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繃緊的、振動的弦產生音響的樂器的通稱。它的四大基本類型為:豎琴、豎琴、魯特琴和齊特爾琴。當需要精確的、以樂器學、聲學為依據(jù)的名稱時,就用“弦鳴樂器”這個名詞來代替“弦樂器”。
弦鳴樂器-起源
據(jù)考,人類在約公元前3000年以前,已擁有一些弦樂器。中外史論一般均認為 弦樂器的問世晚于其他類樂器,類似原始獵弓的弓琴當系最初的弦樂器,是所有弦樂器的鼻祖。有人推測原始獵人把飲食用的碗狀物為便于攜帶而和獵弓栓在一起,從而發(fā)現(xiàn)了在弦樂器上裝置共鳴器的作用。一般認為弦樂器的激發(fā)方式是先有“撥”和“擊”,“拉”弦發(fā)現(xiàn)較晚。
人類文明開始較早的美索不達米亞及其周圍地區(qū)、古埃及、印度和中國等地,是各類樂器,也是弦樂器的重要發(fā)源地。弓形、角形、方形和三角框架結構弦樂器,于約公元前3000年前后出現(xiàn)于蘇美爾;約公元前2000年出現(xiàn)于埃及。有頸弦樂器約于公元前2000年出現(xiàn)于西亞和埃及。板箱體弦樂器始見于腓尼基古國。中國古代傳說和神話中,有不少關于遠古時期弦樂器的記載,如“伏羲作琴”(《琴操》);“庖犧氏作瑟”(《世本》);“黃帝使素女鼓瑟”(《通典》)等。據(jù)可靠記載,琴、瑟始見于西周(公元前1100~前771),這些都是已具較高水平的長形箱體撥弦樂器。擊奏的始見于戰(zhàn)國。有頸弦樂器始見于秦漢的弦和形似阮而統(tǒng)稱為琵琶的多種撥弦樂器。唐代有用竹棒擦弦的二胡,形似后來的胡琴;用馬尾弓拉弦的胡琴始見于宋。劉宏時(2世紀)傳入的豎篌源出波斯。4 世紀通過印度傳入中國的曲頸琵琶,源自波斯。揚琴約于17~18世紀從波斯或土耳其傳入。新疆的卡龍琴(喀爾奈)和阿拉伯的卡儂;新疆的彈布爾與阿拉伯的坦布爾;西藏自治區(qū)的根卡與波斯的卡曼賈等,在形制和名稱上均留有源流關系的痕跡。印度、巴基斯坦等素有弦樂器國之稱,以豐富多樣的有頸撥奏和拉奏弦樂器聞名于世,許多弦樂器尚附有共鳴弦。印度的坦布拉和阿拉伯的坦布爾;印度的西塔爾和波斯的塞塔爾;印度的桑圖爾與波斯的桑圖爾等,均有淵源關系。
非洲除北部埃及等阿拉伯國家以外地區(qū)的弦樂器,甚為豐富和頗有特色,尤以各種撥弦樂器最為發(fā)達。起源西亞后來曾盛行于古希臘的方框形,至今盛行于非洲許多國家。最原始的樂弓,在非洲許多地區(qū)仍能見到。
歐洲在16世紀以后,有些弦樂器得到高度發(fā)展,如小提琴、吉他和豎琴等,均為遍及世界范圍的重要弦樂器。據(jù)歐洲樂器學者考證,這些樂器的先驅,主要是中世紀傳入歐洲的西亞和埃及樂器。如小提琴類樂器的始祖為,傳入歐洲后稱雷貝克;和吉他等起源于等有頸撥弦樂器;波斯等國的撥弦和擊弦揚琴是鋼琴的始祖;豎琴的形成與源自波斯等國的希臘和羅馬的里拉等有關。
美洲和大洋洲本土有很少幾種簡單的弦樂器;他們現(xiàn)在所用的弦樂器,則主要是于16世紀以后從歐洲和非洲傳入和發(fā)展而來的。
弦鳴樂器-構造
弦鳴樂器一般由以下主要部分構成:①琴弦;②共鳴體;③弦的支撐結構和張力調節(jié)裝置;④有些樂器上有踏板、激發(fā)機、指板、琴弓、撥片或槌等附件。
琴弦的材料,普遍用鋼絲、羊腸子和尼龍;有些地區(qū)用馬尾和絲弦;個別地區(qū)用植物的根、莖、葉纖維,人發(fā),貓、馬、魚等的腸衣,動物皮革,獸禽腿腱筋等。各種弦樂器上的弦有多種不同的名稱、用法和結構,如異弦、自弦、開放弦(一譯空弦)、按位弦、旋律弦、共鳴弦、同音弦組、裸弦、纏弦和捻股弦等。
共鳴器是弦樂器上的發(fā)音器和放大器。除少數(shù)原始的、簡單的弦樂器沒有共鳴器或有共鳴器而不與弦相結合,一般共鳴體上的音板或張緊的音膜均與弦緊密結合。
支撐和調節(jié)結構是為承受和調節(jié)弦的張力。一把胡琴或小提琴上弦的總張力達數(shù)百艾薩克·牛頓;一臺鋼琴的張力近 200千牛頓。琴體本身即為一個支架結構。對本類樂器的再分類即按不同的支撐結構劃分。弦張力的調節(jié)裝置一般位于支撐結構的一端,主要有3種方式:①栓結;②弦環(huán);③弦軸。現(xiàn)在普遍應用弦軸。有圓錐形木質弦軸,如胡琴(稱子)和小提琴等;有圓柱形金屬弦軸,如鋼琴和揚琴等;有齒輪弦軸,如吉他和低音提琴等。
弦鳴樂器-原理
弦鳴樂器的發(fā)聲機構,是一個從機械運動變?yōu)榭諝庹駝拥哪芰哭D換系統(tǒng)。弦是聲源體,對發(fā)聲起策動激勵作用;音板以至整個共鳴箱在與弦的耦合作用下,既起向空氣擴大輻射振動面積的作用,又影響樂器發(fā)聲中各個諧波頻譜的形成,即對樂器發(fā)音起放大”和“潤色”的重要作用。
弦振動包含一系列復雜運動,其總振動系由多種不同的振動形態(tài)組成。橫振動是最基本的,其全長振動產生基音,決定該弦音高;分段振動產生一系列諧音(泛音),決定音色;振動幅度決定音強。縱振動是隨橫振動引起的沿弦長方向的周期性伸縮位移運動,對橫振動起增強某些諧音振幅的作用。扭轉振動是有些激發(fā)方式產生的一種振動形態(tài),如用弓擦弦或手指撥弦,都會迫使弦發(fā)生扭轉運動,對改變音色起一定作用。
弦在受不同方式的外力激發(fā)振動時,常會影響其自然諧音系列的組成而使音色發(fā)生變化。如激發(fā)點位于某諧音的波腹上,該諧音即被加強;如在波節(jié)上,該諧音則被抑制。所以選擇弦上適當?shù)募ぐl(fā)點,對改善音色是重要的。一般選擇弦振動長度的1/7、1/9、1/11處為激發(fā)點,可起到抑制或削弱不協(xié)和的第7、9、11諧音的效果。在演奏中,常利用各種激發(fā)手法,以產生不同效果。如在擦弦樂器上運弓離弦馬遠近、弓毛與弦的接觸面大小、弓壓力的變換等;在撥弦樂器上用手指或用撥片撥弦,在擊弦樂器上用不同軟硬、輕重或寬窄的槌擊弦等,均會使諧音系列的組成起變化而產生不同的音色和音量。在弦上以手指輕觸某波節(jié)點而發(fā)泛音,是抑制了基音而加強了該諧音所致。這里,扭轉振動對音色的影響也較明顯;如在離弦馬較遠處運弓或以手指撥弦,扭轉運動較烈,發(fā)音比扭動較弱的在近弦馬處運弓或以撥片撥弦顯得柔和。擊弦不致扭動,橫振動居主,鋼絲金屬聲明顯。通常感覺腸衣弦和金屬弦在音色上有所不同,這主要是縱振動的作用。
實際的弦難免有勁度,其順性和張力作用因而降低,從而振動時產生縱向彎曲和扭曲等畸變現(xiàn)象,使其諧波頻率的比例關系受影響,高次諧波與基頻不再是自然的諧音系列關系。這也是鋼弦比腸衣弦不協(xié)和成分多的原因。弦越剛硬,由于頻移而出現(xiàn)的非協(xié)和成分越多,振幅(能量)損耗也越大,音色越貧乏枯燥。低音弦以較柔順的纏弦取代粗而剛硬的單根裸弦,音質即大為改善。弦的質地的硬軟,還影響音板以至整個共鳴器的頻響特性。
弦本身纖細,不能驅動足夠密度和面積的空氣媒質及于人耳,僅靠弦振動所發(fā)的聲音是極微弱的。所以,弦必須借助于與某種共鳴器結合;當弦振動時,使共鳴器受迫振動,幫助把弦的振動能量大面積地向空氣輻射傳播出去。所以人聽到的弦鳴樂器聲音,實際源自弦而發(fā)自共鳴器。兩者之間是耦合關系。共鳴器以其面板(音板)或張緊的皮膜與弦相結合。這里既有弦振動,又有板或膜振動(見和)。以小提琴為例,面板和背板受弦振動的激勵,在板上形成一系列封閉的波節(jié)線,整個共鳴箱及腔內空氣也隨之振動,各有各自的固有頻率,形成整個琴體的頻響特性。弦和琴體各部分的固有頻率組合呈現(xiàn)一系列共振頻率的峰和谷。這些峰和谷在頻率上的分布若較均勻,樂器的發(fā)音一般是好的;否則就可能出現(xiàn)高低音不均衡的現(xiàn)象,甚至產生音調起伏不定的“狼音”。弦馬、音柱和低音梁等的作用是向琴體各部分傳遞振動,其材質、尺寸、形狀和位置等,對面板、背板以至整個琴體的振動狀態(tài)和固有頻率,均有一定影響并起調節(jié)作用,故與樂器的音質優(yōu)劣也有一定關系。
弦鳴樂器-分類
弦鳴樂器的再分類,歐美一般是先按樂器的結構特征,再按激發(fā)方式劃分。激發(fā)方式的分類可分為撥弦樂器、弓弦樂器和擊弦樂器,結構特征的分類名稱系以某一歐洲樂器為代表,分為:
齊特琴類
結構特征是弦直接平行張掛于琴體表面,弦長接近琴身長度;按琴體形狀再分為:①板箱體齊特琴類。有兩種,一種是撥弦揚琴類,如(維吾爾族卡龍琴,與阿拉伯的卡儂琴類似)等;一種是擊弦揚琴類,如揚琴等。②長形齊特琴類,如古琴、古箏等。③棒體齊特琴類,如維那(北印度)、恩增滋琴(烏干達)。此外還有管體、筏體和槽體等,均不常見。
琉特琴類
均有從琴體(共鳴箱)延伸出的琴頸,弦張于琴體及琴頭之間的頸上。按激發(fā)方式分為:①拉奏,如、等;②撥奏,如、等。
利拉琴類
四邊框架形結構,共鳴箱左右兩邊向上延伸出一對臂,兩臂上端之間以橫梁(軛)相聯(lián),在橫梁與共鳴箱底邊之間張弦。
豎琴類
三角形結構。包括弓形,如弓琴、弓琴(中國臺灣省)等;角形,如豎箜篌、豎琴等;三角框架形,如等。此類樂器不同于其他類樂器的特征之一,是弦的一端與琴體(共鳴箱)以一定角度立交連接。
弦鳴樂器-內容
胡西塔爾
維吾爾族弓弦樂器。[胡西塔爾]波斯語意為[悅耳的琴弦]。流行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市等地。是本世紀七十年代初,由新疆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吐爾遜江參照古回族樂器[艾西塔爾](波斯語,意為八根琴弦)研制而成。
音箱呈梨形,用六塊桑木或杏木拼合而成,面板用云杉。琴頭較短,正面粘有指板,無品位。琴頭雕成百靈鳥形。設四個黑胡桃軸,有四條弦,琴頭一側另有七條共鳴弦。音箱底部有活動支架,用馬尾弓拉奏。
演奏時,將琴豎置于左腿上,左手按弦,右手持弓在弦外拉奏。琴身可自由轉動,連弓方便。
艾捷克(Eijieke)
艾捷克是弓弦樂器。艾捷克最早起源于波斯(伊朗),公元十四世紀前傳入中亞,流傳在撒馬爾罕、布哈拉等地。以后傳入喀什,增加了共鳴弦,形成有共鳴弦的艾捷克形制。
公元十八世紀中,清代宮廷列艾捷克為燕回部樂器,叫“哈爾扎克”,與現(xiàn)在民間的艾捷克形制相同,有兩根主奏弦,八根共鳴弦,八根共鳴弦分排在“柄”的兩側。
這種弓弦樂器,在西亞因“弓”而被稱作卡曼賈(Kamanche)。Kaman意思是“琴弓”che是“小”的意思,kaman-che意思是“小琴弓。”卡曼賈在亞洲地區(qū)分布很廣,埃及古老的弓弦樂器叫卡曼賈阿古茲(Kamanja aguz)。用于古波斯音樂的卡曼賈,它有2-4根鋼絲弦,與伊拉克的焦扎(joza)、土耳其的卡曼賈(Kamanja)相似。亞美尼亞,阿塞拜疆、格魯吉亞等地區(qū)也都有這類樂器,但是除克什米爾等地的卡曼賈以外,都只有1-4演奏弦,而沒有共鳴弦。
分布在喀什、阿克蘇地區(qū)的維吾爾族民間艾捷克主要是達斯坦其(Dastanqi)與柯夏克其(Kaoxakeqi)使用的樂器之一。另外,民間巫師巴克西(Bahexi)也使用它。分布在葉爾羌汗國與塔里木河流域的麥蓋提縣、巴楚縣、阿瓦提縣等地的刀郎艾捷克經(jīng)常與卡龍琴、刀郎熱瓦普和達甫組成刀郎小樂隊,活躍在民間的麥西熱甫中。
演奏艾捷克有兩種姿勢。一是坐勢,把樂器底柱放在左腿上部,左手執(zhí)柄按主奏弦,右手執(zhí)弓,執(zhí)弓法與執(zhí)薩塔爾弓相同。另一種是站勢,奏者腰系布帶,布帶前側有一口袋,樂器底柱插入口袋中,可站立演奏或邊走邊奏。艾捷克演奏法與薩塔爾演奏法大體相同,但艾捷克琴身短,柄上無品,弦與柄的間距較寬,按弦松緊、音高可相差大二度,因此,不易掌握音準,但是熟練的民間演奏家演奏起來卻如象唱歌一樣的靈活自如。它最適宜演奏如歌似的小曲,經(jīng)常為歌唱伴奏,或演奏些小型的樂曲和舞曲。刀郎艾捷克除用一般演奏法外,常奏吟音,各種滑音。它更多奏頓弓或連頓弓,表現(xiàn)粗獷、豪邁的刀郎音樂風格。
薩塔爾(Sataer)
薩塔爾是弓弦樂器。它在民間已有數(shù)百年歷史。大約于公元十世紀至十二世紀的時間里,在刀郎熱瓦普和突厥古老樂器庫布茲的基礎上創(chuàng)制而成。它引用了波斯樂器塞塔爾Setar的名稱,se是三,tar是弦,setar意思是三弦琴(實際并非三弦)。公元十八世紀中,清朝宮廷用作燕饗的新疆回部樂叫塞它爾。其形制與現(xiàn)在薩塔爾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下冒以革,弦九根,絲弦二,鋼弦七。……將撥套在手上或執(zhí)木撥彈奏”。據(jù)民間老音樂家吐爾迪阿洪回憶:“過去唱《木卡姆》,薩塔爾只用手彈。”由此可見,薩塔爾既可以用弓奏,也可以撥奏。薩塔爾多用桑木制成,一般長140厘米上下,長柄下部是瓢形音箱,薄木作面板,柄上用絲弦纏品位,樂器有一根鋼絲主奏弦,有8-12根鋼絲共鳴弦。
薩塔爾是演唱《十二木卡姆》的專用樂器,它經(jīng)常與鏘、達甫組合一起,為演唱《十二木卡姆》的伴奏。演奏薩塔爾,一般即席盤腿而坐,或跪坐。樂器板面向前,琴頭置于左腿上,左手握樂器柄,大指在后,其余四個指在前按弦,右手拇指與食指執(zhí)弓,中指托弓,四指和小指自然彎曲。
都塔爾(Dutaer)
維吾爾族弦樂器中,唯有都塔爾是用手指彈奏的。它從中世紀以來,一直保持著墜胡的形制。都塔爾在民間分布很廣,男女老少都喜愛彈。是城鄉(xiāng)家庭音樂生活中常見的樂器。它經(jīng)常用作自彈自唱,或者是與小達甫一起為歌、舞伴奏。由于它的音量小,因此,很少出現(xiàn)在盛大的社會音樂生活中。
都塔爾用桑木制成,音箱背面用薄木條接合成瓢狀,用平江板作面板,柄與音箱背面,鑲著骨飾花紋。
都塔爾有大、小兩種,一般大的長125厘米上下,柄上用絲弦纏有十七個品位。小的長約110厘米上下,有十四個品位,適合于婦女彈奏。
彈布爾(Tanbuer)
彈布爾是撥弦樂器。彈布爾一詞源于波斯,公元十世紀,在阿姆河以南霍拉桑地區(qū)的波斯三弦彈布爾廣為流行,約十一世紀中,喀拉汗王朝時代,維吾爾族在傳統(tǒng)民間樂器的基礎上,受波斯三弦彈布爾的影響,創(chuàng)制了新彈布爾,其形制不同于波斯三弦彈布爾有兩點:(一)音箱為小瓢形。(二)中間一根弦,兩邊的為雙弦,包括樂器正面左側的主奏雙弦,增大了音量。彈布爾不僅受到大家的喜愛,也風靡中亞。公元十五世紀,著名大詩人艾里西爾·納瓦伊,在他的詩句中提到了彈布爾。
彈布爾分布在喀什、阿克蘇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等地區(qū),和田地區(qū)較少,近幾十年才傳到哈密市。在民間,彈布爾常用作獨奏樂器,也經(jīng)常在家庭“麥西熱甫”和喜慶婚禮中,與艾捷克、熱瓦普、鏘、達甫等樂器組合一起為歌舞伴奏。彈布爾用整塊薄平面板,面板上有一對眉狀音孔。
流行各地的彈布爾,形制相同,但有長有短,長的約140厘米上下,有26個品位,短的約110厘米。左手按弦比較方便。
熱瓦普(Rewapu)
熱瓦普,是維吾爾族和烏孜別克族喜愛的彈撥弦樂,有四種類型,比較普及。木制琴身,音箱呈半球狀,用羊皮、馬皮或蟒皮蒙面,琴頸細長,頂部彎曲,頸與音箱相接處兩側各有一個羊角形飾物,音箱造型像一個公羊頭,保留著游牧生活的痕跡,早期的熱瓦普有三根弦,以后發(fā)展到四五根弦。其右側的主奏弦是雙弦,一根是腸弦,其余都是鋼弦。琴身四周用黑白對比之色繪有巴旦木及幾何圖案,油漆成古銅色,古色古香,光亮照人。其它還有艾杰克、薩塔爾等。
卡龍(Kalun)
卡龍--另一類型的彈撥弦樂器。卡龍名字最早源于希臘,阿布·納斯爾·法拉比的《音爾全書》中,稱它為45弦“米茲阿夫”。公元十世紀以后,從中亞傳入,流行在喀什、和田和葉爾羌河流域地區(qū),在中原地區(qū)稱它為72弦琵琶。十八世紀中,清代稱為“喀爾奈”,列入四部樂。
卡龍流傳在西亞、中亞許多國家中。形制有斜梯形,有梯形,大小不一,琴弦一般都是七十多根,三根弦同律。
流行在喀什、和田等地的卡龍琴,曾繁榮過一段時間,鏘傳入以后,卡龍的位置逐漸為鏘所代替。到本世紀四十年代,僅只在和田、麥蓋提縣兩、三地區(qū)有蘇萊曼阿洪、托赫達洪、阿合買提、斯馬伊·阿合買提等三、五人能夠演奏卡龍,瀕于即將失傳的外境。維吾爾族民間卡龍,一般用桑木制作,音箱梯形,后寬前窄,左曲右直,左邊裝兩層棱形弦軸,音箱面板左側有一排活動的小三角弦枕,弦枕左邊是一條S形因定弦碼,琴弦經(jīng)過弦碼到音箱左邊弦栓。
鏘(Qiang)
鏘是擊弦樂器。
鏘最早流行在伊朗、伊拉克、土耳其等國,在這些國家稱作桑圖爾,后遍布亞洲、東歐各國。
公元十七世紀中,從海路傳至中國廣東省沿海,叫揚琴、蝴蝶琴和扇面琴,后廣泛流傳,約十八世紀傳到哈密市。與此同時從另一路中亞傳到喀什。由于鏘雙手擊弦演奏,能奏多樣體裁的曲目,尤其是明快的舞曲,因此,很快流行天山南北。
鏘經(jīng)常與薩塔爾、彈布爾、達甫……等樂器,在城鄉(xiāng)的麥西熱甫中為歌、舞伴奏。有時與幾件弦樂器和打甫組合一起在城市的茶館、飯館中演奏。
鏘是一扇面形木箱,前窄后寬,右邊是弦軸,左邊是弦栓,音箱平面,有一對音孔。鏘最早有八--十組弦,后增至十三--十八組弦,每組有弦三--四根,弦用鋼絲或銅絲。一個流行在本世紀三十年代前后的十四組弦音三排的鏘。
民間演奏鏘,比較簡單,一般不用復雜的演奏法。再因音域不夠廣闊,多數(shù)與其它弦樂器、打甫組合一起演奏些民俗音樂曲調或小型樂曲。由于它使用的琴弦、琴的強度較大,與演奏音樂的風格,形成維吾爾族鏘演奏獨特的格調。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