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由海陸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
辛亥革命后,孫中山為與北洋政府對峙,三次在廣州市建立政權,于3月2日在廣州正式成立陸海軍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簡稱大元帥府),作為軍政執行機關,成為廣東國民政府的前身。孫中山去世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在廣州市正式成立,汪精衛任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采取委員制,并設置軍事委員會,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委員,汪精衛、譚延闿為常務委員。隨后,國民軍開始北伐,隨著北伐軍的節節勝利,國民政府決定進行遷都,并在武漢成立臨時中央黨政聯席會議,標志著國民政府進入武漢時期。與此同時,蔣介石深感武漢國民政府已脫離自己的控制,于1927年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形成“寧漢對峙”。在馮玉祥等人的斡旋下,8月13日,蔣介石宣布下野,8月19日,武漢市方面宣布“即日遷都南京”。1928年2月,蔣介石重掌大權,在南京召開的二屆四中全會后成為了國民政府的最高領袖。1928年12月,國民政府結束北伐,中國實現了形勢上的統一,國民政府進入訓政時期。
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國民政府實行“不抵抗政策”,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后,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市,并與中國共產黨達成第二次國共合作,共同抗日。1945年,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還都南京,蔣介石發動解放戰爭,并先后召開“制憲國大”和“行憲國大”,1948年3月,蔣介石被“行憲國大”選為總統,獲得超越“憲法”限制的“緊急處置的權力”,國民政府于1948年5月20日正式進入歷史時期。1949年,隨著解放軍發動渡江戰役,中國國民黨敗退臺灣,其在大陸的統治宣告結束。
成立背景
南京臨時政府的成立
1911年武昌起義成功后,各地接連響應,并相繼建立了軍政府。次年元旦,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并在南京城內原兩江總督衙門設立臨時大南京總統府,標志著中華民國的誕生,同時也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南京臨時政府依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確立了總統制的中央政權,臨時大總統在國家政權中負有實際政治責任,行使國家最高行政權。在復議、統軍、宣戰、和、締約等重要權力的行使上,臨時參議院僅有同意權,可以對總統加以限制,但并不具有對總統的彈劾權和實際上的制約權。以總統府為臨時大總統辦事機構,下轄陸軍、海軍、外交、司法、財政、內務、教育、實業、交通等九個部和法制制、印鑄、敘、公報等四個直屬局,參謀本部為總統直轄的軍事統帥機構。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之后,面臨著諸多的困境,革命黨人內部不統一、各地的軍隊軍紀問題突出、財政嚴重不足等。此外,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上述諸多問題上應對不妥、舉措失當之處。種種內外交困的原因促使南京臨時政府很快走向衰亡,但南京臨時政府的政治遺產《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了中華民國的國家性質,明確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確立了民主共和的國體;并規定“中華民國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確定了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政體?!吨腥A民國臨時約法》確立了三權分立的共和政治體制,它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廢除了中國延續2000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確立起民主共和的政治體制,從法律上確立了民主共和思想觀念的正確性,奠定了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治制度基礎。
臨時政府北遷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期間,正值南北議和階段。孫中山為了確保清帝退位,向袁世凱承諾事后會主動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袁世凱得到承諾后,加緊逼宮,最后清廷于1912年2月12日頒布退位詔書。次日,孫中山向南京參議院提出辭職咨文和推薦袁世凱的咨文。15日,袁世凱被選舉為臨時大總統。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后,孫中山一再催促他南下就職,袁世凱則借口“北方秩序不易維持”遲遲未南下。最終,袁世凱于3月10日在北京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4月5日,臨時參議院決定政府遷往北京,中華民國進入北洋政府統治時代。
孫中山三赴廣州
袁世凱攫取了大總統一職后,進行獨裁統治,并進行復辟帝制的活動,先后引發二次革命和護國戰爭。袁世凱去世后,內閣總理段祺瑞拒絕恢復《臨時約法》,遭到全國人民的抵制,并引發“府院之爭”和“丁巳復辟”。
在段祺瑞政府的混亂局勢中,孫中山意識到建立護法政府的重要性,自1917年起,孫中山先后三次到廣州建立政權,為國民政府的成立奠定了基礎。
1917年7月19日,孫中山抵達廣州,商討召開國會和組織護法政府的問題。至8月25日,國會非常會議在廣州正式開幕,會議通過了《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決定恢復《臨時約法》,特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并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9月10日,孫中山在廣州就任海陸軍大元帥,發起護法運動,隨后各地紛紛響應。但由于西南軍閥的牽制和破壞,各地護法各自為戰,不能在孫中山和軍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形成護法武裝力量,第一次護法運動最終告敗。1920年粵系軍閥陳炯明在粵桂戰爭中占領廣東省后,孫中山第二次到廣州重組軍政府,并于次年5月5日就任非常大總統,發起第二次護法運動,號召北伐,以推倒北洋軍閥政權。1922年,陳炯明發動叛變,致使孫中山離粵,二次護法失敗。
在第二次護法失敗后,孫中山開始尋找新的革命方式,彼時他得到了共產國際和中國共產黨人的幫助。1922年,中共黨員李大釗、林伯渠開始與孫中山會談兩黨合作事宜。1923年1月,蘇聯全權代表越飛在上海與孫中山經過多次會談,最后發表了《孫文越飛聯合宣言》,標志著孫中山聯俄政策的正式確立。與此同時,孫中山組織武裝力量討伐陳炯明,1923年1月16日,陳炯明在孫中山的討伐下被迫撤離廣州,退往惠州等地。2月21日,孫中山抵達廣州,第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于3月2日在廣州正式成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簡稱大元帥府),作為軍政執行機關,成為廣東國民政府的前身。
歷史沿革
廣州國民政府(1925)
廣州國民政府成立
1924年1月4日,大元帥府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中華建國政府,出師北伐,統一財政。1月2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正式實現國共合作。在國共合作的條件下,大元帥府開始執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在國共合作的基礎上,孫中山通過改組中國國民黨、創辦黃埔軍校、發展工農運動,壯大了大元帥府的軍政實力。與此同時孫中山發起國民革命軍東征,討伐陳炯明,鞏固了廣州政府的政權。
1925年3月中旬,孫中山在北京病逝,但在其生前的領導和指揮下,廣東軍政府已具備成立國民政府,統一廣東革命根據地的政治、軍事和財政的成熟條件。1925年6月15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通過“改組大元帥府為國民政府”“建國軍、黨軍改稱為國民革命軍”等決議案。25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政府改組宣言。7月1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廣州市正式成立。
當天,廣州舉行了國民政府成立典禮。各界群眾10萬人集會,高呼“擁護國民政府”,“實現孫先生遺囑”,“廢除不平等條約”等口號。國民政府除任命各部部長外,還任命廣東省政府主席和各廳廳長,廣州市人民政府也隨之宣告成立。
機構與任命
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的指導和監督,實行委員制。國民政府中央機關為最高執行機關即國民政府委員會,管理和掌握全國政務。以汪精衛、廖仲愷、胡漢民、譚延闿、徐謙、許崇智、伍朝樞、于右任、張靜江、張繼、程潛、朱培德、林森、戴季陶、孫科、古應芬等16人為委員;汪精衛、胡漢民、譚延、許崇智、林森等5人(后增張靜江、宋子文)為常務委員;汪精衛任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初設軍事部、外交部、財政部,后增加交通部、司法部。軍事部部長為許崇智(后為譚延闿),外交部部長為胡漢民(后為傅秉常、陳友仁),財政部部長為廖仲愷(后為古應芬、宋子文),交通部部長為孫科,司法部部長為徐謙。
7月3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在廣州市成立。以汪精衛、胡漢民、伍朝樞、廖仲愷、朱培德、譚延闿,許崇智、蔣介石為委員,汪精衛任主席。軍事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它“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及監督,管理、統率國民政府所轄境內海陸軍、航空隊及一切關于軍事各機關”。此外,廣州國民政府中央機關還設立了法制、司法、監察等機關;對其所轄區域內的地方機關也陸續進行了改革,將省、道、縣三級地方政權改為省、縣兩級地方政權,廢省長公署、縣知事公署、市政廳,設省政府、縣政府、市政府,改各級政府首腦為主席、委員長。
8月26日,軍事委員會為統一軍政,消除軍令不統一的狀態,議決編組國民革命軍,取消原有地方部隊的名稱,將黨軍改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蔣介石任軍長;建國湘軍改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譚延闿任軍長;建國滇軍改為第三軍,朱培德任軍長;建國粵軍改為第四軍,李濟深任軍長;福軍改為國民黨第五軍,李福林任軍長。國民革命軍還在各軍中先后建立了各級黨代表和政治部制度。從此,軍政開始統一,國民政府發起第二次東征和南征。
發兵北伐
1926年6月5日,廣州國民政府通過出師北伐案。7月1日,發表《北伐宣言》,9日,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國民革命軍兵分三路,由廣東省出發,三路向北挺進。西路為北伐軍的主力,擔任正面主攻,由第四、七、八軍約5萬人,沿粵漢路進攻兩湖,消滅吳佩孚主力,奪取武漢;中路由第二、三、六和第一軍的2個師組成,先擔任警戒,準備進攻江西孫傳芳部隊;東路軍由第一軍第三師組成,先以攻勢防御,繼而伺機向福建省、浙江省進軍。待三路大軍消滅吳佩孚、孫傳芳主力后,準備迅速進入長江以北地區,共同消滅控制北京政權的奉系軍閥張作霖的部隊。
半年左右的時間里,北伐軍擊潰了吳佩孚和孫傳芳的幾十萬軍隊,占領了湖南省、湖北、江西省、福建、浙江等省,把國民革命從兩廣推進到長江流域。北伐軍也在戰爭中壯大了力量,由8個軍10萬人發展到20個軍25萬人。
武漢國民政府
醞釀遷都
隨著北伐的進展,使得國民政府的革命勢力逐漸轉移到長江流域,關于國民政府遷都問題也隨之被提上日程。1926年10月,北伐軍攻占兩湖,進軍江西,國內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為此,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市召開中央執監委員和各省區負責人等的聯席會議,討論“國民政府現在要不要遷移”到武漢的重要問題。會上出現立即遷移和暫時不動兩種意見,最后未形成任何決議。
11月26日,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作出了遷都武漢的正式決定。會后,在廣州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分批北遷。為了不使國民黨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的權力中斷,到達武漢的各委員商議決定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暨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代行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職權。聯席會議成員“以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及湖北省政務委員會主席、漢口特別市黨部、湖北省黨部代表各一人為限”。12月13日,中央黨政聯席會議正式成立。
1927年1月1日,武漢臨時中央黨政聯席會議各機關定址并開始辦公。聯席會議發布命令“確定首都,以武昌、漢口、漢陽三城為一大區域作為‘京兆區’,定名武漢。又組織委員會,以財政、外交、交通諸部長,漢口、武昌市長及防軍司令九人為委員,統治京兆區?!边@標志著國民政府從廣州時期進入武漢時期。
武漢市臨時聯席會議的成立使蔣介石感到國民政府已無法受其控制,于是蔣介石開始反對遷都武漢,并提出遷都南昌市的設想。12月,蔣介石把張靜江、譚延闿從廣州市接到南昌,并截留了部分取道江西省去武漢的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于1927年1月3日擅自在南昌召開臨時中央政治會議,非法決定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移駐南昌。為了達到遷都南昌的目的,蔣介石在1927年1月10日和21日又兩次操縱南昌政治會議,作出決定,要求武漢成立政治分會,解散臨時聯席會議,但遭到拒絕。
武漢國民政府成立
2月21日,武漢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和國民政府委員舉行擴大會議,決定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即日開始在武漢辦公,結束臨時聯席會議,并重申準備在武漢召開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同時請南昌市各委員即日到武漢視事。蔣介石遷都南昌的企圖終于沒有得逞。
1927年3月,國民黨二中全會在武漢召開。這次會議改變了國民黨和國民政府的某些現行體制。在黨的制度方面,會議廢除了主席制,設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執行黨的最高領導權;改選了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撤銷了軍人部。在政府體制方面,廢除國民政府主席一職,選出國府委員28人,以集體領導,處理政務。另廢除政治委員會主席一職,實行主席團制;規定政治委員會是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領導下的最高政治指導機構,除中央常委9人兼任外,加選宋子文、陳友仁、鄧演達、林伯渠、王法勤、宋慶齡6人為委員,其中汪精衛、譚延闿、孫科、顧孟余、徐謙、譚平山、宋子文等組成政治委員會主席團。關于軍事委員會,廢除主席一職,設主席團,由7人組成,實行集體領導;把高級將領的任免權集中于軍事委員會,選舉譚延闿等16人為軍事委員會委員。會議決定國民政府在原有的外交、財政,交通、司法4部之外,增設勞工、農政、教育、實業、衛生5部。
這次會議充實和改進了中國國民黨的中央和國民政府機構,標志著國民政府的政權建設,比廣州市時期更加完善,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全會閉幕后,3月20日,國民政府委員在武昌舉行宣誓就職典禮。并公布各部部長名單。至此,武漢國民政府正式成立。
內政外交
從黨政聯席會議成立到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召開這段時間,武漢國民政府管轄了珠江、長江和黃河流域的11個省份,革命勢力波及大半個中國。武漢國民政府在對外關系方面,同蘇聯保持友好往來,接受蘇俄政府和人民在人力、物力和道義上的援助:歡迎第三國際代表團駐漢口,聘請米哈伊爾·鮑羅廷、加倫等蘇俄政治、軍事顧問協助指導政府的各項工作;依靠人民力量,頂住了英、美、日、法公使團的外交訛詐和軍事威脅,收回漢口、九江英租界,維護了國家主權,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
此外,武漢國民政府還采取了恢復交通、采購米、煤、鹽、油、柴、布等生活必需品、救濟失業等措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大都未獲成功。因而,武漢財政困難日益嚴重,地區經濟日趨衰退,加上帝國主義等勢力的封鎖破壞,武漢政府的財政經濟逐漸陷入絕境。難以克服的嚴重的財政經濟危機,對后來武漢國民政府的解體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南京國民政府(1926)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
1927年4月,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于4月14日糾集了在南京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張靜江、吳稚暉、李石曾、蔡元培開“談話會”,次日非法作出決定:否定武漢國民政府的合法地位,在南京另建國民政府。17日,蔣介石與胡漢民合拼湊了一個中央政治會議,由蕭佛成、蔡元培、李石曾、鄧澤如、何應欽等9人任委員,推舉胡漢民任中央政治會議主席,鈕永建為國民政府秘書長,并決定次日在南京開始辦公,同時舉行慶祝典禮。
192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遷寧”典禮在南京丁家橋原江蘇省議會舉行。會上舉行了閱兵式,蔣介石、胡漢民等人先后講話。這標志著南京國民政府的正式開場,政府由蔣介石、胡漢民、張靜江、吳稚暉、李石曾、鄧澤如、蔡元培、李宗仁、何應欽、古應芬、柏文蔚、陳銘樞等12人為委員;胡漢民、張靜江、伍朝樞、古應芬為常務委員,還發函請汪精衛、譚延闿來南京行使職權。
蔣介石并不擔任政府的最高領導職務,只擔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恢復被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剝奪的總司令職權,以這個政府的武力支柱的代表人物出現。胡漢民是南京國民政府的直接領導者,但未經選舉和法定,當時的稱呼也不統一。4月19日,南京國民政府決定成立財政部和外交部,分別由古應芬、伍朝樞任部長。5月設交通部,由王伯群任部長。6月設大學院和司法部,由蔡元培任大學院長,王寵惠任司法部長。8月設民政部,由薛篤弼任部長。
以蔣介石為中心的南京國民政府的成立,使國共兩黨合作的統一戰線遭到嚴重破壞,中國國民黨陷入了公開的分裂,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也從此進入了危急時期。
寧漢對峙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后,寧漢處于對峙狀態。這時中國出現以蔣介石控制的南京政權、武漢國民政府與奉系軍閥張作霖控制的北京政府,三足鼎立的政權。5月初,蔣介石決定分兵三路繼續北伐,但因汪精衛所在武漢國民政府的阻撓下,北伐被迫中斷。
寧漢合流
在馮玉祥等人的斡旋下,寧、滬、漢三方開始就合作進行醞釀。8月13日,蔣介石宣布下野,暫避鋒芒,以退為進。8月19日,武漢方面宣布“即日遷都南京”。9月15日,國民黨中央執監委聯席會議在南京召開臨時會議,決定設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接管寧、漢雙方權力,代行中央職權。16日,特別委員會成立。17日,國民政府和軍事委員會改組,推定于右任等47人為國民政府委員,以譚延闿、胡文民、蔡元培、李烈鈞、汪精衛為常務委員,同時推定于右任、方振武等67人為軍事委員會委員,以白崇禧、何應欽、朱培德等14人組成主席團,并任蔡元均為大學院院長,孫科為財政部部長,王伯群為交通部部部長,王寵惠為司法部部長,伍朝樞為外交部部長。會議通過了《中央黨部組織案》《國民政府組織案》等。9月20日,新產生的國民政府和軍事委員會委員同時舉行就職典禮。這標志著寧、漢、滬三方的正式合流。
寧粵對峙
由于特別委員會的組織形式與中國國民黨的組織程序不相符,遭到各地國民黨黨部的反對;在國民黨內仍然有實力或有影響的人物如蔣介石、汪精衛、胡漢民、唐生智等反而失去了原有的職權和領袖地位,特別委員會一開始即處于軟弱無力的狀態。
9月21日,汪精衛、顧孟余、唐生智等不顧特別委員會的命令,成立武漢政治分會,與中央特別委員會相對抗。唐生智率部由安慶市東進,占領蕪湖市,威迫南京。特別委員會派李宗仁、程潛、朱培德三路西進討伐。汪精衛南下廣州市,與李濟深、張發奎聯合對抗特別委員會。11月,廣州另樹起“國民黨中央”的旗號,與南京相對立。
二屆四中全會
1927年11月,蔣介石重回中國,重新執掌大權。1928年2月2日至7日,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蔣介石控制了會議,通過了《改組中央黨部案》《政治委員會改組案》《改組國民政府案》等,會議推選丁惟汾、于右任等49人為國民政府委員,譚延闿、蔡元培、張靜江、李烈鈞、于右任為常務委員,譚延闿為國民政府主席。會議決定保留中央政治會議及各地分會,以李濟深、李宗仁、馮玉祥、閻錫山分別為廣州市、武漢市、開封市、太原市4個政治分會主席。3月7日,蔣介石當上了中央政治會議主席。同時改選了軍事委員會,推于右任、方振武等73人為委員,指定李宗仁、李濟深、馮玉祥、閻錫山、蔣介石等12人為常務委員,蔣介石為主席。至此,蔣介石以合法的手段獲取了中國國民黨的最高權力。
統一中國
國民黨經過二屆四中全會,各派矛盾暫時緩解,通過了《限期完成北伐案》,決定再次“北伐”。1928年6月8日,北伐軍閥閻錫山部進駐北京,12日接收天津。繼而南京政府決定將直隸省改稱河北省,北京改稱北平,并以北平、天津為特別市。
而后在國民政府的積極爭取下,東北軍張學良于1928年12月決定改旗易幟,服從國民政府,中國就此基本實現了全國的統一。
實行訓政
1928年8月,國民黨舉行二屆五中全會,宣布“軍政時期”結束,“訓政時期”開始,聲稱要由國民黨來訓練人民行使政權。9月,中國國民黨起草了實行五院制的《國民政府組織法草案》,后又根據草案通過了《訓政綱領》。要點為:中華民國于訓政期間,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國民大會領導國民,行使政權,國民黨在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時,以政權付托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之;中國國民黨訓練國民逐漸推行“選舉、罷免、創制、復決”四權。國民政府總攬執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項治權;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指導監督國民政府重大國務之施行”,修改及解釋國民政府組織法。
抗戰策略
蔣介石在蔣閻馮大戰獲勝后,立即調集兵力,從1930年至1934年連續向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根據地的工農紅軍發動了五次反革命軍事“圍剿”。九一八事變之后,國民政府推行“不抵抗”政策,實行對日妥協政策。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南京國民政府開始轉變政策,實行全民族統一抗戰。
重慶國民政府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市,1937年10月29日,淞滬戰場上的中國軍隊已嚴重失利,南京受到威脅,蔣介石在國防最高會議上作了《國府遷渝與抗戰前途》的講演。30日,國民政府決定遷都重慶。11月20日,國民政府發表宣言,“移駐重慶,繼續對日抗戰”。26日,林森率國民政府部分成員抵達重慶。12月初,國民政府在重慶國府路設址辦公,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設于曾家巖。1940年,在日本政府的分裂下,汪精衛公開叛國,在南京成立偽國民政府。
全面抗戰爆發后,國民政府采取多種措施,將經濟轉入戰時軌道,其中有沿海工業內遷、經濟統制、西南建設、戰時金融等。這些措施有助于避免日軍破壞造成的后方經濟崩潰,有利于堅持抗戰;但官僚資本卻乘國難之機膨脹。國民政府的統治日益腐敗,財政開支的猛增和官僚資本大發國難財,造成大后方經濟逐漸凋敝。日本的侵略嚴重破壞了中國經濟,國家財政收入不及戰前一半,軍費開支浩大。西南地區經濟雖有所增長,但仍入不敷出。
太平洋戰爭的爆發改變了中國所處的國際環境,改變了中國的外交格局。1942年元旦,美、英、蘇、中等26國代表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簽署了《聯合國家宣言》,向全世界莊嚴宣告:各簽字國保證協同作戰,絕不與敵國單獨媾和。1月2日,根據富蘭克林·羅斯福提議,建立中國戰區盟軍最高統帥部,由蔣介石擔任最高統帥,美國的約瑟夫·史迪威中將任統帥部參謀長。
新的局勢促進中國實現廢除不平等條約,鼓舞了中國人民的抗日斗志,并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地位。
南京國民政府(1948)
制憲國大
抗日戰爭結束后,重慶市的臨時國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發布“還都令”,宣布5月5日將“凱旋南京市”。1946年頒布了《中華民國憲法》,正式立憲,中國國民黨一黨訓政時期結束,進入憲政時期。
“制憲國大”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共有14章175條。第一章 為“總綱”,宣稱“中華民國基于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二章為“人民之權利義務”,羅列了歐美國家憲法中有關人民權利、義務的條文,但附有相應的限制條款。第三章為“國民大會”。第四章為“總統”,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總統統帥全國陸海空軍”等。第五至第九章分別規定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院的職能及院長的產生辦法。第十至第十四章分別規定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地方制度、四權(選舉、罷免、創制、復決)的行使、基本國策、憲法之施行及修改。
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改組。蔣介石任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委員共29名,其中中國國民黨17席,孫科任國民政府副主席兼立法院院長,張群任行政院院長,居正任司法院院長,于右任任監察院院長,戴季陶任考試院院長,除以上為當然委員外,國民黨尚有張繼、鄒魯、宋子文、翁文灝、王寵惠、章嘉呼圖克圖、邵力子、王世杰、蔣夢麟、鈕永建、吳忠信、陳布雷等為國民政府委員。
4月23日,張群宣布組閣,以王云五為行政院副院長,王公度為外交部部長,白崇禧為國防部部長,俞鴻鈞為財政部部長,張厲生為內務部部長,李璜為經濟部部長,左舜生為農林部部長,甘乃光為行政院 秘書長等。國民政府改組后,中國國民黨當局即宣稱:“多黨政府”“聯合政府”業已成立。
行憲國大
全國內戰爆發后,國民政府軍費開支激增,財政赤字連年增長,內外債沉重。嚴重的經濟危機,便使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難以維持。隨著解放戰爭形勢的變化,國民黨政府在戰場上節節敗退。蔣介石于1948年3月召開了“行憲國大”,蔣介石被選舉為總統,李宗仁為副總統。并以“南京總統府”行使“國民政府”的職責,國民政府于1948年5月20日正式進入歷史時期。
三大戰役之后,國民黨呈現潰敗之勢,國民黨發行金圓券的失敗,又加重了經濟總崩潰,從而加速了其政權的垮臺。1949年元旦,國民政府發表文告,表示愿意停戰談判。1月21日,蔣介石隱退,李宗仁行代總統職責。蔣介石隱退后仍擔任國民黨總裁,“以黨控政”。蔣介石給將國庫所存大量的金銀外匯運往臺灣,使李宗仁上臺后,手頭上一文不名。談判失敗后,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南京失守后,國民政府行政院、國防部及其他官員紛紛南下廣州市。李宗仁認為,政府不管遷往何處,終要受蔣介石的控制,因此直接飛往桂林市。居正、閻錫山、朱家弊、陳濟棠等來桂催促李宗二赴穗,蔣介石又答應交出一切權力,五年之內不復過問政治。5月7日,李宗仁飛赴廣州,但蔣介石仍對國民黨政權在幕后操縱。
敗退臺灣
10月12日,廣州失守后,國民政府遷往重慶。次日,李宗仁抵達重慶。重慶城防及川東防務全系蔣介石的嫡系部隊,李宗仁的命令毫無效力。12月5日,李宗仁飛往美國,雖仍保留代總統的名號,但已無實權。最終,蔣介石指揮國民黨的殘余勢力敗往臺灣,其在大陸的政權宣告覆亡。
元首列表
參考資料 >
1925年廣州國民政府成立盛典.網易.2025-10-03
蔣介石.中國大百科全書.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