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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瑪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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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瑪共和國(英語:Weimar Republic;德語專業(yè):Weimarer Republik)本名德意志國,又稱德意志共和國、第一共和國、艾伯特共和國(1918-1925年)、興登堡共和國(1925-1933年)等。魏瑪共和國是后世歷史學家對其稱呼,是指1919年至1933年間德國建立的資產階級共和國,共持續(xù)14年。其疆域橫跨歐洲中部,北臨北海和波羅的海,東鄰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南接奧地利、瑞士,西鄰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北部與丹麥接壤,此外通過飛地東普魯士與立陶宛接壤,是歐洲鄰國最多的國家。主要河流包括萊茵河、多瑙河與易北河、威悉河、奧得河。西北部為海洋性氣候,東南部過渡為大陸性氣候。

隨著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戰(zhàn)場上的節(jié)節(jié)敗退,1918年11月,德國爆發(fā)德國十一月革命威廉二世(WilhelmⅡ)被迫退位,由社會民主黨領袖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代行首相一職。1919年2月,國民會議在魏瑪召開,選舉艾伯特為臨時總統(tǒng),并在之后通過憲法,廢除帝制,魏瑪共和國正式建立。由于德意志帝國在一戰(zhàn)中戰(zhàn)敗,魏瑪共和國成立后,代表德國簽訂了《凡爾賽和約》,接受協約國對其在國土、軍事、經濟等方面的限制。但《凡爾賽條約》也使得魏瑪共和國國內民族情緒加劇,納粹黨開始出現,同時也爆發(fā)了卡普政變等起義運動。1923年,由于魏瑪共和國無力支付戰(zhàn)爭賠款,法國比利時出兵占領了魯爾區(qū),魏瑪政府推行“消極抵抗”政策,使得國內通貨膨脹進一步加劇,也進一步引發(fā)了魏瑪共和國的政治危機。1923年11月,希特勒發(fā)動了啤酒館暴動,但在政府的干預下失敗。面對嚴重的經濟問題,魏瑪政府通過貨幣改革、財政緊縮等政策,并于1924年通過道威斯計劃,逐漸恢復了國內經濟。1924年12月,漢斯·路德(Hans Luther)領導組建右派政府。隨后共和國陷入巴爾馬特案紛爭,總統(tǒng)艾伯特也被判罪,不久去世。1925年3月,魏瑪共和國舉行總統(tǒng)選舉,右翼“帝國陣營”提名的前陸軍元帥保羅·馮·興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當選,此后國家執(zhí)政理念開始向右偏轉。同年十月,魏瑪政府同歐洲諸國簽訂《洛加諾公約》(Vertrage von Locamo),使得魏瑪共和國擺脫了戰(zhàn)后孤立,重新加入歐洲重要強國之林。但是右翼政黨以此公約會損失國家利益而對其進行反對,最終導致路德內閣下臺。不久,威廉·馬克斯(Wilhelm Marx)組建了首個純右派內閣,實行農業(yè)關稅保護,增加國防支出,秘密重整軍備。與此同時,納粹黨趁機擴大民族復仇主義宣傳,取得民眾和資本巨頭的支持,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成功攫取納粹黨領袖地位。1929年,由于世界經濟危機的波及,魏瑪共和國財政陷于崩潰。政府為應對危機采取過激措施,反過來激化了國內矛盾。魯爾區(qū)的重工業(yè)巨頭集團組成“納粹工業(yè)集團”,以希特勒作為政治代理人。1932年12月,在巴本政府未得到國會的多數支持而下臺后,施萊歇爾被保羅·馮·興登堡任命為總理進行組閣,但施萊歇爾的干預經濟政策引起了壟斷資本集團的擔憂,使得其向納粹工業(yè)集團靠攏。1933年1月30日,興登堡總統(tǒng)任命希特勒出任總理。隨后納粹分子策劃“國會縱火案”,頒布《保護人民和國家》緊急法令,廢除魏瑪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接著,希特勒要求國會通過《授權法》,廢除憲法,魏瑪共和國時代結束。

魏瑪共和國立法機構由上議院(參議院)和下議院(國會)組成,總統(tǒng)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內閣成員由總統(tǒng)任免。外交上,共和國前期遭到法國的嚴厲制裁,但得到美國和英國的支持,國際處境得到很大改善;并與蘇聯簽訂了《拉巴洛條約》,扭轉了被動局面。軍事上,受到《凡爾賽和約》限制,魏瑪共和國兵力和軍備都很有限,但在軍方鼓動下,政府從1922年開始秘密武裝國防軍,并在1924年制定并實施擴軍計劃,組建預備役部隊,為后來迅速擴軍奠定基礎。經濟上,魏瑪共和國實行一定程度的國家監(jiān)督和干預,保護生產者和投資者,提高中央政府的征稅權和國有企業(yè)的比重;政府還通過對勞動糾紛、失業(yè)救濟、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強力干預,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金融上,政府從1923年開始醞釀并推行貨幣改革,先后發(fā)行地產抵押馬克和金馬克,穩(wěn)定金融秩序,控制惡性通脹。財稅上,政府同步實行緊縮的財政政策,實現了預算的平衡;并適時調整不同領域的稅收政策,促進經濟的恢復和發(fā)展。教育上,《魏瑪憲法》規(guī)定全民教育、共同學校、學校與教會分離、教師與公務員地位同等的原則,實行基礎教育、中等教育、職業(yè)教育,十分重視師范教育,并掀起了“改革教育學”運動。此外,魏瑪共和國對科技研究和文化娛樂大力支持,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得魏瑪共和國成為世界科學研究的“第三大中心”,柏林也得以躋[jī]身歐洲文化首都之列。

國名由來

1919年2月到7月,德國國民會議在小城魏瑪召開并制定了憲法。在討論國號的過程中,社會民主黨和獨立社會民主黨等左派政黨希望采用“德意志共和國”(Deutsche Republik)的國號,還有代表提出“德意志合眾國”(Vereinigte Staaten von 德國),都沒有被采納。1871年的國號“Das Deutsche Reich”獲得大多數代表的支持,因為“Reich”象征著歷史的延續(xù)。“大會多數派堅信,德國十一月革命只改變了帝國的憲法形態(tài),但沒有侵害帝國的同一性和連續(xù)性”。主持憲法制定的法學家雨果·普羅伊斯(Hugo Preu?)認為:曾經四分五裂的德意志民族在“Reich”的名義下實現了統(tǒng)一,所以不能放棄這個名稱。最終國號仍然沿用“Das Deutsche Reich”。由于“Reich”也有“國家”的含義,所以新的國號“Das Deutsche Reich”可以翻譯為“德意志國”。1871年,德意志帝國在呈遞給中國的國書中,“Das Deutsche Reich”的中文譯名便是“德意志國”。

新《憲法》第一條規(guī)定“德意志國是共和國”( Das Deutsche Reich ist eine Republik) 。由于立憲會議是在魏瑪共和國召開的,所以新《憲法》被稱為《魏瑪憲法》,共和國也被稱為“魏瑪共和國”( Weimarer Republik) 。1929年2月24日,希特勒在慕尼黑納粹黨大會的演說中聲稱:為了對付納粹黨,魏瑪共和國( Die Republik von Weimar) 已經為未來的德國艱難地打造了一支精神上的軍隊( die geistige Armee);在3月16日的一篇文章中,希特勒又明確提出“魏瑪共和國”( Weimarer Republik)這個名稱。

由于魏瑪共和國在政治體制上迎合西方甚至超過西方,使習慣于傳統(tǒng)德意志“秩序”的民眾一時難以適應。于是,新生的魏瑪共和國被指“沒有民主主義者的民主”“沒有共和主義者的共和國”,也被稱作“不受愛戴的”“帶有即興民主政治”色彩的“保守派的共和國”;還有“錢袋共和國”“剝削者共和國”“十一月共和國”“猶太共和國”等貶稱;和“德意志共和國”“第一共和國”“艾伯特共和國(1918-1925年)”“興登堡共和國(1925-1933年)”等別稱。

?歷史沿革

十一月革命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爆發(fā),德意志帝國作為同盟國的一員參戰(zhàn)。隨著戰(zhàn)事的推進,自1916年開始德意志帝國的權力逐漸由保羅·馮·興登堡和魯登道夫等人的軍事獨裁組織——最高陸軍指揮所掌控。隨著德意志帝國在一戰(zhàn)戰(zhàn)場上的節(jié)節(jié)敗退,德意志帝國國內的經濟、社會矛盾也已空前激化。在帝國政局動蕩時期,國會主要政黨的立場也發(fā)生了重要變化。第一大黨德國社會民主黨(SPD)分裂,反戰(zhàn)派于1917年4月成立“獨立社會民主黨”(USPD),其余派別自稱為“多數派社會民主黨”(MSPD);兩個資產階級政黨進步人民黨(FVP)和民族自由黨(NLP)則逐漸認識到繼續(xù)戰(zhàn)爭的危險性與推動政治改革的必要性;中央黨(Zentrum)也從1917年起轉向尋求盡快結束戰(zhàn)爭。7月6日,這四個政黨(獨立社會民主黨未參加)共同成立“國會黨團聯合委員會”(Interfraktioneller Ausschuss)并發(fā)表聲明:外交上追求“諒解性和平”而非“勝利和平”,放棄兼并政策,盡快實現停戰(zhàn);內政上推動民主化,建立一個對斯里蘭卡議會負責的中央政府,并在普魯士王國(Preu?en)推行平等選舉權。這四個政黨在國會中占據了72.5%的席位,形成了“法國議會多數派”,在德國政壇產生一系列重要影響。兩個左派團體——斯巴達克同盟(Spartacus,或譯“斯巴達克團”)和柏林革命者團體 (Revolution?re Obleute)的革命主張并未被接受,前者始終堅持“和平與漸進式民主”的政治口號,后者竭力阻止左翼團體把“無產階級專政”等革命口號寫入黨綱。關于革命的目標和手段問題,他們也未曾達成統(tǒng)一。1917年7月12日,在軍方和國會多數派的夾擊下,首相不得不辭職下臺,國會多數派與最高軍事統(tǒng)帥部開始直接對峙,史稱“七月危機”。

1918年10月,德國皇帝威廉二世(WilhelmⅡ.)任命馬克斯·馮·巴登親王(Prinz Max von Baden)為新首相。10月26日,巴登促使皇帝接受了軍方領導人埃里希·馮·魯登道夫(Erich Von Ludendorff)的辭職,從而結束了最高軍事統(tǒng)帥部對內閣的干預。接著帝國議會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十月憲法”,實行首相對議會的負責制;各邦實行民主化,軍隊置于文官的控制之下;戰(zhàn)爭、和平、簽約等重大問題處于議會的監(jiān)督之下。

1918年10月下旬,海軍司令下令對英國發(fā)動最后一次,也是自殺性的進攻。10月28日,接到命令的威廉港海軍士兵厭戰(zhàn)情緒達到頂峰,拒絕出港。海軍當局逮捕了1000多名水兵并押往附近的基爾受審。11月3日,基爾水兵聯合工人舉行大規(guī)模游行示威,抗議司令部的逮捕。11月4日,水兵和工人舉行武裝起義,占領了炮位、軍械庫、市政廳,第二天全城總罷工。呂貝克、不來梅漢諾威王國、布倫瑞克、法蘭克福等地都相繼爆發(fā)革命,地方政府紛紛被新成立的工兵代表蘇維埃取代。巴伐利亞州首府慕尼黑也爆發(fā)了革命,獨立社會民主黨的庫爾特·艾斯納(Kurt Eisner)宣布成立共和國和第一個士兵委員會,“德國十一月革命”開始。11月7日,社會民主黨對巴登首相提出最后通牒,要求皇帝立即退位,并擴大民主范圍,遭到威廉二世的拒絕,社會民主黨宣布退出政府。11月9日,德國幾十萬工人士兵在社會民主黨的號召下發(fā)動總罷工,控制了柏林。巴登首相被迫直接宣布皇帝及皇太子退位,隨后把首相職務移交給社會民主黨領袖艾伯特(Friedrich Ebert),威廉二世逃往荷蘭。艾伯特立即發(fā)表公告,允諾組織一個“人民的政府”,盡快舉行普選,召開制憲國民會議;并以食品供應危機為由,要求示威者“維持秩序”。

過渡時期

艾伯特執(zhí)政后的首要目標是“避免同帝國及其代表秩序的君主主義和帝國主義的時代完全決裂”。然而,皇帝退位聲明發(fā)出后,斯巴達克同盟仍然在籌劃成立“社會主義共和國”。1918年11月9日下午,卡爾·李卜克內西(Karl Libknesi)宣布成立“自由的德意志社會主義共和國(freie sozialistische Republik 德國)"。10日,社會民主黨和獨立社會民主黨協議成立臨時聯合政府——“人民代表委員會;柏林工兵蘇維埃代表大會也宣布德國已成為社會主義共和國,政權屬于工兵蘇維埃,并批準人民代表委員會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2月24日,斯巴達克同盟發(fā)動了圣誕夜罷工,占領電話局,包圍了政府。艾伯特被迫調來軍隊,結果造成11名游行工人與 56 名士兵死亡。人民代表委員會中的獨立社會民主黨代表退出臨時政府以示抗議。同日晚,斯巴達克同盟宣布退出獨立社會民主黨,另行組建德國共產黨(KPD,以下簡稱“共產黨”),在黨綱上明確了“徹底轉變國家與經濟和社會基礎”的決心。

1919年1月4日,“艾希霍恩事件”爆發(fā)。第二天,共產黨與革命者團體發(fā)動游行示威支持艾希霍恩,占領了報社區(qū)、火車站、警察局、電報局,引發(fā)“柏林一月起義"(Berliner Januaraufstand)。示威者宣布推翻艾伯特政府,由共產黨代表卡爾·李卜克內西、士兵代表會成員肖爾澤(Paul Scholze)、革命者團體代表雷德鮑爾(Georg Ledebour)組成新政府。政府迅速調兵鎮(zhèn)壓起義。1月11日,政府軍重新控制報社區(qū)和警察局,大量工人領袖被殺或被捕;13日,獨立社會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和革命者團體宣布停止罷工;15日,李卜克內西和羅莎·盧森堡被殺害。

艾伯特時期

共和國成立

艾伯特為了令自己剛剛成立的政府能控制大局,與原為埃里希·魯登道夫領導、由威廉·格勒納領導的最高陸軍指揮(OHL)簽訂艾伯特-格勒納協定,政府允諾維護軍官團的權力,軍隊則保證支持艾伯特政府。在外交上,艾伯特政府采取了親協約國、排斥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政策。根據1918年12月全德工兵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的決定,1919年1月19日,國民會議開始選舉;在這期間,在德國與波蘭有爭議的大波蘭地區(qū)爆發(fā)了起義,被德國臨時政府鎮(zhèn)壓。2月6日,國民會議在圖林根州邦的小城魏瑪召開,中央黨人費倫巴赫任主席;2月11日,會議選舉艾伯特為臨時總統(tǒng);兩天后,艾伯特任命菲利普·謝德曼為總理負責組閣。社會民主黨、中央黨、民主黨組建了聯合政府,這三個政黨的合作被稱為“魏瑪共和國聯盟”。從此,魏瑪共和國政府取代人民代表委員會行使政權。這引起了地方革命政權的不滿,全國士兵代表會于2月6日在柏林召開大會,要求同政府“分享”最高指揮權。共產黨也于3月3日提出了“一切權力歸工兵代表會”的口號,領導柏林工人舉行了“三月起義”。各地相繼建立了蘇維埃共和國,4月7日成立的巴伐利亞州蘇維埃共和國還推行了國有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由于這些革命都是自發(fā)的,缺乏完整有效的理論和組織領導,最后都被鎮(zhèn)壓了。

7月31日,憲法在國民會議獲得通過,8月14日公布生效。關于國名問題,各黨派產生爭議,最終“Reich”這一名稱被寫入憲法之中。不過,為了同專制國家原則相區(qū)別,憲法第一條便用“德意志國家為共和政體”這樣一句話來強調新國家的特征,正式宣告廢除帝制。因此新國家也被稱為“德意志帝國共和國”或“魏瑪共和國”。

凡爾賽條約

由于魏瑪共和國的前身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戰(zhàn)敗,1919年6月16日,巴黎和會向魏瑪共和國遞交“對德和約”修正稿,附送的照會強調:魏瑪共和國政府“要么完全接受要么完全拒絕”,如在5天內不作出答復,協約國將廢除停戰(zhàn)協定,以武力實施和約。根據《協約國及參戰(zhàn)各國對德和約(凡爾賽條約)》,此前德國的全部殖民地和海外屬地被剝奪,本國領土被割去13%,人口損失10%;其在敵國的資產被全部沒收,在中立國的投資也被大部沒收;工業(yè)生產能力遭到大幅削減——其中鐵削減44%、鋼削減38%、煤削減26%。6月20日,菲利普·謝德曼內閣辭職;第二天,鮑爾接任總理組成社民黨人新內閣;艾伯特總統(tǒng)也想辭職被黨內同僚勸阻。6月28日,共和國代表在凡爾賽宮鏡廳簽署了《協約國及參戰(zhàn)各國對德和約(凡爾賽條約)》。當天,國內各右派報紙都在第一版加上了表示哀悼的黑色鑲邊,并號召復仇。7月9日,國民會議批準了和約。對魏瑪共和國而言,根據《凡爾賽和約》必須賠償戰(zhàn)勝國的一切損失,激起了國內強烈的民族復仇情緒;此外國內的軍國主義勢力和極端民族主義勢力基本被保留,極右反動勢力趁機散布“十一月罪人“等誣蔑性言論,嚴重動搖了魏瑪共和國的社會基礎和政權的威信。

卡普暴動

隨著《凡爾賽條約》的簽訂,在魏瑪共和國各地,無產階級起義和反革命暴亂時有發(fā)生,同時君主勢力一直圖謀推翻民主政體,部分右翼政黨試圖擴大政治影響力。1920年3月12日,右翼軍人埃爾哈特率領5000名海軍從德貝里茨向柏林進發(fā)。13日,海軍旅叛軍從勃蘭登堡門開進柏林政府區(qū),東普魯士行政長官沃爾夫岡·卡普(Wolfgang Kapp)、柏林駐軍司令瓦爾特·馮·呂特維茨(Walther von Lüttwitz)等也率領8000名陸軍士兵進攻柏林,共和國政府先后遷往德累斯頓斯圖加特。叛軍宣布廢除魏瑪憲法,解散國民議會,成立以卡普和呂特維茨為首的新政府。但西部和南部的駐軍、低級官吏和公務員都擁護魏瑪共和國政府,社民黨、獨立社民黨、全德工會聯合會號召舉行總罷工,保衛(wèi)民主共和國;3月15日,全國約1200萬人參加總罷工;各地共產黨員同其他黨派的工人聯合戰(zhàn)斗。兩天后,卡普被迫辭職逃往瑞典,后死于獄中;呂特維茨逃往匈牙利。3月26日,鮑爾內閣因遭廣大民眾反對被迫辭職。第二天,社民黨人米勒組成新的內閣。

1920年4月,德意志工人黨改名為“民族社會主義德意志工人黨”。經過阿道夫·希特勒偷梁換柱的解釋,“社會主義”實際上成立國家主義加集權主義,以及“民族主義”的從屬和補充。納粹黨又推出分別代表“社會主義”“民族主義”“種族主義”的紅底白圓心、中間鑲嵌黑“卐”的黨旗。6月6日,魏瑪共和國舉行國會選舉,社會民主黨的影響急劇下降,左派右派反對派的地位大為增強。6月8日米勒內閣辭職,25日,中央黨人費倫巴赫組成中央黨、民主黨、人民黨聯合內閣。這一時期,法西斯運動也開始在發(fā)展起來,具體表現形式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運動。

1921年1月下旬,戰(zhàn)勝國召開巴黎會議,確定魏瑪的賠償總額為2260億金馬克,分42年付清。3月1日,魏瑪共和國在倫敦會議上提出,最多只能再支付300億金馬克。3月8日,戰(zhàn)勝國出兵占領了萊茵河東岸的杜塞爾多夫杜伊斯堡、盧羅爾特三個城市,并在萊茵地區(qū)設立關稅壁壘,對輸入該區(qū)的魏瑪共和國貨物征收重稅。面對協約國的壓榨,共產黨中央于3月17日提出“推翻魏瑪政府,與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訂立攻守同盟,解除反革命武裝并武裝工人,增加工資”等口號,決定在3月27日發(fā)動起義。3月19日,薩克森公國保安警察部隊開進中部工業(yè)區(qū),德共中央決定提前發(fā)動起義。24日,艾伯特總統(tǒng)宣布薩克森處于戒嚴狀態(tài)。3月底,保安警察部隊完全平息了中德地區(qū)工人的武裝抵抗。4月1日德共中央決定停止總罷工。4月29日-5月5日,戰(zhàn)勝國舉行第二次倫敦會議,規(guī)定魏瑪共和國賠償總額為1320億金馬克,分66年付清;并以最后通牒的形式警告魏瑪共和國政府:必須接受賠償計劃并全面履行凡爾賽條約,否則就出兵占領魯爾區(qū);魏瑪共和國最后接受了全部條件。沉重的賠償負擔、財政赤字、持續(xù)的國際支付逆差,使得國內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人民生活水平急劇下降,部分小資產階級分子、工人、農民紛紛淪為無產者。1921年5月4日,費倫巴赫內閣因“修約政策”無法推進決定總辭職,對抗協約國賠款主張的“修約政策”告一段落。在國內動蕩期間,希特勒于7月29日攫取了納粹黨主席職位并修改黨章,確立了“領袖原則”并自任黨的“領袖”。

拉巴洛條約與拉特瑙遇刺

1921年5月10日,費倫巴赫內閣的財政部長、民主黨人維爾特銜命組閣,與多數派社民黨和中央黨聯合執(zhí)政。維爾特在國會演講中明確表達了“履約政策”的核心思想:要用誠意使協約國相信,強加給本國的負擔超過了人民的經濟力量。隨后國會批準政府接受協約國的最后通牒。除總理維爾特外,新任重建部部長的沃爾特·拉特瑙(Walter Rathenau)也主張要用良好的信用和方案贏得協約國的支持,從而讓賠款問題成為歐洲及世界重建的組成部分。然而,由于接下來貨幣的貶值速度遠遠快于稅收的增長速度,協約國也不愿意向魏瑪共和國提供長期貸款;而且國聯不顧公決結果,把上西里西亞的絕大部分工業(yè)區(qū)都劃給了波蘭。維爾特內閣因此被國內輿論批判為“賣國”,被迫于1921年10月22日辭職。在艾伯特總統(tǒng)的周旋下,維爾特同意留任并于10月25日組成第二屆維爾特內閣。新內閣首先向賠款委員會提出延期兩年支付1922年1月15日和2月15日到期的賠款,并繼續(xù)要求擁有整個上西里西亞。1922年1月13日,在戛納召開的協約國最高理事會會議上,賠款委員會批準了魏瑪延期支付的申請。然而到1月29日,法國新總理普恩加萊(Raymond Poincaré)推翻了此前英法德三國的協議,恢復強硬立場。

于是,魏瑪共和國將外交重點轉向了東方的蘇俄,外交部東方司司長馬爾贊(Ago von Maltzan)認為:“德國對協約國的地位只有通過逐漸地利用我們與俄國的關系才能得以增強。”1922年4月10日,歐洲經濟會議在熱那亞召開。但是魏瑪共和國要求修改賠款總額的提案遭到拒絕;同時協約國還試圖讓蘇俄承認俄羅斯帝國時期的債務、分享石油資源。遭到打壓的兩國迅速接近。4月16日,拉特瑙同蘇俄代表格奧爾基·契切林(Georgi Tschitscherin)簽訂《拉巴洛條約》(Vertragvon Rapallo),雙方相互放棄賠償要求,在商業(yè)和國民待遇方面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簽署條約的維爾特與拉特瑙也受到了民眾的熱烈歡迎。

1922年6月初,在法國的壓力下,賠償委員會在拒絕減少賠償總額的同時,又反對美國銀行家為魏瑪共和國提供國際貸款,從而進一步打擊了魏瑪共和國的信用。這場外交失利迅速演化為一次內政危機,右派政黨把“國內貨幣的可怕貶值”和“中產階級的毀滅”都歸咎于“履約政策”;外長拉特瑙的猶太身份更是成為種族狂熱分子蓄意攻擊的目標。6月24日,拉特瑙被兩位反猶太主義的年輕人刺殺身亡。國際社會對魏瑪共和國經濟失去信心。7月12日,魏瑪共和國政府向協約國提出請求:把1922年尚未繳納的現金賠償推遲到1924年底,并相應減少實物賠償,遭到拒絕。外交受困的維爾特希望通過改組內閣,建立內政上的聯合陣線以便重啟談判,但沒有成功。民主危機促使兩個社民黨于9月24日合并,一部分反對合并的獨立社會民主黨人后來轉向共產黨,新的社民黨在意識形態(tài)上更向左,拒絕同人民黨合作。1922年11月初,延期支付的請求再次被賠償委員會拒絕。11月22日,組閣失敗的維爾特辭職,第二屆維爾特內閣結束。在艾伯特總統(tǒng)的強烈干預下,無黨派經濟學家古諾領導完成了魏瑪共和國第七屆內閣組建。

魯爾危機

1922年底,魏瑪共和國政府聲稱,由于擁有森林所有權的各州政府拒絕按照貶值的價格出售木材,因而無法賠付10萬根電線桿,法方拒不接受該解釋,賠款委員會裁定魏瑪共和國政府有意拖延賠付。1923年1月11日,法國比利時部隊6萬人(后增加到10萬人)以保護法、比、意三國工程師組成的“協約國工廠”為名占領魯爾區(qū)。當天,總統(tǒng)和政府聯合發(fā)布《告德國人民書》,宣布推行“消極抵抗”,拒絕執(zhí)行占領當局的命令,為占領者服役和供應物資,在法國占據的礦井、工廠、鐵路繼續(xù)保持生產。魏瑪工業(yè)生產也因此遭到嚴重破壞,政府為了補助民眾“消極抵抗”,不得不增發(fā)貨幣來解決,使得本已相當嚴重的通貨膨脹更加惡化。1923年8月,德共中央號召工人開始全國總罷工。12日,古諾在議會不信任表決后離職。此后,斯特雷澤曼主持了兩屆內閣,當了103天的總理,被稱為“百日內閣”。9月20日,英法海底隧道首腦對雙方合作的再次強調,讓斯特雷澤曼意識到無法指望英國法國施壓,于是在26日正式宣布停止“消極抵抗”政策。接著,魏瑪共和國的煤業(yè)辛迪加在政府支持下同法、比談判。10月23日,漢堡的共產黨組織舉行武裝起義,但未能鼓動起廣泛的罷工和武裝起義,終因力量懸殊于10月25日撤出戰(zhàn)斗。11月,共產黨組織千余人被捕判刑。11月23日,煤業(yè)辛迪加與法、比訂協簽定協議,重新向協約國交付煤炭,魯爾危機暫告緩和。

啤酒館暴動

斯特雷澤曼政府取消“消極抵抗”政策后,遭到極右政治家的強烈反對,他們要求政府立即“與法國決裂”。1923年9月25日深夜,巴伐利亞州趕在中央政府結束“消極抵抗”的聲明公布之前擅自決定在內部實行緊急狀態(tài),任命君主主義者的前州長卡爾為“國家總督”(Generalstaatskommissar),并授予他獨裁權。9月26日,艾伯特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tài),內閣授予國防部長格斯勒(Otto Ge?ler)特權——在各州派駐國防軍,強令巴伐利亞州收回法令。對此,納粹黨以“斯特雷澤曼-澤克特獨裁者”為題,發(fā)文攻擊中央政府;該州政府也宣揚“巴伐利亞州分離主義”;到10月24日,巴伐利亞已經形成以“國家總督”卡爾、州軍隊司令洛索、州警察局長賽塞爾上校(Hans von Sei?er)為核心,海軍軍官赫爾曼·埃爾哈特(Hermann Ehrhardt)為參謀的反中央力量,準備“向柏林進軍”。

11月8日,卡爾在慕尼黑最大的啤酒館“伯格布勞克勒”(Burgerbrāukeller)發(fā)表演說時,阿道夫·希特勒率領沖鋒隊和其他極右軍事組織沖進啤酒館,宣布舉行“國家革命”,廢除巴伐利亞州和魏瑪共和國政府,脅迫卡爾、洛索夫、賽塞爾,邀請埃里希·馮·魯登道夫參與組建新政權。沖鋒隊還奪取了軍區(qū)司令部、拘禁了州長克尼林。艾伯特隨即下令由陸軍總司令澤克特代替國防部長格斯勒,接管緊急情況下的全部特權,并發(fā)布《告德國人民書》,號召民眾保衛(wèi)共和國的“統(tǒng)一、秩序和自由”。卡爾等人隨后逃脫納粹的控制,并立即宣布“在槍口下被迫作出的宣言是無效的”,下令解散納粹黨及其相關的戰(zhàn)斗組織。11月9日,阿道夫·希特勒、魯登道夫、赫爾曼·戈林等率眾向慕尼黑市中心進軍,遭到了警察的阻擊,希特勒兩天后被捕。之后,克尼林明確表示放棄恢復君主制,卡爾也不再追求獨裁權。斯特雷澤曼內閣面臨的極右威脅告一段落。

經濟危機與道威斯計劃

在魯爾危機的影響下,魏瑪共和國爆發(fā)了惡性通貨膨脹。自1923年8月以后,馬克兌美元的匯率一路下跌。惡性通脹期間,大工業(yè)家以不動產為抵押,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投資大獲其利;工人的失業(yè)率卻大大提高,實際工資明顯下降;中產階級財產嚴重縮水、社會地位急劇下降。貨幣貶值還帶來一連串經濟問題乃至政治危機,民族主義和反政府思潮也日益高漲。10月13日,國會通過了《授權法》(Ermāchtigungsgesetz)。11月15日,第二屆斯特雷澤曼內閣發(fā)行地產抵押馬克(Rentenmark),控制了惡性通脹。1923年11月23日,斯特雷澤曼內閣因啤酒館暴動辭職。

1923年11月30日,中央黨議會黨團主席馬克斯組建了第一屆馬克斯政府,由中央黨、人民黨和民主黨人組成,政治上屬于中間偏右。12月8日,國會通過了《授權法》,政府得以在1924年2月15日前無需征得國會同意而采取“鑒于人民和國家的困難它認為必要而急迫的措施”。央行行長亞爾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推行貨幣改革,成功挫敗了囤積外匯儲備的企圖。沙赫特還爭取到英國銀行家的貸款,以克服過渡期的困難。財長漢斯·路德(Hans Luther)也推行嚴厲的緊縮措施,解雇了大約30萬公職人員并大幅降薪,削減社會福利開支,中止大部分國家建設項目。內閣還陸續(xù)頒布了3個稅收緊急法令,加快催繳欠稅;并大力解決惡性通脹期間復雜的債務糾紛。到1924年年初,國家預算幾乎實現了平衡,經濟開始出現生機和繁榮。1924年6月3日,馬克斯以原班人馬組織了第二屆內閣。

1924年4月9日,美國摩根銀行經理道威斯領導的委員會擬定了《道威斯計劃》,用以舒緩魏瑪共和國因《凡爾賽和約》賠款而承受的巨大財政壓力;7月16日-8月5日,債權國倫敦會議批準了該計劃。8月,國有鐵路法以2/3的多數在魏瑪國會通過,為《道威斯計劃》的執(zhí)行掃除了障礙。在計劃實施期間,魏瑪共和國支付的賠償數額,按政府方面統(tǒng)計為79.93億馬克,其中1928-1929年度償付的25億金馬克,占當年政府開支的12.4%,國際支付賬目的12.5%,國民生產總值的3.3%。賠償分實物和貨幣兩種形式。道威斯計劃的執(zhí)行,穩(wěn)定了馬克,對20年代后半期共和國經濟的恢復和發(fā)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國內矛盾,但并未從根本上消除人民的屈辱感。

1924年12月15日,由于各政黨缺乏誠意,馬克斯的第三次組閣失敗。艾伯特總統(tǒng)于是委托財長馬丁·路德,聯合中央黨、巴伐利亞州人民黨、人民黨、民族人民黨組閣。雖然路德是無黨派政治家,但這是典型的右派政府。民族人民黨第一次參加政府獲得內政部、經濟部、糧食部三個部長職位。路德向民族人民黨提出了重要條件:必須承認共和國及黑紅金三色國旗,奉行斯特雷澤曼的對外路線。

興登堡時期

興登堡當選

1924年底到1925年初,魏瑪共和國陷入巴爾馬特(Julius Barmat)案的紛爭之中。不少政府官員因涉嫌受賄等骯臟交易而身敗名裂,反對派更是利用案件攻擊社民黨、艾伯特總統(tǒng)、共和國“體制”。1924年12月23日,艾伯特因為曾參加1918年1月的柏林罷工被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定犯有叛國罪,艾伯特因此深受打擊。1925年2月28日,艾伯特因病去世,距任期結束(1925年6月30日)還有4個月。

1925年3月29日,共和國舉行了《魏瑪憲法》實施以來的第一次總統(tǒng)選舉。魏瑪聯盟組成“人民陣營”(Volksblocks),支持馬克斯競選;右派政黨組成“帝國陣營”(Reichsblocks)提名前陸軍元帥興登堡參選總統(tǒng),結果勝出。上任伊始,興登堡就抱有“政府必須右轉”的觀點,后來甚至堅稱憲法第48條在實際上賦予他無限的獨裁權力。

洛加諾公約

1925年2月,魏瑪共和國與萊茵地區(qū)有利害關系的國家締結《萊茵保安公約》。1925年10月,英、法、德、意、比、波、捷7國在瑞士洛加諾舉行會議。路德總理和斯特雷澤曼外長參會,簽訂了以《萊茵保安公約》為主要內容的《洛加諾公約》(Vertr?ge von Locarno)。魏瑪共和國是《洛迦諾公約》的最大受益者。公約避免了可能的英法海底隧道聯盟,推動協約國早日從萊茵占領區(qū)撤軍;萊茵問題國際化防止了法國動輒使用軍事手段制裁魏瑪共和國的可能;魏瑪共和國也通過解決法德西部領土問題,為修訂東部邊界創(chuàng)造了條件。《洛迦諾公約》暫時解決了歐洲的安全問題,完成了對《凡爾賽和約》的有限修正,被視為“大戰(zhàn)間德國與西方關系繞之旋轉的樞紐”。洛迦諾體系是“建筑在1919年歐洲秩序基礎上最重要和最有影響的發(fā)展”,魏瑪共和國由此沖破了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道義和政治上的孤立,重新加入歐洲重要強國之林。但是魏瑪共和國內的右翼力量以《洛迦諾公約》會損失國家利益而對其進行反對。1925年10月22日,民族人民黨議會黨因為反對簽訂《洛迦諾公約》退出了馬丁·路德內閣。12月5日,馬丁·路德政府辭職。

1924年12月20日,阿道夫·希特勒被假釋出獄。在總結暴動失敗的教訓后,他決定努力擴大納粹黨的群眾基礎,全力爭取壟斷資產階級、軍官團、讓-克洛德·容克的支持,走合法斗爭的道路。出獄不久,希特勒即見巴伐利亞州邦總理,向他保證恪守法律,在政治上與政府合作。1925年2月,巴伐利亞政府撤銷了對納粹黨及其報刊的取締令。1926年2月4日,希特勒又在納粹黨的“班貝格會議”上確立了領袖地位。1926年5月,希特勒在慕尼黑會議上宣布“二十五點綱領”永久不變,并壟斷對黨綱的解釋權,以防止其向“左”偏移。同時,阿道夫·希特勒加緊納粹黨的中央領導機構改組、地方組織擴建、分支組織和附屬協會擴充,以增強戰(zhàn)斗力和擴大影響。1925年成立“黨衛(wèi)隊”保衛(wèi)納粹黨及其領袖,1926年成立“希特勒青年團”,作為爭取和控制青年的工具。

右派政府的出現

1926年1月19日,路德受命第二次組閣。5月12日,路德第二屆內閣因為“剝奪諸侯財產”等事件再次下臺。16日,馬克斯第三次組閣,以留任所有部長的方式暫時結束了政治危機。12月17日,國會表決推翻了馬克斯政府。保羅·馮·興登堡在國務秘書奧托·邁斯納(Otto Meissner)和施萊歇爾的影響下,傾向于建立資產階級右翼政府。在幾番談判后,第四屆馬克斯政府由中央黨、巴伐利亞州人民黨、人民黨、民族人民黨組成。這屆內閣是“吸收民族人民黨、喪失社民黨寬容、并且沒有民主黨參加的第一個純右派內閣”。

新內閣在全國土地聯盟的游說和壓力下,竭力推動對農業(yè)實行保護政策,1927年7月9日斯里蘭卡議會通過的關稅附律延長了1925年制定的進口稅率;在社會政策領域完成了若干重要的立法:一方面規(guī)定由國家調解機關負責審批超時勞動的補貼;另一方面把所有公務員的工資平均提高16%-17%,并降低了工資稅;明顯增加國防支出,其中陸軍支出從1925年的4.76億增加到1927年的 5.53 億,海軍支出相應從1.56億增加到2.15億。國防開支被廣泛用于規(guī)避凡爾賽條約的義務,秘密重整軍備,甚至參與企業(yè)經營,以獲取利潤。1928年5月,第四屆馬克斯內閣因為“學校法令”而下臺。米勒組成了社民黨和民主黨的聯合內閣

楊格計劃

1929年,世界經濟大蕭條爆發(fā),魏瑪共和國的外國資本紛紛撤離,財政已陷于崩潰,無力實行道威斯計劃。2月11日,由美國經濟專家楊格任主席的專家委員會在巴黎召開會議,商訂最終解決魏瑪共和國賠償問題的方案。魏瑪共和國國家銀行總裁沙赫特代表政府參加了專家委員會。1930年1月20日,《楊格計劃》在有關12國部長舉行的海牙會議上正式簽字,魏瑪共和國國會于3月12日批準了楊格計劃。楊格計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魏瑪共和國的賠款負擔,但該計劃實施不久,魏瑪共和國就卷入了世界經濟大危機。在魏瑪共和國政府的請求下,美國總統(tǒng)胡佛于1931年6月20日發(fā)表“緩債宣言”,建議延期1年支付各國間的賠款和債務。隨著經濟危機日益加深,1932年7月,有關各國簽訂了《洛桑協定》,規(guī)定魏瑪共和國分數次支付30億馬克就能了結賠償事宜。

布呂寧內閣

面對1929年到1933年的世界經濟危機,共和國經濟也迅速下滑。1930年3月27日,米勒內閣倒臺。3月30日,布呂寧聯合中央黨、民主黨、人民黨、民族人民黨等資產階級政黨組閣。1931年7月,共和國發(fā)生擠兌風潮引發(fā)了全國的貨幣信用危機,整個金融系統(tǒng)瀕于總崩潰的邊緣。政府匆忙宣布2天的“銀行休假日”,數次頒布減薪、緊縮、增稅、削減社會福利開支的緊急法令。這些措施進一步深化了危機,激化了國內矛盾。到1932年8月,工業(yè)生產指數降低了40.6%,其中生產資料生產指數下降53%,消費品生產指數下降25.3%,失業(yè)人數達600萬。危機使國內階級矛盾空前激化。

在經濟危機和布呂寧政府反危機措施的打擊下,魏瑪共和國中下層民眾生活狀況急劇惡化。中下層民眾的心態(tài)也發(fā)生了急劇變化,強烈要求打破凡爾賽體系的束縛,重新加入列強的行列。資產階級對內政外交的基本態(tài)度也發(fā)生了變化。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以來,國內形成兩大壟斷集團:一個是以加工工業(yè)部門和輸出工業(yè)部門為主的壟斷組織集團及有關的銀行,其核心人物包括當時最大的輸出商和制鐵工業(yè)家奧托·沃爾夫、西門子電氣公司老板卡爾·馮·西門子、法本工業(yè)公司監(jiān)事會主席卡爾·杜伊斯貝格等;另一個是魯爾區(qū)的重工業(yè)巨頭集團,其首腦人物包括著名的煤鋼大王基爾道夫、蒂森等人。在經濟危機打擊下,魯爾工業(yè)集團逐漸把阿道夫·希特勒作為實現自己目標的政治代理人,并組成了以他們?yōu)楹诵摹凹{粹工業(yè)集團”。1931年冬,高失業(yè)率已經直接威脅到資產階級的統(tǒng)治。1932年3月,京特·格雷克(Jingte Greck)教授提出了接近工會建議的就業(yè)計劃,并于8月作為政府的正式政策提出。加工工業(yè)和輸出工業(yè)資本集團隨后因該計劃產生分化,形成“左派約翰·凱恩斯主義”和“右派凱恩斯主義”兩大資本集團。

巴本政變

1932年,保羅·馮·興登堡總統(tǒng)任期屆滿后不打算連任,但資本家“杜伊斯貝格集團”要求他爭取連任,“納粹工業(yè)集團”則推出希特勒參加競選。3月13日舉行全國投票,結果無一人獲得絕對多數票。4月10日舉行第二輪投票,興登堡再度當選,希特勒落選。在競選期間的3月17日,普魯士警察在納粹黨大區(qū)辦事處和沖鋒隊中心搜查到沖鋒隊打算在希特勒獲勝后采取暴力行動的材料。布呂寧和國防部長兼內政部長格羅納應普魯士和巴伐利亞州等邦的要求,決定取締沖鋒隊,引起了國防軍大部分高級軍官的反對,他們擔心此舉會破壞國防軍利用沖鋒隊防守東部邊界的努力。施萊歇爾等國防部官員還以辭職相威脅,結果格羅納于5月13日辭職。布呂寧邀請施萊歇爾出任國防部長,但是后者出于個人政治野心而拒絕。

面對復雜的局勢,施萊歇爾制訂了所謂“馴服”方案以操縱政局:對沖鋒隊開禁,邀請納粹黨參加政府,把沖鋒隊、鋼盔團、國旗社、其它準軍事組織合并組成一支由國防軍控制的民兵部隊,挑選一個弱勢總理便于自己在幕后操縱。5月20日,布呂寧政府為了緩和日益嚴重的農業(yè)危機擬定了新的墾殖法令,大莊園主指責布呂寧“已完全倒向農業(yè)布爾什維主義”,紛紛向保羅·馮·興登堡請愿。5月30日,布呂寧被迫辭職。6月1日,經施萊歇爾推薦,興登堡任命巴本為總理。7月20日,巴本政府以普魯士社會民主黨曾與共產黨舉行會談為借口,宣布解除布勞恩等社民黨部長的職務,自任駐普魯士總督,接管該邦總理大權。普魯士政府向國家法院提出控告,法院裁決巴本并不觸犯憲法——“巴本政變”的成功,為納粹黨上臺排除了一個重要障礙。

施萊歇爾內閣與納粹黨的壯大

世界經濟大危機發(fā)生后,希特勒趁機響應黨內“激進派”的要求,利用廣大中下層民眾的困境,發(fā)動了強大的宣傳攻勢。納粹黨針對群眾要求改變現狀的迫切心情,攻擊民主政體和魏瑪共和國政權,頌揚獨裁制的優(yōu)越性,許諾將向全民提供強有力的國家保護;利用民眾痛恨凡爾賽條約和希望民族自強的心理,擴大民族復仇主義的宣傳;不斷叫囂必須建立一個新帝國——以日耳曼人種為基礎、確立領袖的絕對權力,成為“地球的主人”。遭到經濟危機沉重打擊的中下層民眾紛紛加入納粹黨,到1933年納粹黨人數上升到100萬。早在1931年夏天開始,希特勒與全國巨頭們秘密會談,爭取他們的支持。6-7月,魯爾重工業(yè)集團聯絡一些組織呈文總統(tǒng),要求任命阿道夫·希特勒擔任總理。10月,納粹黨聯合反對派在結成“哈爾茨堡陣線”,加強了同資產階級右派的聯系。12月,希特勒通過鼓吹布爾什維主義的威脅,成功獲得了西部工業(yè)巨頭的支持。

巴本上臺后,為了履行同納粹黨達成的口頭協議,于1932年6月4日下令解散國會,定于7月31日舉行新的國會選舉。納粹黨在大選中獲勝后,希特勒即要求擔任總理,給納粹黨保留內政、農業(yè)、教育、司法、航空5個部長職位。保羅·馮·興登堡認為納粹黨器張鬧事,希特勒缺乏執(zhí)政能力,因而要求希特勒擔任副總理,同巴本組織聯合政府,希特勒拒絕接受。9月12日,共產黨黨團向國會提出對巴本政府的不信任提案,要求取消一切“緊急法令”,納粹黨立即附議。11月6日,巴本被迫同意舉行第二次國會選舉,納粹黨在此次選舉中失利。但巴本政府也未得到國會多數的支持。經施萊歇爾提議,巴本于1932年11月17日辭職。“納粹工業(yè)集團”隨后擬定了一封致興登堡總統(tǒng)的請愿書,要求任命阿道夫·希特勒為總理,11月19日正式呈交興登堡總統(tǒng)。

12月2日,保羅·馮·興登堡任命施萊歇爾組閣。施萊歇爾以資本家“左派約翰·凱恩斯主義”集團為后盾,基本上留用巴本內閣閣員,組成總統(tǒng)制內閣。但是,施萊歇爾干預經濟的措施引起“巴本派系“壟斷資本集團的恐懼,認為其政策具有一種“布爾什維克的危險”。隨后,支持巴本的資本家集團迅速向納粹工業(yè)集團靠攏,同意讓希特勒上臺執(zhí)政。

希特勒上臺與共和消亡

巴本下臺后,他為了報復,在1933年1月4日開始與阿道夫·希特勒商討倒閣事宜,民族人民黨主席胡根貝格也于1月中旬加入倒閣運動。.按計劃新國會將于1月31日召開,但施萊歇爾預計自己得不到支持,便于8日辭職。1月下旬,國防軍領導集團針對“保羅·馮·興登堡集團”政變的消息傳出后,興登堡總統(tǒng)于是在30日任命希特勒出任總理。魏瑪共和國邁向了法西斯主義獨裁的道路。希特勒擔任總理之初,納粹黨雖是國會第一大黨,但僅占1/3的席位,須受到其他政黨的制約,希特勒隨即開始拉攏國防軍和壟斷資本家。1月31日,阿道夫·希特勒親自到柏林各兵營,向士兵作關于“新德國”的演講;2月3日,他在集團軍和軍區(qū)司令聚會演說,許諾恢復義務兵役制,擴大國防軍;4日,希特勒以反對共產主義為名頒布《總統(tǒng)關于保護德國人民的法令》,廣泛限制反對黨的宣傳活動。2月20日,希特勒向25名大資本家許諾取消議會制,解散工會,建立一個不搞“社會主義”,優(yōu)先擴軍的專制國家;27日,納粹分子策劃了“國會縱火案”。第二天,在希特勒的主導下,政府頒布《保護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令,從而廢除了魏瑪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抽掉了法治國家的基礎。對外,阿道夫·希特勒直接取消了戰(zhàn)爭賠償義務。魏瑪共和國自承擔賠償負擔以后所支付的現金和實物總額,據魏瑪政府統(tǒng)計為531.55億馬克,據賠款委員會方面統(tǒng)計為199.93億馬克。

1933年3月23日,希特勒要求國會通過了《消除人民與國家痛苦法》,即《授權法》,從而使政府獲得了立法權,魏瑪共和國憲法被廢除,國會名存實亡,至此魏瑪共和國徹底消亡。3月31日,政府頒布《各邦與國家一體化法》,剝奪了共產黨在各邦的議席,使納粹黨在各地都占據多數席位。7月14日,德國實行一黨制,國會選舉也改為全民按納粹黨提出的單作“認可性投票”。1934年1月30日,國會和參議院通過《國家重建法》,取消了各邦議會。聯邦參議院隨后解散,中央集權制最終確定。

國家標志

國旗

黑、紅、金三色作為德國國旗顏色歷史悠久。1818年一位名叫律作(1782-1834年)的學生組織德國大學生志愿軍參加1813-1815年反抗拿破侖和爭取民族解放的斗爭,當時志愿軍的制服為黑色,紅領金色紐扣。1848年革命年代,黑、紅、金三色旗幟到處飄揚,逐漸與追求共和國的政體目標聯系起來。1848年11月,法蘭克福國民議會通過決議,把三條橫向的黑、紅、金條紋作為商船旗,同時作為國旗。1867-1871年奧托·馮·俾斯麥統(tǒng)一了德國,新帝國采用黑、白、紅三色旗幟。1919年7月3日,魏瑪共和國議會決定用黑、紅、金作為國家標志。

國徽

德國人認為雄鷹是一只圣潔的神鳥,會給自己的國家?guī)硇腋!⒍鳚伞⒘α俊9?00年,法蘭克國王查理將鷹作為羅馬帝國改革的國家象征。13-15世紀雙頭鷹被作為皇權和帝國的標志。神圣羅馬滅亡后,雙頭鷹被奧地利王朝所采用。后來單頭鷹主要代表德國國王的尊嚴。1871年俾斯麥創(chuàng)建帝國時就不再把雙頭鷹作為國徽。1919年魏瑪共和國總統(tǒng)艾伯特把金黃色底框上的一只紅爪和紅嘴的雄鷹圖案確認為國徽。

國歌

德意志之歌》的歌詞是19世紀德國詩人奧古斯特·海因利希·霍夫曼·馮·法勒斯雷本(1798-1874年)于1841年撰寫詩,曲調采用“音樂之父”弗朗茨·海頓(1732-1809 年)所作的《皇帝四重奏》的旋律。1922年,魏瑪共和國總統(tǒng)艾伯特正式宣布將《德意志之歌》作為國歌。

疆域

領土

由于魏瑪共和國的前身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戰(zhàn)敗,魏瑪共和國建立后,同協約國簽署了《凡爾賽和約》:恢復1870年以前的德法邊界,魏瑪共和國將海外屬地的一切權利均交予協約國及參戰(zhàn)各國,領土共減少了八分之一。魏瑪共和國時期的領土面積為約46.9萬平方公里。

行政區(qū)劃

人口

由于戰(zhàn)爭的人口損失和割地的影響,魏瑪共和國的人口在1920年為6179.7萬;此后逐步恢復,1925年為6241萬,到1929年已達到6473.9萬。1901-1910年間男性平均壽命為44.8歲,女性48.3歲;到1924-1926年間兩性平均壽命已分別提高到50.8歲和58.8歲。

內政

政治體制

議會

魏瑪共和國的立法機構由上議院(參議院)和下議院(國會)組成。國會由年滿20歲的男女公民根據“巴登制度”的比例代表制原則直接選舉產生。國會是最高立法機構,有權宣戰(zhàn)和和,有權否決總統(tǒng)頒布的緊急法令,也可以采用由2/3成員中2/3贊成票通過決議的辦法修改憲法。參議院由原聯邦參議院改組而成,由各邦政府選派代表組成,每個邦至少有1名代表,大邦則每100萬人增派1名代表。參議院有權批準或否決法律,如果國會與參議院意見不一致,國會有權以2/3多數票重新通過該項法律。

總統(tǒng)

總統(tǒng)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7年,可以連選連任。經國會2/3多數代表提請公民投票,總統(tǒng)可以被免職。總統(tǒng)有權任免軍官并統(tǒng)帥軍隊,但他對軍隊發(fā)布的命令必須由總理或部長副署。如一項法令草案在國會和參議院表決結果不同時,總統(tǒng)可以下令舉行公民表決。總統(tǒng)有權解散國會,但出于同一原因,僅得解散一次。當國家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受到嚴重擾亂或危害時,總統(tǒng)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使用武力、宣布憲法規(guī)定的某些個人權力無效。

內閣

國家政府即內閣,由總理與各部部長組成,由總統(tǒng)任免。總理,以及由總理推薦的聯邦政府部長必須由總統(tǒng)任免。但是,他們必須取得國會的信任,當國會對其中之一明確表示不信任時,該官員必須立即辭職。

央地關系

魏瑪憲法》對中央與地方關系進行顛覆性的調整,提出了“分權化的統(tǒng)一制國家”(dezentralisierte Einheitsstaat)的想法,即確保中央政府權力,同時肢解普魯士王國,把全國分為16個省區(qū)(Gebiete),保證各地區(qū)之間的權力平衡;克服“議會專制"的觀念占據主流,設置了一個議會制與總統(tǒng)制的雙重權力。《魏瑪共和國憲法》還設立了地區(qū)經濟代表會和全國經濟代表會的組織形式。

政黨制度

政黨政治的興盛

魏瑪共和國最早執(zhí)政的政黨是社會民主黨、中央黨、民主黨,這三個政黨組建了聯合政府,他們的合作被稱為“魏瑪聯盟”。后來,人民黨、民族人民黨、民主黨等也在不同時期單獨或聯合其他政黨組閣(詳見“魏瑪共和國歷任政要”表格“執(zhí)政黨派”欄)。

民主化政治的衰落

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頒布《總統(tǒng)關于保護德國人民的法令》,開始限制反對黨的宣傳活動。接著,納粹黨通過策劃了“國會縱火案”、頒布《各邦與國家一體化法》等手段打壓其他黨派,致使其他黨派紛紛被取締或解散。納粹黨最終在德國建立了一黨專政。6月22日,內政部發(fā)布命令,以“反對國家及其合法政府的叛國罪”為名取締社民黨;27日,已更名為“德意志民族陣線”的德意志民族人民黨解散,其議員進入納粹黨國會黨團;28日,已更名為“德意志帝國國家黨”的人民黨宣布解散;7月4日,德意志人民黨和巴伐利亞州人民黨自行解散;5日,布呂寧被迫解散天主教中央黨,該黨議員被允許列席納粹黨國會黨團會議。1934年8月,作為納粹黨領袖的希特勒兼任國家領袖(原總統(tǒng))一職,納粹黨大區(qū)領袖全部兼任地方行政首腦,在高級和中級領導層內保證了以黨代政。1937年1月25日,頒布《文職人員法》,從基層保證了納粹黨對行政機構的絕對控制。

法律制度

憲法

1918年11月14日,艾伯特任命自由主義者、國家法學教授普羅伊斯(Hugo Preu?,1860-1925)擔任內務部國務秘書,負責憲法起草工作。普羅伊斯成立了一個憲法起草咨詢委員會,于12月底完成第一稿《魏瑪憲法》共181條,分3個部分,內容分別為:德國政體、制度、政府組成及其權限、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經濟生活。憲法一方面確認了人民群眾在德國十一月革命中爭得的各種自由民主權利,以及以三權分立原則為基礎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使德國從君主立憲制過渡到資產階級民主制,具有相當的進步意義;另一方面,它又阻礙了社會主義革命在德國的發(fā)展。憲法第一條明確規(guī)定“德國為共和國”,正式宣告廢除帝制。因此新國家一般被稱為“德意志共和國”或“魏瑪共和國”。

其他法律

1919年2月10日,國會通過的權力法案被稱為《臨時國家權力法》(Gesetz üiber die vorlǎufige Reichsgewalt)。根據該法,總統(tǒng)等職位前都加上了“Reich”一詞。 1921年8月26日,原埃爾哈特海軍旅的兩名軍官刺殺了埃茨貝格爾。總統(tǒng)隨后于8月29日發(fā)布名為《保護共和國法令》(Republikschutz Verordnung)的緊急狀態(tài)令,禁止煽動以暴力修改憲法或犯有類似違法行為的報紙出版,或以次為目的的結社和集會。

1922年6月24日,拉特瑙被刺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群眾示威游和罷工運動。26日,艾伯特總統(tǒng)簽發(fā)《保衛(wèi)共和國令》(Verordnung zumSchutze der Republik),允許對公開反政府的暴力行動、煽動這類行動、侮辱國旗等人進行懲處;限制集會自由,授權各州政府禁止有可能發(fā)生騷動的集會;在最高法院設立特別的“保衛(wèi)共和國國家法院”,專門審判反共和國的罪行。

1923年10月13日,國會通過了《授權法》(Ermāchtigungsgesetz),允許政府“在它所認為情況緊急的財政、經濟與社會領域中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可以“偏離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15日,第二屆斯特雷澤曼內閣頒布《貨幣法》(W?hrungsgesetz),宣布成立德國地產抵押銀行(Deutsche Rentenbank),于11月15日開始發(fā)行地產抵押馬克(Rentenmark)。

1933年2月28日,《保護人民和國家》的緊急法令頒布,廢除了魏瑪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抽掉了法治國家的基礎。3月23日,阿道夫·希特勒要求國會通過了《消除人民與國家痛苦法》,即《授權法》,從而使政府獲得了立法權,魏瑪共和國憲法被廢除。31日,政府頒布《各邦與國家一體化法》,剝奪了共產黨在各邦的議席,使納粹黨在各地都占據多數席位。1934年1月30日,國會和參議院通過《國家重建法》,取消了各邦議會。

軍事

凡爾賽條約的限制

凡爾賽和約》規(guī)定,魏瑪共和國必須廢除普遍義務兵役制,代之以志愿兵役制。到1920年3月底,陸軍必須削減到7個步兵師和3個騎兵師以下,總兵力不得超過10萬人;海軍只允許擁有6艘輕型戰(zhàn)斗艦、6艘輕型巡洋艦、12艘驅逐艦、12艘魚雷快艇,兵力不得超過15萬人;不許擁有空軍和海軍航空兵,不許擁有重炮、坦克潛艇、軍用飛機等,不得在學校和體育組織中進行軍事訓練,不得向國外派出軍事使團,不得在其他國家服役或接受軍事訓練。

共和國的軍隊建設

1920年代,魏瑪共和國軍方認為,完全聽從協約國的要求將會使本國軍隊將淪為一支邊境警察部隊,共和國相當于完全不設防。國民政府同意了這一觀點,從1922年開始,一直支持國防軍的秘密武裝政策。軍方竭力規(guī)避《凡爾賽和約》的限制,暗中與蘇聯合作。兩國簽訂《拉巴洛條約》后,軍事合作進一步提升:魏瑪共和國向蘇聯提供戰(zhàn)爭物資、在蘇聯建立工廠;蘇聯則幫助魏瑪共和國部隊訓練軍官,包括坦克、飛機、毒氣實驗等課程的秘密培訓。1923年的危機以及與蘇聯合作的成功,更加堅定了魏瑪政府的決心。魏瑪國防軍的長期戰(zhàn)略的基礎是:創(chuàng)建一支強有力的基干軍隊;準備一支預備役部隊;為擴軍制造足夠的武器,準備好工業(yè)方面的戰(zhàn)時動員;協助訓練和裝備蘇聯軍隊。

1924年,政府開始制定長期計劃,旨在創(chuàng)建一支能打現代戰(zhàn)爭的國防軍;軍方相應地制定擴軍計劃:將國防軍的7個步兵師擴編到21個師,其中14個師配備1個重型火炮團、1個高射炮營、1個坦克營;在國防軍3個騎兵師的基礎上新組建17個師的野戰(zhàn)軍;邊境防御部隊為7個輕型裝備的擴編步兵師和4個支援的輕裝邊防師;國內成立補充軍,共有63個步兵營和21個炮兵營,相當于7個師,有最低限度的裝備,給野戰(zhàn)軍訓練補充兵員。軍方還對一些兵種和單位實行摩托化升級——高射炮、司令部、大部分炮兵和工兵、通信兵都實現了摩托;步兵野戰(zhàn)部隊也配備了5個卡車團。1924年后,魏瑪共和國政治和經濟逐步穩(wěn)定,國防軍也成為紀律嚴明、組織得當、訓練有素的軍隊。魏瑪共和國雖然在表面上遵守《凡爾賽和約》對其軍隊規(guī)模10萬人的限制,但卻將國防軍打造成為一支“隊長軍”,能夠迅速擴充發(fā)展成為一支軍力何人數都更強大的部隊。

外交

綜述

1918年10月3日,美國總統(tǒng)威爾遜提出的“十四點計劃”,成為魏瑪共和國外交政策的新基點。第一屆維爾特內閣期間(1921年5月10日-10月22日),魏瑪共和國與法國簽訂了《威斯巴登協議》(Wiesbadener Abkommen),同意由民間團體負責向法國戰(zhàn)爭受害者提供賠償,并如約在1921年8月31日前支付了10億金馬克;同時審判了部分戰(zhàn)犯,說服巴伐利亞州卡爾(Gustav Ritter von Kahr)政府解除了志愿軍團的武裝,頒布安全緊急條令,禁止極右的活動。

1921年5月,維爾特擔任總理后,與外交部長拉特瑙推行現實主義的對外政策。1921年10月22日,第一屆維爾特內閣的下臺,標志著“履約政策”出現拐點。1922年1月6日,在戛納會議上,英國促使法國同意起草一個保證條約草案,英國保證法國的東部邊界,以換取法國在魏瑪共和國賠償問題上的讓步。會議還決定召開歐洲經濟會議,邀請魏瑪共和國和蘇聯兩國參加。1月13日,賠款委員會批準了魏瑪共和國政府延期支付即將到期的兩筆賠款。然而,法國新任總理普恩加萊(Raymond Poincaré,1860-1934)在1月29日要求英國修改保證條約,被英國拒絕,法國對魏瑪共和國恢復強硬立場。

1922年4月16日,拉特瑙同蘇俄代表格奧爾基·契切林(Georgi Tschitscherin)簽訂《拉巴洛條約》,標志著魏瑪共和國“履約政策”的轉向——主動地利用東西方之間的矛盾,追求自己的外交目標。1923年8月到1929年10月,斯特雷澤曼一直擔任魏瑪共和國外交部長,這一時期魏瑪的外交被稱為“斯特雷澤受外交”,其宗旨是:利用蘇聯同美、英、法等國矛盾,搞東西方平衡外交,擺脫外交孤立,恢復大國地位。

1923年9月28日,斯特雷澤曼呼吁美國主動介入魏瑪共和國賠償問題;10月5日,英國前首相大衛(wèi)·喬治也呼吁美國重新關注歐洲問題。9日,美國總統(tǒng)約翰·柯立芝(John Calvin Coolidge,Jr.)做出回應;15日,美國正式同意參加賠償委員會的專家委員會。這標志著法國主導戰(zhàn)后賠款問題的時代已經結束。1924年4月底,馬克斯內閣決定與協約國合作,希望通過《道威斯計劃》來解決賠款問題。8月,馬克斯率表團參加討論賠償問題的倫敦會議。這次會議在法國撤軍問題上達成協定。斯特雷澤曼和馬克斯也在當月聯合發(fā)表聲明,要求協約國廢除和約罪責條款,否則就不能出現“各國人民之間真正的諒解與和解”。1925年1-2月,魏瑪共和國與萊茵地區(qū)有利害關系的國家締結《萊茵保安公約》,希望借此為戰(zhàn)勝國提前撤兵萊茵區(qū)創(chuàng)造條件,以及本國與波蘭發(fā)生沖突時阻止法國襲擊自己。

20年代中后期國際格局的演變和魏瑪共和國政府的外交努力,成功調整了與東西方各國的關系,恢復了國家尊嚴,躋身于英法等國平起平坐的大國行列。1926年6月10日,國會通過了與蘇聯簽訂的《柏林條約》(Vertrag von Berlin);9月10日,魏瑪共和國加入國際聯盟,并成為常任理事國;9月17日,斯特雷澤曼和阿里斯蒂德·白里安(Aristide Briand,1862-1932)在圖瓦里(Thoiry)小鎮(zhèn)會晤,標志著魏瑪共和國與法國和解達到新的階段。在30年代前后經濟危機的沖擊下,魏瑪共和國的資產階級對內政外交的基本態(tài)度也發(fā)生了變化,壟斷資產階級希望對外能擺脫凡爾賽體系的束縛,進而奪取勢力范圍;對內能控制深懷不滿情緒的中下層民眾,穩(wěn)定社會秩序。

與法國

巴黎和會期間,法國堅持對魏瑪共和國采取嚴厲制裁和排斥的方針。1923年1月11日,法國以魏瑪未能如期繳付賠償為借口,和比利時分別照會魏瑪共和國,決定派遣一個技術專家委員會進入魯爾區(qū),監(jiān)督魏瑪履行賠償義務;并共同出兵8700人占領魯爾地區(qū),引發(fā)“魯爾危機”。一年之內,占領軍增至10萬多人。《道威斯計劃》制定后,規(guī)定法比兩國在一年之內自魯爾撤出占領軍,作為魏瑪共和國接受“賠款計劃”的條件;對魏瑪共和國的制裁必須得到賠償委員會一致同意,從而剝奪了法國的制裁權。《楊格計劃》出臺后,法國在英國的壓力下,被迫同意于1930年6月底以前撤出全部軍隊。在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上,法國要求保留對魏瑪共和國實施制裁的權利,遭到魏瑪的斷然拒絕。

與英國

《道威斯計劃》制定后,魏瑪共和國政府希望同法國締結保障兩國邊界現狀的“萊茵保安公約”,以恢復本國的大國地位。1925年1-2月,魏瑪政府根據英國的具體建議,向歐洲大國遞交備忘錄,提出與萊茵地區(qū)有利害關系的國家締結《萊茵公約》,得到相關國家的贊同。《萊茵公約》明確規(guī)定,所有同萊茵地區(qū)有利害關系的國家共同保證維護萊茵地區(qū)的領土現狀,保證用和平手段解決彼此間的爭端。這些內容由英國提供擔保。

與美國

《道威斯計劃》規(guī)定,為了穩(wěn)定魏瑪共和國的通貨,實現預算平衡,由美英兩國向其貸款。第一批貸款稱為“道威斯貸款”或“賠款貸款”,數額為8億馬克。其中美國提供55%,英國提供45%。這批貸款用于滿足雙重目的:保證新銀行的黃金儲備;為實現1924-1925年計劃所需支出的國內付款。1930年3月12日,由美國牽頭擬定的《楊格計劃》獲得批準,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魏瑪的賠款。1931年6月20日,美國總統(tǒng)胡佛在魏瑪政府請求下發(fā)表“緩債宣言”,建議延期1年支付各國間的賠款和債務。

與蘇俄/蘇聯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的蘇俄和魏瑪共和國一樣,都在凡爾賽一華盛頓體系中處于受排斥被欺侮的地位,都希望打破這個體系,重建國際新秩序。在澤克特的推動下,兩國軍方于1919年秋開始接觸,1920年起開始軍事合作。1921年5月,兩國政府簽訂了臨時通商協定,表明魏瑪政府實際上已承認蘇俄,并為兩國繼續(xù)談判打開了通道。1922年4月,兩國簽訂了《拉巴洛條約》,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和相互最惠國地位,互相放棄賠償要求。兩國還進一步深化軍事合作,魏瑪向蘇俄提供軍備工業(yè)的技術援助,蘇俄則負責為魏瑪制造武器,提供坦克、軍用飛機和化學武器的試驗場。

1925年6月,兩國貿易談判恢復。斯特雷澤曼強調,達成協定將“為魏瑪共和國在即將來臨的談判中(指洛迦諾會議)創(chuàng)造了一個重要及有利的地位”。9月,兩國達成貿易協定。10月,兩國簽訂經濟條約,解決了一系列重大的經濟與法律問題,包括關于居住和一般法律保護協定、經濟協定、鐵路協定、稅務協定、通商航海協定、商事仲裁法庭協定和保護工業(yè)財產協定等。同時,兩國還簽訂了居住權協定、領事專約、關于民事案件司法協助協定。魏瑪共和國后來還向蘇聯提供了1.06 億和3億馬克的兩筆貸款。

1926年4月24日,斯特雷澤曼與克列斯丁斯基(Nikolai Krestinsky,1883-1938)在柏林簽訂為期5年的《蘇德友好中立條約》,兩國間的政治條約正式締結。該條約與菜茵公約一起,使魏瑪共和國在東西兩方都排除了“風險”,并為其修正東部邊界保留了可能性,故其又有魏瑪共和國的“再保險條約”之稱。該條約與《洛迦諾公約》一起,成功建立了魏瑪共和國在東西方之間的平衡地位和橋梁作用。

經濟

政府的宏觀干預

1919年3月4日,謝德曼政府發(fā)布一項宣言,宣稱“社會化已經到來”,“旨在建立公共經濟以代替過去那種毫無約束的私人經濟”,也就是對私人企業(yè)的生產和產品銷售加以一定程度的國家監(jiān)督和干預。《魏瑪憲法》把全國劃分成若干經濟大區(qū),區(qū)內各類經濟企業(yè)聯合成自治機構(即公共公司),由企業(yè)主和工人代表共同決定生產、價格和分配等問題;在聯邦一級組建全國經濟委員會(1920年5月4日通過任命的方式組成),該機構擁有建議起草經濟法律的權力,但沒有決定權。在實踐過程中,憲法所規(guī)定的“勞資共決”原則并沒有得到實現。鮑爾內閣執(zhí)政期間,共和國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立法:1919年6月26日頒布法令維持農產品價格以保護農業(yè)生產者;7月10日允諾維持國家債券價值以保護國內投資者;7月14日提高軍官養(yǎng)老金以保護參戰(zhàn)者的生活水平;7月21日擴大殘疾者保險范圍以保障殘疾軍人的利益;12月13日頒布《國家所得稅法》(Reichseinkommensteuergesetz),讓中央政府獲得征收財產稅和所得稅的權力。

社會民主黨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干預經濟生活,對私人經濟加以一定程度的監(jiān)督和干預。參與住宅及公用事業(yè)的建設:20年代魏瑪共和國政府直接參與了住宅建設,還建造了很多學校、醫(yī)院、體育場、劇院和圖書館等公共建筑,擴大并改善了電力、煤氣、自來水和城市交通等公共事業(yè);擴大國有企業(yè)的數量:全部國有企業(yè)都以私人企業(yè)的方法經營,并與私人資本集團競爭。到20年代中期,國有企業(yè)的資產高達數百億馬克。國家擁有幾乎全部鐵路、77%的發(fā)電能力、70%的煉鋁業(yè)產能、41%的制鹽業(yè)產能、35%的煉鉛產能。

勞動和保險政策

1923年10月,斯特雷澤曼內閣頒布新《調解令》(Verordnung iiber das Schichtungswesen),確立了強制調解模式,在全國設立具有地區(qū)效力的調解機構(委員會)。12月10日和29日,勞動部連續(xù)頒布兩份《執(zhí)行條例》,強化了調解機構主席的權力。1926年12月23日通過《勞動訴訟法》(Arbeitsgerichtsgesetz)。1927年,中央、州和地方三級的勞資爭議法庭陸續(xù)建立,“全國最高勞資爭議法庭”是該系統(tǒng)的最高機構。1928年3月1日,《勞動合同法》問世,進一步肯定了國家強制調解的權力。1924-1932年間共實施了7.7萬多件仲裁程序,其中有約束力的將近4000 件。到1929年底,據自由工會統(tǒng)計,70.8%的五金工人、96.2%的礦工的工資合同是由強制性調解達成的。

1924年2月13日,政府頒布了《關于救濟義務的國家條例》(簡稱《國家條例》、修改的《國家青年福利法》、失業(yè)救濟改革法令等。《國家條例》加強了所有現存的針對退伍軍人、戰(zhàn)爭幸存者、社會退養(yǎng)者、普通退養(yǎng)者、孕產婦、貧困兒童、嚴重殘疾者的福利;加強了對州和地方機構在勞工部制定的全國性指導方針范圍內救助的授權。1924年9月,仍然有450萬人接受不同形式的公共救助,包括約76.8萬殘疾退伍軍人、42萬戰(zhàn)爭遺孀、5.4萬孤兒、140萬殘疾和養(yǎng)老金領受者、5.4萬寡撫恤金領受者、19萬戰(zhàn)爭中死亡士兵的父母等。12月4日,勞工部頒布《國家原則》,明確了政府救助和救濟的范圍和底限。《國家條例》和《國家原則》是自1842年普魯士濟貧法以來濟貧體制最為深遠的改革。《國家原則》被視為魏瑪共和國福利制度發(fā)展史上的里程碑。

社會保險體系也得到進一步完善。1924年5月28日國家頒布修改后的《雇員法》,將新的職業(yè)群體如樂師、助產士、保姆等納人保險范圍。1924年《國家保險法》修訂后頒行。傳統(tǒng)疾病、工傷、殘疾-養(yǎng)老三大保險制度根據民主原則得到拓展。1925年,《疾病保險條例修正》允諾給予患病者資金和事務上的雙重照顧。到共和國末期,大約60%的人口按法定疾病基金獲得了保險,疾病保險事實上成為“全民保險”。工傷保險的覆蓋面也得以擴展,與生產直接相關的銷售和管理部門人員、新職業(yè)群體、公益領域的高危人群均被納人工傷保險。到1929年,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的職業(yè)病種增加到21種,社會保險津貼也明顯擴大。1929年國家和地方為三個新設立的保險部門共支出50億馬克,整個社會保險的支出達到93億馬克,是1913年的5倍,相當于國民收人的13% 。政府還建立了失業(yè)保險體制。1924年后,政府改造了傳統(tǒng)的失業(yè)救濟體制,規(guī)定申領失業(yè)救濟金者必須接受職業(yè)介紹機構的再就業(yè)安排,職業(yè)介紹機構的費用主要由政府承擔。1927年7月16日,修改后的失業(yè)保險草案——《職業(yè)介紹與失業(yè)保險法》獲得國會批準。在此基礎上,政府逐步建立起針對失業(yè)者的包括失業(yè)保險金、危機救濟金、失業(yè)救濟金等三種救濟途徑的立體式的救濟網絡。失業(yè)保險體制的建立開辟了勞工政策的新領域,被后世譽為共和國“所做出的最為杰出的貢獻”。

貨幣改革

1923年8月15日,斯特雷澤曼在國會演說中說,“穩(wěn)定國家財政,過渡到一種穩(wěn)定的貨幣”是緊迫任務。 恢復貨幣價值,必須首先恢復民眾對于該貨幣的信任。但在第一屆內閣時,世界上流行金本位制,而魏瑪共和國的黃金稀缺,無法支撐新貨幣。經濟學家黑爾費里希曾提出“黑麥馬克”(Roggenmark)的想法,即讓新貨幣與黑麥的價格掛鉤,1馬克相當于1磅黑麥的價格。黑麥是魏瑪共和國的主要農產品,容易獲得民眾的信任。他同時建議成立一個地產抵押銀行(Rentenbank),用國內全部工農業(yè)地產充當付息的地產債,發(fā)行生息的地產抵押銀行債券,由上述地產債做擔保。但是,該建議遭到財政部長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的抵制。第二屆斯特雷澤曼內閣成立后,國會于1923年10月13日通過了《授權法》(Ermāchtigungsgesetz),允許政府“在它所認為情況緊急的財政、經濟與社會領域中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可以“偏離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使得貨幣改革的速度得以加快。15日,政府頒布《貨幣法》(W?hrungsgesetz),成立國家地產抵押銀行(Deutsche Rentenbank),發(fā)行地產抵押馬克(Rentenmark)。用黃金取代了黑爾費里希方案里的黑麥作為計值標準。全國土地、商業(yè)、工業(yè)和銀行總額被確定為32億地產抵押馬克,地產抵押銀行發(fā)行24億地產抵押馬克,其中一半提供給政府,另一半由銀行貸款給企業(yè)。地產抵押馬克作為臨時性貨幣于11月15日開始發(fā)行。經濟學家亞爾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于12月22日接任國家銀行總裁后,馬克兌美元跌至4.2萬億:1后開始回穩(wěn),惡性通脹得到了控制。1923年11月30日組成的馬克斯政府把平衡預算和穩(wěn)定幣制作為首要任務,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沙赫特推行貨幣改革,成功挫敗了囤積外匯儲備的企圖,還爭取到英國銀行家的貸款,克服了過渡期的困難。到1924年年初,國家收入占開支的比例已提高到85%-90%,引進了新的金馬克,實現了貨幣穩(wěn)定。

財稅改革

在1923年11月30日馬克斯內閣開始執(zhí)政后,財長路德(Hans Luther,1879-1962)還推行了嚴厲的緊縮措施,解雇了大約30萬公職人員并大幅降薪,削減社會福利開支,中止大部分國家建設項目。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小資產階級群眾的利益。內閣還大力清稅和解決債務糾紛。到1924年年初,國家收入占開支的比例已提高到85%-90%。國家預算幾乎實現了平衡。魏瑪共和國引進新的金馬克,實現了貨幣穩(wěn)定,經濟開始出現生機和繁榮。1924年《道威斯計劃》通過后,馬克幣值的穩(wěn)定、資本市場利率較高對外資產生了較強的吸引力。1924-1930年間,魏瑪共和國工業(yè)得到的投資為630億馬克,其中300億以上來自國外,主要是美國的貸款。外國資本主要用于進口機器設備,有效解決了魏瑪共和國流動資本缺乏的問題。

1924-1926年路德政府執(zhí)政期間,實行了稅收改革。由于經濟開始恢復,稅收收入超過了預算,魏瑪政府一方面降低所得稅,對多子女家庭實行稅收優(yōu)待,征收社團稅時照顧小公司,對較大數量的遺產實行更高的累進稅;另一方面為了促進國內資本的形成,又在財產稅中降低累進稅,降低資本流通稅,購進地產稅和匯兌稅以有利于商業(yè)往來。外貿政策方面,在凡爾賽條約給予戰(zhàn)勝國5年關稅優(yōu)待期滿之后,政府對工農業(yè)產品都實行保護關稅制。1925-1926年,魏瑪共和國穩(wěn)定危機得以消除。

金色的二十年代

《道威斯計劃》通過后,魏瑪共和國國內掀起了學習外國先進科學技術的熱潮,大批企業(yè)家和工程師紛紛到美國引進先進的科學技術和企業(yè)管理經驗;產業(yè)界開展了廣泛的生產合理化運動,工業(yè)固定設備普遍更新,生產的“福特制”“標準化”盛極一時,出現了“工業(yè)合理化”的時代。工業(yè)的合理化浪潮擴大了對建材、機器、工具、鋼鐵的需求,推動了消費擴張。1926-1928年迎來了“合理化繁榮”的年代。1920年代中期,魏瑪共和國工業(yè)出現了廣泛的集中和聯合浪潮,卡特爾數目在1925年達到2500個,1930年則為3000個。四大合并新聞充盈報刊標題:1925年法本托拉斯的組建、1926年聯合鋼鐵公司的建立、1926年戴姆勒與本茨的合并、1929年德意志銀行與貼現銀行的合并等。到1927年,魏瑪共和國工業(yè)已接近戰(zhàn)前水平,重工業(yè)的恢復發(fā)展快于輕工業(yè)。農業(yè)的比重日益下降,工業(yè)的比重日益上升。政府為了資助農業(yè),曾設立被稱為“東援”的特別基金,但沒有得到合理使用。從1919年至1932年間,通過國家援助和私人移民公司,解散了約1/6無力償清債務的大莊園,相應地建立了57000多個移民農場。同時通過發(fā)放低息貸款,鼓勵農戶采用機器,實現農業(yè)機械化。為了解決國內糧食及工業(yè)原料不足的困難,政府降低進口稅率,從國際市場上輸入糧食和原料,影響了外貿收支平衡。特別是1925年以后,國際市場農產品價格普遍下跌嚴重地沖擊高成本的魏瑪共和國農產品。

國內外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使共和國經濟迅速走向復興,出現了“整個世界經濟史中最壯觀的一次經濟復興”——“金色的二十年代”。

經濟危機前夕

20年代魏瑪共和國經濟繁榮的重要原因是外國貸款的流入,本國銀行業(yè)的基礎非常脆弱,自有資本與存款的比例只有1:15甚至1:20,銀行很容易倒閉。在經濟恢復和發(fā)展過程中,魏瑪共和國的生產和資本進一步集中,托拉斯化急速發(fā)展。從1926年到1929年,擁有50萬馬克資本以上的大企業(yè)在全國企業(yè)資本總額中的比重由37.6%增至41.4%。道威斯計劃實施后,壟斷資本獲得巨大發(fā)展,一部分中小企業(yè)被吞并、破產。失業(yè)率在20年代后期也一直保持在2.4%左右。衰退部門的小資產者的地位急劇惡化,渴望國家加強對經濟生活的干預,維護他們的地位。農民面臨外國廉價農產品的沖擊,負債越來越重,不得不把牲畜、農具、甚至莊園充當抵押品。工人的地位也有所下降,失業(yè)者的人數還是相當多,1925年底猛增到200萬,以后一直保持在50萬左右。1/4的工人的周工作時數高達54小時。

1930年7月16日,布呂寧政府頒布緊急法令,向壟斷組織提供貸款和補助金。1931年7月,魏瑪共和國發(fā)生擠兌風潮引發(fā)了全國的貨幣信用危機,整個金融系統(tǒng)瀕于總崩潰的邊緣。政府匆忙宣布為期2天的“銀行休假日”,并向銀行發(fā)放10億馬克的貸款,收購全國私人銀行70%的股份;還通過國家訂貨、強制卡特爾化等措施扶助壟斷組織。政府還數次頒布減薪、緊縮、增稅的緊急法令,殘廢救濟金、年老退休者救濟金、孤寡救濟金、失業(yè)者補助金等社會福利開支被削減,民眾稅負被增加,政府1/3的職員被裁減。這些措施進一步深化了危機,激化了國內矛盾。

教育

魏瑪共和國初期教育改革面臨三個主要問題:實現教育公平;建立統(tǒng)一學校建制,重新制定培養(yǎng)師資規(guī)劃;處理教會、國家、學校三者之間的關系。最后一個問題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

魏瑪憲法》第146條規(guī)定:必須建立為全體人民而設的共同學校系統(tǒng),作為中間學校和中等學校的基礎;各校招收學生,應根據其能力和志向而定,不得因其父母的經濟和社會地位或宗教信仰的派別而有所歧視。雖然憲法第144條規(guī)定教育的權力歸屬于各州,但憲法第10條授權聯邦政府確定整個共和國教育的基本原則。1920年6月,全國教育會議(又稱“第一次德國教育工作者議會”)召開,討論了學校體制組織、教學方法、師資培訓、學校與教會的關系等重大問題。會議建議在學校體制組織上,各州根據自己的情況有計劃地進行實驗;提出應設立專門師資訓練機構,教師應具有與國家公務員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主張學校與教會分離等。根據國家與教會分離的原則,共和國第一次取消了教會對公共教育進行干預的權利,禁止教士管理學校。

在初等教育方面,根據《魏瑪憲法》和1920年4月通過的《關于基礎學校和撤銷預備學校的法令》(Gesetz betreffend die Grundschulen undAu.fhebung der Vorschulen)即《基礎學校法》,廢除了帝國時期所有附屬于中學的貴族化預備學校,建立共同的4年制基礎學校(Grundschule),作為國民教育制度的基礎。基礎學校的建立為廣大來自社會底層的學生提供了接受更高一級教育的機會。1910年所有10歲學生中只有8.9%升入中學,1928年上升到17.6%;大學生人數也由1913年的7.5萬人上升到1928年的近11.2萬人。在中等教育方面,依然保留帝國時期建立的普通中學(Mittelschule)、文科中學(高級中學,Gymnasium)、文實中學(Realgymnasium)和實科中學(Oberrealschule)。從1922年起,開始創(chuàng)設9年制的德意志中學(Deutsche Oberschule,高級中學)。它與其他三類9年制中學一道被稱為完全中學。中學的課程以德語、歷史、宗教(“青年運動科目”)和藝術作為教育的主課。

在職業(yè)教育方面,《魏瑪憲法》明確規(guī)定實行8年義務教育之后還須接受義務職業(yè)教育,直到年滿18歲。1920年6月,全國學校委員會(Reichsschulausschuss)將補習學校和進修學校統(tǒng)一改名為“職業(yè)學校”(Berufsschule),取消學費,增設現代史、公民學、家庭衛(wèi)生學、烹、縫紉等課程。1925年柏林市制定了“柏林職業(yè)學校的市條令”,開辦職業(yè)學校43所,學生人數達5.3萬。

在師范教育方面,政府十分重視中小學教師的培養(yǎng),關閉了建立在八年國民學校之上的教師講習班和預備班。從1924年起,初等學校教師由師范學院培養(yǎng)。中等學校教師由四年制大學培養(yǎng)。擔任中等學校教師須經學業(yè)考試合格才能獲得見習教師資格,在見習與試教兩年后,經專業(yè)考試合格擔任助理教師,日后再經過正式任命才最終成為任期終身的中學教師。1931年僅普魯士王國就開辦師范學院15所。

魏瑪共和國時期正處于歐洲新教育運動發(fā)展的興盛時期。許多教育家在教學方法、課程設置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主張,形成了“改革教育學”運動。這一運動強調勞動教育、藝術教育,主張“從兒童出發(fā)”,反對學校強制性的教育手段。政府大力推進教育民主化,擴大受教育的機會,對各級學校進行改革,使學校教育獲得較快發(fā)展。據統(tǒng)計,1927年在全國6400萬人口中,6歲以上不識字者僅占0.03%。20年代大學生基本上保持在12萬左右,1930年夏已達 13.2萬人,其中女大學生為1.94萬人。1929-1930年大學生人數占總人口的 2.0%。

宗教

魏瑪共和國實行政教分離的宗教政策。工業(yè)化以后,魏瑪國內的教徒人數開始減少。20世紀30年代初,魏瑪共和國大約有4000萬新教徒和2000萬天主教徒,主要分布在鄉(xiāng)村;另外還有部分信奉猶太教的猶太人,主要分布在普魯士王國巴伐利亞州、巴登、薩克森公國地區(qū)的城市里。以上三大教派聚集了魏瑪共和國絕大部分的教眾。此外,還有摩拉維亞地區(qū)兄弟教、孟諾教、浸禮會、見證到雅威者,以及歐洲正在形成的佛教等小教派的教徒。根據《魏瑪憲法》,所有教派只要不違反民法和刑法等公法,國家都保障其獨立性,保護其原則、機構、建筑不受傷害。

科技

魏瑪共和國時期,科學技術得到迅速發(fā)展,科學家在科學理論上卓有建樹,魏瑪共和國時期成為“新物理學”的發(fā)源地。1918-1933年魏瑪共和國科學家共獲得14項諾貝爾獎,共和國成了世界科學研究的“第三大中心”。在航空與機械技術、無線電實用技術、化學技術等方面成就卓著。科技的進步和創(chuàng)新成為魏瑪共和國經濟發(fā)展的不竭動力。

20世紀20年代中期以后,魏瑪共和國政府對科學研究的資助大幅度增加,科學研究取得了重大進展。物理學方面的成就最為突出。繼馬克斯·普朗克發(fā)現光電發(fā)射-量子光子的規(guī)律,從而確立了量子力學理論后,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又創(chuàng)立了相對論。世界各地的物理學家和數學家也紛紛匯聚到德意志。20年代中期,愛因斯坦開始致力于場論研究;青年物理學家則紛紛開拓新的領域,如布羅格利研究物質波;施勒丁格爾致力于波動力學,并于1933年獲得諾貝爾獎;海森貝格探索不確定性原理,于1932年獲諾貝爾獎;博爾致力于互補性原理。有機化學方面的成果也不容忽視。內恩斯特進行了物理化學方面的開創(chuàng)性研究工作,埃爾利希發(fā)明了現代化學療法。雅默斯、弗蘭克、維蘭德、溫道斯先后在1926、1927、1928年獲得諾貝爾獎,他們的重大發(fā)現對藥理學和合成材料生產很有實用價值。在心理學方面,魏瑪共和國國內興起了“形態(tài)心理學”(即“格式塔心理學”),其基本原理是“一個整體大于其各個部分的總和”,追求一個“完美的格式塔”(完形)或模式結構是大自然的一個基本規(guī)律,只要找到現存環(huán)境下可以達到的最簡、單最有規(guī)律、最對稱的結構,就是很大功勞。該學派的著名心理學家馬克斯·韋特海默曾對意象的心理活動等進行過有趣的試驗,屈勒在大西洋加納利群島和非洲研究過黑猩猩的行為方式,科夫卡從自己和韋特海默的研究中得出結論,正好與當時“測驗心理學”中占主導地位的原子論傾向相反。在形態(tài)心理學崛起的同時,心理分析法在魏瑪共和國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到20年代,柏林已取代維也納布達佩斯成為這個新學派的中心。

文化

在魏瑪共和國時期,德國的文化事業(yè)呈現欣欣向榮的局面。在這一期間,柏林第一次能以歐洲文化首都的地位同巴黎和倫敦并肩媲美,各種思潮和藝術流派在國內涌現。

文學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文學成就,以蓋哈特·霍普特曼托馬斯·曼兩大文豪為代表。霍普特曼是自然主義作家,他不僅創(chuàng)作了許多藝術性很高的童話、喜劇、悲劇、心理描寫小說,還創(chuàng)作了哲理史詩。托馬斯·曼于1924年出版了長篇小說《魔山》,達到了其藝術成就的頂峰,1929年為此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此外,托馬斯·曼為德意志文學和世界文學增添了新體裁的作品——富有詩意和哲學味道的長短篇小說,在這些作品中,抽象的科學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問題、美學問題已經不僅是小說中人物思考和談論的主題,而且成了主人公命運和性格發(fā)展的動力。埃利希·瑪利亞·雷馬克在1929年出版的《西線無戰(zhàn)事》一書,是反戰(zhàn)文學中最重要的一部,也是20年代的最暢銷書之一。該書通過描述戰(zhàn)壕生活和無謂、痛苦地死亡的真實可怕情景,有力地批判了相互殘殺的戰(zhàn)爭,曾被譯成數十種語言。

戲劇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戲劇處于黃金時期,以喬治·凱澤和施特恩海姆兩位戲劇家最為著名。慕尼黑獨立社會民主黨主席恩斯特·托勒爾在服刑期間寫下幾部有名的戲劇,如《轉變》《機器破壞者》《戰(zhàn)爭殘廢》等,強烈地控訴了戰(zhàn)爭及戰(zhàn)后社會中種種丑陋現象,被一部分人稱作“20年代最偉大的戲劇天才”。貝爾托·布萊希特在20世紀20年代后期逐漸擺脫了表現主義的影響,創(chuàng)立了“敘事戲劇”的理論,并認為這種戲劇是反映現實和表達革命思想的完美形式。他最有影響的劇作是《三個銅子的歌劇》。

歌劇

20世紀20年代,魏瑪共和國已成為輕歌劇的中心。鮑爾·林克譜寫和指揮的輕音樂曲,曲調優(yōu)美、悅耳、活潑,許多作品很快成為流行曲。爵士樂從外國傳入后,深受魏瑪共和國民眾的歡迎。風行于柏林酒吧的詼諧的小調,內容多半反映日常生活,政治性很弱。此外,魏瑪共和國初期的畫壇出現了神秘主義傾向,這種傾向反映了當時人們的沉重與絕望心情。20年代中期出現的與現代派相對立的新現實派,曲折地反映了人們希望破滅后,順從天命的心情。

電影

魏瑪共和國時期,無聲電影正處于從觀看畫面到形成藝術的發(fā)展階段,但已經取得了一些在世界電影史上留下痕跡的成就。這些年里,獲得世界聲譽的著名導演有盧比奇、朗格、耶斯納爾等,他們的作品成功感人、饒有風趣,在論和實踐方面都對藝術電影的發(fā)展作出了貢獻。1918年后電影成為魏瑪共和國有影響的大眾媒體,電影院已有2300家左右,座位80萬個;1930年電影院更是超過5000家,座位達到200萬個;每個成年人平均每年到電影院約9次。在20年代和30年代初,魏瑪共和國生產的電影超過歐洲其他國家的總和。

社會

建筑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現代實用建筑也走在世界前列:從20世紀初開始出現了簡單化、實用化的趨勢,一改過去追求裝飾繁豪華的建筑傳統(tǒng)。1919年,瓦爾特·格羅皮烏斯(Walter Gropius,1883-1969)接任美術學校校長,將之同魏瑪共和國美術學院合并,組建國立包豪斯學校(通稱“包豪斯”)。包豪斯提倡客觀對待現實世界,在創(chuàng)作中強調以認識活動為主,批判復古主義;認為現代建筑應該包羅萬象,把各種不同的技藝吸收進來,成為一門綜合性藝術;強調建筑師、藝術家、畫家必須面向工藝。包豪斯的學術觀點和教育觀點隨之傳播至世界各國大學。共和國時期著名建筑學家還有布魯諾·陶特(Bruno Taut)、馬科斯·陶特(Max Taut)、摩西·門德爾松(Erich Mendelsohn)、邁爾(Ernst May)、夏龍(Hans Scharoun)、奧托·瓦格納(Martin Wagner)等。

服飾

魏瑪共和國時期,大眾文化的繁榮也影響到人們的時尚、風俗習慣、審美觀等。女性戴上裝飾繁縟的花帽參加化妝舞會,緊身胸衣漸漸消失,裙子愈來愈短。婦女時興穿著短下擺的衣服、女子梳帶流蘇劉海的發(fā)型。20年代時髦女子(Flapper Style)的形象頗為流行。

飲食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飲食方式繼承了一個多世紀以前的習慣,又被工業(yè)文明一統(tǒng)化。北方人只要有可能,就會繼續(xù)以豬肉、冷牛肉、奶酪和醋漬小黃瓜為主食;普魯士人則保留了對鵝雜碎和肉糜排的愛好;巴伐利亞州人仍然喜歡腌制酸菜豬肉系列菜、牛蹄子、維也納肉片;施瓦本人繼續(xù)保留了面食。過去的烹飪習俗在餐館和家庭里都繼續(xù)延續(xù),主要食材仍然是陽芋紅鳳菜或白菜、面團丸子、黑面包片、各種火腿。自19世紀末以來,大部分城市里都有大商場、餐廳、啤酒酒吧的連鎖店。人們可以站著一扎一扎地喝啤酒,就著一盤腌酸菜豬肉或火腿下酒。這類餐廳是普通民眾最常去的地方。

休閑娛樂

魏瑪共和國時期,大眾文化出現了繁榮。在深受惡性通脹打擊的中產階級、市民階層、城市職員中,逐漸形成一種“職員文化”。20世紀新崛起的大眾媒體,如電影、照相、收音機、留聲機等,改變了文化傳播載體和形式,催生了跨越文化,經濟領域”文化工業(yè)“的勃興。20世紀20年代,美國大眾文化風靡全球,對魏瑪大眾文化發(fā)展產生了不容小覷的影響。魏瑪共和國大眾文化的中心是柏林。1929年柏林擁有430萬人口,位居倫敦和紐約之后,是世界第三大城市;還擁有數量最多的報紙、巨大的出版機構、劇院、音樂廳、政治“卡巴菜”;還有世界上最快的地鐵和最稠密繁忙的電話線。各式各樣的舞蹈風靡一時,如查爾斯頓舞;“輕快藝術”、卡巴菜、滑稽劇、電影、流行音樂等方面超過巴黎;每天看電影的人數達200萬,1928年就賣出3.53億張電影票;“陽臺”“階梯”等大歌劇院場場座無虛席。凡是新的東西都能在柏林找到生產之地,20年代因此也被稱作“柏林的10年”。

歷任政要

相關研究

參考資料 >

長刀之夜:從魏瑪共和國到第三帝國.豆瓣.2024-02-05

魏瑪共和國的興亡.豆瓣.2024-02-05

魏瑪共和國時期的德國.豆瓣.2024-03-01

魏瑪共和國史.豆瓣.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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