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準備金政策是國家銀行三大傳統貨幣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比率,控制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進而調控貨幣供應量。在基礎貨幣供應量一定的情況下,準備金比率的變化直接影響貨幣供應量。當中央銀行需要收縮信用規模時,通常會提高法定準備金率;反之,則降低該比率。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相比,存款準備金政策具有靈活性小、強度大、波及面廣的特點,對銀行的自主經營權影響較大。
規定內容
適用對象
存款準備金制度一般適用于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美國,所有擁有交易存款的機構都需要繳存準備金,但對于非會員銀行,準備金比率有所降低,并允許其逐步積累準備金。在英國,所有銀行必須保持最低準備資產比率。而在日本,存款準備金制度適用對象還包括特定類型的金融機構。
計提范圍
存款準備金計提范圍主要涵蓋銀行的各種負債,尤其是各種存款。美國將應提存準備金的存款分為三類:交易存款賬戶、定期存款和“歐洲貨幣負債”。英國的“合格的負債”僅指凈存款,不包括某些外匯存款。相比之下,日本將外匯存款也納入計提范圍。
準備資產項目
作為存款準備的資產通常是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和在國家銀行的存款。一些國家如英國和法國,也將高流動性資產列為存款準備金的項目。存入中央銀行的準備金通常是無息的。
法定存款準備率
各國對法定存款準備率有嚴格規定,但具體做法差異較大。大多數國家對不同類別的存款規定不同的準備比率。此外,還有國家對不同規模和地區銀行規定不同比率。中央銀行還對法定存款準備規定允許變動的范圍。
提取方法
存款準備金的提取方法涉及確定應提準備金的存款金額和計提準備金的時間。多數國家采用按平均存款金額提取準備金的方法,并規定了準備金計提的時間基準。
實施要點
存款準備金政策的具體實施包括按存款類別、銀行規模和經營環境規定準備金比率,以及對商業銀行庫存現金抵充法定存款金的規定。此外,法定存款準備率的調整幅度、準備金中現金和存款的比例,以及準備金以外的準備都是重要的實施細節。
作用
存款準備金政策的主要作用包括保障商業銀行的資金流動性、集中國內一部分信貸資金以及調節全國的信貸總額和貨幣供應量。通過調整存款準備率,國家銀行能夠有效地影響貨幣供應量,實現貨幣政策的目標。
局限性
存款準備金政策存在缺乏彈性和固定化的傾向。中央銀行難以確定調整準備率的時機和幅度,且調整會對經濟和社會心理預期產生顯著影響。此外,政策對不同類型和規模的銀行產生的影響可能不一致,有時可能導致小銀行面臨困難。針對這些局限性,學者們提出了一些改革意見,包括微調法定準備率、提供利息、控制信用以及探索其他替代工具。
參考資料 >
金融企業準備金計提管理辦法.中國政府網.2024-11-01
存款準備金政策與制度.中國人民銀行.2024-11-01
存款準備金政策的作用.華律網.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