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是中國55個少數民族之一,滿族是個勤勞、勇敢、智慧的民族,也是一個善于博收外來文化并融匯創新的民族。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21》,中國境內滿族的人口數為10423303人。滿族分布于中國各地,其中以東北三省、河北、內蒙古自治區、北京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居多,新疆、甘肅、寧夏等地也散居著滿族人。滿族有自己的民族語言文字滿語和滿文,滿語和滿文曾作為清代的官方語言文字長期使用,一度在全國范圍內廣泛通行,清中期后隨著滿族漢化程度加深,滿語和滿文逐漸被棄用。如今僅有少數人群尚能使用滿語、滿文,但其語言特點在北京和東北的漢語中影響深遠,滿文記錄和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遺產,對于研究滿洲通古斯語族具有重要的價值。
滿族的直系先人為明代女真(又稱女真族),往上可追溯到隋唐靺鞨、北朝勿吉、漢代挹婁與周代肅慎。肅慎人生活在長白山以北,東濱大海以及黑龍江省和烏蘇里江流域的廣大地區,早在舜、禹時代就與中原地區建立了聯系。唐時靺鞨人建立了“渤海國”政權。五代十國時,黑水靺鞨開始被稱為“女真”。后來,女真這一稱呼取代靺鞨,一直沿用到明代末年。遼代女真人大體可分為三部分,居住在遼東地區的女真人,被稱為熟女真或系遼籍女真,居住在松花江以北廣大地區的女真人,被稱為生女真,或不系遼籍女真,居住在兩者之間的被稱為回霸(一作回紇汗國)女真,他們與生女真的關系比較密切。此后生女真完顏部崛起后,建立了金朝。元滅金后,部分女真人南遷,遷移到吉林東南部和遼寧省東部山區。到明代時,女真人按照地區大體劃分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東海女真,其中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便是后來滿族的核心組成部分。同時,女真人開始走向定居生活,逐漸從狩獵經濟轉為主要從事農業,輔之以狩獵和采集生活。1613年,努爾哈赤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1635年,皇太極下令將族名定為滿洲。1644年,清軍入關,開始了中國的滿族統治時期,為了擴大和鞏固滿族在政治經濟學上的封建特權,清代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壓迫為形式的階級壓迫政策,漢、滿地位極不平等??登瑫r期,滿族人統治疆域空前遼闊,滿族人口也大幅增多。1912年,清朝廷覆亡,滿族在中國的統治隨之結束。在這之后,農村地區的滿族,以東北地區廣大農村較為集中;生活在城市中的滿族,在東北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中。null后,滿族人民掀起了抗日熱潮,參加義勇軍、抗日會及紅色游擊隊等組織,打擊null侵略者。東北被日軍占領后,在日本帝國主義的壓迫下,滿族人生活極為貧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滿族”正式成為族稱,不再稱“滿洲”,并陸續成立了一批滿族自治縣(市)、鄉(鎮),隨著經濟的發展,滿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顯著提高,在文學、藝術、科技方面,涌現了一批滿族知識分子,對中國文化事業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滿族從肅慎人時期,便開始信奉薩滿教,直到努爾哈赤時期為了鞏固其統治,引進了一些佛、道神靈,薩滿教在滿族中才日趨衰落。有清一代,滿族統治者為了籠絡蒙古和西藏,極為優待藏傳佛教,同時在滿族供奉的神靈中有大量自然神靈的存在。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滿族及其先世女真人出現過幾種社會組織,如猛安謀克、哈拉與穆昆和八旗制度,其中八旗制度作為清政府存在的基石,在政治、軍事方面都有極大的影響。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滿族婚俗、葬俗以及各種禮俗吸收各民族文化,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風俗文化,滿族歲時風俗多與漢族相近,但又保持著不少滿族特色,有不少習俗流傳至今。在服飾方面,其女子旗袍已稱為中國傳統女裝的代表;在飲食方面,歷來有“滿點漢菜”之說,“滿漢全席”更是滿漢飲食文化交融的代表;在建筑方面,一宮三陵入選了《世界遺產名錄》;在文學方面,滿族文學家null、null、null、null等創作了大量優秀作品,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另外在天文歷法、醫療、戲曲等方面,滿族也有相當的著作和成果。
族稱由來
明朝末年,建州女真部被相鄰各族居民稱為“珠申”,即女真。天聰九年(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宣稱“珠申”為席北(今稱錫伯)族的墨爾根部落,與建州女真部毫無關系,遂廢棄“珠申”之名,正式定名為“滿洲”。學者王昊、張甫白認為,皇太極是為了將“后金”這個地方民族與政權發展為中國民族和政權,并消除漢人對金朝皇室的敵對情緒,因此宣布建州女真不是金皇室子孫,將族稱改為“滿洲”。學者傅朗云認為,皇太極之所以取消“珠申”之名,還有一個原因是“珠申”漢譯為奴隸,有損統治民族的聲威。辛亥革命以后,“滿族”成為滿洲的通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政府正式將“滿族”定為族稱,不再稱其為“滿洲”。
19世紀30年代起,先是俄羅斯人將東北地區稱為“滿洲利亞”,后來日本人又將東北三省稱作“滿洲”,這些錯誤論調引發了中國愛國人士的駁斥。至今,國內外學者對于“滿洲”名稱的解釋也是眾說紛紜,有以下幾種意見:
其一,滿洲一詞來自人名,這種說法又分為譚壽林說、滿住說、瞞咄說?!?a href="/hebeideji/8157336287874450962.html">滿洲源流考》認為“滿洲”即曼殊,指文殊菩薩,是以佛名作族名;唐邦治始、孟森、凌純聲、干志耿、孫秀仁、姚斌、愛新覺羅·烏拉熙春等學者則認為,滿洲一詞出自建州女真酋長李滿柱,是以酋長之名命名部族;學者哥爾斯基則認為滿洲是從隋時渤海國渠帥大莫弗瞞咄演變而來,“瞞咄”即為“滿珠”或“滿洲”的同音異譯;另外還有學者謝國楨的曼殊滿住合成說,即上述曼殊說和滿住說的綜合。
其二,滿洲一詞由其他詞音轉而來,學者王鐘翰認為,滿洲與靺鞨拼音相一致,即Manchu-Manju-Manjei,故滿洲之名是由靺鞨而來;王昊、張甫白則認為,滿族先人屬女真(朱理真、珠申),后因其始出地有“震東”之稱,即改朱理真、珠申為滿珠,滿珠為女真語“木杜·珠”的本稱,“木杜·珠”便相當于“震東”。
其三,滿洲一詞原為地名,學者孫文良認為,滿洲為明代女真的部落名稱,起源于他們居地蔓遮山、川,蔓遮之地相當于今吉林省集安市境;俄人史祿國則認為,滿族的發源地產珍珠,史稱“東珠”,因此名為“滿珠地”。
其四,來源于部落名,傅朗云認為滿洲一詞來源于傳世中“九夷”之一的“滿飾”(又名滿節);臺灣學者陳捷先則認為,滿洲來源于李滿住時代曾居住的“婆豬”江演變而來;另外還有滿族部族說,《舊滿洲檔》中保存有未刪改的“滿洲”及“滿洲國”原始記載,說明在改族稱前,“滿洲”一詞已作為族稱出現,并與“諸申”一詞并用,且作為“諸申”一部分的名稱。《滿洲實錄》及《清太祖武皇帝實錄》等也多有“滿洲”的記載,努爾哈赤起兵時僅指其家族及部下為滿洲部,其他后金女真各部為“環滿洲而居者”。故《中國東北民族史》根據以上史籍記載,認為滿洲先是部落名,而后成為族名。
此外,英人羅斯神父認為,滿洲名稱源于滿語,意為清亮、清純、干凈,也有解釋為勇猛之意;也有學者認為,滿洲一名是皇太極為避諱而偽造。
族源傳說
滿族族源傳說是滿族民間傳說中,唯一一個被記錄進正史的傳說,最早見于《崇謨閣本《滿文老檔》——清朝開國歷史見證》,后來在《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和《東華錄》等清代官修、私家著述中都可見到不同的版本,雖然有些微差異,但內容大致相似。根據傳說,天庭中有三位仙女,分別是恩庫倫、哲庫倫、佛庫倫,她們三人結伴到天池里沐浴。一只神雀銜來了一個朱果,佛庫倫吃了下去,因此有了身孕,生下了愛新覺羅·布庫里雍順。布庫里雍順生下來就能夠說話。在離開母親后,布庫里雍順到了“三姓人”居住的地方,制止了戰爭并被推選為首領,在當地定居并娶妻生子,布庫里雍順的后人就是滿族人。
歷史沿革
滿族有三千多年歷史文化淵源,其起源可追溯至古肅慎人,以及后來的挹婁、勿吉、靺鞨和女真,他們一脈相承,是滿族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稱謂。
肅慎與挹婁
肅慎,又稱“息慎”“稷慎”,是東北地區最早有文獻記載的古老民族之一,生活在長白山市以北,東濱大海以及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的廣大地區。相傳在舜、禹時代,肅慎人就與中原地區建立了聯系,在東北各族先民中肅慎人是最早向中原王朝朝貢的民族,他們朝貢的物品叫“梏矢石”,姬誦九年(公元前1036年)時對肅慎的冊封,是中原王朝對肅慎進行冊封的最早記載。
由于肅慎地理位置與中原相距遙遠,其本身又無任何史料面世,故對他們的記載僅見于中國古代史書的零星載錄。近年來,通過對古肅慎人居住地的考古發掘,對肅慎人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在長白山以北、以東地區的肅慎人主要靠狩獵為生,居住在長白山以西及東北平原中部的肅慎人,主要是以農業生產為主,以及家庭飼養業,肅慎人喜歡養豬,但與漢族圈養不同,他們習慣自由放牧,滿族人喜歡吃豬肉,便應該與他們先祖肅慎人的習慣有關。這時的肅慎人處于氏族制階段,男女之間已有了分工,男子從事農耕和狩獵,女子主要從事家務勞動和紡織。
戰國以后,肅慎人被稱為“挹婁”,“挹婁”本是別人對他們的稱呼,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個民族的稱呼,但是在正式納貢等場合,挹婁人還是自稱為肅慎?!稗趭洹钡暮x,現在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說法:一說是滿語“葉魯”的漢譯,是巖穴的意思;一說是音近通古斯語“鹿”,是鹿的意思。但史載挹婁人好養豬,養牛馬,未提及養鹿,故大部分學者認為,“挹婁”作為一個民族的稱呼,是“穴居人”的意思。
挹婁人的居住范圍大致與肅慎人相同,生活習俗也與肅慎人類似,過著狩獵生活(使用“楛矢石砮”),也從事農業,種五谷,能織麻布,會造小船,長于養豬,喜歡吃豬肉,住半地穴式房屋。相比肅慎人,他們學會了在箭頭施毒的技術。起初,挹婁人主要受夫余王朝的統治,三國以后,挹婁人屢次向中原王朝進貢,直接臣屬于中原王朝。相比肅慎時期,挹婁與中原王朝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聯系更加密切。此外,“挹婁貂”在三國時是當時社會上的珍品。
直到漢朝以前,肅慎與挹婁人都是相對比較落后的民族,主要與他們生活在高緯度山區有關系,哪里冬季漫長且極寒,將他們的經濟活動限定于漁獵和采集,農業僅占很小一部分。
勿吉、靺鞨和渤海國
南北朝至隋唐時期,肅慎與挹婁人的后裔先后被稱為“勿吉”“靺鞨”,據《新唐書》載:“黑水靺鞨,居肅慎地,亦曰挹婁,北魏時曰勿吉?!彼麄冎饕植荚跂|臨大海、西至營州(今遼寧省朝陽地區),南抵今吉林市,北達黑龍江以北的廣大地區。勿吉最早分為十大部,后來逐步合并為七大部,即粟末部、白山部、伯咄部、安車骨部、拂涅部、號室部和黑水部。
他們的社會經濟生活與肅慎人、挹婁人一脈相承,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就是這七個部落中比較有代表的兩個部落,處于北部地區黑龍江下游的部落因黑龍江而得名黑水靺鞨,松花江當時叫粟末江,生活在松花江流域的靺鞨人因而得名粟末靺鞨。黑水部仍然處在以射獵為主業的原始社會狀態,粟末部則比較發達,他們已會種植粟、麥等農作物,已采用“耦耕法”,并掌握了釀酒技術。但總體來說,此時的勿吉和靺鞨人雖然學習了漢族的一些技術,但相比起肅慎與挹婁人并沒有太大的進步。
隋朝及唐初時,今遼寧省全境及今吉林市部分地區被高句麗占領,白山靺鞨(因住長白山脈附近而得名)和粟末靺鞨臣服于高句麗的統治。隋煬帝三征高句麗時,招撫了靺鞨人首領突地稽,令其率部遷至營州(今遼寧朝陽),并授予突地稽遼西地區知府和金紫光祿大夫等官職。唐初,唐朝政府又封突地稽為右衛將軍,并賜姓“李”,這是史書上第一次關于滿族祖先被中原王朝賜姓的記載。
唐貞觀十九年(645年),李世民親征高句麗,俘獲了大量歸附高句麗的白山靺鞨人,這些人歸附唐朝后被西遷至內地漢人居住區,這是滿族祖先第一次大規模的與漢族的融合,此后白山靺鞨人便融入至漢族人中,徹底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同一時期,世代居住在松花江流域的粟末靺鞨人也被遷居到營州,與同在此地的突地稽率領的靺鞨人共同生活。唐萬歲登封年間,即7世紀末,契丹人在營州起兵反唐,在營州生活的靺鞨人也遭到了追殺,于是他們在首領乞乞仲象的率領下回到了松花江流域。唐圣歷元年(698),乞乞仲象的兒子大祚榮以粟末靺鞨為主體,在松花江上游、長白山北麓一帶建立地方政權,自稱“震國”,唐開元元年(713年),大祚榮被唐朝冊封為“渤??ね酢保邮凇昂龊怪?a href="/hebeideji/8314765430553988620.html">都督”,便改“震國”為“渤海國”。
渤海國全盛時代,佛涅和號室部也歸附了渤海國,其轄境南起朝鮮半島北部,北至松花江下游,東臨大海,西南以今遼寧省開原市縣至丹東市一線,從此,渤海國的靺鞨人便不再稱為靺鞨。渤海國的行政和軍事制度都按唐制,歷代渤海國王也都受唐朝冊封,并每年向唐朝朝貢,多次派遣學生到唐都長安的太學學習。
渤海建國前后,黑水靺鞨經常向唐朝進貢。唐開元十三年(725年),唐朝在黑水靺鞨地區設黑水軍,隨后設黑水府,分別授予黑水靺鞨各部首領都督、刺史等官職,并設置長史監督,賜姓李。在渤海國興盛時期,有部分黑水靺鞨也臣服于渤海國,渤海國衰落后,這部分黑水靺鞨又向天寶納貢。
遼天贊四年(925年),耶律阿保機耶律阿保機攻滅渤海國,大批渤海人不愿意生活在契丹人統治下,逃至黑龍江省流域、高麗和中原地區生活,逃至高麗的渤海人融入高麗民族,逃至中原地區的渤海人數量較少,僅幾十到數百人,逃至黑龍江流域的渤海人史書中沒有明確的記載。遼天顯三年(928年),耶律德光又將大批渤海遺民南遷至今遼寧省遼陽南部的遼南和遼東地區。據《新唐書·渤海傳》記載,渤海故地僅存十余萬人留存在故鄉。逃亡和被遷走的渤海人長期和當地各民族聚居生活在一起,逐漸喪失了本民族的語言和生活習慣,這是滿族祖先第二次較大規模的民族融合。遼亡渤海后南遷渤海部民,隨之黑水靺鞨向南遷徙至渤海故地,逐漸取代渤海而興。
與肅慎、挹婁人相比,勿吉和渤海國人成立了本民族的第一個地方政權“渤海國”,渤海國在兩百多年的發展中效法天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有了較大的發展,渤海國也被中原譽為“海東盛國”。
女真
五代十國時,契丹人將靺鞨人稱為女真,后為了避諱耶律宗真“耶律宗真”名諱,也將其稱為女真族,從此,滿族的祖先由肅慎、挹婁、勿吉和靺鞨轉稱為女真,并直到明朝時期,期間女真的稱號還有女貞、慮真、女直、女質、朱理真、朱里真、珠爾真、珠申、諸申、朱先、朱里扯特、主兒扯惕和拙兒擦歹等。
遼代女真
遼朝時,女真人被分為“熟女真”和“生女真”,“熟女真”為被契丹人遷至遼東半島的女真人,他們被編入契丹國籍,被稱為“合蘇館”,即女真語“藩籬”的意思,“生女真”主要黑水靺鞨的后裔,又稱不系遼籍女真,他們生活在遼朝勢力范圍之外,主要分布在松花江以北、烏蘇里江以西的地區,遼朝對生女真的主要是通過冊封當地的部族首領來進行管轄。
遼朝時期,女真部落眾多,除合蘇館外,還有南女真、長白山女真、鴨綠江女真、黃龍府女真、濱海女真、羅涅河女真、東北地區路女真、順國女真、奧衍女真部、回跋部、乙典女真部、達魯古部、蒲盧毛朵部、鼻骨德部和五國部。遼末,熟女真的合蘇館有回跋部、北女真、乙典女真部、長白山女真、鴨綠江女真和黃龍府女真等七部。其中,北女真內又分4部,長白山女真則分為多達30部;生女真有四大部落,分別為:完顏氏部、徒單部、烏古論部和蒲察部,此四部下面還有諸多部落分支。其中,完顏部下有12部,徒單部有14部,烏古論部有14部,蒲察部下分7部,僅此四大部的支系就有47部之多。女真人多以居住地名或居住地的河流名稱作為本部落的名稱,而女真人又大部分“以部為氏”,部落名稱即為他們的姓氏。
由于女真人口的不斷增長,軍事、經濟實力也不斷增強,引起了遼朝對他們的打壓,遼朝每年都要向女真征收大量的貢品,如馬匹、珍珠、海東青以及貂皮等,契丹貴族還強買強搶女真人的財物,并且隨意毆打女真人,再加上遼朝的不斷增加賦稅,引發了女真人的反抗。
金朝女真
10世紀時,完顏部首領完顏綏可率部落遷移到今阿什河河畔定居。在此后的一百年里,完顏氏部生產力獲得了迅速發展,又通過鄰近部族掌握了冶鐵技術,通過兼并戰爭,完顏部將該地區的女真部統一起來,控制了西起松花江,東到烏蘇里江,南至今吉林省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以東的廣大地區。
遼天慶四年(1114年),完顏部首領完顏阿骨打起兵抗遼。次年正月,完顏阿骨打建國大金。遼保大五年(1125年),在金軍和北宋的聯合攻擊下,遼朝滅亡。此后金朝又將目光瞄準了富裕的中原王朝北宋,天會五年(1127年),金軍攻陷北宋首都汴梁,俘虜北宋徽、欽二帝,掠奪了大量財富及工匠藝人等運回金國,史稱“靖康之變”,至此,北宋滅亡。同年,趙構在應天府(今商丘市)繼位,即為南宋。從此,金朝與南宋展開了多年的攻伐,金皇統元年(1141年),宋金議和,南宋向金朝稱臣,并每年交付大量貢銀、絹帛。金朝與南宋、西夏分掌中國政權一百余年,是自渤海國政權后滿族先民建立的第二個地方政權。
金朝統治時期是滿族祖先與其他民族的第三次民族大融合時期,契丹人、漢族等外族加入猛安謀克,以及多次的人口大遷徙加速了女真族與其他民族的融合。進入中原地區的女真文化逐步受到文言文化的影響,其民族特點逐漸消失,一些女真貴族變成了地主,女真族從原有的奴隸社會不斷地向封建化發展。12世紀末時,中原地區和華北地區的女真人大都完成了封建化,而此時處在黑龍江省流域和外興安嶺等偏遠地區的女真人依舊處在落后的氏族社會末期階段。
元代女真
金朝末年,蒙古族興起。金大定三年(1234年),金朝被元朝滅亡,中原地區和華北地區的金朝遺民逐漸融入當地漢族。在元朝統治下的東北女真人則可按居住地劃分為兩類,一部分女真人居住在東北地區南部(今遼寧省、吉林地區),他們長期與當地的漢族雜居,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逐漸漢化。一部分女真人居住在東北北部地區(以今黑龍江省依蘭縣為中心,包括松花江流域、黑龍江中下游,東抵海岸的地區),他們過著狩獵、放牧為主的游牧生活,為了統治這部分女真人,元朝先后設置了桃溫、胡里改、斡朵憐、王汗鄰和孛苦江五個萬戶府,在在黑龍江入海處設征東元帥府,在烏蘇里江流域設阿速古兒千戶所,在濱海地區設鯨海千戶所等機構作為對偏遠地區女真人的管理機構。在此后的兩三百年里,這部分女真人吸收了部分漢族、蒙古族、朝鮮族及其他族人,在于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年形成了滿族的主體。
明代女真
明朝時期,為了加強對東北各部女真的統治,對其實行衛所制,朱棣時東北地區便設置衛所180多個,至萬歷朝時增加至384個,黑龍江口設立了奴兒干都。明朝還推行“招撫”政策,利用當地的少數民族首領來治理女真人。同時拉攏女真首領,對女真上層加封不同等級的衛所官職以及賜予姓名等手段,而女真首領則需按時向中央政府朝貢,表示忠心。
按地理位置和社會發展程度,明代女真可分為三大部,即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東海女真(明稱野人女真)。東海女真依然保持著比較原始的部落組織形式,而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則分別形成了部落聯合。東海女真分布于建州、海西女真以東和以北地區,大體從松花江中游以下,迄黑龍江流域,東達海岸。元末明初時,由于受到黑龍江中下游東海女真的侵襲和元朝殘余勢力的騷擾,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開始南遷。建州女真最終定居在以渾河流域為中心,東達長白山東麓和北麓,南抵鴨綠江邊的地區,海西女真則定居在開原以北、東至吉林河流域和松花江中游的地區。
建州女真便是后來統一中國建立清朝的滿族的主體部分,起初是由元朝末年居住在黑龍江省依蘭縣一帶的胡里改部、斡朵里部發展起來的。永樂元年(1403年),胡里改部首領阿哈出在納貢拜見朱棣后,明成祖將胡里改部設衛,由于阿哈出居住的地方是過去渤海國率賓府建州舊地,因此被命名為“建州衛”,阿哈出被任命為建州衛指揮使。同年,明朝對與朝鮮關系密切的斡朵里部首領愛新覺羅·孟特穆展開了招撫,并在永樂四年(1406年)授予建州女真都指揮使一職。由于擔心遭到朝鮮的襲擊,永樂九年(1411年),猛哥帖木兒從圖們江下游(今朝鮮境內的阿木河一帶)遷往奉州,永樂十四年(1416年),明朝在奉州設建州左衛,猛哥帖木兒被任命為建州左衛都指揮使。此后,猛哥帖木兒隨明成祖北伐蒙古時與蒙古結怨,建州左衛遭到蒙古報復,經過多次遷徙,正統五年(1440年),建州左衛遷至蘇子河流域與建州衛同住。正統六年(1441年),建州左衛發生權位斗爭,明朝為緩解其矛盾,于次年從建州左衛分出建州右衛。至此,形成了建州三衛的格局。
此后,建州女真在蘇子河流域修生養息,人口和實力不斷增強,建州左衛董山部和建州衛李滿部對周邊地區進行騷擾搶掠,引發了明朝的不滿。成化三年(1467年),明朝先后斬殺了愛新覺羅·董山、李滿,標志明朝政府與女真徹底決裂,此后,明朝與女真之間大小斗爭不斷。萬歷初年,建州女真再次興起,其中王部和王兀堂部勢力最強,而王杲部和王兀堂先后于萬歷二年(1574年)和萬歷八年(1580年)被明朝擊敗,建州女真再次沒落。與此同時,海西、建州女真各部為了壯大自己的勢力,開啟了激烈的兼并戰爭。
后金
在女真內部的兼并戰爭中,建州左衛都督事努爾哈赤開始崛起,其為愛新覺羅·孟特穆六世孫。他首先著手統一建州女真,萬歷十六年(1588年),努爾哈赤統一建州五部渾河部、蘇克蘇滸部、哲陳部、董鄂部、完顏部,實力大增。這引起了海西女真的不滿和不安,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海西女真葉赫部聯合八部向努爾哈赤進攻,卻被努爾哈赤擊敗。之后努爾哈赤又征服朱舍里部和納殷部,完成了整個建州女真的統一。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努爾哈赤開始著手統一海西女真和未歸附的東海女真。此后,努爾哈赤先后征服海西女真輝發部、海西女真烏拉部。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故城(今遼寧省新賓滿族自治縣)建立大金國,自稱“英明汗”,史稱后金。至萬歷四十九年(1621年),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和外興安嶺、庫頁島及附近島嶼的東海女真和海西女真葉赫部,先后被努爾哈赤征服,努爾哈赤完成了整個女真的統一。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發展經濟的措施,促進了女真社會的經濟發展。同時,努爾哈赤在政治和軍事上也進行了改革,建立八旗制度,大量的蒙古族、漢人被編入八旗,后來清太祖皇太極又建立蒙八旗和漢八旗,這期間,大批黑龍江省和烏蘇里江等處的其他民族,如錫伯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等民族的人也被編入八旗,為滿族這一多民族共同體的形成打下了基礎,各民族在大致相同的環境中互相影響,漸漸融合成為一體。隨著這個民族共同體的不斷發展壯大,后金天聰九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皇太極下令將族名定為“滿洲”,即現在的滿族。滿族的形成也是一次民族融合的過程,但與前兩次的民族融合不同,這次融合是以女真為主體的一次主動融合,并由此確立了新的族稱。
清朝
皇太極十年(1636年),為了緩解漢人對宋時金朝的仇恨,同時由于此時后金政權已是一個多民族政權,不再是“金”的國號所能概括,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此后,皇太極開始進一步加強政治軍事力量,準備攻取大明,奪取中央政權。經過多年發展,至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前夕,南起鴨綠江邊,東臨海岸,北至黑龍江北岸牛莽河(今布列亞河)、精奇里江(今結雅河)等河流域,西北達石勒喀河上源,西迄內蒙古自治區西北部,西南抵山海關區的廣大區域,都處于清政權的統一管理之下,在該區域內,社會生產逐漸恢復與發展,民族關系獲得調整,為入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年五月,清軍入關。同年十月,順治帝帝從沈陽市(今沈陽)遷都北京,清王朝正式執掌中央政權,清朝幾乎承襲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權機構,聯合漢族地主階級以及蒙古貴族,開始了其封建統治。
清軍入關后,為了擴大和鞏固滿族在政治經濟上的封建特權,清王朝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壓迫為形式的階級壓迫政策,如清朝的軍政大權基本都是滿人控制;圈占京附近民田,致使大量原住漢民成為流民,并且強迫漢族農民依附滿族貴族成為農奴;強制漢族男子按照滿族風俗剃發留辮,服用滿式衣冠,表示臣服于滿族統治;漢人與滿人差別待遇,滿漢民族地位不平等。這些舉措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入關后滿族內部階級關系也發生了變化,清朝皇帝、八旗王公、官員和少數從事剝削的旗人,構成了滿族封建統治階級,主要是依靠圈地剝削農奴,通過俸餉剝削全國人民為生,其中主體是漢族的勞動人民。大多數“正身旗人”和“旗下家人”也淪為被統治階級,“旗下家人”則是滿族被統治階級中的最下層。
清朝初期,其統治是不穩固的,遭到了各族特別是漢族人民的強烈反抗。康熙,康熙帝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整頓賦稅,調整了封建政府與農民之間的緊張關系,并且調整了民族關系,讓滿、漢各族人民雜居,恢復了一部分八旗人丁兵農結合的生產勞動,使得中國人口、耕地、農業和手工業都有了顯著增長。
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后,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沙俄、日本紛紛掠奪東北地區的資源與財富,使得大批滿族農民破產,并且在清政府的橫征暴斂之下,土地兼并過程加速,大批滿族農民喪失了自己的土地,只能在農村或進入城市出賣勞動力為生。在資本主義的不斷入侵中,滿族中部分居住在北京以及城市的住房八旗人丁,也日益貧困,且清政府財政的拮據不得不削減八旗的糧餉,這些旗人也不得不自謀生路。20世紀初年,清政府為了維護專制統治,多次頒布了有關旗人就業的諭令,在北京、熱河、遼寧省、吉林市、黑龍江省等地設立了八旗工廠,讓滿族的產業工人發展和壯大起來。而滿族的官僚地主階級在資本主義的政治侵略下,他們的皇莊、王莊進一步瓦解,開始轉而投資經營工礦企業,向資產階級轉化。從第一次鴉片戰爭到辛亥革命前的60年間,是滿族居住地區土地兼并盛行、滿族內部階級矛盾和斗爭日益激化的時期,并且為了反對清政府的苛捐雜稅,發展成為滿、漢各族人民共同反對封建剝削和壓迫的群眾斗爭,其中有些旗人還是斗爭運動中的發起者和組織者。
在帝國主義列強入侵中國后,國家處于危機存亡之際,滿族中的愛國知識分子和中下級官員紛紛參加變法運動,尋求救國之道。但滿族封建統治階級中的頑固派則竭力維持現狀,反對進行任何社會改革。此后在滿、漢各族人民反對帝國主義掠奪東北權利的斗爭中,滿族中的先進人士逐漸認識到,反對帝國主義必須反對清朝的腐朽統治,從而創造了他們接受同盟會的革命思想,參加推翻清朝革命斗爭創造了前提。辛亥革命爆發時,便有許多滿族人擁護革命者。
在以滿族貴族為首的清朝中央政權統治下,尤其是在康熙中期國內民族矛盾、階級矛盾逐漸緩和以后,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族人民,在反對分裂割據、反對外國侵略、維護祖國統一、保衛邊疆領土的斗爭中,以及在促進各族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中,都各自作出了相應的貢獻,在這個過程中滿族起了很大的作用。與此同時,滿族在政治經濟學生活中,獲得了迅速的進步和發展,,在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領域中,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豐富了中國的文化寶庫。
近現代時期
1912年,清王朝覆滅,八旗制度也隨之消失。在軍閥統治時期,伴隨著嚴重的民族歧視的,滿族轉向自謀生計。從軍閥統治到中國國民黨時期,動蕩不安的社會狀態以及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滿族人民生活比較困苦。
農村地區的滿族,以東北地區廣大農村較為集中。清末以來,東北農村中的旗地高度集中在極少數的地主手中,失去土地的滿族人民流離失所。根據調查顯示,占人口總數10%左右的地主、富農占有百分之70%以上的土地。辛亥革命以后,農村在反動軍閥和帝國主義勢力的統治下,稅種多如牛毛,門戶費、協和費、建校費、雜費等,極其沉重的苛捐雜稅又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交完,否則就要被罰、被打,甚至惹來牢獄之災。日偽時期,日本帝國主義搞“開拓團”經營農業,霸占了農村大片土地,滿族人生活水平低下。在日本人實行的“糧谷出荷制度”下,秋收后,農民的所有收成均須上繳,然后靠“配給制”發給糧食來生活,生活困苦。
城市地區的滿族,在東北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中,另一方面,內地各省的滿族主要由京旗滿族和各地駐防八旗的后裔構成,集中在駐防地及其周邊城市。廣州滿族,小商販和手工業者占有勞動能力人口的60%以上;成都、荊州等地,做零工、拉人力車等也成為滿族人的主要職業。各地滿族中,還有很多知識分子,一般是公教人員和科學藝術工作者。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中,滿族人民踴躍參加,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滿族人民掀起了抗日熱潮,參加義勇軍、抗日會及紅色游擊隊等組織,打擊日本侵略者。大批滿族人民參加抗日聯軍,師長以上的滿族將領就有張蘭生、陳翰章、關化新、伊俊山等,他們是抗日聯軍的骨干,在抗日戰爭中建立了功勛。全面抗戰爆發后,滿族人民,同中國各族人民一同,堅持抗日戰爭,最終取得了勝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政府正式將“滿族”定為族稱,不再稱其為“滿洲”。
人口分布
人口
清軍入關時,當時的滿族人口估計為80萬左右,在晚清至民國時期,滿族人口呈現大分散、小聚居格局,大體可分為東北滿族、北京滿族和駐防滿族三部分,1953年,人口普查顯示滿族人口為2399228人,1964年人口普查顯示,滿族人口為2695675人,1982年人口普查顯示,滿族人口為4304160人,到1990年人口普查,滿族人口增長到9821180人,2000年,滿族人口共10682262,2010年,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滿族人口為10387958人,在中國55個少數民族中居第二位,約占中國人口的0.77%,少數民族人口的9.28%。2020年人口普查顯示,滿族人口10423303人,位于漢族、回族、維吾爾族、苗族、壯族之后,在中國56個民族中排第六位。
分布
滿族分布于中國各地,以遼寧(有滿族533.6895萬人,占滿族人口的51.26%,占遼寧省人口的12.20%)、河北省(有滿族211.8711萬人,占滿族人口的20.35%,占河北省少數民族人口的70.80%)、黑龍江省、吉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北京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多,其他散居于新疆、甘肅、寧夏、山東省、湖北、貴州省等省區及西安市、成都市、廣州市、福州市等大中城市。
滿族主要聚居在“白山黑水”地區,白山指的是長白山,黑水指的是黑龍江流域。白山黑水地帶的平原土壤肥沃,江河湖泊遍布,盛產各種魚類,除此之外,白山黑水地區礦藏豐富,有大量的煤、鎢、銅、鉛等資源,生物資源也豐富多樣,大興安嶺、小興安嶺地帶盛產優質木材,還有各種珍貴藥草,野生動物資源也極其豐富,有馬鹿、東方狍、東北虎、貂、天鵝、大雁等。
宗教信仰
天命觀
滿族的先世都信奉薩滿教,那時阿布卡恩都理(滿語,指天神)只是他們所崇拜的諸神之一,與其他各路神仙并列。此后隨著社會的進步,尤其是經濟和文化的發展,至明代時,分散的女真各部呈現統一的趨勢,主宰女真各部的大汗應運而生。于是天神成為主宰一切的至高無上的神。它不僅是諸神的領袖,也主宰人間的一切事宜,從個人命運到帝數,皆由天命而定,由此在明代女真人中間形成了天命觀。
努爾哈赤起兵時一方面以武力征服女真各部,另一方面便以天命觀作為思想武器。每當出兵時,總是先要祭天,以“天佑”激勵士卒,奮勇殺敵,達到“勇者勝”的目的。對于敵人的失敗,歸咎于“遭天譴責”所致。凱旋時也會先祭天,感謝天神的庇佑,遇到危難時,總是祈求上蒼保佑,能逢兇化吉。不僅如此,努爾哈赤也以對天盟誓作為團結朋友和為此下屬的手段,使得盟誓者不敢輕易背叛;同時他在即汗位時也稱時受命于天,甚至將年號稱作“天命”;在他患病垂危時,還遣使祭天,希望天神能保佑他早日康復。天命觀對努爾哈赤統一女真各部,奠定清王朝的基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后皇太極在其繼位大典,以及和明朝、內蒙古地區、朝鮮半島交涉時,也都打出天命的旗號。在漢族知識分子歸附日久后,他們將中原地區“君權神授”的思想也介紹進來,使得滿族的天命觀更加接近于漢族的天命觀。清朝皇帝還將在天壇祭天,作為世代相傳的慣例??傮w來說,清朝統治階級以天命觀作為思想武器,將自己的意志假托為天的命令,使普通民眾畏懼天命,從而控制、統治各族人民。
在民間,滿族人民家家戶戶都祭祀天神,凡是有宅院的人家,在影壁后面都立有索羅桿子,便是為祭祀天神之用;同時關內外的滿族人家幾乎都會在祭祖的第二天祭天;在結婚時也要拜天地,由宗老唱阿察布密歌。這些習俗都是為了向天神保佑,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
薩滿教
滿族先世居住在“白山黑水”地區,一直過著漁獵、采集的生活。長期以來,他們依靠天然的自然物作為衣食之源,由于生產力低下不能戰勝自然,必然的對自然界產生了恐懼心理,因此他們信奉原始的薩滿教,認為萬物有靈。
早在肅慎人時期,便有信奉薩滿教的痕跡。據《晉書·肅慎傳》載,當時肅慎人上山采石,制作箭頭,“必先祈神”。他們認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萬物都有神靈,所以他們到山上取石,必須先祭神。另外在肅慎人的葬禮儀式中,會殺豬堆積在墳上作為死者之糧,也反映了薩滿教的靈魂不滅的思想。
從肅慎至女真一脈相承,均信奉薩滿教。“薩滿”一詞最早便出現在《三朝北盟會編》對金朝的記載中,“完顏希尹奸滑而有才,自制女真法律文字,成其一國,國人號為珊蠻。珊蠻者女真語巫嫗也,以其其通變如神。”此處“珊蠻”便是“薩滿”。《金史》中則將薩滿記作“撒卯”或“撒牟”,即“巫”的意思,當時女真人生病后沒有醫藥,只能祈求巫祝的幫助。
在《朝鮮王朝實錄》中則記載了明代女真人殺馬致祭的現象,反映了薩滿教的傳統觀念,說明他們也是信奉薩滿教的。努爾哈赤建立后金政權后,在新政權管轄下的女真人依然普遍信奉薩滿教,《建州聞見錄》中對女真人請神治病的記載,便是明證。在滿語里有薩滿跳神的一些詞匯,也說明了滿族及其先世信奉薩滿教,如:samangganiyalma(跳神的巫人);samasambi(巫人跳神);samdambi(巫人戴神帽,束腰鈴扭腰搖擺,打神鼓,走著跳神);ilgaritucibumoi(柳枝上掛五色紙條,巫師打鼓驅鬼);urge(巫人魘壓人用的紙人)。
后來努爾哈赤認識到只依靠薩滿教的傳統觀念,不可能作為駕馭和統治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思想武器。為了鞏固政權,他從漢族地區引進了玉皇大帝、觀世音、關帝等神,作為全民崇拜的偶像,極大的削弱了薩滿教在群眾中的信仰,薩滿教在滿族中也日趨衰落。皇太極時期,鑒于薩滿教殉葬以及祭祀耗費大量錢財、宰殺大量牲畜,且薩滿用巫術為人治病,往往把人治死,他下令禁止薩滿教的活動,此后薩滿教便只能不合法在民間流傳。但在東北地區地區,由于居住的地域、經濟生活等原因,“伊徹滿洲”人依然信奉薩滿教,病時依然信巫不信醫。
另外,滿族祭祀受到了一些薩滿教的影響,但不能將滿族祭祀和薩滿教混為一談。薩滿是滿族傳統祭祀的主持者,民間一般稱作“察瑪”或“叉瑪”,是某一姓氏家族中通曉祭祀內容和儀式的內容,或男或女,都是師徒相傳。在家祭的過程中,薩滿祭祀時邊唱神歌邊跳舞,即俗稱的“跳大神”,沒有薩滿則會由家族族長主持念誦祝詞,因沒有薩滿的唱跳,故稱“磕啞巴頭”。
祭祀儀式舉行三天。首日祭祀在室內,早晨祭祀正室西墻所供釋迦牟尼、觀音、關羽等,晚上祭祀有熄燈的環節,也稱“背鄧祭”,祭祀對象是室內西北墻角或北墻所供的部落神和祖先神。次日是祭天,場所在院內的“索羅桿”前,祭祀的對象是滿族的天神“阿布卡恩都理”,過去也稱此項祭祀為“還愿”或“立桿大祭”,其間有樹桿、吃“小肉飯”(俗稱韃子粥)等儀式,并可邀請路國的外姓人參加,且吃肉后不許道謝。第三日為“換索”,祭祀的主要對象是滿族中主管生育的女神“佛陀媽媽”,乞求家中子孫繁衍,人丁興旺。其間要把“子孫繩”從室內神位拴到院內的柳樹枝上,還有為家中的小兒換戴五彩線結成的“索”和讓小孩們“搶?!?掛在柳枝上的面餅)等儀式。
供神的主要祭品是自家飼養的毛色純黑且無疾病的祭豬,宰殺之前要有“領牲”的儀式,即由薩滿將水或酒灌進蒼耳內,如豬搖頭則認為是被神收領,然后宰豬割肉酌酒獻神,其間由薩滿戴神帽、系腰鈴、舞神刀、擊神鼓,邊唱邊舞領祭,最后全家共同吃“福肉”。由于生活環境不同以及歷史狀況等原因,滿族各家族在以上祭祀儀式中細節并不完全相同。
原始宗教信仰
自然崇拜
在滿族先民時期,由于生產力低下,人們對于大自然的認識很少,對天、地、山、河、風、雷、雨、電、日、月、星、辰等現象不能理解,如火能帶給人溫暖,人們便對火產生了敬畏;中國北方冬季漫長,滿族先民便將星辰與自身的繁衍和生存聯系起來,這些簡單的認知讓滿族的先民產生了萬物皆神的宗教觀念,將這些自然現象奉為神靈加以祭祀崇拜。
在滿族人供奉的神中,有“托恩都里”(火神)、“斡敦恩都里”(風神)、“塔森恩都里”(大力神)、“比拉恩都里”(河神)、“珠琿恩都里”(路神)、“卯恩都里”(樹神)、“托亞拉哈”(豹神)、“比索他思哈”(臥虎神)、“扎坤達扎潑梅合”(蟒神)、“阿楚拉加謝恩都里”(鷹神)、“安巴代敏嘎斯”(雕神)等等。這些神靈占據了滿族先民的生產生活,特別是早期的采集、漁獵、采珠、趕海以及尊崇、禁忌、歌舞等都和神靈有關,滿族人將任何不良的結果都歸結為人的行為激怒了神靈,將生產中的不足或生活中的死亡理解為神靈對人的無禮行為作出的警戒性懲罰的信號,將災難視為神對人類無理行為的警告。
由于滿族祖先居住在長白山一帶,仙女佛庫倫就是在長白山東北的庫里山下的布兒湖里游泳,吃下朱果,生下了滿族的先祖。因此,滿族人民將長白山看做祖宗發祥之地,認定長白山為圣山,對其頂禮膜拜。在清朝宮廷祭祀的神靈中便有長白山神、七仙女。
圖騰崇拜
圖騰崇拜是自然崇拜的進一步發展,中原地區北方民族中有很多傳說,都是祖先和某種動物相結合,才有了祖先的故事。滿族中的一些部落以鷹作為部落圖騰,鷹被滿族先民看作是最早的薩滿,在某些滿族姓氏中供奉的“鷹格格”就是鷹頭人身的母體神像。滿族中還有人起源于柳樹的傳說,因此,人們會祭祀柳樹,崇拜柳樹,以此祈求氏族繁盛,多子多孫,柳樹也因此成為一些部落的圖騰。
祖先崇拜
薩滿教中常常出現“瞞尼”“瑪魯”等神的名字,指的就是滿族先民崇拜的祖先神。祖先神崇拜是滿族宗教信仰傳承的基本部分。
清朝皇室中,從努爾哈赤至皇太極,繼續實行元旦拜堂子后,回到清寧宮要叩拜祖先的制度。在清寧宮西墻上和北墻上設的神,滿語稱為“渥車庫衣申德痕”(wecekuisendehen),其釋義為“供神的板子”。清寧宮西墻供的神“為佛為關圣”,而北墻上供的是穆哩罕、納丹岱琿、喀屯諾延諸神。學者趙展認為穆哩罕神應為愛新覺羅家族的祖先猛哥貼木兒,納丹岱琿為蒙古籍后妃的祖先神,喀屯諾延是滿族傳統的吉祥神。不僅如此,皇太極開始推行袷祭,按照漢族的古禮,把遠祖和近祖合在一起祭祀,滿語稱“阿察布飛,窩車勒,窩陳”(acabufiwecerewecen),即“歲暮在太廟合祭列圣”之意。
在民間,滿族各家族供奉的祖先各不相同,有的供奉七位,有的則供奉九位,有的籠統說供奉五六位,有的不知具體位數。滿族的祖先神形態各異,有用綾或綢代表祖先神,有的以無字的木牌代表祖先神,有的則以木偶、皮偶或布偶代表祖先神,還有以家譜或者祖先繪像作為祖先神的。
滿族人家常常會在西墻上支起一塊長木板,俗稱“祖宗板”,祖宗板上置一木匣和幾個香碟或稱“香盤”,即香爐,木匣內收藏著祖先神的象征物。除此之外,在北墻,或者東北角,或者西北角還有一塊神板,主要用來供奉佛托媽媽,因此俗稱“佛托媽媽板”。平時祭祀祖宗神,不需要請出神位,只需要在祖宗板或者佛托媽媽板上點燃達子香,供上餑餑即可。除了平時祭祀,在滿族的大祭中也會請出祖宗神祭祀,大祭的原因有不同,或者因為兄弟祈居,或者因為另立祖先神板,或者因為人壽年豐,每年三四次祭祀。滿族家祭現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其他宗教影響
清朝入關以后,由于統治者的提倡以及滿漢混居的影響,滿族的信仰開始變得多樣,受到許多其他宗教的影響。
漢地佛教、道教
清代以前,滿族先民便有信奉佛教(主要是漢地佛教)、道教的,如渤海國時期,在與唐朝漢族的接觸中,滿族先人接受了佛教文化;金朝女真人從漢人接受了佛教、道教。在入關以后,滿漢接觸更加頻繁,再加上為了鞏固政權加強對民眾的統治,努爾哈赤從漢族地區引進了一些神靈,如關帝、觀音等。在滿族民間,清朝中后期時滿族人與漢族人的宗教信仰已相互融合,日趨一致,如滿族宮廷和民間都有對灶神的崇拜。
藏傳佛教
努爾哈赤興起后,為了征服拉攏蒙古族,加強滿蒙、滿藏關系,他其中一項重要手段便是利用藏傳佛教的影響力。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故城修建藏傳佛教寺廟和玉皇廟等七座寺廟,顯示信仰佛教的意愿,這一舉措很快在西藏自治區和蒙古佛教階層中產生了吸引力。次年,斡祿打兒罕囊素喇嘛從內蒙古地區前往后金傳教時,努爾哈赤也給予了他極為優厚的待遇,并在他圓寂后為其修建佛塔,斂藏舍利。
努爾哈赤的后繼者也繼承了他的政策,采取籠絡和優待藏傳佛教。皇太極對于凡是前來投靠的上層喇嘛,都給予獎賞和倍加優待,其中有些人還被委以重任,如衛征囊素·貢格林沁喇嘛、察漢喇嘛等,這些喇嘛的歸附也為皇太極征服漠南諸部提供了極大的幫助,他們向清朝提供了蒙古地區的重要的政治、軍事等情報,同時充當重要顧問。崇德四年(1639年),皇太極派遣使節團去西藏自治區,帶信給當時掌管西藏地方政權的藏巴汗和阿旺羅桑嘉措,表示清朝對黃教的崇敬和信仰,修好同西藏的關系,并邀請達賴喇嘛前來沈陽市傳教。但由于戰亂使節團未能到達西藏,此后不久五世達賴喇嘛也派遣使團前往盛京通好,皇太極給予了使節破格的優禮,不僅親自出城迎接還親自對天行“三跪九叩”之禮。
順治帝時期,清朝又多次迎請五世達賴喇嘛,希望通過他的威望和影響力,來解決尚未歸附的蒙古部和西藏的問題。順治九年(1652年),五世達賴喇嘛接受邀請前往內地,在其到達北京后,順治帝不僅賜坐、賜茶、賜宴,還賜白銀九萬兩,以表示特殊禮儀優待,以后又設宴于太和殿,專門為他建造西黃寺。在五世達賴喇嘛離京時,又贈送了大批貴重禮物并派大臣護送,后又冊封其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坦喇達賴喇嘛”。
乾隆時期對藏傳佛教更是推崇備至,愛新覺羅·弘歷在清宮內修建了大量佛堂,從清代宮廷陳設檔中可看出,佛堂便有40多處,其他供奉佛像的地方更是多不勝數,唪經、進香、禮拜以及對各處佛堂下相關諭旨等與藏傳佛教有關的事務,成為皇帝除了處理政務之外重要的生活內容。不僅如此,據統計,乾隆時期,北京城內的藏傳佛教寺廟有32座,包括妙應寺、雍和宮、嵩祝寺、福佑寺、隆福寺、達賴喇嘛廟、長泰寺、普度寺、察漢喇嘛廟、圣華寺、護國寺、正覺寺、普勝寺、慈佑寺、三佛寺、永慕寺、凈住寺、慈度寺、資福寺、北海的永安寺、闡福寺、萬佛樓,頤和園的大報恩延壽寺、鄉巖宗印,香山的清凈地、舍衛城、普福宮、功德寺、梵香樓等等。此外,避暑山莊等地也建造了多處藏傳佛教寺廟。愛新覺羅·弘歷對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章嘉若必多吉四位活佛也非常尊崇,其中章嘉若必多吉與乾隆帝關系最為密切,他與幼年時的乾隆帝有許多來往,此后又成為即位皇帝的灌頂法師,輔導皇帝逐漸深入的修習密宗佛法,在蒙藏地區事務上,又相當于皇帝的第一顧問。
國外宗教
國外宗教也對滿族信仰有一定影響,例如當時在中國被稱為景教的基督教,清政府對基督教的政策,歷經順治的默許,康熙的認知和寬容,雍正的禁教排斥與乾隆的寬嚴相濟。還有部分清代貴族信遼寧省主教,如康熙年間的和碩簡親王德沛及其福晉,還有努爾哈赤長子諸英四世孫的蘇努家族世代信奉天主教等等。但中國封建社會尊儒重道思想根深蒂固,且西方列強多利用這些宗教來為其侵略服務。因此,清政府禁止滿人入教,老百姓普遍排外,國外宗教在滿族中影響有限。
語言文字
語言
滿族的民族語言為滿語,屬于阿爾泰語系-滿洲通古斯語族-滿語支。從肅慎、挹婁、勿吉、渤海國(黑水靺鞨)到女真族共同體的歷史發展中,不斷融合進新的成分,其語言不斷地豐富和發展,形成了獨屬于本民族的語言女真語,后改稱滿語。
滿語屬于粘著語類型,文字屬于音位文字類型。滿語共有6個元音,22個輔音及3個為借用漢語詞而增加的輔音,共31個音位。多數滿語字母有詞頭、詞中、詞尾三種形式,元音字母和大多數音節形式有單獨、詞頭、詞中、詞尾四種形式。滿語名詞有格、數的范疇,動詞有體、態、時、式等范疇。句子成分的順序是“主—賓—謂”。早期滿語存在多種方言,按照清代的劃分,可分為南音、北音、東音、西音,分別指不同地帶所使用的滿語。
清中期以后,滿語逐漸被放棄,滿族基本上使用漢語北方方言。只有旗人內部和旗籍官員,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仍然必須使用滿語。20世紀80年代,除了東北個別邊遠地區和新疆的錫伯族少數老人尚能使用滿語外,滿語已經消失。但許多地方的漢語方言中存在滿語的印記,如東北各地和北京等地的漢語中,還保留有大量的滿語語音和詞匯。
文字
金朝時,依仿漢字楷書和契丹制字的特點,創制出女真大字,后又經過改進,出現女真小字,這樣女真族便有了本民族的文字。金朝滅亡之后,女真字仍在女真人中使用一段時間。但由于它造字規則比較繁瑣,存在著書寫不便、難于記憶等缺點,因而使用者逐漸減少,至明正統十年(1445)后便逐漸被廢棄不用。后女真人出于交際需要,開始使用蒙古文。
努爾哈赤興起后,鑒于對外交往和對內傳達政令、記錄史事、提高本民族文化素質的需要,23-24就迫切的需要一種能與本民族語言相適應的文字。萬歷二十七年(1599年),努爾哈赤令文臣額爾德尼和噶蓋,利用蒙古文字母創制了滿文。這是一種拼音文字,即借用蒙古文字母按滿語拼音拼寫而成,如聲母“阿”下接韻母“瑪”,便拼寫為“阿瑪”(Ama,父親);聲母“厄”下接韻母“莫”,便拼寫成“厄莫”(Eme,母親),這種滿文歷史上稱“老滿文”或“無圈點滿文”。
皇太極時期,鑒于“老滿文”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如拼寫時字母“上下字無別,塔達、特德、扎哲、雅葉等,雷同不分”,容易造成歧義。天聰六年(1632年),文臣令達海等人在皇太極的指示下完成了對“老滿文”的改進,其主要內容將十二字頭增加了圈點,即同一字母表示兩個以上不同音的,用“圈”或“點”加以區別,使之能區分原來難以區分的滿語語音,同時還增加了一套拼寫外來語(主要是漢語)的特定字母。改造后的滿文稱“新滿文”或“有圈點滿文”。新滿文共有38個字母,其中輔音字母22個,元音字母6個,特定字母10個。元音字母和多數音節形式有詞頭、詞中、詞尾和獨體等四種書寫形體,此外還有字圈、字點,以及各種撇挑和連接字母的豎線。標點符號有兩種,逗號用“V”,叫作“起殼”,句號用“︾”,叫作“雙起殼”。書寫時,自上而下直書,行序從左向右。
滿文被創制后,成為官方文字,被稱為“國書”,被大量運用在上諭詔書敕、大臣奏疏、公文往來以及檔案記事等文獻中,其中以老滿文書寫最有名的便是《滿老文檔》,其余大量滿文書籍、檔冊幾乎都是新滿文。與此同時,清軍入關前后還用滿文翻譯了大量的漢文典籍。康熙中期以后,滿族漢化程度加深,越來越多的滿族人熟練掌握并運用漢文,滿文逐漸被棄用,只有一些例行公事如滿漢合璧的奏疏、誥敕仍堅持使用滿文。乾隆年間,認識滿文的人已所剩無幾,辛亥革命以后,隨著清王朝的覆滅,滿文已基本停止使用。
滿文的創制和頒行是滿族文化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它加強了滿漢之間的思想文化交流,記錄和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遺產,豐富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寶庫。它對于研究滿洲通古斯語族各民族的語言、歷史、宗教、民俗、文化、經濟和社會具有重要的價值,尤其是對東北亞諸多沒有文字、或文字不完善、或文字創作較晚的民族的人類文化學的研究更具有特殊的價值。
社會組織
猛安謀克
公元12世紀,金朝女真人中,出現了一種叫做“猛安謀克”的社會組織。猛安為部落單位,而謀克為氏族單位。猛安謀克不僅是軍事組織,也是兵民一體的社會組織。所有組織成員,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并占有一定的土地。金朝最高統治者通過宗室、將領控制著猛安謀克組織。起初,1猛安可包括8~10個謀克,首領被叫做“勃極烈”;金朝建立前,定制為每300戶為1謀克,10謀克為1猛安。
進入中原后,猛安謀克制度又推廣于“歸附降人”,包括漢人和契丹人。金熙宗在位期間(1135-1137年),猛安謀克發展為軍事、生產和地方行政機構三位一體的封建化組織。按照金朝的官制來劃分,猛安為從四品,掌管軍務,訓練武藝,勸課農桑,并同諸防御州的防御使一樣,負責“防捍不虞,御制盜賦”;謀克為從五品,掌撫輯軍戶,訓練武藝,負責除不管理常平倉之外縣令所有的職權。謀克之下分設村寨,50戶以上設寨使1人。
猛安謀克制度,作為一種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在對外戰爭與對內統治等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促進了女真各部結成為一個統一的女真族,猛安謀克人戶平時在訓練之余,從事農業生產,有戰事的時候,壯丁接受征發,自置鞍馬兵器出征,家口留家生產。另外,在滅遼攻宋戰爭中,猛安謀克大大增強了女真兵的戰斗力;在猛安謀克組織下的大批女真人迅速遷到新占領地區屯駐,鞏固了對新征服地區的統治;同時,對于大量新征服的地方,滿族人通過采用猛安謀克編制,削弱了當地人的反抗。此后,分散各地的女真猛安謀克戶往往將所受田土租與漢族佃農耕作,收取地租。猛安謀克不事生產又疏于訓練,戰斗力逐漸衰弱。
哈拉與穆昆
哈拉與穆昆是滿族氏族部落時代的重要血緣組織。哈拉為滿語hala,漢意為姓氏,是由血緣關系構成的社會組織。穆昆由哈拉派生而成,源于女真語“謀克”?!澳吕ァ笔菨M族傳統社會的血緣組織單位,在滿族社會發展中一直發揮重要的功能和影響,每個穆昆設有穆昆達,即族長,負責本族內部事務。后來努爾哈赤創建了八旗制度,主要行使行政軍事職能。但穆昆制并沒有被取消,由族長首領選任“穆昆達”,負責管理氏族日常社會生活。至今在東北地區滿族聚居區還保留著穆昆組織。
八旗制度
源起
八旗制度作為清朝滿族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源于女真氏族組織牛錄,女真人在行圍狩獵時,每10人一組,其中1人為首領,稱“牛錄額真”(意為“大箭主”),它是一個臨時性組織,圍獵完畢便解散。
建置沿革
隨著建州女真日益強大,努爾哈赤在牛錄組織的基礎上建立了“旗”(即固山)的建置。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創建正紅、正黃、正白、正藍四旗。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八旗制度正式創立。每300人為1牛錄,設雍舜,后稱佐領;每5牛錄編1甲喇,設甲喇額真,后稱參領;每5甲喇編1固山(旗),設1固山額真,后稱都統,固山額真為本旗最高官員,即旗主,固山額真下設2名梅勒額真為副手,即副旗主。
天命六年(1621年)開始設置蒙古牛錄,第二年設蒙古旗,到天聰九年(1635年)擴充為蒙古八旗。天聰九年(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把滿洲八旗中的漢人調出,另編一旗。崇德二年(1637年),增設漢軍為二旗。崇德四年(1639年),增設漢軍為四旗。崇德七年(1642年),由于漢軍人數增加,增設漢軍為八旗。這樣,八旗制度中有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共為二十四旗,但習慣上仍稱為八旗。滿洲八旗占主導地位,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居從屬地位,滿洲八旗旗主世襲,而蒙古、漢軍八旗旗主如不稱職可隨時撤換。入關前,漢軍旗主均任用漢人,但蒙古八旗旗主多以滿人擔任。
清軍入關后,八旗分為禁旅八旗和駐防八旗兩部分,禁旅八旗近10萬人負責守衛宮廷和京師,駐防八旗10多萬人分布于全國各地的通都大邑、關津要道。再輔之漢族為主體的綠營軍隊,形成了以北京為中心,以八旗武裝為基礎的對全國的控制體系。順治七年(1650年),當時掌政的愛新覺羅·多爾袞死后,八旗的制度發生了一次重大變化,多爾袞的正白旗被順治帝劃歸為自己統轄,加上原本就由皇帝親自統轄的正黃、鑲黃兩旗,形成了所謂的“上三旗”,其余五旗則被稱為“下五旗”,上三旗的地位比下五旗高。
自從上三旗確立之后,八旗被劃分為左右兩翼,其次序也有變更,據《大清會典·八旗都統》載,八旗次序為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左翼為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右翼為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四旗。八旗在京師駐防位置也有明確規定,左翼自北而東,自東而南,鑲黃旗在安定門內,正白旗在東直門內,鑲白旗在朝陽門內,正藍旗在崇文門內。右翼自北而西,自西而南,正黃旗在德勝門內,正紅旗在西直門內,鑲紅旗在阜城門內,鑲藍旗在宣武門內。
清代八旗中還有所謂“抬旗”,“抬”即高抬,即由下五旗而抬至上三旗。一般情況,抬旗的都是指后妃家庭。因為下五旗的包衣(即奴仆)應侍候諸王,而后妃已嫁入皇家,其包衣不便再侍候諸王,于是便抬入上三旗,以提高其身份地位。另外按照八旗內部習俗,每逢旗主及近親子弟之有郡王以貝勒爵者過生日或賀元旦之時,凡該旗之屬人均須向其慶賀,否則即須治罪,這也是當時出現抬旗現象的一個原因。除“抬旗”以外,還有所謂“分旗”,即由上三旗分到下五旗。按照清朝規定,上三旗包衣一定是在內務府,乾隆以后因人太多了,出旗者很多。
作用
八旗制度屬于兵民合一組織,故它也是null政權地方軍政機構,具有政治、軍事、經濟、司法、社會等各方面職能,固山額真、甲喇額真、雍舜既是軍事長官,又是地方行政長官。平時以牛錄為單位組織生產,牛錄額真負有分配土地、管理、指導生產等責任,同時掌管登記戶口、勘查田地、分配財物、收取賦稅、攤派勞役、拘捕逃人、查禁奸邪、調解糾紛等項事務。戰時,以null(旗)為基本軍事單位,下轄甲喇、牛錄,按3:1比例從旗戶成丁中選兵,每牛錄設披甲(uksin,即兵士)100人,馬匹、軍器、干糧由兵士自備。
從入關時,清王朝開始給八旗兵丁發放豐厚的餉銀和月米,兵餉成為八旗人口的基本生活來源。但八旗兵丁在承擔戰時武器與馬匹等開支及家屬的生活后,就不那么寬裕了。整個清代,八旗兵額一直沒有增加,而八旗人口大量增長,大量的旗內成丁不能及時挑補當兵,導致一份兵丁的銀米要養活一大家人口的情況,再加上按照八旗制度的規定,清政府限制八旗人口不得從事農、工、商各業以謀生計,且不能隨意離開所駐地方。導致八旗中除少數上層外,大部分人生活都比較貧困,這一現象從順治時便已顯現,康熙之后愈發嚴重。盡管清代統治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制定了一些舉措來解決旗人的生計問題,但旗制作為不變的根本國策,這些措施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旗兵的貧困狀況,反而讓一些旗人不愿從事生產,依賴性更加增大。在軍事政治上,八旗軍隊是清政權存在的基石,在民政方面,面臨清代民族矛盾較為尖銳的情況,八旗制度更是清代旗、民分治的有效手段,一定程度上緩和了民族矛盾。初期,清政府依靠這一制度鞏固了自己的統治,但后來八旗制度逐漸衰亡,最終成為了民族發展的枷鎖。
旗幟標志
據《清太祖武皇帝實錄》載,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制度時,八旗旗色即為黃、白、藍、紅四正色和四鑲色(即黃、白、藍旗鑲紅邊,紅旗鑲白邊)。但據學者王革生在其《清代八旗的旗幟》考證,努爾哈赤時的八旗旗色,是黃、紅、白、青(藍)色畫龍的四旗和黃、紅、白、青(藍)色無畫龍的四旗;皇太極時期取消了“龍”紋飾,才改為正色四旗和鑲色四旗;康熙又都加上了“龍”紋飾。學者李鴻彬、郭成康的《也談八旗旗》同樣認為,努爾哈赤時的八旗旗色并不是四正色和四鑲色,而是在天命七年(1622年)以后才改為四正色和四鑲邊旗。
民族文化
生產
漁獵、采集
自滿族先民肅慎人時期,東北地區豐富的漁獵資源為在此世代生息繁衍的滿族提供了豐富的生活資源,傳統漁獵采集在滿族生產生活中便占很大比重。
長期的狩獵生活使滿族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發明了各式各樣的狩獵工具,形成靈活多樣的狩獵方法和形式,因狩獵而產生的牛錄組織便是八旗制度基本單位的起源。滿族主要獵取貂、狐、等毛皮獸,鹿、狍、野豬、虎、豹、熊等走獸以及雉雞、大雁、鷹等飛禽。
滿族人根據四季魚汛,使漁業生產一年四季不間斷,用船只、網、叉、鉤等漁具,,采用靈活的捕撈技術,進行魚、鱘魚、三文魚等魚類的捕撈活動。
滿族還從事采集業,主要采集松子、蘑菇、木耳、人參、東珠等。康熙時,盛京、吉林有萬余名滿洲八旗兵被派遣至深山密林和江河湖泊采集人參和東珠等物品。滿族采參習俗現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農業
明代時,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因陸續南遷,轉向以農業為主,他們多使用擄掠的漢人及朝鮮人奴隸從事農耕,漢人及朝鮮人帶來先進的農業生產工具、技術,推動了滿族農業經濟的發展。后金政權建立后,滿洲貴族通過戰爭獲得大量奴隸和土地,奴隸們勞作所得被滿洲貴族占有。入關后,由于滿族等東北地區各族群眾的辛勤勞動,東北地區的大量荒地被開墾出來,旗地數量迅速增加。其中,一部分耕地是租種滿族封建主土地的漢族佃戶開墾的,但八旗兵丁及其家眷仍是東北的主要生產勞動者。
滿漢各族農民長期共同生產勞動,使滿族農業生產技術進步很快。畿輔地區的官莊和旗地都采用漢族工具和生產技術。在東北地區,滿族農民與漢族移民共同積累了一套適合當地條件的生產經驗。由于東北地區氣候寒冷、土質肥沃、新墾土地多,除園地精耕細作外,大田多使用馬拉大犁,起壟點種,廣種多收,還創造了多種糧谷固定輪作的制度,成為當時農技條件下,東北地區地區有效的增產辦法。滿族為滿足當地居民及駐軍的糧食需要,種植各種莊稼,其中,草谷子和高粱、豆類還運銷到直隸、山東、江浙等地。滿族和漢族農民還在遼寧省等地種植棉花、藍草等經濟作物,放養天蠶,生產的繭絲運銷到直隸、山東等地。
如今,聚居于東北三省及河北省省的滿族,主要從事農業,這些地區盛產大豆、高粱、玉米、煙草、蘋果和柞蠶等農產品和經濟作物。
畜牧業
畜牧業在滿族社會經濟中始終占有重要地位,畜牧業非常發達。由于狩獵與戰爭的需要,主要以養馬為主,滿族富家馬匹多千百為群,一般人家亦有十幾匹。民國時期,滿族的畜牧業仍在發展,當時畜牧業馬、牛、豬產量最多的是滿族聚居度最高的東部山區。東北淪陷后,由于日本帝國主義的掠奪,飼養量大幅降低。
手工業
清代定都北京后,滿族手工業主要是與農業結合的家庭手工業,多在農閑季節生產,主要有磨坊、油坊、粉房、釀酒、染房、編織、鞋帽制作等。由于八旗制度的限制,專業手工業者人數較少,多在內務府的營造司、廣儲司和武備院工作,有土木、織造、衣冠、器皿、軍器等工匠,此外,八旗佐領中也設有鐵匠、弓匠、鞍匠等額缺。這些滿族工匠多挑選滿族正身旗人或戶下人充當,所生產產品不進入流通銷售領域,多專供清皇室、官府、貴族及軍隊需要。雍正五年(1727年)和乾隆六年(1741年),清政府分別允許在東北地區地區開采鐵礦和煤礦后,在煤窯勞動的滿族人不斷增加。辛亥革命后,從事手工業生產的滿族人逐漸增多,出現了專業的皮毛加工,制酒、制粉、制油、木器家居制造、柳編以及美術工藝品制作等。現今散居于中國各地的滿族主要是工人,知識分子也較多。
商業
根據《北京滿族社會歷史調查報告》記載,滿族的商業有的起源于“官當鋪”。清康熙、乾隆時期為了解決內務府病、老、殘廢的太監的生活費問題,由內務府主管,所屬各司,各錢糧衙門提出一部分公款各開當鋪,后來統歸內務府堂郎中管理。經理者看到經理者看到當鋪有利可圖,便暗中和外部漢商發生了聯系。民國時,一些前清滿族貴族從事金融業工作。如今東北三省的沈陽市、鞍山市、大連市、撫順市、長春市、哈爾濱市等城市中的滿族主要從事工商活動。
工業
滿族的工業生產,在晚清已出現。北京滿族工廠多由官辦開始,八國聯軍之亂后,各旗都統共議設立八旗生計處,建立八旗工廠,生產愛國布、斜紋布、刺繡、綢緞、玻璃等產品。民國初年,宗人府共辦了兩個工廠,一個手工藝廠,另一個廠織布、印刷、制樂器等,但僅僅收容愛新覺羅氏家族子弟,他們邊做工、邊讀書,名為“家族子弟教養工廠”,后改為一般合營生產組織。
東北地區滿族工業發展中較為突出的有榨油業、釀酒業、面粉業、紡織業等??滴跄觊g便有以榨油業的油坊和釀酒業的燒鍋為中心的農產品加工業,但仍是手工業作坊模式。光緒年間“日俄戰爭”后,東北的榨油業油坊工具、榨油技術,已改進為螺旋式壓榨、水壓式壓榨法的機器油房,發展為近代工業企業。到民國十五年(1926年)時,油坊業廢除了木制榨油機,完全采用螺旋式和水壓式榨油機,滿族榨油業由手工業發展到機器工業。另外遼寧省岫巖滿族自治縣有豐富的玉石資源,當地其特產為資源興辦玉器作坊,出現了玉雕生產,民國時期滿族參與者較多。晚清及民國初年,河北省滿族聚居地區還存在少量的采礦業,如金、銀、煤礦等。
姓氏名字
姓氏
清軍入關后,清朝統治者非常重視滿族的姓氏規范化,專門編撰了《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和《清朝通志》等書籍,對滿族姓氏進行了系統的整理和編輯。滿族姓氏繁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全書輯錄滿洲姓氏1114個,據學者李學成統計,《清朝通志》收錄八旗姓氏1194個。近年來,學者劉華慶通過翻閱各地地方志、滿族氏族家譜、古籍以及走訪各地滿族老人,又搜集整理了300多個滿族姓氏收錄在《滿族姓氏綜錄》中。
滿族稱姓為“哈拉”,滿語為hala,氏叫作“穆昆”,滿語發音為mukun。滿族風俗中,姓與氏通常放在一起合稱,如愛新覺羅氏中,覺羅為姓,愛新則為氏,愛新是覺羅中的一個分支,覺羅姓除愛新之外,還有伊爾根、舒舒、通顏等,分別稱為伊爾根覺羅、舒舒覺羅、通顏覺羅。后來由于血緣團體繁衍發展的支系越來越多,姓與氏不再加以細分。
滿族姓氏產生的緣由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
名字
滿族人很重視給孩子取名,一般在孩子出生時,或者是孩子兒童時期就給孩子取名字,其起名方式有大概以下幾種:
此外,還有以礦石名稱、山河名稱來命名的。從清朝中期開始,滿族人在命名上開始有漢化的趨勢。他們在命名上開始學習漢族人在命名時的選字原則,常使用福海、壽山、慶成、崇善、富祥、德昌、文元、永祥、貴福、常明、惠吉、景和、瑞明等吉利字眼。到清朝中后期,滿族人開始普遍使用漢語,漢化的名字便越來越多。
教育
初期教育
明代女真人處于早期奴隸制社會,以家庭教育為主。那時一般女真人家庭的青少年,跟隨家長學習騎射或其他生產技能,本家或氏族的老人對他們進行品德方面的教育。即使有人學習蒙文或漢文,也是由老一輩人采用師傅帶土地的方式,口口相授。
努爾哈赤起兵后,由于對外交涉的需要,他創辦了家塾,培養漢語文人才,并令其兒子學習文言文化。但此時女真人以戰爭為首要任務,重武輕文,幾乎全是文盲。努爾哈赤命人創制滿文后,在他管轄的地區推行和使用滿文,從而培養了少許掌握滿文的專門人才。在進入遼沈地區后,女真人才有了學校教育,努爾哈赤創辦了八旗學堂,各旗官員子弟自愿參加學習文化,但就學率不高。此后天聰年間,皇太極欲推行全民教育,詔諭八歲以上十五歲以下兒童都要入學讀書,但滿人尚武風氣嚴重,八旗學堂入學者仍然不多。除八旗學堂之外,滿族貴族中也有設立私塾教育自己子弟的。
皇室教育
有清一代,皇室對子嗣的教育極為重視,皇子、皇孫都會入上書房就學,學習儒家的治國之道,一直延續至清朝滅亡??梢哉f清朝的尊孔崇儒超過以往的歷代統治者,如從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尊崇孔子,并從儒家經典中找到理學這個統治人民的思想武器,將宋代理學宗師奉為儒家先圣賢哲,推行朱熹的學說,此后、也同樣尊孔崇儒。
皇子皇孫的教育,主要以四書、五經和越南語、騎射為主。他們的漢文師傅由當時的名臣大儒擔任,在師傅之外,還設有上書房行走,幫助師傅作些輔導工作。另外設有內諳達和外諳達,內諳達由八旗翻譯人員中挑選,負責教滿、蒙文,外諳達由各旗營參領、佐領中選拔,輪流入值,負責教授騎射和火器。不僅如此,清代皇帝還注重對皇子實踐經驗的培養,讓他們在實際工作中受到鍛煉,以提高處理政務的能力,如康熙帝曾令皇子隨軍出征,統領八旗軍隊,負責處理軍事要務。
貴族教育
清朝政府根據不同的教育對象,分別設立了不同的學校進行教育。
清皇室將努爾哈赤之父愛新覺羅·塔克世的直系子孫定為宗親,他們腰系金黃色帶子為標志,俗稱“黃帶子”。因為他們是皇帝的同宗近支,故他們的子弟被列為重點培養對象。宗學,順治帝時設立,開設滿漢文專業課程,根據學生的志愿分別學習滿、漢課程。王公、將軍及閑散宗室子弟中十八歲以下者,及十九歲以上已經讀過書的,愿意就學者均可入學。
宗學內讀書之余,教習騎射。凡是入宗學讀書子弟,每月都會給予米、銀、紙、筆、墨等,夏日給碳,冬日給冰。每月考核他們的學業和騎射一次,成績分等級申報注冊。每年秋季,由宗人府照例請旨考試,翻譯、經義和時務策各一題,由學士等官閱卷評等,根據成績予以獎懲。每屆五年,結業時有會考,優等生將由宗人府帶領引見,以會試中式注冊。
塔克世的旁系子孫稱覺羅,他們系紅帶子為標志,俗稱“紅帶子”。覺羅學,雍正帝時設立,教授滿漢文及騎射。八旗覺羅內,凡八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子弟,都須入覺羅學讀書,十八歲以上已經讀過書的,愿意入學者也可入學。十八歲以上未曾讀書的,每月朔望時,在該旗覺羅公署集合,宣講《圣諭廣訓》,進行品德教育。
覺羅學教長每日稽查學生的表現,表現不佳者會受到訓誡,情節嚴重還不知悔改者還會被押回本旗衙署拘禁自由,直到悔改。覺羅學經??荚嚕磕甏呵飪杉緯e行大考,學生的考試成績分別等第,報宗人府備案,對考試成績和騎射俱優者,由宗人府帶領引見,授職用。覺羅學學生也會有米、銀、紙、筆、墨、碳、冰的供應,銀兩比宗學略少,其余相同。學生結業時可考試生員、舉人或翻譯筆帖式。
普通教育
清朝入主北京后,就開始籌劃八旗子弟的教育問題,順治二年(1645年),合兩旗為一學,在北京設立了四所八旗官學,雍正時又增設四所八旗官學。八旗官學歸國子監督導,分習滿文和文言文,每三年考核一次,學業無成者退學,官學生每月都會得到錢糧供應。愛新覺羅·颙琰年間時,八旗官學開始出現學生不讀書,教師不認真教課的情況。為了整頓學風,清政府多次對八旗官學進行了整頓,但隨著時代的變遷,最終不得不改變教育體制。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將八旗官學改為新式學堂,八旗官學宣告結束。在北京地區,除了八旗官學外,還有教場官學、圓明園學、健銳營學和外火器營學,都是為八旗子弟學習文化所提供的場所。
另外清朝還有一些為特定群體開設的學校,如景山官學是專收內務府上三旗子弟的學堂,設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咸安宮官學,是雍正帝為了加恩內務府子弟特設的學堂;乾隆時期,八旗中未及歲之世爵大多處于失學狀態,于是又特設了世職官學,專收未及歲之世爵入學,此學堂可認為是官辦的預備官員初級教育的學校。以上這些官學堂的設立,初步形成了一個針對八旗子弟的教育體系,但仍未達到普及教育的目的。為了解決此問題,雍正時設立了八旗義學,專門招收未入官學的八旗子弟就讀。
飲食
主食
清代滿族以雜糧為主食,常吃的糧食有高粱、小米、小麥、大麥和糜子等。滿人偏愛面食,尤其喜歡吃粘食,喜歡將大黃米、黏小米等雜糧磨成粉面,然后在不同季節做出不同的面制品作為主食,并把它們命名為“餑餑”,如黃米餑餑、豆面餑餑、蘇子葉餑餑等。這與當地特性的氣候有關,由于東北地區冬天日照時間短,很多百姓在冬季只吃兩頓飯,黏食抗餓,適合東北人冬天作為兩餐的食品。同時黏食便于攜帶,適合作為狩獵和出征時軍糧。至今,東北滿族人仍保持著種黏性糧食,吃黏食品的傳統習慣。清代滿族還有個傳統的主食叫“乏克”,漢語是“飯包”或“菜包”的意思。它的做法是將煮熟的米飯和炒熟的菜肴絞在一起,放上蔥絲、香菜等輔料,再用洗凈的白菜葉或蘇子葉將飯菜混合物包起來,用雙手捧著吃。
菜品
清代滿族人沿襲了女真人吃山野菜的習慣,春天山野菜也是滿族人春季主要的蔬菜來源,如柳蒿、明葉菜(現在一般稱桔梗)、蕨苗和薇菜等。到了寒冷的冬季時,他們會將白菜作成酸菜儲存起來,積酸菜滿語叫“布縮潔”,一般是要把白菜葉摘凈,碼一層白菜撒一層鹽,最后在菜上面壓一層重石。滿族人在冬季還把蕪菁(圓蘿卜)、白菜放入地窖中儲存,可保證蔬菜不會被凍壞,隨吃隨取。另外一種冬季貯菜方法,就是把新鮮蔬菜采摘后用開水汆一下,然后放在太陽下曬干,最后用線穿起來放在房間里儲藏。到冬季,可以把干菜用水泡開,即可以做燉菜,也可以做爆炒大頭菜。至今,積酸菜、挖地窖儲藏冬菜、晾干菜仍是東北地區農村在使用的方法。清代滿族還延續了先祖喜吃生菜的習俗,他們將蔥、蘿卜和白菜等新鮮蔬菜蘸醬生吃。這一習俗保持至今,現在東北人餐桌上的“大豐收”就是滿族人吃生菜的典型體現。
滿族喜歡吃肉尤其是豬肉是世代相襲的舊俗,這一習俗到現在就演變成東北農村每年臘月殺年豬,請鄰居、親友去吃豬肉的習俗,滿族年豬采已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滿族菜中豬肉的做法很多,如白肉血腸、豬肉燉粉條、豬肉燉干菜、豬肉燉凍豆腐,還有紅燜肉、燒肉片、風干肉、扒肘子、虎皮肉、醬豬手、煽白肉及皮凍等等。同時,滿族作為狩獵民族,他們也喜歡野味,如:扒熊掌、蔥燒飛龍鳥、烤田雞、烤鹿肉、炒鹿脯、燒鹿肉和燒鹿尾。
滿族先祖由于受生活條件限制,烹制肉類時主要使用燒與烤。清代時,燒與烤仍是滿族人烹制肉類的主要方式,所以民間有“滿菜多燒烤,漢菜多美湯的說法。”富貴人家還喜歡涮火鍋,當時老式的火鍋用純銅打造,中間燒炭,上留煙囪。火鍋中一般加豬肉片、酸菜、粉條等涮品,有條件的還會輔以小螃蟹、牡蠣和扇貝等海貨。
滿族常食的魚有大馬哈、鯉魚、鰉魚、鱘魚、鯽魚、重唇、草根、花等,還有海參、海蝦、海菜花、海蛤、海魚等。滿族經常晾魚干,滿語稱“奧爾克奇”,又常吃富有北國風味的“塔爾卜”(鱧科),其中有道菜是捕上活魚后,即用湖水或河水煮,稱為“活水燉活魚”。其他魚類菜品有魚丸子、魚肉青椒餡水餃、生拌鯽魚等。
飲品
滿族人嗜酒,清代初期滿族人多用大黃米釀酒,稱其為糜兒酒或是黃酒。清代中后期,滿族人又盛行用高粱釀制“白酒”,酒精度比黃酒高很多,并具有活血驅寒的功效,因此深受東北滿族人喜愛。清代滿族人宴客或家庭聚餐時必會飲酒,在飲酒時,婦女不能與男人同吃,但往往由婦女為客人倒酒。如客人不飲或少飲,婦女就或站或跪在他身邊不走直到客人將酒干掉才起身。同時主人還要陪著喝。滿族人不僅嗜酒還有吸煙的習慣,不論男女老少喜歡吸食旱煙。主人和客人敬酒之前,一般要先給對方敬煙。
水果、糕點
滿族人冬季有用地窖儲藏新鮮水果的方法,此外,他們還有風干水果的儲存方法,他們把蘋果、梨等新鮮水果用蜂蜜浸泡后,再擺放在屋外風干,即“漬山果”,也就是現在所說的“果脯”。另外滿族人便利用東北寒冷的氣候特點來保存水果,他們將蘋果、梨等水果放在室外凍透,吃之前,將凍水果放在涼水中。
滿族人還會制作很多糕點,如年糕、油炸糕、菊花糕、淋醬糕、白糕、切糕、黃米糕和打糕等。此外還有驢打滾、炸餃子、酸湯子、小肉飯和大餅子等。這些食品大多在祭祀、招待客人和筵宴上使用。
餐具
由于東北地區山多,木材資源豐富,所以清代滿族人大多使用木質的餐具。主要有:木碗、木盤、木匙、木盆和木桶等。條件好的滿族家庭則使用瓷質餐具,滿族貴族一般喜歡用金銀餐具。這些木器飲食用具,在東北普通滿族家庭一直盛行,直到解放初期還有一些滿族人家庭還在使用這種器具。隨著時代的發展,滿族人已不再使用木制餐具,但很多朝鮮族飯店和家庭還保留著用木質餐具的習俗。
飲食禁忌
滿族飲食禁忌與信仰祭祀有關,早期受薩滿教影響很深。如做祭祖敬神的神糕,要在金秋時分,選擇臍大粒圓的新黃米,妥善保管,不許小孩在上面撒尿、揚土。在做打糕的時候,打糕人不喧嘩,不吐唾沫,身板要直。做神糕的女子,必須身體潔凈,來月經的女子不得參加。祭過神的阿木孫肉,族人圍坐分食,以肉為飯,而且必須在祭祀期間吃完,如有剩肉和骨頭,則要埋在高崗上的潔凈之地。路人可以分享神糕、神肉,但不能帶走。滿族有忌吃狗肉的習俗,相傳黃犬救過努爾哈赤。
皇家膳食
后金時期,努爾哈赤雖然有專用的廚師,但他在飲食方面厲行節儉,不追求排場。這一時期的宮廷食品制法比較簡單,食品花樣也不多,以滿族傳統飲食為主。選料上,包括各種山珍野味、家畜家禽、時鮮蔬果以及某些水產品;在烹方法上,當時已經流行使用陶制的火鍋,以及燒、烤、燉、熬、煮、蒸、炸、和蜜餞等;在調料上,主要使用海鹽、醬油、大醬、豬油、白糖、蜂蜜、醋、花椒、大料、蔥和姜等。菜品一般是以大盤和大碗盛裝。
清朝建立后,族人在漢族飲食習俗的影響下,加上其政治地位、經濟地位的提升,滿族皇宮膳食變得奢華考究。通?;实勖坎鸵袔资赖揭话俣嗟啦穗龋话阋噪u、鴨、魚、鵝、豬肉和時令蔬菜為主,輔以山珍海鮮、奇瓜異果等,燕條、海參等也必不可少。另有各種主食、粥等,其中餑餑是每天菜單中必有的食品,皇帝吃的米都是各地專為皇帝種植的貢米?;适业牟途咭矘O其考究,而且有相關的規定,如慈禧用的餐具有金燭臺、金壺、金盞和金湯匙等三十六件金器,一百三十五件銀器和一千零二十六件瓷器。不僅數量多,餐具還每年都會更換一批。
在清代皇宮里曾經舉辦了幾次規模宏大的宮廷宴席,如康熙帝六十大壽的壽宴,相傳康熙帝在此次壽宴時,首嘗滿漢全席后,親筆書寫了“滿漢全席”四字,滿漢全席因而名聲大噪。乾隆時,更是浮華之風大盛,愛新覺羅·弘歷六次南巡時候,每日御膳皆山珍海味、水陸八珍,沿途用水都是各地名泉水。由此上行下效,達官顯貴、豪紳巨賈們競相爭逐飲食,滿漢全席因此風行一時。
滿漢全席,分為六宴,均以清宮著名大宴命名。一是蒙古親藩宴,用于宴請與皇族聯姻的蒙古貴族;二是廷臣宴,由皇帝本人欽點大臣參加;三是萬壽宴,清朝帝王的壽誕宴;四是千叟宴,該宴起源于康熙朝,盛行于乾隆朝,其規模是清宮宴席中規模最大的;五是九白宴,用于宴請蒙古投降部落(當時,規定這些部落每年向清廷朝貢九白,即白駱駝一匹,白馬八匹,所以稱為九白宴);六是節令宴,就是在固定的節令開設的宴席,比如元日、端午、重陽節、除夕等。
全席計有冷葷熱肴196品,點心茶食124品,計肴饌三320品,合用全套粉彩萬壽餐具,配以銀器。從文獻記載的滿漢全席菜單和各地所傳的滿漢全席菜單來看,在用料上,燕條、魚翅、海參、花膠、駝峰、鹿筋、熊掌、果子貍等水陸八珍幾乎為必備材料;在單個菜肴上,燒乳豬、烤鴨、哈爾巴(豬肘)、烤雞、烤魚等滿席風味菜基本上為各種滿漢全席所共有;在面點上,宿盒子、燒麥、蒸餃、蛋糕、包子、片石子饃等也為各種滿漢全席所共有。
服飾
發式
滿族男子的發式為“半去半留”,即將前額和周圍頭發剃去,只留顱后發,編成一條大辮子垂于腦后。
滿族女子的發式依年齡不同有明顯的區別。女子未嫁之前發式與男孩子基本相同,皆剃四周發,僅留腦后發,再編成小辮子垂于腦后,俗稱“山羊犄角”。成年待嫁則時開始蓄發,或梳單辮,或抓髻。滿族女子的發式很多,如“兩把頭”“水鬢頭”“知了頭”等。
“兩把頭”是滿族女子的典型發式,被稱為“旗頭,”即把頭發束在頭頂上,從中分成兩綹,在頂上梳成一個橫長式的發髻,再把后面的余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扁髻,壓在后脖領子上邊,稱燕尾式。這種發式多在滿族貴族婦女中流行,民間婦女在結婚時也會梳這種發式。清朝末期,這種“兩把頭”越梳越高,以至于在頭頂加上了帶有青紗的發架,成為民間稱為“架子頭”“大拉翅”“大翻車”等的樣式。
“水鬢頭”也叫“水葫蘆”,是把兩髻頭發挑下來,用肥皂水貼耳根成鉤形?!?a href="/hebeideji/7225229882309247036.html">黑蚱頭”則像知了的雙翼,清末在滿族貴族婦女中最為盛行。年齡大的婦女則多將發髻盤于頭頂端,稱“大盤頭式”。
鞋帽
滿族男子所帶的帽子,種類較多。秋冬戴暖帽,秋冬戴涼帽。暖帽有檐,根據季節變化而分別鑲以呢、絨及各類皮子。涼帽無檐,形狀像釜,用草或藤、竹絲編成,更多的是用“得勒蘇”草編制而成。
滿族男子常穿的鞋,以冬季外出時所穿的“烏拉”最有特色,這種鞋是用一整塊牛皮縫制成相連的鞋幫和鞋底,再配上鞋耳、鞋帶,里面墊“烏拉草”,寒冷天氣里保暖效果極佳。
滿族婦女不裹腳,她們所穿的鞋比漢族婦女大,樣式也不相同,俗稱“旗鞋”。鞋面有“單脊臉”、“雙脊臉”等樣式,而且都是彩緞繡花裝飾;鞋底一般厚1~2厘米,有的年輕婦女或貴族婦女鞋底中部的跟高達5~10厘米或更高,并分為下小上大的“花盆底”或上小下大的“馬蹄底”兩種樣式,通稱為“四扇底”。
常服
滿族的先世因為常年在寒冷的東北地區山林中靠騎射采集為生,無論男女都以旗袍為日常穿著的衣服,后金建國后便成了八旗人的服飾特點,其質料的皮、棉、單、夾、紗隨季節而宜。這種長袍被稱為“旗袍”,滿語稱為“衣介”,是滿族特有的服裝。
滿族男子的旗袍一般無領、捻襟、窄袖(俗稱“馬蹄袖”),在窄袖口上接一個半圓形的袖頭,形如馬蹄,平時挽起,冬季打獵或打仗時放下,用以遮蓋手背以免凍壞。腰系束帶,束帶是為了緊身,也便于在上面掛佩刀、匙箸、煙荷包等物。
滿族婦女的旗袍原本與男子的基本相同,但在清軍入關后,隨著物質條件的改善和審美的提高,女子旗袍用料越來越講究,色彩華麗,裝飾增多,如衣領口、袖頭、衣襟等處鑲嵌各種顏色的花邊和牙子,滿語稱為陶罕,旗袍的前后還繡有花、蝶等各種圖案。清中葉以后,伴隨著騎射的荒疏,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的樣式則不斷改進。隨著時代的進步,滿族婦女旗袍的款式也在不斷地變化,由寬腰身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形、流線形,不斷朝著時裝化、現代化的款式發展,成為極具特色的民族服裝款式。滿族旗袍制作技藝如今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滿族人還喜歡穿馬褂和坎肩。馬褂,滿語稱鄂多赫,特點是圓領對襟,也有“瑟琶襟”的,褂長至肚臍,袖短至胳膊肘,有扣絆,比較肥大,四開衩或兩開衩,騎馬上下方便。馬褂有棉的,皮毛的,天冷時套在旗袍外面,清代貴族婦女的馬褂開襟處和底擺也鑲有寬闊的花邊。清初穿馬褂者僅限于八旗士兵,至康熙年間,富家子弟開始穿,至雍正年間,穿馬褂逐漸成為一種時尚。黃馬褂坎肩無領無袖,在樣式上和裝飾有很多種類,如開襟就有“琵琶襟”“一字襟”“對襟”“大襟”等。
滿族穿的褲子一般為套褲,滿語叫渥阿布力,是冬季出獵騎馬時套在褲子外面的褲筒,有棉的、皮的。褲筒上下端各有結帶,上系腰間,下結小腿。
飾品
滿族男子貴族子弟會在發辮上鑲嵌各種裝飾物,如珍珠、寶石、金銀墜角等。滿族女子習慣在頭上佩戴各種裝飾品,未婚女性多佩戴耳墜、耳鉗、等;已婚婦女則多佩戴大扁方長簪、大耳挖子簪、小耳挖子簪等。發式貴族婦女的裝飾品多用金、銀、珠翠、等名貴材料制成。滿族婦女還非常注重耳飾,女孩出生后要在一個耳朵上扎三個“耳朵眼”,戴耳鉗。
官服
清代文武百官的服飾也有其特點。其中最具特色的便是是“頂戴花翎”?!绊敶鳌?,俗稱“頂子”,系指官員帽子上所嵌的寶石,不同級別的官員所用寶石不同,如《大清會典》最初定制,一品官紅寶石頂,二品官珊瑚頂,三品官為藍寶石頂,四品官為青金石頂,五品官用水晶石頂,六品官用硨磲頂,七品官用素金頂,八品官用陰文鏤花金頂。九品官用陽文鏤花金頂?!盎ā币彩谴髟诔诨蚣谏系?,是清朝官服中一種特有的形式,花翎是用孔雀翎飾于冠后,以翎眼多者為貴。最初,戴花翎并不標明官職的品級,是一種榮譽象征。順治明確了戴花翎所表明官職的品秩,規定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國公戴雙眼花翎,五品以上戴單眼花翎,五品以下官員戴無眼的藍翎。
努爾哈赤時期頒布了“補服”制度,“補服”是指衣服前胸、后背帶有補子的衣服,文官一般繡鳥綱,武官繡走獸,鳥獸的品種代表官員的等級。朝遷都北京以后,服制又幾經變化,至乾隆初年始成定制。如皇帝的服飾,據《大清會典》記載: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如規定,朝服色用明黃,吉服穿龍袍,常服為褂,顏色及花紋隨其所用,行服穿龍袍。其他文武官員等的服飾都有嚴格的限定。
建筑
民居建筑
滿族早期,經濟文化比較落后,其居住條件非常簡陋。他們冬天居住在“地印子”中,“地印子”一般建在向陽山坡,向下挖土為墻,上面蓋上樹皮、山草,室內有鍋灶、火炕,保溫、取暖效果好。夏季則居住在“馬架子”中,一般建在林內,借用一些樹樁,在樹樁上用木鋪地,上面搭上人字型架子,再覆蓋以樹皮、山草防雨。至今,在某些偏遠山區,還有一些人住在原始的“地印子”“馬架子”里。滿族傳統木屋建造技藝現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和與各民族交往、學習,滿族人逐漸形成自己的居住習俗,他們以當地的建筑材料,修建了泥坯草房、青磚瓦房和夾用石料的房屋。“口袋房、蔓子炕、煙囪出在地面上”是滿族住房的三大特點。住房一般三或五間,坐北朝南,東邊開門,稱為“口袋房”,中間開門,稱“對面屋”。外間為廚房,里間為臥室,臥室內南北對起通炕,西邊砌一窄炕,與南北炕相連,構成“匚”型,叫“萬字炕”或“蔓子炕”,冬季可燒熱供取暖。西炕墻上供有祖宗板,不許睡、坐,不許放置空碗、雜物。南炕長輩睡,北炕晚輩睡,若有客人留宿,則讓出南炕讓客人睡,以示尊敬。煙囪砌在屋側,由地面砌起,用磚或土坯砌成,只要高出屋檐數尺即可。
滿族房屋的門窗也很有特點。門大都是獨扇的木板門,有木制的插銷,只有內門才是雙扇木板門,都向外開,門閂大多在左側,木制。里屋門上一般都掛有辟邪的自制小掛件。外屋靠門側有個小窗,俗稱“馬窗”。每窗分上下兩層,上層糊紙,可向內起或者用木棍支撐。上扇窗子由窗組成,窗欞有橫格、方格形,梅花形,菱形、斜格等多種花紋。下層多為兩三個大豎格,裝在窗框的木槽里,平時不開,但可以向上把它提起來摘下。
“窗戶紙糊在外”是“關東三大怪之一”,糊窗所用的窗紙是一種叫‘豁山”的紙,滿語稱為“攤他哈花上”,漢譯為麻布紙或窗戶紙,是用破衣敗絮經水漚成絨,再在致密的蘆簾上過瀝攤勻,經日曬而成的。這種紙應糊在窗戶的外邊,一方面可以避免窗檔中積沙,另一方面可避免窗紙因冷熱不均而脫落。窗紙糊上后,還要淋以油,這樣,既可增加室內的亮度,又可以使窗紙堅久耐用。
室內的陳設也比較簡單,一般沒有桌椅,只在炕上放有炕桌、炕柜。炕桌放在南炕,吃飯時盤膝圍坐在炕桌旁,炕柜上疊置被褥,能放衣物。門框的橫木上放置一大塊木板,俗稱“擱板”,可將屋內所用家具(小物品)都放置其上。家中一般會備一個火盆用于取暖,貧窮的人家用黃泥做成,富家多用銅盆。室內房梁上常懸有悠車,又稱搖車、吊車,用于哄初生嬰兒睡覺。
滿族人房屋前后一般有院子,用來種菜或者堆放木頭。院墻最初是用木柵欄,也叫“障子”,后來富貴人家用磚石圍砌,且除了建坐北朝南的正房外,還有東西廂房和南向而中間留有門洞的門房,這種格局叫“四合院”。廂房房設有碾房和倉房,“倉房”滿語叫“哈什”,用于放農具雜物。在靠門洞的院內,建一短墻,叫“影壁”,影壁立一“索倫桿子,即神桿。北京四合院便是滿族庭院式住宅的代表。
皇室建筑
沈陽故宮為滿族統治者修建,保留了大量的滿族傳統建筑藝術。如十王亭非等邊、等距排列,而是呈“八”字形,便反映了滿族的八旗制度;皇太極的后宮五宮中的青寧宮便是典型的滿族民居——口袋房。另外沈陽故宮“宮高殿低”,也表現了鮮明的民族特色,即沈陽故宮五宮建在近4米的高臺之上,而辦公的崇政殿在它下面,反映了滿族先人為了更好地觀察野獸或者敵情,喜歡居住在高處,便于瞭望。2004年,沈陽故宮作為清朝“一宮三陵”中的“一宮”入選了《世界遺產名錄》。
清軍入關后,成為中原的統治者,滿族特有的風俗習慣也對皇家建筑產生了影響,如滿族皇帝便按照滿族民居中“口袋房”“萬字炕”“窗戶紙糊在外”的特點,對北京故宮的坤寧宮進行了改造。另外清代修建的王府建筑大多都是按照滿族傳統“四合院”的建筑模式建造,房屋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其屋內南、西、北三面皆炕,煙筒單立于房屋兩側,門房外均有影壁墻及索羅桿等滿族建筑的模式。北京的王府建筑還結合了江南樓臺亭閣的建筑,形成了新的王府建筑風格。目前北京城內尚存親王府和郡王府近20座,其中,恭親王府、醇親王府、老醇親王府、孚郡王府、雍親王府、禮親王府、慶親王府、淳親王府這8座王府大都比較完整地保存下了府墻、府門、正殿和配殿等主要建筑,其基本面貌被保留了下來,恭親王府是目前保存最好的王府。
此外,清代滿族皇帝還為自己在北京城修建了北海、中海、南海、暢春園、圓明園、頤和園、靜宜園及靜明園等皇家園林,還在承德修建有避暑山莊。這些建筑即以漢族建筑樣式為主,又吸收了滿、蒙和藏等各族建筑藝術風格,形成了新的園林建筑風格,體現了中國各民族間的文化交流與融合。
出行
滿族居住在東北地區,為了適應寒冷的生存環境,滿足生活、生產以及軍事上的需要,滿族先民創造了許多適應自然環境的交通、運輸、戰爭以及日常生活器具,例如,爬犁、冰鞋、滑雪板、拖床以及冰嘠等。這些器具有效滿足了滿族人民在冰天雪地里行走、生產勞動以及戰爭的需求。早在肅慎人時期,他們就發明了以滑雪和狗拉雪撬為主的冬季運輸交通方式。
另外,滿族擅長弓馬,因此,騎馬曾是滿族的主要交通方式,農耕發展起來后,滿族的牛馬車輛才有了發展。到1949年以后,滿族的主要交通方式已經和漢族大致相同,僅僅在松花江上游的一些滿族聚居地,還保持著土轎車,馬爬犁等交通方式。
節日
滿族先民在渤海國時期,就有了、等節慶習俗。這些習俗一方面受到文言文化影響,另一方面具有民族特色。女真人在端午節有采艾蒿、吃艾糕、系長命鎖、射柳祭天等習俗。清入關后,滿族的歲時文化與漢族文化結合,漸趨一致,其傳統節日有春節、元宵節、添倉節、清明節、端午節蟲王節、中秋節、臘八節等,但滿族歲時文化保留了一些自己的民族特色。
春節
春節是滿族人民重要的傳統節日。節前要做滿族傳統糕點——薩其瑪,張貼對聯、窗花、掛箋(按旗屬分別貼紅、黃、藍、白色)、掛“?!弊?。午夜分發“神紙”之后,晚輩男子到族內各家“辭歲”。除夕半夜子時,家家吃餃子,取“更歲餃子”之意。還要把一枚銅錢(富家有的用金錢小保及寶石等),暗放餃子中,誰吃到了則終歲大吉。除夕,家家院內豎燈籠桿,高可達二丈,上扎松枝,高掛紅燈,紅燈至初六,夜夜不熄。宮廷中則于臘月二十四日懸掛“天燈”,至次年二月初三日出燈止。長白山滿族過年習俗還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元宵節
正月十五元宵節又稱“燈節”“上元節”,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習俗,除此之外滿族還會制作“冰燈”。同時,在晚上,滿族人還要給祖墳送燈。農村還有元宵節晚上“蒸”之俗。晚清廣州“羊城燈市”中,以旗人所制燈最為璀燦奪目,成為廣州一種特產。正月十六,北方滿族婦女還有“走百病”的習俗,當天她們會臥冰與“滾冰”,象征著去除晦氣。
添倉節
每年農歷正月二十五為添倉節,這是滿族人期待糧食豐收的節日。傳統做法這天要煮黏高粱米飯,放在糧倉中,然后用秫秸做成的馬、車等農具插在飯頂,同時需要添飯三次,寓意糧食豐收,馬往家馱糧食。
清明節
滿族人也過清明節,與漢族不一樣,滿族人有在墳頭插佛托的習俗。佛托的滿語為fodo,佛托的做法,各地略有不同,一般是用玉米骨子當身子,外邊糊上紙條作為衣裳,然后用木條穿過玉米骨子,一頭再插在墳頭上。這是在祭祀“佛托媽媽”,它是保佑人類平安、子孫繁衍的神靈。至今在丹東鳳城地區還有在墳頭插佛托祭祀的習俗。
端午節
端午節。又名五月節,和漢族一樣,滿族的端午節也有插艾蒿、吃粽子以及給孩子系五彩線的習俗。端午節滿族人還會外出踏青、擊球、賽秋千等,但與漢族不一樣的是,滿族的端午節不是祭祀,而是為了健身祛病等。
蟲王節
農歷六月初六為蟲王節,這天,滿族人會殺豬祭祀蟲王,每家派一個代表到沖王廟祭祀,祈求地里的莊稼免受蟲災。同時這天滿族還會把圖書、被褥拿出來晾曬。
中秋節
每年的農歷八月十五為中秋節,這一天,滿族有吃月餅、吃瓜果、賞月的習俗。同時,滿族傳統習俗中還有用月餅祭月的習俗。
頒金節
時期,于1635年農歷十月十三日,將族稱定為“滿洲”(或作、滿殊),滿族人把這一天作為滿族的誕生日,舉辦滿族“命名日”,即“頒金節”的慶?;顒印!邦C金”在里是“新生”的音譯,紀念滿族的定名和新生。20世紀90年代初,頒金節才正式被定為滿族的民族節日。頒金節如今已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臘八節
每年農歷十二月初八為臘八節,這天家家戶戶都會吃臘八粥,滿族人至今仍沿襲此習俗。
小年
農歷十二月二十三日為農歷小年,滿族人要祭祀灶神。在此期間,滿族人會將家里徹底清掃一遍,同時作各種面食,尤其是黏食。另外滿族人要殺豬、殺雞等準備迎接春節的到來。
婚俗
滿族在初期階段存在復雜的婚俗,概括的說,他們將婦女視為私有財產,不分家族內外通婚,乃至不按輩分轉房、早婚(與旗內男子當兵出征,希望早育子女有關)也是傳統習俗。八旗制度確立后,貴族官宦人家實行指婚,多由朝廷指定結婚對象,一般旗人也有由族長指婚的情況,指婚對象講究門當戶對。八旗內男女年齡到十六、七歲,即可訂婚,男子訂婚與結婚年齡可能更小一些,婚姻由父母包辦。皇太極即位后,在漢族、朝鮮人倫理觀念的影響下,禁止和革除了娶庶母、伯母、嬸母、嫂子、兒媳為妻的陋習,并允許寡婦改嫁異性之人。
早期滿族存在多種婚姻形式,其一:童養媳,即以廉價購買未成年養女為勞動力;其二,買賣婚,即滿族富家子弟以金錢購買貧家女;其三,姑舅表婚,即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其四,在東北滿族中有一種名為“平妻”的婚姻形式,就是有一正妻再娶一正妻,這種情況多見于富裕人家,另外,清末民初,在東北的滿族中還存在一妻多夫現象,這主要是由于丈夫早亡或重病,妻子無力撫養年幼子女,招下一個或幾個男人在家,以幫助耕地種田、治家創業。如果男女雙方都是窮人,彼此沒有契約,往往在子女長大成人后結束這種關系。
清末民初后,隨著時代的進步,自由婚和同意婚開始盛行。一些受到高等教育的滿族進步青年,開始追求自由戀愛和自由結婚。同意婚是以男女相愛為基礎,并得到雙方父母的許可,結成婚姻關系的,同意婚也是以雙方在經濟、生活、感情等方面保持著平衡與均衡,不受其他外力左右或支配的正?;橐?。
一般來說,傳統的滿族婚禮流程較為繁多,主要需經過:問門戶、放小定、放大定、送嫁妝、打下處、迎親、拜天地和回門等幾個環節,滿族傳統婚俗現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所處地位及群體的不同,具體細節有所區別,分別如下:
皇帝婚禮
皇帝納后為大婚,會舉行三次隆重的儀式。首先,擇吉日行納采之禮,滿語稱為“doroijakabeneredorolon”。吉日早晨,選定正、副二使,攜帶內務府備辦文馬、甲胄、綢、布等禮品,持節前往皇后府邸行禮納采,當日宮中會設宴招待皇后父母。
大婚前一日行大征之禮,滿語為“ambaramehosoibairedorolon”,直譯為“娶妻的大禮”。內務府會準備金、銀、馬匹、甲胄等財物賜予皇后的父母、兄弟,是日正、副二使攜帶大征禮品前往府邸,與此同時,會派遣官員告祭天地和奉先殿,向天地和祖先通告皇帝大婚的訊息。
最后是冊迎禮,即正式大婚的日子,是日會迎接皇后入宮行合禮。次日晨,皇后入慈寧宮拜見皇太后。再次日,皇帝率群臣拜見皇太后后,回太和殿接受群臣祝賀,再詔告天下,皇后先后至皇太后、皇帝處行禮,再接受公主、福晉、命婦等拜見。當日,皇帝與皇太后分別設宴招待皇后父母及親屬,席散之后,大婚儀式終了。
皇子婚禮
皇子成婚采取指婚的形式,選定婚配女子后,其父前往乾清宮受旨行禮。首先選定吉日,皇子著彩服前往女子家中對其父母行拜見禮;之后是初定禮,預定日期當日,內務府大臣攜帶禮品賜予女子家中;成婚前一日,女方將嫁妝送至皇子住處;成婚當日,皇子著蟒袍至皇太后、皇后以及其生母出行禮,再前往女方家中迎親至住處行合巹禮;次日,皇子攜福晉拜見皇太后、皇帝、皇后及其生母;成婚第九日,行歸寧禮,皇子攜福晉回到福晉家中,正午前須歸家。
官員婚俗
官員結婚時,先以媒通言女家,兩家滿意便擇吉日行納采禮。清政府規定中,根據爵位、官員品級高低來決定納采禮的多少。納采當日,主人吉服,命子弟為使,從人攜帶禮物送到女家,說明納采的來意。是日,官員納采禮之家,設宴款待賓朋,宴席用牲數目也有嚴格規定,由爵位、官員品級高低決定。結婚前一日,女家送嫁妝于官員家中。結婚當日,官員家備酒席款待賓朋,宴席的書目在《大清會典事例》上也有嚴格規定不得越制。同時遣人至女方家中迎親,新郎著吉服在家中等候,新娘到后,雙方行禮如儀,再行合巹禮。官員之子結婚時,若沒有官職在身,婚禮同其父,若有官職,則根據其自身品級來定。
士庶婚禮
滿族在初期階段存在復雜的婚俗,概括的說,他們將婦女視為私有財產,不分家族內外通婚,乃至不按輩分轉房、早婚也是傳統習俗。八旗制度確立后,又實行指婚。皇太極即位后,在漢族、朝鮮人倫理觀念的影響下,禁止革除了娶庶母、伯母、嬸母、嫂子、兒媳為妻的陋習,并允許寡婦改嫁異性之人。入關后,滿族處于散居狀態,形成了幾個社會群體,根據所處環境的不同,他們的婚俗也各有不同,分別如下:
駐防群體的人數較多,是清時滿族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清政府的規定,凡八旗官兵遇有婚嫁,可領“紅事銀子”,作為結婚的費用。
八旗駐防營中,男子及冠后,其家長便會為其求親,或是自請媒人前往女子家中或是媒人撮合。男女雙方同意商談后,便會各自請親友面商,陳述對方身世、門風及家庭狀況,征求意見,若雙方同意這門親事時,首先男家向女家示意,然后女家向大媒索取男家的“過門帖”,寫明男家隸屬某旗某甲喇某佐領、男子的差使、現在住址等情況,以便女家了解男方底細。女方得到男方“過門帖”之后,確認信息無誤可以結親便會“過小帖”,即將女方的生辰八字轉交男方。男方會將“小帖”放在家堂佛龕上“壓三天”,三天內相安無事,便認為可以合婚。選擇吉辰,家長持女方小帖和男方的生辰八字赴命館合婚,只要兩命不相克、不犯相、無妨礙就可以成婚。
合婚后,雙方協商擇吉日“放小定”。是日,男方家中宴請本族近親及媒人,主食為打鹵面,表示順當,宴后共赴女方家中。女方以糖水、點心招待,以示甜蜜。此后男方會將發簪和耳飾等置于帖有喜字的玻璃匣中,交給女方家長以示定婚,至此,兩家便結為親家。
此后便是過彩禮,日期由男方決定。事前,男家須準備一只大天鵝,過彩禮當天將鵝頭染上紅色,放在事先準備的臺中(即木制盒子),稱“鵝臺”,其余臺中裝有酒、衣物、首飾、事物等,其中“鵝臺”在前,“酒臺”在后,臺的數量由經濟狀況決定,后選擇兩名女性為代表將“鵝臺幾臺”抬入女方家中。至女家后,會選一童子開食盒、挑喜封,內有紅包裝有幾吊錢,歸童子所有,取“開不空”之意,此后雙方互相致詞。女方會將白鵝養在家中數日,表示女子已有婆家,后再將鵝賣掉。
男方請算命先生算好結婚吉日,寫在紅帖上送至女方家中?;槠谇耙蝗眨蟹郊抑袝垺叭吶恕迸e幫助布置新房,然后閉門,任何人不得入內。與此同時,準備迎接“過嫁妝”,即女家送嫁妝至男家,女家陪送的嫁妝大致有三類,即衣飾、陳設、木器。送嫁妝的娘家人在男方宴請時,并不會食用,待菜齊上湯,在席上“放封”,給廚師小費便會離去?;槠诋斎?,新郎會準備紅呢大轎前往女方家中迎親。新娘坐轎到男家后,新郎向轎下連放三箭,意在祛邪。待新娘下轎時,地下放一馬鞍,頭一步即踏在鞍上,走紅氈至廳堂。新郎將新娘蓋頭挑下,在天地桌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接著,拜見翁姑,行一跪三叩頭禮,隨后行“見面禮”,先近親后一般賓客,受禮者要出“拜錢”,“給姑娘買枝花兒戴”。
晚間,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用娘家帶來的“子孫碗”吃餃子,窗外有人問“生”不“生”,取新娘能生孩子之意,吃長壽面時要將面挑高,意為“長壽高挑”,另外滿族人是不許“鬧洞房”的。次日清晨,大門“掛彩子”,表明新婦清白無瑕。娘家媽媽會來新房看女兒,囑咐女兒恪守婦道。三日后,舉行“倒寶瓶”,新郎、新郎、新娘用大衣襟張兜,由一名丈夫、兒女皆有的婦女給倒寶瓶,倒完為止,誰的東西值錢,誰就有福氣。至此,婚禮宣告結束。
留守群體是指留守在東北寧古塔、吉林市、三姓、琿春、伯都訥、阿勒楚克、愛輝、齊齊哈爾等地的滿人。這些地方居住的滿族人,承傳著古樸的婚姻習俗。從前,十歲內就要定婚,后來,他們認識到早婚的害處,便改變了早婚的習俗。
男子成年后,由父母托媒人(jalaniyalma)說親(feliyembi),如果女家允許,媒人可領求婚的男子去女家磕頭,讓女家驗看新婿。女家滿意,便由媒人回復男家,男家便準備酒肉、布帛、釵釧、果品等物,由父親攜帶禮物去女家,舉行“過定禮”。女家設酒宴款待,在飯桌上,頭一盅酒雙方父親要互相交換酒盅,叫作“換盅"。之后雙方協商彩禮,一經商定,就不再更改。有的女家事先開出“彩禮單子”,交給男家,若無不可,則須照單子過彩禮。
結婚前,男家要準備豬、酒、成衣、布匹、首飾、銀錢等物送到女家,叫作納采禮(doroijakabeneredorolon),若彩禮的品種、數量不足,女方便可以退婚相要挾,男方無不滿足女方的要求。男方所送的豬、酒、銀錢用于“跳喜神”,為出閣的女兒“解鎖”,表示女歸男家之意,其他的東西全部作為女子嫁妝,另外不論女家經濟情況好壞,必須陪嫁一些東西。
選好結婚的良辰吉日后,要通過媒人通知女家,以便女家“開剪”,將男家送來的布匹、綢緞做成衣服,準備嫁妝。結婚儀式會舉行兩天,第一天是晾轎,把彩輿放在道旁。當織女家會到男方送嫁妝,當嫁妝送到時候,男家會給送嫁妝的娘家人敬酒,叫攔門杯,也稱迎門盅,滿語為“tushù”。宴請送嫁妝的娘家人時,菜上到一半男家陪客要出面敬酒致謝,菜一上齊,負責送嫁妝的人要出喜錢賞給廚師,然后便離席告辭。第二天是正式婚禮日,新郎親自去迎親,迎親隊伍至女家大門時,女家關上大門,燃放鞭炮,叫作“憋性兒”。迎親隊伍進門后,由新娘的弟弟牽著新郎的馬,離鞍下馬后。新郎在認親時,要給女方長輩一一叩頭。吉時一到,新娘穿好衣服,蒙上蓋頭,由叔叔或哥哥抱上轎,使新娘的鞋不要沾娘家土,以免帶走風水和福氣。返回男家途中,遇到井、廟、墓、孤樹等要用紅布或紅氈遮擋花轎,避免妖魔鬼怪入轎之意。
迎親隊伍回到家門,新郎向花轎射三箭。新娘下轎要有人扶著,新郎走在前面,到天地桌前,一跪三叩頭拜天地,與新郎、新娘屬性相沖者、及孕婦需回避。新娘抱寶瓶,在新郎引導下入室,門口放馬鞍,新娘跨過,取平安之意,新郎用秤桿將“蓋頭”揭下,表示稱心如意,然后簇擁新娘到新房坐福。坐到一定的時候,要給新娘“開臉”、“換衣裳”,便可以下地“拜席”,給長輩叩頭,長輩受頭要出拜錢。
散席之后,開始拜祖,給祖宗板子磕頭。晚飯吃小餃子,即使煮熟也要說“生”,取新婦能生孩子之意。新婚夫婦褥子下面放一雙筷子、栗子、寓意“立子”、“快生孩子”。次日,新娘散箱,然后由婆婆領著到近親長輩家裝煙,長輩要給新婦裝煙錢。三天后,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叫作“回門”。一般是當天就要回家,若在娘家過夜,新郎、新娘不可同床。結婚一個月,新娘由娘家來人接去住一個月,叫“住對月”。這期間,新娘在娘家要做鞋、襪、衣服之類的東西,以便帶回分贈全家長幼。至此,婚姻禮儀方告完結。
清軍大舉進關之際,沈陽市各城留少數八旗官兵戍守。為了加強防衛力量,康熙二十五、六年間,從北京調回大批八旗官兵充實各駐防城,從而形成留守與駐防相結合的群體。這個群體的婚俗與以上兩種都不相同,具有中間類型的特點。
男子成年后,父母通過媒人為其議親,男方、女方可相互往訪,彼此有所了解。男方正式到女方相看,女家留飲,表示同意結這門親事;若不留飯,并以托詞相對,則表示不同意。女家同意后,男方母親會送首飾之類物品作為定婚的禮物到女家,即“放定"。女方要盛裝出見男方尊長,并以裝煙相敬,謂之“裝煙”,男方尊長要給“裝煙錢”。
定親之后行“納采禮”,男家父親與兒子一起將豬、酒、衣服、首飾等物作為聘禮,送到女家,兒子給姑娘的父母及尊長磕頭,女家則回贈準備的錢幣或針織刺繡。然后,再將聘禮陳于祖先案上,兩家主人并跪酌酒,互遞祭,即“換盅”。另外,要由男家出資為女家祭祖解鎖,以示女歸男家之意。
結婚前一日,男女雙方若相距較近,女家送嫁妝至男家。次日黎明,新郎親自去迎親。若是路程較遠者,女家則連同嫁妝一起駕車送親至男家,有打頭數人先行趕赴男家。男家會在門口預設長案,擺上三大杯酒,打頭數人到后將酒飲盡,此稱“迎風酒”或“下馬酒”。女方送親后續隊伍到達后,卸下嫁妝,新娘和送親人借宿別家,稱“打下處”。次日清晨,新郎前來迎親。
在遼寧省莊河、岫巖滿族自治縣一帶有“插車”的習俗,即是日早晨,根據雙方約定的時間,新娘坐上送親車,行至途中,正好遇上新郎所率領的迎親車,兩車廂相靠,由新娘的哥哥將新娘由送親車上抱到迎親車上,這就叫作“插車”。迎親車返回后,新娘下車,新郎用手中的馬鞭輕撲三下,然后一齊走到天地桌前拜堂成親。新娘不先入室,在戶外右側設青布帳棚,中間放床與衾褥,新娘坐于其上,叫“坐帳”。
正午時分,宗老在院中設案,上面放著一方肉,三盅酒,一把尖刀。新郎、新娘面南跪案前,宗老用滿語唱三段“阿察布密歌”,唱一段割一片肉拋向空中,舉一盅酒齊眉潑在地上,連續三次,稱為“撤盞”,表達敬告天地之意。“阿察布密歌”的內容各地大同小異,主要意思是敬告上天,今有某哈拉小伙子娶某哈拉淑女為妻,希冀以后子孫繁衍,無病無災,永享富貴,白頭到老。
送親隊伍返家時,之前打頭幾人后行,新郎又會敬三大杯酒,稱“上馬酒”。此后,新郎、新娘入室,行合巹禮。吃完長壽面,新婚夫婦入洞房。
家庭關系
夫妻關系
舊時滿族家庭一般是女子持家,這一習慣一直持續到民國初年。但在家庭中的地位則是男尊女卑,已婚婦女需要無條件服從丈夫,同時注重對丈夫的忠貞。在夫妻關系離異問題上,女方不允許提出結束婚姻關系,男方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則可以休妻結束男女雙方的婚姻。休妻要寫休書兩封,一封給妻子,一封交當地官府,丈夫需要在休書上蓋手指及腳趾印。但男子也不允許無故休妻,當妻子滿族中國古時“七出”“三不去”及“義絕”的離婚條件,如妻子沒有生育子女或有酗酒、行非禮等不良行為時,便可休妻。
父母子女的關系
舊時滿族盛行大家庭的家庭結構,財產是屬于家庭成員共同共有的,包括一切生產資料、房屋、糧食、錢財以及一些主要的生活用具。子女都由父母撫養長大,長輩在家中和社會上有十分大的權威。按照滿族的傳統習慣法,在家庭財產的繼承上,滿族遵循父系繼承制度,女兒沒有繼承權。家庭中兒子較多的,成家后依長幼次序自立門戶,分家析財時候,年齡較大的兒子所得份額要少于幼子。父母留居老宅,將大部分家產留下,將幼子留在身邊,由幼子照顧父母的晚年生活,盡主要的贍養義務,同時繼承父母留下家產。
后來,隨著封建私有制度的發展,家庭成員除了享有家庭的收入以外,也有自謀的一些收入歸自己所有、支配。當家庭分家以后,父母一般由長子來贍養,長子也承擔起了敬祖立譜的任務,家庭的宗譜由其來保管和修。滿族中,如果父母沒有兒子繼嗣,則可以在兄弟近支中選一個過繼為嗣,但兄弟近支的長子則不能出繼為嗣。
生育
舊時,滿族也存在著重男輕女的觀念,各個家庭都以生男為貴,且都認為多子多福。
滿族稱孩子降生為“落草”。孩子一生下來,是男孩則在門右上首掛小弓,叫“公子箭”,是女孩則掛紅布條,叫“他哈補丁”。滿族有給孩子戴“迷魂鎖”的特殊習俗。男孩生下來,將一布制小袋戴在小孩腿上,三天后行祭祖開鎖禮取下,由老人祝福后掛于祖宗板的鎖繩上,實際上就是滿族人所供奉的“媽媽口袋”。女孩則戴在脖頸上,直到結婚前才行開鎖禮取下,掛于鎖繩上。嬰兒出生一天后,用野艾蒿灸孩子頭頂、肚臍、腰、背,祝愿孩子免生災病。
嬰兒生下來第二天,要請子女多、身體好的婦女喂第一次奶,叫“開奶”。小孩生下后,第一個進產房看孩子的外人叫“踩生人”,民間認為“踩生人”對嬰兒長大后的性格、智慧等會產生影響,故主人家對此極為重視,總是想方設法避開不理想之人進產房。成年的“踩生人”有的還被認作嬰兒的干爸或干媽。
嬰兒出生第三天,會用艾葉煮水洗浴,叫“洗三”。依滿族舊俗,如果頭胎是男孩,其出生的第七日,姥姥、姥爺要送一個悠車、一些雞蛋、一兩只母雞和一些紅糖。這天還要舉行“上車”儀式,并請兒女齊全的婦女把嬰兒抱到悠車上。車內鋪著糠褥子,放著糧食枕頭,意思是頭枕糧倉,有吃有穿,目的之一也是為了讓孩子“睡扁頭”。滿族人無論男女,都以扁頭為美。
滿族也吸收了不少漢族的育兒習俗。孩子出生一月,稱“滿月”,滿族嬰兒滿月,娘家多送繡花帽、繡花襁褓、衣服、玩具等,稱之為“坐滿月”,這天主人要設宴招待來賀賓客,稱之為“吃滿月酒”。嬰兒一百天,娘家送一百個饅頭,叫“蒸百歲”,贈錢一百,稱“百歲錢”。生子百天,俗稱“過百祿”,親屬要給孩子送禮物,舅母、姑母、姨母每家送一個環形饃饃圈,叫“護練”,由幾位老人將“護練”抬起套在小孩脖子上,然后取下,掰成小塊,散給過路行人,祝愿孩子長命百歲。當嬰兒長至一周歲時,也會有“抓周”習俗。
孩子成年后,滿族沒有固定的冠禮,只是由氏長者或薩滿在祖匣神案前祭祀,將靈佩賜給青年男女。小伙子前額佩掛野豬獠牙,姑娘多佩戴野豬門牙,也許這就是成年的標志。這種習俗在新中國成立后逐漸減少,而今已經絕跡。
喪葬
滿族先民時期,曾有天葬、土葬、獸葬、樹葬、水葬、火葬等形式。滿族入關前沿襲金朝和明代女真人的喪葬形式,即將尸體焚化后埋葬骨灰的復合葬法,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都是采用這種葬法。至康熙朝時,在漢族傳統文化的影響下,滿族葬俗開始逐步轉為土葬。乾隆帝即位后正式下詔禁止火葬,從此清代滿族基本再無火葬,只有在吊死、夭折和突發惡疾而亡等非正常死亡后,才會火葬以達到鎮邪除魔的作用。
葬儀
清時滿族人喪葬儀式一般有送終、搭靈棚、停尸、哭喪、報喪、門幡、守夜、開殃榜、入殮、祭奠、燒飯、停靈、出殯和服喪等。
一般情況下,老人在臨終之前其子女要回家守在老人身邊,尤其是長子必須要時刻不離直到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氣,俗稱“送終”。在老人臨咽氣的時候,要把壽衣給他穿好。如果死者生前是官員,要按照官服的穿戴給他穿衣服,但是朝珠只能放在身邊,而不能掛在身上。在死者咽氣之時要馬上將家里的祖宗板和鏡子用紅布蒙上,否則死人的靈魂就會留在家里不離開,給家人帶來晦氣。
人死后,要馬上在庭院里搭建靈棚供親友們前來吊唁,靈棚內一般要放一張方桌,放置死者生前所使用過的生活用品等。最前面擺放供品桌一張,上面擺放干果、石子饃若干碟、豬肉兩方和饅頭兩盤。每日祭三次,早晚供飯,中午供果。與亡者平輩的人來祭奠站立鞠躬,晚輩來祭奠一般要跪下,磕頭三個。一般人家要請人吹嗩吶、喇叭。富裕人家還要請上和尚、喇嘛為死者誦經。
滿族人以西為上,尸體一般停放在西屋地上用木板子臨時搭的架子上,架子的高低要根據死者的年齡來定:死者是老者,木架子與炕平,中年人則次之,小孩子則最矮。死者頭也要朝西。也有將尸體停放在西屋南炕上的,也有將尸體停放在西屋南炕上的。死者頭也要朝西,其嘴中要放置一枚銅錢,叫“含口錢”,死者手中要放置銅錢或者金銀或者是餑餑。用棉線將死者雙腳綁好,用布蒙上臉,其腳下點一盞長明棉花燈,出殯時才將燈熄滅。很多地方的滿族人還會在停尸的木板前擺放幾碗米飯,并將筷子插在中間的碗里,俗稱“倒頭飯”。
一切布置妥當后,死者家屬要要穿上孝服為死者哭喪,邊哭邊呼喊死者的稱謂,并念叨死者生前的好。同時還要在死者靈床前焚燒紙錢,俗稱為燒“倒頭錢”,并由長子日夜守靈。滿族男子的孝服前后開衩,有馬蹄袖,并穿白色粗布旗袍,中間扎白色孝帶,頭上圍一圈白布。女子的孝服一般則不開衩。在停尸和哭喪的同時死者家屬要去親友家報喪。
滿族人死后在其家門前要掛紅布幡,也叫掛門幡、掛丹旌。死者為男掛在門左側,為女則掛右側。幡高一丈五尺左右,長九尺,幡的上面和下面用黑布中間縫四條紅布,日出時掛出,日落時取下放在死者棺材旁。
在死者入殮之前死者家屬還要為亡者守夜,終夜不眠,守夜的人越多越說明死者的人緣越好,至今一些地區的滿族還保持著為死者守夜的習俗。人死后的第三日或第七日還要將祭祀死者所用的“飲食之物”一并焚燒,此稱為“燒飯”,也叫“送三”或者是“送庫”。
清末,受漢族喪葬習俗的影響,滿族人死后也要“開殃榜”。“殃”就是人死后離開人體的邪毒,要請風水先生來破解,算命先生會根據死者的生死年、月、日進行推選,然后在白紙上列出“殃榜”。殃榜上有入殮的日、時,出殯的日、時、方向、顏色及停靈天數等等。清代滿族人死后停靈的時間有一七、三七、五七、七七不等,除了由“殃榜”決定,同時還要考慮死者家庭的經濟條件。富貴人家往往停靈七七四十九天,貧者死后即葬。
停尸、守夜和開殃榜之后便要將死者的遺體放入棺材,即“入殮”。明末清初時,滿族人入殮都是在下葬三天之前選一個吉時進行。在入殮之前先要在棺材里鋪上被褥,滿語叫“特勒被”,被褥數量為單數,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少則三鋪三蓋,多則九鋪九蓋。據日本學者中川忠英考證,清代滿族人在棺材里面一般不放置除衣物、被褥之外的陪葬品。清代滿族人的棺材也叫“旗材”,其材質多用紅松木,尖頂,兩邊傾斜,內部寬大。尸體入棺之前,其長子要用清水擦死者的眼睛,俗稱“開光”。在用長釘將棺材蓋釘住時,死者長子盛開光水的碗摔在地上。
出殯前要焚燒大量衣服、糧食、紙糊的帳篷、房子、金山、銀山、車、馬、狗、鷹和奴仆等物品,這叫作“殷奠”。其中紙糊的鷹、狗和駱駝等是滿族人所特有的習俗。清入關前所燒物品都是實物,而且各家在操辦喪事的時候還相互攀比,造成大量的浪費。皇太極時期根據死者身份,對給死者的燒物做了嚴格規定。滿族入關后,逐步采取用紙糊物品來代替實物焚燒。在今天黑龍江省的一些滿族聚居地仍然還可以看到“燒飯”和“殷奠”的喪葬儀式。
出殯前一日還要在死者靈前擺下一桌祭筵,在死者的家人和親屬依次奠酒拜祭,撤去所有物品,只留棺材。晚上由死者的女兒或侄女哭喪,要連哭九次,邊哭嘴里邊念叨死者前的好處,哭的節奏要緩慢、悲切,俗稱“哭九場”。
出殯日須為單數,當日選一個吉時起棺柩,同時由死者長子摔個泥盆,稱為“摔喪盆”。然后抬棺送往墳地,抬棺材的杠夫人數根據死者身份來定,親王、郡王和貝勒的棺材一般要用80個杠夫,其他王公貴族用64個杠夫,平民所用杠夫則少得多。出殯隊伍的最前面是一人扛著大紅蟠作為前導,其后是鼓樂吹奏的隊伍,然后是手執法器誦讀經文的和尚、道士等。在后面是引魂車、轎,內裝紙錢沿途不斷地有人將紙錢拋向空中,特別是在經過十字路口、橋梁等地則必須要撒紙錢,俗稱“買路錢”。最后面就是家屬和棺材,長子走在棺材前面,其他親屬跟在棺材后面。如果死者生前是朝廷官員,那么在棺前還要有執牌隊,在黃色牌上要用紅字寫死者生前、死后所得榮典。有的親友還在出殯路途上的路口設“路祭棚”祭奠,出殯隊伍到達路祭棚時,“路祭棚”的主人會設供奠酒,死者家屬跪在棺材旁接受吊唁。
到達墓地后,墓地要由長子挖第一鍬土,棺材下葬后還是先由長子捧土,撒土3次,然后眾人再一起填土起墳。同時其他家屬都要大聲號哭,僧、道在一旁念經,并將祭奠品全部焚化。亡者出殯三天之后,死者家屬、親友們還要到墓地修墳,俗稱“圓墳”。至此,喪儀結束。
滿清入關后,滿清貴族尤其是皇帝的喪葬儀式繁復且奢華,如光緒帝駕崩時,其喪葬儀式相比前代清朝皇帝已簡略不少,但仍花費四十五萬兩白銀。20世紀60年代中國各地普遍成立了火葬場后,滿族人與其他各族人民一樣逐步接受了火葬,人死后三天便出殯火化,為表示哀悼死者人們多戴黑紗,只有其直系晚輩親屬還有穿孝服的,滿族人現在也大多以開追悼會、送花圈等形式來祭奠死者。
葬俗
努爾哈赤時期及清朝前期,在滿族貴族階層和平民中都存在用活人殉葬的風俗,康熙朝時明令禁止了這一陋習。殉葬被廢除后,滿族人就用剪發的方式來替代殉葬,剪發的人多是死者的親屬近親或者實貼身仆人,剪發的長度,依據剪發人與死者關系的不同而剪發的長度不同。另外清代滿族男子在父母或帝后死后有百日不剃發的習俗。而滿族女子在父母、丈夫死時,則需將發髻打開,讓頭發自然垂下,待他們出殯時,再將頭發挽起,在為死者“供飯”時也要放發。
無論冬夏,停尸時要給死者穿的壽衣都是比較薄的棉衣。上身一般是內衣、夾衣及棉衣共三件;下身穿單褲、棉褲共兩件,全部衣服加起來一般是五件。清初時,滿族人都是將死者從窗戶抬出,他們認為門是活人走的,后來在華人的影響下,亡者的尸體一般也從門出,但是在房間里起運靈柩之前要把全部窗戶都打開。此外,清代滿族人在喪葬過程中使用的招魂幡、喪服和祭桌等也有自己的民族特色。
禮俗
民間禮節
由于滿族統治者大力提倡禮儀,滿族人形成了尊老敬上的習俗,由此誕生了各種禮節。滿族禮節現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一般的情況下,晚輩見到長輩,下級見到上級,奴才見了主人,平輩之間相見,都要行請安禮。
在民間,請安禮的動作是施禮人左腿向前邁半步,兩腿自然向下彎曲,左手附著左腿的膝蓋上,右手下垂,然后起立。一面行請安禮,一面口里要說“請誰的安”。若施禮人身著官服,則要先用右手彈下左腕袖頭(滿語稱wahan),再用左手彈下右腕的袖頭,然后再行請安禮。如果是途中相遇時,施禮者對受禮者的所有長輩都要請安。兩腿向下彎曲的深度視受禮者身份而定,對尊貴的長上彎曲度要大,對平輩彎曲一下即可。這種禮節滿語稱為“bethebukdambi”,直譯為“彎腿禮”,漢譯為“打兒”,由于“跧”為生僻字,便演變成“打千兒”或“打簽兒”并沿用至今。
滿族婦女的請安禮的動作為,施禮者在受禮者面前,雙腿并攏,左手心向上,右手心向下、兩手相搭,貼到大腿,雙膝向下彎曲,成半蹲狀,直起身來,便告禮成。后來演變成兩手相搭貼在大腿根部,也有兩手分開捂大腿根部,向下一蹲一起,完成這一動作。這叫“行萬福禮”,滿語稱“domnombi”,漢語俗稱蹲安。
跪拜禮是施禮者向受禮者表示崇高敬意時所行,除了人際之間表示敬意,在敬神禮佛祭祖時都會行跪拜禮,因此跪拜禮被稱為大禮。
跪拜禮先是跪,滿語稱“niyakürambi”,其動作為,施禮者站在受禮者之前,先彎曲右膝,再彎曲左膝,兩膝著地,上身挺直。若施禮者身著官服,還要用手先彈下兩個袖頭。然后再是拜,即叩頭,滿語為“hengkilembi”,動作大致有三種:其一,垂下雙臂,以手拊大腿,上身向下彎曲叩頭,離地寸許,這種拜稱為“空首”;其二,上身向下彎曲叩頭,雙手著地,兩手之間的距離與肩齊,前額至地即抬起為一叩首,這種拜稱為“頓首”;其三,上身向下彎曲叩頭,雙手著地寬度與肩齊,前額著地要停留一會,這種拜稱為“稽”,滿語為“cukumbi”,“稽顙”是最高級的禮節。
根據受禮對象身份的不同,跪拜的次數也有嚴格規定。對于神佛、祖先、圣人、皇帝要行三跪九叩大禮;對王公行二跪六叩禮;對祖父母老師、父母等,可行一跪三叩首禮;在一般情況下,晚輩對長輩請安,奴仆對主人請安,行一跪一叩頭禮。
滿族先民就開始流行抱腰接面大禮,表示親熱和尊敬。這種禮節滿語稱為“tebeliyembi”,漢譯為“同遠來者會面,小輩見長輩叩頭抱腳,長輩抱(撫)小輩的背,平輩彼此抱肩”。后來,滿文經過規范化,抱見禮為“tebeliyemeacambi”。清中葉以后,行抱見禮者越來越少,而保留下來拉手禮。
婦女摸鬢角禮,滿語稱為“hetembi”,這種禮節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婦女跪坐在地下或炕上,把旗袍的前大襟和后身都伸開,對著受禮者一面點頭一面摸三下右鬢角,才算禮成。往往是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對母親或祖母行此禮。解放前后,在黑龍江省寧安市一帶和吉林市附近的滿族聚居村,仍可見到滿族老年婦女行此禮。另一種形式則是站著用右手摸三下鬢角。
貴族禮儀
清朝的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除敘家禮外,不拜任何人,他只對天神、地、祖先、圣人等行叩頭禮,并制定了完整的儀式,載入《大清會典》。
而其余王公大臣之間的禮節亦有嚴格的規定,如外藩王公見親王行二跪六叩禮;在京王公途中相遇時,爵位低者需讓道;路過王公府第時,不同身份之人亦有不同要求;親王、郡王生辰及元旦,本府屬員賀,行二跪六叩禮。貝勒生辰及元旦,所屬人員行一跪三叩禮;下級官員對上級官員請安,常用“跪安禮”;等等。
文學
滿族文學源于先人文學,在繼承了先人文學的基礎上,創造性地發展了自己的文學。在清代,民間文學和作家文學都有了極大的發展,說唱文學子弟書、八角鼓、岔曲、牌子曲等影響很大,并且涌現了大量的詩人、詞人、小說家、散文家和戲劇家。這一時期,不僅有用自己民族文字滿文創作的文學作品,而且還有用漢文創作的文學作品,其中用滿文創作的作品較少,主要有:《滿文老檔》、神話、薩滿神歌、民俗音樂、《尼山薩滿傳》、子弟書《螃蟹段》,以及《空齊曲》《盛京賦》《避暑山莊詩》《隨軍紀行》《異域錄》《百二老人語錄》《滿文詩稿》《滿謎》等。
民間文學
長久以來,民間故事以口頭的形式在滿族中流傳,由于長期沒有記載這些故事的載體,很多民間故事已失傳。在滿文創制后,有些民間故事才轉化為書面文學。此后隨著滿族入關,并逐步開始使用漢語,有些民間故事也開始使用漢語表達,只有一些人名、官員、稱謂和常用語任用滿語表達,如作為滿族開國史被記載于《滿洲實錄》中的“三仙女沐浴”的故事,便一直流傳至今。在滿族民間還保留了許多先人的傳說,如《朱圖阿哥》《真假巴圖魯》《珠渾哈達的故事》、《紅羅女》《黑水姑娘》《雙刀山的傳說》《大馬哈魚救金兀術》等,這些都是早期有代表性的傳說。這些滿族的民間故事、傳說記錄了滿族各個時代的不同生活,具有明顯的民族特色。目前,不少滿族民間故事、傳說被整理出版,如《滿族民間故事選》《滿族神話故事》等。
同時,有一些民間故事、民間傳說和民歌在流傳的過程中融為一體,形成了民間說唱文學。這種民間藝術形式是將故事中的一些對話或精彩情節,編成合轍押韻的句子,配以襯音,以歌聲表達故事中人的感情。在黑龍江省和嫩江市的“兩江地區”盛行說唱文學,演唱的內容有中國古典小說中的內容,更多的則是以滿族民間故事為題材改寫成唱本,最常說的唱本有《三國演義》《水滸傳》《西廂記》《東周列國》《武俠小說》《尼山薩滿傳》《德布達利》等,其中在“兩江地區”的滿族故事家的唱本中以《尼山薩滿傳》為最典型,凸顯出滿族說唱藝術的特點。《尼山薩滿傳》是用滿文記錄的薩滿故事,敘述了女薩滿尼山到陰間取回靈魂,救人起死回生的故事,它被各國學者譽為“滿書史詩”和“全世界最完整和最珍貴的藏品之一”,并且《尼山薩滿傳》研究已經成為阿爾泰學的一個新學科——尼山學?!赌嵘剿_滿傳》還被翻譯成俄文、朝鮮文、英文、意大利文、日語等譯本。
滿族民間故事和滿族說部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另外滿族薩滿神話、女真譜評、傅英仁滿族故事、滿族說部《招撫寧古塔》、九臺滿族石氏家族薩滿傳說、打漁樓的傳說、烏拉陳漢軍壇續傳說故事、滿語地名傳說、沈陽清福陵滿族民間、撫順滿族民間故事、本溪滿族民間故事、遼東滿族民間故事則分別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作家文學
后,滿人逐漸學習漢文,采用漢文創作詩詞文賦乃至戲曲小說,滿族文學在這一時期被推向高峰,滿族作家文學在散文、詩詞、小說等方面都有許多成就。
在散文領域中,清代出現了的大批著名作家和作品,如納蘭性德的《水亭雜識》、愛新覺羅·胤禮的《自得園文鈔》、隆安的《友竹軒遺稿》、常安的《受宜堂集》、德保的《樂賢堂文鈔》、愛新覺羅·敦誠的《四松堂集》、七十一的《椿園文存》、昭鏈的《嘯亭雜錄》、完顏麟慶的《鴻雪因緣圖記》、盛昱的《意園文略》、敦崇的《燕京歲時記》、震鈞的《天咫偶聞》等等。還有一些政論、史論、雜文,如允的《唐論》、奕訢的《讀蘇老泉六國論書后》、西林覺羅·鄂爾泰的《先農說》、敦誠的《駁胡氏批段司農論》、常安的《史論》《賈誼論》《情篇》等等。此外,還有序、傳、跋、祭文、奏議、書信也有不錯的文學價值。
在詩詞方面,首推和,鄂貌圖被譽為“滿族入關第一詩人”,著有《北海集》等,高塞是的第六子,是滿族皇族里最早寫詩的人,著有《恭壽堂集》。高賽之后,皇族中詩人數量激增,如康熙帝、乾隆帝的許多兒子都能寫詩,其中以康熙之子愛新覺羅·胤禧和乾隆之子愛新覺羅·永瑆的詩為佳,另外清代皇帝從順治帝開始至同治都能寫詩,其中康熙和乾隆詩作最好。除此之外,皇族旁系宗室中,也有不少著名詩人,如岳端、博爾都、塞爾赫、文昭、以及愛新覺羅·敦敏、愛新覺羅·敦誠、永忠、永蓋等人。在宗室之外的滿洲八旗中,擅寫詩歌的也大有人在,如馬長海、章佳·阿克敦、章佳·尹繼善、鐵保等人都以能詩著稱。
滿族人填詞比作詩出現的時間要晚一些,較出名的詞人有如納蘭性德、、、盛昱、愛新覺羅·奕繪、顧太清、唐晏。其中納蘭性德與顧太清聲名最盛,素有“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一說。納蘭性德著有《飲水詞》詞集,顧太清著有《東海漁歌》詞,她的詞以賞花游景、描寫閨情為主。
滿族小說始對文言文小說的翻譯,從新滿文被創制一直持續至晚清,如《封神演義》《西游記》《金瓶梅》《水滸傳》《西廂記》《聊齋志異》等都有滿譯本。滿族漢文小說以曹雪芹的《全本昆曲《紅樓夢》》、邦額的《夜譚隨錄》、慶蘭的《螢窗異草》、文康的《兒女英雄傳》為代表,其中《紅樓夢》被譽為中國古典小說的高峰。
現當代時期也涌現了一批優秀的滿族作家。老舍為代表的“京味文學流派”,舒群、端木蕻良、李輝英、馬加、關沫南等人組成的東北作家群,顏一煙、胡可等人的解放區作家,趙大年、胡昭、朱春雨、葉廣芩、孫春平、趙玫等當代作家,都是滿族現當代文學中的代表人物,這些作家及其作品在整個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老舍被譽為“人民藝術家”,是滿族中繼曹雪芹、文康之后的又一位小說大家,其作品具有濃郁的滿族風情,代表作品有小說《駱駝祥子》《四世同堂》《正紅旗下》、話劇《茶館》《龍須溝》等,其中《正紅旗下》是一部直接描寫滿族的長篇小說。
戲曲
滿族戲曲比較有民族特色的是八角鼓和子弟書,八角鼓是滿族較早出現的一個曲種,因為使用的鼓呈現八角形狀,故稱八角鼓,開始是民間自彈自唱的一種娛樂形式,后來經文人加工創作出了一些段子,如《酒鬼》《鳥槍訴功》《怕的是》《夏景天》《風雪歸舟》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滿族人以八角鼓為音樂基調,以說唱表演為基礎,吸收滿族民歌音樂、薩滿音樂、漢軍旗太平鼓音樂、清代宮廷音樂形成了一種新的民間藝術形式——滿族新城戲,它流行于吉林松原地區,已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子弟書是清軍入關后在軍中創制的一種演唱形式,吸取了邊關地區的小調特點,配合八角鼓、三弦琴等演唱,因為始創于八旗子弟,所以叫子弟書。后來流行于北京、東北地區,形式和內容都逐漸固定和豐富,現存于《子弟書總目》中的段子就有四百多種,其中韓小窗和鶴侶是子弟書劇作者中的代表人物。
滿族戲劇也卓有成就,康熙宗室岳端曾作《揚州夢傳奪》并排練演出,戲劇家曹寅也寫過一部《虎口余生》。影響最大的是晚清戲劇家汪笑儂,他曾創作改編了二十多部京劇作品和一些話劇,其中京劇《黨人碑》《哭祖宙》、“三罵”《罵安祿山》《罵王朗》《罵閻羅》等和話劇《不平鳴》《千古恨》《人道賊》《問天》都是針砭時弊、抨擊清政府的,同時他還是有名的京劇演員,在唱腔上也多有創新,為中國的戲劇事業做出了貢獻。
音樂
滿族傳統音樂有民俗音樂、宗教音樂和宮廷音樂,滿族民間音樂主要有民歌、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音樂、器樂等五類。
民間音樂
滿族民歌有搖籃曲、勞動歌、山歌、風俗歌、兒歌、情歌、小調、喜歌、戰歌、敘事歌等,形式多樣,內容幾乎包括其民族生活的各個方面,其音樂也各有特色。至今,東北地區農村還流傳著一些反映滿族人民勞動、祭祀、游戲、出征和日常生活的民歌、兒歌。其中有漁民號子《跑南海》、山歌《開山調》、牧歌《溜響鞭》以及《挖人參》《蠶姑姑》等;反映民間生活的有《巴音波羅》《轱轆冰》《喜歌》等;反映愛情的有《伊勒哈穆克》《紅絨線》《煙荷包》《十二月》等;游戲歌有《抓嘎拉哈》《你拍一我拍一》;反映出征內容的有《出征歌》《八角鼓咚咚》等;反映婦女生活的有《丹查拉米》《酸棗顆棵》等;兒歌有《干草垛插金刀》《風來咯》等。
滿族民間歌舞音樂流傳下來的有《莽式舞》的《空齊曲》、滿族秧歌音樂和薩滿歌舞的跳神調等。《空齊曲》大都采用2/4、3/4拍所組成的變拍子,曲調只用宮、商、角三個音構成;秧歌音樂包括演唱“秧歌帽”和伴奏音樂兩部分;跳神調有《請神調》《排神調》《餑餑神調》《念桿子調》《背燈調》等,分獨唱、對唱、一領眾和等幾種形式,一般只用打擊樂伴奏,不用管弦。
滿族說唱音樂主要有子弟書、八角鼓、熱河五音大鼓等。子弟書的音樂源于“巫歌”“俗曲”,對京韻大鼓等北方鼓曲的發展產生較大影響;八角鼓的音樂屬曲牌連綴體,至今民間留存有百余首曲牌,并廣泛運用于地方戲曲中,如單弦就是從八角鼓發展而來的一種曲藝形式。八角鼓的伴奏除使用八角鼓、三弦、琵琶外,還配有镲、四塊瓦、小鑼、小鼓和梆子等;熱河五音大鼓是清乾隆、嘉慶初承德的“普天同慶韶音花會”創造的一種坐唱形式。
滿族戲曲音樂,又稱“八角鼓戲”,源于滿族“八角鼓”,是20世紀50年代以后發展起來的戲曲劇種,主要流行于內蒙古呼和浩特一帶。
宗教音樂
滿族宗教音樂分薩滿神歌和單鼓音樂。薩滿神歌是薩滿儀式中跳神時唱的歌,分祝神人歌和代神人歌,祝神人歌即代表人間唱歌給神聽,多為祈福、贊美等,代神人歌即代神立言時所唱的歌。演唱形式有獨唱、對唱、跪唱、坐唱、走唱、一領眾合等。單鼓音樂在祭祀時的演唱和舞蹈的伴奏,后來演變成民間的單面鼓,有學者認為太平鼓并非滿族所有,但至少兩者之間是有某種聯系的。滿族薩滿神調、滿族祭祀音樂、烏拉滿族薩滿音樂、巖單鼓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宮廷音樂
清代滿族宮廷音樂大體可分為典制性音樂和娛樂性音樂兩類,具有功利性和禮儀性特征。祭禮樂、朝會樂及鹵簿樂等屬典制性音樂,主要用于顯示典禮的隆重和皇帝的尊嚴;宴樂樂及行幸樂、吹打樂等屬娛樂性音樂,主要供皇帝、后妃們娛樂。清朝滅亡后,部分宮廷音樂傳到民間,據考證,目前存于承德避暑山莊的滿族宮廷音樂是珍貴的滿族文化遺產,承德清音會就是滿族宮廷音樂的余音。
舞蹈
滿族舞蹈多由狩獵、祭祀、戰斗的活動演化而來。進入遼沈以后,更多的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歌舞形式,在宮廷樂舞中,備有滿、蒙、漢,朝等族的舞蹈。
滿族的傳統民間舞蹈有《莽式舞》《揚烈舞》《拍水舞》《野人舞》《大五魁舞》《籬姑姑舞》《秧歌舞》《舞燈》《腰鈴舞》《銅鏡舞》《狩獵舞》《捕貂舞》《祝壽舞》等。其主要民族特點有:大多是歌舞分司、交替進行;多突出腰部動作,腰部轉動幅度大;常有“聳肩”雙聳、左右交替聳等、顫肩、搖肘等動作;舞步中多模擬騎射動作、鳥獸動作等;雙臂擺動幅度大,動作跨度大;節奏感強;具有“舉一袖于額,反一袖于背,盤旋作勢”的特征性舞蹈動作;塑造了具有本民族特點的鮮明的舞蹈形象,如“筑籬姑姑”和《秧歌》中的“老”“克里突”等;保留了某些原始遺風,具有明顯的模性。
清朝宮廷以《莽式舞》和《慶隆舞》最為隆重,這兩種舞蹈多用于宮廷筵宴中?!睹轿琛?,又叫莽勢舞,為滿族傳統民族民間舞蹈,分為“男莽式”“女莽式”,兩人相對而舞,旁人拍手而歌,在喜慶宴會時,主客男女輪番起舞,舉一袖于額,反一袖于背,盤旋進退,一人唱歌,大家呼“空齊”相和?!睹轿琛肥菨M族宮廷舞蹈及民間舞蹈的母型和基礎,許多宮廷舞蹈創制、改編都從莽式舞中有所借鑒和取資。它在乾隆時更名為《慶隆舞》,分為武舞和文舞,武舞名《揚烈舞》、文舞名《喜起舞》。《揚烈舞》,舞者一半人扮成虎、豹等獸,一半人騎假馬追射;《喜起舞》,選取身體強壯之人,豹皮唱滿族歌,伴以簫鼓。
除此之外,滿族還有《薩滿舞》,民間稱“燒當”,是古老的原始宗教舞蹈,是祭祀活動不可或缺的部分,起源于古肅慎人。其主要類型有鼓技舞、精靈舞、亦都罕舞、菜青舞等,表演形式有獨舞、雙人舞、四人舞、群舞等,基本動作有步伐、旋轉、跳躍等,分大場(室外祭祀求福)和小場(室內治病驅魔)。主要舞段表現神附體時跳,這時鼓聲急促、舞蹈激烈,有的薩滿不斷模擬各路神仙,當家神附體時表現某人的神態和舉止,當野神附體時表現熊、虎、鹿等各種動作。薩滿舞對蒙古族的《安代舞》、滿族的《單鼓舞》、錫伯族的《抓鼓舞》等各族的民間舞蹈形成與發展有很大影響。清宮廷薩滿祭祀舞蹈同民間薩滿祭祀舞蹈大體相同,但規模大,且趨向“宮廷化”。
烏拉滿族秧歌、撫順地秧歌(又稱“韃子秧歌”)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興城滿族秧歌、拍水舞、薩滿舞、揚烈舞、薩滿舞、東海莽式舞、巴拉莽式舞分別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工藝美術
剪紙
剪紙是中國傳統的一種手工藝術形式,滿族剪紙是以滿族民間習俗、宗教、傳說等為題材,在中國北方剪紙中獨具特色。
滿族剪紙作品在生活中隨處可見,四季流行,至今仍然流行的有掛箋和窗花。掛箋是髏刻的云紋字畫,是滿族剪紙的代表性作品。它一般采用長約40厘米、寬約25厘米的彩色紙張,紙張中間剪有福、祿、壽、喜、豐等吉祥字樣,下端剪成麥穗頭狀,貼掛于門窗橫額或房屋內大梁等地方。掛箋是滿族人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必需品,最早的掛箋是滿族人祭祀用品,以單數為單位使用,這種慣習一直保留至今?,F在,東北地區家家戶戶過年貼對聯都要在橫批下貼掛箋,而且保留只貼3張、或5張、或7張的單數張貼習慣。
長白山滿族剪紙、新賓滿族剪紙、岫巖滿族剪紙、醫巫閭山滿族剪紙、豐寧滿族剪紙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另外烏拉黃氏滿族剪紙、西豐滿族剪紙、佟佳江滿族剪紙、輝發滿族剪紙分別被列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刺繡
滿族民間刺繡,俗稱“刺繡”“扎花”“繡花”,最初主要流行于滿族人聚居的農村。滿族刺繡技法繁多,繡線色彩豐富,并且實用性很強,多用于枕頭頂、幔帳套、虎頭帽、門簾、幔帳、袖頭、衣襟、鞋幫、荷包、童帽、圍裙等日常生活用品。滿族民間刺繡的主要技法有:平針繡、辮繡、網繡、納紗繡、拽蜂、戮紗繡、拉鎖繡、畫繡。納紗繡是是滿族女紅的典型針法,如同針線納鞋底一樣的“納針”方法,是專門在紗底兒上繡制花紋的一種工藝,在每一個經緯交叉點上扣繞一針,構成紋樣,正面和背面構成的線跡紋基本一致。寧安滿族刺繡、長白山滿族枕頭頂刺繡、錦州市滿族民間刺繡已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
體育
滿族的體育運動是在東北地區的冰雪氣候中、在狩獵和漁獵生產生活中、在軍事鍛煉和傳承中、在娛樂和游戲活動中形成的。
跳馬與跳駱駝,跳馬這項運動需要在馬飛跑時,橫躍馬身,跳駱駝是從駱駝身后躍上駝背。這兩項運動都是為和敵人短兵相接時,便于飛上敵騎的擒拿技術,并成為滿族人經常鍛煉的運動項目之一。
打圍是承襲滿族先世游獵的傳統,每逢秋冬之際駐防八旗官多舉行圍獵,它既是生產活動,又是體育運動,更是一種軍事訓練項目。清代皇家也在每年秋季都會皇家獵苑——木蘭圍場在舉行圍獵,史稱“木蘭秋狝”。
踢“形頭”,是滿族的足球運動,是滿族傳統的體育游戲,這與滿族祖先生活習俗有關。滿族先世肅慎人在捕獲熊、虎等動物時,會將獸皮剝下,縫成皮袋,填上獸毛、獸骨后相互追逐踢打。明末清初時,便發展成為踢“形頭”的體育運動。“形頭”就是由獸皮所制的圓形球,類似足球,玩時雙方只用腳踢球,以踢入對方柵欄次數多者為勝。
冰滑子,即滑冰比賽,滿族人每年冬季都喜歡在江、河、湖水面上進行打滑子比賽和表演。乾隆時期,每年陰歷十月都要檢閱八旗子弟滑冰,作為訓練部隊的制度之一,參加檢閱的人數曾達1600名。除了表演速度外,還有花樣滑冰、冰上足球比賽、冰上雜技、滑冰射箭項目等。
跑滿城是結合歌謠進行的大型戶外兒童游戲,一般有十到二十多個兒童參加。比賽時,分為甲乙兩隊相對而站,甲隊喊:“急爭令,開滿城”,乙隊喊:“滿城開,要誰呢”,甲隊喊:“要上城”。被叫兒童須迅速向對方隊伍猛沖過去,對方兒童拉手阻擋,若擋不住,就領回對方一名兒童,若被擋住,則要留下作俘虜,最后以人數多的一隊為勝。
冰嘎是滿族孩子喜愛的冬季戶外活動,冰嘎也叫“陀螺”或“?!?,是一木制圓柱尖底玩具,尖端打入一凸形鐵頂,以皮鞭在冰上抽打,使之飛速旋轉,叫“抽陀螺”或“打牛”,以堅持時間長為勝。
翻花繩是滿族女孩在室內的競賽性游戲,又叫“改(解)繃繃”,用一根花繩,套在雙手手指上,兩人輪換對著翻,花樣層出不窮,直到翻完為止。
此外,滿族的體育項目還有:雪地競走、騎射、彈棋球、趕石彈、打瓦、拾鎖、蕩秋千、穿樹林(蛇形跑)、擲子、雙飛舞、賽威呼、夾包、賽馬、斗雞、杠子、打得拷、追射、插雞尾翎、點順星、喀什哈、擊石球、抓噶拉哈、地彈球、狩獵球、布條、中幅、十六走百病、投沙袋、武術、銅鑼球、珍珠球、棋類、雙人布庫等等。滿族珍珠球、滿族二貴摔跤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滿族踢行頭、抓噶拉哈等則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醫藥
滿族醫藥是中原地區傳統中醫藥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滿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積累的醫藥知識和治療經驗。早期滿族醫藥主要依靠薩滿應用和傳承,薩滿醫藥是滿族醫藥的特色之一。清朝建立后,滿族傳統醫藥吸納了蒙、朝鮮、回等少數民族醫藥,并大量吸納了中醫藥經典理論和治療原則。長白山滿族醫藥、愛新覺羅·恒紹家傳滿藥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滿族早期對疾病發生發展的認識樸素粗淺,認為患病主要是沖撞神靈,隨著歷史的發展、文明的進步,才逐漸對疾病有了科學的認識,如認識到氣候和環境變化是導致疾病的外因,風寒濕熱等因素會導致機體發生各種疾病,污濁瘴氣可引起瘟疫(天花)等傳染疾病,不良性行為可以引起性傳染病,不衛生習慣可以導致孕婦和嬰兒患病等。
滿族民間醫療技術和醫藥經驗主要是以口傳心授的方式傳承,醫學專著、文獻中記載較少。滿族宮廷醫藥,崇尚中醫經典理論,大量吸納中醫藥知識和經驗,并逐漸融入中醫藥學理論體系中。
由于滿族人長期生活在寒冷氣候的東北地區,滿族醫藥學帶有明顯北方民族特色,其用藥均以當地均以當地所產藥材和其他可利用資源為主。藥材炮制加工方法簡單,不過度加工,就地采摘,以鮮活為主。在使用中多是以民間驗方、土方、單味藥為主,如人參、田雞油、五味子等藥物,直接泡酒或煮食,或加入食物中加工食用。滿族民間還有用飲食調理的習慣,如食用山野菜、漿果、菌菇等食物。
滿族醫學的治療方法也多是針對風寒濕冷所致的北方常見疾病,如雪療法、冰敷法、溫泉洗浴、酒噴法、熱熨法、正骨療法等。另外還有火燎、熱烘、氣熏、艾灸、海水浴、放血、血敷、吸吮與蟲噬、針灸、徒手療法、運動療法等滿族醫學傳統治療方法。
天文歷法
從遠古時期到女真建立金朝之前,肅慎族的文化一直處在比較落后的狀態,采用結繩刻木等原始記事方法。完顏阿骨打統一女真各部建立金朝后,隨著統治的鞏固,天文歷法逐漸開始受到重視?!?a href="/hebeideji/7211001895413022757.html">金史》中已經有了對天文機構、天文觀測儀器等的相關記載。1153年,女真人遷都燕京后,繼承了唐、宋的天文歷法制度,建立了司天臺,負責觀測天文現象、編制歷書等。金朝對天文歷法的重視使得金朝的天文歷法水平遠超當時的元朝和南宋。
清朝繼承了明朝的天文歷法機構,設立欽天監,安置儀器觀測天象,同時,統治者重視引進西方天文學,培養滿族天文人才。清朝出現了許多有影響的滿族天文人才,如康熙帝、、明安圖、顧琮、博啟等。
康熙帝對天文歷算接受過專門的教育和訓練,不僅熟悉中國傳統天文學,又從耶穌會士習得西方天文學,曾親自為欽天監天文生講授天文學課程,著有《量天尺論》《三角形推算法論》和《幾日殷格物篇》等。在其晚年時,他還以主編的身份編定了《律歷淵源》。
博啟是《疇人傳》中惟一有列傳的滿族天算家,在乾隆年間曾擔任過欽天監監副,著有關勾股形的書一部,但沒有刊刻流傳下來。近年來在北京圖書館善本部發現了一部《勾股形內容三事和較》抄本,署名作者博啟,應為《疇人傳》所說未刊的那本書。
律法
滿族先世女真人的法律制度較為落后,金朝建立后,統治者參照遼、宋的法律,制訂了金朝統一的法制《皇統制》。金朝滅亡后,東北地區的女真人長期使用習慣法,到明朝后期,才開始由習慣法向成文法轉變。努爾哈赤建城,訂立國政,滿族成文法開始萌芽。出現成文法后,雖然習慣法仍在流行,但總體上,成文法逐漸取代習慣法。
清代時期,滿族統治者參考《明律》制訂了《大清律例》,這是清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洞笄迓伞窌r中國歷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到了第一次鴉片戰爭后,清朝原有的法律無法適應新的要求,清政府開始變法修律,參照資產階級國家的君主立憲,制訂了《欽定憲法大綱》《十九信條》等憲法,還頒布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新法。
發展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北京市郊區相繼成立了一批滿族鄉,如懷柔縣喇叭溝門滿族鄉、轉山子滿族鄉、長哨營滿族鄉等。改革開放后,在一些滿族散居的地區,滿族也與其他少數民族聯合成立民族鄉,如貴州畢節地區黔西、大方、金沙三縣,成立了苗族彝族滿族和苗族滿族等6個民族鄉。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在遼寧省、河北省、內蒙和吉林等省區陸續成立了一批滿族自治縣(市)。現在全國有滿族自治縣(市)13個,其中遼寧有8個,河北有4個,吉林有1個,另外還有滿族民族鄉(鎮)300多個。滿族人民也積極的參與到國家的政治生活中,享受與其他各族人民同等的政治平等權利。
隨著經濟的發展,滿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顯著提高。在農業方面,自1977年農業體制改革后,滿族農民承包了土地,迸發出生產積極性,不僅提高了單位面積的糧食產量,而且也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作物的生產。依山傍水的滿族農民則依靠傳統生產技藝,大力發展民族聚居地區的農、林、牧、副、漁業多種經營。同時大量的滿族農民從事工業生產,從而改變農村的職業結構。滿族聚居地區民營經濟也得到了較大發展,如新賓滿族自治縣依托和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以木材、林蛙、中藥材、食用菌和畜產品等農產品精深加工為重點,形成了一批資源型加工工業;成都市滿族興辦了養雞場、鄉鎮企業、民營企業或企業集團等,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國家加大對部分滿族聚居地區交通發展的投入后,也大大改善了民族自治地方交通落后的狀況。
滿族文化教育事業有了新的發展。各地滿族同其他少數民族一樣,享受國家的教育優惠政策。在民族教育和希望工程的引進,教學設施的改善方面,各級政府都給予了滿族與其他少數民族同樣的優惠政策。在文學、藝術、科技方面,涌現了一批滿族知識分子,如著名滿族京劇藝術家程硯秋、滿族愛國作家、人民藝術家老舍、滿族語言學家羅常培、相聲藝術家侯寶林、畫家常書鴻、書法家愛新覺羅·溥杰、醫學家吳英愷、生物學家秉志等。北京市著名的“面人郎”“泥人唐”“花臉金”等許多滿族老藝人也發揮了祖傳的工藝特長,制作出許多受到國內外歡迎和喜愛的工藝品。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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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 ·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博物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