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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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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國(?—公元前223年)又稱荊、荊楚,是先秦時期位于長江流域的諸侯國。國君為羋姓(金文中為嬭姓)、熊氏(金文中為酓氏)。

周成王時期(一說即前1042年~1021年),封楚人首領熊繹為子爵,建立楚國。姬林十四年(公元前704 年),熊通僭越稱王,是為楚武王,此后懾服漢陽諸姬,以“上國”身份挺進中原,先后與齊國宋國、晉國爭霸。楚莊王八年(公元前606年),楚國霸業達到鼎盛時期,曾向周天子問鼎。楚莊王離世后,楚國國力下落,楚康王十四年(前546年)與諸國結盟停戰,與晉國平分中原霸權,但衰弱趨勢不減。楚昭王十年(公元前506 年),楚都郢被吳國攻破。楚國為避吳國鋒芒,只好遷都于鄀[ruò](今湖北省宜城市東南)休養生息,之后還出現了宣威盛世。楚懷王即位后,楚國在內外政策上舉棋不定,國勢轉衰,受制于秦國楚頃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年),楚都郢被秦國攻破,夷陵(楚先王陵墓區)被毀,楚國被迫退守陳城(今淮陽區),陷入內外交困中。楚王負芻四年(公元前224年),秦國大舉攻楚,并于次年大敗楚軍,俘虜了楚王負芻。楚將項燕擁立昌平君昌平君為楚王繼續抗秦,秦軍隨后又攻入楚都壽春,昌平君死,項燕自盡,楚國滅亡。

楚國疆域最大時西北至武關(今陜西商州洛南縣),東南至昭關(今江南和州含山縣北),其北至汝州市(今河南汝州),其南至洞庭湖楚宣王楚威王時期,疆土西起大巴山脈巫山山脈、武陵山,東至大海,南起南嶺,北至河南省中部、安徽和江蘇省北部、陜西省東南部、山東省西南部,幅員廣闊。人口主要集中在郢都附近及漢水以北地區,具體數目不詳。楚國僭號稱王后,才正式建立起以王為中心的官制;法律上施行嚴酷;軍事上擴張意識強烈;外交上以征服為主、羈縻[mí]為輔;經濟上量入為賦,在春秋戰國時期獲得了長足發展;在巫文化和中原文化的相互影響下,楚國出現了《楚辭集解》等文學作品,以及以老莊為代表的道家思想,藝術繁榮,宗教祭祀以神靈、山川、祖先為重。

國號

楚國國號由來,學術界有多種說法。其一,妣厲熊麗時難產,剖腹產后妣厲死去,熊麗存活。妣厲死后,巫師用“楚”(荊條)包裹其腹部埋葬。為了紀念她,后人就稱自己的國家為“楚”。

其二,認為楚是對國家地理狀況的描述,王光鎬在《楚文化源流新證》一書中認為,早在楚國建立之前,商代的甲骨文里就出現了“楚”字,指代當時較為普遍的一種野生灌木,并以楚丘泛指樹木茂盛的高地。鬻熊時期,他們居住在“睢山之間”,以“楚”字作為國號,形成了楚族。張正明在《楚文化史》中認為,姬誦熊繹封于楚蠻后,才形成了“楚”這個正式的族名和國名。

其三,“楚”來源于熊麗(熊麗)出生的傳說,武漢大學教授、中國地域文化研究所所長羅運環認為,根據新發現的“清華簡”中由楚國史官所寫的出土文獻《楚居》記載,楚國開國之祖鬻熊(穴熊)的妻子妣厲在生子時難產,剖腹產下麗季后死去,而麗季存活。巫師用荊條包裹妣厲將其埋葬。后人為了紀念為了紀念妣厲,而荊即為楚,后人稱自己的國家為“楚”,又稱“荊楚”。

族源

楚族是多元的,在黃河長江流域遠古先民的長期交往、爭戰與融合中,終于在荊楚地區形成有共同語言、共同經濟生活、共同文化和共同心理素質的楚族。楚族就是以楚地而得名。

"東來說"即建立楚國的楚族來自東方,且與商朝后夷徐本是同族。持此觀點的有郭沫若、胡厚宣王玉哲等。"南來說"即認為楚族源自南方土著,其先祖原本就生長在江漢流域,或是三苗族中一部分。持此觀點的有林惠祥范文瀾等。"西來說"又分為兩種,是指楚族起源于西北乃至西亞地區,又分為兩種觀點。其中,以姜亮夫為代表的學者認為楚族來自西方的新疆、青海省甘肅省一帶,出自昆侖山脈的民族。以岑仲勉為代表的學者,認為楚先民是來自西亞瑣羅亞斯德教的米地亞人。

"北來說"則認為,楚族是在東周時期楚國北方的中原地區發展起來的。20世紀40年代,學者張蔭麟首次提出了此觀點,認為楚王族是從北方遷來的,因"與本土隔絕,漸為當地蠻夷所同化"。徐旭生認為楚人屬苗蠻集團,但據《漢書·地理志》記載,今河南新鄭縣境內本是高辛氏之火正祝融氏的遺墟,以楚上層貴族來定族源的話,楚族來自北方中原地區。王光鎬認為,楚族的父系遠祖為中原華夏族,母系遠祖為西北的鬼方氏,而鬼方氏可稱為"蠻",加上楚族將其作為政治資本,會根據需要把自稱華夏族或蠻夷,從而形成了撲朔迷離族屬來源。但事實上,楚族為中原族群,且來自北方的中原地區。

歷史

建楚受封

據《史記·楚世家 》記載,以及學者王光鎬在《楚文化源流新證》一書中的考證,楚族的父系遠祖為出自老童的火正祝融,母系遠祖為鬼方氏之妹“女隤”。鬼方氏為西羌中較強大的勢力,早先就和中原地區往來密切。女隤與祝融之后人、中原世族陸終聯姻后,生下季連。季連則是史上可查的最早得“”姓之人,是楚人先祖。季連一脈長期居住在鄭(今河南新鄭)以及淅川(今河南淅川)一帶的中原地區。

周代建立后,季連的后代鬻熊臣屬于周文王,獲得了“子”的稱號。姬誦六年(公元前1037年),鬻熊之曾孫熊繹被封到楚蠻,以丹陽(或在今河南淅川縣丹江口市庫區)為居所,受賜子男爵位,正式成為周朝的外服諸侯之一,也因此被楚人稱作“先王”“先公”。但楚國的開國者是誰,學術界存有爭議,孫重恩認為鬻熊為開國者,受封于周朝的是鬻熊而不是熊繹,徐俊認為受封的是熊繹,熊繹才是楚國真正的開國者。清代梁玉繩在所著《史記志疑 》中認為,受封的是熊繹,但在他之前楚國已經建立。王光鎬考證后認為,在武王克商時已經有了“楚”的名號,而楚國在鬻熊時期便已經建立,楚成王封楚只是對異姓部族的一種加封。

楚國勃興

成為周朝諸侯后,楚國國君的政治地位在諸侯當中相對較低。楚人一邊卑事周天子,定期上貢桃弧棘矢、包茅等地方特產,一邊路藍縷、勤事發展,國家漸呈勃興之勢。姬瑕十六年(公元前980年),楚國叛亂,周昭王派兵渡過漢水,深入荊楚攻打楚國,遇到楚軍的伏擊失敗。三年后,周昭王率兵伐楚,楚國失敗,周昭王回師路上溺水而亡。《史記正義》引《帝王世紀》認為,楚人設計獻膠為周昭王粘接船只,船駛至中流時,膠液融化、船只解體,周昭王及其部眾才溺水而死。

周昭王離世后的半個多世紀里,周代社會矛盾不斷加深,與西北犬戎族各部關系緊張,國勢日趨衰落,姬囏執政時,還將首都內遷至犬丘(今隴南市禮縣)以避犬戎,而楚國國力卻日漸增強。熊繹下傳四代至熊渠時,楚國執行近交遠攻、先禮后兵的方針,開始有選擇地攻打鄰國,開拓邊境,于丹、淅(今河南省淅川縣丹水和淅水交匯一帶)逐步至漢水流域,向睢山(今南漳縣西北李廟鎮“南條荊山”主峰)、荊山(今河南省靈寶市鄉南)發展,向西攻打古國庸(今竹山縣一帶),隨后又沿漢水而下攻至鄂(今湖北鄂州市境),占據了當時煉銅業的中心。

僭號稱王

隨著楚國實力增強,熊渠不滿足原來子男之國的地位,公然以天子自居,?在政治上仿效商周,以王為首、分封諸侯、實行采邑制,想與周代對抗。但厲王時,周代不斷對外用兵,攻伐包括楚國在內的周邊“荒服”地區。熊渠為避其鋒芒,自除王位,繼續向周朝臣服。

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8年),姬靜即位,周朝隨后出現宣王中興,國力得以恢復。而楚國在國君熊霜死后發生“三弟爭立”的奪儲事件,政局一度混亂。周宣王三十九年(公元前789年)前后,周朝對楚國發動大規模戰爭,結果以失敗而告終。周朝為加強對楚國的控制,采取“以蕃屏周”的政策,陸續在漢水以東以北和江、淮間,分封了多個姬姓或姻親諸侯國(即漢陽諸姬),以阻止楚國北上和東進。

姬宜臼元年(公元前770年),周代東遷都至洛邑(今洛陽市),周代進入東周時期,各地邦國林立,周天子名存實亡。楚國在此后三十年間苦心經營,實力不斷增強。周平王三十一年(公元前740年),楚君熊通繼任國君后,據江漢平原經營向周圍持續擴張,滅掉古國權,將其遷至那處(權、那處均在今荊門市南)置縣管理;又大力開辟南蠻之地,迅速發展。

姬林十二年(公元前706年),熊通率軍攻隨(都城在今湖北隨州市),要求隨侯向周朝建議,尊其為王。周桓王十四年(公元前704 年),熊通得知周代不肯尊他為王的消息,怒而自立為王,稱楚武王,改當年為楚武王三十七年。但在其會合諸侯時,黃(位于河南省東南部、湖北東北部一帶)、隨不來參加,熊通遣使前往黃國指責,并親率軍攻打曾國。最終,隨軍潰敗,隨侯不得不尊熊通為王。之后,楚國又攻打地,占據今川、鄂交界的廣大地區。

懾服諸姬

楚國稱王后,加強了對周邊周王朝封國的攻勢,以解除“漢陽諸姬”對楚國的威脅。楚武王三十八年(公元前703年),巴(在鄂西,后遷川東) 君遣使至楚,表示想與鄧(襄陽市西北二十里的鄧城)通好。楚武王遂派大夫道朔送巴使往聘,途中被(鄧屬邑,今湖北襄樊市東北) 人劫殺。楚國與巴國聯兵圍鄾,鄧國出援時被打敗,鄾人被迫逃離屬地。

熊通四十年(公元前701年),楚國欲與貳(今湖北廣水)、(今湖北應安)兩國結盟,處于兩國之間的鄖國(今安陸市一帶)為免受楚國鉗制,駐軍于蒲騷(地,今湖北安陸東南),聯合隨、州(今湖北監利)、絞 (今鄖縣西)、蓼(今河南唐河南)等國,欲合并攻打楚國。楚軍乘其他四國軍隊未至之機,突襲蒲騷,大敗鄖軍,四國軍隊不敢再出,貳、軫最終與楚訂盟。

楚武王四十一年(公元前700年),楚軍出兵攻絞,迫其訂城下之盟。次年,熊通又命屈瑕攻打羅國 (今湖北宜城西),最終楚軍因輕敵被羅與盧戎(蠻之一支,居今南漳縣東北) 打敗,屈瑕自殺。但此時,楚國已占領了漢水中上游大片土地,漢東、漢北的道路已被打通。

楚武王五十一年(公元前690年),姬佗責備隨侯不該承認楚國僭號稱王,楚武王聞訊欲親自領軍第三次攻隨,出發前病逝軍中,楚國秘不發喪,繼續出兵臨隨,大敗隨軍,以楚武王名義同隨侯在漢水之濱締結了盟約。

始通上國

楚武王在位五十一年間,對內創縣制,設令尹,置陳兵之法,實行一系列的政治、軍事改革,對外多次出兵征戰,擴大了楚國疆域。為進一步加強對江漢腹地的統治,楚文王即位后(公元前689年),決定遷都郢(今湖北江陵西北),并據此全力北進。楚文王二年(公元前688年),楚文王想領兵攻打申國(都城在今河南南陽市),向舅父鄧侯借道獲準,在其攻申回師時,又乘機攻打了鄧國,雖未徹底滅掉申、鄧兩國,但勢力已伸入南陽盆地。

楚文王六年(公元前684年),陳(今河南準陽)女息夫人出嫁息(今河南息縣城西南一帶)侯途中,受到蔡(今新蔡縣西南)侯的無禮對待,息侯怒而遣使至楚,請求楚文王佯裝攻打息國,待蔡國派兵援息時,再出兵攻蔡。當年秋天,楚文王依計出兵攻蔡,大敗蔡軍。四年后,楚文王又滅掉息國,虜息為夫人,繼而率兵直入蔡國,攻占其地。一向被華夏諸國視為蠻夷小國的楚,由此被視作“上國”,為諸侯側目。在楚國逐漸壯大的同時,齊國也經過改革強大起來,楚文王十一年(公元前679年),齊恒公開始稱霸。次年,楚國出兵滅鄧,打通了連接中原的通道。同年,楚國又發兵討伐鄭國,想挺進中原與齊國爭霸。

爭霸中原

楚文王十四年(公元前676年),楚文王病逝,他與息夫人之子杜敖繼位楚王,杜敖在位期間,無所作為,朝局動蕩。杜敖三年(公元前672 年),杜敖同母弟熊頵(即楚成王)在曾國幫助下,除掉杜敖代位楚王,是為楚成王。此時,楚成王年幼,楚國政局不穩,遂采取尊周親諸侯政策,以奉周天子之命為由,向外攻伐拓土。

楚成王八年(公元前 664年),楚國除去了擅權為亂的令尹子元,任用斗子文為令尹,整飭內政,朝局轉入平穩。楚成王十三年(公元前659年)至楚成王二十八年(公元前644年)期間,楚國為與齊國爭霸中原,多次出兵攻打位屬中原腹地、親齊的鄭國,滅掉與齊國盟好弦國(今河南息縣、潢川縣間)、黃、英(今安徽金寨東南)、六(今安徽六安東北)等國,將勢力推進到淮河中游一帶。

楚成王二十九年(公元前643年),齊桓公離世,齊國國勢轉衰,鄭國轉而投楚,楚國又開始與實力較強的宋國首都在今商丘市)爭霸。由于宋襄公求霸心切,多次攻伐對周圍國家,結果眾叛親離,人心喪盡,而楚國的霸主地位日顯。楚成王三十四年(公元前638年),宋國聯合衛、許、滕等小國攻打鄭國,以討伐其從楚,楚成王興兵攻宋救鄭。宋軍大敗,宋襄公病亡,宋國爭霸失敗,屈從于楚國。隨后,楚國以其親宋為名攻打陳國,迫使陳國從楚,并滅掉國(今秭歸縣東),成為勢盛一時的中原霸主。

楚成王三十六年(公元前636年),晉文公即位,晉國隨后逐漸崛起,影響迅速擴大,原來從楚的宋國等叛楚從晉。宋國也成為楚、晉爭奪的焦點。楚成王三十九(公元前633年),楚國出兵圍宋。次年,晉文公親統大軍攻伐曹、衛,以逼迫楚軍撤去圍困宋國的大軍。隨后,衛國魯國相繼背楚附晉。晉國又賄賂齊、秦兩國,孤立了楚國。楚、晉雙方隨后大戰于城濮之戰(衛地,今山東郭城西南),楚軍大敗,楚國失去了霸主地位。

莊王問鼎

楚成王四十六年(公元前626年),楚成王被太子楚穆王逼迫自縊而死,商臣即位,是為楚穆王。楚穆王即位后,國內形勢基本穩定,晉國卻因爭立新君頻起內亂,實力已不如前。在秦國漸漸崛起后,晉、秦又因爭地交惡,相互攻伐不止,楚國遂與秦國結為姻親國以抗晉。楚穆王四年(公元前622年),秦軍攻打從楚之鄀(下鄀,今河南淅川西南),楚穆王為安定西境不予理會,僅讓鄀君南遷建新都上鄀(今湖北宜城東南)。此后,楚國移兵東向,滅掉叛楚的六(偃氏,今安徽六安北),以及蓼(姬姓,今河南固始東北)。次年,秦穆公晉襄公相繼離世,秦、晉交戰不斷,楚國趁機勢力北上。

楚穆王十二年(公元前614年),楚穆王離世,楚莊王即位。不久,晉國與宋、魯、陳、衛、鄭、許等國結盟,楚國前去攻討,留守在荊州的公子燮(莊王傅)和子儀(莊王師)趁機發動叛亂,楚國無暇北顧,原來從楚的諸國轉而從晉。次年,楚國又發生大饑荒,邊民紛紛反叛,楚國君臣不安,擬遷都于楚之險地阪高 (今湖北當陽長阪,一說今襄陽市西),最終,楚莊王采納蔿賈的建議,親率兵伐滅掉庸國,懾服群蠻百濮。

內部安定之后,楚國又生北上圖霸之志。其時,晉國西抑秦、東制齊,在中原各國中實力最強,但晉靈公為人殘暴貪婪,晉國國內統治不穩,國外威信也日益下降。楚莊王六年(公元前608年),鄭國以晉無信為名,叛晉盟楚。不久,陳國國君陳共公離世,楚莊王沒有派人前去吊唁,陳國怒而與晉國結盟。楚莊王遂親領大軍攻陳,接著又攻宋。晉國帶領宋、陳、衛、曹諸國伐鄭以救陳、宋,卻敗于楚軍。楚國在與晉國爭霸的過程中,也漸漸占據優勢。

楚莊王八年(公元前606年),楚莊王親領大軍北上,攻打陸渾之戎(即姜戎散居黃河南、熊耳山北之陰地,又稱陰地戎),直抵周天子都城洛邑(今洛陽市)附近,在周代邊境陳兵示威。在周定王遣使安撫時,楚莊王故意詢問象征天子權力的九鼎的大小、輕重,有取周代之之意。其后,楚國連續北上用兵,聲威遠播。而楚莊王在位期間,以孫叔敖等六人為令尹施政,內平隱患、興建水利工程、發展農業生產,外抗強晉,對陳、鄭等實行寬容的懷柔政策,楚國的經濟、政治、軍事均有重大發展,其霸業也達到鼎盛時期。

結盟弭兵

楚莊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91年),楚莊王離世,年幼的楚共王即位,朝政全靠熊嬰齊等支撐,楚國霸業也開始衰退。晉國因內憂重重雖一度復強但實力不復以往,至楚共王十一年(公元前580年),楚、晉在激烈爭霸的同時,開始試探著和談。楚共王十二年(公元前579年),楚、晉達成宋西門之盟,暫時緩解了緊張的爭霸局勢。

楚共王十五年(公元前576年),楚國趁秦、晉交惡作戰之機,出軍北伐,伐鄭攻衛,將許國納入屬下。次年,楚晉在鄢陵發生戰爭,楚國被擊敗,北上的勢頭受到遏制,與晉國爭霸過程中常處于劣勢。晉悼公離世后,晉國陷入內亂,轉而扶持吳國對抗楚國,中原各國也不愿意再戰,楚康王十四年(前546年),在宋國的奔走下,楚晉兩國會同齊、秦、宋、魯、鄭、衛、陳、許、曹、、滕、蔡等國召開了弭兵之會,決定各國休兵止戰,共訂盟約。楚國和晉國共為盟主,平分中原霸權,除齊、秦外,各國都要向晉楚兩國同樣朝貢

郢都被破

楚郟敖元年(公元前545年),楚康王之幼子熊麋(即郟敖)繼位。楚靈王元年(公元前540年),康王弟王子圍絞殺熊麋即位,是為楚靈王。楚靈王即位后,曾連續兩次向吳國大規模用兵卻無功而返。楚靈王十年(公元前531年)起,楚國又先后興兵滅掉陳國蔡國,再圖東進。楚靈王十二年(公元前529年)寒冬,楚國遠離首都對吳用兵。但由于連年的戰爭激化了楚國內部矛盾,此前遭到楚靈王打擊或剝奪的大姓貴族等在楚國對吳作戰時起兵叛亂,奪取政權。楚靈王眾叛親離,于次年夏天自縊身亡。繼任的楚平王即位后改變施政舉措,對內“息民五年”,注重“禮”治,對外務求“自完”“以持其世”“不求諸侯”,重新恢復了被楚靈王滅掉的陳、蔡兩國,對晉國約會諸侯示威、吳國舉兵攻取州來 (今安徽鳳臺)之舉不予理會,堅持與四鄰結好以“息民”求發展,楚國政局逐漸平穩。

楚平王七年(公元前522年),深受楚平王信任的臣費無極為排除異己,故意離間楚平王與太子建,支持太子建的伍奢及子伍尚被殺,伍奢另一子伍員(字子胥)被迫奔吳,不久投靠了闔閭(即吳王闔閭)。楚平王十年(公元前519年)秋,吳國見楚國勢弱,形勢對吳有利,遂出兵伐楚,再次攻打州來。楚令尹子瑕、司馬蒍越率湘軍并頓、胡、沈、蔡、陳、許等七國軍隊阻擊,不料子瑕卒于軍中,聯軍大敗。楚平王十一年(公元前518年),楚邊邑卑梁女與楚邊邑鐘離女(一說是小童)為爭采桑樹引發邊邑爭斗,楚、吳兩國遂發兵相攻。吳軍趁楚軍無備,攻破楚、吳邊境巢和鐘離姓。而至楚平王十三年(公元前516年)楚平王離世前,國力一度趨向恢復的楚國,因費無極等佞臣的左右,政局持續陷入動蕩不安,對吳戰爭頻頻失利,國勢進一步衰落下去。

楚昭王元年(公元前515年),吳王僚乘楚昭王初立之機,攻打楚國六(今安徽六安東北)、潛(今安徽霍山北) 等地。吳公子光則則趁國內空虛刺死吳王僚,繼任吳王之位,并以楚舊臣伍子胥為相。在伍子胥的輔佐下,闔閭接連興兵伐楚,處于內憂外患之中的楚國應接不暇,疲于奔命。楚昭王十年(公元前506 年),吳國聯合蔡、唐大規模伐楚,楚軍在柏舉(今湖北麻城東北)之戰中大敗,一路逃至清發 (今漢水支流員水)、雍 (今湖北京山西南),頻頻遭遇戰敗,五戰五敗,主力盡失。不久,吳軍攻破郢都,楚昭王倉皇逃亡。次年,楚國因求得了秦、越兩國的援助,吳國勢弱退兵,楚昭王才得以返回郢都。

遷都復興

楚昭王十二年(公元前504年),吳國又大舉攻楚,楚國水陸兩軍失利,疲于應對。楚國君臣為此不安,于是決定遷都離江較遠的鄀(今湖北省宜城市東南)以避開吳國水軍襲擊,并接受教訓,改變政策,休養生息,加強治理。

楚昭王二十年(公元前496 年),吳國興兵伐越時,闔閭受傷而死,其子夫差繼立,外交上和越國交惡,和楚國趨向緩和。而楚國此時的治理也稍見成效,開始向外進取。同年,頓 (今項城市境)君欲背楚事晉,楚國出兵滅頓。楚昭王二十一年(公元前495年),楚國出兵滅胡 (今阜陽市)。次年,楚國又大規模伐蔡,以報其在柏舉之戰中助吳國伐楚之仇。

楚昭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93 年),晉國發生范氏、中行氏之亂,無力外爭,霸權名存實亡。楚昭王利用這一有利形勢,轉而圖謀北方。楚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489年) 春,吳國攻打陳國,楚昭王以與陳有盟之名,親自領軍前往救援,出發前身染重病,讓位給王兄公子啟(子閭)。在他病逝于行軍途中后,楚昭王弟子西、公子結迎立楚昭王子楚惠王(越王勾踐女所生) 為王,是為楚惠王。

楚惠王五年(公元前484年),夫差迫使伍子胥自殺,又在此后敗于越王勾踐之手,國力下落。楚惠王十年(公元前479) 六月,吳國攻打楚邑慎 (今安徽穎上北),被白公勝打敗。之后,白公勝以獻戰利品為名,領兵入郢作亂,一度劫持楚惠王。陳國趁楚國內亂,想聚糧攻楚。楚惠王十一年(公元前478年),楚國平定了白公勝之亂后,滅陳為縣。次年,巴人攻楚,楚軍在鄾地大敗巴軍,將公孫寧封于析(今河南浙川西北),開楚國封君之先例。楚惠王十三年(公元前476年) ,越國發兵攻楚,楚國為報復越國,率軍攻打東夷,勢力已東及海。

進入戰國時期后,楚國繼續執行安邦定國、伺機發展的方針,于楚惠王四十二年(公元前447年)迅速地滅掉了蔡國,兩年后又滅掉了杞國 (今山東安丘東北)。自此,楚東拓疆土至泗水之上,盡有江淮以北之地。楚簡王元年(公元前431年),楚又滅掉了莒國(今山東莒縣)。

宣威盛世

在對外戰爭屢屢得勝的同時,楚國內部卻因為封君制等原因,王權削弱,社會矛盾日益加深與激化。與此同時,韓趙魏三晉競相改革;齊國田氏奪權成功;秦國開始實行“初租禾”,國力大增,力圖向外擴張兼并。楚悼王即位(公元前401年)后,楚國內部危機四伏、外部強敵林立,形勢緊張。楚悼王十二年(公元前390年) 左右,在魏國主持過變法的吳起因受到排擠,被迫奔楚,楚悼王為求富國強兵,遂重用他主持變法。在吳起主導下,楚國實行法治,削弱封君和貴族的權勢,加強訓練軍隊,國力迅速強大,對外北并陳、蔡,南平傣族,不斷兼并和擴張,進一步開拓了楚國的疆域。

楚悼王不幸早逝后,吳起失去了堅強的靠山,遭舊貴族殘酷殺害,變法失敗,七十余家宗親權貴遭到誅戮。因此,楚肅王執政時期(公元前380一公元前370年),楚國動蕩不安,為穩定統治,采取了休兵息民的政策,對外妥協退讓,放棄主動出擊。在楚宣、威王統治的四十年間(公元前370年—公元前329年),各國內部改革持續進行,對外兼并戰爭激烈,逐漸形成七強并立的局面。楚國則一方面堅持休兵息民,保持實力,不輕易出擊,另一方面則伺機兼并,開拓疆域。其中,楚威王七年(公元前333年),楚國滅掉已兼并掉吳國越國,盡有吳越之地。在此期間,楚國統治日漸強盛,史稱宣威盛世。

逐漸衰落

楚威王十一年(公元前329年),楚威王離世,楚懷王熊槐即位,魏國發兵攻楚,奪取陘山(今漯河市東)。同年,魏人張儀入秦為相。此后,逐漸強大起來的秦國迫魏攻趙,威懾中原諸國,并于楚懷王四年(公元前325年)正式稱王。楚懷王十一年(公元前318年),魏將公孫衍發動魏、趙、韓、燕、楚五國共同伐秦,由于楚國實力最強,楚懷王被選為縱約長,以全面協調行動。結果,五國聯軍一觸即潰。楚懷王十三年(公元前316年),秦國滅掉巴、蜀,楚國失去了物產豐富的西南后方。

隨著秦國勢力東進,楚國在內外政策上也產生了嚴重的分歧。以令尹子蘭、上官大夫靳尚、夫人鄭袖等為代表的守舊勢力,排除異己,不圖進取,仍恪守傳統的親秦政策。以屈原為代表的革新人士主張整頓吏治,結齊合縱抗秦。楚懷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秦國準備攻打齊國,這時正值楚國結齊,秦相張儀前往楚國游說,以獻商於之地六百里(今丹水流域一帶)為條件,要楚懷王“閉關絕齊”,待楚、齊絕交后,張儀只承認獻地六里。楚國怒而舉兵伐秦,結果慘敗,失去漢中六百里地,此后又在藍田縣(今陜西藍田)被秦軍擊敗。韓魏趁勢出兵南下,攻打至鄧(今湖北賽樊北),楚國被迫割去兩城向秦請和。不久后,秦軍又興兵伐楚,攻取了召陵。楚國窮于應付,完全喪失了主動進攻的能力。

此后,秦國為繼續東進,想與楚國修好,提出要割讓漢中市一半的土地與楚國讓其與齊國解除盟好關系,在靳尚鄭袖的勸說下,楚懷王“叛(與齊)縱約而與秦合親,約婚姻”,但秦國卻沒有兌現割地承諾。楚懷王二十年(公元前309年),齊國面臨秦國的威脅,想與楚國并力收服韓、魏、燕、趙,然后率領諸合縱抗秦。次年,秦國欲伐韓,遣使重提割讓漢中之地與楚。楚國左右觀望,最終沒有與齊國恢復合縱以抗秦。楚懷王二十四年(公元前305年),楚國接受秦國厚賂,與秦國保持友好關系。

楚懷王二十六年(公元前303年),齊、韓、魏因“楚負其縱親而合于秦”聯合攻楚,楚懷王以太子橫為質向秦求救,秦國率兵救楚,三國軍隊退去。此后,魏、韓等轉而親秦,而秦國則于楚懷王二十八年(公元前301年)與韓、魏、齊共攻楚,楚軍在垂沙(今河南唐河西南)大敗,韓、魏攻取了楚國宛、葉以北地區。次年,楚國出兵攻韓,秦國援軍大破楚軍,斬首三萬,攻占了戰略位置較為重要的襄城(新城,今河南襄城)。楚國恐懼,遣太子橫到齊國為質,與齊結好。楚懷王三十年(公元前299年),秦國奪占了楚國八座城邑,然后邀請楚懷王到武關會盟、修復關系,楚懷王被迫與秦會盟時被劫持至秦都咸陽軟禁。隨后,秦國向楚國索要巫、黔中之地,楚國沒有聽從,決定迎立在齊國為質的太子橫回國即位,為此,又不得不向齊割東地五百里。

退保陳城

楚頃襄王元年(公元前298年),秦國發兵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今河南西峽) 等十六城。楚頃王三年(公元前297年),楚懷王病死于秦,楚、秦絕交。然而,楚頃襄王七年(公元前292年),楚國迫于強秦壓力,不得不又迎娶秦女,與秦結為姻親之國。此后,秦國勢力不斷東進,在征服三晉之地后,于楚頃襄王十九年(公元前280年)兵出隴西,經由蜀郡,浮江而下,大舉攻楚,占領了楚國的黔中郡(今湘西及黔東北一帶),同時,白起揮師南下,進攻楚國北境的鄧城 (今湖北賽樊西北)。楚國被迫割上庸 (今湖北竹溪東南) 及漢江以北地給秦國。同年,楚國為擺脫秦從巴蜀進攻的威脅,舉兵攻巴國舊地,占領了積(今四川涪陵東)。

楚頃襄王二十年(公元前 279年),秦分兵兩路攻楚,楚國之鄧、西陵 (今湖北宜昌西北)被占領,別都(位于郢都附近)被秦軍引水攻破,數十萬將士溺亡,楚軍主力受創。前278年,秦軍趁頃襄王開城迎親,長驅直進,攻入楚都郢,屈原投河自盡,同年,夷陵(陵名,楚先王陵墓區)被燒。楚頃襄王被迫退守陳城(今河南淮陽),遷都于此,決心收復失地、恢復楚國;并招安割據東地的莊??,讓他率東地兵通過黔中郡,經沅江,連續攻克且蘭 (即,居今貴陽一帶)、夜郎(居今貴州西、北部),西攻至滇池 (今云南昆明南),來牽制秦國的攻楚行動,并開辟新的地域。莊蹻在此后為楚國奪取了江南地區的十五邑,恢復了巫、黔中郡的大部分地區。

楚國敗亡

楚頃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 277年),楚國奪回的巫、黔中郡再次被秦國攻取。隨著秦國權勢越來越大,楚國害怕秦國在降服韓、魏等國后再次伐楚,遣左徒黃歇 (春申君,當時官任左徒) 至秦國,提出秦、楚聯合攻打韓、魏、齊等國的策略。之后,楚國與秦國修好,黃歇陪同太子完在秦國為質,楚國暫獲安寧,但秦國也從黃歇的言論中獲取了具有戰略意義兼并六國的方案。

楚考烈王即位(公元前262年)后,令尹、春申君黃歇受賜淮北地十二縣獨,攬朝政大權,楚國內部封君坐大,結黨營私,對外割地事秦。楚考烈王二年(公元前261年),楚國趁秦、趙對峙、齊國無力干預之際,發兵攻打魯國,占領了徐州(今山東微山東北) 。與此同時,秦國不斷略地,勢逼周代。楚考烈王七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聯合各國合縱抗秦,楚國也曾參與,但合縱以失敗而告終。同年,周郝王離世,周朝滅亡,秦國勢力愈發強盛。

楚考烈王八年(公元前 255年),楚國不顧形勢發兵攻打魯國,而秦國則聯合韓、魏有意攻打楚國。楚考烈王十年(公元前 253年),楚國為避秦、韓、魏兵鋒,在令尹黃歇主持下被迫遷都于巨陽(今安徽太和東南),向黃歇的淮北封地靠攏。楚考烈王十四年(公元前249年),楚國正式滅魯,并因此與齊結怨。楚考烈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42年),秦通過蠶食他國不斷略地,建立東郡,威逼關東諸國。楚國遂與趙、魏、韓、燕組成了五國聯軍,對秦主動出擊,結果失敗。楚國為避秦國鋒芒,于次年遷都于壽春 (今安徽壽縣)。

楚幽王三年(公元前235年),秦國攻楚,但沒有取得成效。同年,秦始皇決定采取“先取韓,以恐他國”的戰略順序伐滅六國。楚王負芻二年(公元前 226),秦國滅掉韓、趙,驅燕至遼東后,派遣軍攻楚,大破楚軍,占領了十幾個城池,并把攻滅楚國提上日程。次年,秦國派李信蒙武率二十萬大軍攻楚,楚軍在鄢、郢一帶牽制秦軍東進,秦軍隨后會師于城父 (今安徽縣東南),直指壽縣,想一舉滅楚。屯駐在淮河北岸的楚國大軍趁李信輕敵輕進之時,予以突然反擊,大敗秦軍。楚軍隨后繼續西進。

楚王負四年(公元前224年),秦國起用王翦為將率六十萬大軍繼續攻打楚國,楚國傾全國兵力抵抗,多次主動出擊,然秦軍進入陳邑(今河南省淮陽縣)、平輿縣(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一線后便停止前進與楚軍相持。楚王負芻五年(公元前223年),楚軍松懈向東撤退,王趁勢大敗楚軍,俘虜了楚王負芻。楚將項燕擁立昌平君昌平君為楚王,在淮河之南繼續抗秦。秦軍隨后攻入壽春,昌平君死,項燕自盡,楚國滅亡。

疆域

鬻熊時期,楚人居住在丹陽之地,鬻熊之子熊麗執政后,楚人開始進入睢山之間。西周楚成王時,熊繹受封, 楚國疆域大致在丹、淅交匯處一帶。熊渠以后 , 楚國開始涉足江漢或江上,向睢山(今南漳縣西北李廟鎮“南條荊山”主峰)、荊山(今河南省靈寶市閿鄉南)發展,向西攻打古國庸(今竹山縣一帶),隨后又沿漢江而下攻至鄂(今湖北鄂州市境內)。

楚莊王時期楚國鼎盛,疆域達到最大。顧棟高在《春秋大事表》中認為,楚國在春秋時吞并了四十二個諸侯,疆域西北至武關(今陜西商州洛南縣),東南至昭關(今江南和州含山縣北),其北至汝州市(今河南汝州),其南至洞庭湖,全有今湖北十府八州六十縣之地,惟隨州為曾國僅存。在楚共王楚康王時期,楚國與晉國平分中原的霸權,失去了對穎水以北的控制。楚平王以及楚昭王初期,吳國攻入荊州,楚國在江淮間的疆域被吳人占據,汝穎間也被中原小國攻占,喪失盡。在楚昭王后期、楚惠王時期,楚國疆域逐漸恢復,并有所拓展,向北達到淮泗之間,向南至六合、揚州市一線。

戰國時期,楚國疆域隨著當時紛繁復雜的七國兼并而不斷發生變遷。北部疆域大致為方城縣一線以東、淮河以北區域,與韓、魏、齊三國接壤;西部疆域大致為方城一線以西,其地緣關系先為巴,后為秦;南部疆域大致為淮河以南,也包括長江以南的今湖南省江西省及江浙一帶的部分地區,其地緣關系是先為越國,后為秦國

其中,楚宣、威二王時期,楚人攻取魏國睢、濊之間(今河南寧陵、睢縣以南一帶)的土地,楚國疆域隨之北進。楚頃襄王二十年(公元前 279年),秦國南下攻楚,楚國西部疆域喪失殆盡,楚首都遷至陳。至此,楚國疆域西與秦、魏接壤,北與魏、齊及泗上諸侯毗鄰。西界以今河南太康、西華縣上蔡縣遂平縣一線,沿桐柏山至今孝感市水以南至大江與魏、秦相接;北界以今河南太康、柘城縣永城市、安徽蕭縣、江蘇邳州、山東郯城以東至海一線與魏、齊而鄰。楚考烈王十四年(公元前249年),楚國又滅掉魯國北疆東境以今山東曲阜、蒙陰縣莒縣至海一線與齊交界,以今江蘇沛縣、安徽蕭縣及河南永城太康、西華一線與魏為鄰。楚國滅亡前,僅據有核心地區。

人口

楚國人口分布極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郢都附近及漢江以北地區。為了解決人口分布不均的矛盾和開辟“廣虛之地”,楚國曾進行有計劃、有組織、大規模的人口遷徙,遷徙的對象主要是被征服的國家的人民。楚國人口的總體數量沒有史料記載。據《戰國策·楚策》載,楚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車千乘,騎萬匹,粟支十年。”學者范文瀾認為,若按五人一兵約計,楚國在戰國時期有人口500萬。另有學者采用文獻資料與城址面積相結合的方法估算出部分城市的人口數量。比如,馬世之曾以齊城臨淄的估算指數為標準,估算出楚國郢都紀南城有5.97萬戶,并以平均每戶五口計,認為高峰時期郢都紀南城人口約有30萬。蔣剛也以臨淄齊故城的人口指數作為參考,以每戶5-6 人計,估算出繁榮時期的楚都紀南城約27.6-33.1萬人,壽春約44.8-53.8萬人。

政治

中央官制

楚國自建國起,在政治上沿襲周制,有國、野之分。熊渠執政后,楚國逐漸勃興,政治體制有所發展,但楚國在整個西周時期,都未能完全脫離原始的氏族社會形態。楚國僭號稱王后,以王為中心,建立起了新的中央官制。在王之下設令尹“執一國之柄”,令尹“在上位,以率萬民”,內主國事外主戰爭,集政治、軍事、外交及司法等大權于一身,并經久不衰。

在令尹之下,有莫敖司馬、左右司馬、柱國等軍事職官;司敗、左尹、司直、廷理、宰、宰尹、大宰等司法職官;還設有史官、樂官、卜簽職官、手工業職官、教育職官等。但司馬、左右司馬等軍政職官與士卒之間并無固定的從屬關系,只要楚王認可,其他貴族或官吏同樣也能領兵打仗。這些中央職官基本上都是由楚王直接控制的。

地方官制

春秋時期,楚國實行“滅國為縣”制度,在滅掉周邊小國后,在邊地設立“賦皆干乘”的大縣。這些縣作為地方政權組織,具有明顯的軍事性質。縣設縣公、既負責地方行政,又有將兵的權力,由楚王直接任免,均不實行世襲制。

縣以下各級地方基層組織至戰國時期逐漸齊備。一般在縣以下設鄉,設鄉師負責一鄉事務,一鄉有多少家,史籍沒有明確記載。鄉下設州,州設加公。社是祭祀組織,與里所屬的戶數基本上是相同的,但同里不一定同設。里為春秋戰國時期楚國最低一級的地方行政組織,設里公為行政職官,負責一里之行政,處理里中糾紛。

選官制度

楚國選官強調愛民的重要性,并以此作為職官,特別是令尹的入選條件和任官準則。此外,各級職官應有強國之術、軍事才干,能秉公執法。春秋戰國時期楚國職官多從楚王族血統范圍之內選取,僅有極少數的異族的賢能之士擔任各級職官,且不搞世襲制。楚王對這些職官具有生殺予奪之權。

此外,楚國還設置了考核官員的制度。楚王在戰國時期掌握職官的考核大權,通過考核來任免和選拔職官。楚國還于春秋時期開始設置爵位作為官員等級身份的標志,并在戰國時期以此來獎勵戰功。在推行俸祿制度的同時,還會對政績優異的職官實行增加俸祿的制度,以鼓勵他們繼續進取。吳起變法時實行對“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并實行“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的獎懲措施。

法律

發展概況

熊通時期,楚國開始出現法律,還設置有相應的執行機構及其官員,對不同社會主體如普通百姓、國家機關、國家軍隊分別適用信、德、刑三種不同的行為規范。即用信義來安撫和引導百姓,用道德規范來調整和約束官員,用嚴刑峻法來治理軍隊。楚國“始通上國”正式步入大國行列后,引中原禮制入法,出現了獨立的司法機關,初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司法機構,較為重視法律的公平與公正,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自楚莊王起,楚王具有超乎法律之上的權力,楚王發布的命令就是最高效力的法律形式;為維護王權和統治,立法活動日趨頻繁,法律種類和數量激增,但君臣依舊率先垂范,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法律形式

楚國法律的形式主要有刑、法、令、命、誓等十一種。刑以刑罰為表現形式,多為軍法,為楚國早期的法律形式,熊通之后,文獻之中就很難找到其蹤影。法是以刑罰為后盾的的法律形式,具有審判功能、職能,楚國法又分為兩種,一種是經常性的法,一種是臨時性的法。令是君主針對一時之事而以命令形式發布的法律文件,是楚國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命即君主或權臣的命令,多表現為上對下提出的義務性要求,具有很強的隨機性、封閉性、特定性,使用范圍較窄。誓主要發布于行軍打仗或軍事演習的場合,用于勉勵和約束從征人員。

司法機構

楚國的司法機構在春秋時期主要由令尹、廷理和司敗組成。戰國時期,則主要改由令尹和左尹組成。令尹為楚國的最高行政長官,有權親自參與司法裁決,并對司法活動進行監督。廷理為中央司法職官,職掌刑法,對令尹和楚王直接負責。司敗與中原諸國的司寇相同,在春秋時期,司敗是楚國中央朝廷執掌刑獄的司法職官,執法的對象均是朝廷高官,直接對楚王負責,是楚王身邊的近臣。戰國時期的司敗成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權負責具體司法事務的專職司法官吏,只須對各自的行政長官負責,擁有執法權、審訊權。左尹一般由楚王弟弟擔任,負責案件復查。凡不服地方政府或部門判決的上訴案件,須呈報給左尹,倘若越過左尹直接上訴于楚王,楚王關于案件的初步處理意見仍須經由左尹下達,并由左尹負責都督和落實。

訴訟制度

楚國制定了較為完備的起訴制度,已出現公訴與自訴兩種起訴形式。一般來說,公訴主要適用于刑事案件,自訴主要適用于民事案件,但不僅限于此。公訴即由國家官吏依職權主動追究犯罪,實行“不告也理”的原則,刑事訴訟是否開始和繼續進行,完全由國家官吏決定,而不是主要由被害人決定,但并沒有出現專門負責公訴事宜的司法機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自訴制度,即受害方當事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司法機構提起訴訟,司法機關和官員對此類爭議和糾紛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

審判機關在收到起訴材料之后,會從形式和內容上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才予以立案審理。且楚國要求當事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向所在地區的同級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否則,即視為越級或違規,案件須發回審理。普通審理程序大致為:首先由當事人陳述;然后根據陳述內容,通知證人到庭,根據實際情況調取并審查核實證據;最后依據所掌握的證據依法作出判決,并制作法律文書。楚國對證據的收集和認定作了嚴格的制度性規定。證據包括書證、人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等,且注意和強調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設計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盟證制度、限制刑訊逼供等制度規范取證流程。

刑罰特點

楚國的法律刑無等級,即對所有適用對象一律平等對待,不得偏私;還主張自首從寬、誣告反坐、疑罪從無、共犯加重、罪責自負不連坐等原則。在法律實踐中,有刑事時效規定,即刑罰執行權超過法定期限失效,但具體規定不詳。楚國刑法還有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為“身高六尺”,即十五歲為常態,五尺以下(即不滿十五歲)不負刑事責任。刑事罪名大致可分為危害國家政權罪、危害人身安全罪、侵犯財產罪、侵犯家庭、倫常罪、職務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軍事犯罪等七大類。刑罰種類繁多、體系完備,行刑手段殘酷、野蠻,有“楚多淫刑”之說。死刑就有烹(煮殺)、轘(車裂)、、戮(如斬首示眾)、炮烙、棄市等殘酷手段,且轘刑在死刑中較為普遍。

軍事

楚國在軍事上,向四方擴張的意識較為強烈,以積極進攻為指導思想,經常采用大幅度甚至是跳躍似的單線挺進式的戰略行動。戰術上喜好主動出擊,善于捕捉戰機,講究將士作戰技能,常能集中優勢兵力速戰速決,但不善于防守,列陣散亂、防衛疏忽。

中央最高軍事長官為令尹春秋早期以前,莫敖為實際上的最高軍事長官,既掌政,也主兵。楚成王時設司馬取代莫敖而掌管國之軍政。司馬之下,設左、右司馬為副職。戰國時代,掌管楚國軍政的是上柱國,其位仍在令尹之下。楚國的常任主兵官,戰時并不一定是主帥,戰時主帥也不一定依官位高下而定。中軍為楚主力,地位高于左、右二軍。

楚國兵種車兵、步兵、水兵、騎兵。步卒主要由國人的下層人士和野中庶民組成,但親軍士兵由士擔任。在具體戰事中,步兵又可分作隸屬步兵和建制步兵,其中隸屬步兵的步卒和役徒又可與車兵合而為車戰兵。軍隊無嚴格編制,戰爭序列復雜。到戰國時用騎兵,興步戰,將軍以下的序列難辨。

外交

與周朝

在楚國建立之初,向周朝稱臣、進獻貢品,且政治地位較低。姬瑕為政后期,楚國生不臣之心,遭到周朝多次軍事打擊,因周昭王溺水身亡才得以喘息。之后,楚國君熊渠公然以天子自居,想與周代對抗,但在周厲王時,為避其鋒芒,不得不自除王位,繼續向周朝臣服。進入東周后,楚國僭號稱王,與周朝交往中處于優勢地位。楚莊王時兵逼洛邑,問鼎中原,周朝對其也無可奈何。

與漢陽諸姬

楚國勃興后,周朝為防范楚國的擴張,在其周朝設置漢陽諸姬。此時,楚國正處于奠基階段之初,對外以德信與武力兼用、打擊與爭取并行,因勢制宜進行擴張,滅掉了諸姬中的權國。對于鄖國等,楚國以爭取為主,曾與其君主結為姻親。楚國稱王后,迫使曾國臣服,在蒲騷大戰中打敗鄖軍,滅掉了追隨鄖國的絞、州、蓼、羅等國。對于貳、軫,楚國則派大夫屈瑕與之訂立同盟關系。懾服了諸姬,此后,隨國與楚國的關系密切。

楚文王時期,楚國滅掉了漢陽諸姬中最大的蔡國息國,“漢陽諸姬”愈難防御楚國的擴張勢力。此后,漢陽諸姬采取上貢與賄賂、政治聯姻、結盟、委質與附庸等生存策略,與楚國的交往中一直處于劣勢,但也延遲了楚等大國擴張進度。

與其他諸侯

楚國建立之初,被中國列國視作蠻夷小國。楚國始通上國、進入中原爭霸后,外交上以談判和軍事打擊相結合,威懾與德綏兼濟,多次攻打中原腹心的鄭國,在爭霸中先后勝過齊國宋國,并和晉國長期競爭,為此,楚成王時期,還和秦國締結姻親關系。楚康王時期,楚國與晉平分霸權,接受其他諸侯國的朝貢楚靈王時期,楚國北上、東進,攻打吳國,滅掉陳國蔡國,但和越國的關系較為和緩。楚平王起,又多次與東邊的吳國發生爭斗,而吳國于楚昭王執政初期攻破郢都,幾乎滅掉楚國。

楚惠王時期,楚國、越國逐漸強大,吳國勢弱,越國與楚國交惡。楚威王時期,楚國全據吳越之地。楚懷王即位后,楚國在與齊交好、與秦交好的外交策略間搖擺,最終背齊從秦。與秦國的交往中處于劣勢,最終被秦國所滅。

經濟

賦稅

楚國建立之初,適用周代井田制,以公田所獲為賦稅。進入春秋戰國時期后,井田制逐漸沒落,楚國賦稅主要以農業稅、戶口稅、山澤稅以及貢賦等為主。在賦稅征收上,于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之后量入修賦,比較繁重。

田賦是以土地為征收對象,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楚國進行了一次土地調查,作為征集賦稅的依據,按山林、藪澤、京陵、淳鹵、疆潦、偃豬、原防、隰皋、衍沃九種不同土地,定出賦稅品差按照耕地面積進行征稅。此賦稅包括軍備和軍役在內,即要折算成車、馬、甲士、卒、甲之數,可稱作“軍賦”。

貢賦是指弱國和小國向楚國進貢麋鹿皮、虎豹皮、絲織品、馬和玉等貢品,對此,楚國的索取較為苛重。據史料記載楚國有戶口稅,即按人和按戶為單位征收賦稅。此外,從山林池澤之利中收取賦稅是楚國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但戶口稅、山林池澤之利的稅額與征收辦法等詳情沒有記載。在商品經濟得以發展后,關市稅成為楚國賦稅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農業

楚國建立之初,即便是在占據了青銅冶鑄中心后,農業并不發達,生產工具也未出現青銅制品。春秋時期,楚國農業有較大的發展。用于農業生產的破土工具、收割工具鐮等大量出現。楚人重視田間地頭的管理以及病蟲害防治,主要耕作方式為火耕與水。農作物有粟、水稻、稷、麥、豆、麻等,并且還形成“南稻北粟”的混作區。其興修水利工程的主要用意在于防洪,或軍事,其次才是灌溉。楚莊王時期,孫叔敖曾主持修筑了用以蓄水的“陂”,此外楚國還修筑了用以排灌的工程木渠等。戰國時期,隨著鐵制農具的使用和農田水利設施的進一步完善,楚國的農業生產獲得了長足發展,糧食儲蓄量大,已將某些農業生產條件優越的地區建為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

手工業

春秋戰國時期,楚國官營手工業迅速發展,手工業較為發達,設有一大批“工官”來擔任行政管理和技術監督、指導的角色,某些身份較低的官吏甚至親自參加生產。其中,工尹是管理百工的長官,三代以來習稱司空。工佐為工尹副職司徒不僅為管理工奴的總監,還兼掌城建和器服制造之事。

紡織業

楚國主要的手工業有紡織、冶金、木工、漆工、皮革、煮鹽等。在春秋初期,“男耕女織”已成為農村中普遍的現象,養蠶、繅絲、治麻葛、紡織布帛,是每家農婦的日常工作。隨著手工業成為獨立的經濟,紡織工藝技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紡織品花樣繁多,現今出土的楚國絲織物上出現過五種花紋的織飾。

冶鑄業

楚國的銅礦資源豐富,青銅業較為發達,規模龐大。青銅器種類主要有鼎、敦、壺、鏡、帶鉤等禮器和生活用器,以及劍、戈、戈樽、矛、矛鐓、弩機、鏃等兵器。楚國早期已能鑄造成組編鐘

鐵器鑄造和鍛制也相當發達,其制作工藝上,可鑄造“白口生鐵”和低碳軟鋼。1976年長沙楊家山楚墓出土了一把春秋晚期的鋼劍,為中國目前發現最早的一把鋼劍,至今看來尚極鋒利。經檢驗,這把劍為含碳量0.56%的中碳鋼,經過反復鍛打而成,層次有七至九層,并經過高溫退火處理,相關研究記載于《長沙新發現春秋晚期的鋼劍和鐵器》(《文物》,1978年第10期)。

漆器業

根據楚墓出土文物發現,楚國漆器有生活用具、家用器具、葬具、兵器、車馬附件和樂器等。另有中式屏風、兵器架、車糧、編鐘架、編罄架、彩繪虎座鳥鼓架、單虎鼓座、瑟、鎮墓獸等漆木器,裝飾手法除彩繪外,還使用了金箔貼花技術,漆工藝和裝飾藝術達到了相當的高度。

商業

楚國重視商業,有巨商富賈如鄂君啟等,有一定的政治勢力,一次可出動商船150艘,或貨車50輛,或馱載貨物的馬牛500匹,或挑背負的腳夫一千人,往返經商。商業貿易的場所稱為市,市場上有供貨物囤放邸舍。商業發達,主要城市有郢都、鄢、宛、城陽、陳、上蔡、下蔡、壽春等。商品較多,出產的木材有長松、文梓、梗蘭等,出產的野獸有犀、、麋鹿(產地主要是云夢澤)、象和齒(象牙)、革(犀牛的皮)等產品。礦產有黃金、銅、錫等,水產有魚鱉之類。

貨幣

楚國是稱量貨幣最流行的國家,有金版、銀版、金餅、龜背金、銅貝、布幣等。金版多作方形薄片,其上加蓋印記,以“郢爰”(爰為計量單位)為主,也有“陳爰”“穎爰”等。銀版和金版類同,出產過“郢爰”。現今出土的金餅有四種,第一種為扁平餅,重179克;第二種為圓形平底,上部球面,重258.9克;第三種為圓形底平,上凹,重 254.64克;第四種為橢圓形,作周璧上收、內空的馬蹄形,其四分之一重 69 克。金餅也是切碎后可使用的稱量貨幣。

龜背金形狀為不規則的拱橋形,重量為250—437克之間,大多為250—270克。其重量不固定,或仍是一種稱量貨幣。銅貝俗名又稱蟻鼻錢或鬼臉錢,有小孔,其上有鑄文字,重量一般為2.5一3.5克,最輕者為0.6克,最重可達4.2克。為方便和中原地區進行商品交換,楚國也鑄行布錢。一種叫“殊布當釿”的布錢,背面有“十貨”二字,重量為31一37克。又一種叫“四布當釿”,重量為7.5克左右。這兩種布錢,形狀均作平首、平肩、平足、方檔,首部有一圓孔。一枚“殊布當釿”錢等于四枚“四布當釿”,又等于十貝。此外,楚國還鑄有銀布幣,分為長型、中長型、短型三種。

文化

史學

在中原地區的影響下,春秋時期楚國正式設立了太史與左史,較為有名的楚國史官為世世代代擔任左史的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楚國在史官將大事寫在策上,小事寫在簡上,而收策簡的檔案機構稱為“平府”。在記載史事的基礎上,楚國也曾經編修過史書《梼杌》,但已經失傳。現流傳的《楚史梼》系后人作。

文學

楚國早期的文學受巫文化影響,主要以口頭文學神話為主。進入春秋時期后,楚國與中原地區聯系越來越多,在中原禮樂文化影響下形成了楚歌。比如《詩經·國風》中的《周南》和《召南》所收的歌謠,多為江漢流域的民歌。戰國時期,散文蓬勃發展,楚國貴族卿大夫和中原各國貴族卿大夫一樣,在朝聘、宴會時,用詩來表達自己的意愿,以示高雅和博學多聞。在上層社會的倡導下,楚文學隨之繁盛,出現了以《莊子》為代表的散文,形成了音樂性強且語言較為精準的楚辭體。

《莊子》中寓言喻理的故事較多,又飽含哲理、語言獨特,不僅是散文作品,更是哲學著作。楚辭相傳是屈原在楚國詩歌的基礎上,融南北夷夏之交,創造出的一種新的騷體詩歌。西漢劉向收屈原的作品及宋玉等人“承襲屈賦”的作品,編輯成《楚辭》,《楚辭》運用楚地的文學樣式、方言聲韻,敘寫楚地的山川人物、歷史風情,具有濃厚的地域文化色彩,是楚國詩歌總集的名稱,也是中國浪漫主義文學源頭。其中屈原的代表作《離騷》,是中國古典文學中最長的抒情詩。它采用夸張手法與比興手法,將積極現實主義與浪漫主義高度結合,開創了楚辭創作的新途徑,楚辭也因此被稱作“騷”。

文字

現已被發現的最早的楚國文字是西周中晚期的銘文。這些銘文多出現在金屬制品上,與中原地區文字相類,但較為扭曲波折,為“蟲篆”的雛型。春秋末,在篆書的基礎上附加鳥形裝飾,文字藝術化,是“鳥篆”的起源。戰國后,楚人已經開始廣泛使用毛筆,文字載體也開始轉變成為竹簡與布帛。早在1942年,在長沙東郊子彈庫楚墓中,就出土了一幅帛書。帛書共948字(缺94字),有《四時》《天象》《月忌》三篇,是中國最古老的帛文字資料。

哲學

楚國哲學以道家為主流,較為流行的哲學思想為樸素辯證法思想,并以先王鬻熊老子莊子為代表。鬻熊為道家思想先驅,他提倡王道,認為興國要用“賢佐”;明確提出“天地辟而萬物生”的觀點;認為宇宙是運動的,萬物隨宇宙運動而變化,曾作《鬻子》,但已散佚。春秋晚期的老子首先認為“道法自然”,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且在事物中循環往復不斷運動變化。世間萬物是辯證的,對立統一,并遵循道的發展規律。此外,他還提出“物極必反”,認為矛盾的對立統一是可以相互轉化的,而事物達到一定的限度后就會逾越限度,轉化到對立面去。其代表作為《道德經》。

戰國時期,原屬宋人的莊子屬楚,他的哲學思想繼承和發展了老子“道法自然”的觀點,認為道是“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的,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是世界萬物的本源;否認世界有神的主宰,并否定天命觀的思想;進而認為“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我即道,道即我。同時,他認為主觀精神的道與客觀自然的氣分不開,死生為客觀自然的事,無君臣尊卑之別,否定了權貴奴役人民的合理性;指出客觀事物的變化,是在矛盾雙方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并認為對立的雙方是可以轉化的。此外,莊子還發展了老子社會政治學說,提倡回到“渾沌”世界去,要求恢復“素樸”,人人平等,向往沒有階級壓迫和戰爭禍害的大同之世,追求精神上的絕對自由。其代表作為《莊子》。

藝術

樂舞

春秋時期,楚國設置了樂官,專門掌管音樂事務。而楚國音樂經過發展已經“八音”俱全,分屬“八音”的八類樂器有土、木、金、石、革、絲、、竹,其中金、石、革、絲、匏、竹六類已經被發掘。樂器主要有鐘、、鼓、瑟、竽、排簫等。楚人較喜好鐘,將其視作政權標識,用來制作禮樂。楚國的王公貴族常隨葬鐘樂來顯示自己的顯赫身世和文化素養。如戰國時期的曾侯乙編鐘,是已知世界上最早的具有 12個半音音階關系的定調樂瑟,旋宮能力達六宮以上,可以演奏采用和聲學、復調、移調手法的樂曲。楚國的統治者常舉行奢樂活動,并設立了專門的樂舞活動場所——章華臺

楚國的樂舞可分為民間祭樂舞、宮廷樂舞兩大類,其中民間祭祀樂舞帶有較強的社會功能性,主要是為了祭祀鬼神,宮廷樂舞則主要供統治者宴飲享樂之用。楚國盛行巫舞,楚樂舞有著鮮明的巫樂的特點,總是有歌有舞并有樂器伴奏的,且在整體風格上講究舞蹈者線條美、律動美,婉曲流動、富于浪漫色彩并帶有巫風的神秘色彩。如戰國時代的《激楚》《結風》等。受此影響楚國涌現出大量的民歌如《召南·江南汜》等,出現了成連、伯牙瓠巴等民間音樂藝術家。楚國樂舞講究舞蹈者線條美、律動美,追求修長細腰之美的,以使舞蹈上能達到“偃蹇”“連蜷”的效果。

繪畫

從考古發掘出土的材料來看,楚國繪畫主要有帛畫、壁畫與漆畫等。繪畫手法大致分為線描、平涂和針刺等。出土于戰國時期楚墓中的《人物龍鳳圖》和《人物御龍圖》,是中國古代迄今發現的最早的兩幅帛畫,被稱作“早期國畫的雙璧”。其中《人物龍鳳帛畫》描繪了一位側立的婦人,梳著高髻,身姿細腰,身著寬袖長裙,神態雍容富貴,雙手合掌作祈禱狀。楚國的壁畫以宗教神話為題材,而且大多內容豐富。屈原的《天問》描寫了豐富的壁畫內容,有天象圖及天上神怪、大地圖像、遠古傳說及歷史人物等。楚國漆畫多出現在棺、樂器以及日用器物上,是春秋戰國時期繪畫藝術的一大特色。漆畫色彩鮮明,搭配巧妙,禽獸神怪和人物的造型都夸張而生動,畫面一般不大,多用于裝飾。如1941年長沙黃土嶺出土了彩繪車馬人物花紋漆、1952年長沙顏家嶺出土了繪有圖案的漆奩、1957年信陽長臺關出土了繪有狩獵場面的漆瑟、1978年隨州擂鼓墩1號墓出土了繪有二十八宿圖案的漆箱和繪有人、物的鴛鴦形盒等。

雕刻

楚國雕刻藝術中發展最為突出的是木雕,在戰國時期的楚墓中,出土了大量的木雕鎮墓獸,它們具體形象不同,但一般都由底座、獸頭、雙角三個部分組成,底座底部呈方形,面呈梯形,上有浮雕及彩繪花紋;獸頭多為虎形、瞪眼、張口、面目兇惡,也有的作勾狀蛟龍或人首蛇身;頭頂上都有一雙角或長或短,或繁或簡,左右對稱。楚國木雕代表作為1965年于江陵紀南城西望山一號楚墓出土的彩繪木雕座屏。

宗教祭祀

楚國宗教中既有中原因素影響下的占卜、神靈崇拜和社稷禮制,也包含了南方因素影響下的太陽鳥祝融崇拜和鬼神崇拜。而其祭祀也主要以山川、神靈和祖先為主。

祭祀山川稱為望祭或望祀,楚人往往把山與川分開祭祀,且因楚國發源于大川之間,又為山所阻,歷代有重川輕山的觀念。春秋以至戰國中期,若祭祀在本國境內舉行,楚人通常只祭本土的大川,絕少祭名山。在決定重大事情之前,楚人一般會舉行祭川儀式。及至戰國晚期,隨著民族融合進程的加快,楚人的祭祀觀念較之以前有了較大改變。戰國末年,楚人在本土祭祀本國之山已漸成定制。但在異國境內,楚人則既祀名山,又祭大川。

楚人祭祀的神有東皇太一太陽神云中君和司命等,大致可劃為三類,即楚人之神、北方諸夏之神和南方夷越之神。其中,楚人之神主要有風后雨師、日御、月御、山神水神、厲神、司禍、地宇、土伯、東城夫人等。北方諸夏之神有高辛、黃帝、海若、河伯洛神等,南方夷越之神有湘君、湘夫人等。

楚國為證明自己是黃帝、祝融的后裔,是諸夏之一,較為重視祖先崇拜,且將鬻熊視作開國之神和祝融一起祭祀。除了祝融和鬻熊外,楚人還祭祀其他的先王,打了大勝仗后,常祭祀祖先,匯報戰績。外出履行軍國大事,先到祖、父之廟行祭祀之禮,以求得他們在天之靈的襄助。他們把宗廟看得同社稷一樣重要,首都臨時遷徙,首先移走宗廟里祖先的遺像和牌位

科技

鑄造技術

春秋中期以后,楚國科技有了較大發展。銅器生產從采掘冶煉到鑄造、焊接,均已領先于當時的諸侯各國,有分范鑄造、失蠟法、鑲鑄法等先進的鑄造技藝,能制作出鋒利的青銅劍,發明了可以連發箭鏃的銅弩機,戈、矛戟等長柄青銅兵器逐漸得到改進等。楚人是中國最早使用鐵器者。現存中國出土的早期鑄鐵制品幾乎全來自楚墓,楚國屬地宛盛產的鐵器,冶煉的技術較高,很早就開始使用精密復式機械。如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楚墓出土的螺旋形凹槽玉環,凹槽均勻和精密度強,或是由機械加工而來。

農業科技

楚國的鑿井技術、井灌技術也已經相當發達,有陶井、木井、柳條井、圈井等,農民已經開始運用桔桿汲水澆灌園圃。楚莊王時期,孫叔敖主持興建的期思陂,使用截引河水的工程技術,引期思之水入雩婁之野,構成一條主干渠,為大面積發展水田作物提供了有利條件。戰國晚期,楚人子思主持興建的另一大型水利工程芍陂。而楚國農業的發展造就了諸子百家中農家的誕生,催育出中國最早的農學著作《神農》。

天文歷法

春秋戰國時期,楚國頒行夏正十月為年首歷法,在民間采用,在天文歷法方面的成就超過了同時期其他諸侯國家。官職中設有太史和卜尹,負責天象觀測和天文研究。從高辛氏到戰國時代的十四名天文學家中,楚國占了兩名即甘德和唐昧。其中,甘德通過對恒星和金木水火土五個行星運行規律的觀測和研究,編制了恒星表和五星會合周期表,而五星會合的周期與現代測定值差距甚微。如木星的會合周期現代測定值是398.884日,甘德測定是400日。甘德還通過觀測發現了木星的衛星——小赤星,比意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伽利萊德國天文學家麥依耳早了近2000年。除此之外,他還著有《歲星經》和《天文星占》兩部專著。而楚國愛國詩人屈原精通歷術,明于推步,在其文學作品中,通曉太歲紀年天干地支紀年等傳統紀年技術,對“觀象授時”和星宿分野方面的知識理解透徹,運用自如。

數學發展

楚國還是中國古代最早使用籌算的地區之一,數學著作《算數書》包括近百個算術、幾何的實用算題,為數學著作《九章算術》的淵源之一。楚國還應用籌算技術,進行了大量設計農田水利設計,還擁有在當時較為先進的衡量器具,如銅盤天平,銅砝碼等。

民族

楚國除楚族外,在春秋之后,又并入了東夷、西戎、南蠻、越等族。東夷是指中原地區古代居住在東部地區的各族人民,主要分布在今山東省河南省東南部,安徽中部及東至海的廣闊地區。入春秋后,楚國北拓東進,征服和滅亡了東方諸國,將他們并為楚國的一部分。東夷之中歷史悠久、國力較強的是徐國(贏姓,今泗洪縣南),東夷之族較楚國文化水平高,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和楚國相互融合后,促進了楚族的發展。

楚國在北上爭霸過程中,還征服滅亡眾多西戎之國。有戎蠻、陰戎、鄀、姜戎等。楚國內部的南蠻族有百濮、巴人、盧戎、戎、羅、庸、蠻等。其中盧戎居地在今南漳縣東北,戎為居住在山區的蠻人,羅居住在今湖北宜城西,庸人在今竹山縣西南。而越族原居住在揚越西周后期,遭到熊渠打擊后,活動在今長江下游、錢塘江一帶,約于春秋中期建立越國。戰國時期,越國滅吳,活動在江淮以東。楚威王時,楚興兵滅越,越族散處在今安徽、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統稱“百越”。

社會

服飾

楚服衣裳形制較中原服裝短 ,鞋底加木墊防水,即屐屨,服制上追求華麗 ,色彩多樣,有黃、紅、紫、藍、綠、褐、棕、黑等,較為偏愛紅色;紋飾較多,多以以人物、動物、植物為體裁。楚國貴族服裝一般還會佩有香囊、佩帶、珠玉等裝飾品。楚國婦女還注重化妝 ,常傅粉于面、涂朱于唇、點 黛于眉、穿環于耳 。

帝王、貴族祭祀、朝聘服冕,兵事、田獵、兇事服弁,冠為男子身份地位的象征,楚人還會根據喜好制作精美的冠,以南冠最為普遍。服飾以衣裳連屬式的深衣為主,以用料以及配飾來體現等級差別。女性身份等級越高,深衣纏繞的層數也就越多。襌衣是與綿袍款式相似的深衣款服式,區別是沒有衣里,領緣、袖緣、襟緣及擺緣處都會用錦、一類較為厚重的面料包邊。下裳款式主要有單裙、綿袴兩種。單裙為楚地貴族男女通用的日常穿搭服裝,一般由多幅裁剪為梯形的面料合成,擺緣鑲有較寬的緣邊。

飲食

春秋戰國時期,楚國幅員遼闊,資源豐富,飲食以一日三餐為主,糧食作物有粟、水稻、稷、麥、豆、麻等,另有漁獵肉類食品。主要烹方式有炮炙、炊、、烹、膾 “、蒸、煎等,會制作烤肉串、露雞、蒸野鴨、糗、甲魚湯與鮮龜湯等特色食品。以梅 、 醋調酸,以椒、姜 、蔥、蒜、韭之類調辛,以飴、蜜、甘蔗汁調甜,以荼或動物苦膽調苦,對食品講究甘酸適度,厚薄相宜,注重五味俱全,還喜歡以肉醬佐食。蔬菜有藕、芹、葫蘆、蔞蒿石刁柏、英、雕胡與露葵等,副食品荸薺、板栗、梨、柿、杏、柚、桃、棗、橘、蒼耳、山茶等,另有以蜜和米制作的柜與蜜餌。楚人好酒,獨創了桂酒 、椒獎等釀造方法。

居住

楚國建筑大多遵從坐北朝南的特點,形制大多以“因地制宜”的干欄式建筑為主,一般底層架空,且“對開式”的板門設計結構較為常見。楚居山墻美觀,有人字形山墻、三花形山墻、單拱形山墻、連拱山墻、五花階梯山墻以及組合式山墻等。為有效防止雨水與烈日,楚居多深挑屋檐,常見的建筑結構有天斗、屋檐、天井、懸山、硬山、散水、歇山等。楚地傳統民居結構樣式豐富,主要有斗拱、落柱式、挑梁、懸山穿斗、板凳挑、槽門式、傘把柱、干欄式木柱、架空式、穿臺式、陽臺式和懸垂式等結構;且制造精巧美觀,一般會在屋檐下墻體上均施彩繪,門窗木雕做工精致,并以黑、紅、黃為主。

楚人的起居習俗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席地而坐的習俗,會根據不同的需要和場合用不同的席。如用于睡覺的稱寢席,用于卑拜的稱俾席,用于跪坐的稱坐席等。這些席應有制作工藝上的差異,同時也應有大小之別,會因等級差別使用數量不同。席子在堂中一般都要放正,即席的四邊與堂和室的壁邊要平行。坐席嚴格按長幼尊卑而排定,一張席子獨坐是以中為尊,只要位卑,即使獨坐也只能靠邊。如果有尊者進來,卑者就應當避席或膝席。避席又稱違席,即離開席子在地上伏。膝席就是長跪。坐席以坐西向東為最尊,其次為坐北向南,再次為坐南向北,坐東向西的位置最卑。

出行

楚國交通分陸路和水路兩種,陸路的交通伴隨著楚國領土的不斷拓展而開通,北可通上國,西可達巴蜀,東可抵海濱,南可達嶺南。水上交通主要是楚國境內的一些水系,尤其是長江和淮河兩大水系貫通了楚國同中原、吳越和巴蜀等區域的聯系。

楚人重視出行,在出行前會占卜擇日,出行多依靠舟、車。在隨車出行時,四個隨從要一人持杖緊隨車后,后面三人中,中間一人居前,兩邊的二人并行且稍居后。在迎賓的場面中,主與賓相迎而行,主的隨從列隊于道旁,賓的副介(也即駿乘)緊隨其后,所有人物都是依人物的身份和禮儀的尊卑位置而排定的。且步行時遇見尊者時要行趨禮。除了舟、車以外,楚人還有一種叫作肩輿的代步工具,山行時不能通車,統治者為了免其步勞,便用人來抬行。

婚俗

楚國建立初期,貴族中流行多妻制婚姻,一般人家仍以一夫一妻制個體婚為主導,但也殘存著某些原始的婚姻習俗,如奔,即女子尚存婚前戀愛自由和性生活自由的習慣,而云夢澤是個男女歡聚幽會的有名地點。隨著宗法制度的影響,楚國出現了成年禮,大致以男女身體發育為依據,一般女子十四歲,男子十六歲可舉行成人禮,并在此后可以成婚。人們大體沿襲著男二十、女十五或更小一點的婚戀年齡,且開始重視媒灼聯姻。媒之言和父母之命相聯系,從婚戀到嫁娶大體遵從周代的六禮。有回門時“打郎”的風俗。

楚人迷信鬼神,對婚嫁擇日較為重視。古人迷信鬼神,對嫁娶擇日特別認真。嫁娶擇日使用了多種占卜方法,認為春二月“不可以嫁女取臣妾”,秋八月娶女為兇,丁已日嫁女將會導致夫妻離異等。存在較多男子棄妻現象,而女性貞操觀念也較為淡薄,棄子改嫁、已婚女子逃亡者眾多。

喪俗

楚國建立之初,多以土坑豎穴為主,少見葬具,隨葬品一般數量不多。春秋戰國時期,楚國墓葬形制依舊以土坑、豎穴、木質棺槨為主,但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比如楚墓的頭向以朝東、朝南居多,一般平民的墓葬為土坑豎穴,單棺,數件生活實用陶器或仿銅陶禮器,葬制比較簡單。而貴族墓則多在墓設臺階,數量自一級至十五級不等,身份愈高者臺階愈多;墓穴內多填充白膏泥和木炭以防盜;以槨室的多少區分墓主身份,身份越高則槨內分間越多。槨有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五室、七室、九室之分,九室為最高等級。戰國中期以后,一些楚墓的槨室間還出現了門窗結構,棺蓋上出現棺飾、帛畫等。

君王世系

參考資料 >

清華簡揭示楚國名稱由來.中國文明網.2023-12-11

荊楚文化思考.今日頭條.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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