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220年—280年),是中國歷史上位于漢朝之后、晉朝之前的一段時期,先后出現了曹魏、蜀漢、孫吳三個主要政權,又稱為三國時期。共經歷六十一年。
漢朝末年,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防范農民起義,朝廷授予地方軍政大權,各地軍閥紛紛割據稱雄。赤壁之戰后,形成了以曹操、劉備、孫權為首的三大軍閥勢力鼎立的局面。東漢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病逝,其子曹丕逼迫劉協禪位,之后稱帝建立曹魏政權。次年,劉備以承襲漢朝基業為名,在成都市(今四川成都)稱帝建立蜀漢政權。劉備稱帝次年即發動夷陵之戰,攻打江東孫權以報其之前奪荊州、殺關羽之仇。孫權遂主動稱藩于曹魏,并擊敗了蜀漢。曹魏黃初四年(223年)四月,劉備病亡,孫權隨即反叛曹魏,不再對曹魏稱臣。蜀漢則在丞相諸葛亮的主導下和孫權勢力結成聯盟,共同抗曹魏,此后多次北伐攻打曹魏,但均收效甚微。曹魏太和三年(229年),孫權趁曹魏蜀漢交戰之機,自立為帝,建立孫吳政權,三國鼎立正式形成。此后,蜀漢自諸葛亮離世后將主要精力放在安定民生上,大將軍姜維多次率兵攻打曹魏未果;孫吳內部也長期內斗爭權;蜀漢、孫吳與曹魏的爭斗中處于劣勢。而曹魏政權卻逐漸被司馬氏權臣掌控。曹魏景元四年(263年),曹魏權臣司馬昭三路出擊滅掉蜀漢。曹魏咸熙二年(265年),司馬炎代曹魏稱帝,建立西晉。西晉咸寧六年(280年),孫吳被西晉滅國。三國時期自此結束。
三國之中,曹魏疆域最大,其次是孫吳和蜀漢,各國人口均缺乏可靠的史料記載。三國在沿襲東漢三公九卿制基礎上,侍中地位得以提升,且世家大族具有較高的政治地位。軍事上各有特色,其中曹魏的陸軍,蜀漢的弩兵,孫吳的水軍實力較強。法律上倡導明刑弼教,但主張重刑,刑罰較為急峻。手工業經濟興盛,有蜀漢錦等高品質絲織品。造船業發達,與西域、東亞、南洋諸國都有過貿易往來。貨幣管理混亂,多數時期錢物并行。文化興盛,出現了建安文學、正始文學兩個文學興盛期,還開創了曹魏晉玄學。數學著作《九章算術注》《海島算經》也在該時期完成。
名稱由來
東漢末年,朝局不穩,軍閥紛紛割據稱雄。赤壁之戰后,形成了曹操、孫權、劉備三大勢力并立的局面。曹魏黃初元年(220年),曹丕代漢稱帝,建立曹魏政權。次年四月,劉備在成都稱帝,建立蜀漢政權。孫權雖暫時稱藩曹魏,但實際上割據江東,成為獨立于曹魏、蜀漢的第三個政權,而三國鼎立的基本雛形已經形成。曹魏太和三年(229年),孫權稱帝,建立孫吳政權,三國鼎立正式形成,史稱三國時期。曹魏景元四年(263年),曹魏滅蜀漢,咸熙二年(265年),晉武帝司馬炎代曹魏稱帝,建立晉朝,晉咸寧六年(280年),孫吳被滅國,三國時期結束,前后歷時六十一年。。
歷史沿革
漢末亂世
東漢末年,以外戚與宦官為首的兩大勢力相互爭權,朝廷黨爭不斷,政治腐敗,天災頻發。中平元年(184年),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黃巾軍起義,起義被鎮壓后,各地仍不時發生民變。中平五年(188年),東漢朝廷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防范農民起義,改部分地區的刺史為州牧,選親信的宗室大臣擔任,授予他們一州的軍政大權。同時,為了加強對京都洛陽的守衛,組建了一支守護京師的新軍,即“西園八校尉”,其中,袁紹為中軍校尉、副統帥,曹操則為八校尉之一的典軍校尉。
但任命刺史執掌地方軍政的舉措非但沒有加強中央集權,反而給各州牧創造了封建割據、獨霸一方的條件。其他未成為刺史和郡太守如長沙郡守孫堅、南陽郡郡守袁術等也紛紛效仿,乘機擴張勢力。劉宏離世后,宦官勢力和外戚勢力在斗爭中兩敗俱傷,而并州牧董卓則于永漢元年(189年)另立漢獻王,控制了朝廷。初平元年(190年),東漢官宦出身的袁紹、袁術、曹操等組成同盟軍董卓討伐戰。初平三年(192年),董卓被司徒王允設計殺死。但在此期間,地方割據勢力并起,劉表、袁紹、袁術、劉備、曹操、孫堅等勢力不斷壯大,多不再聽命中央。
各割據勢力為爭奪勢力范圍相互攻伐,于建安十三年(208年)赤壁之戰后,形成了以曹操、劉備以及孫堅之子孫權為首的三股較強大勢力鼎立的局面。其中,曹操在參與討伐黃巾軍后,據兗州精編了青州兵,在董卓之亂時,又征徐州市,敗呂布,勢力擴張。建安元年(196年),被董卓挾持到長安(今陜西西安)的劉協東歸洛陽市,曹操率兵迎接漢獻帝,并于建安三年(196年)將漢獻帝至許昌市(今許昌市)。此后,他手握朝廷大權,以天子名義征戰四方,接連消滅袁紹、袁術、呂布、劉表、韓遂等勢力,降服南烏桓、鮮卑等族,統一中國北方,以丞相、魏王之名治理中原地區。
中山靖王劉勝之后、漢室宗親劉備則以匡扶漢室之名,和義弟關羽、張飛先后依附于公孫瓚、陶謙、曹操、袁紹、劉表等人,歷任豫州刺史、徐州牧、豫州牧、左將軍等職,并禮聘了諸葛亮為謀士,據荊州發展壯大,奪占了武陵、長沙市、桂陽、零陵區、益州、漢中等地,于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晉位漢中王。
原為長沙郡太守的孫堅,在初平三年(192年)與荊州牧劉表作戰時戰死,長子孫策追隨袁術,在淮南擴展勢力。在袁術想要自立時,孫策與之脫離關系,并于建安元年(196年)被劉協任命為討逆將軍,封為孫吳侯。建安四年(199年),袁術病死,孫策兼并了袁術余部,又征伐江夏,勸降了豫章太守華歆,實力迅速壯大。建安五年(200年)孫策在打獵途中被暗殺去世,孫策的弟弟孫權在張昭、周瑜、程普等人輔佐下統領孫策舊部,在江東稱雄。
三國分立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孫權乘劉備與曹操作戰之機,派呂蒙偷襲江陵縣,擒殺關羽,全據荊州。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病逝,其子曹丕繼任魏王之位。同年十一月,曹丕逼迫劉協禪位,登基稱帝,建國號為曹魏,史稱曹魏。此后,劉備以漢獻帝已遇害為名為其發喪,并于次年在成都市(今四川成都)以漢朝宗室的身份稱帝,宣布繼承漢朝法統,仍以“漢”為國號,史稱蜀漢。
曹魏黃初二年(公元221年)七月,劉備親自率大軍討伐孫權,孫權求和不成,一邊派兵迎擊蜀漢軍,一邊主動向曹魏稱臣,被曹丕封為孫吳王、大將軍持使節督交州,領荊州牧。三年(222年),孫權大敗蜀漢軍,但不愿兌現遣長子孫登入曹魏為質的承諾,并于當年十月叛離曹魏。曹丕出兵攻打孫權,一路攻至江陵,雖因遇到疫疾等原因最終退兵言和,但曹魏與孫權就此交惡。四年(223年),兵敗后退守白帝城的蜀漢國皇帝劉備離世,太子劉禪即位,丞相諸葛亮、尚書令李嚴為輔政大臣。在此前后,蜀漢南中地區各郡集體叛亂,蜀漢遂與孫權重結聯盟,恢復了友好關系,以集中力量處理南中地區的叛亂。
黃初七年(226年),曹丕離世,孫權趁機勢力北進。而蜀漢也平定了南中之亂,對內治理上也綱紀粗定,夷漢相安。曹魏太和元年(227年)。蜀漢開始籌劃北伐曹魏。太和二年(228年),曹魏在街亭之戰大敗蜀漢軍,同年十二月,蜀漢兵指寶雞市,因糧盡而還。太和三年(229年),蜀漢軍攻取了曹魏的武都郡與陰平郡。同年,孫權趁兩國交戰之機,自立為帝,建立孫吳。自此,曹魏、蜀漢、孫吳三國正式分立。
蜀漢孫吳抗曹魏
孫權自立后,蜀漢堅持與孫吳的聯盟,雙方還達成了共同滅曹魏、平分天下的約定。太和五年(231年),曹魏派兵攻打孫吳,并在石亭擊敗了孫吳的軍隊。次年,曹魏北征遼東,擊敗了公孫淵的軍隊,在遼東發展勢力。而孫吳也于太和七年(233年)遣使遼東,想要冊封割據遼東的公孫淵為燕王,但最終使者被殺,計劃未能成行。之后,孫吳數次攻打曹魏,均未能取勝。與此同時,蜀漢于太和五年(231年)再次北征,但至青龍二年(234年),諸葛亮病逝,伐滅曹魏的目標也未能實現。
在此期間,曹魏在曹叡的治理下,實行了中央集權制度,設定了魏律,推行均田制,任用大將、司馬懿等人,成功防御了孫吳、蜀漢的多次攻伐,平定了鮮卑之亂,攻滅自立為燕王的公孫淵、將遼東納入版圖,并提倡儒學,鞏固了曹魏在中原的霸權。
三國勢衰
曹魏景初三年(239年),曹病逝,年僅八歲的太子曹芳繼任曹魏皇帝,以太尉司馬懿為托孤大臣。此后,司馬懿與以代表的曹魏宗室勢力相互爭權。曹魏正始三年(242年),孫權在長子孫登去世后,立三子孫和為皇太子,封四子孫霸為魯王,孫吳朝中大臣也以他二人為核心聚集起兩派勢力,開啟了“二宮之爭”。
曹魏嘉平元年(249年),曹魏太尉發動政變,處死曹爽及其黨羽,獨攬朝政,曹魏軍政大權落入司馬氏手中。嘉平三年(251年)司馬懿去世,曹魏軍政大權又落入司馬懿之子司馬師手中。嘉平四年(252年)四月,孫權離世,在此之前,參與黨爭的皇太子孫和被廢,魯王孫霸被賜死,其年僅十歲的幼子孫亮最終登基,由太傅諸葛恪、衛將軍滕胤輔政。此后,孫吳依舊內斗不斷。
與此同時,蜀漢在諸葛亮去世后,以長史蔣琬為尚書令,總領國事,將主要精力放在安定民生、恢復國力方面。正始七年(246年),蔣琬因病去世,后主劉禪自攝國事,寵信宦官黃皓、培植寵臣陳祗,朝政逐漸敗壞。而費祎以大將軍的身份秉政,以守成為主,愈發無意對曹魏發動大規模攻勢。曹魏嘉平五年(253年)春,費被曹魏降將郭修刺殺。同年夏天,蜀漢將姜維率數萬人出兵北伐曹魏,后因糧盡退還漢中市。
嘉平六年(254年),時年二十三歲的曹魏皇帝曹芳試圖誅殺司馬師奪權,計劃泄露后,被司馬師逼迫退位,黜為齊王,十三歲的繼任曹魏帝。同年,蜀漢將姜維出兵隴西縣,擄得曹魏河間、臨洮縣、臨洮縣三縣百姓。曹魏正元二年(255年),曹魏將領、在淮南起兵反叛,司馬師派曹魏將諸葛誕平叛,文欽兵敗后轉投孫吳,孫吳出兵抗曹魏,最終兵敗,孫吳將被諸葛誕誅殺,諸葛誕統兵淮南。同年,司馬師病逝,其弟司馬昭在曹魏掌權,蜀漢再次以姜維、夏侯霸等為將,擊破曹魏雍州刺史王經的軍隊。次年,蜀漢北伐大軍被曹魏將鄧艾擊敗,損失慘重。曹魏甘露二年(257年),曹魏將諸葛誕在淮南叛亂,蜀漢將姜維率數萬人出駱谷,與曹魏軍隊相持,伺機而動。次年二月,諸葛誕之亂被曹魏所平,蜀漢軍無功而返。同年九月,孫吳皇帝孫亮與太常全尚、將軍劉丞謀劃誅殺權臣孫綝失敗,被貶黜為孫亮,孫綝和其弟武衛將軍孫恩迎立孫權的第六子孫休即位。
蜀漢滅亡
甘露五年(260年),曹魏帝曹髦率領宿衛武公奴仆征討權臣司馬昭,被司馬昭屬下成濟弒殺。同年六月,司馬昭擁立之孫、燕王曹宇之子、十五歲的為帝,秉九錫之禮,繼續把攬曹魏朝政。
蜀漢鎮西大將軍姜維因多次伐曹魏無功,反而虛耗了國力,被大臣諸葛瞻、董厥等多次彈劾,要求劉禪將其貶職,奪其兵權。深受劉禪崇信的宦官黃皓也因和姜維有隙,屢次預謀廢黜姜維,扶植右大將軍閻宇。曹魏景元四年(263年),姜維又一次率兵明成祖北伐,被曹魏將鄧艾擊敗后不敢返回成都市,在沓中(在今甘肅舟曲縣一帶)屯兵駐守。同年八月,曹魏掌權人司馬昭派鐘會、鄧艾、諸葛緒兵分三路大舉攻打蜀漢,姜維在沓中與鄧艾交戰,之后又擊敗諸葛緒。得知鐘會的東路大軍已占領了漢中大部分據點,姜維率軍回援,將鐘會大軍阻攔在劍閣(今劍閣縣),雙方僵持不下。鄧艾遂率精銳部隊繞道陰平(今甘肅文縣西北)鑿山開路,奇襲江油市(今四川江油北),在蜀漢腹地綿竹大破諸葛瞻、攻占綿陽市(今四川綿陽),進逼成都。
景元四年(263年)十一月,劉禪放棄抵抗,率文武百官出城投降,魏滅蜀之戰。姜維則詐降鐘會,想借助鐘會野心使曹魏陷入內亂,以復國蜀漢,但事情敗露后鐘會和姜維均被殺害。
時期結束
景元五年(264年)七月,孫吳皇帝孫休去世,其藩屬交州叛孫吳降曹魏,丞相濮陽興、左將軍張布等扶持孫和之子孫皓為帝。十一月,因有人密告大臣陽興和張布謀反,孫皓下令誅殺二人,又除去了上任皇帝孫休的皇后朱皇后和孫休的長子、次子。咸熙二年(265年),孫吳遷都武昌區(今湖北省鄂城市),令御史大夫丁固、右將軍部諸葛靚鎮守舊都建業(今江蘇南京)。
咸熙二年(265年),曹魏權臣司馬昭去世,其子繼任、晉王之位,總攬曹魏軍政大權。不久后,司馬炎逼迫曹魏帝曹奐禪位,建立,曹魏滅亡,被封為陳留王,行曹魏正朔。孫吳聽聞消息后,曾遣使去晉,但之后又與晉國斷絕了外交關系。
晉泰始三年(267年)起,孫吳多次出兵欲奪回此前歸降曹魏的交趾,但均被晉軍擊退,交趾納入西晉屬下。晉咸寧五年(279年),西晉以羊祜、杜預、王浚等為將,大舉攻打孫吳。次年,孫皓主動請降,孫吳滅亡。三家歸晉,司馬炎統一了全國,三國時期就此結束。西晉繼續推行曹魏的屯田政策,在三國時期結束后的三年內人口增加120多萬戶,被史稱為“太康”。
各國疆域
三國之中,曹魏疆域最大,占據北方及西北大部分地區;孫吳疆域第二,占據東南大部分地區;蜀漢疆域最小,占據西南地區。
曹魏
曹魏疆域在曹操為政時期大幅發展,曹丕稱帝建國后據有司、豫、、青、徐、雍、涼、冀、幽、并十州區域,、北部諸郡,在西北恢復了漢朝時的西域長使和戊己校尉,共有十二州八十七郡。疆域北至今山西省、河北省及遼東,與南匈奴、鮮卑及高句麗相鄰;東至黃海,與孫吳對峙于淮河、漢江一帶,以壽春、襄陽市為重鎮;西至甘肅省,與河西鮮卑、羌氐相鄰;西南與蜀漢對峙于秦嶺、河西一帶,以長安(今陜西西安)為重鎮。
此后,孫權暫時稱藩,曹魏以荊、揚、江表地區八郡為荊州,授孫權為荊州牧,原由曹魏直轄的荊州北部改稱為郢州。黃初三年(222年),孫權復叛,荊州所轄歸屬孫吳,曹魏復郢州為荊州。其后,曹魏又分隴右之地置天水市,不久又并秦州入武威郡。景初二年(238年),曹魏攻滅公孫淵,將及的遼東、玄菟、樂浪、帶方郡四郡歸于轄下。景元四年(263年),蜀漢降于曹魏,曹魏盡據蜀漢舊地,并將益州一分為二,劃分為益州和梁州。
蜀漢
蜀漢建國前,勢力一度涵蓋荊州、益州及漢中,但立國前后荊州被孫吳襲奪。劉禪即位后,諸葛亮平定南中之亂,又向北伐取陰平、武都兩郡,疆域拓展至云南一帶,占據益州一隅,共有二十二郡。北面與曹魏對峙于秦嶺,以漢中為重鎮;東面與孫吳相鄰于三峽;西南至岷江、南中,與羌、氐及南蠻相鄰。益州下設降都督統領南中諸郡,在永安州、江州與漢中市三地設有都督府以統領軍隊。
孫吳
孫吳建立后,疆域北至廬江郡(今江蘇省中部),與曹魏對峙在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建業、江陵為重鎮;西達交趾郡(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東部),與蜀漢相鄰于三峽,以清西陵為重鎮;東至海,南達越南的中部西。所轄囊括今中國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廣東省、湖南省、江蘇、廣西、安徽省、湖北、重慶市、上海市,以及今越南的北部地區。
孫吳原有三十二郡及荊州、揚州市、交州三州。黃初七年(226年),孫吳趁曹魏政權新舊交替擴展勢力,設置了廣州市,不久并入交州。景元五年(264年),復設廣州。整個孫吳時期,新置郡二十七個,新置縣一百四十個,其中揚州新置縣六十八個、荊州新置縣三十個、交州新置縣二十四個、廣州新置縣十八個。
各國人口
曹魏
三國時期,連年戰爭,人口流徙,戶口數字缺乏可靠記錄。中國人口學專家路遇、滕澤之在《中國人口通史》中,通過《》《》等文獻推算,曹魏政權初期治下總人口當在800萬以上;以《晉書·地理志》所記二年(281年)戶數為支點推算,曹魏末年人口約有1129萬,曹魏政權所覆蓋的少數民族人口約200萬至240萬,而整個曹魏統治區的實際人口當在1300萬以上。
蜀漢
據《晉書·地理志上》載,蜀漢政權初建時“其戶二十萬,男女口九十萬。”葛劍雄在《中國人口史》認為劉備在立國之初不可能進行有效的戶口登記,《晉書》所載蜀漢人口數量或為當時或后人的一種估計。據王隱《蜀記》記載,魏滅蜀之戰前,有戶二十八萬,男女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歷史學者任乃強推測認為王隱《蜀漢記》中記載的是十六國時期的成漢政權戶數。人口史學者葛劍雄認為任乃強的推斷缺乏史料依據,但也有此可能。
孫吳
據《三國志·吳書》載,孫吳滅國時,有523000戶,約有人口230萬。《晉書·地理志》載,曹魏正始三年(242年),孫權還當政時,有人口240萬。《續漢書》載,正始五年(公元244年),孫吳有兵戶923000戶。學者余鵬飛認為《三國志》《晉書》《續漢書》等史籍記載不詳,均未記載孫吳豪族隱匿人口、周邊少數民族人口以及國家編戶齊民的情況,不能反映孫吳的具體人口情況。現代歷歷史學者趙文林、謝淑君運用現代科學方法推斷和研究,認為曹魏黃初二年(221年)孫吳有478000戶,次年人口約為280余萬人(包括20—30萬山京族人和24萬水陸士兵)。孫亮即位當年(252年),人口數量接近300萬,士兵約有36萬。孫吳滅國前共有611400戶,總人口達550多萬。
政治
中央官制
三國中央官制在沿襲東漢的三公九卿制基礎上有所改變。由于各政權都是由割據軍閥借機建立的,他們在未稱帝前網絡了一批師爺和將領,組成“霸府”。政權成立后,霸府便成為新王朝的行政中樞。曹魏在曹操執政時期,對東漢官制進行改革,建立了以丞相為首的臺閣制。劉備、孫權屬下的相、大將軍等士族權勢也較大。三國分立后,曹丕為削弱相權,改相國為司徒,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三公漸無實際職務,僅備顧問。蜀漢不設司空,太尉不常設,以大司馬掌軍政,諸葛亮死后不再設相。孫吳三公不常設,以太佐政,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二人。
另外,三國在尚書臺、御史臺設置上以及侍中權責方面也有所變化。曹魏尚書臺完全獨立,設尚書令,主持選官,總典紀綱,以左、右仆射為副職。下設主管選官的吏部曹,主管繕修功作、苑池等事的左民曹,主管外國使臣朝賀等事的客曹,主管軍隊的五兵曹,主管財政的度支曹。各曹長官是尚書。五曹尚書與一令二仆射合稱八座。列曹之下又設二十五郎,郎官稱郎中、侍郎或尚書郎。蜀漢仍沿襲東漢舊制,而孫吳尚書臺只設有選、戶、左、賊四曹。曹魏建立后,將御史臺正式設為中央監察機構,以御史中丞為長官,下設負責彈劾官吏的治書執法;分曹負責監察的侍御史,并不定期派出巡御史巡查地方。蜀漢、孫吳也設有御史中丞,但制度沒有曹魏完善。此外,曹魏設侍中四人,資歷深者一人為主官,稱祭酒。侍中作為加官,凡加侍中者,可在皇帝左右備顧問。其他兩國類同,侍中較東漢權責更大,地位更加尊貴,和侍中地位相近的還有散騎常侍。蜀國還在散騎常侍之外,仍設中常侍,兩職均由宦官擔任。
曹魏新置了中書省、秘書省。中書省置中書監掌機密,若皇帝有秘密詔書下發州郡及邊將,則由中書省發出。中書省屬官有通事郎(后改稱中書郎)、中書通事舍人、著作郎、著作佐郎等。秘書省管理藝文圖書,長官為秘書監。下設秘書承、秘書郎、校書等。蜀漢只設有中書郎、秘書,孫吳設有中書令、秘書郎。
地方官制
三國地方行政組織有州、郡(國)、縣三級。曹魏京師所在稱司州,設司隸校尉。蜀漢司隸負責督查京,不領益州事。孫吳無司隸。其他州皆設刺史或州牧。州牧地位高于刺史。曹魏刺史多以持節都督兼任,不以都督兼任稱單車刺史。
郡設知府、都尉等官。曹魏太守領兵加將軍稱號,屬下有丞(邊郡設長史)、司馬,諸曹掾屬。少數民族地區設校尉。蜀漢則在邊郡設都尉。縣設令、長。屬官有丞、尉等。此外,曹魏設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亭侯、關內侯十等爵位。官員等級分為九品。蜀漢、孫吳的爵位有王、縣侯、鄉侯、亭侯。三國轄下的王國、公國、侯國都設相,王國、公國之相職如太守,侯國之相職如縣令。
選官制度
曹魏建立之后,推行九品中正制,各使諸郡選置中正,中正以現任官兼任,致仕官員一律不得受命。中正的主要任務是品評待選官員,參照簿伐(家世)、狀(德行、才能)、品(綜合門第德才定品)三個標準,將他們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個等級(稱為九品),作為選任官吏的依據。而吏部授官,除了依據中正評定的等級外,還要求中正官提供候選人的門第和父祖兩代的官爵。加上擔任中正的人都是世家大族,漸漸產生“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的現象。此外,人口十萬以上郡每年舉孝廉一人,若有優秀的,不受戶口的限制。
蜀漢在選官上,更加重視品行、才能,傾向從實踐中考察、選拔有專長的人才。只要有治國之能,不論出身和地位,可破格錄用。景初三年(239年),孫吳下詔以四科取士。但整個三國時期,世家大族具有較高地位,官員選用也多受此影響。
軍事
由于各國立國條件和所處地理環境不同,曹魏、蜀漢、孫吳三國在軍事上各有特點。
曹魏
曹魏沿襲曹操時代以法治軍的主張,軍紀、軍法嚴格;有水陸兩軍,但水軍力量薄弱,遠不如東孫吳;軍隊分為中央軍和地方部隊,中央軍又分為中軍和外軍兩部分,接受都督中外諸軍事指揮。中軍駐于京師地區,直屬中央,是曹魏軍隊的核心力量。中軍主要由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五營組成,中領軍和中護軍為五營的正副統帥。其中武衛營負責宮廷警衛,其它各營則負責京師地區的防守。五營兵平時屯駐京師掌宿衛,戰時則從征作戰。
外軍為屯駐京師之外的中央軍,曹魏建國后,在沿邊諸州,普遍建立了軍事管轄區置都督諸軍,與專管民政的刺史各成地方權力中心。為協調二者的關系,曹魏任命駐軍的將領兼任州刺史之職,產生了軍民兩政統于一身的制度。地方部隊也稱州郡兵,原是在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的基礎上組建的地方武裝,屬州刺史和郡太守統轄。曹魏實行給客制后,地方官員常把屯田客變成私人部曲,大大加強了地方割據的勢力。
為獲得充足兵源并使供給得以保障,曹魏強行將居民分成三部分,即普通農戶、屯田戶和軍戶。普通民戶負責農業和手工業生產,隸屬地方,需承擔租調和賦役;屯田戶負責耕種國家的土地,向國家繳納分成租,歸國家的各級農官管理;軍戶為世兵,即職業兵,平時屯田,戰時打仗,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社會地位低。為防止他們逃亡或投降敵人,曹魏還建立了質任制度,將兵將的家屬集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作為人質。除世兵外,曹魏還使用招募、強征及收降等辦法來擴大兵源。
蜀漢
蜀漢的軍隊,包含水、陸兩種,以陸軍為主,水軍次之。陸軍之中,又包括步兵、騎兵、弩兵和車兵。步兵和騎兵無法與曹魏抗衡,而水軍也不抵孫吳,但由云、貴、川地區少數民族組成的弩兵戰斗力強。為了提高軍隊的協同作戰能力,丞相諸葛亮重視對戰陣的研究,推演兵法作了八陣圖,以應對曹魏騎兵的沖擊。
劉備稱帝后,沿襲軍政一體的霸府軍事體系,以劉備為最高軍事長官。軍隊分中軍、外軍,由各種名號的將軍統領。其中,以驃騎、車騎、衛將軍的地位最高,監軍、護軍、領軍和都護次之,另設一些雜號將,以定官階。雜號將軍有的統兵,有的只是官階。諸葛亮離世后,軍隊指揮權掌握在大將軍手中。大將軍之下,設監軍、督護、護軍、領軍等官職,分領中外諸軍。凡領中央直轄軍者,一般在官職前加一“中”字;凡統軍在外者,則加“前”“后”“左”“右”等字。中央禁衛軍總首領由皇帝指定的親信擔任,沒有固定的官階。衛戍軍有左右羽林軍和虎步營、虎騎營,羽林的長官稱都督,虎步、虎騎營的長官稱虎步監和虎騎監。
外軍主將都由中央委派的將軍任都督,鎮守一方,鎮守一方的都督往往兼任地方的行政長官。不統外軍的郡守,也設有軍隊,但屬于部曲兵或州郡兵,屬地方軍性質。蜀漢軍隊的基層編制與曹魏大致相同,以部為單位,部以上的統軍將領為將軍。部下有曲、屯、隊等,直接帶兵的軍官有校尉、司馬、都尉。
蜀漢兵源最初多來自將領的部曲兵和私兵,占領益州后,編戶齊民,實行征兵制度,除世兵外,所有適齡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劉備進蜀漢后,還曾根據諸葛亮的建議,將流民編為軍戶,但數量不大。為擴大兵源,蜀漢還招募和收降南方各少數民族,以補充軍隊的不足。為保障軍隊供給,除征集居民的租調外,蜀漢還曾在漢中市和渭濱區分兵屯田,設司金中郎將負責監造兵器,設司鹽校尉負責鹽、鐵的生產和專賣。
孫吳
孫吳建立之前,實行世襲世襲領兵制,地方官不論是否兼領軍事,都可以世代保留部曲兵;以及奉邑制及復客制,即賞賜給統兵的將領若干縣邑和若干勞動人口,用其租賦的收入供給所領的軍隊。孫權稱帝后,為孫吳最高的軍事統帥,由相或官階較高的大將軍等加“領中外諸軍事”或“督中外諸軍”負責統領指揮全國的軍隊。為加強中央集權,孫吳對地方領兵權進行限制,世襲領兵制日漸衰落,奉邑制也隨之消失。
軍隊由水、陸軍組成,以水軍為主,陸軍為輔。陸軍之中,又分步、騎兩個兵種。全國的兵力,約二十萬左右,艦船共有五千余艘。孫吳軍事上以戰略御為主,水軍訓練有素,戰斗力很強。中軍以宿衛軍為主,有羽林武衛、虎騎等營,成員大多由孫氏的故將所領部曲組成,將領多由孫氏家族的子弟擔任。統軍將領中,以驃騎、車騎和衛將軍的官階較高,征、鎮、安、平將軍次之。地方州郡實行雙軌建制,即地方官兼有軍職者,可統領中央外軍和地方州郡兵。此外,孫吳實行為了加強長江防線的警戒,孫吳襲用了漢代的烽制度沿江設有守望、報警和通訊設施。
軍隊兵源開始主要為大族的部曲家兵,以及招募和收降的敵兵。孫權執政后,仿曹魏之制建立世兵制,實行兵民分離。但孫吳世兵與家屬分離,實行統一管理,且有輪休制度。軍戶一般要隨軍并由各統兵將領分管,家屬往往集聚于駐軍附近。由于孫吳地人口有限,其總兵力中半數左右來自于被征服的山越人。孫吳也行屯田制,有軍屯、民屯兩種。軍屯由駐外地的部隊屯墾,民屯則主要由被驅趕出山的山越承擔。屯田的收入一部分供軍需。
法律
定都成都市以后,蜀漢丞相諸葛亮曾積極主張立法設度,與法正等人共同制訂《蜀漢科》作為治蜀漢的基本法規。現僅存幾條“教”與“軍令”,其余均已佚失。青龍二年(234年),孫吳依漢制定科令,也已佚失。曹操北定中原以后頒行《甲子科》。曹魏建立后,魏明帝執政時期,令陳群等人刪節律令,以漢九章律為基礎,制定了魏律,于太和三年(229年)頒行。曹魏律根據社會情況增加了劫掠、詐偽、毀亡、告劾、系訊、斷獄、請、驚事、償贓、免坐等十篇,以刑名為篇首。整個三國時期,統治者推行外儒內法的治安策略,雖然倡導明刑弼教,但主張重刑,刑罰較為急峻。同時,各國又常恩威并用,以招攬人心,標榜慎刑。
外交
三國之間
三國之中,蜀漢與代漢的曹魏長期處于敵對關系。但蜀漢建立之初,劉備為報荊州被奪、關羽被殺之仇,東征孫吳。孫吳求和不成,向曹魏稱臣,迎戰蜀漢,蜀漢兵敗,孫吳轉而叛曹魏。此后,曹魏三次征討東孫吳,但都無功而返。孫吳正式建國后,和蜀漢結成聯盟,共同抗擊曹魏。期間,蜀漢多次北上攻打曹魏。漢中之戰后,蜀漢取得了勝利,曹魏則損失慘重。諸葛亮去世后,國力逐漸衰弱,蜀漢暫停北伐,與曹魏關系轉緩。由于南北方均勢打破,形勢對曹魏極為有利。
諸葛亮去世后,姜維也多次明成祖北伐曹魏,但均無功而返。景元三年(262年),曹魏掌權者司馬昭決心先滅蜀漢,后滅孫吳,于次年大舉伐蜀漢,并最終滅掉了蜀漢。此后,曹魏和孫吳相互敵對,互相爭斗,孫吳處于劣勢。
與北方
曹魏建國后,割據遼東的公孫淵一度向其臣服。太和二年(228年),曹叡拜公孫淵為揚烈將軍、遼東知府。與此同時,孫吳與遼東也在暗中往來。太和六年(232年),曹魏北征遼東,擊敗了公孫淵的軍隊,孫吳趁機遣使欲冊封公孫淵,公孫淵斬殺東孫吳使者,被曹魏明帝拜為大司馬,受封樂浪公。景初元年(237年),因公孫淵自立為燕王,曹魏派兵征伐,于次年將遼東、、、玄菟四郡歸于曹魏屬下,北方最后一個割據勢力被消除。
此外,三國中的曹魏還與北方的鮮卑族保持著長期的商貿往來。登基以后,鮮卑族部落首領、分別遣使獻馬,均被曹丕拜王。此后,雙方以以朝貢和賞賜的方式相互貿易。
與西域
三國之中的曹魏在建國后,與西域各國恢復漢朝時期的商貿往來,、于寘、康居、烏孫、、大月氏、、車師等西域國家每年向曹魏朝貢。為防止諸豪族欺詐胡商,加強和西域大國的貿易往來,曹魏設置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和護衛去西域各國的商路,以確保雙方往來暢通。蜀漢曾與大秦(即羅馬帝國)通過水路通商往來,而孫吳與西域的大秦也有聯系,孫權曾迎接來自大秦的商人秦論。大秦商品如玻璃、金剛石也在此后傳入孫吳。
與東亞
三國之中,曹魏與朝鮮半島的濊貉、三韓(辰韓、馬韓、升辰),以及倭國(日本)都有過貿易往來,且與倭國的貿易較為頻繁。曹魏時期,倭國在十年中四次派使節來曹魏,曹魏也曾遣使回訪,雙方互贈方物。此后,曹魏與倭國保持了長期的商業貿易關系。
而孫吳在建國之前與朝鮮半島之間就有交流。孫吳與倭國也有交流往來,諸多日本古墓出土了由孫吳制造的銅鏡,例如山梨縣鳥居原古墳出土的景初二年(238年)對置式神獸鏡等。還有一些中國南方的工匠從會稽郡(今福建福州一帶)出發,經過夷洲和琉球王國,最終到達南九州的種子島。日本史書《古事記》和《日本書紀》中還將后來的晉朝和南朝人為“孫吳人”,把從中國南方傳入物品冠以“孫吳”字,東渡的“孫吳人”在日本的定居地也被稱為“吳原”。
與南洋
三國之中的孫吳與天竺(即印度)交流頻繁,天竺高僧支謙和康僧會曾孫吳,傳播佛教教義,推廣佛法。孫吳的使節也曾在海外與天竺的使臣會面。印度的香料通過海路輸入,而南洋諸國中的林邑則向孫吳輸入特產玳瑁、貝齒、吉貝(即棉花)、沉香木等,尤其以吉貝(棉花)為多。甘蔗制糖技術也隨之傳入了珠江和長江流域。林邑國的士人則受到儒家文化影響,學習文言文。此外,孫為與南洋的金鄰國(今泰國西南部和緬甸一帶)、林陽國(今緬甸境內)、奴后國(今緬甸境內)、歌營國(今馬來半島南端)、奴調國(又稱姑奴國,今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上)以及斯調國(今印度尼西亞爪哇島上)等也有外交往來。蜀漢則與盤越國(今孟加拉國)、天竺(即印度)、撣國(今緬甸一帶)發生商旅往來。
經濟
賦役
三國時期的賦役制度,蜀漢、孫吳相關情況失載。已知孫吳士族、將領及其所屬佃客,均可免稅免役,對普通百姓課稅較重,而蜀漢對民戶實行輕徭薄賦。曹魏財政主要來源為屯田佃租,但屯田之外,普通百姓也是國家租賦征稅對象。一般分為按畝征收的田租以及按戶征收的戶調,以三十稅一為常度。戶調以戶為單位,戶出絹二匹、綿二斤,重于漢代口算賦。
曹魏還有商業稅,如針對商品流通征收的關津稅,以及針對商品征收的商品稅。關津稅是指在交通要道設立關卡對過往商品征收稅賦,曹魏建立之后,關津稅多按商品價值的十分之一收取。商品稅具體到不同的商品,所收的稅率不同。其中有牛肉稅、魚稅等,整體課稅較重。
除此之外,還有徭役。徭役與戶調、田租無關,分為兵役和力役。每有戰事,便要按戶征發兵役,以致“百姓虛竭”“窮困而不樂生”,甚至“兵民減耗,后生不育”。此外,統治者建造宮殿時也會大量征發力役。比如曹叡時大興宮室,甚至妨礙到農作。
農業
三國時期,長期戰亂,農業生產技術和東漢時狀況相類,但更加重視與推廣農耕,規定農民不準宰殺耕牛,違者處以死刑。犁、耬車使用廣泛,出現了園藝經營、蔬菜種植,使用龍骨水車引水灌溉等。
位于北方地區的曹魏,在建國初期,旱災、蝗災頻發,農業破壞嚴重,主要農作物粱、稻、菽。為恢復發展農業,曹魏招撫流民、勸課農桑、興立陂塘,修筑了農田灌溉工程,取得了一定效果。位于成都平原的蜀漢,土地肥沃,物產豐富,諸葛亮秉政期間,設置督農機構,負責勸課農桑,特意征丁一千二百人專職維護都江堰,并在漢中市開府,令軍隊修繕水利設施,實施屯田。孫吳地區也實行了屯田制度,通過統一管理的方式發展農業,修筑了太湖堤塘、海塘等,開鑿了平原河渠灌溉和排水系統,形成了太湖農業經濟區。
手工業
三國時期,手工業生產有官營手工業和私營手工業兩種,但以官府手工業為主,且該時期的官府手工業比漢代更為興盛。
治鹽業
曹魏、蜀漢、孫吳三國政府都曾先后推行鹽業官營政策,設置專門機構和鹽官,負責管理鹽業生產。由于各地自然資源不同,曹魏以池鹽為主;蜀漢以井礦鹽為主;孫吳以海鹽為主。
三國之中,蜀漢鹽業生產較為有名。蜀漢收鹽業為官營后,置鹽府管理鹽鐵,設鹽府校尉(又稱司鹽校尉)為鹽府最高長官。蜀漢鹽井眾多,除官營鹽井外,一些豪強地主也擁有鹽井,有產于朐忍縣(今四川云陽縣)的傘子鹽、富義(今四川富陽縣城內)井鹽等。在制鹽方法上,蜀漢已經開始使用火井(即天然氣井)生火煮鹽,并在諸葛亮協助下改進了“時人以竹木投以取火”的方法,用盆蓋井上提高溫度,從而提高了出鹽率。且制鹽業開始出現用機械提鹵的方法。
冶鐵業
三國冶鐵業以蜀漢、孫吳較為發達,曹魏雖也有治鐵業,但產量不多,且缺乏鐵。三國冶鐵業主要為官營,但也有私人鍛鐵和冶鐵的情況。曹魏、蜀漢冶鐵業管理機構最高長官為司金中郎將,孫吳不設司金中郎將一類的官員,而是在有鐵礦的郡縣置治令、丞。
蜀漢屬下的益州為秦漢以來的冶鐵業中心,劉備平定益州后,便加強對冶鐵業的管理,設置“司金中郎將,典作農戰之器”。蜀漢的冶鐵基地主要有鐵溪河、魚通、仁壽鐵山、蒲亭縣鐵山、始建縣鐵山、鐵鉆山、金牛山等。蜀漢冶鐵大多用來鑄造兵器,如鐵箭、扎馬釘(即鐵蒺藜)、鐵刀等兵器。孫吳的主要冶鐵基地有建業冶城、梅根冶、武昌區等。
絲織業
三國時期,由于統治者提倡種桑養蠶,絲織業在東漢基礎上有所發展。其中曹魏主要產品為、總、綃、羅、紈、綺等。孫吳出產的“八蠶之綿”“御絲”等質量較好,絲織物的花紋繁多,吳王趙夫人還能織作龍鳳和五岳列國地形錦,還能織成“飄飄如煙”的羅幔。但曹魏、孫吳絲織品產量遠不如蜀漢,為滿足統治者需求,還會向蜀漢購買蜀漢錦等絲織品。
蜀漢絲織業在三國中最為發達,蜀漢國的絲織業有三種,其一為官府絲織業,由“錦官”負責組織生產和管理,主要從事織造;二是私人工商業者;三是農民家庭副業。官營產品全歸政府,而私營工商業和農民副業產品,會被征納賦稅或征購。蜀漢錦質量好、產量高,在當時為有名的絲織品。諸葛亮秉政期間,鼓勵種植桑樹、養蠶織錦,加強對絲織業生產的管理和調撥,蜀漢還設置了“錦官”,成都因盛產絲織品被稱為“錦里”。
紡布業
三國時期,馬鈞在改造舊的織綾機的基礎上,發明了一種高效率的織綾機,簡化了綾機的踏具,改造了線機的綜線運動機件,將原六十根經線和六十塊踏板都改成十二根經線十二塊踏板,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該時期以上黨平陽的麻布和江東的葛布、越布較為有名。葛布、越布織造精致,可與羅紈等絲織品相媲美。此外代郡的黃布、樂浪的練、江東的大末布、高昌地區的白登布也很有名。
造船業
三國統治者為爭奪勢力范圍,各自制造戰船,發展水軍,該時期造船技術也得以提高。船體設計更加精良,船具日趨完備,大小船只的船首都有錨,船尾有舵;船體中有桅、帆、棹、笮、櫓、石等;出現了四帆或七帆的多桅多帆船,操作起來方便,可“行不避風激波”。無論是進行戰爭或對外貿易,各國動輒用幾十甚至上百千條船艦組成大型船隊或艦隊。
蜀漢在舊有造船工場基礎上,建造出大批船只,曹魏很早就重視造船,造船基地除山東半島和渤海沿岸的青、兗、幽、冀等外,內地水路交通要道也設置造船工場。孫吳造船業在三國中最為發達,孫吳滅亡前仍有“舟船五千余”。孫吳造船基地遍及長江流域和沿海一帶長江中游,有武昌(今湖北鄂城市)、黃鵠山(今湖北武昌)、永寧縣附近的橫輿船屯(今浙江平陽縣)、建安、南海郡的番禺區(今廣州市)等;制造出樓船、蒙沖艦、斗艦、走舸等戰船,以及大量客船和貨船。
制瓷業
三國時期制瓷業有了一定發展,該時期的墓葬中出土了許多青瓷制品如青瓷羊等,釉色呈深綠,施釉較厚,脫離了秦漢時期釉薄而呈淡綠帶黃色的階段,在堆塑技術、壓印花紋、掌握火侯等工藝上都達到較高的水平。此外還有雙耳瓷壺、瓷罐等、四耳罐、四耳盛和魂瓶等瓷制品。
商業
三國當中,以蜀漢、孫吳的商業較為繁榮。三國為加強商業管理,實行里市分制,并設專門人員管理市場,其中孫吳專置司市的中郎將;對部分商品實行專賣,三國均實行鹽鐵酒專賣制,其中曹魏還規定胡粉、木材、竹子等均需由政府實行專賣,孫吳規定“海和湖泊盛產的珍珠也實行專賣;對商品收稅,其中曹魏的商稅較為苛重,有關津稅、牛肉稅、魚稅等。
此外,曹魏市內商品的陳列和交易按種類分區,如“馬市”即販賣馬匹的市場,“軍市”即購置或調劑軍需物資的場所,也是駐軍之地。市場有經紀人如馬米儈、市儈等,但交易經紀人的地位較低。蜀漢商業活躍,貨棧里巴蜀漢和南中的農特產品諸多,一些大商人“貨殖私庭”“藏巨萬”“侈侈隆富”。孫吳所在的長江流域沿岸,出現了一些新興的商業都會。如武昌(今湖北鄂城市)成為與蜀漢交通貿易的要地。建業商人聚集,市場繁華。首都設立有大市,軍隊駐地又設立軍市,一些交通要道、商人往來之處還出現會市。各地之間販運貿易甚為繁盛,江面上商船成隊,商旅往來不絕。
三國之間雖戰爭頻繁,但貿易交往并未中斷,但出于政治考慮,貿易的品種和數額受到很大的限制。貿易方式主要為“聘使貿易”,即彼此間利用報聘遣使的機會貿易。三國之中,孫吳的海上貿易最為活躍,曾利用海道與高句麗進行貿易。但其對高句麗的貿易往來,經常受到曹魏的阻攔。為此,孫吳把對外貿易重點轉向東南沿海國家。曹魏對外貿易對象有主要與朝鮮半島的濊貉、三韓(辰韓、馬韓、升辰)、倭國以及西域各國,為加強和西域大國的貿易往來,專門設置機構負貴管理和護衛去西域各國的商路。蜀漢則主要通過水路與盤越國(今孟加拉國)、天竺(今印度)、撣國(今緬甸一帶)、大秦發生商旅往來。
貨幣
三國時期貨幣制度仍處于混亂之中,曹魏的貨幣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發展,出現了幾次大的變動。曹操執政時期,罷廢董卓鑄造的小錢,改用五銖錢,但由于物價狂跌,不久又廢了五銖錢。曹丕稱帝后,于次年(221年)五月“初復五銖錢”,十月又“以谷貴,罷五銖錢”,并以谷帛作為交易媒介。太和元年(227 年)四月,曹叡“更立五銖錢”,但事實上仍然是錢物并行,都作為貨幣使用。
蜀漢的貨幣制度比曹魏更加混亂,劉備曾用鑄直百錢的方法來增加財政收入,造成物價上漲、貨幣貶值。諸葛亮治蜀后,采取積極發展生產的措施,才解決經濟危機。直百錢為劉備在漢末時期鑄造,有“徑七分,重四銖”“徑一寸一分,重八銖”兩種形制。此外,還有一種叫做傳形五銖錢的蜀漢錢,在孫吳諸縣流通。
由于礦產資源開發不足,孫吳鑄造的貨幣數量較曹魏、蜀漢少,但錢幣面值較兩國大,一般由官府控制銅料鑄造比值合理的大錢,設盜鑄之科進行管理,禁止私人鑄錢。孫吳貨幣主要為五百的大泉、當千大泉,還有面額更大的“大泉二千”“大泉五千”用以積累財富。孫吳此舉致使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最終被迫于正始七年(246年)下詔停止使用大錢,此后實行錢物并行的貨幣制度。
科技
工藝進步
三國時期,曹未的馬鈞擅長機械應用,改良了漢代的織綾機,使其能織造更具立體感的花紋,而所織造的布匹能與蜀漢錦相媲美;制作出水轉百戲和失傳的指南車,榮獲“天下之名巧”的美譽。他還改良了漢末畢嵐的龍骨車,發明出龍骨水車,而龍骨水車可以用來灌溉地理位置高于水位的農田。此外,馬鈞將發石車改造成輪轉式發石車,提升了拋擊量與速度。蜀漢可用火井制鹽,制中鹽集團開始出現用機械提鹵的方法。諸葛亮還改造了工藝,提高了出鹽率。提升了產能。此外,諸葛亮還發明了便于在山地棧道進行運輸的“木牛流馬”,制造出長槍的原形,以及連續發射十箭的諸葛連弩(即元戎)。據傳源孔明燈也為諸葛亮所發明。位于江南地區的孫吳,造船技術發達,可造出其上下五層的戰船,有的還能容納士兵三千人。
數學發展
三國時期,數學家劉徽在研究《九章算術》基礎上,于曹魏景元四年(263年)著成《九章算術注》九章,對《九章算術》進行注解,賦以數學理論,創“割圓術”,簡化原著中“齊同術”“今有術”等。之后劉徽又著成《九章算術注》的第十卷,即《海島算經》(后稱《海島算經》)。《九章算術注》對中原地區古代的幾何、代數、數論等內容進行了創新性的研究,給出的方程組求解的完整過程及相應理論, 與當今的加減法、消元法、恒等變換等非常接近,比歐洲相應的學術早一千五百多年。此外,他還奠定了微積分理論的基礎,開辟了中國古代數學學科理論化的發展道路。
天文地理
三國時期,天文學家陳卓在擔任孫吳太史令期間,收集漢代天文學家的著作,合并為中國星官體制,并繪制星圖,為后世所沿用系。他的星表列出了1464顆星,分布在283個星座中,但其著作逐漸失傳。生活于曹魏后期的裴秀,對地理知識頗為了解,于晉朝時主持編繪了《禹貢地域圖》,并提出科學制圖的六要素——制圖六體,而《禹貢地域圖》是中原地區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地圖集。
文化
史學
三國時期,史學發展緩慢,史官制度也發生了較大變化。曹魏進行制度創新,在曹叡太和年間設置了專職的史官著作郎撰修國史,使史官職責更加明確化、專門化,是中國歷史上由政府設立專職國史撰修官職的開始。嘉平年間又設置了著作佐郎,作為著作郎的助手,負責資料的搜集與整理。孫吳繼承了兩漢的史官制度而又取法于周,設有太史令、東觀令、左國史、右國史。太史令既職掌天時星歷又主持撰修國史,東觀令的主要職責是掌管圖書秘籍。左、右國史為孫皓新置,以前無此史職,負責《吳書》的撰修和善后工作。而蜀漢未置史官,蜀漢史書的撰修多為個人行為。
該時期的曹魏、孫吳先后修成了《魏書》和《孫吳書》,但《孫吳書》至唐代已不再完備,現已無可考。此外,還有一些私人歷史學作品,比如魚豢所撰的《魏略》五十卷,薛營撰有的《后漢記》一百卷,譙周所撰的《古史考》《后漢紀》《蜀漢本紀》《三巴記》《益州記》《巴蜀漢異物志》等,但《曹魏略》、薛營著《后漢記》以及《古史考》已亡佚。
經學
曹魏經學在繼承中漢末經學的基礎上,由今文轉向古文經學,由古文轉向玄學經學。發展過程中,王肅與起于漢末的鄭玄經學互相駁難。曹魏末年,司馬氏篡權,傾向曹氏的失勢士子,采用清談方式批評政治,主張自然。傾向司馬氏者,則主張維持名教。因司馬炎為王肅外孫,王肅之經學逐漸成為主流。
孫吳地區的經學家主要由漢末流亡至江東的江淮儒者和本土學者組成。地處偏遠交州以及荊州市為孫吳學術中心,流行古文經學,對儒家經典《左傳》較為重視,孫策和孫權都曾研讀過《左傳》。此外,孫吳在《周易風水》研究方面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就,其中,虞翻注重孟氏的《易經》,陸績則注重京氏的《易經》,兩者都屬于今文經學。蜀漢經學者主要聚集在益州,如沈尹默專精《左氏春秋》,張裔、孟光研究《公羊春秋》,許慈研究《易》《尚書》《三禮》《毛詩》《論語》,杜瓊撰有《韓詩章句》十余萬字,李譔通曉五經、諸子之學。
玄學
三國曹魏正始年間(240年—249年),思想界涌現出一批學者如何晏、王弼等,他們不滿于漢代儒學,以《老子》《莊子》和《周易》為基本教義,創始了曹魏晉玄學。玄學家認為“萬物皆產生于無”,且一件事情需要先探求“本”方能了解平常所見的表象“末”。為此,他們好談玄理,不談俗事,提倡“以本統末”。清談之風也延續至曹魏晉,出現了以阮籍、嵇康等竹林七賢為代表的玄學者。
文學
三國時期,以曹魏文學為盛。有建安文學和正始文學兩個文學強盛期。起于漢末建安時期(196年—220年)的建安文學延續至曹丕、曹叡兩代,該時期文學家眾多,在詩歌、散文以及文學批評方面都有較大發展,代表了三國時代文學的最高峰,史稱為建安文學。建安文學主要成就是詩歌,詩歌又以五言詩為主流。建安文學反對靡弱詩風,被后人稱為“建安風骨”或“漢曹魏風骨”。其代表作家是“三曹”“七子”與女文學家蔡文姬,三曹即曹操、曹丕、曹植,七子即孔融、陳琳、王粲、徐干、阮瑀(阮籍之父)、應、劉楨。曹操的《短歌行》,曹丕的文學評論《典論·論文》,曹植的《洛神賦》,蔡琰的《胡笳十八拍》,王的《七哀詩》和陳琳的《飲馬長城窟行》等都是建安文學中的優秀作品。而曹魏后期,朝政被司馬氏操控,文人備受壓抑,出現了竹林七賢及何晏、夏侯玄、王弼等“正始名士”。他們大都通老莊,好玄學。嵇康的散文和阮籍的《詠懷詩》繼承“建安風骨”,有鮮明的特色,他們也被視作正始文學的代表詩人。
該時期蜀漢丞相諸葛亮也擅長為文,有《隆中對》《出師表》《后出師表》《誡子書》等流傳于世的名篇。此外,譙周寫下了《仇國論》討論過度征戰的缺點,秦宓在詩、文與文論方面均有建樹,有代表作詩歌《遠游》和《答王商書》。向朗、費祎、姜維、郤正、文立等也均擅長撰文作賦。孫吳文學雖整體上呈現冷寂狀態,但也出現了文學家張纮、胡綜、戴良、韋曜、華照、薛綜、薛瑩和楊泉等人。
藝術
書法
三國時期,隸書仍是官方通行的書體,碑刻大都用隸書寫成。曹魏碑文書體方正、氣度莊嚴。孫吳碑刻《天發神讖碑》《禪國山碑》《谷朗碑》被譽為“孫吳碑四種”,其中《天發神讖碑》以圓馭方。《谷朗碑》全稱《孫吳九真太守谷朗碑》,是楷書和草書創作階段的重要碑刻。
本時期主要的書法家有張芝、張昶、韋誕、鐘繇及皇象等人。張芝擅章草,并創新出今草,書法作品有《冠軍帖》《今欲歸帖》等。張芝季弟張昶擅長章草與隸書。韋誕總結書法經驗,著有《筆經》。鐘繇的《宣示表》《薦季直表》等作品均為楷書經典之作。皇象擅長小篆、隸書,尤精章草,被尊為“書圣”,流傳作品有《急就章》《文武將隊帖》及《天發神讖碑》等。
繪畫
三國時期,繪畫仍傾向為技術性工作,藝術化程度低。該時期繪畫作品開始出現現實題材的內容,但多與佛教相關,有《維摩詰圖》《釋迦牟尼說法圖》等,但在繪畫形式、手法和技巧方面也取得了進步。畫家主要集中在孫吳地區,當時有名的畫家有曹不興、吳王趙夫人,其他擅長繪畫的有桓范、楊修、曹魏帝曹髦、諸葛瞻等人。其中曹不興擅長寫生與繪佛畫,并傳統神話、歷史故事等題材的基礎上,開拓了人物、宗教、花鳥、禽獸等更廣泛的題材。其作品富有立體感,世人有“曹衣出水”之稱,號“曹家樣”。孫吳王趙夫人善于書法山水繪畫,時人譽為“針絕”。曹魏的桓范擅長丹青,曹魏帝曹髦繪畫人物史實。蜀漢的諸葛瞻亦工書畫。
雕塑
三國時期,戰亂頻仍,雕塑藝術發展緩慢。曹魏雕塑中銅制品主要為銅駝、銅人、龍鳳、奇獸等,石刻以武帝陵的石犬為代表作。蜀漢雕刻藝術失載。只有孫吳的雕塑作品產量較多,但多為佛教造像雕塑、反映社會生活場景的陶瓷和磚石雕塑作品。
音樂
三國時期,出現了以嵇康、阮籍、蔡文姬等為代表的音樂藝術家,其中,嵇康精于笛妙于琴,還善于音律,他所作的《長清》《短清》《長側》《短側》四首琴曲,被稱為“嵇氏四弄”,與蔡邕創作的“蔡氏五弄”合稱“九弄”,是中國古代一組有名的琴曲。后世的隋煬帝曾把彈奏《九弄》作為取士的條件之一。始于漢代的古琴曲《廣陵散》經過他的加工和彈奏聞名于外。阮籍除了音樂作品《酒狂》之外,還有音樂理論著作《樂論》。蔡之女蔡琰根據《胡笳十八拍》而創作的同名琴曲,是中國音樂史上有名的古典名曲,流行于唐宋兩代。孫吳音樂在承襲漢制基礎上,絲竹樂更加盛行,樂器組合也更加豐富。為適應當時的需求,孫吳對音樂改曲和改制曲名并重新填詞。例如,漢代的《短簫鐃歌》樂曲被改編后,用于序戰陣之事。孫吳的說唱文藝也頗受歡迎,形式相對先進,并在各種場合得到廣泛應用。
教育
三國時期,曹魏和蜀漢較為重視學校教育,曹魏設有太學和地方學校。蜀漢國建立之后,便在諸葛亮的建議下,設立了太學。太學設立博士,主要研習古文經學。諸葛亮擔任益州牧后,任命譙周為勸學從事,任命蔣琬為典學從事,大力發展益州教育事業。孫吳統治者重視可資實用的法術、兵家與史書,孫權當政時期未設置研究儒學為主的太學。孫休即位后,才正式下詔置學官,設立五經博士,遴選將士與官吏子弟入學學習。在教育上,孫吳主要依靠儒學名士主持“私學”,儒學大族的“家學”,以及地方官員所資助的地方“學官”。
宗教
佛教
三國時期,一些高僧從印度西北部出發,經過中亞、西域、敦煌市、河西走廊,來到長安與洛陽,把佛教大乘般若思想傳入中國。曹魏的洛陽市、許昌市,孫吳的武昌、建業、廣州市、交州,蜀漢的彭山、樂山等地,都成為當時佛教的重鎮。一些譯者在翻譯佛教般若類經典的時候,使用玄學的語言,佛教大乘般若思想也玄學漸漸融合。佛教戒律與制度體系出現中國化,形成“以戒為師”的戒律傳統。梵唄音律與曲調也發生變化,曹植還創制了魚山替唄。
該時期的佛教活動以佛教經典的翻譯為主,翻譯的佛經數量最多的為漢末遷居孫吳地的支謙。支謙在三國時期共翻譯了《維摩詰經》《大般泥經》《瑞應本起經》《法句經》等四十九部經書。孫權曾征召他作博士,請他輔佐東宮太子孫登。朱士行曾西至于求取佛教經典,歷經20多年把經書送回中原。這些經書于晉朝時被金玉國、印度和漢地的高僧與居士聯合翻譯成《放光般若經》。僧人康僧會在獲得孫權的支持后,在孫吳各地建立茅屋和佛像,通過講述天堂、地獄等神奇故事吸引民眾信仰佛教,還在建初寺翻譯了許多佛教經典,并注解了《安般守意》《法鏡》和《道樹》等經典。
道教
三國時期,道教起初在蜀漢所在的巴蜀漢地區發展。自漢末興起的五斗米道教在割據漢中地區三十年多年后于漢建安二十年(215年)投降曹操,五斗米道教也傳播到北方,主要分布于三輔(包括長安)、洛陽市、鄴城遺址等三個地區。曹魏建立后,五斗米道教首領張魯及其重要頭領都被加官封爵,委以重任。而五斗米道教也被曹魏授予極大榮耀,成為其國教。但是,為抑制五斗米道教影響,曹魏統治者暗暗對其分化瓦解,使五斗米道教失去了漢末時期的強大組織力量,成為一種松散的平民組織。且道教支派正一派也逐漸興起,它是五斗米道與太平道的混合物,并以五斗米道為其主流。孫吳所在的江南地區最早傳入的是于君道派,后來來自曹魏地區的天師道以及巴蜀漢地區的五斗米道也逐漸傳入。由于孫吳地區有尚巫之風,其中一部分被吸收為道教巫術。
民族
曹魏
三國時期,曹魏境內除漢族外,邊境從東到西有烏桓、匈奴、氏、羌、鮮卑、丁零等少數民族,為協調與這些民族的關系,曹魏制定了以誅討遷徙、征兵招撫、懷柔安撫、分而治之為主要內容的民族政策。對于烏桓、氏、羌等族,曹操執政時期便采取先征服之后強制遷徙并分郡治理的政策,以分散他們的力量。曹魏政權建立后,對各族優撫為主,先是扶弱抑強的方式分化鮮卑族,之后又和鮮卑通商往來,對烏桓征兵招撫,并在烏桓協助下平定了遼東公孫淵。
蜀漢
蜀漢南中地區居住著叟、青羌、僚、等少數民族,他們或為氏羌集團的“夷”,或為傣族和百濮“越“,史稱“夷越”。劉備占據益州之后,靠近蜀漢西南邊境的少數民族時常威脅著其后方。劉備病逝后,夷越群起叛亂。諸葛亮采取撫而不討,閉關息民等政策,并以軍事為后盾,以政治攻心為先導南征四郡,接連生擒頗具聲望、一直率族人抗爭的少數民族統領孟獲七次,使原本反蜀的他以及夷越之族最終放棄抵抗、甘心歸降蜀漢。而蜀漢也最終南撫夷越,使之歸心。此后,蜀漢修通百年不通的旄牛道和沿途亭驛,夷越諸族和蜀漢漢族之間商旅往來,經濟文化交流加強。
蜀漢西部的武都、陰平、汶山、漢嘉、越巂郡等郡(今甘陜和川西地區)分布著分屬氏、羌、匈奴、鮮卑等族部落,統稱諸戎。諸葛亮執政時期,西和諸戎的民族政策。但由于蜀漢多次北伐西征,與諸戎發生多次戰爭,西和諸戎的政策并沒有得到貫徹和實行。
孫吳
孫吳境內的少數民族主要為交州的南越國、駱越,揚州市的山越,夷州(今中國臺灣)的山夷。東孫吳政權對山夷、山越以及生活在嶺南地區的百蠻(南越、駱越等)采取了不同的民族政策。孫吳建立后,在交州設郡,推行懷柔安撫政策,并任用豪族治理,以“震服百蠻”。為加強對嶺南地區的管理,孫吳政權還分東漢時的交州為二,即海南三郡(交趾、九真、日南)為交州,海東四都(蒼梧南海郁林、合浦縣)為廣州市。孫吳平定江南后,為掠奪人口和資源,多次對山越進行征討。但此舉也激起了山越人民的反抗,從而牽制了孫吳的大批兵力。
社會風俗
服飾
三國時期的服飾和漢代相類,一般分為冠、衣、裳、襪、履和飾品,服裝面料一般是絲或者麻。貴族喜歡黑色和紅色,百姓的衣服大都是面料的本色,被稱為素色。男服服飾有禮服、冠服、朝服,其中冠服中的冕冠服為天子及三公諸候、卿大夫祭天地明堂之時穿著,長冠服為夫子和執事百官在祭祀典禮上穿著,委貌冠服相當于周代的冠弁服,皮弁冠服為大射禮時,執事者穿著,衣裳為緇麻衣,皂領袖、素裳。從皇帝至賤更小吏都以深衣制的袍作為朝服,也是主要常服。
冠可與禮服、常服相配。有通天冠、遠游冠、緇布冠、進賢冠、武冠、高山冠、法冠、長冠、建華冠、方山冠、巧士冠、卻非冠、卻敵冠、樊噲冠等,分別由皇帝、王公貴族、舞人、宦者、衛士等人所戴。禮服為祭祀時穿著,一般情況下,皇帝祭祀時著袞冕之服,日常著通天冠;王公貴族則戴遠游冠,著朝服,日常戴帽或冠,著常服。平民大多著巾,也可以帶帽,但帽子材質不如王公貴族和士人。
女服服飾有廟服、蠶服、朝服。其中,廟服為太皇太后、皇太后之入廟祭祀穿著。蠶服為皇后帥領公卿諸侯夫人親蠶禮時穿著,且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蠶衣為朝服。宮廷中婦女發式也梳成很多種,如像一尾盤著的蛇而得名的靈蛇髻。由于發梳起來復雜不便,人們又經常使用假髻。
常服的襦為上衣,比袍和單衣都短。裙為下裳,前后部分相連。似今日之裙子,但男女均可以穿著。袍是穿在內衣外面一直垂到腳面的長衣,一種用新舊棉雜絮的被稱為“溫袍”的最為普遍,常為貧賤之服。但也有貴者所穿的袍子。天氣寒冷時,把毛皮直接披在身上是貧者所為,用毛皮制成裘御寒,則為貴者之舉。禱褶在三國時為戎服,與武事有關。
飲食
三國時期,北方以粟麥為主食,南方是以稻米為主食,雞肉、鴨肉、豬肉、魚肉等常在餐桌出現。人們已掌握了發酵技術,可食用蒸餅,也開始用大豆做豆腐。調味品有蜜、糖、鹽,水果有酸梅、梨、棗、葡萄、荔枝、甘蔗、香瓜、桑葚等酒成為普遍的飲品,有水果酒、糧食酒和乳酒等,但度數較低。水果酒中,葡萄酒和甘蔗酒較受貴族歡迎,在當時被稱為“金酒”。平民則多喝杏酒。糧食酒中,王公貴族等一般會喝糯米酒,普通士族會喝稷米酒,平民則喝粟米酒。此外還有椒酒、桂花酒等。
住宅
三國時期的住宅多樣,有長方形和正方形的,也有一字形、曲尺形、三合式、四合式和日字形等。包括宮室、殿堂、樓閣、觀闕、宅第、房舍、廬屋等。居室內的日常起居用具有帳幔、中式屏風、床榻、幾、胡床、席等。豪宅大弟建筑物高大,一般會有樓閣、庭院等建筑。普通人家一般住帶有庭院的一堂二室,貧民住在茅草屋內或者半地下室。
床的尺寸規格有大小之別,與人的高矮有關。另外南方的床與北方的床也不盡相同,或是為避潮的緣故,南方的床相對高些。榻為一種坐臥之具,可作暫臥休息之用,類似今天的躺椅,但多種情況下榻是作為坐具使用。而自東漢后期傳入的胡床是單純的坐具。當時有三種材料制成的席子,一種是用葦子編制而成的,一種是用莞草織成的,還有一種是竹席。竹席是夏天避暑用的,葦席是冬天隔寒用的。
出行
三國時期,陸路交通工具有牛車、羊車、馬車、輿、黃包車、鹿車(雞公車),水上交通工具有小船和樓船。馬車多在戰時用作拉物資之用,也有人騎馬出行。但自天子而下,人們出行多用牛車,只是規格不同。比如皇帝乘的牛車又稱“畫輪車”,輪毅以彩漆繪畫。普通百姓的牛車極其簡陋。鹿車為人力推動的獨輪車,用作貨物運輸。輿為用人力抬的交通工具,多為王公貴族使用。船只也是三國時期的重要交通工具,除了沿水人們出行使用外,還會大規模用于戰爭以及貿易。
婚俗
三國時期,人們對婚禮儀式不如漢代時重視,因為權勢威壓,婚俗有時會和傳統禮法相悖。比如,曹魏長史吳綱背曹魏入孫吳后,又娶嫡妻,并因此造成兩個嫡妻并立的現象,但在當時也沒有遭到過多抨擊。且該時期內,已建立婚姻關系的男女離婚相對容易,既不用受禮法限制,也不被社會歧視。在女子婚姻自主權方面,貴族女子可以自己擇偶,再嫁也比較自由,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女性的婚姻依舊受他人支配。
喪俗
三國時,喪俗基本沿襲前代,但對禮節相對沒那么看重,且流行薄葬之風。曹魏的統治者曹操、曹丕率行薄葬,蜀漢諸葛亮死后不置隨葬品,孫吳諸葛瑾離世后,用素棺,著時服。此外,由于戰亂等因素影響,三國時期離鄉背井者眾多。受到傳統根文化影響,許多人想在離世后能葬在自己的家鄉。為此,該時期的喪俗中歸鄉葬也較為流行。
帝王世系
曹魏
蜀漢
孫吳
參考資料 >
中國歷史紀年簡表.中國政府網.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