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re-creation,又稱再創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圖像、影片、音樂或其他藝術作品。而這些作品則稱為“二次創作物 (Derivative work)”。
概述
換言之,二次創作包括了仿作、改編、引用并加以發揮等創作模式。二次創作并不是把別人的作品剽竊回來,當成是自己的;相反,二次創作是明顯地以某作品為基調來改編、仿作或加以發展,它的引用及改變意味是很明顯的。
置身在后現代脈絡中的今天,基于資訊爆炸后,造成人們對過去資訊、系統的瓦解,這促成了不論是商業作品,還是同人、自主的作品,都充滿了二次創作的局面。二次創作的媒體,可以是動漫畫、話劇、舞臺劇、電影、電視節目、小說等許多不同媒體。
分類
在二次創作中,針對一些不同的特征,又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型:
致敬
惡搞
仿作
戲仿
拼貼
混雜
改編
引用
與抄襲的分別
二次創作并非抄襲現存作品,也不是剽竊別人的創意當成自己的作品,而是明顯地,甚至刻意地,以某一或某些作品為焦點,將它重新演繹出別的意義,瓦解原來的脈絡、系統,以創出新的抒發,甚至顛覆。
例如西西的《肥土鎮灰欄記》,以包公劇《灰欄記》為藍本作二次創作,卻帶出了超越原作的深層意義。它的目的不是把現存作品或創意,聲稱成自己的創作,而是明顯地以他作,來使作者的創意及意義有更佳的發揮,達致更好的創作效果。
如同人活動本身就涵蓋了明顯延伸,發售的刊物、專輯多半帶有模仿的跡象,也有跟原作挑戰、崇拜的意味存在,一切需求端看個人。此外,二次創作的合法性需滿足獨創性標準及遵守版權規則:公開發布時若原作版權未過期,需獲得授權;合理使用范疇包括評論、教學等非商業用途,且不得實質性影響原作市場價值。從法律層面來看,未經許可的實質性改編或商業使用可能構成侵權。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