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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來源:互聯網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河北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2021年2月25日,榮獲"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12月8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保定市人民政府國家電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在保定舉行,聯手打造新型能源強市,加快推動國家電力及新能源高端裝備集群建設。

標志釋義

2012年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開展開展機關標準化建設工作,委托晏鈞設計公司創建了品牌形象體系。標志釋義:

河北地圖——沿渤海,得天獨厚

標志巧妙的融入河北省行政地圖,獨一無二,充分強調了標志品牌的專屬性,寓意河北在省發改委的科學發展規劃下,充分發揮環渤海的獨特區位優勢,建設沿渤海經濟隆起帶,帶動并活躍發展全局。

態射符號——良性互動、銳意進取

將箭頭元素與地球、河北省行政地圖,有機融為一體,體現了河北省發改委的科學發展規劃下,全省形成,沿海經濟隆起帶與內地城市良性互動,融合發展的新格局。同時標志在造型上呈現永不停歇的上升趨勢,展現河北省發展的勃勃生機,永不止步。

地球元素——博大包容、欣欣向榮

標志融入地球元素,寓意河北省發改委的全局視野和宏觀規劃,象征河北的經濟建設不斷向前推進,欣欣向榮,實現新的騰飛,彰顯河北省不斷走向融合發展之路,體現河北人民的博大胸懷和遠大志向。

有序線條——科學發展、理性建設

標志同時融入有序的線條創意概念元素,體現河北省發改委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有序的規劃制定河北的經濟發展戰略,以科學發展為主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加快科學發展,富民強省進程,體現省發改委理性的思考、規劃、引領全省實現從經濟大省到強省的轉變。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運轉、會議組織、政務督辦、保密機要、信訪、檔案管理電子政務、安全保衛等機關行政事務。承擔建議提案的組織協調、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內部審計。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組織開展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和輿情監測等工作。

發展戰略和規劃處

研究提出全省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實施省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省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目錄清單、審批計劃和備案管理。協調推進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市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國民經濟綜合處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做好年度計劃與五年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監測分析全省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相關政策建議。

經濟運行調節局(省電力辦公室)

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并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相關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負責監測電力運行態勢,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電力需求側管理,有序用電、迎峰度夏(冬)電力保障工作。負責組織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相關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工作。

體制改革綜合處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指導省綜合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

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辦法草案。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修訂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安排中央預算內補助河北省資金的建設項目和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權限審批(審核)核準、備案項目(含審批初步設計和概算),編制下達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指導管理政府投資代建制工作。參與制定管理與投資建設有關的標準定額。

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

綜合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年度計劃。按權限負責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工作。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協調全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制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

地區經濟處

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負責資源型城市轉型與可持續發展工作。安排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農村經濟處

研究全省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重大問題,監測分析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村經濟發展、生態保護和建設、以工代賑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負責林業、草原、水利、氣象、農業科技、生態建設、以工代賑等方面相關建設項目的管理。提出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相關項目及投資計劃安排意見和國家資金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提出生態安全相關政策建議。

基礎設施發展處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家、全省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組織編制全省鐵路布局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申請民航發展基金投資補助。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綜合交通設施建設項目。

產業發展處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擬定地方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謀劃推進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按照省政府規定權限和要求對工業投資項目進行核準、備案管理。

創新和高技術發展處

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省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提出全省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發展,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省發展規劃。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指導墻體新材料革新、散裝水泥推廣和節能監察工作。

社會發展處

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編制下達全省高等院校年度招生計劃。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

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處

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路、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服務業處

研究提出全省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監測研判外貿形勢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省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研究提出糧食、棉花、食鹽等重要商品流通體制改革意見。擬訂省級糧食、食鹽、蔗糖等重要商品的總量計劃,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相關省級儲備。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項目,提出相關的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省現代物流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

財政金融處

研究分析財政金融運行形勢,參與研究提出河北省貫徹國家財政、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工作。落實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組織建設項目政銀企對接。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

價格調控處

擬訂年度價格工作規劃和綜合性價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監測分析研判全省價格形勢和重要商品價格情況,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價格調控應急機制建設,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和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等調控措施。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管理。負責水資源價格管理,研究提出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處理等價格政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研究制訂有關價格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重要政策文件。擬訂省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政府定價等行為規則,組織實施省級定價項目價格聽證。

能源價格處

負責全省政府定價能源價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能源價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擬訂全省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熱力等能源價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能源節約、產業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的價格調節政策。協調指導授權市縣管理的能源價格的調整及政策措施的落實。

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價格處

負責全省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領域價格和收費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擬訂和調整全省政府管理的國家機關收費項目和標準。擬訂并動態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協調指導授權市縣管理的有關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的調整及政策措施的落實。

法規處

組織和參與協調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調研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及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推進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委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人事處

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人才發展、勞動工資和績效管理等工作。

經濟與國防協調發展處

組織擬訂推進全省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推進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

評估督導處

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口岸處(省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管理和協調全省口岸工作。負責全省口岸開放關閉、機構設立、編制調整、專項資金的審查報批,指導協調口岸查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組織協調口岸通關中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對口岸現場檢查檢驗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開辟國際航線、客貨源及開拓口岸腹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省“單一窗口”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省口岸系統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省經濟技術合作辦公室

負責全省經濟技術交流,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統計、分析全省經濟技術合作情況。負責與省外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承擔省校科技合作開發資金的審核、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外省市區駐河北省商會和駐外省市區河北商會的溝通聯絡工作。負責省政府與外省市區政府、高校、企事業單位等合作協議的歸口審核和管理。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建設項目;編制全省重點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執行;調度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進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并協調、督導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省重點建設項目的概算調整、竣工驗收工作;承辦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沿海地區率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

協調解決河北省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督導各項鼓勵支持政策的落實;提出省級促進沿海地區規劃實施專項資金的年度需求、支持方向和重點;組織開展對沿海地區發展規劃實施的考核;承擔綜合性文字和行政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河北省沿海地區(包括冀東北、冀中南工業聚集區)發展的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編制評估專項發展規劃;組織爭取國家相關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推進省內腹地產業規劃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的銜接。

督導推進河北省沿海地區規劃中重大項目實施;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沿海地區項目謀劃與戰略合作;協調解決腹地項目轉移中的重大問題。

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一處

組織研究制定京津冀協同發展河北省相關規劃;提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落實全省“三區一基地”功能定位;組織爭取國家相關政策、資金和項目支持;統籌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試點示范工作;協調落實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組織宣傳、督導考核等相關工作;承擔綜合性文字和行政管理工作。

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二處

負責全省(含雄安新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協調服務工作,協調省直部門對接國家有關部委和北京市;配合省委雄安辦做好雄安新區規劃編制、改革創新、重點項目等對接協調工作;推動產業、交通、協同創新等重點領域協同發展,組織相關領域專項規劃與河北省規劃的銜接;協調重點承接平臺、重大項目推進工作;負責謀劃推進與北京市的戰略合作,聯合組織重大招商引資、引智活動。

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三處

推動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協同發展,組織相關領域專項規劃與河北省規劃的銜接;負責廊坊北三縣與北京通州區協同發展工作;推動“微中心”規劃建設工作;負責謀劃推進與天津市的戰略合作,聯合組織重大招商引資、引智活動。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建設及臨空經濟發展處

研究提出省北京新機場建設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北京新機場建設資金籌措方案;負責協調新機場建設前期及建設運營期間涉及河北省有關事宜,對新機場建設涉及河北省重大核心利益問題進行溝通對接;負責協調新機場項目跨區域建設及配套項目建設相關工作。

研究提出并組織落實新機場臨空經濟區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臨空經濟區建設資金籌措方案;負責臨空經濟區規劃建設中的協調與銜接工作;組織協調臨空經濟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工作。

奧運會經濟發展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后奧運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推進后奧運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督促省加快推進后奧運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后奧運經濟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推進后奧運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研究提出奧運遺產可持續利用的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推動后奧運經濟與生態環境、交通、科技、綠色生態農業、服務業、城鄉建設等重點領域融合發展;承擔省加快推進后奧運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性工作。

省易地扶貧搬遷辦

對口支援處

承擔省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領導小組經濟社會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省前方工作機構和受援辦、援疆辦組織編制河北省對口援藏、援疆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年度援藏、援疆項目投資計劃審核、下達等工作;負責參與西部開發相關工作;負責落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委紀檢監察

四川省能源局綜合處

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負責能源綜合業務和體制改革有關事宜,協調能源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起草有關能源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統計分析、預測預警、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組織協調日常政務;組織擬定能源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能源市場設置方案;監管能源市場運行;處理能源市場糾紛;研究提出調整能源價格建議;監督檢查有關能源價格和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準;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并監督實施;監管油氣管網設施的公平開放;規范能源市場秩序。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

四川省能源局煤炭處

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發展布局及重大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有關方面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后產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省能源局電力處

擬定火電、核電和電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發展布局及重大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組織實施電力建設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負責電力體制改革;負責核電管理。

四川省能源局新能源處

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實施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擬定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發展布局及重大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

省能源局能源節約和裝備處

負責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實施石油、天燃氣等能源,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質液體燃料的產業政策和相關標準;負責科技進步和裝備事宜;組織實施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擬定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發展布局及重大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依法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理保護義務。

職責調整

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根據國家投資核準目錄的修訂調減情況,及時對省相關核準目錄進行修訂調減,縮小投資審核范圍,下放投資審核權限,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備案制度。

國家及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上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以及需報省政府審批、核準或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外,區分不同情況由設區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準,或按屬地原則備案。

中央政府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量大、單項資金少的項目,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國家確定的投資目標、原則和標準等安排下達并加強監督檢查;省補助市、縣的同類項目,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有關規定負責安排。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外,由設區市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將能源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四川省能源局。具體包括: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對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的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開展能源合作。

4、將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全省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編制全省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省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省政府清理整頓“五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省醫藥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省鹽務管理局。

5、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已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工作。

(二)集中精力抓好區域經濟調節。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宏觀管理;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組織協調;加強口岸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省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全省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區域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的措施;牽頭推進全省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受省政府委托對相關投融資機構進行宏觀指導。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省級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國家和省撥款的建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省重點產業支撐項目;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六)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省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城市化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區域經濟合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

(九)承擔省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省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冶金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省招標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全省口岸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省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省校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43名(含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6名、稽察特派員及助理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兼省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副主任6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處級領導職數9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稽察特派員辦公室領導職數12名;電力辦主任1名;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名為正處級,副主任3名為副處級,副主任根據干部條件可配副處級也可配正處級;離退休干部處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5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省物價局、四川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的人事、黨群、監察、財務、行政、后勤保障、離退休干部等工作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省能源局的有關職責關系:1?省能源局提出的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體制改革和重要政策建議,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后報省政府。2?省能源局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中重大項目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或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省政府審核后,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的中央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由四川省能源局匯總提出安排建議,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審定)。3?核電自主化工作,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導下,由省能源局組織實施。

(三)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省內企業安全審查聯席會議制度。省商務廳負責統一受理并答復外國投資者并購省內企業申請工作。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對屬于安全審查范圍內的并購行為,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并由省商務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并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省商務廳承擔依據目錄提請并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并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四)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省商務廳負責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并協調相關政策。

(五)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等部門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做好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楊永君: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韓國強: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賈樂堂: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省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正廳級)

梁立新: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駐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姚運濤: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段占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翟增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霍彥飛: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

高俊釗: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袁志剛: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張國洪: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喬曉林: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一級巡視員

李建書:河北省對口支援新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獲得榮譽

2021年2月25日,榮獲"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4月,省發展改革委駐淶源縣東團堡鄉東團堡村工作隊被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員會、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4月,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異地搬遷扶貧辦公室、農經處“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0月8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村經濟處擬評為第八屆河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2021年12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村經濟處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八屆河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2022年4月,入選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冬季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突出貢獻集體名單。

2022年4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冬奧項目規劃建設處、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處、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易地扶貧搬遷辦、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基礎設施發展處、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節約和裝備處被表彰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河北省先進集體”。

交流合作

2022年12月8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保定市人民政府、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在保定舉行,聯手打造新型能源強市,加快推動國家電力及新能源高端裝備集群建設。

參考資料 >

河北省發改委、保定市政府、國家電力投資集團簽署全面深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今日頭條-保定日報.2022-12-09

機構職能.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8-08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12-27

委領導.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04-08

關于全國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的公示.人民網.2021-11-15

(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表彰全國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決定.新華網.2022-12-27

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名單.河北省鄉村振興局.2021-11-15

喜報!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和集體名單發布.河北新聞網.2021-11-15

河北擬表彰這些“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和個人!名單公示.澎湃新聞-承德網信辦.2022-12-27

名單公布!河北省表彰第八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今日頭條-河北新聞網.2022-12-27

共148個!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名單來了.新京報.2022-04-08

關于表彰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河北先進集體個人的決定.河北共產黨員網.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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