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公元370年—公元447年),東海郡郯縣(今山東郯城北)人,別名何衡陽。南梁劉宋時期天文學家、無神論思想家、音律學家。
何承天幼年喪父,由叔父撫養成大。受母親及舅舅的影響,何承天從小聰明博學,通經史百家之說。東晉隆安四年(公元400年),何承天入仕,擔任南蠻校尉桓偉的參軍。幾年后,何承天投到彭城內史宋武帝的謀士劉穆之門下,開始追隨劉裕軍事集團,并先后擔任太學博士、世子征虜參軍、西中郎中軍參軍、杭州市令等職。劉宋建立后,何承天被任命為尚書祠部郎,后補為南臺治書侍御史,并先后成為輔政大臣謝晦、劉宋名將到彥之的幕僚。謝晦謀反失敗被殺、到彥之北伐失敗下獄,何承天皆被免罪,反被劉義隆重用,任尚書殿中郎兼左丞。劉宋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何承天被貶為衡陽市內史。四年后,他回到朝廷,擔任著作佐郎,奉命撰寫國史,并先后任太子率更令領國子博士、御史中丞等職。晚年時的何承天因與謝元互相攻訐,被革去了功名,罰為白衣領職。劉宋元嘉二十四年(公元447年),朝廷任命何承天為廷尉,還沒就任,宋文帝又秘密將他調任吏部,何承天接受密旨后未就任,便因提前泄露旨意而被免官。同年,何承天病逝,終年七十七歲。
何承天是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著名的科學家,《元嘉歷》和《十二平均律》代表其天文歷算學和音律學的成就,對后世天文學和音律學的發展起了極大的影響;“有無論”“形神論”等理論則是他哲學思想的主要表現,體現了何承天無神論唯物主義的哲學觀。中原地區當代著名哲學家湯一介認為何承天在中國的天文歷算史上有著一定的貢獻。中國當代學者顏炳罡則認為何承天最博學的學者之一。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何承天是東海郡郯縣(今山東郯城北)人,出生于晉朝太和五年(公元370年),五歲時父親早逝,何承天由叔父何撫養長大。何承天的母親徐氏出身儒學世家,兩個舅舅分別為東晉大儒徐邈和東晉天文學家、史學家徐廣。在母親徐氏的教導及舅舅們的影響下,何承天從小就聰明博學,通經史百家之說。
入朝為官
東晉隆安四年(公元400年),何承天入仕,被任命為南蠻校尉桓偉的參軍。同年,江州刺史桓玄等以勤王為名起兵,實則舉兵以向朝廷,何承天擔心戰事禍及自己,于是解職歸田,回到了益陽市(今湖南益陽)。
之后,何承天又相繼擔任了長沙市公陶延壽的輔國府參軍、瀏陽令、宛陵令等職,但任職時間均不長。幾經周折后,何承天投入到彭城內史宋武帝的謀士劉穆之門下。劉穆之認為何承天非常有遠見與謀略,對他極其重視,何承天因此追隨劉裕軍事集團。晉朝義熙六年(公元410年),何承天升做太學博士。東晉義熙十一年(公元415年),何承天任世子征虜參軍,后轉西中郎中軍參軍、杭州市令等職。
助謝抗劉
劉裕代晉建立宋朝后,何承天被任命為尚書祠部郎,與劉宋的開國功臣傅亮共同編撰朝儀制度。劉宋永初三年(公元422年),何承天補為南臺治書侍御史。
劉宋政權建立前,謝氏家族的重要成員謝晦屢立戰功,很得宋武帝的信任。劉宋建立后,謝晦被封為右衛將軍、加侍中。宋高祖臨終前,謝晦又被任命為趙昺劉義符的輔政大臣。劉宋永初年間,何承天開始逐漸向謝晦靠攏,劉宋元嘉元年(公元424年),他擔任謝晦的幕僚。劉宋元嘉三年(公元426年),在先后鏟除另兩位輔政大臣徐羨之、傅亮后,劉義隆興兵討伐謝晦,謝晦被逼謀反。作為謝晦的重要謀臣,何承天積極為他出謀劃策,先后代謝晦作了《為謝晦奉表自理》《為謝晦檄京邑》《又為謝晦上表》三篇檄文,又建議謝晦聯兵北魏、重兵屯聚于義陽(今河南省南部一帶)以抵抗宋文帝。但謝晦最終沒有采納何承天的建議。
轉投劉宋
謝晦兵敗被滅門后,在劉宋名將到彥之的保舉下,宋文帝并沒有降罪于何承天,反而讓他擔任南蠻府事。劉宋元嘉七年(公元430年),到彥之北伐,何承天被任命為右軍錄事。到彥之敗退后,何承天因其良好的軍事才能,免于刑責,轉任為補尚書殿中郎,兼左丞。
劉宋元嘉十二年(公元435年),何承天因與尚書仆射殷景仁不合,被貶為衡陽市內史,因其在衡陽任職時間較長,因此又被后人稱為“何衡陽”。何承天在衡陽時因地方公判不清而與州司發生糾紛,被投入大獄,又因趕上赦免,才最終免于牢獄之災。
劉宋元嘉十六年(公元439年),何承天擔任著作佐郎,奉命撰寫國史,何承天逐漸靠近權利中心。此后的時間里,何承天主要從事撰寫南朝宋國史的工作,并先后任太子率更令領國子博士、御史中丞等職。劉宋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74歲的何承天完成了《上元嘉歷表》,被劉義隆下令繼續撰寫儀注。
晚年生涯
李道宗劉義恭用度奢侈,經常寅吃卯糧。劉宋元嘉二十一年(公元444年),劉義恭再次向尚書處申請續撥次年的物資。依照制度,朝廷撥發20萬以上的錢財或500匹以上的布料必須呈報宋文帝批準。尚書左丞謝元素來與劉義恭關系親近,便吩咐尚書仆射孟顗私下撥給劉義恭200萬錢財。此事被時任御史中丞的何承天得知后,謝元為自保,將罪責全部推到孟顗身上,并派人前去捕殺孟顗。何承天本就與謝元不和,探知情況后立即上書彈劾謝元私動公款、殺人滅口。劉義隆聞奏,命廷尉緝捕謝元入獄,并將謝元貶為庶人,遣返回鄉,禁終身。謝元被貶后,一心想要報復何承天。聽聞何承天將470束茭白以高價賣與官屬,便上書告何承天私下從商、牟取暴利。宋文帝因此革去了何承天的功名,罰為白衣領職。
劉宋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年),何承天創制的《元嘉歷》得以公開推行。兩年后,朝廷任命何承天為廷尉、還未就職時,宋文帝又將秘密他調去吏部,何承天接受密旨后,還未等到正式任命,他便因提前泄露旨意而被免職,同年病死于家中,終年七十七歲。
主要成就
天文學
編撰《元嘉歷》
何承天受舅舅、晉朝史學家、天文學家徐廣的影響,愛好天文歷數之學。他在繼承徐廣40年的觀測材料形成的“七曜歷”的基礎上,加上自己40年的實測結果,又在愛好歷數之術的劉義隆的支持下,編撰了《元嘉歷》。對于新歷,何承天主張制歷應該用實際天象來檢驗歷法是否符合,符合天象的就是好歷法;而不應用人為制訂出來的歷法去檢驗天象,不符合歷法的就認為是天象反常。
何承天總結了歷史上使用的各種歷法的特點及現行歷法的不準確之處,對新歷法提出了革新措施:
月食沖法定日所在:在何承天之前,天文學采用的定日方法為中星法,既以觀察昏中星來確定冬至點。何承天在長期實踐觀測的結果上,提出了“月食沖法”。他認為,月全食發生時,太陽正好位于月亮的正對面(黃經相差180°),根據月亮的位置可以推知太陽的位置,然后根據“日行一度”的規律,既可以確定冬至日的太陽所在的位置。何承天通過幾組月食觀測,推算出冬至日在斗宿十七度,與當時頒行的《景初歷》所通行的21度相差4度,測量結果確定的冬至日較《景初歷》相差三天。
改革漏刻:《景初歷》所沿用的東漢四分歷的二十四節氣漏刻表通常春分日長(55刻8分)、秋分冬至(55刻2分),二者差距半刻(6分=0.6刻),因此春分長于秋分。何承天在重新實測了二十四節氣的影數值后,得出對應節氣的影長大致相等的基本規律,并將漏刻變為同一長度。
定朔法: 在上獻的元嘉歷中,何承天提出了“以盈縮定其小余,以正朔望之日”的定朔法,即在計算朔日時,要考慮月亮運動不均勻性所造成的影響。但在當時視平朔法為經典的年代,定朔法并未被采用,何承天不得不在元嘉歷中繼續采用平朔法。
除此之外,元嘉歷中所有的天文數據較前代歷法更加精確,如朔望月長度與理論值之差僅 0.1秒、近點月長度與理論值之差僅為3.9秒。
創制“調日法”
何承天以前的日法,只是隨意加減、生造出日法,以便“茍合時用”。在元嘉歷中,何承天為了克服選擇日法的無序狀態,發明了A/B>(AM+CN)/(BM+DN)>C/D的算術不等式來作為確定日法的數學方法,其中A/B稱為強率,C/D稱為弱率,M 和N為正整數,稱為強弱數。只要適當地選擇M和N,便能利用該公式求出與朔望月實測值相當的日法和朔余。其具體方法是:先令M=N=1,代人上式,若所得值大于實測朔望月長度的余數,則改令M=1、N=2,代入上式,若所得值還大于余數,再改令 M=1、N=3,余者類推。若所得值小于余數,則M增加1,余者亦類推。如此反復運算和比較,一直到所得值與余數相符為止。
何承天又取26/49為強率、9/17為弱率,將M=N=1分別代入運算,如所得值大于實測朔望月長度的余數,則M不為,N調為2,反復運算和比較,一直到所得值與余數相符為止,即可以得出朔望月的長度值。
提出“歲差”理論
在編定元嘉歷的過程中,何承天對于晉朝天文學家虞喜首述的歲差值重新作了考察,他根據《尚書·堯典》中關于中星的記載,觀測出堯時星火(即大火、心宿二)在仲夏昏時南中天,星虛在中秋節昏時南中天,而在二千七百年后的元嘉年間,這兩顆星昏時南中天的時間度提前了一個月,分別在季夏和季秋。時間差距一個月,則度數相差約30度;實際測量所得的結果相差27至28度。因此何承天得出赤道歲差每一百年西退一度的結論。這一數值與虞喜所提出的約78年西退一度的理論值更準確。
究其原因,何承天在提出“歲差”概念時,依據東漢天文學家張衡的渾天說,將曲面形的大地觀和折中型寰宇觀引進到渾天說之中,挑戰了當時占主導地位的地平觀;同時,何承天主張日月五星左旋說,既天向西轉,每經一晝夜便運行了一周天又多一度;其次,在“歲差”的論證中,何承天還應用了新的圓周率22/7。
音律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音律是用“三分損益法”計算,得出宮、商、角、徵、羽“五聲宮調式音階”(簡稱“五聲音階”);之后“五聲音階”又通過“三分損益法”繼續推演,逐漸演變成十二律,即“十二音階”;漢代和劉宋時期,為解決十二律“周而復始”,不能回到宮音的問題,“三分損益法”推演趨于極致,先后得到了“六十律”和“三百六十律”。
但何承天對于“三分損益十二律”不能還相為宮的問題,并不主張采用西漢律學家京房加律的辦法,而認為應當在十二律內部加以調整的辦法給予解決,經他調整的十二律,后世稱之為“何承天新律”。何承天把仲呂還生黃鐘不足的2,384又1/3律分數,平均十二等分,然后逐一遞加在每一次三分損益的律上,第十二次時,仲呂還生黃鐘時正好補上不足的律分數2,384又1/3,使還生的黃鐘律分數回到黃鐘實數177,147。為了計算準確,何承天還首創了帶分數的表現方法。
把“何承天新律”的十二律折合成現在的音分數來看,非常接近今天的十二平均律。無射律與十二平均律相差15.09音分,夷則、仲昌、應鐘三律的相差數也在6音分以上,其余八律的相差數均在5音分以下,黃鐘相同,林鐘、太簇、大呂三律相差不到1音分,僅從聽覺上很難發現差別。
哲學
有無論
魏晉時期,佛教釋家常以玄學中的“有”“無”論,附會佛家“自性”空無的理論,借以強調各種事物無非因緣合和而成,人們應該去認識所謂的真諦,以求擺脫凡俗,超脫生死輪回,最終達到絕對“空無”的涅境界。
何承天駁斥了佛教的“空無論”,認為既然萬物繁盛存在時已經有了必然為“空”的實在性,那意味著萬物既“常有”又“空無”,那“空無”和萬物就等同了。如果“空無”和“常有”沒有差別,也沒必要取不同的名字。過去道家所講的“道”,是在肯定萬物有“形”的情況下來說明“無形”的屬性或功能,是在認可萬事的前提下來說明“無事”的屬性或功用的。道家的意圖是教人看開紛繁復雜的事,陶治人的精神、修養和品德,而非佛家所倡導的擺脫凡俗。何承天還說道,世間萬事萬物,正是因為其“有”(可以理解為“存在”),才有可能變成“無”(“不存在”);假設在萬事萬物正繁盛存在時,就說它們是“空無”、“不存在”的,無疑是把“常有”和“空無”等同化“一”了。
神滅論
針對佛教推崇的神不滅論,作為自然科學家,何承天站在儒家立場上,認為形體和精神是互相依靠的,肉體死亡,精神也不能獨存。他借用古人曾用薪火來比喻形神關系,柴薪快燒完了,火也就小了;柴薪完全燒盡了,火也就熄滅了;薪盡火滅和人死神滅的道理是一樣的,靈魂不可能離開肉體而獨存。何承天還強調“形斃神散”,人的形體死了,精神也就隨之消失了,就像自然界春榮秋落一樣不可抗拒。
因果報應論
何承天同樣反對佛教的“因果報應論”,并專門撰寫了《報應問》進行辯難。何承天認為,西方傳來的佛教的報應理論,表面看似說得明白透徹,但其實質卻是晦暗不明,是荒謬而無法驗證的說教。針對佛教強調殺生就要遭受報應的理論,何承天在《報應問》用鵝、燕子與人的關系進行了反駁:鵝作為一種鳥綱,只吃青草,從不冒犯其他弱小的生命,卻會被廚師們抓住并殺掉。燕子專吃活著的蟲子,卻被人們喜愛并保護,由此,何承天得出了佛教的所謂“報應”論是無法成立的結論。
文學
何承天一生創作了大量文學作品,題材多樣,樣式豐富。何承天的詩歌按題材,可分為詠史、征役、詠懷和諷諭四類。何承天的詩不受古題內容的限制,借用古題而賦予作者的新意。在何承天的詩歌作品中,最著名的當屬《鼓吹鐃歌十五首》。何承天在詩中通過緬懷曾子、閔子、鄒衍、孟子等古代圣賢,譴責自己所處的亂世中的不仁。《鼓吹鐃歌十五首》文采斐然,具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極具魏晉風骨。
何承天創作的散文文體不拘一格,包括賦、頌、贊、表、奏、檄、序、議、書信、論等十余種形式,表情達意,論述事理,既有典雅富麗的文筆,又有邏輯縝密的思路,還有豐富曲折的感情變化。詠物小賦《木瓜賦》中,何承天從常見之物入手,以物詠志;整首賦篇幅短小精悍、語言典麗精工、聲律和諧,用典繁復。論體文《安邊論》中,何承天首先交代了作此論的動機,正文時,在冷靜權衡當時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張;《安邊論》行文揮灑自如,論事剴切細致,語言質樸自然,敘述簡潔明快。何承天的《達性論》,是對佛教的“神不滅論”進行駁斥的論文,為南梁的反佛斗士范縝開創了理論的先河。
人物影響
天文學
當代學者劉金沂、趙澄秋在《中國古代天文學史略》一書中,總結了何承天在天文學方面的八個主要貢獻,即糾正冬至點位置、指出春秋分晷影相等、提倡用定朔、五星取近距計算、用雨水為歷元、強弱相調的數學方法、天頂的概念、22/7的圓周率值,這些貢獻主要集中在《元嘉歷》中,均具有進步性。同時,何承天在中國歷法發展史的古歷階段、舊歷階段、現代歷法三階段中,處于第二階段的開端,其重要意義及影響不言而喻。為創建《元嘉歷》,何承天還提高了觀測天文學的標準并留下一批可靠的數據,為后世天文學提供了寶貴而豐富的文獻資料,也為后世天文學的工作開展樹立了典范。《元嘉歷》頒布以后,被廣泛推行,使用了六十余年后,才被祖沖之的《大明歷》所替代。《元嘉歷》不僅在當時中國影響廣大,而且也為日本、朝鮮、高麗等國使用。《元嘉歷》還成為了日本的官方歷法,被使用了近九十年。
何承天所創制的“調日法”被使用了八百多年,直到元明時期才逐漸被棄用。曾向何承天請教歷法的祖沖之,就是運用調日法計算得到了圓周率的“密率”。調日法不僅運用在日法上,還作為數學工具,被廣泛應用于其他歷法要素分數值的調整上。當代學者徐君認為,“調日法”對漸近分數的發展起到承前啟后的作用,而且,用“調日法”尋求日法和朔余的方法,給以后的編定歷法提供了一種巧妙的手段。
音律學
“何承天新律”在中國音樂史上乃至世界律學史上,是第一次用數學方法解決了十二平均律的問題,具有重大意義。并且,何承天以“等差法”得出十二音律的方法給了明朝音律學家朱載堉重要啟示,朱載在此基礎上,發明了“新法密率”,完成了“十二平均律”的數理計算,建立了完善精確的“十二平均律”。學者趙盈盈認為,從這個意義上說,何承天新律是十二平均律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對十二平均律有不容忽視的重要貢獻。
主要著作
何承天現存作品有《木瓜賦》《安邊論》《鼓吹鐃歌十五首》等,其中《鼓吹鐃歌十五首》包括《將進酒篇》《石流篇》《朱路篇》《雍離篇》《君馬篇》《芳樹篇》《稚子游原澤篇》《上邪篇》《遠期篇》《思悲公篇》《戰城南篇》《巫山高篇》《上陵者篇》《有所思篇》《臨高臺篇》;明人輯有《何衡陽市集》。
人物評價
南梁史學家沈約在《宋書》中評價何承天:博學慧智,又能堅守自己的志向。
唐代史學家許嵩評價:何承天是劉宋文化的代表性人物,與裴松之、荀伯之、傅隆并名于世。
明朝文學家張溥評價:何承天性格剛愎褊急,與同僚不合,連宋文帝都怕他,同時又對他在文學上的成就予以了肯定。
中國當代著名哲學家湯一介評價:何承天在中國的天文歷算史上有著一定的貢獻。
當代學者徐君評價:何承天棋藝超群、熟知音律、通曉歷史,堪稱是一個百科式的人物。
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教授陳應時評價:何承天是世界十二平均律的先驅。
當代學者顏炳罡評價:何承天不僅精通音律,在中國音樂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還精通天文、經學歷史學、法律,愛好廣泛,素愛弈棋、彈箏等等,是那個時代最博學的學者之一。
人物軼事
何承天斷案
晉朝義熙初年,何承天任姑熟(今安徽當涂縣)行參軍時,鄢陵縣(今河南陵西)的縣使陳胡公射鳥,卻誤射中了當值的軍帥,盡管軍帥沒有因此而受重傷,但陳滿還是被判處了死刑。何承天對此十分不解,他認為斷案貴在斟酌情理。從前有人驚嚇了劉恒乘坐的馬車,當時的法官張釋之判決其沖犯皇帝的車駕,但也僅處罰金,張釋之的理由是沖撞之人是無心之失,也沒有因被沖撞者是皇帝而加重罪名。如今陳滿本意在射鳥,并非有心射人,依照法律,過失傷人只需要判處刑三年,何況軍帥并未被射傷,處以數量不大的罰金也就可以了。
衡陽論辯
南朝時,僧人慧琳曾寫下《黑白論》一書,主張揚儒抑佛,何承天十分贊賞,并推薦給佛教居士宗炳,隨即引起對方的反駁。為此,何承天曾兩次與佛教徒顏延之、宗炳等人以書信的形式展開以《黑白論》為基礎的思想論辯。顏延之、宗炳為代表的有神論一派信奉伙佛教,堅持“形散神不散”的理論;何承天作為當時著名的無神論者,堅持樸素唯物主義思想,明確反對佛教,宣揚“形散神滅”、“形神一體”等觀點。在辯論期間,何承天寫下了《達性論》《報應問》《答顏永嘉書》《重答顏永嘉書》等作品。由于辯論是在何承天任衡陽內史期間發生的,論敵的答書都冠以“答何衡陽書”之類的標題,因此被稱為“衡陽論辯”。
家族關系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