《呂氏春秋》,在其十二紀中,首先把三公九卿組合在一起。在《孟春紀》記載,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于東郊。《禮記·王制》中有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就是劉恒命博士承襲《呂氏春秋》演變而來。秦朝時只有二公,三公九卿的名稱對其實際官制沒有造成影響。西漢建立后沿襲秦制,但冠屬九卿之名的官職不局限于九個,也可推知秦朝并無九卿一說。西漢初年只是流行三公九卿的說法,直到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劉驁采納大臣何武諫言,才將御史大夫改為司空。之后三公九卿制度逐漸在現實的官制上使用,至東漢完全確定。
中國秦漢史研究會會長卜憲群認為“三公說”源于戰國時期各學派依據古史而主張的一種理想, 而后由儒家學派發展并轉化為實際政制。最早見于《史記·殷本紀》,稱周文王、九侯、 晉鄂侯為三公,這是司馬遷以后代歷史的逆推,意指他們為商代的三位賢者,與官制無關。到西周時期,中央最高執政機構是卿事和太史寮,在卿事寮的執政者稱為卿士而且擔任一定的官職。“公”在周代是最高爵位,而且只有周王宗族被封公爵及世襲。另在《尚書》《禮記》等記載都有提及三公“位尊而事虛,不必備其人”,因此周朝并無三公。春秋時期的各國諸侯紛紛稱王公,因此在公之下不會再設三公,但是在許多國家都實行了三卿制,如鄭國以司徒、司馬、司空為三卿,《左傳》中記載“單成公六年,三卿為主”。到了戰國時期,三公成為國君之下的最高官職而且兼有選賢任能的性質。秦漢的儒家學派則繼承下來再加以發展,經過漢成帝、劉欣的改革,三公并立出現。秦朝至西漢初年,九卿也只是儒家學說的理論,到漢文帝、劉啟時期才開始泛稱中央部分高級官吏為九卿,與人數無關,其品秩既有中二千石也有二千石。王莽建立新朝后,九卿向實際政制轉變,東漢沿承,成為專稱而非泛指,分別受轄于三公,品秩為中二千石。
當代學者高兵認為學界常把“三公九卿制”誤認為是“三公九卿”,因此陷入對三公九卿的人數,名稱和存在時間的不斷考證中。所謂“三公九卿”其實是以君權為中心的金字塔式中央行政體制。它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過程,逐漸發展為行政、軍事、監察分立的行政體制。其基本特征是,由皇帝直屬領導若干最高級官吏,統領眾卿執掌全國各部政務。眾卿下設不同人數的僚屬,負責處理具體政務。《史記·殷本紀》記載,紂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這是目前有關三公的最早記載,而三公之下的百僚庶尹,則是九卿的實際內容。西周時期輔佐周王的是太保、太傅、太師,下有兩大行政官署為卿事僚和太史僚。春秋時期各國國君下設一人總理全國軍政事務, 雖各國名稱不一,但他們已集軍政、用人和監察于一體,其下的政務官也有百官在處理各項事務。到秦漢時期,中央行政體制基本沿襲了先秦時期的架構,其權力分工更為具體化。因此,高兵認為三公九卿從商朝開始,周代形成,到秦漢時期確立。
參考資料 >
從“封泥”看秦代三公九卿制與郡縣制.團結網.2024-04-12
文史雜談.鄭州日報.202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