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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
來源:互聯網

貨幣政策(英文名:Monetary policy)是指國家銀行為實現其特定的經濟目標而采用的各種控制、調節貨幣供應量和信用量的方針、政策及措施的總稱,既是一項主要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也是一國經濟主權的重要基石,主要包括本幣制度、調控目標、調控機制、調控工具和調控政策等。

貨幣政策總是隨著經濟發展的現狀、通貨膨脹率、主要大宗商品價格的變化趨勢以及對民眾影響最大的商品(特別是食品等消費品)價格變化的趨勢而調整。貨幣政策的調節對象就是該國的貨幣供應總量,而貨幣供應總量主要體現在全社會總購買力上,具體表現在各種流通中的現金和個人、企事業單位及機構在銀行的存款。貨幣政策有三大構成要素,即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指標、貨幣政策目標。它們三者之間的關系是,貨幣政策工具作用于貨幣政策中介指標,通過貨幣政策中介指標去實現貨幣政策目標。

貨幣政策一般分為擴張性貨幣政策和緊縮性貨幣政策。擴張性貨幣政策是通過增加貨幣供給帶動總需求的增長。緊縮性貨幣政策是通過削減貨幣供給的增長率降低總需求水平。政府制定貨幣政策的初始目的,是促進經濟健康運行,增進社會福利。因此,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主要有四個:充分就業、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貨幣政策工具是國家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采取的手段。貨幣政策工具包括主要的一般性的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和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公開市場業務、存款準備金和再貼現。常見的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消費者信用控制、證券市場信用控制、不動產信用控制、優惠利率、特種存款。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于間接調控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于直接調控工具。貨幣政策也具有一定局限性,從宏觀上來說,整體政策的調節仍然需要多種政策手段的綜合協調使用,同時也需要評價政策的長期和短期效果。

相關概念

定義

貨幣政策是指國家銀行在一定時期內利用某些工具作用于某個經濟變量,從而實現某種特定經濟目標的制度規定的總和。它是實現中央銀行金融宏觀調控目標的核心所在,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貨幣政策還分為廣義貨幣政策和狹義貨幣政策。

廣義政策一般是指政府、中央銀行或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的所有貨幣方面的規定和所采取的能夠控制或影響金融變量的政策和措施。

狹義貨幣政策一般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階段性的經濟發展目標而采用的各種控制和調節貨幣供應量或信用貨幣供應量的政策和措施(包括該國的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和外匯政策等)。

廣義貨幣政策和狹義貨幣政策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一是廣義貨幣政策是國家銀行按照監管理念和經濟形勢的變化趨勢,主動調整金融機構的貼現率、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操作等,從而達到改變該國的存貸款利率和貨幣供給量的目標。二是狹義貨幣政策是中央銀行和其他政府部門按照一個時間段內的經濟發展指標和現實情況下經濟發展的過熱或萎縮情況,適時改變投資發展方向、信貸發放的規模和其他政策工具的使用頻度。

貨幣政策既是一項主要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更是一國經濟主權的重要基石,主要包括本幣制度(或貨幣制度)、調控目標、調控機制、調控工具和調控政策等。

性質

貨幣政策的性質實際上就是國家銀行控制貨幣供應總量,以及按照貨幣、產出和通貨膨脹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和影響來制定最符合該國當下的最佳貨幣政策。貨幣政策總是隨著經濟發展的現狀、通貨膨脹率、主要大宗商品價格的變化趨勢以及對民眾影響最大的商品(特別是食品等消費品)價格變化的趨勢而調整。

調節對象

貨幣政策的調節對象就是該國的貨幣供應總量,而貨幣供應總量主要體現在全社會總購買力上,具體表現在各種流通中的現金和個人、企事業單位及機構在銀行的存款。

構成要素

貨幣政策有三大構成要素,即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指標、貨幣政策目標。它們三者之間的關系是,貨幣政策工具作用于貨幣政策中介指標,通過貨幣政策中介指標去實現貨幣政策目標。

歷史沿革

美國

美聯儲百年貨幣政策主要經歷了以下階段:成立初期,美聯儲的貨幣政策以被動適應管理為主;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到1970年代中期,美聯儲執行以利率為中介目標的“相機抉擇”貨幣政策;1970年代后期到1990年代初,美聯儲確立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從1994年開始,美聯儲開始遵循泰勒規則,將中介目標調整為實際利率;之后一直到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前,貨幣政策的一個突出特征是利率微調;次貸危機后,美聯儲推出QE和前瞻性利率指引等非常規貨幣政策。

美聯儲成立之初的政策目標是:防止周期性的金融恐慌帶給美國社會更大的損傷,努力維持金融穩定。這一時期的貨幣政策理論依據是真實票據理論和金本位制度,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是通過貼現窗口向銀行進行短期貸款,提供貨幣的彈性供給,來滿足商業運行中對貨幣的流動性需求,同時,輔之以公開市場操作,在公開市場進行政府債券的買賣,最終達到維持金融和經濟穩定的目的。

美聯儲的成立無疑對于穩定當時的金融形勢有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剛剛成立的美聯儲在政策制定和貨幣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都比較欠缺,因此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美聯儲并沒有完全確立國家銀行的地位,兼具公共和私人雙重性質,兩方面力量沒有明確劃分在貼現窗口和公開市場操作的掌控權力,致使雙方在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上都有分歧,成為后期政策失誤的導火索。其次,初期美聯儲的貨幣政策一直建立在真實票據理論和金本位制度的基礎上,這兩種都屬于被動適應性的管理理論,認為信貸管理可以“自動”運作,而不進行主動的調節管理,這也導致在大蕭條發生時,貨幣政策無所作為。再次,最初成立的聯儲委員會實質上是財政部的附屬機構,在貸款利率和貼現率制定等方面都聽從于財政部的指示,美聯儲既沒有控制貨幣與信貸的實權,也沒有力量監管聯儲銀行的行動。

大蕭條時期,美聯儲基本延續了成立初期的貨幣政策,特別是對于貨幣政策理論基礎的堅持,并且開始奉行“清算債務主義理論”(Liquidation Theory),認為20年代初期經濟過于繁榮,市場上存在許多“過量”,這個時期的衰退只是經濟自身“擠壓”過量的過程,是經濟的自我調節和修復。因此,面對經濟大蕭條,美聯儲擔心美元受到投機性的攻擊,為維持金本位制度,非但沒有通過調節和放松貨幣政策補償經濟衰退,而是通過提高利率,防止貨幣外流。大蕭條時期,美聯儲的貨幣政策在執行上基本是失敗的,并沒有實現維持經濟穩定的目標,主要的教訓有兩個方面:首先,過分依賴真實票據理論和金本位制度,面對危機無所作為,沒有根據經濟變化形式及時做出調整,導致經濟危機越來越嚴重。其次,沒有扮演好“最后貸款人”的角色,沒有采取措施很好地應對銀行擠兌,認為銀行信貸過度,縮小銀行規模是正常現象,聽任銀行在全國范圍的破產倒閉,銀行系統的衰退帶來的是更大規模的金融恐慌。

羅斯福新政時期是大蕭條以后的恢復和修正期,貨幣政策最主要的目標是提高就業率,在這個階段的調整中最終放棄了真實票據理論和金本位制的理論基礎,在貨幣政策工具方面引入了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與貼現窗口和公開市場操作共同發揮效用。貨幣政策的制定不僅要關注商業中的短期流動性需求,更要考慮國家整體的信貸形勢,同時允許向更多的交易方貸款,擴大了抵押擔保品范圍。

這一時期,《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和《1935年銀行法》的頒布對美聯儲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設立了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FOMC);美聯儲內部的權力和職責進行了更為明確的劃分,聯儲委員會基本獲得了完全意義上的貨幣管理權,成為貨幣政策的主要決策者。

① 戰時的盯住低利率政策

二戰期間,美聯儲為了籌措軍費,采取盯住利率政策,長期保持戰時低利率,只要利率上升美聯儲就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迫使利率下降。這一政策一直延續到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國內貨幣發行量擴張,物價高漲,導致了嚴重的通貨膨脹。1951年美聯儲和財政部達成協議,開始取消盯住低利率政策,同時,美聯儲正式脫離財政部,真正開啟美聯儲獨立制定貨幣政策的時代。此外,在放棄“戰時盯住低利率”之前,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對短期利率的調整集中在政府國庫券利率上,但之后貼現工具和公開市場操作的重點從國庫券利率向聯邦基金利率側重,聯邦基金利率逐漸成為美聯儲調控的主要對象。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至上世紀70年代中期:逆周期的貨幣政策

這一時期,美聯儲確立了貨幣政策的雙重目標——“穩定物價”和“提高就業率”。從1951年放棄盯住低利率政策到70年代,美聯儲一直奉行約翰·凱恩斯主義“相機抉擇”的貨幣政策,即隨著美國周期性擴張或是緊縮的經濟狀況,貨幣政策也相應地在緊縮性和擴張性之間交替調整,因此這一階段的美國貨幣政策主要以反經濟周期的貨幣政策為主。貨幣政策的中心環節是利率,美聯儲主要是通過聯邦基金利率來調節貨幣發行和信貸量。

從1951年到60年代中期,美國的貨幣政策總體來說偏向于寬松,在這一時期,通脹水平保持在較低水平,就業率也有所提升,經濟實現了較為平穩的發展。而從6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中期,美國經濟經歷了從平穩增長到緩慢增長,再到70年代末期的“滯脹”狀態。這一階段由于經濟狀況復雜多變,美聯儲的貨幣政策目標也是在抑制通脹和提高就業率上不斷變化,貨幣政策時緊時松,使經濟基本處于“松—脹—緊—滯—停滯”的惡性循環中。

③ 上世紀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轉變為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

1970年代后期,美國經濟陷入嚴重的滯脹狀態,通貨膨脹高達兩位數,因此這一階段,美聯儲將貨幣政策的首要目標定為抑制通脹。同時,在1979年進行了一次重大的貨幣政策改革,主導思想由約翰·凱恩斯主義轉向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將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由聯邦基金利率轉向貨幣供應量M1,實行緊縮性貨幣政策,后來隨著貨幣供應增長率出現大幅波動,美聯儲放棄設定狹義貨幣M1目標,轉向廣義貨幣M2。到了80年代末,M2增長與經濟活動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弱,美聯儲最終放棄了以M2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僅僅將其作為監測的變量指標,取而代之的是儲備金總量3指標,即通過控制儲備金總量來調節利率水平,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來達到儲備金總量的目標,這一狀況一直維持到1994年。

從1994年開始,泰勒規則4代替貨幣主義成為貨幣政策制定的理論依據,相應地以實際利率為中介目標的“中性”貨幣政策5取代以貨幣供應量作為中介目標的政策。泰勒規則的政策含義是聯邦基金名義利率要順應通貨膨脹率的變化,以保持實際均衡利率的穩定性。例如,如果產出的增長率超過潛在水平,或失業率低于自然失業率,以及預期通貨膨脹率超過目標通貨膨脹率,則使實際利率偏離實際均衡利率,貨幣當局就應該運用政策工具適當提高聯邦基金名義利率,使實際利率恢復到實際均衡利率。到2000年末,美國經濟發展逐漸放緩,為防止經濟停滯,美聯儲在2001年當年連續11次降低聯邦基金利率。連續的降息,低成本的融資,一方面刺激了投資、信貸和消費,經濟低迷狀態有所好轉,但另一方面,連續降息導致經濟中出現了大量的資產泡沫。從2004年到2005年,美聯儲又連續10次提高利息,加息不僅直接刺破了美國的房地產泡沫,還最終引發了2007年的美國次貸危機,并隨后演化為全球性金融與經濟危機。

自2007年次貸危機爆發后,美聯儲開始連續降息,在短時間內將聯邦基金利率目標由5.25%下調至0-0.25%之間,實際上啟動了零利率政策。美聯儲無法再通過下調名義利率刺激經濟,面對經濟形勢的惡化,美聯儲選擇了量化寬松的非常規手段,于2008年11月至今,共啟動了三輪QE和一次扭轉操作,大規模買入政府債券及各種形式的機構證券,向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注入巨額流動性,目的是通過維持低利率和增加貨幣供給來刺激投資和消費,抵御金融危機的后續影響,進而刺激經濟復蘇。同時,美聯儲還創設了定期拍賣便利(TAF)、商業票據融資便利(CPFF)、一級交易商融資便利(PDCF)和定期證券借貸便利(TSLF)等創新性政策工具融出資金,盡力滿足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需求,幫助其恢復放款能力。

日本

20世紀90年代開始,隨著泡沫經濟的破滅,日本面臨經濟長期低迷、金融市場動蕩、不良債權問題加劇的局面。日本央行先后五任行長三重野康、松下康雄、速水優福井俊彥白川方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刺激經濟復蘇、走出通貨緊縮的擴張性貨幣政策,主要包括1999年之前的低利率政策以及1999年之后的零利率政策和量化寬松政策。

1999年2月起,為應付經濟停滯和嚴重的不良債權問題,日本央行將無擔保隔夜拆借利率調至0.15%,同年3月3日再次調至0.03%。這意味著在扣除貨幣經紀商傭金后,利率實際已降為零,即日本央行開始實行零利率政策。

2001年日本經濟增長勢頭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明顯惡化。日本央行于當年3月19日決定采取更加寬松的貨幣政策,:一是通過維持商業銀行國家銀行較高的經常賬戶余額(CAB)水平來維持流動性的大量供應。二是加大公開市場操作,由傳統的購買短期國債轉變為購買長期國債、甚至一度購買銀行股權,以增加基礎貨幣,期待通過貨幣乘數效應放大貨幣供應量。三是承諾在核心CPI指數環比大于零之前,將一直實行數量寬松貨幣政策。

2005年,日本宏觀經濟基本面向好,全年有三個季度的經濟增長超過5%,快于美國、歐盟同期的增長步伐,核心CPI也從11月起呈微弱的正增長。2006年3月9日,日本央行宣布終止實行了五年之久的量化寬松貨幣政策,逐漸回籠金融系統中的超額資金,將準備金活期賬戶余額從目前的30-35萬億日元減少到法定的6萬億日元左右。2006年7月16日又宣布結束零利率政策,將基準利率提高至0.25%。

2008年日本經濟未能延續2005年以來的增長慣性,出現1.6%的負增長;2009年第一季度的增長率為-4.0%,同時日本國內CPI持續走低。日本央行于12月29日降息至0.1%。2009年12月1日,日本央行又決定將以0.1%的固定利率提供總數達10萬億日元的3個月期貸款。2010年10月5日,日本央行將鼓勵無擔保的隔夜拆借利率保持在0.1%以下,日本重新推行零利率政策。

2010年第四季度起,日本經濟再度萎縮,而2011年“3·11”大地震及其核泄漏事故更使其遭受重創,此后雖有災后重建效應的拉動,但歐債危機持續演化、全球經濟放緩、中日關系急劇惡化等負面沖擊接踵而至,日本經濟復蘇艱難。在此背景下,日本央行于2010年10月28日創立總額為35萬億日元的基金,用于購入各類資產為市場提供流動性。此后,日本央行先后8次擴大量化寬松規模共計66萬億日元,截至2012年末,量化寬松總規模高達101萬億日元。

安倍晉三2012年末正式就任日本首相后,日本央行迫于其強大壓力,于2013年1月22日宣布引入新的通脹目標和開放式資產購買計劃。具具體措施:一是引入“價格穩定目標”。日本央行將通脹目標設定為2%。二是引入“開放式資產購買措施”。即從2014年1月開始,不設置具體終止期限,每個月的資產購買量約在13萬億日元,其中約有2萬億日元用于購買日本政府債券(JGBs),約有10萬億日元用于購買短期國庫券。堅決支持安倍主張的黑田東彥就任日本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首次貨幣政策會議上宣布以“2”為關鍵詞的超預期寬松政策,即于2013年4月提前實行“開放式資產購買措施”,把央行債券購買規模和貨幣基礎擴大至現有水平的“兩倍”,在“兩年”時間內,實現“2%”的通貨膨脹目標。

歐盟

1992年,歐洲理事會在荷蘭馬斯特里赫特簽署了《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決定于1999年1月1日啟動單一貨幣歐元,并在歐元區國家實施統一貨幣政策。歐洲中央銀行(ECB)于1998年6月1日成立。1999年1月1日,歐洲國家銀行承擔起在歐元區制定貨幣政策的責任,實現了實施單一貨幣歐元和在歐元區國家實行統一貨幣政策的目標。

2010年5月10日,歐央行推出名為證券市場計劃的購債措施,通過購買希臘意大利西班牙等外圍國家國債,向市場注入流動性,穩定歐元區主權債券市場。截至2012年3月12日,歐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證券市場計劃總計已購入2180億歐元的外圍國家國債。證券市場計劃推出之初,一度穩定了市場信心,降低了外圍國家國債收益率。但隨著經濟復蘇乏力,更多國家財政窟窿和競爭力問題浮出水面,證券市場計劃的作用明顯遞減。2011年11月,意大利10年期國債收益率一度超過7%,西班牙超過6.5%。2012年2月,歐元區達成第二輪希臘救助計劃,歐央行和各成員國央行同意將持有的希臘國債的利潤交還給希臘。

2012年6月舉行的歐盟領導人峰會提出了建立銀行業聯盟的構想,其由三大支柱支撐。除了“單一清算機制”外,另外兩大支柱是“單一監管機制”和“共同存款保險機制”,即建立一套完善機制來保護歐元區銀行儲戶的存款。歐盟希望銀行業聯盟能夠成為阻斷銀行業危機向主權債務危機蔓延擴散的防火墻,并為建立更廣泛深化的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打下基礎。

2012年9月初,歐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直接貨幣交易機制”(OMTS),干預歐元區主權債券二級市場,以保障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效性以及貨幣政策的統一性。歐央行所購債券沒有明確收益率目標,購買數量不設上限,且放棄“優先償債權”。此舉對恢復投資者對目標主權債券市場的信心,提升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功能,具有積極意義。歐洲股市大漲,在年中創近年內新低后連續3個月攀升21.7%。歐元兌美元在年中跌至1.2左右后回升。

2012年12月,歐盟財政部長達成協議,賦予歐洲中央銀行新的權力,自2014年起統一監管歐元區銀行業。這意味著歐洲向建立銀行聯盟邁出實質性的第一步。財政部長還決定,允許歐委會立即直接監管至少150家歐洲大型銀行,并且在麻煩初露端倪時介入規模較小的銀行。

2014年3月,歐洲議會歐盟委員會歐盟理事會經過長時間談判,就銀行業單一清算機制規則取得一致,為該機制如期立法生效鋪平道路。“單一清算機制”旨在讓銀行股東及債權人在銀行破產時實行“自救”,而不是像上次歐債危機時那樣接受政府救助。此外,單一清算機制有助于讓資不抵債的銀行進行有序破產,讓銀行業健康的部分繼續存活下去。

經過數次降息,從2014年6月11日起歐央行將主要再融資利率從0.25%降至0.15%,邊際貸款利率從0.75%降至0.4%,存款利率從0%降為負0.1%。

中國

1949-1952年,中國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貨幣政策框架尚不完善,主要任務是統一貨幣體系并穩定人民幣。由于長期戰亂和地區經濟分裂,市場存在多種貨幣流通,幣值不統一。新生政權的首要任務之一是盡快建立統一的貨幣體系,穩定人民幣,并恢復國家經濟秩序。此時期的貨幣政策目標集中在防治通貨膨脹、確保金融穩定和建立社會對人民幣的信任上。人民幣的發行和幣值穩定依賴于政府的權威和信用,特別是通過軍事實力和物資供應保障來增強人民幣的信用。貨幣政策工具較為簡單,主要包括加強現金管理、限制現鈔投放、調整存貸款利率以調節市場流動性,并通過發行儲蓄債券和信貸政策回籠貨幣。同時,非貨幣政策手段如跨區物資調配、打擊投機倒把和加強稅收等也被廣泛使用。為了保障人民幣發行和幣值穩定,初步形成了“三大平衡”的財經工作理念,其中“現金收付平衡”可以視為該時期貨幣政策的核心目標。

1953-1977年,中國進入計劃經濟時期,中國的貨幣金融政策框架在計劃管理體制下逐步形成。此時,財政成為資金供應的主渠道,銀行信貸政策處于從屬地位,銀行主要提供企業臨時性資金或超定額流動資金,而大多數資金通過財政進行分配。生產資料的交換多通過轉賬結算,現金使用僅限于特定領域如工資發放和少量零星費用支出。貨幣政策的核心目標是保持消費品領域物價穩定,防止由于現金過多流通而引發的通貨膨脹。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是嚴格的信貸計劃管理和現金收支計劃管理。在“大躍進”及“文革”期間,由于過度的貨幣增發,導致市場現金流通量激增,進一步加劇了物價上漲壓力。特別是在1960年代,通貨膨脹和商品供應短缺情況嚴重,貨幣政策的實施受到很大干擾。盡管如此,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貨幣政策仍以“市場現金流通量增速”和“現金流通量與社會商品零售額的比例”作為控制物價和貨幣供應的重要中介目標。

1978-1992年,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中國進入了計劃與市場調節并存的時期,貨幣政策框架逐步轉向市場化。特別是在1983年之后,國家銀行商業銀行的分工逐步明確,形成了“雙層”貨幣創造機制。中央銀行通過基礎貨幣的發行調控市場流動性,商業銀行通過貸款派生存款貨幣。貨幣政策的目標不僅繼續關注物價穩定,還逐漸加大了對產業結構調整的關注,特別是在信貸結構調整方面。初期的信貸政策集中在優先支持農業、輕工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貸款需求,同時壓縮低效益和非生產型項目的貸款。為了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引入間接調控工具,如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利率差別和信貸投放的引導。此外,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貨幣政策的操作逐步從單純的計劃控制轉向以市場調節為主的“物價+信貸”雙向調控模式。特別是在1987年和1989年,人民銀行開始實施貨幣供應量計劃和全社會信用規劃,進一步完善了貨幣政策目標體系。雖然信貸計劃管理體系和現金管理仍有一定影響,但貨幣政策的靈活性和市場化程度顯著提高,逐漸適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

1992年,中共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以此為標志,中國進入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階段。這一時期,貨幣政策框架加快豐富完善,向日趨成熟的方向發展。貨幣創造機制出現兩個顯著特征:一是外匯占款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基礎貨幣發行的重要渠道。中國加入WTO后,外匯占款規模不斷擴大,2004-2006年外匯占款的增量超過基礎貨幣凈增量的兩倍。二是商業銀行貨幣派生能力顯著增強,存款貨幣增速遠高于現金流通量。1993-2013年,M2增長了30.7倍,M0占M2的比例從16.8%降至5.3%。貨幣政策調控逐步由直接調控轉向間接調控。1993年,《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首次明確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是“保持貨幣的穩定,并促進經濟增長”。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法》強化了貨幣幣值穩定的目標,標志著貨幣政策目標的單一化取向。貨幣供應量成為調控重點,中國人民銀行逐季發布M0、M1和M2數據。

1997年,亞洲發生金融危機,在這之后為應對當時的嚴峻經濟形勢,中國開始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

1998年-2002年,中國面臨通貨緊縮壓力,貨幣政策趨向是增加貨幣供應量。

2003年-2007年,為控制經濟增長過快,穩健的貨幣政策內涵開始發生變化,適當緊縮銀根,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和利率。2003年開始,中國經濟形勢再次發生變化,出現了通貨膨脹壓力加大、信貸和投資增長過快、外資流入偏多等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中國政府從2004年逐步調整財政政策的作用方向和力度,適當調整長期建設國債規模和優化國債項目資金使用結構,向社會傳遞出政府合理控制投資的政策信號,并在2005年宣布財政政策再次轉型,實施以“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為特征的穩健的財政政策。與之相配合,從2003年起,穩健貨幣政策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主要是適當回收流動性,最終確定“穩中適度從緊”的政策思路。之后5年中國人民銀行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同時提高利率,這些都是緊縮銀根的措施,旨在控制貨幣供應量。

2007年6月13日,中國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貨幣政策開始“穩中適度從緊”。2007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2008年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定為“兩個防止”: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會議要求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

2008年7月至2008年底,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劇、中國國內通脹壓力減緩等情況,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宏觀調控措施,連續三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兩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取消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并引導商業銀行擴大貸款總量。

2008年11月,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中國提出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以促進經濟快速復蘇。此政策延續至2009年和2010年。2009年7月23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強調將繼續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指出當前經濟處于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至關重要。2010年12月3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宣布貨幣政策由“適度寬松”轉為“穩健”,以應對經濟過熱和通脹壓力的局面。這標志著政策基調的重大調整。

202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5年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明年要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守正創新、先立后破,系統集成、協同配合,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充實完善政策工具箱,加強超常規逆周期調節,打好政策“組合拳”,提高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

2024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指出:要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適時降準降息,保持流動性充裕,使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增長,同經濟增長、價格總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探索拓展國家銀行宏觀審慎與金融穩定功能。

2025年3月5日,《202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顯示,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適時降準降息,保持流動性充裕,更大力度促進樓市股市健康發展。3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表示,在政策傳導上,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完善利率調控機制,持續強化利率政策執行和監督,對一些不合理的容易削減貨幣政策傳導的市場行為,加強規范,推動落實銀行補充資本金措施,暢通利率傳導機制。

2025年8月15日,央行發布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針對下一階段貨幣政策主要思路,央行在報告中指出,要落實落細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央行指出,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金融市場運行情況,把握好政策實施力度和節奏,保持流動性充裕,使社會融資規模、貨幣供應量增長同經濟增長、價格總水平預期目標相匹配,持續營造適宜的金融環境。把促進物價合理回升作為把握貨幣政策的重要考量,推動物價保持在合理水平。

分類

貨幣政策一般分為擴張性貨幣政策和緊縮性貨幣政策。

擴張性貨幣政策是通過增加貨幣供給帶動總需求的增長。貨幣供給增加時,利息率會降低,取得信貸更容易,因此經濟蕭條時多采用擴張性貨幣政策。

緊縮性貨幣政策是通過削減貨幣供給的增長率降低總需求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取得信貸比較困難,利率也隨之提高,因此在通貨膨脹嚴重時,多采用緊縮性貨幣政策。

貨幣政策目標

政府推出貨幣政策的初始目的,是促進經濟健康運行,增進社會福利。因此,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主要有四個:充分就業、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

最終目標

穩定物價

在紙幣流通條件下,穩定幣值就是穩定貨幣購買力。貨幣購買力是用單位貨幣所能購買到的商品(或勞務)來衡量的,穩定貨幣購買力即指單位商品所能換到的貨幣數量保持不變,所以,穩定幣值也就等于穩定物價。

穩定物價是將一定時期的物價水平增長幅度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對于把一般物價水平上升的幅度控制在何種范圍之內,不同的經濟學家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國家也有不同的標準。從各國的實際情況看,國家銀行在制定貨幣政策時,一般要求把物價上漲率控制在2%到3%以內。

充分就業

所謂充分就業目標,就是要保持一個較高的、穩定的水平。在充分就業的情況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參加工作者,都能在較合理的條件下隨時找到適當的工作。

充分就業,是針對所有可利用資源的利用程度而言的。但要測定各種經濟資源的利用程度是非常困難的,一般以勞動力的就業程度為基準,即以失業率指標來衡量勞動力的就業程度。

所謂失業率,指社會的失業人數與愿意就業的勞動力之比,失業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會的充分就業程度。失業,理論上講,表示了生產資源的一種浪費,失業率越高,對社會經濟增長越是不利,因此,各國都力圖把失業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實現其經濟增長的目標。造成失業的原因主要有:

(1)總需求不足。由于社會總供給大于總需求,使經濟社會的各種經濟資源(包括勞動力資源)無法得到正常與充分的利用。主要表現為:一是周期性的失業,這是在經濟周期中的經濟危機與蕭條階段,由于需求不足所造成的失業;二是持續的普遍性的失業,這是真正的失業,它是由一個長期的經濟周期或一系列的周期所導致的勞動力需求長期不足的失業。

(2)摩擦性失業。當一個國家某個地區的某一類職業的工人找不到工作,而在另外一些地區卻又缺乏這種類型的工人時,就產生了摩擦性失業。

(3)季節性失業。有些行業的工作季節性很強,而各種季節性工作所需要的技術工作又不能相互替代,季節性失業可以設法減少,但無法完全避免。

(4)結構性失業。在動態的經濟社會中,平時總有一些人要變換他們的工作,或者換一個職業,或者換一個雇主,有的可能調到其他地區工作,當某項合同到期時也會出現勞動力多余。這些情況中,未找到另一項工作之前,常常會有短暫的失業。

西方經濟學認為,除需求不足造成的失業外,其他種種原因造成的失業是不可避免的現象。從經濟效率的角度看,保持一定的失業水平是適當的,充分就業目標不意味著失業率等于零。美國多數學者認為4%的失業率即為充分就業,而一些較為保守的學者則認為應將失業率壓低到2%~3%。

經濟增長

所謂經濟增長就是指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必須保持合理的、較高的速度。各國衡量經濟增長的指標一般采用人均實際國民生產總值的年增長率,即用人均名義國民生產總值年增長率剔除物價上漲率后的人均實際國民生產總值年增長率來衡量。政府一般對計劃期的實際GNP增長幅度定出指標,用百分比表示,國家銀行即以此作為貨幣政策的目標。

當然,經濟的合理增長需要多種因素的配合,最重要的是要增加各種經濟資源,如人力、財力、物力,并且要求各種經濟資源實現最佳配置。中央銀行作為國民經濟中的貨幣主管部門,直接影響其中的財力部分,對資本的供給與配置產生巨大作用。

因此,中央銀行以經濟增長為目標,指的是中央銀行在接受既定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其所能操縱的工具對資源的運用加以組合和協調。一般地說,中央銀行可以用增加貨幣供給或降低實際利率水平的辦法來促進投資增加;或者通過控制通貨膨脹率,以消除其所產生的不確定性和預期效應對投資的影響。

雖然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國家銀行普遍將經濟增長列為貨幣政策目標之一,但由于它在各國貨幣政策目標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其重要程度不盡相同,就一國而言,在各個歷史時期也并不一樣。

從美國來看,高度重視經濟增長是在20世紀30~50年代,因為當時美國面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生產嚴重下降,以及隨后出現的5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而自70年代以來,尤其是1981年里根擔任總統之后,貨幣政策目標則以反通貨膨脹為重點。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也同樣提出了發展經濟的目標,但那是基于戰后的生產極度衰退而言,實際上,在經濟增長與穩定物價這兩個目標的重點選擇上,日本始終以穩定物價為主。

德國由于吸取了兩次世界大戰之后爆發惡性通貨膨脹的慘痛教訓,因而雖把經濟增長也列入政策目標之一,但在實際執行中寧愿犧牲經濟增長來換取貨幣馬克的穩定。不過也有例外,如韓國的貨幣政策目標曾一度是經濟增長為主,穩定物價被置于次要位置。

國際收支平衡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國際收支是某一時期一國對外經濟往來的統計表,它表明:

(1)某一經濟體同世界其他地方之間在商品、勞務和收入方面的交易。

(2)該經濟體的貨幣性黃金,特別提款權以及對世界其他地方的債權、債務的所有權等的變化。

(3)從會計意義上講,為平衡不能相互抵消的上述交易和變化的任何賬目所需的無償轉讓和對應項目。

就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經濟交易的性質而言,主要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自主性交易,或叫事前交易,它是出于經濟上的目的、政治上的考慮以及道義上的動機而自動進行的經濟交易,如貿易、援助、贈予、匯兌等;另一種是調節性交易,或叫事后交易,它是為彌補自主性交易的差額而進行的,如獲得國際金融機構的短期資金融通、動用本國黃金儲備、外匯儲備以彌補差額等。

若一國國際收支中的自主性交易收支自動相等,說明該國國際收支平衡;若自主性交易收入大于支出,稱之為順差;若自主性交易支出大于收入,則稱之為逆差。

判斷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與否,就是看自主性交易平衡與否,是否需要調節性交易來彌補。如果不需要調節性交易來彌補,則稱之為國際收支平衡;反之,如果需要調節性交易來彌補,則稱之為國際收支失衡。

所謂平衡國際收支目標,簡言之,就是采取各種措施糾正國際收支差額,使其趨于平衡。

因為一國國際收支出現失衡,無論是順差或逆差,都會對本國經濟造成不利影響,長時期的巨額逆差會使本國外匯儲備急劇下降,并承受沉重的債務和利息負擔;而長時期的巨額順差,又會造成本國資源使用上的浪費,使一部分外匯閑置,特別是如果因大量購進外匯而增發本國貨幣,則可能引起或加劇國內通貨膨脹。當然,相比之下,逆差的危害尤甚,因此各國調節國際收支失衡一般著力于減少以致消除逆差。

從各國平衡國際收支目標的建立來看,一般都與該國國際收支出現問題有關。美國開始并未將平衡國際收支列入政策目標,直到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國際收支出現長期逆差。1969~1971年三年期間,國際收支逆差累計達到400億美元,黃金儲備大量流失,這時平衡國際收支才成為貨幣政策的第四個目標。

日本的情況與美國類似。20世紀50年代以后,日本對外貿易和國際收支經常出現逆差,嚴重影響國內經濟的發展,因此才將平衡國際收支列為政策目標。1965年以前,日本銀行在國際收支方面主要解決逆差問題,此后日本國際收支呈現出完全順差的趨勢。當時日本因致力于國內物價穩定而忽視了對順差的關注,結果導致順差的進一步擴大,并由此引起了1971年12月的日元升值,之后,日本銀行轉而解決國際收支順差長期化問題。

英國的情況有所不同,因其國內資源比較缺乏,對外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占有較大的比重,所以國際收支狀況對國內經濟發展影響很大,特別是國際收支失衡會使國內經濟和貨幣流通產生較大的波動,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英國一直把國際收支平衡列為貨幣政策的重要目標。

貨幣政策各目標之間的矛盾與統一

(一)穩定幣值與充分就業的矛盾與統一就統一性看,幣值穩定了,就可以為勞動者的充分就業與其他生產要素的充分利用提供一個良好的貨幣環境,充分就業同時又可能為幣值的穩定提供物質基礎。穩定幣值與充分就業之間更多地表現為矛盾性,即當幣值比較穩定,物價上漲率比較低時,失業率往往很高。而要降低失業率,就得以犧牲一定程度的幣值穩定為代價,穩定幣值和充分就業兩者難以兼顧。

(二)穩定幣值與經濟增長的矛盾與統一一般而論,這兩個目標是可以相輔相成的,穩定幣值有利于發展經濟,經濟發展也有利于穩定幣值。但是,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史表明,過分強調幣值穩定,經濟增長與發展又會受阻。

(三)穩定幣值與平衡國際收支的矛盾與統一穩定幣值主要是指穩定貨幣的對內價值,平衡國際收支則是為了穩定貨幣的對外價值。如果國內物價不穩,國際收支便很難平衡。國內物價穩定時,國際收支并非一定能平衡,因為國際收支能否平衡還要取決于其他諸多因素的影響。

(四)充分就業與經濟增長的矛盾與統一通常就業人數愈多,經濟增長速度愈快。而經濟增長速度愈快,為勞動者提供的就業機會也就愈多。但是,如果就業增加帶來的經濟增長伴隨著社會平均勞動生產率的下降,那就意味著經濟增長是以投入產出的比例下降為前提的,它不僅意味本期浪費更多的資源,還會妨礙后期的經濟增長。

(五)充分就業與平衡國際收支的矛盾與統一如果充分就業能夠推動經濟快速增長,那么,一方面可以減少進口,另一方面還可以擴大出口,這當然有利于平衡國際收支。為了追求充分就業,就需要更多的資金和生產資料,當國內滿足不了需求時,就需要引進外資、進口設備與原材料等,這對平衡國際收支又是一大不利因素。

(六)經濟增長與平衡國際收支的矛盾與統一當經濟增長較快時,國家經濟實力也相應增長,有利于國際收支的平衡。但經濟的較快增長又會增加進口,從而引起國際收支逆差的出現。可見,貨幣政策的諸目標之間既矛盾又統一,只有因勢利導,慎重選擇,才能把握全局。

中介目標

國家銀行確定了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之后,所面臨的一個新的問題是,它并不能直接實現諸如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這些最終目標。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要促進經濟增長,而央行并無這樣的權力,去命令家庭和企業增加總需求,進而促進經濟增長,此時,央行只能尋找并借助一些中間目標,如貨幣供應量(M1、M2、M3)、利率,先設法發力于這些中間目標,然后通過中間目標的驅動(如使貨幣供應量增加),促使經濟實現增長。這些中間目標,即為中介目標。中介目標是連接貨幣政策工具與最終目標的橋梁。

中介目標的選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央行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發力于中介目標,并通過這些目標的變動驅動最終目標實現。因此,中介目標必須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之間存在密切的、穩定的聯系。這種聯系越緊密,國家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效力就越大。

中央銀行能夠通過實施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對中介指標實施強有力的影響和控制。如果中央銀行無法通過其政策工具對中介指標施加有力影響,那也就無從談起驅動這些目標作用于最終目標,實現貨幣政策的目的。

可測性即中央銀行能夠對中介目標的量和變動情況進行迅速、準確的測量。因為,當中央銀行采取貨幣政策工具發力之后,需要迅速了解所采取的措施有無產生作用,并且作用的方向是否正確,通俗地說,就是采取的政策有無“偏離軌道”。這樣才能做到,萬一政策錯了,能夠在傳導至實體經濟之前迅速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滿足以上條件的變量,從經驗來看,主要有兩個:利率和貨幣供應量。

可以作為中介目標的金融指標主要有:長期利率、貨幣供應量和貸款量。

1.長期利率

西方傳統的貨幣政策均以利率為中介目標。利率能夠作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中間目標,是因為:①利率不但能夠反映貨幣與信用的供給狀態,而且能夠表現供給與需求的相對變化。利率水平趨高被認為是銀根緊縮,利率水平趨低則被認為是銀根松弛。②利率屬于國家銀行影響可及的范圍,中央銀行能夠運用政策工具設法提高或降低利率。③利率資料易于獲得并能夠經常匯集。

2.貨幣供應量

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現代貨幣數量論者認為宜以貨幣供應量或其變動率為主要中介目標。他們的主要理由是:①貨幣供應量的變動能直接影響經濟活動。②貨幣供應量及其增減變動能夠為中央銀行所直接控制。③與貨幣政策聯系最為直接。貨幣供應量增加,表示貨幣政策松弛,反之則表示貨幣政策緊縮。④貨幣供應量作為指標不易將政策性效果與非政策性效果相混淆,因而具有準確性的優點。

但以貨幣供應量為指標也有幾個問題需要考慮,一是國家銀行對貨幣供應量的控制能力。貨幣供應量的變動主要取決于基礎貨幣的改變,但還要受其他種種非政策性因素的影響,如現金漏損率、商業銀行超額準備比率、定期存款比率等,非中央銀行所能完全控制。二是貨幣供應量傳導的時滯問題。中央銀行通過變動準備金以期達到一定的貨幣量變動率,但此間卻存在著較長的時滯。三是貨幣供應量與最終目標的關系。對此有些學者尚持懷疑態度。但從衡量的結果來看,貨幣供應量仍不失為一個性能較為良好的指標。

3.貸款量

以貸款量作為中間目標,其優點是:(1)與最終目標有密切相關性流通中現金與存款貨幣均由貸款引起,國家銀行控制了貸款規模,也就控制了貨幣供應量。(2)準確性較強,作為內生變數,貸款規模與需求有正值相關作為政策變數,貸款規模與需求也是正值相關。(3)數據容易獲得,因而也具有可測性以貸款量作為中間目標在具體實施中各國情況也有差異。政府對貸款控制較嚴的國家,通過頒布一系列關于商業銀行貸款的政策及種種限制,自然便于中央銀行控制貸款規模。反之則不然。以貸款量的指標,各國采用的計量口徑也不一致,有的用貸款余額,有的則用貸款增量。

操作目標

中介目標可以直接作用于最終目標。但是,這些中介目標也不是中國人民銀行所能直接作用的。因此,央行需要再選擇另一套目標,其特點是央行能夠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的操作,直接作用于這些目標。例如,當央行進行再貸款時,會直接導致基礎貨幣增加。

這些央行能直接影響的目標(如基礎貨幣),稱之為操作目標。當操作目標實現之后,又會使中介目標發生變動。如基礎貨幣增加,會通過貨幣乘數作用,導致流通中的貨幣供給量成倍增加。繼而進一步地,消費和投資增加,總需求增加,最終實現經濟增長,實現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

操作目標的選擇標準,除了得能夠滿足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控制這一點之外,還需滿足相關性、可測性的標準。目前,從經驗上看,滿足以上標準的操作變量,主要有基礎貨幣、短期利率、存款準備金等。

1.短期利率

短期利率通常指市場利率,即能夠反映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動靈活的利率。它是影響社會的貨幣需求與貨幣供給、銀行信貸總量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國家銀行用以控制貨幣供應量、調節市場貨幣供求、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個重要的政策性指標,如西方國家中央銀行的貼現率、倫敦同業拆放利率等。由于利率有不同的期限結構,而且同一期限的不同資產又有不同的利率,作為操作目標,中央銀行通常只能選用其中一種利率。過去美國聯儲主要采用國庫券利率,近年來轉為采用聯邦基金利率。日本采用的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英國的情況較特殊,英格蘭銀行的長、短期利率均以一組利率為標準,其用作操作目標的短期利率有:隔夜拆借利率,三個月期的銀行拆借利率,三個月期的國庫券利率;用作中間目標的長期利率有:五年公債利率、十年公債利率、二十年公債利率。

2.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

國家銀行以準備金作為貨市政策的操作目標,其主要原因是,無論中央銀行運用何種政策工具,都會先行改變商業銀行的準備金,然后對中間目標和最終目標產生影響。因此可以說變動準備金是貨幣政策傳導的必經之路,由于商業銀行準備金越多,銀行貸款與投資的能力就越大,從而派生存款和貨幣供應量也就越多。因此,銀行準備金增加被認為是貨幣市場銀根放松,準備金減少則意味著市場銀根緊縮。

但準備金在準確性方面的缺點有如利率。作為內生變量,準備金與需求負值相關。借貸需求上升,銀行體系便減少準備金以擴張信貸;反之則增加準備金而縮減信貸。作為政策變量,準備金與需求正值相關。國家銀行要抑制需求,一定會設法減少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因而準備金作為金融指標也有誤導中央銀行的缺點。

3.基礎貨幣

基礎貨幣是中央銀行經常使用的一個操作指標,也常被稱為“強力貨幣”或“高能貨幣”。從基礎貨幣的計量范圍來看,它是商業銀行準備金和流通中通貨的總和,包括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銀行庫存現金、向中央銀行借款、社會公眾持有的現金等。通貨與準備金之間的轉換不改變基礎貨幣總量,基礎貨幣的變化來自那些提高或降低基礎貨幣的因素。

國家銀行有時還運用“已調整基礎貨幣”這一指標,或者稱為擴張的基礎貨幣,它是針對法定準備的變化調整后的基礎貨幣。單憑基礎貨幣總量的變化還無法說明和衡量貨幣政策,必須對基礎貨幣的內部構成加以考慮。因為:(1)在基礎貨幣總量不變的條件下,如果法定準備率下降,銀行法定準備減少而超額準備增加,這時的貨幣政策仍呈擴張性;(2)若存款從準備比率高的存款機構轉到準備比率較低的存款機構,即使中央銀行沒有降低準備比率,但平均準備比率也會有某種程度的降低,這就必須對基礎貨幣進行調整。具體做法是,假定法定準備比率已下降,放出1億元的法定準備金,這1億元就要加到基礎貨幣上,從而得到已調整的基礎貨幣。

多數學者公認基礎貨幣是較理想的操作目標。因為基礎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國家銀行對已發行的現金和它持有的存款準備金都掌握著相當及時的信息,因此中央銀行對基礎貨幣是能夠直接控制的。基礎貨幣比銀行準備金更為有利,因為它考慮到社會公眾的通貨持有量,而準備金卻忽略了這一重要因素。

綜上所述,在貨幣政策實施過程中,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先后作用于操作目標、中介目標,經層層傳導,最終作用于實體經濟,實現最終目標。

貨幣政策工具

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采取的手段。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條規定,中國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為“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并以此促進經濟的增長。”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和再貼現;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貸款規模控制、特種存款、對金融企業窗口指導等。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于間接調控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于直接調控工具。現階段,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準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和窗口指導等。

根據貨幣政策工具的調節職能和效果來劃分,貨幣政策工具可分為以下三類:

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

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或稱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指國家銀行所采用的、對整個金融系統的貨幣信用擴張與緊縮產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響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包括:

(1)存款準備金制度(Required ReserveRate),簡稱RRR。

各國的金融法規都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將吸納存款的一部分存到中國人民銀行,這部分資金與存款總額的比率,就是存款準備金率。央行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流通中的貨幣會成倍縮減。這里邊的道理不難理解:商業銀行往中央銀行交的準備金多了,自身可支配的資金便少了,于是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減少,企業在銀行的存款相應地會更少,“存款一貸款”級級遞減,整個社會的貨幣總量大大降低。反之,如果央行調低存款準備金率,流通中的貨幣量便會成倍增加。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于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存在乘數關系,而乘數的大小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國家銀行采取緊縮政策,中央銀行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則限制了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供應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

但是,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存在三個缺陷:一是當中央銀行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時,存款貨幣銀行可以變動其在中央銀行的超額存款準備金,從反方向抵消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度很強,往往被當做一劑“猛藥”;三是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供應量和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存款貨幣銀行的輾轉存、貸,逐級遞推而實現,成效較慢、時滯較長。因此,法定存款準備金政策往往是作為貨幣政策的一種自動穩定機制,而不將其當做適時調整的經常性政策工具來使用。

(2)再貼現政策

再貼現是指存款貨幣銀行持客戶貼現的商業票據向國家銀行請求貼現,以取得中央銀行的信用支持。就廣義而言,再貼現政策并不單純指中央銀行的再貼現業務,也包括中央銀行向存款貨幣銀行提供的其他放款業務。

再貼現政策的基本內容是中央銀行根據政策需要調整再貼現率(包括中央銀行掌握的其他基準利率,如其對存款貨幣銀行的貸款利率等),當中央銀行提高再貼現率時,存款貨幣銀行借入資金的成本上升,基礎貨幣得到收縮,反之亦然。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工具相比,再貼現工具的彈性相對要大一些、作用力度相對要緩和一些。但是,再貼現政策的主動權卻操縱在存款貨幣銀行手中,因為向國家銀行請求貼現票據以取得信用支持,僅是存款貨幣銀行融通資金的途徑之一,存款貨幣銀行還有其他的諸如出售證券、發行存單等融資方式。因此,中央銀行的再貼現政策是否能夠獲得預期效果,還取決于存款貨幣銀行是否采取主動配合的態度。

(3)公開市場業務

所謂“公開市場業務”(Open Market Operation,也稱“公開市場操作”),是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賣有價證券,以改變商業銀行等存款貨幣機構的準備金,進而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種貨幣政策手段。

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

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是指國家銀行針對某些特殊的信貸或某些特殊的經濟領域而采用的工具,以某些個別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用與負債經營活動或整個商業銀行資產運用與負債經營活動為對象,側重于對銀行業務活動質的方面進行控制,是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的必要補充,常見的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包括:①消費者信用控制;②證券市場信用控制;③不動產信用控制;④優惠利率;⑤特種存款。

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

其他政策工具,除以上常規性、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外,國家銀行有時還運用一些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對信用進行直接控制和間接控制。包括:

(1)信用直接控制工具

信用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銀行依法對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業務進行直接干預而采取的各種措施,主要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預、流動性比率、利率限制、特種貸款

(2)信用間接控制工具

信用間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銀行憑借其在金融體制中的特殊地位,通過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磋商、宣傳等,指導其信用活動,以控制信用,其方式主要有窗口指導、道義勸告。窗口指導是指國家銀行根據產業行情、物價趨勢和金融市場動向等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存款貨幣銀行提出信貸的增減建議。若存款貨幣銀行不接受,中央銀行將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可以減少其貸款的額度,甚至采取停止提供信用等制裁措施。窗口指導雖然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影響力往往比較大。

道義勸告是指中央銀行利用其聲望和地位,對存款貨幣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經常發出通告或指示,或與各金融機構負責人面談,勸告其遵守政府政策并自動采取貫徹政策的相應措施。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是指介于貨幣政策工具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之間,由國家銀行通過貨幣政策操作和傳導后能夠以一定的精確度達到的政策變量。貨幣政策中介指標又分為近期中介指標和遠期中介指標。近期中介指標是中央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操作能夠較快地較準確實現的政策變量,如準備金、基礎貨幣;而遠期中介指標是離貨幣政策工具遠,離貨幣政策最終目標近的中介指標。中央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操作首先作用于近期中介指標,其次傳導到遠期中介指標,再傳導到貨幣政策最終目標,遠期中介指標有利率、貨幣供應量。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作用

貨幣政策有三種功能需要其承擔。

1.測度功能

貨幣政策最終目標是一個長期目標,從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到最終目標的實現,要有一個較長的作用過程。因此,在這個過程中間,必須設置短期的、數量化的政策變量來測定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和效果,預計最終目標的實現程度。

2.傳導功能

事實上,貨幣當局本身并不能直接控制和實現貨幣政策最終目標,只能通過直接操作貨幣政策工具來影響最終目標。因此,在這個過程中間,需要一個承前啟后的中介或橋梁來傳導。

3.緩沖功能

中介目標的設置是實現貨幣政策間接調控的基本條件之一。它能使貨幣政策工具對宏觀經濟的影響有一個緩沖過程,貨幣當局可根據其反映出來的信息,及時調整貨幣政策工具及其操作力度,從而避免經濟的急劇波動。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基本要求

為了靈活地調整貨幣政策工具的方向和力度,以便更好地實現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國家銀行通常在貨幣政策工具與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之間設置中介指標。多數經濟學家認為,要使中介指標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必須具備五個條件。

1.相關性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要有密切關系,即統計上的高度相關。只有如此,貨幣政策中介指標才能被當作貨幣政策的監測指標,才能使貨幣當局的調控向最終目標傳導,才能有利于最終目標的實現。

2.可測性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內涵和外延要明確,有關的指標數據要能連續、準確、及時地獲得。只有如此,才便于觀察、分析和監測。

3.可控性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要能通過貨幣政策工具進行調控,即處于貨幣當局政策操作的作用范圍內。這就要求它與貨幣政策工具有更密切的關系。只有如此,它才具備中間傳導功能,從而使短期的調控活動效果更逼近最終目標。

4.抗干擾性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要能對非貨幣政策因素的干擾反應遲鈍。只有如此,其反映出來的信息才真實、可靠,以避免貨幣當局的判斷失誤,導致決策失誤。

5.適應性

貨幣政策中介目標要與當前的經濟體制、金融體制相適應,否則就實現不了它的功能。

可作為近期中介指標的政策變量

(一)準備金

從需求來看,準備金可分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從供給來看,準備金可分為借人性準備金和非借人性準備金。準備金多,說明金融機構創造信用的能力強;反之,則弱。作為近期中介目標,準備金有利于檢測政策工具的調控效果。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總量取決于中央銀行的再貼現率和再抵押貸款,以及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水平,有較強的可控性。

(二)基礎貨幣

作為近期中介目標,基礎貨幣同樣符合中介目標可測性、可控性和相關性的要求。首先,從可測性來看,基礎貨幣表現為中央銀行的負債,其數額多少在國家銀行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出來,中央銀行很容易掌握這些資料;其次,基礎貨幣中的通貨是中央銀行向社會注入的現金量,中央銀行愿意注入多少現金,是可以直接控制的。在金融市場發育程度較低、現金流通比例較高的情況下,控制基礎貨幣顯然比只控制準備金更重要。中央銀行對基礎貨幣的影響方式是多樣的。但中央銀行對基礎貨幣的控制也是不完全的,其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形成的那部分基礎貨幣可控性較強,而通過再貼現和再貸款業務投放的基礎貨幣的可控性則較弱。最后,根據貨幣乘數理論,貨幣供應量是基礎貨幣與貨幣乘數的乘積,由此,基礎貨幣與貨幣供應量呈明顯的正相關關系。

可作為遠期中介指標的政策變量

(一)利率

貨幣政策時常運用的短期利率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中央銀行隨時可在貨幣市場上觀察到短期利率的水平,然后通過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和再貼現率影響短期利率的水平和結構。出于資金成本的考慮,銀行和金融機構一般會對再貼現率與同業拆借利率之間的差額做出反應。國家銀行在公開市場上出售證券,必然會減少銀行準備金,從而導致同業拆借利率提高,迫使銀行到貼現窗口借入中央銀行資金或降低其借款意愿。這必然會對銀行的信用擴張產生影響,相應地引起長期利率的追隨性變動。

以長期利率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從可測性來看,中央銀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觀察到資本市場上的利率水平和結構,并及時進行分析。從可控性來看,中央銀行只要借助公開市場業務的作用來影響商業銀行準備金數量、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就可以影響短期利率,相應地引起長期利率的追隨性變動,以達到對長期利率的控制。從相關性來看,利率的變化與經濟周期的變化有密切關系:當經濟處于蕭條階段時,利率呈下降趨勢;當經濟轉向復蘇以至高漲時,利率則趨于上升。但是,利率抗干擾性不強,因為當經濟處于蕭條階段時,利率作為內生變量呈下降趨勢,而此時的中央銀行也會調低利率,于是無法辨別利率的下降是哪個因素作用的結果。

(二)貨幣供應量

首先,貨幣供應量有明確的外延和內涵的規定,通過國家銀行自身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中央銀行可以對貨幣供應量進行量的測算和分析,以滿足可測性的要求。

其次,按照界定,貨幣供應量一般由通貨和各種存款貨幣構成。前者是直接由中央銀行產生并投入流通,中央銀行對其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后者則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負債,中央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的操作也可以間接地加以控制。

最后,就相關性而言,一定時期的貨幣供應量代表了整個社會的購買力,直接影響著貨幣政策目標(穩定物價、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的實現,因此,貨幣供應量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

傳導機制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含義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是指國家銀行根據貨幣政策目標,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通過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和金融市場傳導至企業和居民,對其生產、投資和消費等行為產生影響的過程。一般情況下,貨幣政策的傳導是通過信貸、利率、匯率、資產價格等渠道進行的。

從中國的實踐看,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是形成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起始點,其政策調整主要集中在對基礎貨幣、利率和信貸政策導向等方面。面對中央銀行的政策調整,商業銀行按照“四自”(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三性”(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的經營原則,對企業和居民的貸款總量、投向及其利率浮動幅度作出調整,以期影響企業和居民的生產、投資和消費行為,最終對宏觀經濟產生影響。

由于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貨幣政策在傳導過程中會受到商業銀行運行體制和企業經營機制的影響,這使貨幣政策傳導效應有所削弱,甚至出現阻滯。為此,要進一步完善和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主要體現在:一是商業銀行應按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完善商業銀行運行機制,使國家銀行的貨幣政策信號能夠通過商業銀行機制有效地運行而逐級順暢傳導;二是要加快企業制度改革,完善經營機制,強化信用觀念,使企業和居民對存貸款利率信號的反應更加靈敏有效;三是要完善資本市場、外匯市場貨幣市場操作機制,疏通對貨幣政策傳導的影響,進一步提高貨幣政策的實施效率。

貨幣政策時滯

貨幣政策從制定到獲得主要的或全部的效果,必須經過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即稱為時滯。

時滯由兩部分組成:內部時滯和外部時滯。

內部時滯指從政策制定到貨幣當局采取行動這段期間。可分為兩個階段:①從形勢變化需要貨幣當局采取行動到它認識到這種需要的時間距離,稱為認識時滯;②從貨幣當局認識到需要行動到實際采取行動這段時間,稱為行動時滯。內部時滯的長短取決于貨幣當局對經濟形勢發展的預見能力、制定對策的效率和行動的決心等。

外部時滯又稱影響時滯,指從貨幣當局采取行動開始直到對政策目標產生影響為止的這段過程。外部時滯主要由客觀的經濟和金融條件決定。

貨幣政策反經濟周期調節

貨幣政策反經濟周期調節,是指貨幣政策“逆經濟風向行事”。當經濟增長過快、通脹壓力加大時,就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提高利率或者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緊縮貨幣供給與信貸,給過熱的經濟降溫,抑制過高的通脹率;反之,當經濟增長率下滑,或者有衰退風險的時候,貨幣政策則要降低利率,增加貨幣供應量和信貸總量,保障流動性供給,刺激投資和消費。在經濟下行階段,尤其是在金融危機沖擊下,金融機構或企業等面臨短期資金供給不足時,中央銀行要為金融機構提供融資便利,促進貨幣信貸合理平穩增長,改善融資環境,維護投資者的信心,為經濟增長提供相對寬松的金融環境。貨幣政策反經濟周期調節的應用,旨在調節經濟的周期性波動。

中國政策工具

公開市場業務

在多數發達國家,公開市場操作是中央銀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市場流動性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通過中央銀行與指定交易商進行有價證券和外匯交易,實現貨幣政策調控目標。中國公開市場操作包括人民幣操作和外匯操作兩部分。

外匯公開市場操作1994年3月啟動,人民幣公開市場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復交易,規模逐步擴大。

1999年以來,公開市場操作已成為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對于調控貨幣供應量、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引導貨幣市場利率走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目前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業銀行。這些交易商可以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工具與中國人民銀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從交易品種看,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國家銀行票據。其中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是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并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回流動性的操作。現券交易分為現券買斷和現券賣斷兩種,前者為央行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債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礎貨幣;后者為中國人民銀行直接賣出持有債券,一次性地回籠基礎貨幣。國家銀行票據即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央行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可以回籠基礎貨幣,央行票據到期則體現為投放基礎貨幣。

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制度是在中央銀行體制下建立起來的,美國是最早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準備金的國家。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證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漸演變成為貨幣政策工具,國家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3月21日起,對存款準備金制度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有以下七項:

(1)將原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賬戶合并,稱為“準備金存款”賬戶。

(2)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13%下調到8%。準備金存款賬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

(3)對各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法人統一考核。法定準備金的交存分以下情況:

第一,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第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臺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人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第三,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第四,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由法人存人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農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現行體制存人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第五,信托投資公司、中國鐵建財務有限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第六,經批準,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準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4)對各金融機構法定存款準備金按旬考核。

第一,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當旬第5日至下旬第4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行按統一法人存人的準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旬末該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于8%。

第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中國鐵建財務有限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暫按月考核,當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金融機構按統一法人存人的準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月末該機構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于8%。從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機構統一實行按旬考核。

第三,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法人按旬(旬后5日內)將匯總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第四,現在執行按月考核存款準備金的城市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暫按月(月后8日內)將匯總的全系統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人民銀行。自10月份起統一執行按旬(旬后5日內)報送一般存款余額表的制度。

第五,各金融機構按月將匯總的全系統月末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定期對金融機構上報的有關數據進行稽核。

第六,從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法人每日應將匯總的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

(5)金融機構按法人統一存入中國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存款低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額的8%,人民銀行對其不足部分按每日萬分之六的利率處以罰息。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在人民銀行準備金存款賬戶出現透支,人民銀行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金融機構不按時報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按月報送月末日計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八條予以處罰。上述處罰可以并處。(6)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由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備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權平均7.35%)統一下調到5.22%。

(7)調整金融機構一般存款范圍。將金融機構代理中國人民銀行財政性存款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款、財政預算外存款,劃為金融機構的一般存款。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將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存入人民銀行。

中央銀行貸款

中央銀行貸款

中央銀行貸款(習慣上稱作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中央銀行調控基礎貨幣的重要渠道和進行金融調控的傳統政策工具。一般來講,中央銀行貸款增加,是“銀根”將有所放松的信號之一;反之,是“銀根”將可能緊縮的信號之一。到2000年底,在中國人民銀行資產業務總量中,中央銀行貸款占45%。按貸款期限劃分,我國中央銀行貸款有二十天、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期四個檔次,現行貸款利率水平分別為3.24%、3.51%、3.69%和3.78%。

中央銀行貸款的對象

國家銀行貸款的對象是經中央銀行批準,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并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

中央銀行以金融機構為貸款對象是由中央銀行特殊的職能和地位決定的。與以企業和居民為主要貸款對象的金融機構不同的是,金融機構是社會信用中介,而國家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發行的銀行,是社會信用的“總閘門”和最終貸款者,具有及時調節金融機構流動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特殊使命。因此,在貸款對象上,中央銀行貸款與金融機構貸款是有本質區別的。但是,中央銀行貸款與金融機構貸款的共同點是,借款人都需要按規定的時限和利率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中央銀行貸款的增加或減少,會引起基礎貨幣的增加或減少。中央銀行貸款是基礎貨幣的重要投放渠道之一,是中央銀行調控基礎貨幣的重要手段之一。

基礎貨幣

基礎貨幣,亦稱高能貨幣,是指具有使貨幣總量成倍擴張或收縮能力的貨幣。在現代貨幣統計制度中,又將其定義為儲備貨幣。在我國現階段,它主要由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現金發行(流通中現金+金融機構庫存現金)和非金融機構存款(郵政儲蓄在國家銀行的轉存款)等三部分構成。

基礎貨幣是貨幣供應量賴以擴張或收縮的基礎。這種擴張或收縮的程度,在數量上常用貨幣乘數這個概念來表示。在理論上,貨幣供應量是基礎貨幣與貨幣乘數的乘積,可用公式表述為:

M=m·B

M代表貨幣供應量,m代表貨幣乘數,B代表基礎貨幣。在一般情況下,貨幣乘數是相對穩定的,因而中央銀行主要是通過調控基礎貨幣來調控貨幣供應量。但隨著經濟金融結構和管理體制的變化,貨幣乘數也會相應發生一些變化。

貨幣乘數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方式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基礎貨幣供應增加時,貨幣乘數以一定倍數放大基礎貨幣的擴張效果;第二,在基礎貨幣不變時,貨幣乘數自身的變動,同樣會引起貨幣供應量的變動。

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

基礎貨幣是國家銀行的負債,但中央銀行創造基礎貨幣是通過其資產業務進行的。對中央銀行來講,是先有資產業務,然后才有負債業務,即資產創造負債。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中央銀行依法壟斷了貨幣發行權。與之相反,一般金融機構是由負債業務決定資產運用,主要包括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的貸款,同時還包括再貸款、再貼現以及相關票據業務,是貨幣政策工具的其中之一。

利率政策

利率,是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的比率,通常分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據資金借貸關系中諸如借貸雙方的性質、借貸期限的長短等,可把利率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法定利率和市場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長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

利率政策是我國貨幣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貨幣政策實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貨幣政策實施的需要,適時的運用利率工具,對利率水平和利率結構進行調整,進而影響社會資金供求狀況,實現貨幣政策的既定目標。

中國人民銀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

1、調整國家銀行基準利率,包括:再貸款利率,指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貼現利率,指金融機構將所持有的已貼現票據向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再貼現所采用的利率;存款準備金利率,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交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支付的利率;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交存的準備金中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

2、調整金融機構法定存貸款利率。

3、制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

4、制定相關政策對各類利率結構和檔次進行調整等。

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了對利率工具的運用。利率調整逐年頻繁,利率調控方式更為靈活,調控機制日趨完善。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逐步推進,作為貨幣政策主要手段之一的利率政策將逐步從對利率的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化。利率作為重要的經濟杠桿,在國家宏觀調控體系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了對利率手段的運用,通過調整利率水平與結構,改革利率管理體制,使利率逐漸成為一個重要杠桿。

1993年5月和7月,中國人民銀行針對當時經濟過熱、市場物價上漲幅度持續攀高,兩次提高了存、貸款利率,1995年1月和7月又兩次提高了貸款利率,這些調整有效控制了通貨膨脹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996年5月和8月,1997年10月和1998年3月,針對我國宏觀經濟調控已取得顯著成效,市場物價明顯回落的情況,央行又適時四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在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基礎上,對減輕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利息負擔,促進國民經濟的平穩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

匯率政策

匯率政策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為達到一定的目的,通過金融法令的頒布、政策的規定或措施的推行,把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比價確定或控制在適度的水平而采取的政策手段。匯率政策主要包括匯率政策目標和匯率政策工具。

匯率政策的目標有:

(1)保持出口競爭力,實現國際收支平衡與經濟增長的目標;

(2)穩定物價;

(3)防止匯率的過度波動,從而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定。01:0000:00/01:00央行:堅決防范匯率超調風險 增強外匯市場韌性匯率政策工具主要有匯率制度的選擇、匯率水平的確定以及匯率水平的變動和調整。

匯率政策中最主要的是匯率制度的選擇,匯率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政府對本國貨幣匯率水平的確定、匯率的變動方式等問題所作的一系列安排和規定。匯率制度傳統上分為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兩大類。

釘住匯率政策的基本觀點:通過貨幣匯率釘住來引入錨貨幣國家的反通貨膨脹政策信譽,同時公眾通過調整預期通貨膨脹率使得通貨膨脹率與錨貨幣國家的通貨膨脹率相一致。如果本國的通貨膨脹率要高于錨貨幣國家的通貨膨脹率,那么會引起本國的貨幣實際匯率升值,本國商品的價格相對來講比錨貨幣國家商品的價格要高,本國商品的需求就相應地減少,經濟活動相應就下降,隨后會使本國的通貨膨脹率和錨貨幣國家的長期通貨膨脹率相一致。

貨幣政策的局限性

(1)在通貨膨脹時期,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可能效果比較顯著。但在經濟衰退時期,實行擴張的貨幣政策效果就不明顯。經濟前景悲觀時,尤其是存在流動性陷阱時,不論國家銀行如何松動銀根,利息率都不會降低。這樣貨幣政策作為反衰退的政策,其效果明顯微弱。

(2)從貨幣市場均衡的情況來看,增加或減少貨幣供給要影響利率的話,必須以貨幣流通速度不變為前提,否則要打折扣。在經濟繁榮期,中央銀行要防止通貨膨脹,須緊縮貨幣供給,但此時公眾一般來說支出會增加,貨幣流動較快。反之,在經濟蕭條期,中央銀行要增加貨幣供給量,但此時貨幣流通速度較慢。

(3)貨幣政策作用的外部時滯也影響政策效果。

(4)在開放經濟中,貨幣政策的效果還要受到資金在國際上流動的影響。一國實行貨幣政策時,利率會上升,國外資金會流入,若匯率浮動,本幣會升值,出口會受抑制,進口會受刺激,從而使本國總需求比在封閉經濟的情況下有更大下降。若實行固定匯率,中央銀行為使本幣不升值,勢必會拋出本幣,按固定匯率收購外幣,于是貨幣市場上本國貨幣供給增加,使原先實行的貨幣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參考資料 >

Monetary Policy: Meaning, Types, and Tools.investopedia.2025-12-12

新中國70年踐行穩健貨幣政策的歷史經驗.求是.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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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貨幣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25-12-11

專題:中國特色貨幣政策框架的演進.http://www.imi.ruc.edu.cn/IMIsd/b5d1178899ce44f9a66bd1b9b3a71f82.htm.2025-12-11

中國貨幣政策這些年(1997-2011).中國新聞網.2025-12-12

14年來首次,中央定調再提“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百家號.2025-12-11

中國資產集體大漲 國內貨幣政策十余年來首次轉向“適度寬松”.百家號.2025-12-11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適時降準降息,保持流動性充裕.網易新聞.2025-12-11

政府工作報告:今年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適時降準降息.新京報網.2025-12-11

潘功勝:對一些不合理的容易削減貨幣政策傳導的市場行為加強規范.界面新聞.2025-12-11

央行將落實落細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更注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新京報網.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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