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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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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明史》共計336卷,其中本紀24卷、志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目錄4卷,體裁為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從明洪武元年(1368)到崇禎十七年(1644)共276年的歷史。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破北京,明朝滅亡。三個月后,清軍攻入北京,入主中原。清軍入關后,各地的抗清斗爭十分激烈,為強化清朝統治的正統性,平息民眾反清情緒,按照易代修史的傳統,大量征調民間藏書,于順治帝二年(1645年)開始纂[zuǎn]修《明史》。其后幾十年間,《明史》纂修幾次停滯,歷經準備、奠基、中斷、成稿四個階段,先后由徐元文徐乾學王鴻緒主持修撰,萬斯同協助審定,前后190余人參與編寫,最終由張廷玉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主持定稿,乾隆四年(1739年)刊行,先后歷時95年,是中國歷史上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官修史書。

《明史》材料翔實,前后修訂三次,體例嚴謹,文字簡潔,新設了《七卿表》《閹黨》《流賊》《土司》等前史沒有的表、傳,體現了明朝政治特點,但在描述建州女真和南明歷史方面有所不足,對清朝統治者多有回護。《明史》在纂修中強調倫理綱常,也體現出濃厚的正統論思想。通過纂修《明史》,清王朝加強了統治的正統性,強化了思想專制,抑制了歷史學家私人對明代歷史的纂修與評論,同時也推動了官方史學與私家修史的互動。梁啟超認為《明史》是天寶以后官修史書中體例、內容最完善的一部。

纂修背景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破北京,明朝滅亡。一個月后,遼東總兵吳三桂投降清軍,引清兵入關,是年六月,清軍攻入北京,入主中原。清軍入關后,各地的抗清斗爭也十分激烈,民族矛盾空前激化,為強化清朝的正統性,平息民眾的反清情緒,在愛新覺羅·多爾袞的倡議下,清王朝遵照歷朝易代修史的傳統,設立明史館,開始纂修《明史》。

《明史》纂修之初,明史館面臨史料不足的問題。順治康熙兩朝先后向民間征集史料,大量民間藏書家主動或被動地將藏書提供給官方,或通過私下借予纂修官參閱的方式為修史提供材料,直接或間接參與《明史》的纂修,從進獻、借閱所藏史籍,到草擬、編纂《明史》稿,乃至審閱、考訂《明史》稿本,對《明史》的最終成書做出了貢獻。

主要作者

《明史》館開設后,馮銓等人任總裁。95年中,修史幾經興廢,徐元文王鴻緒張廷玉等人先后擔任總裁,萬斯同等190余人參與纂修。

徐元文

徐元文昆山市人,字公肅,號立齋,與兄弟徐乾學徐秉義均是進士,并稱“昆山三徐”。順治十一年(1654年)中舉人,順治十六年(1659年)中一甲一名狀元。康熙十三年(1674年),徐元文升內閣學士,任重修《太宗實錄》副總裁,次年改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康熙十八年(1679年),擔任《明史》監修總裁官。修至南明抗清一段,力主遵照事實記錄南明諸事,得到康熙認可。康熙帝二十八年(1689年),升任文華殿大學士。不久,因子侄霸占他人田房,革菅人命,被迫致仕回鄉,康熙三十年(1691年)去世,享年五十八歲。

萬斯同

萬斯同,寧波市人,字季野,號石園先生,浙東學派代表人物。萬斯同是清代著名學者黃宗羲的門生,精通文史,在明史領域有極深的造詣。康熙十七年(1678年),萬斯同被推薦為博學鴻儒,但他拒絕應詔。次年,萬斯同到北京參加纂修《明史》,但他不署名、不領俸祿。萬斯同前后為明史館工作了十九年,這一時期的《明史》書稿大多出自他之手。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清初著名學者錢大昕曾評論萬斯同:“專意古學,博通諸史”,熟于明朝掌故,對自洪武天啟的“實錄”,皆“能暗誦”,了如指掌。他先后編寫和審定兩種《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說,《明史》的初稿,在萬斯同時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王鴻緒

王鴻緒,華亭人,初名度心,字季友,號儼齋、橫云山人。康熙十二年(1673年),王鴻緒中一甲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升侍讀學士,任《明史》總裁,主持《明史》纂修。后歷任內閣學士戶部侍郎、左都御史,因和徐乾學等結黨與權臣納蘭明珠爭權,被彈劾罷官,后起復為《明史》總裁。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任工部尚書,卷入皇位繼承的紛爭中,再度罷官。歸家時,把《明史》書稿帶回家中修改,最終成《明史稿》310卷。雍正元年(1723年)去世,享年七十九歲。

張廷玉

張廷玉,桐城人,字衡臣,號硯齋,康熙大學士張英的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1年)中進士,歷任內閣學士、刑部侍郎。雍正即位后,升任禮部尚書,值南書房,擔任《明史》總裁官。雍正四年(1726年)升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乾隆十四年(1749年),張廷玉因年老辭官回鄉,乾隆二十年(1755年)去世,享年83歲,按照雍正帝的遺詔,張廷玉獲得配享太廟的榮譽,謚號文和。

成書歷程

準備階段

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明朝滅亡。明清易代后,社會經濟凋敝,各地的抗清斗爭也十分激烈,不具備纂修大型史書的條件。但為了強化清朝的正統性,平息反清情緒,清王朝遵照易代修史的傳統,于順治二年(1645年)組建了明史館,任命大學士馮銓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開始纂修《明史》。

順治年間,明史館的主要工作是從宮中保存的明代實錄中搜集史料。史官以抓鬮的方式劃分年段,各自按抓到的年份抄錄《明實錄》。愛新覺羅·多爾袞去世后,順治帝對纂修《明史》持消極態度,剛林等人幾次上奏要求征集《明實錄》缺失的天啟四年、七年和崇禎年間的史料,順治帝僅批示同意,并未安排落實。

康熙四年(1665年)八月,清王朝決定為纂修《明史》征集史料,征集范圍擴充到明末史書,搜集到大量天啟、崇禎時期的史料。但《明史》纂修仍未啟動,史官的主要工作是用滿文翻譯《明實錄》。到康熙六年(1667年),《明史》纂修再次中斷。

奠基階段

康熙十七年(1678年),為了拉攏漢族士人、緩和遺民學者的反清情緒,康熙帝下令推選“博學鴻儒”,舉辦特科。次年三月初一日,博學鴻儒科開試,月底,錄取了彭孫遹等50位博學鴻儒。康熙帝授予這些博學鴻儒翰林院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職位,安排他們全部參與纂修《明史》。

康熙十八年(1679年)五月,康熙帝任命內閣學士徐元文擔任《明史》監修總裁官,掌院學士葉方藹、右庶子張玉書擔任總裁官。年底,徐元文抵達北京,《明史》纂修正式開始。

徐元文上任后,采取了幾項措施推動《明史》纂修。一是增加纂修官。二是在全國征集有關明代史事的書籍。三是邀請李清、黃宗羲等前朝遺老參與編修。四是發動朝野學者討論《明史》的纂修義例。在徐元文的努力下,《明史》纂修進展迅速。大儒黃宗羲和顧炎武雖然拒絕參與修撰《明史》,但也為《明史》纂修提供了一定的幫助,黃宗羲命其子黃百家加入明史館,支持萬斯同以布衣身份參與編修,顧炎武通過書信向徐元文提供了一些建議。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明史》底稿416卷已基本形成。

修史中斷

康熙四十年(1701年)前后,康熙帝纂修《明史》的態度由熱情逐漸轉向冷落。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十一月,康熙發布御制文評價《明史》纂修,文中,康熙帝認為“盡信書不如無書”,他批評了史官可能依賴傳聞、主觀見解或不可靠來源編撰史書,質疑了《明史》的可靠性。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康熙帝與大臣們交談時,提出纂修《明史》沒有意義。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八月,康熙帝應對大臣們請求盡快完成《明史》的要求時回應:“書中沒有記載實際的內容,編成也沒有用”。晚年的康熙帝頻繁表達對史書內容可信度的懷疑,《明史》纂修、《大清一統志》纂修全都停止,起居注館也被撤銷。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時任明史館總裁王鴻緒罷職,他將已修成的列傳史稿全部帶回家鄉,清廷和明史館均未過問。返鄉后,王鴻緒以個人身份加緊修訂《明史》底稿,經過5年的增刪潤色,形成了《明史列傳稿》208卷。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王鴻緒將《明史列傳稿》進呈朝廷,清廷將文稿存放于明史館。后來,王鴻緒又修訂了《明史》底稿中的本紀、志、表,再略改先已進呈的列傳稿,將它們合為《明史稿》310卷進呈。

成書階段

雍正帝即位后,《明史》開始恢復纂修。雍正元年(1723年)七月,雍正帝發布諭令重新組建明史館,張廷玉擔任總裁。史官擬定凡例后,在王鴻緒史稿的基礎上開始修訂。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明史》終于完成,此時雍正帝已經去世。繼位的愛新覺羅·弘歷下詔稱《明史》纂修多年,其中存在錯訛之處,要求史官用半年的時間再次修訂《明史》。這樣,就將《明史》纂成的日期推延到乾隆初年。乾隆四年(1739年)七月,《明史》全部刊刻完畢,一般將這一年作為《明史》成書時間。清修《明史》,先后歷時95年,《明史》是中國歷史上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官修史書。

全書概況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明史》記載了從洪武元年(1368年)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間277年的明代歷史。《明史》纂修主要取材于《明實錄》《大明會典》、檔冊、邸報,以及文集、奏議、稗[bài]史、方志、傳記等檔案、著述。作為紀傳體斷代史,《明史》共332卷,除4卷目錄,332卷由本紀、志、表、列傳四部分構成,其中本紀24卷、志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其中本紀依照皇帝世系,記載了從朱元璋崇禎朱由檢統治時期的重大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事件;志分15類記錄了明朝的政治、經濟、地理、文化等情況;表包含5個類目,按時序記錄了重要人物、職官;列傳記錄了明朝的重要歷史人物、民族、鄰國等相關事跡。《明史》的體例有一些不同于前代正史,《歷志》中新創的圖表,簡便易明,《藝文志》只記述明代著述,較前代諸史增加了《七卿表》,設置了《閹黨》《流賊》《土司》等列傳。

本紀

本紀共24卷,敘述了明朝16位帝王的生平,其中《太祖本紀》3卷,《恭閔帝(建文帝)本紀》1卷,《成祖本紀》3卷,《仁宗本紀》1卷,《宣宗本紀》1卷,《英宗本紀》前后共2卷,《景帝本紀》1卷,《憲宗本紀》2卷,《孝宗本紀》1卷,《武宗本紀》1卷,《世宗本紀》2卷,《穆宗本紀》1卷,《神宗本紀》2卷,光宗紀附于神宗后,《熹宗本紀》1卷,《莊烈帝本紀》2卷。本紀的體例與《明實錄》有所不同,由于朱允炆朱允、朱祁鈺朱祁鈺分別被朱棣朱祁鎮廢黜,《明實錄》中二人的生平分別附在《太祖實錄》《英宗實錄》之后。《明史》中為二人正名,分設《恭閔帝紀》《景帝紀》。明英宗在土木堡之變中被瓦刺俘虜,群臣擁立景泰帝即位,英宗獲釋回京后,發動政變重新登位,故《明史》分設《英宗前紀》《英宗后紀》排于《景帝紀》前后。

《明史》共有志75卷,包含15個類目,《天文志》3卷,《五行志》3卷,《歷志》9卷,《地理志》7卷,《禮志》14卷,《樂志》3卷,《儀衛志》1卷,《輿服志》4卷,《選舉志》3卷,《職官志》5卷,《食貨志》6卷,《河渠志》6卷,《兵志》4卷,《刑法志》3卷,《藝文志》4卷。《天文志》詳細記錄了天文學的觀測器材和天象變化,而日食的詳細情況由于已在本紀章節中提及,故在志中沒有體現。《五行志》以水、火、木、金、土五行分紀各種自然現象及災害,并提出了自然與人事并非總是相關的觀點,觀點較前史有所進步。《歷志》記錄了歷法修訂的過程,包括徐光啟等人引入西洋歷法的事跡,還收錄了《大統歷法》和《回回歷法》。《地理志》記全國行政區劃,以京師、布政使司等為敘述單位。《禮志》記祭祀及朝廷大典等儀禮。《樂志》記廟堂樂舞、樂器、音律等。《儀衛志》記君主、后妃、太子、百官等儀仗及侍衛制度。《輿服志》記君臣各級的服飾及車輅。《選舉志》記學校、科目、薦舉、選。《職官志》記官制。《食貨志》記經濟制度、貿易情況、生產活動。《河渠志》記各大河系及其支流,與水利工程。《兵志》記以衛所為核心的軍隊編制及其制度。《刑法志》記《大明律》、司法機關及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藝文志》不同于前史,僅記載明代著述。

《明史》共有表13卷,包含5個類目,其中《諸王世表》5卷,《功臣世表》3卷,《外戚恩澤侯表》1卷,《宰輔年表》2卷,《七卿年表》2卷。《七卿年表》為《明史》首創,明朝廢除丞相后,提高了六部的地位,又設都察院糾察百官,六部尚書及都御史并列為七卿,由于九卿中之通政使、大理寺卿權力較輕,故沒有列入表中。

列傳

列傳共220卷,先記后妃諸王,隨后記述元末群雄,再記述明朝開國功臣,之后按人物活動時代依次記述。類傳有后妃、諸王、公主、循吏、儒林、文苑、忠義、孝義、隱逸、方伎、外戚、列女、宦官、閹黨、幸、奸臣、流賊17目。其中《閹黨傳》《流賊傳》為新創,前者記述專權的宦官,后者記述明末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高迎祥、張獻忠等人的事跡。少數民族及領國傳有土司、外國、西域3目,其中《土司傳》為首創,記載了湖廣、四川省云南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5個地區的土司政權。

纂修特點

史料豐富翔實

《明史》材料翔實,史料豐富,纂修時不僅參考了《明實錄》、邸報等官方檔案,還參考了大量的方志、文集和私家史著。據朱彝尊在《上總裁第二書》中的記述,纂修時征集了各地的方志3000余冊。明代學者的大量著作也被史官所參考,如王世貞的《嘉靖以來首輔傳》《錦衣志》《中官考》,何喬遠的《名山藏》等。

編撰體例嚴謹

《明史》編撰時,纂修者態度嚴謹認真,制定了嚴格的編撰體例,現存關于《明史》編撰體例的材料,除總裁徐乾學的《修史條議》、王鴻緒的《史例議》和湯斌的《明史凡例議》《本紀條例》外,還有潘耒的《修明史議》、朱彝尊的《史館上總裁七書》、施閏章的《修史議》和沈布的《修史議》等普通史官的論述。史官在編寫《明史》時,晝夜不息、廢寢忘食,保證了《明史》全書體例統一,質量較高。

文筆簡潔優美

《明史》全書體例嚴謹、首尾貫穿、前后呼應、敘事穩妥、行文簡潔,歷來為人所稱道。雖然《明史》在二十四史中的篇幅僅次于《宋史》,但由于編修者在史料的考訂、史料的運用、史事的貫通、語言的駕馭等能力上,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讀起來通暢明曉,讀者并不感到冗長而生厭。趙翼在《二十二史札記》卷31中指出,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忌諱回護嚴重

《明史》中廣泛存在忌諱回護現象。清朝建立后,對于早期歷史尤其是未入關前的歷史事件有嚴格的忌諱,這種忌諱源于統治者維護皇權的需要。雍正乾隆時期,大興文字獄,嚴禁反清思想的傳播,導致史官纂修《明史》時特別小心謹慎,不僅嚴格遵循統治者意志,還刻意回避敏感話題,以免言辭不慎而觸犯忌諱,如明朝文武諸臣在東北地區的功績,尤其是與女真之間的沖突,在《明史》中普遍隱去不記。

思想特點

強調倫理綱常

乾隆時期修訂《明史》,大量增補了倫理綱常相關的內容,突出表現在“君權獨斷”。愛新覺羅·弘歷認為稿本《明史》的本紀在論述時對明朝各帝進行回護,他親自改了各帝的贊語,如《英宗本紀》原稿認為朱祁鎮有“盛德”,乾隆帝改為“威福下移,刑賞爛”,批評了明英宗未能乾綱獨斷。

正統論思想

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政權,對意識形態和官方歷史學觀念的控制極為重視,特別強調史學正統觀的重塑和引導。清朝對于明朝正統地位的態度變化在《明史》中得到明顯體現。順治時期,順治帝承認明朝的正統地位,認為明朝被李自成推翻,自己則是從李自成手中奪取天下,繼承了明朝正統,反映在《明史》中,則是不記錄南明歷史。乾隆時期,乾隆帝承認南明政權的正統性和合法性,強調清朝為天下共主,通過改訂《明史》,指出清朝是明朝的正統繼承者,充分體現其正統論思想。

歷史影響

政治影響

清王朝最初纂修《明史》的目的是平息反清情緒,強化清朝統治的正統性。在95年的編撰歷程中,清王朝統治逐漸穩定,通過文字獄等方式控制思想,不斷加強專制統治。《明史》也成為清王朝加強思想統治的一部分。如《明史》對清朝初期與明朝的關系描述存在明顯遺漏,對于明朝歷史中的建州女真等關鍵部分缺乏詳盡記載,甚至刻意回避相關問題。同時,由于元末反元斗爭涉及到“夷狄”與“華夏”的敏感話題,可能會被視為對清朝的隱喻,因此在《明史》中也被有意忽略,如朱元璋北伐時的重要文獻《諭中原檄》,因有“北狄入主中國”、“胡虜無百年之運”和“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等內容,未在《明史》中記載。通過纂修《明史》,清王朝一定程度上籠絡了漢族學者,加強了統治的正統性,強化了思想專制。

史學影響

《明史》的義例和史實考訂都是古代官修正史中水平較高的一部,在中國史學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纂修中征集史料、討論義例、組織纂修、修訂史稿直至繕寫、校對、刊印,使清代官方在纂修大型史籍上積累了經驗,促進了官方史學的發展。

通過纂修《明史》,清朝官方在在明史學上取得了主導地位,排抑了私家對明代歷史的纂修與評論。《明史》纂修時吸引了一部分民間史學家,給明代史的敘述與評論定出基本的標準和口徑,是官方和私家歷史觀念的一次整合協調,為官方史學與私家史學互動、互補的發展模式,增強了向良好方向前進的動力。

后世評價

正面評價

乾隆年間修訂的《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認為《明史》在志、表、傳的編纂上的獨具特色。

清代學者趙翼認為《明史》是歷代史書中最為完善的一部。

清代學者錢大昕認為《明史》的議論公正、考證細致,前代諸史難以與之比擬。

清代學者周中孚認為《明史》集歷代史書之長,文風簡潔、內容豐富,尤其在附書和各傳贊的處理上表現出色。

近代學者梁啟超認為《明史》是天寶以后官修史書中體例、內容最完善的一部。

當代學者柴德賡認為《明史》史料豐富,是研究明代歷史的主要材料。

當代學者倉修良認為《明史》編撰時采用史料豐富,文字也比較簡煉,是唐以后官修“正史”中比較完善的一部。

當代學者高國抗認為《明史》是一部經過仔細整理的史著,是“前四史”后歷代正史中最好的一部,是研究明代歷史的主要參考書。

負面評價

清代學者楊椿認為《明史》在王鴻緒明史稿》基礎上,僅進行了部分詞句的修改和論贊的添加,并未進行深入的討論和校對,導致存在大量的矛盾和錯誤。

清代學者全祖望認為《明史》在搜集材料時有眾多漏洞,導致了很多訛誤。

清代學者李慈銘認為《明史》在評價人物時存在褒貶不當。

清代啟蒙思想家魏源認為《明史》在編纂上的多種不足,如對歷史的改竄和避諱,以及在食貨、兵政等志傳上的疏漏。

近代學者陳守實認為《明史》是清朝官方意志的產物,存在學派偏見、資料搜集的漏洞,對明清關系的處理也有失真之處。

主要版本

主要版本概述

乾隆四年(1739年)刊行以來,《明史》版本眾多,主要版本如下表所示。

常見版本簡介

中華書局點校本

此本以武英殿本為基礎進行了點校。在校勘過程中,主要參考了《明實錄》《明史稿》《明會典》《寰宇通志》《大明一統志》《皇明經世文編》《國榷》《綏寇紀略》《懷陵流寇始終錄》等文獻。首版刊行于1974年。

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本

此本使用了涵芬樓影印的武英殿本,在每卷后附清末王頌蔚的《明史考證逸》,1986年出版發行。

后世研究與衍生作品

考證評論《明史》的作品

《明史考證捃逸》:清王頌蔚輯,其子王季烈補,共42卷,另有補遺1卷。王頌蔚是光緒六年進土,官至軍機處行走。光緒十三年,王頌蔚在史館見到了《明史》藍面冊進呈本,于是將進呈本中黃簽所記內容逐一記錄,與稿本、正本、明實錄等書,參校互證,在光緒二十年修成《明史考證捃逸》,考訂了《明史》內容的偽訛之處。《明史考證捃逸》是已知最早全面考訂《明史》的著作。百衲本《明史》將其附刻于書后。開明書店二十五史則將其分別附于《明史列傳》各傳之后,以便閱讀。上海古籍出版社的二十五史版本也采用了類似的附加方式。

二十二史札記》:清趙翼著,共36卷。本書按二十四史順序先后編排,以類相從,各立標題。每卷除利用紀傳、表志互相勘校文字錯誤外,還分別探討各正史的編撰過程、時間、體例、方法、史料來源及其真偽,并評價各史書的高下優劣。卷三十一至卷三十六的主題是《明史》。

增補《明史》的作品

《明史》問世后,有一些著作增補了《明史》未記載的事實,如清人邵遠平《建文帝后紀》1卷記述了《明史》所缺建文帝相關事件,賀宿《懿安后事略》1卷和紀昀《明懿安皇后外傳》1卷記載了朱由校懿安皇后的相關事件,徐鼒小腆紀傳》46卷記載了南明福、唐、桂、魯四王和臺灣孝明皇后的史事。

《明史》相關工具書

《八十九種明代傳記綜合引得》,田繼琮編,以《明史》等89種明代傳記資料為基礎編排,分為字號引得和姓名引得兩部分。哈佛燕京學社引得編纂處1935年版,中華書局1959年校訂重印。

《明督撫年表》,吳廷燮編著,該書以年表形式詳細記錄了明代地方官吏的任期,補充了《明史》中記載疏略的部分,中華書局1982年出版。

《明史人名索引》,李裕民編撰,依據中華書局點校本《明史》編制而成,分上下冊。該索引收錄了《明史》中出現的元、明、清時期人物的姓名,中華書局1985年出版。

參考資料 >

【方志四川?人物】汪毅 ‖ 我的水命汪汪.澎湃新聞.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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