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孝廉是漢代在繼承戰國及秦朝的人才選拔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摸索出來的一套人才選拔方式,形成于西漢劉徹年間,是察舉制科目中的常科之一。
公元前188年,呂雉執漢政時曾下詔“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這一時間是漢代舉孝廉制度的發端。漢武帝時,鑒于郎官制度的人才選擇面過窄和早期察舉制的不定時,采用董仲舒的建議設置了舉孝廉制度。《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舉孝廉制度由此開始。漢武帝時期,獎察舉分歲舉和詔舉兩類,舉孝廉就是常科歲舉的科目。孝廉始為孝與廉兩科,后來連稱為一科。西漢時察舉制日趨興盛,到了東漢,孝廉、秀才等科已經成為士人入仕之正途。東漢時期,孝廉的人數改成以人口為單位,人口不滿十萬的郡,三年舉一個孝廉;不滿二十萬的郡,兩年舉一個孝廉。邊疆地區的郡則適當放寬。東漢劉秀時期,察舉制出現了變化,規定“授試以職”,就是說對于舉孝廉,舉主應該先委以一定職務,合格者才能舉至中央。永元元年(公元89年),東劉肇下詔,因幽、并、武威郡戶口率少,規定郡口十萬以上每年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歲舉一人。東漢末年,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已被豪門貴族所操縱,很難繼續為朝廷選出具備真才實學、能服務政治統治的人才。由于政治腐敗,孝廉名額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門第之家所壟斷,舉孝廉制度名存實亡。黃初元年(220年),曹丕曹丕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制定了九品中正制。楊堅取代北周之后,為了防止“關隴集團”等士族勢力過分強大,威脅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實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廢除了士族賴以維系的選舉工具——察舉制。隨著科舉制的確立,九品中正制被廢止,舉孝廉也隨著察舉制的廢止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但明清時期的舉人仍俗稱孝廉。
舉孝廉”的逐漸推廣對漢帝國政治所產生的影響,使漢代政治本質起重大變化。“舉孝廉”制度的推行,成為政府選拔和儲備人才、擴大政權基礎與增加政治活力的有效方式。通過“舉孝廉”制度選拔人才來填補政治空間,成為劉徹時代的必然之選。同時,“舉孝廉”使孝子有出仕之路,還可以免除賦稅力役,為了獲得孝子的美名,一些人超越正常的孝行規范,試圖以更極端的行為來引起社會和朝廷的關注。于是,從漢朝開始,孔孟的孝被扭曲了,形成了愚孝、假孝的陋俗。其表現,一是欺世盜名,二是驚世駭俗。
歷史沿革
產生背景
西漢立國第二年,漢高祖劉邦便下令在全國范圍內詔舉“三老”,要求郡國舉薦年齡在50歲以上、有品行、能率眾為善的老人,協助地方官員推廣朝廷的政令。公元前196年,漢高祖劉邦下求賢詔,令從郡國推舉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漢代察舉制度的先河。此后,劉盈、呂雉于當政期間詔舉“孝弟力田”。
把察舉作為選官的一項制度是從劉恒開始的,漢文帝即位第2年(公元前178年)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十五年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漢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文帝再次下詔“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并親自考核,根據舉薦的人對“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等內容的回答確定等第,這是第一次對舉薦的人才進行科目考試并確定等級的制度,標志著察舉制走向成熟。
發展歷程
兩漢時期
公元前188年,呂雉執漢政時曾下詔“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這一時間是漢代舉孝廉制度的發端,這一發端只是在全國范圍內舉出一位“孝弟力田”最突出者,名額太少,不是國家選官制度的常態。
劉徹即位后,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速之士,但只取儒學出身之人,標志著統治階級開始尊儒學為正統。此次應詔的有100多人,全部經由漢武帝親自考問,董仲舒脫穎而出,其治國用人以及“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方略讓漢武帝十分信服,最終被任命為揚州市相。董仲舒建議“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所貢賢者有賞,所貢不肖者有罰”。漢武帝采納了他的建議。在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十一月又下詔舉孝廉,規定“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的免職”,將舉孝廉這一制度作為國家的律令定了下來,并且在元光元年對舉廉的名額做出了規定。
《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舉孝廉制度由此開始。剛開始孝廉的人數是以郡為單位。孝廉舉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人郎署為郎官,作為皇帝的侍從。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務。孝廉在宮里待幾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職。西漢的舉孝廉比較嚴格,被舉者如被發現不合標準,舉者要承擔責任,被貶秩、免官。
劉徹時期,獎察舉分歲舉和詔舉兩類,舉孝廉就是常科歲舉的科目。孝廉始為孝與廉兩科,后來連稱為一科。西漢時察舉制日趨興盛,到了東漢,孝廉、秀才等科已經成為士人入仕之正途。東漢時期,孝廉的人數改成以人口為單位,人口不滿十萬的郡,三年舉一個孝廉;不滿二十萬的郡,兩年舉一個孝廉。邊疆地區的郡則適當放寬。東漢劉秀時期,察舉制出現了變化,規定“授試以職”,就是說對于舉孝廉,舉主應該先委以一定職務,合格者才能舉至中央。永元元年(公元89年),東劉肇下詔,因幽、并、武威郡戶口率少,規定郡口十萬以上每年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歲舉一人。東漢末年,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已被豪門貴族所操縱,很難繼續為朝廷選出具備真才實學、能服務政治統治的人才。由于政治腐敗,孝廉名額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門第之家所壟斷,舉孝廉制度名存實亡。
曹魏南北朝時期
隨著士族階層的興起,選官格局發生了改變,但舉孝廉依然存在。雖然其地位、作用已開始下降,但其制度程式卻依然在向前發展。曹魏時期特舉數年一次,較為頻繁。孝廉秀才之歲舉,建安時期就在進行,曹丕代漢登基之后又很快發詔重申察舉制度。黃初年間有“三府議”,是關于孝廉察舉的一次重要辯論,將察舉制度的發展方向做出了規定,此后“以文取人”開始占據優勢。
劉宋建立南宋之后,君主就明顯表現出了對察舉取士的重視。通過恢復策試、嚴格制度、更革程式以至親臨策試第等舉措,孝廉察舉呈現復興之勢。同時南梁時期的察舉入仕呈現士族化,由此入仕者多出自士族。晉朝覆滅以后,少數民族相繼在北方建立政權,造成了不同民族及其生活、文化和政治的碰撞與融合。在這個過程中,北方政權日益漢化、官僚化,與此適應,孝廉察舉在這一時期也得到了采用與發展。十六國時期,前趙、后趙、前燕、前涼等許多政權都曾采用察舉制,北魏時期對察舉制也有采用與發展。
消亡
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曹丕曹丕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制定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科舉制,是對兩漢察舉制度的延續和發展,成為魏晉南北朝這300年時間里最主要的選官制度。到了隋朝,楊堅取代北周之后,為了防止“關隴集團”等士族勢力過分強大,威脅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實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廢除了士族賴以維系的選舉工具——察舉制。隨著科舉制的確立,九品中正制被廢止,舉孝廉也隨著察舉制的廢止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但明清時期的舉人仍俗稱孝廉。
制度選拔
內容
舉孝廉開始是兩個科目,舉孝是地方長官在轄區內舉有孝行的鄉民,即舉孝悌,所謂孝悌,系指孝順父兄;察廉則是地方長官考察能廉潔奉公的下屬僚吏。“孝”與“廉”是分開的,即孝子與廉士,后來合稱為“孝廉”。孝廉舉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人郎署為郎官,作為皇帝的侍從。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務。孝廉在宮里待幾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職。西漢的舉孝廉比較嚴格,被舉者如被發現不合標準,舉者要承擔責任,被貶秩、免官。東漢劉秀時期,察舉制出現了變化,規定“授試以職”,就是說對于舉孝廉,舉主應該先委以一定職務,合格者才能舉至中央。
名額
最初舉孝廉的人數是以郡為單位。東漢和帝永元年間改為按郡國人口比例舉薦:滿二十萬每年舉一人,四十萬舉兩人,邊郡適當放寬;人口不滿二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不滿十萬每三年舉一人。永元元年(公元89年),東劉肇下詔,因幽、并、武威郡戶口率少,規定郡口十萬以上每年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每兩年舉一人,五萬以下每三年歲舉一人。
制度影響
填補政治空間
舉孝廉”的逐漸推廣對漢帝國政治所產生的影響,使漢代政治本質起重大變化。“舉孝廉”制度的推行,成為政府選拔和儲備人才、擴大政權基礎與增加政治活力的有效方式。通過“舉孝廉”制度選拔人才來填補政治空間,成為劉徹時代的必然之選。原因有二:
第一,孝廉制度的設立,為底層百姓的入仕開啟了大門。該制度不問出身,以德行為標準,階級、門第、血統都不重要,這無疑使得政權組成來源多元化,而這種多元化對于政治活力的保持,社會利益的分配都會產生積極的影響。與此同時,人才由皇權直接選拔,權力直接進入到社會的最底層,最底層的優秀分子直接進入到國家政權。可以說,“舉孝廉”制度選拔的范圍廣泛而開放,政權的開放程度與平民化進一步加大,這就使得國家政權在全社會范圍內獲得最大程度的支持與認可。
第二,在選拔標準上,以是否符合儒家德行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進而“建構一個由‘孝悌’、讀書出身和經受推薦、考核而構成的文官制度,作為專制皇權的行政支柱。至此,“為政以德”與“以德取人”形成一種良性支撐與互動,為儒家“仁政”的實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增強國家凝聚力
除了選拔人才,“舉孝廉”也是朝廷推行儒家教化、增強國家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漢書·循吏傳》《后漢書·循吏列傳》《后漢書·儒林列傳》《后漢書·文苑列傳》的記載,漢代的許多官吏都是通過“舉孝廉”而進入仕途。他們通過“舉孝廉”參與到國家政權,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作用;而在他們施政的過程中,又必然會褒獎孝行,在為政中起到一種導向性作用。由此形成一種良性循環,不論是對社會風氣還是人才儲備,都起到正面積極的引導作用。通過對德行的提倡而入仕,一方面拓寬政權社會基礎的同時,另一方面則加大提倡教育的力度。在這兩方面共同努力下,極大提升了文化吸引力與政治向心力。
孝廉皆地方推薦而來,全國百余郡國,無論其在中原或邊疆,無論居民之為華夏民族,或邊裔少數民族,亦無論其經濟文化發展之高低,一律一視同仁,皆以戶口多少為比例。推薦人才到中央為郎官,在首都觀摩數年,然后分派在中央或地方(不到本籍)任職,這樣增加了地方四裔對中央的向心力。
制度弊端
從漢朝開始,按照“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的原則,詔地方郡國向朝廷推舉孝廉,國家正式以選官制度為孝道提供保證。由于孝子有出仕之路,還可以免除賦稅力役,為了獲得孝子的美名,一些人超越正常的孝行規范,試圖以更極端的行為來引起社會和朝廷的關注。于是,從漢朝開始,孔孟的孝被扭曲了,形成了愚孝、假孝的陋俗。其表現,一是欺世盜名,二是驚世駭俗。
相關人物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04年),廣川(今河北景具)人。西漢哲學家,儒家文化的推廣和傳播者。董仲舒出生在一個富足的地主家庭,自幼學習專心刻苦。由于學業專精,學識淵博,在還不到四十歲的時候,董仲舒就有了“漢代孔子”的美譽。做學問的同時,董仲舒也招收了大批學生。由于廣招門生,宣揚儒家經典,董仲舒的聲譽也日益擴大,在劉啟時當了博士,掌管經學講授。劉徹即位后,讓各地推薦賢良文學之士,董仲舒也被舉參加了策問。在策問中,他闡述了天人感應說,論述了神權與君權的關系,并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術”的建議。之后,董仲舒被派到劉非劉非(漢武帝的哥哥)那里當國相。
相關評價
漢代的“孝廉”競賽,完全可以看作一場連綿不斷的演出。從某種意義上說,董仲舒的“舉孝廉”提議,開創了國人表演的先河,從根本上戕害了民族性格,泯滅了民族的才氣。(北方網 評)
參考資料 >
科舉制度創建對選官制度變革的影響.今日頭條.2024-11-17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兩漢察舉制度的利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5-05-03
漢朝推崇“孝子”做官的后果-今晚報數字報刊,今晚報數字報紙,今晚報電子報,今晚報網絡報紙-北方網-新聞中心.北方網.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