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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
來源:互聯網

《邏輯學》(原文:Wissenschaft der Logik,英文:Science of Logic),是哲學家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重要著作,通稱《大邏輯》,以區別于《哲學全書》中的第一部分“邏輯學(通稱《小邏輯》)”。《小邏輯》是《邏輯學》的縮寫本,但是從內容上來看,兩本書并不完全一致。《小邏輯》中的“思維對客觀性的三種態度”這一章在《邏輯學》中沒有出現,而其余內容均在《邏輯學》中進行了大量補充拓展。《邏輯學》共分為“存在論”“本質論”“概念論”三部分,前兩部分合稱客觀邏輯,分別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部分稱為主觀邏輯,出版于1816年。

該書創作于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紐倫堡中學任教期間,在傳統形而上學逐漸沒落的哲學背景下,他想提出一種全新的形而上學與邏輯學。黑格爾認為,“邏輯”一詞并不僅僅代表推理和論證,而是對邏各斯(logos)的抽象化研究,即對“語詞”“描述”“概念”“解釋”和“推理”的研究。邏輯學在黑格爾看來是一種本體論,因此他將“存在”作為出發點,展開了《邏輯學》的第一個部分。在這個部分,黑格爾試圖清除掉一切人為設定的概念,尋找最基礎最根本的認識起源,而這種擁有本源性特征的事物,他都將其稱之為“存在”。但對“存在”的探討只停留在了事物的表面,為了深入到事物的本質,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開始了第二個部分的論證,即本質論。在這個部分,他深入到了存在本身,并追溯其來源和真相,將“差異性”“對立”“矛盾”“現象”等存在之物的表現整合起來,從而產生出“概念”這個存在的核心。在第三部分,黑格爾的論證再次從“本質”返回到“存在”,他將主觀性、客觀性和理念相統一。隨著他對存在本身的不斷深入論證,黑格爾發現了存在的最終目的,即自由(自我實現)。

《邏輯學》是黑格爾對形而上學的一次偉大復興,他創新地通過概念的自身運動來闡述“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一方面將過去單獨考察“思維” 的邏輯學與單獨考察“存在”的形而上學完全融為一體;另一方面他反對了舊的形而上學非此即彼的方法,創新地使用“正”“反”“合”的論證方式將事物的兩面性有機統一起來。

《邏輯學》的中譯本于1976年由中國社科院楊一之教授翻譯出版,共分為兩卷,其中以“本體論”為上卷,“本質論”和“概念論”為下卷。之后,由北京大學先剛教授于2019年翻譯出版的中譯本是目前最新的版本。這個版本所根據的是二十卷本的“理論著作版”(Theorie-Werkausgabe),即《黑格爾二十卷著作集》 (G. W. F. Hegel Werke in zwanzig B?nden )。

作者介紹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 年)出生在一個政府公務員家庭。1788年進入圖賓根神學院學習,1793年畢業后,先后在伯爾尼法蘭克福當了七年的家庭教師。他在1801年入職耶拿大學之后,立即開設了兩門課程,即“哲學導論”和“邏輯學與形而上學,或反思與理性的體系”,這個課程安排體現了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深意,他認為在建立一個科學體系之前,必須奠定一個不可動搖的基礎,即提出一個合適的導論。因此,當時他的授課和手稿都是圍繞著這個核心計劃展開,而“邏輯學與形而上學”就扮演這個“導論”的角色。

從1802年開始,他與謝林德國哲學家)共同主編了《哲學評論雜志》。1804年,黑格爾對哲學的思考又有了新的推進,他認為“邏輯學與形而上學”本身也需要一個導論,即關于“意識經驗”的歷史發展的探討。于是,他在1807年出版的《精神現象學》成為了“導論之導論”,這本書標志著黑格爾哲學正式登上了歷史舞臺。之后,由于受到拿破侖·波拿巴入侵德國造成的動蕩時局的影響,他不得不放棄教職離開耶拿,先是在班貝格短暫擔任了一年的報紙主編,然后在于1808年至1816年在紐倫堡擔任了八年的高中校長。在紐倫堡期間,他給中學生講授他的邏輯學,并依然遵循著自己對哲學整個體系的構想,撰寫了一系列邏輯學手稿,最終于1812-1816年分三卷陸續發表了《邏輯學》。在這個作為《精神現象學》續篇的《邏輯學》中,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明確的提出了哲學體系的基礎,即“存在”、“本質”與“概念”。

1816年黑格爾被聘為海德堡大學教授,1817年出版了《哲學全書》,這本書的出版標志著黑格爾哲學體系的完成。此后從1818年他開始擔任柏林洪堡大學哲學系教授。1827年,由他主編的《科學評論年鑒》開始出版,之后在柏林逐漸形成了以黑格爾為中心的黑格爾學派。柏林時期是黑格爾事業的鼎盛時期,他在1829年當選為柏林大學的校長。但不幸的是,他在1831年因霍亂離開人世。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生前正式出版的哲學著作有四部分類法,分別是:《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全書》和《法哲學原理》。黑格爾去世后,他的友人和學生編輯出版了《黑格爾全集》,其中包括《歷史哲學講演錄》《美學》《宗教哲學講演錄》和《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哲學史講演錄》。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在哲學史上堪稱百科全書式的哲學家,他對當時的各門學科多有精通,并且將它們納入自己的哲學之中,形成了一個包羅萬象、博大精深的客觀唯心主義哲學體系。

成書背景

歷史背景

在18世紀末,人們對于哲學的思維方式已經完全改變,“精神的自我意識在這個時代已經通過自己達到了更高的立場。”在17世紀初次啟蒙運動的背景下,物理學、數學、天文學等科學的迅速擴張,人們逐漸拋棄了無法對實踐生活產生指導的形而上學。對邏輯學而言,“基于其形式上的用處,人們仍然承認邏輯身科學之列,甚至把它當作公開課程的對象保留下來。”它的處境雖然沒有那么糟糕,可依然被錯誤的理解為一種工具。但是從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來看,科學并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人類的心靈仍然在不斷追問著自我存在的本質是什么。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希望走出這樣的困境,讓形而上學與邏輯學重新煥發生機,試圖回答科學無法回答的問題。

另外,18世紀開始的法國啟蒙運動和法國革命深深影響著德國人。德國各個領域的學者認同法國大革命所倡導的種種價值,如自由、民主、平等、博愛等,但同時也擔心在德國會出現法國大革命中出現的雅各賓專政和無政府主義狀態。于是他們開始思索如何在德國的政治、社會、思想和文化的發展中既實現上述價值,又避免法國革命中出現的種種負面的現象。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曾為法國革命的爆發欣喜若狂,并在紀念冊上留下了“自由萬歲”這樣的革命口號。他的“同一哲學”,即對思維與存在、合理的東西與現實的東西之間的關系的辯證理解,不僅是對巴魯赫·斯賓諾莎謝林思想的批判繼承,更重要的是對法國啟蒙運動和法國革命的理論總結。

哲學背景

西方哲學中,邏輯原本就具有形而上學的意義。如古希臘哲學集大成者亞里士多德古典哲學的開創者伊曼努爾·康德。不過他們兩者的不同之處在于,亞里士多德的范疇體系是“存在”的存在意義,而康德的范疇體系則是主體(我)先天(先于經驗)的認識形式。從某種意義上說,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試圖將這兩者結合起來,在近代哲學自我意識原則的基礎上重建形而上學的范疇體系。黑格爾區分了三種客觀性唯物主義所說的客觀性,康德純粹主觀性意義上的客觀性,以及他所主張的客觀性。在他來,單純的物或單純的主觀性都不是真理,真理乃是兩者的“結合”,即“思想所把握住的事物自身”。在近代哲學中,通常邏輯學,即形式邏輯,所研究的只是單純主觀的思維形式。而古代哲學卻有所不同,古代的形而上學主張“唯有通過思維對于事物和在事物身上所知道的東西,才是事物中真正真的東西;所以真正真的東西并不是在直接性中的事物,而是事物在提高到思維的形式、作為被思維的東西的時候”。因此,這種形而上學認為思維及思維的規定并不是與客體不同的東西,而是客體的本質。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目的是恢復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傳統,并將康德哲學的純粹客觀性融入其中。

作者背景

1806年拿破侖·波拿巴入侵德國,受戰亂的影響,黑格爾放棄了耶拿大學的教職,在好友尼特哈默爾的推薦下,紐倫堡艾吉丁高級中學聘請他為預科教授和校長。黑格爾抵達紐倫堡時,該城的教學事務處于混亂之中,他受校方之命將于1808年12月12日開始履行教學職責,而從保盧斯(黑格爾的好友)寫給他的信中獲悉,他走上講臺的確切時間是1808年11月28日。保盧斯囑咐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依據尼特哈默爾“通用標準”(德國中學哲學教學準則),黑格爾應該將“哲學導論與邏輯入門”作為一門課程講授,把“科學的普遍一致知識導論”連同“宗教、權力和義務”作為一門課講授。由于實際上根本就來不及準備,黑格爾只能把自己新近發表的《精神現象學》作為處于改革環境下高中哲學導論,這就致使黑格爾首先去重新思考他花了大量時間剛剛取得的成果,即《精神現象學》在他所處計劃的哲學體系中的地位和該體系應采取的形式。在教學過程中,為了讓學生能更好吃透他的教學內容,尤其是對于學生來說《精神現象學》的內容太難以理解,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對其中的概念進行了大量的轉化。這直接影響了他之后對《邏輯學》的編寫。

成書版本

《邏輯學》的第1.1卷(本體論)、1.2卷(本質論)、第2卷(概念論)的第一個版本分別于1812年、1813年和1816年在紐倫堡由施萊格出版社(Schrag)出版。嚴格說來,這部書的書名是《邏輯科學》(Wissenschaft der Logik),據說黑格爾本來想好的書名是《邏輯體系》(System der Logik),但沒有預料到他一向蔑視的死敵同行弗里斯(J. F. Fries)居然搶先于1811年發表了一部書名完全相同的著作。這讓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最后他無奈將自己的著作更名為《邏輯科學》。 修訂版(第二版)《存在論》于1832年由斯圖加特圖賓根的柯塔(Cotta)出版社出版之后,完全取代了1812年首版 《存在論》,后者直到20世紀60年代才重新得到人們某種程度上的關注,但從客觀的思想影響史來看無法與前者相提并論。正因如此,如今學者們對《邏輯學》的研究,最基礎的文本組合仍然是1832年修訂版《存在論》(第二版邏輯學1.1卷)加上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沒來得及修訂的《本質論》(第一版邏輯學1.2卷)和《概念論》(第一版邏輯學2卷)。

內容概要

黑格爾的《邏輯學》分為“客觀邏輯”和“主觀邏輯”兩大部分,其中“客觀邏輯”分為“本體論”和“本質論”,“主觀邏輯”是“概念論”。按照黑格爾的觀點,“客觀邏輯”部分地與伊曼努爾·康德的先驗邏輯相一致,而更重要的是它取代了傳統的形而上學或本體論的位置。康德的先驗邏輯本身就是“內在形而上學”,因為它有條件地以范疇體系確立了世界的邏輯結構,而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所要做的就是在此基礎之上重新恢復形而上學的客觀性原則。

第一部分“存在論”研究的是直接性的認識階段,在這一部分中范疇推演的特點是“過渡”,亦即從一個直接性的東西過渡到另一個直接性的東西。在這個階段,概念還處在“自在的”或潛在的階段,其內容是尚未展開的。“本體論”包括“規定性(質)”“大小(量)”和“尺度”三個階段,它以“存在”范疇作為開端,從一個范疇過渡到另一個范疇,最后揚棄了自身的直接性而進入到了間接性的領域,由此而過渡到了“本質論”的領域。

第二部分“本質論”研究的是間接性的認識階段,在這一部分中范疇推演的特點是“反映”,亦即成雙成對的概念既相互對立又相互映現自身,這是“自為的”或處于展開過程中的階段。“本質論”包括“作為反思自身的本質”“現象”和“現實”三大階段,反思概念以在他物中映現自身的方式展開自身,最終揚棄了直接性與間接性之間的矛盾,成為一個統一的概念的諸多環節,從而進入了“概念論”的領域。

第三部分“概念論”研究的是直接性與間接性的統一、自在與自為的統一,相互對立的概念現在消融為一個概念,在這一部分中范疇推演的特點是“發展”,這是邏輯學的最后也是最高的階段。“概念論”包括“主觀性”“客觀性”和“理念”三大階段,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在此討論了概念、判斷和推理,機械性、化學性和目的性,以及生命、認識的理念和絕對理念,最終揚棄了一切差別和對立,將所有的范疇融合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這個整體就是“絕對理念”。

重要概念

存在論

質(Qualit?t)

“質”指事物的本質或事物屬于的類。黑格爾把“質”作為其邏輯學存在論的第一階段,認為質是與存在同一的,某物之所以為某物是直接被規定的。如果某物失去其“質”,便會停止其為某物。 在黑格爾看來,邏輯的開端必須是一個以 “純粹直接性(reine Unmittelbarkeit)”為特征的概念。這表現為“存在(Sein)”這個概念,它沒有任何確定性。但是,由于放棄了任何進一步的區分,“存在”這一判定就變得完全空洞。因此,對于 “存在”而言,至少存在著 “無,既不比無更多,也不比無更少”的確定性。“不少于無 ”意味著這個 “無 ”至少是思維的確定性,是一種思想,包含著一種確定性。因此,“存在”與“虛無(Nichts)”相互統一在 “轉化(Werden)”中。在這種統一中,”轉化“成為了第一個“具體概念”,即有了自己的具體內容,它把“存在”和“虛無”都變成了自身概念內部的兩個環節,并由此使“存在”和“虛無”成為了“特定的存在”和“特定的無”,從而具有了“質”的規定性。

量(Quantit?t)

量在《邏輯學》中分為量、限量、比例。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給量下了如下的定義:“量是純粹的有,不過這種純有的規定性還未被認作與有本身為一,而被認作揚棄了的或無關輕重的有。” 通俗的講,黑格爾所說的量是和質相比較而言的。某物失去了它的質,就不再是某物本身,例如,紅色如果不紅了,就不再是紅色了。量則不同,紅色不論它深淺程度如何,總歸是紅色。黑格爾說,量就是這樣的規定性。總而言之,量與質的關鍵區別在于,通過改變數量,被改變事物的特性依然存在。一個事物無論變大還是變小,其本來面目都不會改變。

度(Ma?)

度是關于“質”與“量”的統一。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用生動的例子解釋了這種統一性的特征。例如,水溫的量變會導致其狀態的質變。這就產生了一個基本的“基質”,它保持不變,而其“狀態”則隨著比例的變化而變化。也就是說,當“量”的變化超過了一定的“度”,便會產生“質”的飛躍,即質變。

本質論

本質(Wesen)

本質是“過去的存在”,即存在原先所是的東西,即存在的來源和根據。“本質”一詞在德語中正好是從“存在”(Sein)的過去時(Gewesen)變來的。從存在過渡到本質其實就是對存在本身的深入,追溯其來源和真相,所以本質是存在的“真理”。但由于本質不可能直接把握,而只能像照鏡子一樣從它的對方身上(首先是從存在身上)“反映”出來,所以本質論屬于“反映”(Relexion)的間接性領域;又由于反映出來的鏡像總是顛倒的,所以本質論總要通過對這鏡像的再顛倒或再否定才能獲得正確的觀點,它在思維層次上就屬于“否定的理性”(或“消極的理性”)階段。

矛盾(Widerspruch)

矛盾是辯證法的基本范疇,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的關系。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從“反映規定(Reflexionsbestimmung)”“同一性”“差異”“矛盾”和“原因”方面開始。他分析了這些反映規定之間的關系,并指出它們在彼此孤立時沒有真理。最重要的反映規定是“矛盾”。黑格爾非常強調,矛盾不應像伊曼努爾·康德那樣“推到主觀反映”中去。這將意味著對事物的“過度溫情”。相反,矛盾存在于事物之中。它是“一切自我運動的原則”,因此也存在于一切運動中。 矛盾的原則不僅適用于外部運動,而且是一切生命的基本原則:“只有當某物內含矛盾時,它才是活的,而這個力量是將矛盾內含于自身并忍受的力量”, 否則它將在矛盾中滅亡。這個原則在思維領域尤為重要:“推理思維僅存在于思維內含矛盾并堅守其中。”對于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來說,矛盾是邏輯、自然和精神現實的結構。

現象(Erscheinung)

“現象”是本質論的第二階段。論證現象與本質的統一性。黑格爾認為本質一定要表現出來,本質的表現即現象,即本質表現成為直接性的存在。此直接性存在包括質料與形式,前者為自身反映,后者為反映他物。這種自身反映與反映他物就形成一個現象的整體和世界,黑格爾認為伊曼努爾·康德的功績在于使常識和哲學思想有所區分,但康德只了解到現象的主意義,在現象之外堅持一個不能認識的自在之物,實際上認識了現象就認識了本質,本質并不在現象之后和現象之外。

現實(Wirklichkeit)

“現實”是本質論的第三階段,指現有事物在發展過程中表現為絕對性的東西,即作為合乎規律的存在。它與雖然存在但己失去必然性的事物和現象相對。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探討了邏輯和形而上學傳統的一些核心教義。其中一個核心主題是與巴魯赫·斯賓諾莎的“絕對”的概念的討論。黑格爾認為絕對包括“本質和存在或存在的所有確定性都被反映解決”,否則它就無法理解為絕對無條件的。

概念論

判斷(Urteil)

“判斷”是指對思維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其最基本特征是通過對思維對象的性質、關系等的肯定或否定來斷定對象情況的真或假。一個判斷,當其所肯定或否定的內容與其所斷定對象的實際情況相符合時為真,反之為假。檢驗一個判斷的真假的標準,歸根到底是實踐。任何一個判斷都必須用一定的句子來表達,只有直接包含著真、假的語句即陳述句才直接表達判斷。在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這里,判斷是在概念自身那里所設定的概念規定性,也可以理解為是人主觀的對概念的把握。

理念(Idea)

“理念”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使用的概念,柏拉圖認為“理念”是永恒絕對的存在,是理性認識的對象。在黑格爾這里,這個概念的內涵被擴充了,“理念是完善的概念,即客觀的真相或嚴格意義上的真相”。他將“理念”分為三個環節,即“生命”“認識“和“絕對理念”。生命從目的性而來,它是第一個符合概念的客體,是靈魂與肉體的直接統一;但在死亡中靈與肉開始顯出分裂,死亡所涉及的不是靈魂,而是肉體,靈魂則超越個體的死亡而使生命成為了普遍的“類”。生命的理念通過類而上升到了認識的理念,這就是在有限個體的無限延續中去追求的“真理”的理念。

中譯本

1976年,由中科院教授楊一之,根據萊比錫市邁納出版社1922年版《黑格爾全集》第四、五卷翻譯的《邏輯學》作為商務印書館漢譯世界上學術名著叢書系列出版。該書共分為上下兩卷。

2019年到2021年,由北京大學教授先剛,根據柏林蘇爾坎普出版社1986年版《黑格爾二十卷著作集》第五、第六卷翻譯的《邏輯學》作為人民出版社黑格爾著作集系列出版。該書共分為第五卷和第六卷。

影響

對形而上學的復興

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大邏輯》的核心精神和最大創新是通過概念的自身運動來闡明“思維與存在的同—性”,進而將過去單獨考察“思維” 的邏輯學與單獨考察“存在”的形而上學完全融為—體。在人類歷史上,這是復興形而上學的最后一次偉大努力。黑格爾并非單純地“復古”,而是立足于《大邏輯》充分闡明的“思維與存在的同—性”原則,揚棄現代精神的分裂性,重塑古代的“大全一體”(Hen kai Pan)精神,進而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將一切處于對立和矛盾中的自然現象和精神現象統攝進來的圓融體系。這個體系是如此之圓滿,以至于針對新康德主義者文德爾班的那句名言“理解康德意味著超越伊曼努爾·康德”,新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主義者克隆納又補充了一句名言:“理解黑格爾意味著知道黑格爾是絕不可能再被超越的。”

重新確立哲學的起點

哲學史上任何體系都有自己的前提,它們的真理都依賴于前提的正確性。因此,哲學家們都要尋求一個絕對正確的前提作為出發點,以保證自己體系的真理性。康德的先驗演繹所運用的是邏輯的標準,約翰·費希特關于自我的學說既運用了邏輯的標準,又運用了直觀的標準,而謝林則直接訴諸直觀的標準。黑格爾對這些作法都不滿意。黑格爾在《邏輯學》中表明,哲學是獨立自為的,因而自己創造自己的對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對象。而且哲學開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觀點,必須在哲學體系的發揮的過程里,轉變成為終點,亦即成為最后的結論。當哲學達到這個終點時,也就是哲學重新達到其起點而回歸到它自身之時。也就是說,在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的哲學體系中,邏輯學作為前提既是開始也是結束,它是一個能夠自我生成并完善的系統,縱觀古典哲學,這是一種全新的嘗試。

辯證法的頂峰

在《邏輯學》中,黑格爾通過對存在、本質和概念的重新審視,將辯證法推到了哲學史的頂峰。辯證法(Dialektik)這個概念源于希臘文,原義是“對話”。在某種意義上說,黑格爾的辯證法是將蘇格拉底通過兩個人對話而追問事物的本質的方式,進一步深化為思想自己與自己的“對話”,因而它是一種概念辯證法。在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看來,思想不僅是我們的思想,而且是事物本身的本質規定,所以思想從根本上說是“客觀思想”。于是,當黑格爾將思想看做是宇宙萬物共同的根據和基礎的時候,他的辯證法就不僅僅是一種認識的“方法”,也不僅僅是建構哲學體系的方式,而是世間一切事物共同的運動方式或客觀規律。換言之,辯證法與本體論是同一的。

評價

美國哲學家特里?平卡德在《黑格爾傳》中說:“《邏輯學》最終提供黑格爾一種結構,借助這個結構他能夠在研究自然、研究社會生活、研究藝術、宗教、哲學和歷史過程中闡發他關于現代生活發展前途的其他思想。恰好與此相同,十分重要的是,《邏輯學》的發表確立了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在哲學讀者心目中成為一位理所當然的思想家地位。《精神現象學》多少有些使哲學讀者感到茫然失措,因為在他們看來它似乎是一部謝林主義著作,同時又是一部明顯帶有非謝林主義特點的著作。不過,由于《邏輯學》的問世,黑格爾作為非謝林主義者的后康德主義接替人的地位開始變得穩固起來。”

英國哲學家伯特蘭·阿瑟·威廉·羅素說:“黑格爾及其門徒以一種完全不同的方式擴大了邏輯的范圍,我認為這種方式是錯誤的,但是只要想指出他們的邏輯觀同我所欲提倡的邏輯觀如何不同,我們就必須討論它。在他們的著作中,邏輯實際上等于形而上學。大致說來,這種等同是以如下的方式發生的。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認為,用先驗的推理可以指出,世界必有各種不同的重要的有趣的特性,因為沒有這些特定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和自相矛盾的。因此他所謂“邏輯”乃是對宇宙本性的研究,這是就宇宙本性只能從宇宙必然邏輯地自相一致這個原則推出而言的。我本人不相信,僅僅從這個原則能夠對現存的宇宙推出任何重要的東西來。……他批判了傳統邏輯,并且宣稱用他自己的一種改善的邏輯代替了傳統邏輯,但是就某種意義而言,他的推理貫徹始終都無批判地不自覺地承受了傳統邏輯學及其全部缺陷。”

北京大學教授先剛在《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邏輯學導論》中提到:“我們說《大邏輯》是黑格爾真正意義上的“代表作”(Opus Magnum),因為此前發表的《精神現象學》作為“自我意識的前進發展史”的呈現,在某種程度上仍然帶有謝林先驗唯心論體系》的影響痕跡,反之《大邏輯》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都配得上“橫空出世”這一贊譽,堪稱格奧爾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最富有獨創性最無與倫比的著作。與《精神現象學》相比,《大邏輯》不但在本原性和精微性方面更勝一籌,而且就艱深晦澀的程度而言也有過之而無 不及。外在地看,相比長期不受重視,用了20多年時間才賣完首印750 冊的《精神現象學》,《大邏輯》加上后來屬于《哲學科學百科全書I 邏輯學》(即《小邏輯》),從一開始就被黑格爾本人及其學生視為其體系的真正基石。

名言列舉

存在與非存在是同一個東西。

科學里的最初東西必須表明自己在歷史里面也是最初東西。

存在的真理是本質。

在絕對的方法里, 概念在自己的異在里維系自身,普遍者在自己的特殊化(亦即判斷和實在性)里維系自身。

思維形式首先表現并且記載在人的語言里。即使在今天,我們仍然必須牢記,那把人和禽獸區分開來的東西,是思維。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