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公元716年—公元780年),字畢士安,曹州離狐縣(今山東菏澤市東明縣)人,唐朝宰相,經濟改革家,理財家。
劉晏年少就有神童之譽,八歲時因向李隆基進獻頌文,獲封太子正字,名震一時。天寶,劉晏歷任夏縣縣令、溫縣縣令、侍御史等職,政績突出。安史之亂爆發后,劉晏曾出任京兆尹、戶部侍郎、御史中丞、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度支使、轉運使、鑄錢使、鹽鐵使、常平史等職位,對中唐的戰后經濟做出了重要改革。廣德初年,劉晏經過實地考察,改革漕運,解決了戰后物價飛漲、京城糧食供應告急的問題。從廣德初年到大歷年間,劉晏又通過對鹽法和常平法的改革,穩定了全國物價,幫助國家財政收入從每年的六十萬貫增加到了一千二百萬貫。
大歷十二年(公元777年),劉晏奉詔審查宰相元載的受賄案。元載后來被賜自殺。楊炎因為受到此案牽連被貶官,對劉晏心懷有怨恨。大歷十三年(公元778年),宰相常袞獨攬政權。當時國家沿用舊政,軍隊和行政開支全部依靠劉晏。劉晏又因長期執掌朝中官員選任,頗有聲望。常袞嫉恨不已,便任命劉晏為左仆射,試圖剝奪他的權力。但是李豫認為劉晏的改革有所成效,故讓其在擔任左仆射的同時,仍兼過去的使職。
李適李適繼位后,許多大臣嫉妒劉晏長期掌管國家財務,上奏要求取消轉運使的編制,但是唐德宗沒有答應,還加封劉晏為關內、山西省、三川的轉運、鹽鐵及諸道青苗使。于是當時又有謠言稱劉晏曾經暗中上表勸唐代宗冊立獨孤妃為皇后。楊炎擔任禮部侍郎時就與劉晏有舊怨,于是趁機向唐德宗羅織了劉晏的罪狀。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劉晏被罷去轉運等使,而后又被貶為忠州刺史。此后楊炎又聯合荊南節度使庾準聯合羅織了劉晏想要謀反的罪證。同年七月,劉晏被李適派出的使臣處死,終年六十五歲。
劉晏死后,唐德宗才發布處死他的詔書,而后劉晏的家人全部坐罪被發配嶺南,朝中也有數十名官員被牽連其中。舉國上下都認為劉晏死得冤枉,因此當楊炎提出要沒收劉晏家財時,眾人都反對。事實上,經過清點,劉晏最后的家產也僅有兩車書和幾糧食。人們都佩服劉晏為官清廉,請求朝廷把劉晏的妻子和兒女接回。興元初年,唐德宗終于逐漸醒悟,準許劉晏的家人回來將其安葬。貞元五年(公元789年),李適下詔追贈劉晏為鄭州市刺史,加封他為司徒姓。
劉晏在任執掌國家經濟期間,成功運用增強官營經濟力量,提高其經濟效益以及多種商業手段,挽救了唐朝中央財政的危機。而他所改進的鹽鐵轉運系統,也對唐后期中央政權的撐持,起了很大作用。李豫評價劉晏的功績可比漢相蕭何。后世劉昫、宋祁、歐陽修、司馬光等史學家多認為劉晏通過改革在提高國家財政收入的基礎上又保證人民不會貧困受害,是有莫大功勞的理財能臣。
人物生平
年少成名
劉晏生于唐玄宗開元四年(公元716年),是曹州離狐縣(今山東菏澤市東明縣)人。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李隆基在泰山封禪時,年僅八歲的劉晏曾作出頌文進獻。唐玄宗驚訝于劉晏幼年有才,命宰相張說前去考察。張說回來后評價劉晏是國家的瑞寶。唐玄宗當即封劉晏為太子正字。隨后公卿大臣紛紛向劉晏發出邀請,稱贊他是神童。劉晏的名氣就此傳開。
平步青云
天寶中期,劉晏在數次升官后被調任夏縣(今山西夏縣)縣令,以善于治理聞名。在任期間,他不曾督繳賦稅,但地方上交的賦稅從未違期。劉晏此后被推舉為賢良方正,擔任溫縣(今河南溫縣)縣令。劉晏任職的所到之處,皆有他的惠政記載,人民都雕刻石碑來贊頌他。劉晏因政績突出,又升任侍御史。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安史之亂爆發。劉晏前往襄陽市(今湖南省襄樊市)避禍。當時永王李璘邀請他出任要職,劉晏堅決推辭了。他寫信向房琯表示,如今諸王都到宮外任職,想要建立像齊桓公、晉文公那樣的功業是不可能的。此后劉晏被任命為度支郎中,兼任侍御史,管理江淮租庸事務。
李亨至德元年(公元756年),劉晏抵達吳郡(今蘇州市),適逢永王李璘[lín]謀反,便與采訪使李希言謀劃抵御。李希言交戰失利后逃去依附劉晏,劉晏便給他制定了御敵之策,讓其招募義軍,堅守營壘。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李璘戰敗,想要回頭攻占各州縣,卻聽說劉晏早有防備,只能從晉陵縣西逃。對此,劉晏從不談論自己的功勞。之后唐肅宗李亨召回他,任命為彭原太守,后調任隴、華兩州刺史,不久升任河南省府尹。
唐肅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劉晏因為擅長理財謀利,被任命為戶部侍郎,代理度支、鑄錢、鹽鐵等使。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史朝義占據洛陽市,將治所遷到了洛寧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適逢原京兆尹鄭叔清、李齊物因貪婪殘暴被罷免,劉晏于是被朝廷詔回擔任京兆尹,后又晉升戶部侍郎,兼任御史中丞,度支、鑄錢、鹽鐵等使。劉晏身兼多職,于是將府中事務交給司録張群、杜亞,而自己綜理大政,人們都贊譽他很稱職。不過同年十一月,劉晏卻因司農卿嚴莊的誣陷被貶為通州區(今北京市東南部)刺史。李豫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六月二十七,唐代宗李豫任命通州刺史劉晏為戶部侍郎兼京兆尹,任度支、轉運使、鹽鐵使、鑄錢等使職。不過劉晏為推薦顏真卿和嚴武,分別將戶部侍郎與京兆尹的職位讓給了二人,被改封國子監祭酒。同年十一月,劉晏兼任河南道水陸轉運都使。
改革能臣
唐代宗廣德元年(公元763年)正月,劉晏升任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使職仍舊。期間,宦官程元振獲罪,劉晏因為與他交好受到牽連,被罷去相位,擔任太子賓客。不過不久后,劉晏被重新起用,任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轉運、租庸、鹽鐵、常平使。當時正值戰亂之后,京城一斗米就價值一千錢,宮中廚房沒有一個季度的積蓄,全靠京城郊區和附近的郡縣農民磨制谷穗來供應。在這種情況下,劉晏決定對過去的漕運方式進行考察,以更好地進行糧食轉運。他親自從淮河、泗河乘船,抵達汴河,進入黃河,又向西經過砥柱、硤[xiá]石,到達河陰、鞏縣、洛陽市,并分流黃河進入通濟渠,終于全面了解舊時漕運制度的利弊,并在寫給宰相元載的信中做了全面分析。元載于是將漕運事務全權托付給劉晏,劉晏也發揮才干,對漕政進行了改革,收效頗佳。待到這年轉運的糧食送到,李豫很是高興,派遣衛士在東渭橋奏樂迎接,并派遣使者前去慰勞劉晏,直呼他是自己的蕭何。此后每年都有四十萬斛糧食通過漕運送到京師。即使關中遭到旱澇災害,物價也不再飛漲。
唐代宗大歷元年(公元766年)春,劉晏被任命為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荊南道、山南東道轉運使、常平使、鑄錢使、鹽鐵使等,與侍郎第五琦分別掌管全國的錢糧。同時,劉晏又掌管吏部官吏的選拔、授職與考查。由于他主持的審查處理優劣分明,下屬都對他敬佩有加。大歷十一年(公元776年),李靈耀反叛。當時河南省道的許多節度使不遵守朝廷的法令,擅自征稅,于是上繳賦稅的州縣越來越少。劉晏常常用盈余補足短缺,使國家收入仍然很多,卻不增加百姓的賦稅。國家為增加財政收入,曾讓第五琦專賣食鹽幫助發展軍隊。劉晏接替第五琦上任之后,對鹽法進行了深入改革,使得國家的財政收入從每年的六十萬貫增加到了一千二百萬貫,而百姓全沒有怨言。京城鹽價暴漲時,朝廷要調三萬斛補充渭河平原,劉晏用四十天就把鹽從揚州市運到了京城,人們認為他有神通。在一些荒涼陡峭的湖泊和山區,出產的貨物價格低廉,盈利還不夠轉運的費用。劉晏就把這些貨物儲存在淮河、楚地,換取銅、柴,每年以此鑄錢十多萬貫。
宦海蒙冤
大歷十二年(公元777年),宰相元載因貪污受賄罪被問罪,劉晏奉詔追查此案。由于元載在任期間黨羽遍布,勢力龐大,劉晏不敢獨自審問。在他的請求下,朝廷又命唐文宗等五人與他一同審訊。而后元載被賜自殺。時任門下侍郎、平章事的王縉[jìn]也受到株連。但是劉晏念其為從犯,從中說情,使其罪刑從輕處置,免于一死。大歷十三年(公元778年),宰相常袞獨攬政權。當時國家沿用舊政,軍隊和行政開支全部依靠劉晏。又因為長期執掌朝中的官員選任,劉宴頗有聲望,這也招致了常袞的嫉恨。常袞以劉晏有德政,應為百官師長之由,任命他為左仆射,事實上卻是想要剝奪劉晏的權力。不過等到表奏進上,李豫卻認為劉晏所領的使務剛剛取得成效,難以找到合適之人接替,于是讓他在擔任左仆射的同時,仍兼過去的使職。
當初,劉晏擔任吏部尚書,楊炎為吏部侍郎時,兩人不相融洽。在元載被處死的舊案中,楊炎曾牽扯其中遭到貶官,因此他對劉晏一直心懷舊怨。及至李適李適繼位,由于劉晏長期掌管國家財務,大家對他很是嫉恨。許多人上奏皇上,認為轉運使的編制應該取消,劉晏也堅決請辭,但是唐德宗非但沒有答應,還加封劉晏為關內、河東、三川的轉運、鹽鐵及諸道青苗使。于是當時又有謠言稱劉晏曾經暗中上表勸唐代宗冊立獨孤妃為皇后。于是,楊炎趁機向皇帝羅織了劉晏的罪狀。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劉晏被罷去轉運等使。而后劉晏又因為呈交賬簿和實物不合,被貶為忠州刺史。楊炎知道劉晏與庾準有舊仇,就提拔庾準為荊南節度使,聯合他羅織了劉晏想要謀反的罪證。同年七月,劉晏被李適派出的使臣處死,終年六十五歲。
身后平反
在劉晏死后十幾天,關于處死他的詔書才發布,宣布了他的罪狀。劉晏的家人坐罪被發配嶺南(今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三省二區),朝中受牽連的官員共有幾十人。舉國都認為劉晏死得冤枉。時任刪定使的楊炎還提出要沒收劉晏的家財,眾人都認為不該。而事實上官員清點出來的劉晏家產只有兩車書和幾斛糧食。劉晏生前以勤儉著稱。他每次入朝謁[yè]見,騎在馬背上就開始用鞭子計算財政的情況;每天天剛亮就起身辦公,直到深夜才休息,平時即便是休假日他也不曾荒廢;政務無論輕重緩急,劉晏都絕不遺留到第二天。但是生活中,劉晏卻住在修行里低矮簡陋的房子里,伙食十分簡單,家中更無小妾和婢女。人們都十分佩服他的清廉。
當時淄青節度使李正己上奏稱殺劉晏太過分,沒有驗證事實就先殺后下詔。全國人民都吃驚惋惜不已。百姓請求朝廷把劉晏的妻子和兒女接回,但是李適沒有答復。直到興元初年,唐德宗才逐漸醒悟,準許劉晏的家人回來將其安葬,并于貞元五年(公元789年)任命劉晏的兒子劉執經為太常博士、劉宗經為秘書郎。劉執經捐出官職,請求追贈父親,于是唐德宗下詔追贈劉晏為鄭州刺史,又加封他為司徒。
為政舉措
改革鹽法
李亨至德初年,因為國家財用不足,皇上命第五琦到各道推行食鹽專賣以供應軍用。劉晏后來接替這個職位,對第五琦推行的官鹽法作了改革。他在堅持了原先的官營原則的同時,對官營與私商、鹽戶的關系方面作了調整,改為“官督民產商銷”較靈活的形式,即政府只掌控購買和批發環節,這在節省政府生產和銷售成本的同時,也調動了亭戶生產鹽和商人運銷鹽的積極性。為了保障銷售官鹽的私商獲利,從而確保官鹽贏利,劉晏還奏罷諸道對商人鹽舟過境及使用堰埭的加征稅,又于諸道設置十三巡院,加強緝查私鹽。經過這樣的運作,食鹽的生產和流通大大促進,政府所得鹽利大幅度增長。國家的賦稅收入從最初的每年六十萬貫到大歷末年增加到了一千二百萬貫,其中食鹽專賣的收入更是高達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
改革漕運
李豫廣德二年(公元764年),劉晏接辦漕政后,經過實地考察,對漕運制度進行了改革。劉晏組織船隊,實行官辦官運。他斥高價用以打造漕船,從根本上確保其質量,又視江、汴、河、渭,水流緩急的不同,改過去的直線運輸為分段轉運,并將散運改為袋裝運輸,減少了由于運輸路線過長造成的損耗。此外,劉晏還制定激勵制度對水運工人進行嚴格規范和教導,對督航與護航設施進行不斷完善,使得漕運管理制度趨于正規嚴密,并且創下了每年運輸米谷即便高達一百多萬斛,也沒有一斗一升沉覆的記錄。
改革常平法
李豫大歷元年(公元766年),劉晏與侍郎第五琦分掌天下財賦,兼領都、河南省、淮南、江南、湖南省、荊南、山南東道等地區的鑄錢、常平、轉運、鹽鐵使。為了恢復自安史之亂以來被破壞的經濟,劉晏對常平法作出了改革。劉晏首先改地方為中央直接經營常平業務,其次在全國主要城市設立巡院和驛站,定時上報各地市場信息和農業豐歉情況,在穩定全國物價的同時也大大加快了常平商品的周轉速度。再者,劉晏將常平品種從傳統的糧食品種擴大到了“萬貨”,將過去只儲存糧食以供賑濟的常平倉改為商業性組織,更好地發揮常了常平的贏利作用。此外,劉晏又在各地常平倉豐年糧價下跌時以高于市場的價格收購,又于歉年糧價上漲時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出售,不僅解決了“谷賤傷農”和“谷貴傷民”的問題,還幫助災民度過了饑荒。在恢復農業生產的同時,也為政府增加了一定商業利潤。
擇用賢能
自安史之亂以來,朝廷因為經費不足,停止任用全國的一切輔佐官員,只有租庸使能補充官員。因此,劉晏在分設各道租庸使時,對官吏任用十分謹慎。他提出優秀的官員須通達事理、精明強干、廉潔勤勉,又指出官員因為有爵位和俸祿,比起利益更看重名譽。而小吏沒有升遷機會,往往看重利小勝過名譽,故核查出納之事只能委托給官員,而小吏只要按照吩咐辦事即可。在這套選拔標準下,劉晏挑選出的數百名租庸使都是剛入仕的精銳人才,這些人在劉晏的督促和重用下,統領使務,只求快速,因而得以建立功業。也有有權有勢之人想要求職,但劉晏只予以他們高薪卻不讓他們真正管事,故而他手下人人都恪盡職守,即便在千里之外,也尊奉他的教令如在眼前。由于劉晏支持的官吏選拔、考核優劣分明,下屬都對他敬佩有加。后來也有人仿效劉晏的做法,卻始終都趕不上他。劉晏死后,朝中掌管財賦而有聲譽的,也多半是他的舊屬。
人物影響
劉晏是自漢代桑弘羊以來通過發展官營經濟和商業手段去處理封建財政問題的成功實踐者,在唐朝財政史上以及中國封建社會財政史上都有重要意義。劉晏在中唐這一商品經濟繁榮的社會經濟新形勢下,借鑒了漢代桑弘羊的經濟觀點,又結合了開元以來財政政策變動的趨勢,在具體做法上較妥善地處理了官營與私商、利用市場經濟規律與超經濟強制、擇用賢能與排斥貪官污吏等幾組關系,成功地運用增強官營經濟力量,提高其經濟效益以及多種商業手段,一度挽救了唐朝中央財政的危機。在劉晏任職期間改進和完善的鹽鐵轉運系統,對唐后期中央政權的撐持,起了很大的作用。
主要作品
《全唐文》錄有劉晏文章《奏禁隔斷練湖狀》《遺元載書》《懇讓吏部尚書表》《檢點祭器鄒》;《全唐詩》輯有其詩兩首:《詠王大娘戴竿》《享太廟樂章》。
人物評價
李豫評價劉晏善于變通,懂得體恤,處理事務舉重若輕卻又為人謙虛,功績可比西漢的丞相蕭何。
唐朝大臣陳諫評價劉晏在安史之亂后通過民間考察和經濟改革,在增加朝政收入的同時又讓人民免于壓迫,在新的制度下安居樂業,絕對是國家的功臣。
五代時期史學家劉昫評價,在善于理財的忠良臣子中,劉晏應當排第一位。
宋代史學家宋祁、歐陽修在《新唐書》中稱,唐朝中期在傾覆之際得以重新振興,劉晏有很大的功勞。他知道如何收取、予以糧食和財貨而讓人們既不抱怨,也不困乏。他借助常平法控制了天下物價,并以買賣的盈余撐起了軍事費用的支出,使得在數十年的紛亂戰爭中,賦稅沒有轉嫁到百姓身上而政府卻也用度充足。那些他所提拔任命的能臣,遵循他的方法,也使得國家走向富強。
北宋史學家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評價劉晏為人勤勉,精力過人,又足智多謀,總能多方設法,變通財貨的有無。他通過任用賢能,改革經濟,使得在戰爭不斷之時,國家仍有充足的財用而人民又不至貧困受害。
金朝第六位皇帝完顏璟在《金史》中評價,能有劉晏這種使政府的用度充足而保證人民不必受累的理財才干的,自唐朝以來只有他一個。
民國學者胡鈞在《中國財政史》中評價劉晏是繼管子之后,古代唯一能夠稱得上理財家的人。
當代學者趙靖在《中國經濟思想通史》中評價劉晏是古代的第一流理財能手,其理財成就,不遜色于桑弘羊、王安石、張居正等古代著名理財家。
人物關系
軼事典故
神童賦詩
劉晏年少有才,八歲時獲得“神童”的美譽,被唐玄宗封為太子正字。有一日唐玄宗駕臨勤政樓,鼓樂喧天,在現場表演的有數百名藝伎。當時負責宮廷音樂的教坊司里有位王大娘,擅長將百尺竹竿頂在頭上,竿頭架有瀛洲、方丈模樣的兩座木山,其中還有小孩拿著紅色的符節中間穿行,而王大娘頂著竹竿還能不受影響地跳舞。這時唐玄宗召十歲的劉晏上樓,由貴妃親自為他梳頭裝扮。唐玄宗借機問他作為“太子正字”,已經正了多少字。劉晏回答天下之字,自己都能正,唯獨一個“朋”字未正,一語雙關,既說出了朋字的結構,又道出了朝中朋黨的弊病。而后貴妃又讓劉晏就王大娘戴竿這項表演作詩一首,劉晏當即作道:“樓前百戲競爭新,唯有長竿妙入神,誰謂綺羅翻有力,尤自嫌輕更著人。”唐玄宗、楊貴妃和嬪妃等人聽了都一片贊頌。事后唐玄宗命人將象牙笏和黃紋袍賞賜給劉晏。劉晏也因此名噪京師。
宋代王應麟的《三字經》有載:“唐劉晏,方七歲,舉神童,作正字,彼雖幼,身己仕。爾幼學,勉而致,有為者,亦若是。”劉晏也因此被樹立為青少年學習的榜樣。
固恩有道
劉晏處理政事敏捷果斷,隨機應變,并且擅長挾制權貴,保持自己的恩寵。他重視于天下名士的結交,把許多財貨送給他們,因此常常受到稱贊。劉晏每年都會搶在地方官以前將江淮一帶的茶葉、柑橘以及珍寶、美食等東西進獻宮中,導致是當地交通截斷,禁止貨物在進貢前運出的情況下,劉晏也以高價率先將這些貨物買到。因此,嫉恨他的地方官員不在少數。因此,面對那些愛談論是非的,劉晏總是許以利益打點,使他們不對自己有所詆毀。由于任職時間很長,又有威望,劉晏在朝中頗有權勢,朝中的高官顯職,連如日中天的宰相都是他的門生。
后世紀念
四賢閣
四賢閣位于重慶市忠縣城北,建于宋紹圣三年(公元1096年),為紀念劉晏以及陸贄、李吉甫、白居易四位曾在這里為官的天寶名人。明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侍郎姚夔曾捐贈重建此閣;明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按察使劉福又令知州徐慶擴充此閣,并為其更名“四賢祠”;清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知州陳春瀛就州署內劃樓房三間,立四賢牌位。不過四賢閣在民國30年,遭日機轟炸被毀。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