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號容齋。科舉寄籍商丘市永城市,合肥人,其先自黃岡市徙。清代文臣。
崇禎十五年(1642年),張獻忠攻陷廬州府,李天馥隨家人避難永城,寓居于永城趙家。順治十四年(1657年)中舉,順治十五年(1658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少詹事、工部尚書、刑部尚書、兵部尚書、吏部尚書。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拜武英殿大學士。為官期間,揚清激濁,學行俱優,深受康熙器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去世,謚文定。著有《容齋千首詩》、《容齋詩馀》等。
人物生平
幼年家世
明崇禎八年(1635年)正月二十四日,李天馥出生于廬州府合肥縣,先世自湖廣黃岡遷廬州合肥。始祖李英,黃岡市人,明洪武初以軍功授世襲敕命,卒于袁州衛管軍百戶任上。三世祖李良,始授世襲廬州衛左所百戶之職,從此居合肥市,傳至天馥,已歷七代。其父李萬化,初補諸生,尋襲衛職,清代以都司督上江漕務,愛賓游,重然諾,生子三,天馥為長。
李母瞿氏懷李天馥時,恰值張獻忠率部第一次圍攻廬州。孤城被圍七日,廬州城內的百姓無不惶恐,瞿氏卻從容不迫,綜理家事,一如平昔。城池即將被攻陷時,瞿氏還倚著井欄,挽綆坐,惟以義命自安。鄰居有人感到驚訝,問她怎能如此鎮定?瞿氏曰:“遇賊即死,何懼為!”不久,廬州知府吳大樸采用火攻方式擊退敵人,張獻忠的首次圍攻才未能得逞。起義軍退后,李天馥出生。
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天馥七歲。張獻忠第二次圍攻廬州,這次,廬州城被攻陷。李天馥隨父母逃難他鄉,輾轉于巢縣、瓜步、京口、錫山區、吳閶之間。雖顛沛流離,依然堅持每日讀書。據清·張玉書《張文貞集·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夫人墓志銘》記載:“居稍定,太夫人即口授先生書,無虛日。”后與家人寓居于永城市縣世交趙舜城家,因入永城籍。
李天馥少時聰穎,七歲能詩,稱神童。母親瞿氏曾告誡他:“遭時多艱,門漸衰,興宗之寄,屬望在子。”李天馥每述此語,就嗚咽流涕。
順治初年,清廷重視漕運,李天馥的父親李萬化以都轉輸上江各衛,鞭算馳驅,弗遑家食。瞿氏內外倚辦,躬親操作,尤以教子為急務,常對孩子說:“汝父勤王事,曠歲一歸,父道、師道交屬吾職,吾安敢以一母道塞責乎?”所以盡管轉徙艱辛,仍嚴格監督孩子讀書。李天馥天資高邁,學習勤苦,日誦數萬言,有時直到丙夜(三更時分)也不休息。每一為文,輒冠偶。
仕途生涯
??科舉及第
順治帝十四年(1657年),李天馥以永城市衛籍舉鄉試,時年二十三。據《光緒南皮縣志·卷十三·藝文志·科場特識記》記載:順治十四年,李天馥參加丁酉科鄉試,南皮人劉深(字海若,順治乙未進士)為江南同考官,“閱文數日無一薦卷,主司促之,先生乃袖出一卷曰:某房只此一卷可中,文甚名貴,將來必作太平宰相,馀俱不堪,自以過少,故爾遲遲。主司取視之,卷誠佳,顧先生曰:大舜作樂,一足矣,桃李何以多為?遂取入榜中,及拆號,乃合淝相公李文定公天馥也。后文定名位勛業,一如先生言,至今邑中人皆能道其事。”另據《清史稿·丁澎傳》記載:“(丁澎)嘗典河南省鄉試,得一卷奇之。同考請置之乙,澎曰:此名士也!榜發,乃廬陽李天馥,出語人曰:吾以世目衡文,幾失此士!”
順治十五年(1658年)成進士,名次為三甲一百零九名。改庶吉士。
順治十八年(1661年),散館授檢討。同年冬,嫡母(其父原配妻子,非其生母)張姓病故,回鄉守孝。服除,補原官。
康熙七年(1668年),父親李萬化去世,丁父憂。十年(1671年),服闋,補原官。
康熙帝十一年(1672年),充順天武鄉試副考官。尋遷國子監司業,迎生母瞿太夫人赴京。晉翰林院侍講。
康熙十四年(1675年),侍講學士。
康熙十五年(1676年)正月,轉侍讀學士。十月,充日講起居注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李天馥善待下屬,尤能舉薦人才,如翰林李因篤、檢討秦松齡、參政趙進美等,皆李天馥為學士時薦以應博學鴻詞科者。對單門寒則聞聲相思,惟恐其不登用。
康熙帝十七年(1678年),李天馥、項景襄舉薦應撝謙參加博學鴻詞科考試,應撝謙稱病謝絕。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充經筵講官。九月,充武會試正考官。天馥若有所見,必直陳無隱,康熙多見從。
康熙十九年(1680年)四月,雨澤期,朝廷下旨,令李天馥攜大學士納蘭明珠等人,協同三法司,對已結重案詳加審理,有可疑之處的,均予以從輕論罪。
??歷官四部
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升戶部左侍郎。剛履任,有人欲行賄,天馥斥之曰:“吾一日在部,汝曹無望茲事之行也!”眾人皆動色,縮手相戒。
康熙帝二十一年(1682年)二月,充會試副考官。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轉吏部左侍郎。李天馥在吏部的五年間,剛正不阿,一無所私,尤以揚清激濁為己任,受到康熙的器重。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充《政治典訓》副總裁。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擢工部尚書。三月,康熙召河道總督靳輔、直隸巡撫于成龍入京面奏治理黃河之事宜。靳輔建議在高家堰處修筑重堤,截水使出清口,不讓水歸下河;于成龍則主張修治下河,疏浚海口市。二人各執己見,李天馥奉命會同九卿詳議。隨后,李天馥奏曰:“臣等遵旨問靳輔、于成龍,皆堅執前說,與昨日所奏無異。臣等公同酌議,下河當開,重堤宜停止修筑。”康熙從之。同年五月,調任刑部尚書。他循奉故典,以靜而治,見囚犯多在獄中因饑寒而死,于是購置木材、建房所,按罪之輕重以居之。執法秉持公正嚴明的原則,故而救下了不少原先已判死刑的囚犯。例如知縣李方廣判當死,然李天馥言:“其人素有才名”,故得以減輕刑罰,不久被赦免;有個殺人者,眾官均持償命之說,李天馥言:“這是仇家先折斷他父親的腳,為父報仇,可寬恕”,遂得減等。有一大案下到刑部,議者都說應判死刑,李天馥察其冤,獨議曰不當死,康熙最終聽從了他的建議。十二月,轉兵部尚書。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五月,吏部行取知縣以科道用,命大臣各舉所知。李天馥即舉薦三河市知縣彭鵬、靈壽縣知縣陸隴其居官有聲。康熙允從,諭曰:“陸隴其、彭鵬服官廉介,朕所素知,準行取。”
康熙三十年(1691年)六月,轉吏部尚書。抵任后,逐吏之尤者,以候選者充之。吏部“復為之一清”。
康熙帝三十一年(1692年)十月,授武英殿大學士。康熙諭曰:“機務重任,必不可用喜事之人。朕觀李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佳,朕知其決不生事。”
??返鄉服喪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六月,李天馥的生母瞿太夫人在京去世,康熙諭曰:“李天馥入閣未久,倚毗方殷,未及展施,爾回籍,深朕懷”,命內閣學士戴通賜御書“貞松堂”三字,上方有璽曰“康熙御筆之寶”;又賜李天馥御書一卷,曰:“儒者當學探本原,行迪醇茂,循序進德,守己沖虛。一言一動,罔有不謹;嘉謨嘉,必以入告。斯廣譽聞而為周行之士也。”共四十七字,末書“癸酉仿趙孟頫筆意”。卷首璽亦用“康熙御筆之寶”。李天馥離京之次日,康熙對諸大臣說:“李天馥侍朕三十余年,未嘗有過。三年易過,此官不必補人”。李天馥護送母親靈柩,乘舟返回故鄉。船經巢湖時,正值冬月,水涸,及舟至,水驟涌數尺,舟過即落如故。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李天馥將除服之時,康熙即召之以原官入閣辦事。
康熙帝三十六年(1697年)六月,在清廷平定噶爾丹后,李天馥充《平定朔漠方略》總裁。
卒于任上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李天馥病,當時康熙正巡幸塞外,責侍臣奏報太晚,立即派遣內閣學士特默德和三名太醫官前往李天馥住處探視,賜禁方上藥。康熙回鑾后,每日朝罷,必問李天馥病情。十月十五日,李天馥病逝,終年六十五。康熙聞之震悼,諭曰:“李天馥簡任機務,效力有年,勤慎素著,忽聞逝,朕心深為軫惻,著遣散秩大臣一員、侍衛十員往奠茶酒,應得恤典察例具奏。”不久依照規定賜予喪葬祭奠,謚“文定”。
主要成就
政治
??為官清正
李天馥一生處世清介,履職勤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凡有所見解,悉陳無隱,深受康熙帝倚重。為官三十余年,職務雖不斷變換,但一身正氣始終不變。當時的戶部、吏部被人稱作“利藪”,最易貪腐墮落,李天馥剛至戶部,下屬中就有人以“苞苴”進,以圖巴結。李天馥嚴詞拒絕,并警告眾人:“汝曹不畏三尺法,吾在此,乃敢以身試憲?”官吏皆動色,縮手相戒。在吏部,他尤以揚清激濁為己任,驅逐黠吏,獎掖后進,吏部風氣為之一清。
??選拔人才
李天馥十分重視對國家優秀人才的選拔,尤其留心拔擢寒門士子,史書記載:“單門寒畯,聞聲相思,惟恐其不登用。有名章迥句,輒留連嘆詠不置”。經他拔擢或引薦的官吏,皆能克盡厥職。其中不少人,像御史陸隴其、參議邵嗣堯、巡撫彭鵬以及翰林李因篤、趙進美、秦松齡等,后來都成了名臣。當時的翰林侍讀學士史夔贈詩云:“郎君館閣稱前輩,弟子門墻半列卿。”
??恤刑愛民
李天馥在刑部任職期間,秉公執法,恤刑愛民。那時戰亂尚未止息,不少無辜百姓都被株連入獄,他一一予以甄別,使許多人幸免于難。常有大獄,議者皆曰應死,李天馥察其冤,獨議曰不當死,上報皇帝,使蒙冤者得以釋放。
??治河提議
在工部任職時,李天馥參與過黃河水利建設。當時,對治黃有兩種對立主張:一種主張修筑重堤,使水出清口,不要疏浚入海口;另一種主張疏浚下游,導河水入海。他經過認真調查論證,采取了以疏浚為主的治理方針,提議停止修筑重堤,同時疏通下游河道與入海口,得到了良好的成效。
??為政理念
李天馥在擔任武英殿大學士的七年期間,愈加謙恭謹慎。他晝夜辛勞,據毛奇齡回憶:過去在李天馥門下時,見他以學士的身份入職政事堂,半夜就從家里出門了,那時晨雞尚未打鳴,一直要到傍晚才能回家。……從元月至除月,幾乎日日如此。”故能以德服人,將朝政治理得井井有條。
李天馥提倡“清靜和平,與民休息”的制度理念,認為:“變法不如守法,想糾正弊端未必就能使弊端消除。履行已有的法律規章,并且能夠盡職盡責、不失分寸,這才是用以報效國家的方法”,得到了康熙的認可。他為官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政稱平,可謂典范。
文學
李天馥少時聰穎,七歲能詩,從政后也依然孜孜不輟,常和王士禎、陳廷敬、葉方藹等相唱和,詩成而好事者爭傳誦。并且禮賢下士,文人從游者甚眾。著有詩集《容齋千首詩》。
李天馥主張詩貴高雅,《晚晴簃詩匯》謂其詩“皆以雍容淵秀出之”。他以“倡興古學”為己任,暇日輒與二三同好“商風雅源流正變之旨”,據其好友王士禎記述:“二公(謂李天馥、陳廷敬)嗜好略相似,每下直日,必相聚,聚必相與研六藝之旨、窮四始五際之變,至參橫日落,然后散去。”李天馥博覽群書,詩歌取材浩博、筆力沉著,敘事抒情,各體兼擅,尤工古體長律。
他的四言詩典雅淵秀,時人謂其“深造尹吉甫之清風、彭蠡之逸韻”;五七言古體則師法杜甫之排宕、韓愈之曲。清人毛奇齡評曰:“五言超逸鴻博,直追漢魏”、“七言以太白古樂府之學,兼少陵、昌黎、長吉、義山之長”;五七近體,格律精嚴,神韻灑落,識者謂“在王、杜伯仲間”。
李天馥的山水田園詩大多意境高遠、清新可誦。在寫景的同時,不少詩作也飽含著濃厚的鄉土氣息和樂觀的生活態度,表現出自己的閑適生活和恬靜心情。如描寫農村豐收景象的“西疇縣初各嬉嬉”、“繡畝云晴收早菽,?棚陰滿試香糜”(《新稔志喜》),描寫郊原風光的“西風野甸收禾晚,落日荒原出獵遐。極目蒼涼村聚少,斷煙衰草滿天涯”(《浮槎山》)、“云間梵宇疏鐘遠,山下人家晚稻香。卻悔數年游宦拙,等閑留滯負秋光”(《九日游蜀山》),思念故鄉山水的“巢湖又別誤華簪,湖上青山夢里酣。三月魚九月橘,令人那不憶江南”(《偶憶巢湖》)等等,或描繪園景,或摹寫山川,皆渾然天成,而無刻畫之跡。
李天馥也寫詞。他曾輯《古宮詞》百首,人稱其為孝獻皇后而作,因有所避忌,流傳不廣。他的《容齋詩馀》則以小令短調為多,清人曹溶評曰:“天然之句,沖口而出,雖老師宿禪,多所縮舌也”,又謂其能兼擅諸家之長。
個人作品
詩詞集:《容齋千首詩》(收錄于 《清代詩文集匯編》第一三八冊)、《容齋詩馀》(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補編》第四十五冊,清·聶先《名家詞鈔》收錄) ? 、《容齋詩集》(收錄于《御定六壬直指》第五百九十冊,附《容齋詩馀》。故宮博物院編,海南出版社印行)
編選:《古宮詞》(收錄于《四庫未收書輯刊·第八輯·第十六冊》)
參與編:《親征平定朔漠方略》總裁官、《政治典訓》副總裁官
軼事典故
李容齋之艷詞
據民國·李定夷《軼聞大觀·第二編·卷二》記載:“李尚書容齋,文采風流,一時無兩。居京師時,雅好冶游,有伶人新婚,戲為《賀新郎》詞一闋云:
之子門楣異。卻贏來,嬌羞事業,風流經濟。一向嬌妝身是妾,此舉差強人意。指山海,香盟粉誓。笑煞逢場花燭假,喜今嘗花燭真滋味。貪美酒,恣尤。
個儂本作男兒戲,料無非,鉛華侶伴,裙簪班輩。正自難分姑與嫂,漫道燕如兄弟。恐還是,趙家姊妹。兒女溫存原自慣,愿卿卿憐婦如憐。今何夕,三生會。”
初見二毛
據清·王《今世說·卷八》記載:“毛大可(謂毛奇齡)、會侯(謂毛際可)同詣李湘北,李笑曰:不謂今日初見二毛。”
與友論音韻
據民國·易宗夔《新世說·卷一·言語》記載:毛奇齡雄辯驚人,而能佐之以經義。一日,和李因篤一同在李天馥家飲酒。論及音韻之學,李天馥說:“我少時讀箕子的《麥秀歌》,惡其無韻。所以凡是遇到論韻的人,我一定會讓他解釋此詩為何押韻,敢請。”李因篤沒能立即回答。毛奇齡說:“‘禾黍油油’者,尤也。‘不與我好’,則蕭、肴、豪、尤之通也。‘好’者,尤三聲也。”李天馥問:“有例證嗎?”毛奇齡說:“有。《詩》云:無言不,無德不報。”李天馥繼續請教,毛奇齡說:“《易》云: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李天馥說:“善!”李因篤這時笑道:“韻有四聲,未聞三聲也。”毛奇齡說:“四聲起于齊周颙而沈約成之,古無有也。古人自為韻而以平、上、去三聲韻互相通押,謂之三聲。不讀虞廷《賡歌》有‘股肱起,元首喜,百工熙’乎?不讀《蔓草》詩有‘零露,清揚婉,適我愿’,《彤弓》詩有‘受言藏,中心,一朝’乎?”李天馥與李因篤拍掌嘆服。
謹小慎微
清·李光地《榕村續語錄·卷十五》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文云:“陸隴其(謂陸隴其)不曉事。當日,他上捐納本,上發九卿議。時已依他,永不開,于振甲(謂于成龍)為總憲,也不能消除眾論。而稼書畢竟要將已往選過的官,一總限年去之。予時坐次與相聯,語之云:‘老先生所云已依行矣,但得永不捐納,還少甚么?已做官人,兵興時已藉其力。既做官,自有官評,不好的,督撫所司何事?好的,存之也無害。’稼書詫云:‘捐納的官也有好的么?老先生不曾做外吏,有所不知,半個好的也無。’死力爭之。盛世才大怒,入奏。上特命伊桑阿、阿蘭泰兩中堂獨問予。時李湘北為大司馬,倉皇扯予至僻處曰:‘老弟又有禍事到了!’予問之故,湘北言其事,且為垂涕曰:‘今日要得從權方好。’予問:‘如何從權?’曰:‘須云君當初所以薦他也,只當他還好,不意今日狂悖如此,只得痛切詆之,而自認罪。’移時,兩中堂出問,單坐予一人于下,似取口供者然。予對曰:‘某于覆本內已畫題,原說他不是’。阿、伊問曰:‘畫題不過是隨眾,到底汝自己主意是如何?’曰:‘陸隴其若論這個人的操守,臣今日還敢保他,但是于事務上卻算不明白。這捐納,已做官人,自有八法在。好的,不見惡跡,也難加以罪;不好的,督撫自參劾。將行不得的事條陳,又執己見,自然是有罪的人。’以此回旨。及下,李湘北云:‘如此也好,但多「他的操守,到如今臣還敢保他」數語。’予曰:‘這何妨?是實話。’渠曰:‘若照這幾句說有何妨,但恐有藉端相傾者,得君語為骨子,增飾抑揚,便當不起。’予曰:‘此二中堂還可,不至此。’回旨,上亦無語。于振甲遂將稼書問死罪,減等為流,上亦寢其事,仍未革職。”
答康熙問
據清·王士禎《居易錄》記載:康熙戊午(1678年),康熙來到內閣,偶問“三老五更”為何意?群臣倉卒奏對,皆未詳晰。李天馥時為學士,以“老人更知三德五事”為對,本自鄭玄之說。
還金閭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永城市十里堡農民謝應明在村頭撿到一個褡褳,內有黃金六百兩。他循著馬蹄印緊急追趕,終于趕上并將黃金與褡褳親手交還失主。原來失主是位秀才,在十里堡村口小憩,不小心將褡褳遺失。此刻他正萬分焦急,不想謝應明卻及時奉上。那位秀才感激涕零,要拿出一半黃金酬謝,可謝應明堅決不受。時任內閣學士的李天馥聞知此事,深為嘉許,奏請朝廷賜予金帛,旌其鄉曰“還金閭”,并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立碑。碑面正楷陰刻:“經筵講官吏部尚書李天馥康熙帝三十年歲次辛未孟冬谷旦為耆民謝應明立”,中間是“還金閭”三大字,碑樓檐下一橫碑,小楷陰刻:“永邑東謝公應明,好善人也。康熙庚午秋七月拾遺金六百兩,盡還失主。失主分半酬之,謝公一毫莫受。大學士李春芳公聞其事,錫金帛,旌其鄉曰還金閭。”此碑至今仍存。
至孝感天
李天馥對母親非常孝順。據清·韓菼《光祿大夫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李文定公天馥墓志銘》記載:李天馥的母親瞿氏去世時,他扶著瞿氏的靈柩返回故鄉,巢湖當時正處冬季,水涸不能通船。運載其母靈柩的船行至巢湖時,水忽漲數尺,好像專為其送喪。安葬了母親后,李天馥在墓旁筑廬守喪三年。當地發生旱災,李天馥筑壇祈禱,天降大雨。秋旱,發生蝗災,他仍祈禱如前,結果蝗蟲盡去。李天馥守制期間,有一對金絲雀棲于墓旁的小屋上,鄉人認為這是被李天馥的孝行所感動,遂把李天馥守制的房子稱為“白燕廬”。此事在當時被傳為佳話,清人張潮《合肥李容齋相國廬墓北郊有白燕之祥同人賦詩紀事效顰寄政》詩云:“雙影差池丙舍留,為誰幽獨共山丘。泥銜枕塊驚翻雪,尾掠波紋訝聚鷗。反哺未容烏作伴,覽輝應許鳳為儔。投懷好憶當年夢,燕國鴻文兆黑頭。”
拜謁塾師
李天馥因母親瞿氏病故,返回合肥市服喪。服闋后,拜謁了自己幼時的塾師蔡國旭(字賓侯)。李天馥見老師皓發雪潔,德容春和,環堵蕭然,幾席間尚積書數尺,遂問老師還有什么要求?蔡國旭說:“君親一理,忠孝一致。汝揚名顯親,三年廬墓,可謂孝矣。尚其佐天子理萬幾、贊化育,百姓休和,四方風動。吾受汝賜多矣,予何嗜好之有?”李天馥奉觴上壽,為夫子祝曰:“師稟者剛,濟以溫良。主敬行恕,道直而方。秋水閑云,泊乎素志。寒巖古柏,凜然義氣。以引以翼,壽考維祺。展君子兮,實吾之師。”
李天馥題畫
李天馥鄉居之時,曾化裝為游學秀才,到附近蒙館串游,俗稱“闖蒙館”。一次,李天馥在壽縣鄉間看一個財主的孩子讀書,財主偶得一幅《歲寒三友圖》古畫,備酒請縣令及一位舉人為之題畫,李天馥也作陪。縣令和舉人見其衣著簡陋,貌不驚人,只當是一般教蒙館的窮秀才,不加禮重。入席時,例需互讓,李天馥略無謙遜,岸然高據首座,主、客均不悅。題畫時,縣令遂戲請李天馥先題,李天馥并不退讓,一揮而就。眾人一看,畫上題的是:“竹君子(喻指舉人),松大夫(喻指縣令),惟獨老梅無稱呼(以梅自比)。回首笑問松與竹,爾有和羹手段無?(用鹽梅和羹之典故,表明自己身份)”縣令和舉人相顧驚愕,拜問姓名,始知為李天馥。
親屬成員
人物評價
康熙帝:“天下幸而得平治,機務重任,不可用浮薄喜事之人。李天馥老成清慎,朕知其能得政體、培國脈”、“李天馥侍朕三十馀年,未有纖介之失。三年易過,其留此官以待歸闕。”
康熙誥命:翼亮天工,象葉三臺之列;宏敷帝載,位居庶職之先。惟丕績以酬恩,乃沛新綸而錫爵。爾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四級李天馥,鳳閣清才,鸞臺雅望。典章練達,服勤匪懈于寅恭;器識淵凝,顧問時資于靖獻。屬在論思之地,參機務之殷繁;每抒欽翼之忱,佐經猷于密勿。崇階早陟,宏獎申加。茲以克襄公事,特授爾階光祿大夫,錫之誥命。于戲!啟乃心以沃朕心,尚嘉謨之時告;慎厥位以風有位,期庶績之咸熙。永休聲,祇榮命。
清廷《賜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四級臣李天馥謚文定文(康熙三十九年)》:朕惟人臣,遭逢盛世,被服寵榮,爵祿冠于朝端,聲譽孚于輿論,則必恩均存歿,誼徧始終。表墓有章,易名有典,用以厚使臣之禮,亦以弘惠下之仁。爾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四級謚文定李天馥,風雅澤躬,端凝表度。自回翔于翰苑,暨領袖于列卿。歷著豐裁,久愜聞望。朕心簡在,俾佐鈞衡,禁近論思,朝夕匪懈。逮聞喪而去國,嘗錫額以貞松。豈徒褒爾之母儀,抑亦堅爾之晚節。一從服闋,敦召還朝;再入綸扉,彌加謹密。通籍四十馀載,歷轉二十馀官。積有勤勞,未聞闕失;忽捐館舍,深用憫傷。嗚呼!飾終有禮,國典非輕。維爾在位有和協之衷,兼居鄉有恭敬之雅。師虞之論,僉曰汝諧。錫以龍章,加恩墓道。表生平于嘉謚,勒琬琰以增光。用以垂庇后人,昭示奕,不亦休與!
清廷《諭祭文》:朕惟禁近大臣,弼亮洪業,存則優予爵祿,歿亦誕被恩榮。用以獎勸才賢,褒崇耆舊。國家故典,由來尚矣。爾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四級李天馥,綜學淹通,秉心慎。蚤蜚英于詞館,隨擅譽于講帷。歷貳卿曹,登冢宰。銓衡不爽,資望彌隆。遂進密勿之班,俾佐休明之治。既仰承乎簡命,益矢志于靖共。寵遇滋深,恪謹勿替。往爾母喪聞訃,銜戚南還,虛席三年,以待服闋。禪除甫及,恩詔旋加。方冀常秉國鈞,永綏寵祿,遽嬰疾疹,數月纏綿。朕特命學士以慰存,遣御醫而診視。頻頒藥物,特訪起居。奄逝旋聞,朕心深悼。爰考飾終之典,用酬奉職之勞。諭祭往頒,兼營。賜謚文定,備禮加榮。嗚呼!想風度于朝班,老成如在;沛恩綸于泉壤,令問常昭。靈克有知,尚其享。
清·龔鼎孳《祭李素公封翁文》:惟宋濂(謂李萬化之子李天馥,時任翰林院檢討),岐嶷神駿,弱冠巍科,木天清禁。昂昂歷塊之馳,犖摶風之運。氣劘屈賈,目短曹劉。張九齡之豐度,陸敬輿之徽猷。……惟司馬遷,文章行誼,冠冕人倫,絲綸公輔,知遇方新。行乎大猷,溥康濟于生民。爭歸美夫義方,謂龍淵之育鱗。瑤環與瑜珥,蔚芝茝其繽紛;方寵綸之疊被,彌輝映乎金昆。
清·丁澎《寄答李湘北學士》詩:李生金閨彥,晻曖青云姿。披襟振柔翰,緩步趨玉。彈瑟命洛神,清商激桐絲。靈藥就朱砂,赤液光懸黎。斟酌娛眾賓,愿與喬松期。諷子明月篇,逸氣凌九疑。
清·洪升《旅次述懷呈學士李容齋先生》詩:朝有賢公卿,合肥市李夫子。殷然吐握懷,愿盡天下士。
清·韓菼《李文定公墓志銘》:金斗六星,其五主廬。靈和篤公,葉贊斗樞。少也稽古,經神學府。洊更常伯,登為碩輔。薄伐既定,簧鼓笙吹。不吐不茹,公相以詩。官刑政典,有條秩如。遵道遵路,公相以書。壯不如罔,賁不如白。何慮何思,公相以易。運于無跡,宰而不尸。一龍一蛇,一張一弛。帝深用嘉,長倚丞弼。朅不憗遺,三能一。有煒玉管,紀諸編。載錫絲言,揭茲新阡。稷契皋陶,讀書不息。睪如鬲如,于斯長畢。過者下馬,痛者回車。鶴歸燕來,占復其初。
清·王士禎《帶經堂詩話·總集門二·序論類》:合肥市李絳《容齋詩》僅存千首,以南、雅為經,以史、漢、騷、選、古樂府為緯,取材博而不雜,持格高而不亢,托興深而不詭,遣調婉而不靡,敷采麗而有則,卓然為本朝一大宗無疑。
清·王晫《今世說》:著述自豪,讀書不輟,好賢下士,海內仰為人宗。
清·沈德潛《清詩別裁集》:容齋以薦賢為己事,己未召試鴻博,所薦者為李太史天生、秦太史對巖。又清獻陸公(謂陸隴其)、猗氏邵公(謂邵嗣堯)罷官,特汲引為名臣。馀單門寒素有文行者,必使之成其名,所謂其心好之,實能容之者。后大臣中絕無其人。
清·蔡邦烜《過李文定公廢宅》詩:種菜邊草樹荒,舊時王謝有華堂。朱乍馀題額,玉燕重來失畫梁。唐兀舍前(指余闕青陽山房)山疊翠,包家墩畔(指包拯香花墩)水生香。劇憐此地偏蕭瑟,黃葉疏林冷夕陽。
清·蔡家琬《過李文定公廢宅》詩:凌云甲第想從前,滿目榛蕪劇可憐。一代衣冠馀落照,三千珠履剩殘煙。文章弓冶傳今日,庭宇興衰未百年。更有露香堂亦圮,行人憑吊菜畦邊。
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卷十六》:蓋公生平汲汲于以人事君,其所薦引,非有鄉里姻戚、年家故舊之私,非有竿苞苴、揣摩迎合之弊。蓋謀國之忠,知人之哲,如合肥市前相國者,則誠不負圣明矣。
清·蒯德標《重刊容齋千首詩序》:國初詩人極盛之時,或以學勝,或以才名,或以聲律,爭執牛耳。而文定領袖詞臣,從容理。初未嘗以詩名,然當時風雅若貽上,精博如西河,莫不俯首贊嘆,至推為國朝一大宗。故讀文定之詩,而相業之盛、氣運之隆,可想見焉。
清·王尚辰《過李春芳故第》詩:圣祖龍飛三十載,貞松遠相公家。偃兵四海欣無事,守法群工慎不嘩。孝行格天消旱魃,文章繼志擅春華。百年喬木凋零盡,惆悵荒園落野花。
民國·張樹侯《淮南耆舊小傳初編·李天馥》:合肥市當朱明之末,清代之初,本優游風雅之地。騷壇文宴,極盛一時。其最著者龔鼎孳,后有李天馥。字容齋,謚文定。雖位極臺鼎,而當太平無事之日,不過從容侍從,敷政優游,以故勛業無所表見。至今傳其遺著曰《容齋千首詩》,各體具備。雍容華貴,氣味淳雅。古人所謂溫柔敦厚者與!蓋以慧業文人,生當盛世,所見所聞,悉足以優裕其心志,涵養其性情,故能爾也。《禮記》所謂“盛世之音安以樂”,豈不然哉!
民國·徐珂《清類鈔·雅量》:合肥市李文定公天馥廉靜寬和,尤慎刑辟。每預廷議,務持平。同官或厲辭色,笑語之曰:“君何至是!凡事平其氣而可也。吾初亦爾,后既熟,漸平也。”文定官至武英殿大學士,其在官以簡易為主,威福歸之于朝,毀譽不出諸口,宰物應機,悉以虛心處之,不以己與也。
民國·易宗夔《新世說》:李湘北風神局度,典重中有翛然之致,皆書卷之氣所積也。
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平生遭際圣明,陶寫風雅,故其詩經經緯史,而皆以雍容淵秀出之;古詩排宕詰曲,似少陵、昌黎;近體格律、神韻俱在王、杜間。其托辭近而寓意遠,一唱三嘆,玉節金和,沨沨乎盛世之元音也。
民國·金天羽《皖志列傳稿·施閏章李天馥傳》:三王之道若循環,故文質世殊。明清兩代尚賢而好文,公卿大夫類多彬彬稱博雅君子之選,使夫販繒屠狗椎魯不悅學者聞風自絀。況閏章、天馥,其至孝之行,又有絕大難能者在乎!至于宏獎士類,識名世大儒于未遇之中,又豈無素所蓄積而能致然哉?
近代歷史學家·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其詩體格清俊,自注時事,足為參考之資。
清史研究員馬子木:順、康兩朝,黨爭不斷,“滿漢有爭、南北有爭、廢太子之爭,幾亙三十年。”……要之,“黨爭固烈,而操縱者則人主也。”……彼時的漢閣臣,稍早的如宋德宜、王叔和、李天馥與稍后的張英、陳廷敬、張玉書等,周旋于各朋黨間,緘默取容,形成“自求淡靜”、“名節可完、祿位可保”的所謂“桐城京江風味”。
史籍記載
清·張玉書《誥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夫人墓志銘》(安徽省長豐縣土山鄉孝子墩1993年出土文物)
清·張玉書《張文貞集·誥封一品夫人李母瞿太夫人墓志銘》
清·李孚青、李孚蒼《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容齋府君行述》一卷(康熙刻藍印本,復旦大學圖書館藏)
清·韓菼《光祿大夫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李文定公天馥墓志銘》
清·國史館編《漢名臣傳·卷十六·李天馥》
清·國史館編《清史列傳·卷九·李天馥》
清·梁章鉅《國朝臣工言行記·卷之八·李天馥》
清·李桓《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之七·李天馥》
清·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卷六·名臣·李文定公事略》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二六七·列傳五十四·李天馥傳》
民國·金天羽《皖志列傳稿?施閏章李天馥傳》
民國·安徽通志館《安徽通志館列傳稿·卷二·李天馥》
后世紀念
李文定公墓
李文定公墓 原位于今合肥市東門三里街的開元輪胎廠一帶。1956年一度被列入“安徽省第一批文物古跡保護單位名單”,文云:“李天馥墓。所在位置:合肥市東北外鐵路沿。時代:清。保護范圍:墓及石牌坊全部保護。”但同年便開展合作化運動,墓前石刻,全遭毀壞,有的因為過大過重,無法抬動,遂就地填埋,小件后來被逍遙津、明教寺、城隍廟零星拾走一些。1958年,大躍進運動爆發,墓葬遭人為盜掘平毀,現已蕩然無存。
據《嘉慶合肥縣志·卷第十四·古跡志·大學士李天馥墓》記載:“李天馥墓,在威武門外白衣律院東南,賜祭葬。”據李天馥后人李寧老先生回憶,其幼年隨家人春游祭掃于三里街的李天馥墓,那里古柏參天,蒼翠勁拔,墓前有龜馱碑、石香爐、望柱、牌坊、石人、巖羊、孫悟空等,大多兩兩相對,按一定距離分列于通道兩旁,遠遠看去一片灰白色,規模宏偉。牌坊兩根柱上刻有盤龍,橫梁上刻有八仙過海圖案。
1934年,因為淮南鐵路要經過該地,李文定公墓在當年險些被毀,但后來在合肥旅京同鄉會的呼吁下,古跡被保護了下來,只是華表稍移,仍保舊觀;鐵路也不得已改變設計,由北向西南略偏,形成弧形,繞側而過。
孝子墩
孝子墩 位于今長豐縣土山鄉羅塘村,是李天馥的父親李萬化及母親瞿氏的合葬處。李萬化生前曾在此修筑宜園,李天馥服喪時,又在此筑白燕廬。墩旁有口大塘,塘水往南流入古泗水河道。塘中原有曲橋和涼亭連接大墩和墓地。
孝子墩本是高大的封土堆,1959年,當地修建滁河干渠,遂將土墩平毀。墓前原有眾多石像生,文革期間慘遭破壞,原先的神道碑、石香爐、石望柱和二龍戲珠石牌坊、旗桿石、曲橋、涼亭等等都已不知所蹤。如今,只剩幾尊斷裂的石馬、巖羊。早年修橋時,一些碎了的石像、石柱被用在修橋上了,甚至還有一些石像、石柱被埋在水里作了壩基。一些被砸毀的石雕部件被棄擲荒野,田間地頭隨處可見。2004年,該處被列為“安徽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2010年春,橫倒在村頭的石像生中品相最好的孫悟空和尉遲敬德像也在深夜遭人盜走。
1993年,村民在建房挖地基時,掘出兩塊墓銘,一塊是“皇清誥封一品太夫人李母瞿太君墓志銘”篆體陰刻文字,另一塊上是用小楷書寫鐫刻的墓銘正文。墓志銘由文華殿大學士張玉書撰寫,兵部尚書杜臻篆蓋,戶部右侍郎王士禎書丹。筆法精妙,刻工細致,沒有絲毫風化剝蝕痕跡。
李文定公先祖墓
李文定公先祖墓 位于今合肥市三十崗鄉(原肥西縣椿樹岡),是李天馥的祖父李長庚、曾祖父李應元的葬處。原有牌坊、石人、石馬、香爐、燭臺。文化大革命期間慘遭破壞,墓前的石像生被推倒打碎。石頭砌成的牌坊、護欄也都被砸倒,扔得到處都是。原先家族墓地群中有的四五個封土堆,在文革后,也因村民蓋房、耕地被推平,如今只留下一個封土堆,墓葬附屬的石刻卻散落田間,或埋藏于菜園的泥土中,或放置在附近百姓的院落里。重修后的古墓,只有一塊介紹李天馥生平的碑刻。現已列為合肥市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