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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民
來源:互聯網

胡漢民(1879年12月9日-1936年5月12日),幼名衍鸛,后改名衍鴻。字展堂,晚號不匱室主。父親胡文照性格耿介,以入幕做刑名師爺為生;母親文氏出身于江西省望族,能作詩解音樂圍棋,生五子二女。

1879年12月9日,胡漢民出生于廣州府番禺區,擅長詩文,幼時家境貧寒,與兄長以教書度日。1902年,胡漢民鄉試中舉,同年與陳融之妹陳淑子結婚。1903年和1904年,胡漢民兩度留學日本,分別進入東京宏文學院速成師范科和法政大學速成法政科就讀。1905年9月,胡漢民加入同盟會,跟隨孫中山先后輾轉于越南新加坡等地,參與策劃黃岡市、廣州起義等革命活動,廣州獨立后被推選為廣州都督袁世凱上臺后胡漢民被免去職位,遂跟隨孫中山繼續革命活動,在孫中山北伐期間留守廣州市,負責鞏固后方。1925年,胡漢民卷入廖仲愷被暗殺一案,離粵赴蘇考察,“反共”思想日益鮮明,加入蔣介石陣營,領導立法院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規,隨著蔣介石獨裁野心的膨脹,蔣、胡之間的分歧不斷擴大。1931年,胡漢民被蔣介石囚禁于南京湯山,10月被釋。此后,胡漢民促成兩廣地區的半獨立狀態,宣揚反蔣、抗日、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思想。1936年5月9日,胡漢民突發腦出血,最終于5月12日逝世,終年五十八歲,葬于廣州龍眼洞斗文望。

胡漢民早年追隨孫中山參加同盟會,與孫中山共同組織革命事業十余年,是孫中山最為倚重的得力助手,孫中山高度贊揚胡漢民的學問、人品,認為他才干非凡,堪當大任。 胡漢民一生思想豐富,涉及頗廣,對三民主義、馬克思主義多有研究和論述。但孫中山逝世后,胡漢民迅速轉變為國民黨右派代表人物,充分體現出中國資產階級的矛盾性與復雜性。胡漢民著作有《總理年譜長編初稿》《唯物史觀批評之批評》《駁新民叢報之謬妄》等。

人生經歷

早年經歷

1879年12月9日,胡漢民出生于廣州番禺縣,祖籍江西廬陵縣延福鄉青山村,累世務農,至胡漢民祖父胡三時宦游來粵。父親胡文照性格耿介,以入幕做刑名師爺為生;母親文氏出身于江西省望族,能作詩解音樂圍棋,生五子二女。家中貧困,胡漢民幼時跟隨父母輾轉于博羅、茂名、德慶等地。

胡漢民記憶力極強,十一二歲時便能每日記誦數千字,遍讀《十三經》《史記》等古籍。1891年,父親胡文照染病,因聽信庸醫言論最終不治病故。1893年,母親文氏病逝,胡漢民與長兄胡清瑞教書糊口,一邊教書一邊自修,先后就讀于學海堂、菊坡、越華、粵秀等書院。然而因為”醫養不足“,胡漢民一兄一姊兩弟相繼去世,胡漢民本人體弱多病也是源于此時。十五六歲時,胡漢民讀到顧炎武、王夫之等人的著作,深感清朝統治的無能,逐漸萌生了“革命排滿”的思想。

1902年,胡漢民鄉試中舉。第二年胡漢民為人”捉刀”(替人考試),得到六千余金報酬,為多年來留學海外的夢想謀得了資金。同年,胡漢民與陳融之妹陳淑子結婚。

留學日本

1903年,清政府令各省復辦學校,時任廣東省總督陶模邀請吳稚暉、鈕永建、陸偉士等人到廣東,主持教育事宜。廣東人梁鼎芬煽動張之洞彈劾陶模,說陶模招攬革命黨人。事實上,只有吳稚暉、鈕永建兩人有革新之志。兩人從廣東回到日本,說服東京高等師范學校校長為中國人開設速成師范班。當時胡漢民與吳稚暉、鈕永建相交往,尤其喜愛吳稚暉的言論。胡漢民苦于尋求不到革命方略,認為應當從教育入手,在吳稚暉的幫助下前往日本,進入東京弘文學院(東京高等師范學校校長所設)速成師范科就讀。

歸國后,胡漢民應廣西梧州中學的聘請,擔任該??偨塘曇宦?,后擔任梧州師范講習所所長和香山隆都地方私立學校校長,銳意講學,宣傳民族革命的必要性,學風一時驟變。但由于地方守舊勢力過于強大,胡漢民從教育入手進行救國活動的嘗試都失敗了。他認識到進行救國最重要應從政治入手,1904年再次赴日留學,進入法政大學速成法政科,攻讀政治學。

參與革命

1905年9月1日,胡漢民加入同盟會,擔任評議部評議員,后任書記部書記。同年11月,《民報》在東京創刊,胡漢民被推為編輯,先后發表《駁新民叢報之謬妄》《告非難民生主義者》等文章,與梁啟超主持的《新民叢報》進行論戰。《民報》影響范圍極大,以至于清廷懸金十萬取胡漢民首級。

1907年,因清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引渡孫中山的要求,日本政府遂表示驅逐孫中山出境,胡漢民追隨孫中山繞道胡志明市前往河內,化名陳同。胡漢民從河內到香港,參與發動了黃岡市、惠州之役,主要承擔籌集軍餉、運送軍械等工作。1908年4月河口起義失敗后,胡漢民將注意力轉移到向華僑宣傳革命思想,在新加坡主持《中興日報》,先后編寫二十余篇文章與?;逝砷_展論戰,并揭露清政府”預備立憲“的專制實質。隨著革命思想的傳播,同盟會組織不斷擴大,胡漢民先后擔任同盟會南洋支部長、南方支部長,并直接參與策劃廣州起義,負責起義募款工作。4月27日,黃興廣州市發動起義,但胡漢民與趙聲等人趕到廣州市,起義已宣告失敗,胡漢民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前往南洋等地繼續活動。

廣州都督

胡漢民堅持革命,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他立即率領一批青年華僑趕赴香港。1911年11月9日,廣東省宣布獨立,胡漢民被推選為都督。

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胡漢民擔任南京總統府秘書長。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后,胡漢民回到廣州,復任廣州都督。8月,同盟會改組中國國民黨,胡漢民擔任廣東支部長。宋教仁遇刺后,孫中山電促廣東獨立,胡漢民拒絕。6月14日,袁世凱免去胡漢民的廣東都督一職,調為西藏自治區宣撫使,不久,胡漢民辭職,意志消沉,和孫中山一起流亡日本。

1913年9月,孫中山開始在日本籌組中華革命黨。1914年5月1日,胡漢民正式加入中華革命黨,黨內編號為四五〇號?!睹駠冯s志創刊后,胡漢民擔任總編輯,發表《亡國之外債》《強有力之政府辯》等文,揭發袁世凱復辟帝制野心。7月,中華革命黨正式成立,胡漢民擔任政治部長,負責反袁的宣傳工作。

1917年孫中山廣州市成立護法軍政府,胡漢民任交通總長。孫中山辭去大元帥一職后,胡漢民也隨之前往上海市。1923年1月,滇桂軍將陳炯明逐出廣州,胡漢民被任命為廣東省省長。在革命反復受挫后,孫中山決定接受蘇聯和中國共產黨的幫助,推動國共合作。胡漢民在此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促進作用。1924年9月,孫中山初始北伐,胡漢民留守廣州,代行大元帥職權并兼任廣東省長,鎮壓商團叛亂,并在孫中山逝世后平定了廣東滇桂軍的叛亂,穩定了廣東局勢。1925年7月1日,胡漢民被任命為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兼國民政府常務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及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主席。

1925年8月20日,廖仲愷被暗殺。胡漢民因與“廖案”重大嫌犯胡毅生林直勉等人關系密切,被排除在最高領導層之外。案發后,根據米哈伊爾·鮑羅廷提議,由汪精衛蔣介石、許崇智三人組成特別委員會,節制黨、政、軍大權,胡根據國民黨中央的決定離粵赴蘇考察。在蘇聯期間,胡發現蘇聯的政治體制與自己的社會主義格格不入,從而堅定了他“反共反蘇”的決心。自1926年起,胡漢民與蔣介石來往日益密切,最終于1927年加入武漢國民政府,繼續推行“反共”主張。

1927年7月15號,汪精衛發動七一五反革命政變,8月,因集團內部不夠團結,蔣介石被迫通電下野,胡漢民也隨即辭職。次年初,蔣回南京復職,電邀胡入京。此后胡漢民專心致力于“三民主義之闡揚” ,完成了《三民主義的連環性》一書,將“三民主義連環性”的理論加以系統整理,使之與中國國民黨當時的政治需要相適應,因此被稱為“國民黨新生的理論基礎”。6月初,胡漢民向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提出《訓政大綱案》,在國民黨內首倡實行“訓政”的建國方針。

1928 年 10 月,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任命胡漢民為立法院院長。胡漢民在任期間,主持制定了民法、公司法、土地法等16部法律,撰寫了《三民主義的立法精神與立法方針》《社會生活之進化與三民主義的立法》等文章,為國民黨立法提供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理論。

湯山遭囚

1929年至1930年間,胡漢民作為蔣介石旗下一員,負責在后方主持黨務、政務,穩定局勢,幫助蔣介石不斷擴充實力,但蔣介石獨裁的野心日益暴露,兩人之間的矛盾也逐漸尖銳。1930年10月,蔣介石提出召開”國民會議“,確定頒布憲法的時期,并制定“訓政時期約法”。胡漢民反對制定約法,認為當下各項法律仍未完善,且軍權高于一切,即使制定出根本大法,也難以真正施行,會降低人民對黨的信任、消解法律的價值。1931年2月,蔣介石邀請胡漢民一同討論約法問題,被胡漢民堅定拒絕。

1931年2月28日,蔣介石邀請胡漢民到總司令部晚餐,以“勾結汝為(許崇智)、運動軍隊、包庇陳溫(陳群、溫建剛)、反對約法、破壞行政”等理由將胡漢民扣留,次日將其軟禁于南京湯山。

同年四月底,親胡派的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鄧澤如、古應芬林森等人聯名發出通電彈劾蔣介石,兩廣將領陳濟棠、李宗仁分別響應,汪精衛等人也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回到廣州市,參與反蔣運動。5月27日,反蔣派在廣州召開會議,同時成立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分庭抗禮。九一八事變后,寧粵雙方和談,粵方代表將釋放胡漢民作為和談的先決條件,迫使蔣介石于10月13日釋放胡漢民。寧粵談判中,蔣介石被迫下野,胡漢民與孫科等人聯名在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上提出《實行均權,以求共治案》,大會最終決定成立國民黨中央西南執行部和國民政府西南政委會,統一領導西南各省工作,由胡漢民主持全局,兩廣的”半獨立“狀態得到了合法地位。

1933年1月15日,《三民主義月刊》在廣州市創刊,胡漢民任主編,大肆宣揚自己“抗日反蔣”“反共”的政治主張,強烈反對蔣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內”政策,堅決主張對日作戰,認為“對日抗戰”是中華民族唯一的生路。為了對抗蔣介石的獨裁統治,胡漢民還在1932年成立”新中國國民黨“,1933年9月在廣州仲元學校創辦了”政治經濟講習班“。

病逝廣州

1935年6月,胡漢民到歐洲考察。12月被推選為中央常委、黨務會議主席。月底,國民黨中央派代表居正、葉楚愴南下邀請胡漢民北上,被胡漢民推脫。他認為當務之急是促使南京國民政府充分體察到全力抗日的必要性,并團結一切抵抗力量,而自己此時北上南京,對國事并無太多益處。此后,胡漢民更加致力于宣傳抗日主張,發表《民族主義與自力更生》《民族主義的民族復興運動》等文章,呼吁抵抗帝國侵略、消滅軍閥官僚,改善民生。

1936年5月9日,胡漢民應邀到妻兄陳融公寓赴宴,晚上與廣州市象棋高手潘景夷下棋時突發腦出血,最終于5月12日下午七時四十分停止呼吸,終年五十八歲。國民政府下令自5月13日起全國一律下半旗三日,并停止娛樂宴飲活動,全體黨員左臂纏帶黑紗三日。6月17日國民政府明令國葬。7月13日,胡漢民靈柩葬于廣州龍眼洞斗文望。胡漢民逝世后不久,廣東歸政中央,國民黨西南執行部及西南政務委員會旋即瓦解。

為政舉措

政治舉措

1911年廣州獨立后,胡漢民被推選為廣州都督。在廣州都督任上,胡漢民草創廣東都督府為行政機關,開列出政府各部之主官及政府顧問與樞密處組成人員的名單,并初步健全其機構和職能;主持選舉成立廣東省臨時省議會,以取代成分復雜的廣東各界代表大會;采取諸多緊急措施,如速籌餉款安撫民軍、通令禁止招兵、設法初步恢復廣東的財政金融等,穩定了廣東共和政局。1912年胡漢民復任廣東都督,繼續完善廣州軍政府的機構建設,任用同盟會黨人作為廣東都督府的核心和主力。胡漢民健全軍政府的司法機構及規范其訴訟審判制度。

胡漢民致力于掃除前清官衙習氣,清明節吏治,努力推行地方自治,推動廣東的民主建設工作。胡漢民撤銷清廷在廣東省設立的各行政機構,廢除“老爺”“大人”等行政稱呼,一律改稱“先生”;堅持任人唯賢原則,頒布各項法規,明確官吏的選拔標準和具體考核辦法,嚴辦徇私舞弊的官員。廣東獨立之初,省內匪徒猖,胡漢民嚴格懲辦匪徒,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深受民眾好評。他奉行休養生息政策,豁免前清廣東當局設立的一切苛捐雜稅,減少官員俸祿以減輕民眾負擔。

胡漢民在督促官員熟悉與實行民主政制的同時,也注重加強對國民進行政治教育。在他的支持下,教育司廣泛開設宣講所、閱書報社,向廣大民眾宣傳民主政治、灌輸民國常識與新知識;他下令保障人權、禁止販賣人口、禁止刑訊體罰 ; 他查禁賭博,禁止人們種植、吸食罌粟。

法律舉措

1928年10月起,胡漢民擔任了國民政府第一、二屆的立法院院長。在這段時間里,胡漢民不僅為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礎,確定了國民政府第一、二屆立法院的基本框架,而且領導立法院制定大量的法律、法規,涵蓋民法、商法、自治法、勞工法等各方面。

對于北洋政府時期遺留的及國民政府各機關的法規章程,胡漢民領導立法院進行了修訂和整理。1930年12月整理完畢,結束了北洋政府時期由于軍閥割據而導致的地區間法律法規的混亂沖突,統一了中國國民黨統治地區的法律。

在胡漢民的領導下,立法院先后公布了民法典共5編29章1225條,包括《民法·第一編 總則》《民法·第二編債》《民法·第三編物權》《民法·第四編親屬》《民法·第五編繼承》,構成了《中華民國民法》,這是中國歷史上正式頒布的第一部民法典。

倡廉政府

民國元年,胡漢民擔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府秘書長,倡導廉價政府(卡爾·馬克思所提出的,用盡可能少的行政開支實現最優化的行政管理),上至秘書長,下至錄事,一律月給三十元。上世紀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他擔任立法院院長期間,又倡導廉潔政府和守法養廉,堅決反對北伐以后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已經開始出現的腐敗。

胡漢民繼承和發展了孫中山對于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及考試五權制的構想。在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胡漢民確立了監察與懲戒分權原則,將公務員懲戒權歸屬司法院,獨立于檢察院外,同時在懲戒制度中引入現代法治的規范,對于國家政治制度(包括公務員懲戒制度)的建立、形成中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

人物成就

立法成就

1928年12月起,胡漢民擔任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為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礎,確定了國民政府第一、二屆立法院的基本框架,而且領導立法院制定大量的法律、法規,厘定和整理了當時的法律、法規奠定了南京國民政府六法體系的雛形。

文化成就

胡漢民是民國書法大家,與吳稚暉、譚延闿、于右任并稱為“民國四大書法家”,胡漢民對書法頗有研究,擅長隸書,特別是《曹全碑》,其隸書特點是落筆藏鋒逆入、清挺俊拔。行書是豎鋒入紙、筆筆到位。主要作品有《胡漢民行書七言律詩》《陳融行書〈讀嶺南人詩絕句〉》《陳融行書黎簡七言詩》等。

人物思想

三民主義思想

胡漢民是孫中山三民主義最堅定的支持者之一,為三民主義理論體系的豐富和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胡漢民的民族主義思想具有革命性與前衛性。他強烈抨擊了清政府統治的殘暴和腐朽,力主以暴力推翻清王朝統治。他認為革命應采取武裝斗爭的形式,團結民眾,尤其注重聯合軍隊參與革命。胡漢民雖然主張推翻滿族統治,但也理智地將滿洲政府與滿人分開來看,強烈反對狹隘的民族復仇,主張建立共和立憲政府后仍然承認滿洲人為共和國民的一部分,平等享有民主權利。

胡漢民的民權主義思想具有典型意義。他指斥清政府 “ 欽定憲法大綱 ” 的實質是加強專制權力,認為革命的目的應是建立資產階級民主立憲的國家政權。胡漢民的建黨思想與他的民主革命思想一脈相承,注重維護黨內團結和民主,重視黨德建設。他反對當時盛行的”國家有機體說“,強調個人的民主權利和自由。其中,胡漢民尤其注重提倡男女平等,大力倡導女權,大力保護婦女的各項權利,這是他民權思想中的閃光點。

胡漢民的民生主義思想集中于土地和資本。他將西歐、美國和中國三者的社會經濟加以分析和比較,主張進行合理的社會財產分配;強調通過核定地價實現土地國有,同時節制大資本的發展,以防止大資本家壟斷。他認為國家應該經營具有獨占性質的社會事業,但對于其他不具獨占性質的事業,仍然可以讓資本家經營;同時加強中外貿易往來,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馬克思主義思想

胡漢民是20世紀早期與李大釗并列的唯物史觀學者,戴季陶稱他是“唯物史觀的研究者”。作為具有留日經歷的知識分子,胡漢民在日本期間接觸和學習到了馬克思主義理論,成為早期宣傳馬克思主義的革命派主力之一。從1919年8月至次年4月,胡漢民先后發表20余篇馬克思主義方面文章。其中,胡漢民側重介紹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發表了長達2萬多字的《唯物史觀批評之批評》,闡釋唯物史觀的內在機理,認為唯物史觀的提出是“精神偉大的思想”“差不多劃一個新紀元”,格外贊賞了唯物史觀推動社會學、經濟學、歷史學等領域的變革中所發揮的作用,并對歐美學者反對唯物史觀的種種觀點加以駁斥。

此外,胡漢民還撰寫了《孟子與社會主義》《經濟關系是社會一切關系的基礎》《中國哲學史之唯物的研究》《階級和道德學說》等文章,運用唯物史觀闡釋中國歷史、哲學、倫理等問題。其中《中國哲學史之唯物的研究》一文是中國學者應用唯物史觀研究中國哲學史的最早嘗試。胡漢民根據唯物史觀的理論,考察中國哲學產生、發展的內在原因,從經濟的角度來考察哲學的目的和作用等,是過去思想史研究從未有過的,對后來唯物史觀之于歷史研究提供了早期的范例。

法律思想

胡漢民對立法極為重視,一向推崇“法治”,主張以法治國、以法治軍,認為以此可以避免人治的弊端。胡漢民的立法思想基本上是對孫中山舊三民主義的概括和延申,同時也受到西方法學和中國傳統法律思想的影響。

胡漢民把三民主義作為國民政府立法工作的最高原則和總出發點,提出“ 國家社會本位” 的立法方針,即國民政府的立法“應該完全站在黨、國家、社會的立場上為整個的中國民族求利益”。在個人權利與國家社會的集體權利中,法律必須以維護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為目的,擺正群體與個體的主次首從的關系;當二者發生沖突時,法律應積極地維護前者和限制后者。社會經濟方面,胡漢民總結了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絕對保護私有制法律原則、自由競爭法律原則以及經濟放任政策等產生的弊端之后,提出國家干涉主義經濟政策。主張國民政府的社會經濟立法應當注重團體利益,以社會利益為本位。在民商法的制訂上,胡漢民主張編訂民商統一的法典,實行民商合一的編制體例。

胡漢民立法思想的一大特點是創新,他強調立法要適時,要結合國情,既要與西方有別,也要與中國過去不同,對當時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人物影響

胡漢民起草、主持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奠定了中國國民黨法律的基礎,這些基本法典從形式上建立了資產階級的“六法體系”,為國家法制建設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礎。把自清末以來的中國法制現代化向前推進了一步。

胡漢民在擔任廣州市都督期間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極大地改變了廣東省的政治社會面貌,開創了廣東政壇一代新風、建設廣東社會新氣象,形成積極健康、民主自由的社會風氣,奠定了廣東建設的經濟和文化基礎,為廣東的長遠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作為國民黨內重要的理論家,胡漢民撰寫了大量文章鼓吹革命、闡釋和補充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宣傳同盟會的革命綱領,推動了先進思想在國內外的廣泛傳播。同時,胡漢民起草的《訓政綱領》等文件對中國國民黨訓政時期的黨政關系、政權治權關系、政府人民關系等提供了基本原則和實施方案。為南京國民政府的架構運行奠定了基礎。

人物評價

胡漢民早年追隨孫中山參加同盟會,與孫中山共同組織革命事業十余年,是孫中山最為倚重的得力助手,一度成為孫中山理論的代言人之一。孫中山高度贊揚胡漢民的學問、人品,認為他才干非凡,堪當大任。 國民黨內部同僚對于胡漢民不謀私利、不置私產的品德也多有共識。

胡漢民早期作為同盟會重要成員,對革命思想和革命實踐做出的貢獻不容忽視。但孫中山逝世后,胡漢民迅速轉變為中國國民黨右派代表人物,充分體現出中國資產階級的矛盾性與復雜性。

受到時代和階級局限性的影響,胡漢民早期的三民主義思想也存在著許多不足。他在評價、分析清朝政權時流露出狹隘的民族主義思想,對于滿族的歷史存在著不正確的認識。他沒有正確認識到人民群眾的力量,只相信“中等社會”的勢力而不注重廣泛發動群眾。他認為西方列強是文明國家,不會破壞中國革命,對帝國主義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中原地區的革命活動不能違反當時的“國際法”。他沒有認識到封建土地所有制是中國社會落后的根源,并未徹底反對地主階級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外貿易往來中忽略了必須以主權獨立為前提進行平等交流。胡漢民反帝斗爭的不徹底性、對資本主義侵略的忽視,都是他思想認識上的缺陷。

家族成員

個人作品

相關作品

后世紀念

胡漢民墓位于廣東省天河區龍眼洞,建于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墓原在斗文望,混凝土結構,文革時期被毀。1985年,廣州市人民政府根據胡漢民親屬的意愿,在原墓東面300米處,胡漢民夫人陳淑子墓的左側另建新墓,但其女不同意將其父棺木遷至新墓,故新墓實為空冢。

新墓為外飾水洗石米的墓,坐東南向西北。當中高3米,一級護嶺。墓碑鐫刻“胡漢民先生之墓”七字。左前方建有“不匱亭”。右側為胡漢民夫人墓,墓碑中刻“先妣,陳太夫人墓”,下款署“民國三十五年”。整個墓園占地約1800平方米。墓砌有拱手及祭臺,占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

參考資料 >

胡漢民.孫中山故居紀念館.2025-03-20

孫中山等近代粵籍名人書畫珍品集中亮相廣州.人民網.2023-06-05

第一大總統 (2011).豆瓣電影.2023-05-13

辛亥革命 (2011).豆瓣電影.2023-05-13

廣州圖書館·歷史名勝·胡漢民墓.廣州圖書館.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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