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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泰語系
來源:互聯網

阿爾泰語系(Altaicfamily)是一個廣泛分布于亞洲和歐洲的語言家族,自古以來阿爾泰共和國山周圍及其往東延伸到日本海的廣袤草原上諸游牧民族,他們所說的語言傳統稱為阿爾泰語。其主要包括突厥語族、蒙古語族和滿-通古斯語族三大分支。

阿爾泰語系因綿亙于中國、蒙古、俄羅斯邊境的阿爾泰山得名。在中國,阿爾泰語系的使用人口及語族、語支僅次于漢藏語系。中國北方諸少數民族的語言基本上都歸屬于阿爾泰語系。使用阿爾泰語系各語言的民族,歷史上大都起源于并長期生活在北方,后來又向東或向西遷徒。這些民族在早期歷史上多因軍事勝利隨即建立政權,還來不及對經濟和文化作統籌安排,所建立的民族政權一般都攝域廣闊、維持短暫、更迭頻繁,再加上居民的流動性大,因而,阿爾泰語系語言分化演變不穩定,易受其他語言的影響。

在遠古時期,歐亞大陸的北部地區由于以分為主的不斷分合發展的結果,起先形成兩個大的語區,西部的烏拉爾語區和東部的阿爾泰語區。19世紀30年代,一些語言學家提出了“烏拉爾·阿爾泰語系”。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又將其分為芬蘭·烏拉爾語系和阿爾泰語系。同一時期,有學者提出了阿爾泰語系假說,并在經過多次對比的基礎上得出了一系列語音對應關系。到了20世紀50年代,許多早先確定的詞匯和形態平行關系在語音和語義上的理據遭到了質疑,原始阿爾泰語的存在超出了可以接受的年代界限。

阿爾泰語系內部組成可分為:突厥語族,包括土耳其語阿塞拜疆語哈薩克語塔塔爾語烏茲別克語維吾爾語等;蒙古語族,包括蒙古語、布里亞特語等;滿-通古斯語族,包括屬滿語支的錫伯語、赫哲語、滿語和屬通古斯語支的鄂溫克語鄂倫春語阿爾泰共和國語系的語言屬于粘著語,其主要特點有:有元音和諧現象;無內部屈折,構形形態以附加成分出現,粘附在詞根上表示各種語法關系;名詞和代詞有數、格等語法范疇,動詞有時、式、態等語法范疇;定語在中心詞之前,賓語在動詞之前。

關于阿爾泰語系這一提法是否準確,以及三個語族之間是否有親緣關系的問題,語言學界認識亦有尚未達一致的意見。持肯定意見的人認為,雖然構擬原始阿爾泰語存在某些困難,但該語系中諸語言則有共同的來源;持反面意見的人則認為原始阿爾泰語是不存在的,而是各語言在長期相互接觸中受到影響所致,各語言共同的詞匯和語法上的相同是由于相互借用、相互滲透的結果。另外,關于蒙古語族、日語和朝鮮語是否屬于阿爾泰語族在學界亦有所爭議。

名稱由來

19世紀30年代,一些語言學家提出了“烏拉爾·阿爾泰語系”。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又將其分為芬蘭·烏拉爾語系和阿爾泰語系。蒙古語、突厥語、滿洲—通古斯語3種語言之間存在著共同的特征,具有親屬關系。因此,將這3種語言歸為一個語系,稱之為阿爾泰語系,阿爾泰語系諸語言都是從一種語言——阿爾泰原始語繼承發展而來的,只是在繼承的過程中形式有所變化。

阿爾泰語系因綿亙于中國、蒙古、俄羅斯邊境的阿爾泰山得名,一般認為,使用阿爾泰語系各種語言的群體早期都起源于中國的北方,并長期生活在這個地區。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其生活的地域向西擴展,直至西亞和東歐,并在那里建立了國家。每個國家都由許多民族組成,其中使用阿爾泰語的民族居多數。由于戰爭和其他原因,居民流動性很大,接觸其他語言的機會很多,說一種語言的人轉用另一種語言的機會也多。阿爾泰語言發展歷史的復雜性就在于此。

語系歷史

遠古時期

在遠古時期,烏拉爾—阿爾泰諸語言中,也和印歐諸語言一樣,分布在幾個地區:西區以芬蘭一烏戈爾語言為主,東部地區是阿爾泰語言。芬蘭一烏戈爾語區和阿爾泰語區又各自分為一些相應的次語區,這些次語區像按一定的排列順序相互銜接。例如,在阿爾泰諸語言區中,突厥人占據了偏西地區,再往東是蒙古族,蒙古人的近鄰是滿人和通古斯,而在最東則是朝鮮人和日本人。之后,歐亞大陸的北部地區由于以分為主的不斷分合發展的結果,形成了兩個大的語區,西部的烏拉爾語區和東部的阿爾泰語區(試比較,較晚的匈奴部落聯盟瓦解為東西匈奴或較晚的突厥部落聯盟瓦解為東西突厥)。

19世紀30年代

19世紀30年代,一些語言學家提出了“烏拉爾·阿爾泰語系”。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又將其分為芬蘭·烏拉爾語系和阿爾泰語系。之后這兩個語區又各自分為一些更小的次語區:烏拉爾語區分為烏戈爾、芬蘭、薩摩迪語區,而阿爾泰語區則分為突厥、蒙古、滿一通古斯和朝鮮一日本語區(試比較,例如突厥語族的西匈奴語支分解為布勒加爾語、奧古茲一克普恰克語和卡爾盧克語區)。同時,阿爾泰諸語言之間相互關系的緊密程度,是與古代相應的語言區在地理上接近的程度成正比的,因而也就與發生學上相近的程度成正比。例如在突厥語和蒙古語之間,保存著較緊密的關系和大量相近的材料,而在突厥語和其他阿爾泰語之間就要少一些,雖然蒙古諸語言的分布地區鄰近滿一通古斯語區,但較之突厥語、蒙古語與滿一通古斯語則有著更多的相似之處。

語言的分化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由于操這些語言的居民的部落聯盟逐漸的合并和瓦解,即在以經濟分化為主的兩面發展過程中,語言的結合過程變得復雜了。在分化過程中,不僅一些近親氏族和部落及其各自相應的方言和土語結合,而且還有一些遠親的,有時甚至是非親屬的一些疊層方言互相結合,都曾對新的共同體的形成有過相當的影響。此外,阿爾泰共和國諸語言曾與馬拉爾語以及其他一些歐亞語言有過聯系。當時一些氏族部落聯盟在某種程度上曾存在過某種語言共同體,由于這些氏族部落聯盟的合并和瓦解,在這種分合過程中就形成了許多彼此相近的大小方言,它們又逐漸合并成了一些較大的近親方言區。

同一時期,術語“阿爾泰(諸語言)”指出了諸語言可能的最早起源地。G.蘭司鐵(又譯G.J.拉姆斯泰特)、N.N.波普、W.E.科特維奇、M.拉塞農等人的著作在不同時期、從不同科學立場出發,提出了阿爾泰語系假說。假說提出的根據是:在列舉的諸語系(朝鮮語日語僅在20世紀20年代才納入阿爾泰學)中存在大量的共同詞;音素系統、詞的語音和形態結構(元音和諧和黏著)一致;大多數形態派生范疇和句法關系范疇以及句法結構在構造和內容上具有同類性或同一性,而且認定許多詞綴語素在物質上是相同的。在類似的這些對比基礎上得出了一系列語音對應關系:詞首p-(p-/p-/f-/ h-/零——譯者注)的發生學對應關系或者所謂的蘭司鐵-伯希和定律、詞首j-/n-,j-/d-的對應關系、r音化( poTaцизM,rhotacizm)、l音化(以I代替?,ламбдаизм,lambdacism)、詞根中-a/-?-的元音交替等。

20世紀50年代

到了20世紀50年代,在對資料全面考察后發現,在基本詞匯類別中,如在數詞、人體部位、季節和晝夜時段、天體天氣現象等名稱中,對應的比例度如此之低,以至根據詞匯統計理論(參見語言統計學),原始阿爾泰語的存在超出了可以接受的年代界限。許多早先確定的詞匯和形態平行關系在語音和語義上的理據遭到了質疑,人們認為一些語音對應是臆想的,例如r音化(突厥共同語的-z相應于楚瓦什語中的-r、蒙古諸語及滿-通古斯諸語中的-r),這是因為人們認為與r相關的對應詞在蒙古諸語中來自突厥語系原始布爾加爾語方言的極古老借詞,在滿-通古斯諸語中是隨后來自蒙古諸語的借詞。由此學者們對不僅在語音方面而且在形態方面可能的相似和明顯的差異給予了各種不同的評價。

此外,現代各方言的地域關系,反映出來的正是古代一些語言和方言的分布情況;因此,阿爾泰諸語言的構成性質及其形成過程,也有一些與印歐諸語言及其各方言的形成過程頗不相同的特色。例如語言中的某些變化的同心波狀的分布,就不是阿爾泰諸語言所具有的特點,其特點是各方言不斷地結合,并在以分為主的過程中,在一定的地區和一定的時間內結合為一些語群。

內部分區

阿爾泰語系按譜系分類法分出的語系之一,分為:(1)突厥語族,包括土耳其語阿塞拜疆語哈薩克語塔塔爾語烏茲別克語維吾爾語等。(2)蒙古語族,包括蒙古語、布里亞特語等。(3)通古斯一滿語族。

突厥語族

概念

在阿爾泰語系的3個語族中,突厥語族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種,操突族語族諸語言的人數也最多。

起源

“突厥”一詞最早出現在6世紀前的阿拉伯的文獻里,“這個詞也出現在突厥語魯尼文的碑銘上,如有turkbudun‘突厥百姓’這樣的語句。”在中國文獻里、“突厥”一詞最早出現在《周書卷50突厥傳》里:每歲河水合后,突厥即來寇掠。”所記載是西魏大統八年(542)前的事。

根據法國學者保羅·伯希和的考證,“突厥”(Tukut)系蒙古語Turk的復數形式Turkut的音譯。經中外學者的考證與研究,“突厥”一詞有以下幾種含義:首先指在6至8世紀間游牧在漠北廣大地區古代部落的聯合體,所操為同一語系同一語族的語言。這是部落聯合體的名稱。突厥的部落群體所操的語言通稱為突厥語。這一語言又有廣意與狹意二種含義:前者包括本語族的古代碑銘語言及后來各個時期的文獻語言,以及現在仍使用的幾十種語言及方言;后者則僅指古代突厥的碑銘語言。

發展歷史

突厥語族內諸語言的書寫形式,在歷史上先后使用過突厥文、回鶻文,以及以阿拉伯帝國字母為基礎的文字。中原地區的維吾爾族及哈薩克族的語言屬突厥語族。從本世紀30年代起,這兩族的語言用經過改進的阿拉伯字母書寫。蘇聯的各突厥語民族在本世紀使用過拉丁字母的文字。30年代以后改用以基里爾字母為基礎的新文字。土耳其原來長期用阿拉伯字母書寫,1923年土耳其共和國建立后,改用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突厥語族內諸語言間,大多數可以互通。

分布

突厥語族諸語言分布在西起巴爾干半島,東至西伯利亞地區東部的勒納河,南臨阿拉伯半島,北至亞洲大陸北端的新西伯利亞群島這一廣大地區。在中國,突厥語族諸語言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肅省青海省一帶。具體語種是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柯爾克孜語、烏茲別克語塔塔爾語、撒拉語、西部裕固族語及圖佤語等。據1982年統計,操這些語種的人口在700萬以上。

在國外操突厥語族諸語言的人居住在蘇聯中亞地區,土爾其、伊朗、阿富汗、伊拉克塞浦路斯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保加利亞、羅馬利亞、蒙古國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國家。具體的語種是土爾其語、烏茲別克語、哈薩克語、韃靼語、阿塞拜疆語、土庫曼語、吉爾吉斯語、諾蓋語、楚瓦什語巴什基爾語、雅庫特語、卡拉卡爾帕支語、庫梅克語、維吾爾語、嘎嘎烏孜語、圖佤語、卡拉恰伊——巴爾卡爾語、哈卡斯語、阿爾泰語、卡拉伊姆語、哈拉吉語等約30種語言(包括與中國少數民族同名的語言)等。

語族特點

突厥語族的諸語言除了具有阿爾泰共和國語系語言的共同特征外,還有本身的某些特點。在語首上有元音和諧律;9世紀以前,突厥語的固有詞,在詞首很少出現濁輔音r,l,n,m;詞的重音一般位于最后一個音節上。在語法方面,具有粘著語的形態特征,構形或構詞是在詞根或詞干后面加表示某種意義的后綴來表達;名詞及名物化的實詞有數、格、領屬性人稱、謂語性人稱等范疇;動詞有時、人稱式、態等多種形態變化;句子的基本語序是主語——賓語——謂語。

突厥語詞匯中有多種外來成分。較古老的借詞來自古漢語、梵語、古波斯語。俟伊斯蘭文化傳入后,阿拉伯語——波斯語源的借詞占一定的比例。中國現代突厥語具有以下一些獨自的特征:在語音上基本保持了前后相對的元音系統;在語法方面仍保持粘著語的特征;在詞匯方面,在西部裕固語及圖佤語中古老成分占較大的比例,各具體語言吸收外來成分情況不一。

語言分支

突厥語族的書面語言分為古代突厥碑銘語言、中古文獻語言和喀喇汗王朝(又稱喀喇王朝)以后時期的文獻語言3種。碑銘語言以7-10世紀的鄂爾渾——葉尼塞碑銘為代表。已發現的鄂爾渾——一葉尼塞碑銘有11通。中古文獻語言,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以高昌國為中心的回鶻文學語言,使用回鶻字母。9-15世紀時在今新疆東部至甘肅省一帶回鶻佛教徒中通行。

其二是哈喀尼耶語,即黑汗王朝的語言,通行的時間是在10世紀下半葉至13世紀上半葉,使用的是阿拉伯字母。再有就是黑汗王朝以后時期的文獻語言,在13世紀時分化為3支:西支是在烏古斯語的基礎上形成的,通行于阿塞拜疆土庫曼斯坦等民族中;北支,以欽察語為基礎形成的、通行于欽察汗國及韃靼、哈薩克族等民族中;東支,以回鶻——葛邏祿語為基礎形成的,通行于維吾爾、烏茲別克斯坦等民族中。及后便是突厥語族的現代文學語言,由于19世紀的革新運動促進了土耳其文學語言的發展。本世紀20年代以后,一些在西亞、中亞及新疆使用突厥語的民族在本民族口語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的文學語言。

蒙古語族

起源

“蒙古”一詞最早出現在《舊唐書·室韋傳》的“蒙兀室韋”里。另外,在《魏書·蠕蠕傳》中有“木骨閭”一詞,即是指蒙古,其名稱早在3至4世紀時就已存在。“蒙兀”正是蒙古稱謂mong一guat的對音。唐代以降,在漢語文獻里對蒙古的稱謂有過不少叫法:蒙瓦室韋、箴劫子、梅古悉、謨葛夫、手割石、手揭室、手揭室韋、萌古、萌古子、蒙國斯、蒙古斯、盲骨子、蒙古里、朦骨、盟古、忙豁勒、毛褐、盲骨子等,多為“蒙古”一詞的諧音。自元代以來正式使用“蒙古”之名稱。

發展歷史

蒙古語、卡爾梅克語及布里亞特語之間十分相近;另外,土族語、東鄉語保安語之間也較為相近。它們在歷史上或許是同一語言分出來不同方言。在近古某個時期,這一語族是由5種語言組成的。蒙古語族東支的蒙古語、卡爾梅克語及布里亞特語古時期的口語為蒙古語族的歷史上書面語奠定了基礎,從古文獻中可鉤稽出這3種語言當時的某些慣例。

從13世紀初起,就以回鶻文來書寫蒙古語,這一書寫系統是現行蒙古文的前身,亦稱回鶻式蒙文。1269年孛兒只斤·忽必烈頒行“蒙古新字”,又稱“蒙古字”或“八思巴文”。到了17世紀后,回鶻式蒙古文發展為兩支:前者是在大部地區使用的現行蒙古文,后者是在衛拉特方言區使用的托忒文。1993年中原地區提出了蒙古文、托忒文、錫伯文(含滿文)編碼方案,這有利于編碼的標準化。

蒙古國(蒙古國)從1945年起不再用回鶻式蒙古文,而改用以俄文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來書寫蒙古語,俗稱這種拼字母文字為“新蒙文”,以便與八思巴所創制的“蒙古新字”區別開來,但截至1995年又予以廢除,改用回鶻式蒙古文。操蒙古語族諸語言的民族自古以來就和周圍各民族接觸頻繁,因此互相影響,最明顯與深刻的影響存于漢語同東鄉語之間,藏語同保安語之間,滿一通古斯語族與達斡爾語之間,突厥語、波斯語和莫戈勒語之間。這些影響,包括在語言、語法及詞匯各個方面。

分布

操蒙古語的人分布在中國內蒙古自治區東北地區西北各省及蒙古國;操布里亞特語及卡爾梅克語的人主要居住在俄羅斯。還有兩種方言,即巴爾虎———布里亞特方言和衛拉特方言,它們與布里亞特語及卡爾梅克語十分相近。在中國境內還有內蒙古方言。加上以上兩種方言就組成中國境內的3大蒙古語方言。操達斡爾語的人主要居住在內蒙古及黑龍江省兩省區;操其他4種語言的分別居住在甘肅省青海省兩省;操莫戈勒語的人居住在阿富汗。截至1995年,使用蒙古語族諸語言的人口總計在500萬左右。

語族特點

蒙古語族諸語言的分布不像突厥語族諸語言的分布那么分散,另外,該語族內的9種語言是從13世紀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帝國的語言分化發展而來的,截至1995年,講蒙古語的人基本上還是可以聽懂這些語言。由此可以說明,蒙古語族諸語言源出原始的蒙古語,因為該語族內各語言的常用詞大部分是相同的,由同一詞源而來;在語音上,相互間也有對應規律可循;語法上表明粘附成分與構詞詞綴有不少來源相同。

其共同方面有:(1)諸語言都有元音和諧律;(2)在輔音上也有和諧現象;(3)各語言在構詞和語法上都用了3種“后置的手段”。蒙古語族諸語言都是粘著語,這類語言的體詞和動詞可以在其詞干后按一定的次序接續數層語法粘著成分,以此表示數種語法意義。這種語法的粘著成分不僅在古文獻的書面語中出現,而且也在各語言的口語中出現,但有些粘著成分只在文獻中及某幾種口語中出現。某些在口語中的個別語法形式在文獻中未出現過。

語言分支

截至1995年,蒙古語族中的9種語言源出一種“共同蒙古語”,這是經過數次分化、長期演變才形成的。開始,“共同蒙古語”分化為東西兩支方言。東西兩支方言發展、演化為獨立語言時,東西兩支又分化出新的方言,繼而成為獨立語言。這是規律,故該語族中有9種獨立語言及一些方言。但也有學者認為這9種語言中卡爾梅克語和布里亞特語是方言,而非獨立的語言。

滿—通古斯語族

概念

滿—通古斯語族又稱通古斯——滿語族或通古斯語族,為阿爾泰語系一個語族。“滿”是“滿洲”的縮略。

起源

發展歷史

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的載體,也就是它們的視覺符號——文字,首先是12世紀參照文言文筆畫所創制的女真文,16世紀參照蒙古文(回鶻式)創制的滿文;到18世紀,在滿文的基礎上又發展成錫伯文;到了本世紀20年代,在蘇聯曾以拉丁字母為基礎創制了埃文基文、埃文字、那乃文及烏德蓋文(未投入使用);到1937——1938年這些語言又改用俄文字母,即基里爾字母作為基礎的文字。

女真文字最早的文獻是1185年的《大金得勝陀頌碑》,對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的研究已經有300年以上的歷史了。最先是對滿語進行研究,這是在有清一代。1683年刊行的沈啟亮編著的《大清全書》所附的有語法要點的滿漢辭典是研究滿——通古斯語言的嚆矢。爾后,這一類的研究不斷地擴展與深入。滿文分類辭書《清文鑒》(1708年)成為一系列以清文鑒命名的辭書的藍本。起始是單語種,逐漸發展為雙語種、三語種、四語種及至五語種:即滿蒙,滿漢,滿蒙漢,滿藏蒙漢及滿藏蒙維漢對照的辭書。

清舞格壽平著述的《清文啟蒙》是一本用傳統方法講授滿文的教科書。它成為域內外研究滿語的基礎。1912年,域內研究的學者李德啟、廣祿李學智在老滿文與滿文文獻研究方面有不少進展。域外,在俄羅斯18世紀20年代開始研究滿語,到19世紀下半葉出版了扎哈羅夫的《滿俄大辭典》(1875年)和《滿語語法》(1879年)。日本也出版了今西春秋的《滿和對譯滿州實錄》(1938年)及《校注異域錄》(1969年)等,還有田村實造等的《五體清文鑒譯解》(1966年);在前德國出版了豪埃爾的《滿德辭典》(1952-1955年)等研究著作。

分布

操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的人居住在中國、俄羅斯和蒙古國。該語族內有5種語言在中國境內通行,即:滿語、錫伯語、赫哲語鄂溫克語鄂倫春語。它們通行在黑龍江省黑河市、遜克縣、呼瑪縣、塔河縣、富裕縣、訥河縣、嘉蔭縣、同江市饒河縣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鄂倫春族自治旗、阿榮旗根河市扎蘭屯市旗,新疆的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霍城縣、鞏留縣塔城市、伊寧市、烏魯木齊市等地。

俄羅斯境內有8種屬于滿——通古斯語族的語言通行,即埃文基自治區語、埃文語、涅基達爾語、那乃語、烏利奇語、奧羅克語、烏達蓋語、奧羅語。這8種語言通行于東西伯利亞地區遠東的埃文基自治專區、雅庫特自治共和國、布里亞特自治共和國、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濱海邊疆區薩哈林州堪察加州、馬加丹州等地。在蒙古國境內只有鄂溫克語一種在巴爾虎地區通行。

另外,在中國歷史上曾經使用過的女真語也屬于這一語族,它已消亡。但是中國的滿族赫哲族中絕大多數人不使用本民族語言了,其他如錫伯族埃文基自治區族也有半數以上人不使用本民族的語言。因此,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的使用人數在中國約4.6萬,在俄羅斯2.7萬,在蒙古國1000多人,共計7.4萬人,不到操阿爾泰語系諸語言總人數的千分之一,那些不使用本民族語言的人多已改用漢語或俄語

語族特點

按語言類型,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屬粘著語型,要使用后加成分,也使用虛詞作為表達語法意義的手段,滿語支的語言尤其如此。通古斯語支的語言大都有長短元音,滿語支的語言復元音多。各語言都有嚴整不同程度的元音和諧律,詞首不出現復輔音,r及某些語言中的i、g、w、s、x、j、n不出現在詞首。只有為數不多的輔音能出現在詞末,在個別語言中只有n才能出現在詞末。名詞的格有5-16個。除女真語及滿語外,其他諸語都有領屬范疇。

人稱代詞的第一人稱復數分“我們”與“咱們”,在句法上,從句的謂語是副動形式動詞及形動形式動詞。這些語言的大部分都有元音、輔音交替,以此構成在意義上和詞形上相對稱的詞。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之間的親緣關系可以從元音輔音交替的對應規律上表現出來。例如各語言的元音a和a多來自共同滿——通古斯語的a和a。在語法方面也存在許多共同成分,如名詞的賓格、與格、從格、方面格的詞綴就是例證。動詞的陳述式現在——將來時,在某些語言中是經常體,陳述式的過去時、并列副動詞等附加成分也是共同的。詞匯方面的共同性也很大。在各種語言中可以找到某些詞間的相同與相近。

滿——通古斯語族中的其他語言也有學者在19世紀上半葉就著手進行研究,芬蘭學者卡斯特連有關通古斯語言的研究開其端緒。本世紀20年代末期前蘇聯所開展的對北方民族的研究,將滿一通古斯語言的研究提高到一個新的層面,出版了一系列這方面的研究著作。在域內,從50年代初開始對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進行調查和研究,已經有不少新的研究成果發表。

語言分支

滿——通古斯語族語言的組成,因研究者的劃分及統計方法不同、未有公認統一的數字。如在蘇聯把埃文基語(在俄羅斯境內)與鄂溫克語(舊稱索倫語)稱作兩種語言。由于視角不同,統計語言的總數就有所差別。1932-1939年蘇聯北方民族研究所科學考察協會語言組的分類:(1)北語支或通古斯語支,含埃文基語(又稱拉穆特語),涅基達爾語及索倫語(即鄂溫克語)劃為埃文基語的方言;(2)南語支或滿語支,含滿語、那乃語、烏德蓋語;赫哲語、烏利奇語、奧羅克語劃為那乃語的方言;奧羅奇語劃為烏德蓋話的方言。

1954年中國學者羅常培、付懋勣對中國境內的滿——通古斯語族諸語言的分類:(1)通古斯語支,含索倫語、鄂倫春語;(2)滿語支、含滿語、錫伯語及赫哲語。1958年蘇聯學者B·A·阿夫羅林的分類:(1)北語群,含埃文基語、涅基達爾語、索倫語、埃文語。(2)東語群、含那乃語、烏利奇語、奧羅克語、奧羅奇語、烏德蓋語;(3)西語群,含滿語、女真語。

1958年前蘇聯學者蘇尼克和1960年前蘇聯學者瓦西列維奇分類:(1)滿語支,含滿語書面語及錫伯方言或其他方言,女真語(只體現在歷史文獻中);(2)通古斯語支,含西伯利亞次語支(或埃沃基次語支),含埃文基語、埃文語、涅基達爾語、索倫語;黑龍江次語支(或那乃次語支),含那乃語、烏利奇語、奧羅克語、奧羅奇語、烏德蓋語。

語系特點

形態學上,阿爾泰語系的語言屬于粘著語,其主要特點有:(1)有元音和諧現象。(2)無內部屈折,構形形態以附加成分出現,粘附在詞根上表示各種語法關系。(3)名詞和代詞有數、格等語法范疇,動詞有時、式、態等語法范疇。(4)定語在中心詞之前,賓語在動詞之前。阿爾泰語系的語言有的保留著較早的文獻,如突厥語族有7至8世紀突厥文的碑文,通古斯一滿語族有12世紀女真文的碑文,蒙古語族有13世紀蒙古文的碑文。

語音

阿爾泰語系的3個語族都遵循元音和諧律:元音分為陽性(后列、緊)和陰性(前列、松)兩類,每類按舌位高低和圓唇圓唇做進一步的區分;一個詞的詞干和黏附成分,要么都是后列(陽性)元音,要么都是前列(陰性)元音。輔音的共同特點大多數語言都有16個輔音,包括塞音3對,塞擦音1對,擦音3個,鼻音、邊音、顫音共5個。

其中,塞音和塞擦音或以清濁立,或以不送氣與送氣對立。新增的輔音均為擦音或舌尖塞擦音,翹舌音是后起的,只出現于達斡爾語滿語。輔音連綴在阿泰語言中比較罕見。在土耳其語中,存在詞尾的輔音連綴,但詞首的輔音連綴則不存在。

詞匯

3個語族之間的同源詞較少,其核心詞匯通常源于本族語。各語言均存在大量的借詞,其來源主要有兩個,一是前宗主國或殖民國家的語言,二是與周邊國家的語言接觸。例如,中亞西伯利亞地區語言中,如雅庫特語和埃文語就存在著大量源自俄語的詞匯;分布于前奧斯曼帝國的突厥語族語言,如烏茲別克語哈薩克語以及吉爾吉斯語中則有大量的源自阿拉伯波斯語的詞匯;滿語中則有大量源自與其接壤的漢語的詞匯,涵蓋政治、文化以及科學等各個方面。詞匯借用也發生在阿爾泰共和國語系內部,如滿語中就有很多源自蒙古語的借詞。

構詞和形態

阿爾泰語系諸語言均屬黏著語,在構詞和形態上有很大的共同性。詞根加構詞后綴為派生新詞的主要手段,詞干加語法后綴為形態變化的主要手段。3個語族各語言的名詞(體詞)后面所接的格后綴彼此相似,是其同源關系的有力證明。

動詞均至少可以接3套表達不同語法功能的后綴:一套出現在句子主要謂語的動詞詞干之后,稱為述謂形式或終止形式;一套出現在作句子狀語的動詞詞干之后,稱為動副詞或動副形式;一套出現在能仿照名詞作句子的幾種不同成分的動詞詞干之后,稱為動名詞或動名形式。多數阿爾泰語系語言的動詞無須與主語保持人稱和數的一致關系。助動詞緊跟主動詞,且多數助動詞可疊加使用。

名詞有格的變化,根據語言的不同,格的數量也有變化。如土耳其語有6種格,埃文基語則多達14種。名詞沒有性的變化,但少數語言的名詞有數的變化。形容詞不與其所修飾名詞保持性、數、格上的一致關系。語族之間最引人注意的共性是第一、二人稱單、復數的人稱代詞,其語音形式的不同可以從音變規則中得到解釋。3個語族還共有一些名詞、形容詞和動詞。這些共性可視為同源的證據,或由詞匯借貸所致。

語序

基本語序為主一賓一動,數詞和量化詞出現在中心名詞之后,形容詞則在名詞之前。助動詞一般出現在主動詞之后。疑問句通常包含一個疑問小品詞或疑問詞,但不改變語序。

文字

書面語使用的文字系統較為龐雜,有些語言甚至采用多種文字來書寫,還有語言截至2024年仍沒有文字。

參考資料

詞匯異同

3個語族在類型上具有一致性。語音方面,各語言都有元音和諧律,構擬的各語族共同語和原始阿爾泰語也有元音和諧律,即元音分為陽性和陰性兩類。在輔音上,大多數語言都有16個輔音。阿爾泰共和國語系各語言都是粘著語,在構詞法和形態學上有很大的共同性。以在詞根之后加構詞附加成分為派生新詞的主要手段,以在詞干之后加語法粘附成分為形態變化的主要手段。

3個語族有共同的語法成分。名詞各格(屬格、賓格、與格、位格、離格)的粘附成分彼此相似。動詞的式和時體系統所使用的粘附成分在各語言中也互相對應。3個語族的詞匯也有共同性。它們擁有一批共同的常用詞,而且引人注目地擁有共同的第一、二人稱單、復數的人稱代詞。3個語族之間詞匯的差異性主要在于3個語族各有一套數詞。阿爾泰語言的同源關系未能證實,它們之間的相似是人口遷徙和語言借代的結果。

突厥是鐵勒的一支,而回紇是鐵勒的另一支,同屬鐵勒人的后裔,回紇北魏時稱“袁紇”,隋時稱“韋紇”。公元605-608年,韋紇人為反抗西突厥統治者的壓迫而聯合周圍的仆固、同羅、拔野古等部落,結為同盟,統稱回紇汗國。回紇自擊敗后突厥汗國建立鄂爾渾回紇汗國,其所轄之地大到“東極室韋(今額爾古納河一帶),西至金山(今阿爾泰山),南控大漠,盡得古匈奴地”(《新唐書·回鶻傳》上)。

處于草原大漠的回紇與處于中原關中平原的李氏天寶成功地實施了絹馬貿易,回紇又把這些絹絲、綢緞除留用外,再沿絲綢之路貿易給中亞,換回伊朗阿拉伯生產資料、消費品、工藝品,這其中既豐富了物質生活,又增強了語言交際的能力。

公元788年,回鶻首領古咄祿可汗給唐朝的文書中自行改名為“回鶻”,取漢語“回旋輕捷如鶻”之意。從此以后此名一直沿稱到14世紀。在回鶻汗國(744-840)統治的近百年時期內,回鶻人從原來的游牧經濟逐漸走向半定居的農業和商業經濟。公元840年,回鶻可汗被殺,回鶻汗國也隨之瓦解,大部分回鶻人向西遷徙。一支遷到帕米爾高原以西,一支遷到河西走廊,一支遷到西州(今吐魯番市),遷往吐魯番等地的回鶻人成為了維吾爾人的一部分。

語言文化

音樂形態

截至2014年接觸的材料來看,中國阿爾泰語系諸民族的民俗音樂作品大多采用中國音樂體系,但也有采用波斯一阿拉伯音樂體系和歐洲音樂體系的。滿洲一通古斯語族和蒙古語族諸民族都采用中國音樂體系,只有生活在新疆的錫伯族在俄羅斯族、哈薩克族民間音樂的影響下,近百年來,產生了一些采用歐洲音樂體系的作品。

突厥語民族的情況比較復雜,但從保存古代語言特點及生活習俗最多的裕固族西部地區民歌的情況來看,突厥語諸民族在遙遠的古代也是采用中國音樂體系的。因此,大致可以推測:上古時期,這一語系諸民族的民俗音樂可能是采用中國音樂體系的。中國音樂體系的四個特征中“腔音”和散板兩個特點,在采用這一體系的阿爾泰語系諸民族民間音樂中存在和使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最愛用腔音和散板的民族是離中原最近的民族,如蒙古族土族達斡爾族東鄉族、裕固族等。如果把蒙古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民歌放在一塊加以比較,就會發現:蒙古族民歌中有大量散板,以至形成了一個特殊的類別——長調,屬于長調類的蒙古族民歌大量使用各種腔音;而維吾爾族民歌中散板就較少,腔音也不如蒙古族民歌那樣突出;哈薩克族采用五聲音階的民歌,還沒有發現散板的,也很少用腔音。音調的五聲性這一特點從地理分布來看,也是如此,哈薩克族采用五聲音階民俗音樂作品較少,新疆東部地區維吾爾族民歌采用五聲音階的已相當多,但采用七聲音階的還有一定數量,蒙古族民歌中采用五聲音階的卻占了壓倒優勢。

阿爾泰語系絕大多數民族的民歌從節拍形態上可分為兩大類:“長調”和“短調”。長調類的民歌常采用獨唱的形式,大多無固定歌詞,而是隨著不同的場合,由歌手即興自編自唱,吐露內心的喜怒哀樂,不用于伴舞。短調類的民歌除獨唱外,還可以齊唱、對唱的形式出現,詞曲結合比較固定,常常是載歌載舞的。“長調”和“短調”可能就是這一語系諸民族民歌最早出現的兩種體裁形式,前者用于吐露個人的胸懷,后者則多用于集體性的場合,如勞動、祭祀、歌舞等。

“長調”類的民歌常在開始部分出現一個呼喚性的、高亢嘹亮的音調,突厥語中稱為“葵巴斯”,“葵”意為“樂曲”,“巴斯”意為“頭”,譯成漢語可稱為“曲首”。如曲譜二十鄂溫克族民歌《送親調》便是以曲首的音調開始的。這個音調往往有以下特征:一、骨干音之間的音程關系是四度或五度。二、構成四、五度音程較低的音節奏細分或處在弱拍或較弱的位置上,較高的音是長音并處在強拍或較強的位置上,這個音可稱為“曲首冠音”。“曲首”往往是一首民歌的核心音調,“曲首”的產生可能與牧人或獵人在曠野、山林中的呼喚聲有關。

阿爾泰語系諸民族民歌的歌詞,大多為四句一節或兩句一節,押頭韻、中韻、尾韻。但從文獻考查,并結合保存古代因素較多的民族的民歌進行研究,大致可以肯定:兩句一節是比較早的形式;頭韻是最早采用的押韻方式。據此不難推斷,由兩個樂句構成的單樂段是較早期的民歌形式。在這種單樂段中,第二樂句往往是第一樂句移低五度的重復,可稱為“五度結構”(fifthconstruction)(曲譜二、曲譜二十)。這種結構是阿爾泰語系諸民族民歌中共有的形式,可能也是早期民歌的特征之一。

神話故事

由于阿爾泰語系諸族所處的獨特地理位置和歷史上的征戰、遷移、離散運動,他們的神話呈現出了以原始薩滿教信仰為基礎框架,充分吸收并融合東西各大文明宗教、文化并經知識精英加以改編、二次創作,形成了信息量豐富的文本/文學作品,記錄了大小傳統博弈的痕跡,也承載了各個歷史階段的不同思想與認知。阿爾泰語系中的大多數民族所處的地理位置和氣象生成條件而言,經歷一場毀滅性大洪水的概率顯然較沿海地區低,但令人驚奇的是,在滿-通古斯和蒙古兩大語族的神話傳說中,關于洪水的敘事仍然普遍存在。相較之下,地理位置更加內陸的突厥語諸族的原生洪水神話數量就少很多。

除少部分以文字形式見載于薩滿教“神諭”和歷史檔案(如《崇謨閣本《滿文老檔》——清朝開國歷史見證》《滿洲實錄》等)的神話故事外,滿—通古斯語族的民間神話大多通過口頭形式流傳。滿族神話中,涉及洪水敘事的并不多見,其中最著名的當屬《白云格格》。不同于西方神話中,發動大洪水作為神對人德性敗壞或違反契約的懲罰,以徹底毀滅達到凈化人類種群的目的,滿族神話《白云格格》似乎并不重視神人關系中的墮落-懲罰機制。只包含“拯救”而不涉及“再造”是多數滿族神話中洪水敘事的一大特點,類似的神話還有《北極星》,這一神話與《白云格格》的共同點在于仍然沒有詳細敘述洪水發生的原因,因而更不涉及人性、道德和神人關系的問題。此外,滿族神話《老爺嶺》《女真婚俗傳說》,鄂倫春族神話《大水的故事》,鄂溫克族神話《索倫人形式的傳說》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神話的大洪水母題,但無一例外地沒有對洪水發生的原因作出說明,有的甚至只略提洪水之后,就將敘事焦點匆匆轉向人類如何在有善心的神或人的幫助下,渡過了這場浩劫的。

蒙古族世界歷史的塑造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因此,相比于滿-通古斯語族,蒙古語族神話的產生、發展和流傳因其民族歷史上與亞歐大陸多文明間更加開放和深入的文化交流,呈現出更復雜的變化過程。滿都呼在《蒙古族神話簡論》一文中曾指出蒙古族神話的三大來源:一是草原各部落的自有的原生神話;二是來自阿爾泰諸民族共有的神話;三是來自佛教或通過佛教傳入的印度西藏自治區及受其影響的神話。在此基礎上,他進而將蒙古族神話在歷史長河中發生的演變概括為三種情況:其一為宗教化,指有些神話在流傳過程中被吸收進宗教儀式或寫進典籍,從而成為宗教的組成部分;其二為歷史化,即有些神話(多為圖騰神話)被后人當作本民族的歷史起源寫進史書;其三故事化,是指有些神話在流傳過程中逐漸喪失神圣性而向一般故事演變,最終成為一般的故事。在其中,洪水和人類再生神話受到了亞歐大陸其他民族神話的敘事影響,有著非常鮮明的文化傳播痕跡。

突厥語諸族神話中,除了撒拉族《洪水破天》、柯爾克孜族《山中印記》等明顯受到伊斯蘭教世界洪水神話影響而創作的短篇故事外,很難見到古老神話中關于洪水的描述,這大概率是與突厥語諸族深居亞歐大陸內陸、遠離海洋,自古降水就少的地理因素有關。突厥語族與滿-通古斯、蒙古同屬阿爾泰語系,因此也與后兩者有相近的神話起源、自然觀念、薩滿信仰和“騰格里”崇拜。比如在維吾爾人的古老神話中,天神騰格里、女神蕎麥、地-水諸神均占據顯赫的地位。但突厥諸族成分復雜,且其活動之地域正當亞歐大陸多文明交匯處,歷史上先后經歷摩尼教基督教聶斯脫里派、瑣羅亞斯德教、佛教以及伊斯蘭教宗教文化的強勢影響,使得中原地區境內的突厥語諸族神話呈現出了與東邊的滿-通古斯語族、蒙古語族神話不同的生成樣態。特別是在伊斯蘭勢力進入中國西域之后,突厥諸族的固有神話體系進一步被排擠,“真主”逐漸取代了原始的薩滿女神和騰格里崇拜。除了古代波斯的某些神話元素還能流傳下來,曾經參與塑造突厥語諸族的其他文明的神話傳統,如摩尼教和印度佛教等,也在今天保留下來的突厥神話中瀕于湮滅

中國突厥語族的神話敘事中,關于洪水情節的描述幾乎都是中東舊約圣經》/《伊斯蘭教圣經》洪水神話的復刻,尤其是在突厥語諸族廣泛接受伊斯蘭教信仰之后,洪水神話被大量植入,體現了文化傳播論的鮮明特點。對伊斯蘭真主的崇拜取代對原始薩滿教女神的崇拜,使得突厥語諸族的神話敘事展示出與未受伊斯蘭信仰影響的蒙古和滿-通古斯語諸族不一樣的特色,阿爾泰語系內部的原始信仰在外來宗教影響下經歷的變異從各族神話敘事中可以得到非常清晰的呈現。

相關爭議

是否存在阿爾泰語系

關于阿爾泰共和國語系這一提法是否準確,現在尚未達一致的意見。持肯定意見的人認為,雖然構擬原始阿爾泰語存在某些困難,但該語系中諸語言則有共同的來源;持反面意見的人則認為原始阿爾泰語是不存在的,阿爾泰語系中諸語言在類型上的相似是各語言在長期相互接觸中受到影響所致,各語言共同的詞匯和語法上的相同是由于相互借用、相互滲透的結果。原來還把烏拉爾諸語言并屬于阿爾泰諸語系中,因為當時只看到烏拉爾諸語言和阿爾泰諸語言都沒有區別性的形式,都有元音和諧律。因此將兩者看作同一類型,但繼而又看到在詞匯方面兩者又無對應關系,故而單獨稱之為“阿爾泰語系"為妥。至于不贊成阿爾泰語系存在的看法,因理由并不充分,姑且置而不論。現在還是將阿爾泰語系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語系看待比較合理。

由于對這個語系3個語族之間是否有親緣關系,語言學界認識不同,形成兩個學派。一派認為有親緣關系,也就是在3個語族各自的共同語之上還有一個原始阿爾泰語,它的構擬工作正在進行;他們也承認3個語族之間諸語言有互相影響的關系,但認為那是次要的現象。另一派認為3個語族之間沒有親緣關系,因此沒有構擬原始阿爾泰語的任務;至于3個語族彼此在類型上的一致性,應該認為是語言互相影響的結果。還有的學者游移于兩派之間,認為可以把3個語族之間有親緣關系作為一個假說來看待,等到比較研究取得進一步的成果后再作結論。

蒙古語族是否屬于阿爾泰語系

關于蒙古語族是否屬于阿爾泰語系,學術界曾有爭議;一派學者主張阿爾泰語系具有發生學性質,則認為蒙古語族屬于阿爾泰語系;而另一些學者則認為蒙古語族是一獨立的語族,只是在類型上與突厥語族和滿———通古斯語族相近。蒙古語族由9種語言組成,蒙古語、布里亞特語、卡爾梅克語、達斡爾語、莫戈勒語、東部裕固語、土族語、東鄉語、保安語。

日本—朝鮮語分支

阿爾泰語系語言的每一個分支都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其結果是出現了一些更小的分支,以后又出現了一些具體的現代語言,這些現代語言的分類與部族和氏族后來合并為突厥、蒙古、滿一通古斯以及假定的日本一朝鮮分支相一致。正如學者們所斷言的那樣,日本一朝鮮語分支是由于阿爾泰各方言與相鄰的非阿爾泰語的混雜而產生的,因此,在現代阿爾泰學中歷史比較研究一般只限于突厥語族、蒙古語族和滿—通古斯語族,而把日本—朝鮮語共同體另分為語言學的單獨一支。

朝鮮語系屬

朝鮮語的系屬尚有爭議,但學術界大多傾向于屬阿爾泰語系,因為朝鮮語中也有阿爾泰語系語言的某些語法特征。有關朝鮮語的起源和語系歸屬問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紀前期,瑞典人斯特拉連伯格(J.V.Strahlenberg)在《東北半球民族語言的元音和諧》一文中探討了烏拉爾系語言和阿爾泰系語言在語音結構上的共性,由此揭開烏拉爾-阿爾泰語言共性研究的序幕。之后,日本東洋史學界的泰斗白鳥庫吉1916年在《朝鮮語和烏拉爾—阿爾泰語的比較研究》中列出近六百個條目和八百多個單詞將朝鮮語和滿-通古斯語、蒙古語和突厥語的多種語言和方言進行了比較,并指出了朝鮮語在語音上和烏拉爾—阿爾泰語的相近之處和詞匯語法方面的類似。

最后指出,“在烏拉爾-阿爾泰語系中,應該在芬蘭-烏戈爾語族、薩莫耶德語族、突厥語族、蒙古語族、通古斯語族五族語言之外,再加上朝鮮語。”第一次正式把朝鮮語納入阿爾泰語系范圍內討論,并深入探討朝鮮語的語系以及與阿爾泰諸語言親緣關系的學者是芬蘭語言學家蘭司鐵(GustafJohnRamstedt)。他最初發現朝鮮語和蒙古語通古斯語的指示代詞之間存在對應關系。1928年他發表《論朝鮮語》一文,在這篇文章中他運用歷史語言學的方法,將朝鮮語與阿爾泰諸語言進行了語音、語法和詞匯的比較,并把朝鮮語與突厥語、蒙古語、滿-通古斯語共同劃歸為阿爾泰語系。

日本語系屬

日語系屬亦難定,其源于原始南島語或夷越語,又受到了阿爾泰語和古代漢語的巨大影響,也就成了類似于朝鮮語的混合語。有學者認為,滿語既和漢語接觸最多,又和日語、朝鮮語十分相似。因此,中國學者趙杰綜合運用“語言底層”理論和語言接觸理論來尋根覓源,通過比較韓、滿、日本語的語音、語法形態、基本詞匯,最后得出“韓、日語和阿爾泰語系之間的淵源由來已久,可以推溯到阿爾泰語系語言的共同祖語時代”的結論,進一步推進了日本語語系歸屬研究。

參考資料 >

阿爾泰語系.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3-28

阿爾泰語系.上海商學院.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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