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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
來源:互聯網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以區塊鏈技術為支撐并以電子化方式記錄的,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兌現實物義務的通貨。數字貨幣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具備可以與其他商品和服務進行交換的特性。加密數字貨幣誕生于1982年,由大衛喬姆(David Chaum)首次提出;1996年,道格拉斯·杰克遜(Douglas Jackson)創立了電子黃金;1997年,亞當貝克(Adam Back)基于工作量證明的概念發明了哈希現金;2009年1月3日,比特幣網絡誕生,創造了世界上第一個比特幣區塊鏈。

數字貨幣主要運用了區塊鏈技術、加密技術、共識算法和錢包技術等,按法定形式可分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和虛擬數字貨幣;按使用方式可分為加密貨幣、穩定幣和代幣等,應用在跨境支付與結算、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日常結算和慈善事業等領域。

數字貨幣能夠加強金融包容性、推動全球交易、保證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等,但同時也存在著技術風險、隱私泄露風險、法律監管風險和潛在犯罪風險等挑戰。國際上許多國家都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或措施對數字貨幣加以限制和監管,如中國發布了《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該公告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新加坡國內所有的數字加密貨幣都受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打擊恐怖融資國家戰略(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恐怖主義,簡稱CFT)法規的監管等。

基本概念

定義

數字貨幣簡稱為DC,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于數字貨幣。以區塊鏈技術為支撐并以電子化方式記錄的,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兌現實物義務的通貨。

特點

去中心化

數字貨幣的信用保障的根源是網民信念。多數數字貨幣是去中心化的,基于互聯網點對點的支付手段,是采用區塊鏈技術作為支撐的。其核心特征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由于來自于開放的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且總量固定,任何機構無法控制發行或增發;交易過程需網絡節點共同確認,從而確保安全性和防篡改性,從技術上杜絕了濫發紙幣的可能以及避免了人為的通貨膨脹。

價值性

數字貨幣作為一種貨幣單位,具備可以與其他商品和服務進行交換的特性,可以用于履行支付義務或轉讓給他人。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于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當數字貨幣與真實貨幣具有相同的含義后,在市場上作為一種貨幣符號被人們所接受。

概念辨析

在簡單術語中,所有加密貨幣都屬于數字貨幣。虛擬貨幣則是一個更寬泛的術語,可以包括數字貨幣和其他虛擬形式的貨幣。

數字貨幣與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是相互關聯的,數字貨幣可以是虛擬貨幣的一種,但它與傳統虛擬貨幣(如Q幣、游戲幣、積分、點券等)存在不同特征。數字貨幣泛指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通常其發行總量是固定的,具有通貨性。而虛擬貨幣是指在數字或虛擬環境中存在的貨幣,這個概念更廣泛,不限于加密技術,也不一定是由任何中央機構支持或發行的。虛擬貨幣可能包括游戲內的虛擬金幣、虛擬商品等,也可以包括某些數字化形式的法定貨幣。

數字貨幣與加密貨幣

數字貨幣與加密貨幣是從屬關系。數字貨幣不一定涉及加密技術、去中心化,其除加密貨幣外,還可以包含數字貨幣、數字化的法定貨幣等。而加密貨幣是數字貨幣的一種,它使用密碼學技術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并控制新貨幣的發行。加密貨幣通常是去中心化的,沒有中央機構監管。比特幣(Bitcoin)是第一個成功實現的加密貨幣,后來還出現了許多其他加密貨幣,如以太幣(Ethereum)等。

歷史沿革

1982年,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首次由大衛喬姆(David Chaum)提出。他在這一理念的發展中引入了創新的隨機配序和盲簽名兩項關鍵技術。這一創舉催生了一套基于傳統“銀行-個人-商家”模式的電子貨幣系統,被冠以電子現金(E-cash)的名號。這為后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1996年,作為數字黃金貨幣(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代表的電子黃金(E-Gold),由道格拉斯·杰克遜(Douglas Jackson)領導團隊創立。這一創新的金融模式迅速吸引了500萬用戶。然而,由于不安全性和合法性問題的存在,該數字黃金貨幣被各國政府封殺。

亞當貝克(Adam Back)基于工作量證明(POW)的概念在1977年發明了哈?,F金(Hash Cash),后來尼克薩博(Nick Szabo)在哈?,F金(Hash Cash)的基礎上于1998年發明了比特金(Bit Gold),同年,戴偉(Wei Dai)構建了匿名的、分布式的B貨幣電子現金系統。此外,在1998年,網絡貨幣(Web Money)公司推出了網絡貨幣(Web Money)未加密數字貨幣,這是至今仍被廣泛應用的數字貨幣。用戶可以將網絡貨幣(Web Money)兌換為法定貨幣,如俄羅斯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騰訊QQ在2005年初創造出了QQ幣,它的出現代表了騰訊QQ信息平臺對數字貨幣的早期探索。

2009年1月3日,比特幣網絡誕生,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發布了第1版比特幣客戶端——Bitcoind,世界上第一個比特幣區塊鏈誕生,首批50個比特幣同時被創造出來。

分類

按法定形式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一般是中心化系統(Centralized systems),是由國家或中央銀行發行和管理的數字貨幣,通常代表國家的法定貨幣。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具有法定地位,受到政府監管,其發行和管理受到中央銀行的嚴格控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通過特殊的密碼技術,使其成為一種具備法定支付能力的數字貨幣。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可以提供更安全、更方便的流通。貨幣需求的變動可以為貨幣市場的運作規律提供可供分析的資料。

虛擬數字貨幣

虛擬數字貨幣則是以非金融機構為主要發行對象,而Libra、比特幣、以太坊等則是虛擬的。它們不是可以用作支付的貨幣,可以進行數字化的轉移、存儲或交易。虛擬數字貨幣是一種以區塊鏈和密碼技術為基礎,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貨幣交易中心化、點對點、跨國界的交易。但是它的擴展性較差,不能穩定支持大額、高頻率的貨幣交易,不利于大規模的使用。同時,由于大部分的虛擬數字貨幣缺乏有力的資本支持,使得其價值不穩定、可信度較低。

按使用方式

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

加密貨幣,一般是去中心化系統(Decentralized systems),是一種可交易的數字資產或數字貨幣,它建立在區塊鏈技術之上,利用強密碼學確保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并通過驗證資產轉移和控制新增貨幣發行來充當交易媒介。加密貨幣與傳統金融模型之間的主要區別在于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特性。這意味著在進行支付時,交易的驗證和批準不依賴于中央權威機構(如銀行或支付公司),而是通過點對點的計算機網絡,由節點之間達成共識并確保交易的合法性。每種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控制都是通過分布式賬本技術(通常是區塊鏈)實現的,區塊鏈記錄了公開的金融交易信息。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于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絡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自比特幣發布以來,已經涌現出超過4000種競爭幣、山寨幣,包括比特幣的替代變體和其他加密貨幣。

穩定幣(Stablecoin)

穩定幣是去中心化金融(DeFi)中的關鍵要素。DeFi旨在提供一種基于公有鏈構建的替代金融系統,其中包括點對點的無需第三方參與的貸款等服務。在DeFi的發展過程中,穩定幣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它能提供一種無波動的交易方式,同時又能保留加密貨幣的優勢。穩定幣通常維持相對穩定的價值,與傳統貨幣(如美元、歐元)或其他資產(如黃金)掛鉤。穩定幣的價值幾乎總是保持不變的,與普通的加密貨幣那樣劇烈波動不同,它以固定的比例錯定美元等法幣。創造穩定幣的目的是消除或減輕價格波動,同時保留區塊鏈加密貨幣的強大特征,例如審查協助和資金自由流動。

代幣(Token)

代幣是基于區塊鏈技術發行的一種數字資產,通過智能合約在區塊鏈上創建和管理,具有獨特的標識符和屬性。代幣可以代表代表實物資產、權益、使用權、治理權等包括但不限于貨幣、股票、債券、房地產、獎勵點等。代幣可以在區塊鏈網絡上進行交易和轉移,實現點對點的價值轉移和交換。代幣的發行和流通通常是通過初始代幣發行(ICO)或空投等方式進行的。代幣的類型和功能因區塊鏈平臺和應用的不同而異,比如以太坊上的ERC-20代幣、波場上的TRC-20代幣、幣安智能鏈上的BEP-20代幣等。代幣的發行數量和價值通常由市場供需和治理協議控制。

應用領域

跨境支付與結算

2018年,全球涉及項目跨境支付的結算量約為8萬億元人民幣。為了促進人民幣低成本、高效率、低風險的跨國支付方案的制定,區塊鏈技術被廣泛應用于B2B跨境支付與結算業務。根據麥肯錫的測算,全球范圍內,在該領域應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將每筆交易成本從約26美元降低到15美元,節省約40%的交易成本。其中,約30%的成本是用于中轉銀行的支付網絡維護費用,10%是用于差錯調查和匯兌成本。2024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成功落地中國國內首筆數字貨幣橋業務。

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銀行電子化的貸款流程和處理流程中,仍然存在許多重復的人力工作,這使得抵押品的定價不準確,甚至可能出現多次抵押或無實際抵押品的情況。然而,利用數字貨幣,可以對銀行的抵押品進行定價和交易追蹤,從而解決這些問題。通過智能合約的自動執行,抵押品被多次抵押的問題可以被消除。此外,采用數字貨幣發放貸款并構建數字化流程,可以幫助銀行精簡成本,提高效率。即使是數字化的抵押貸款申請流程,也可以在云端自動建立和處理,進一步提高效率和減少錯誤。通過數字貨幣和智能合約的應用,銀行可以實現更高效、更精確的貸款管理。

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

隨著商業匯票市場業務的迅速增長,票據理財產品在互聯網理財中成為熱門選擇。然而,中國的匯票業務依然有約70%仍采用紙質交易,供應鏈金融也高度依賴人工操作。為了實現票據數字化并借助區塊鏈交易,可以使票據、資金理財計劃等相關信息更加透明。智能合約可以生成無法偽造、公開唯一的電子合同,實現點對點的價值傳遞,有效防止一票多賣現象的發生,并能夠及時跟蹤資金流向,保護投資者權益,同時降低監管成本。通過實現票據的數字貨幣化和智能合約的應用,能夠改進現有的票據業務流程,提高效率并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日常結算

數字貨幣在財務領域中將大規模應用于企業的日常結算,其中能夠體現更大便利性的即是數字貨幣在企業財務活動中日常結算的使用。企業的日常結算工作需要包含較多的內容,整體來看包括企業在運營管理中的所有支出,但若對上述內容進行拆解則可以細化成很多內容。但是隨著數字貨幣的出現,企業可以直接通過互聯網對上述任何財務活動進行收支,極大程度上為有關人員減少了工作負擔,是非常有效的工作方式之一。

財會投資

數字貨幣為財會領域提供了新的投資方向。在以往的投資中,投資方為了更好擴大資本與資金,通常會針對具有潛力的項目進行投資或融資,以幫助自身資本得到更好的擴大。但是在數字貨幣的概念出現之前,很多投資人都只能通過股票的方式對實體企業進行投資,相對而言需要投資人自身承擔一定的風險。而數字貨幣概念出現之后,數字貨幣吸引了大量投資者的目光,雖然這類形式的投資也具有明顯的不穩定性,但是其作為一種全新的投資形式與投資方向,必然會對當下的經濟與財會領域造成一定的影響與沖擊,具有成為未來新型經濟模式的巨大潛力。

慈善事業

接受數字貨幣捐贈使慈善組織的收入和贈款來源多樣化,彌補了傳統經濟不穩定性帶來的經濟損失,同時數字貨幣更傾向于吸引年輕人,有利于推動慈善行動的年輕化發展,擴大慈善參與者的范圍。此外,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慈善捐贈可以幫助捐贈者節省一部分資本利得稅,如數字貨幣被美國國稅局(IRS)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稅務機構視為財產。紅十字會、聯合勸募協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知名組織都已開始接受數字貨幣捐贈,例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于2019年10月9日推出了可接受以太坊和瑞波幣捐贈的數字貨幣基金,用于資助與全球兒童和青年有關的開源技術,并使用相同的數字貨幣進行發放。這成為了聯合國系統內第一個啟動數字貨幣基金的組織。

技術原理

區塊鏈(分布式賬本技術)

區塊鏈技術,一種互聯網數據庫技術,也被稱為分布式賬本技術,允許每個人都能參與數據庫記錄。區塊鏈由多個區塊連接而成,每個區塊存儲一組數據信息。在構建區塊鏈時,需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采取系統化的方法連接各個區塊。此外,為了方便修改區塊鏈,提高其可塑性,合理安排時間戳在每個區塊中。當需要更改區塊鏈時,可以通過時間戳快速準確地辨別不同區塊。

區塊是構成區塊鏈的基本單元,由區塊頭和區塊體兩部分組成。區塊頭在區塊鏈中負責提供正確的方向,使不同的區塊能夠有效連接在一起。同時,區塊頭為區塊鏈的完整性提供了強大的保障,確保數據的不可篡改性和安全性。區塊體能夠快速、準確地記錄互聯網中各種相關的數據信息,并及時更新區塊鏈中的數據。通過區塊體的作用,區塊鏈的結構得以完善,也能夠發揮區塊鏈的各種功能,進一步擴大其應用范圍和價值。

加密技術

加密技術主要是基于公鑰密碼學的原理。傳統的加密算法一般分為對稱加密和非對稱加密。對稱加密是通過一個共享密鑰對數據進行加密和解密,非對稱加密指為滿足安全性的需求以及所有權驗證的需求而集成進區塊鏈中的加密技術。非對稱加密算法通常在加密、解密的過程中使用非對稱的密碼,分別被稱為公鑰和私鑰。

在非對稱密鑰中,一是用其中的一個密鑰(公鑰或私鑰)進行加密后,只有另一個對應的密鑰才能解;二是公鑰可向外界公開,私鑰則必須保密,外人無法通過公鑰推算出相應的私鑰。

共識算法

共識算法是區塊鏈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它用于解決分布式系統中的數據一致性問題。在區塊鏈中,共識算法用于決定哪個節點可以添加新的區塊到區塊鏈中,并確保所有節點在網絡上達成共識。常見的共識算法包括:

工作量證明(PoW):工作量證明是一種分布式系統中確保記賬權的機制,它通過引入一個難題來使得節點競爭記賬的權利。在每一批次的記賬過程中,所有的節點都會嘗試解決這個難題,只有能夠解出難題的節點才能夠挖出有效的區塊。在工作量證明機制中,所有節點不斷地產生自己的區塊,并嘗試將自己的區塊追加在現有的區塊鏈之后。但只有全網絡中最長的鏈被認為是合法且正確的鏈。

權益證明(PoS):權益證明算法設計出一種選舉機制進行計算。在該網絡中,擁有貨幣量最大的節點更有可能被選為驗證者。為了成為驗證者,節點首先需要存入一定數量的貨幣作為保證金。保證金的大小決定了該節點被選為驗證者的概率。因此,當一個節點提交更多的保證金時,它被選為驗證者的概率就會增加。POS算法以節點持有貨幣的時長作為衡量標準,幣齡的計算方法是節點持有貨幣的總額乘以持有貨幣的天數。當貨幣在交易中被使用時,幣齡會立即銷毀,但節點會獲得對應的利息作為獲得在網絡中產生區塊和造幣的優先權。通常情況下,每銷毀365幣齡,節點會獲得0.05個幣的利息。

股份授權證明(DPoS):DPOS算法允許每一個持有比特股的人都進行投票,而且每個節點輪流記賬,實現秒級的交易確認,以提高交易效率。在 DPOS算法下,不同交易節點之間的權利是完全相等的。

瑞波共識協議(RCP):Ripple算法是一種能夠在去中心化環境下實現貨幣兌換、支付與清算的互聯網開源支付協議,能夠以最小成本來保證分布式系統的正確性、一致性以及可用性。在Ripple協議下,存在三個主要角色,分別是客戶端(應用)、追蹤節點(Tracking Node)和驗證節點(Validating Node)??蛻舳素撠煱l起交易,追蹤節點負責將交易分發并及時響應客戶端的需求,而驗證節點則負責達成共識。

挖礦

挖礦是指通過計算機運行特定的算法,驗證和記錄區塊鏈上的交易。在挖礦過程中,每個礦工(也稱為礦機或節點)使用自己的算力來解決數學難題,第一個解決問題的礦工可以打包一個新的區塊并將其添加到區塊鏈上,作為獎勵,他將獲得一定數量的數字貨幣。然而,個體礦工的計算能力有限,他們往往無法與持有大量算力的礦工競爭。因此,礦池應運而生。礦池是一個集合了多個礦工算力的組織,它們作為一個整體參與挖礦。當礦池獲得挖礦獎勵時,根據每個礦工的算力和電力貢獻進行獎勵分配。這樣,個體礦工通過加入礦池可以穩定獲取收益,并分享礦池提供的挖礦服務。然而,礦池服務并非免費,第三方礦池服務商會從分配給礦池的獎勵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作為服務費用。這些費用用于礦池的運營和維護,并提供優化挖礦效率和提高收益的服務。

錢包技術

數字資產錢包的技術實現主要包含三部分:錢包自身設計,如何生成助記詞keystore和密碼等;私鑰、公鑰和地址產生的方法;錢包提供商遠程調用各公鏈RPC接口設計。根據密鑰之間是否有關聯可把錢包分為兩類:

非確定性錢包(nondeterministic wallet):每個密都是從隨機數獨立生成,密鑰彼此之間無關聯,這種錢包也被稱為Just a Bunch of Keys(一堆密鑰),簡稱JBOK錢包。

確定性錢包(deterministic wallet):所有密鑰都是從一個主密鑰派生出來,這個密鑰即種子(Seed)。該類型錢包中所有密鑰都相互關聯,通過原始種子可以找到所有密鑰。確定性錢包中使用了很多不同的密鑰推導方法,最常用的是樹狀結構,它被稱為分級確定性錢包或者HD(hierarchical deterministic)錢包。

分叉

硬分叉

硬分叉指的是當一個區塊鏈系統中的軟件或協議發生了不兼容的升級,導致舊版本的節點無法接受新版本節點所挖掘的全部或部分區塊。這種情況下,整個網絡會出現兩條不同的鏈,即使新版本節點的算力占據了絕大多數(例如99%),仍然會有1%的舊版本節點維護著一條不同的鏈。盡管舊節點意識到網絡上99%的節點都接受了新區塊,但它們無法接受由新版本節點產生的區塊,從而導致了硬分叉的發生。

軟分叉

軟分叉是指當一個區塊鏈系統中的新版本軟件或協議與當前版本軟件兼容,但引入了一些新的規則或功能。在軟分叉期間,新版本節點能夠接受老版本節點挖出的所有區塊,并且兩個版本的節點一直工作在同一條鏈上。盡管新節點的算力更大,老節點挖出的區塊可能會失去機會得到認可,但是這種分叉只是暫時的。

解決方法

當礦工發現全網有一條更長的鏈時,他就會拋棄當前的鏈,把更長的鏈全部復制,然后在這條鏈的基礎上繼續挖礦。所有礦工都這樣操作,這條鏈就成了主鏈,分叉出來被拋棄掉的鏈就消失了。

重要性

轉變工作模式

現階段的財會工作已逐漸由傳統的財會工作模式轉變為會計信息化工作模式,它的關鍵內容是傳統的會計記賬已經由管理會計信息化替代。面對這樣的重大變革,為了讓參數更加精確地為企業的決策提供指導,SAP等管理會計系統逐漸被研發出來。

提高使用效率

相較于傳統貨幣,數字貨幣在傳遞形式與速度方面能夠很好地發揮出簡單且快捷的優勢,點對點交易模式成為現實使資金運轉效率提升,這不僅幫助數字貨幣在當下市場中迅速獲得了人們的追捧,也極大程度上節約了交易與支付的工作時間,極大程度上提高了相關的工作效率。當下數字貨幣無論是在時間上還是空間上,都會為交易者提供非??捎^的便利性,即便交易金額再巨大,交易雙方距離多么遙遠,只要在網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都可以直接實現交易,故數字貨幣具有傳遞更快的優點。

增強監管

基于數字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較高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能夠對交易中的不正常現象進行全程跟蹤,可有效降低數字經濟中的“灰色經濟”。在網絡金融整頓的過程中,會出現資金池等問題,很容易造成監管上的空白,而數字貨幣則能有效地解決網絡金融的資金損失、客戶信息泄露等問題,從而提升金融監管的效率,維護金融的穩定性。傳統的貨幣系統會產生較低的流通效率,而數字貨幣系統則會對貨幣的流動進行自動的記錄,從而促進縱向支付,增強監督的透明度,并促進資金的利用。

另一方面,法定數字貨幣的可控匿名和難以篡改,可以降低了解客戶和反洗錢的成本,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

數字貨幣的支付過程比傳統貨幣更為便捷。因其對于現實機構的依賴度低,且不受時空的限制,數字貨幣可以克服傳統貨幣通常會遇到的手續繁復的問題。數字貨幣真正在空間意義上實現了優化,無論數額多么巨大的資金,在數字貨幣的形式下,都可以將其轉變為對應的數字,是十分高效的資金表現方式。而這種表現方式也為財會工作與百姓的日常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當數字貨幣的概念提出后,無論面對數字金額多么巨大的交易,只需要在雙方允許的情況下對數字貨幣授權轉移,極大程度上節約了交易時間,為各領域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

交易安全

數字貨幣使交易變得更加安全。由于數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將交易雙方的資金信息化,而信息的傳遞與流動在管理方面是十分便利的,無論是金額巨大的資金交易,或是一毛錢、一分錢的資金交易,都可以通過相關的信息記錄系統進行保存,同時上述資金的流動情況與轉移情況都能夠在相應的體系中得到明確查詢,為交易提供了非常便捷的追溯性,充分保證了交易的安全。

全球交易

在跨境交易中,由于數字貨幣自身的特點,可以使買賣雙方在需要時享有同等的地位,從而實現自由的交易,并且還能夠改變以往在國際貿易中選擇某個國家的貨幣作為交易貨幣,從而極大地減少匯率的波動,減少跨國交易的費用,從而推動國際貿易的發展。數字貨幣可以改變目前的國際貨幣制度,讓更多的國家加入到國際貨幣體系中來。

金融包容性

2022年3月9日,美國總統拜登就數字資產和加密數字貨幣風險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制定涵蓋六個關鍵優先事項的數字資產政策: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金融穩定,非法融資,美國在全球金融體系和經濟競爭力方面的領導地位,金融包容性,負責任的創新。此外,數字貨幣可以通過先進的數字技術來拓展金融服務的覆蓋面,通過去中心化的特點,可以將金融服務直接提供給任何地區的居民,讓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人口都能享受到合理的金融服務,消除了地理障礙。同時數字貨幣的推廣過程中,需要提供相關的金融知識和教育,幫助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人口了解和使用數字貨幣。這將有助于提升他們的金融素養,進一步推動他們融入數字經濟的能力。為其融入數字經濟創造條件。

風險與挑戰

隱私泄露風險

為了確保數字貨幣交易易于確認,往往需要進行驗證,每個個體,其支付往往具有一定的傾向,通過大數據比對也可對其數字貨幣的擁有者進行追蹤,對交易過程中相同的發送方、接收方進行統計分析,可以判斷出其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身份,從而破壞了其匿名性的特點。同時,由于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發生交易時,必須通過分布式記賬的方式進行確認,共識機制決定了發生交易時必須將金額(或稱為數量)向鏈中的每個人進行廣播,因而造成了交易金額的公開。當個人的交易習慣或支付行為失去匿名的特性,就容易被不法分子收集利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潛在犯罪風險

按照當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數字貨幣表現形式,其去中心化、分布式記賬的特點,使得數字貨幣交易與支付變得較為隱秘,通過網絡進行交易又使得其便于進行跨境流通,未經實名登記存在身份識別的缺陷,難以進行有效追蹤與堵截,這些特點極易成為洗錢、詐騙等犯罪工具。

價格機制不完善

主流的數字貨幣形式普遍價格不穩定,其價格機制與法定貨幣缺乏對應機制,價格取決于用戶期望,波動性較大。價格機制存在的缺陷,數量與價格形成機制也不能反映經濟活動,無法真實反映貨幣供應總量,也不能利用貨幣政策進行經濟調節。

投機風險

由于數字貨幣的消費、轉賬離開了清算機構與銀行的參與,雖很便利,但也容易產生非常大的投機風險,相比現金支付方式,電子貨幣對財會工作的影響更大,極易造成企業利潤、稅費、盈虧等一系列財務風險。

金融體系風險

對于數字貨幣的準確定義,世界各國皆存在一定的差異,并無法與國際定義達成一致,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人們對數字貨幣的使用傾向出現一定分歧,并將數字貨幣定義為現金等價物、無形資產、存貨或者會計科目核算貨幣等等。這種問題的出現直接導致金融機構方面對于數字貨幣的應用與處理產生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在種類劃分的過程中,若不能對其進行明確的劃分,將會導致金融機構在此方面出現工作目的模糊、工作執行偏差等問題。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可能會加劇金融脆弱性,金融系統受到投機攻擊和擠兌的風險加大。危機時期,法定數字貨幣帶來的轉換便捷性會加速恐慌和風險的傳染,對金融穩定提出挑戰。

法律和監管風險

法律對于數字貨幣的適用性目前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在中介、交易平臺、發行和流通環節中,缺乏明確的市場交易規則和完善的法律監管。這導致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缺乏具體的法律規范,當事人的責任難以確定。此外,由于相關平臺和發行人掌握大量用戶信息,一旦出現信息泄露或權益糾紛,用戶往往處于不利地位且維權艱難,這對公眾利益造成了損害,同時也破壞了金融秩序。最后,數字貨幣的發行主體眾多且分散,使監管部門難以及時準確地進行監督,也增加了執法機構進行調查和金融監管的難度。全球監管標準的不統一也限制了形成統一的協調機制。

技術風險

區塊鏈技術主要以分布式機制的共識算法為特點,這需要全網節點的共同確認,然而,隨著區塊鏈鏈條的變長,交易處理速度會越來越慢,雖然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可以部分緩解這一問題,但隨著用戶教和交易需求的大量增加,特別是在某些需大量頻繁交易的特殊節點,對其交易處理效率具有極高的要求。

隨著計算機軟硬技術的快速發展和量子算法的出現,出現區塊鏈分叉的概率以及區塊鏈被攻破的風險將會越來越大。同時作為私人數字貨幣交易平臺,也容易成為黑客攻擊的目標。在過去的幾年中,有多個比特幣平臺遭受黑客攻擊,導致大量比特幣丟失。此外,各種與挖礦相關的惡意軟件和病毒也增加了被攻擊的風險。

市場監管

反洗錢(AML)和(KYC)法規

多數國家對數字貨幣平臺和服務商實施反洗錢和KYC法規,以確保防范犯罪和保護投資者。例如新加坡國內所有的數字加密貨幣都受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打擊恐怖融資國家戰略(Combating theFinancing of 恐怖主義,簡稱CFT)法規的監管。同時,每種數字貨幣根據其獨有特征,可能被視為受特定法規監管的產品,例如某類數字貨幣的一些特征如果與《2001證券期貨法》(Securities andFutures Act,簡稱SFA)中定義的資本市場產品或證券及其衍生品的特征足夠相似,就可能被納入SFA的監管范圍。

支付和融資服務法規

數字貨幣在支付領域扮演著角色,這可能包括支付服務提供商的監管和合規要求。例如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多部門發布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強調“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2017年,為了遏制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就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的ICO融資方式,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多部門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稅收法規

數字貨幣的稅收法規因地區而異,可能涉及資本利得稅、增值稅等方面。投資者和交易者需要了解數字貨幣交易對他們的稅務義務的影響。新加坡將數字貨幣視為虛擬商品,一般不會征收消費稅。然而,數字貨幣的交易可能導致資本利得,需要在個人所得稅報告中進行申報。歐洲各國的稅收處理方式各不相同。一些國家將數字貨幣納入增值稅(VAT)的范圍,而另一些國家則將其視為類似于法定貨幣,不征收增值稅。

金融監管

一些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可能制定規定,以監管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和其他相關服務提供商,確保它們符合金融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要求。例如2014年,日本交易所Mt.Gox遭遇數字貨幣被盜事件,損失達到85萬枚比特幣,這一事件引發了日本政府對虛擬資產的監管關注。為了加強監管,日本金融廳成立了一個研究小組,并發布了一份報告,建議成立一個交易所注冊系統,以防止洗錢和保護用戶的權益。根據這份報告,日本國會于2016年6月通過了《資金結算法改正案》,該法案于2017年4月1日生效。

數據隱私法規

數字貨幣涉及大量個人數據,因此適用于保護數據隱私的法規。這包括確保合適的數據存儲和處理實踐,以及遵循隱私保護法規。例如韓國是全球第三大數字貨幣市場,僅次于美國日本,其數字貨幣交易量大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據搜狐的報道,韓國總人口約5000萬人,數字貨幣投資者人數約為350-400萬人,占全國人口的8%。韓國實行嚴格的資本管制以保護用戶的數據隱私,在本地數字貨幣交易所內,交易者必須滿足三個必要條件:手機、銀行賬戶和身份驗證,才能與數字貨幣進行法定貨幣交易。這導致韓國數字貨幣市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網絡,無法進行跨國套利操作,因此,韓國的數字貨幣價格長期以來較國際市場高出10%甚至更多。

相關事件

央行數字貨幣協作組織(CBDCCO)成立

2023年11月9日,央行數字貨幣協作組織(CBDCCO)在德國慕尼黑正式宣布成立并舉行了第一次閉門會議,計劃將與各國央行合作開發數字技術,協助數字金融基礎設施的整合,推廣將企業可持續發展數據納入會計準則的會計準則,將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技術應用于現實世界資產管理,開發數字基礎設施以改善全球碳資產管理,為廣泛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解決方案制定技術標準,并為可持續產品的監管提供創新技術。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協作組織(CBDCCO)的成立標志著央行數字貨幣(CBDC)技術應用的里程碑,特別是在采用創新解決方案來促進高效可靠的碳基礎設施及結算作為首選的場景方面。

公布大圣協議

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聯合清華大學公開發布了可解決共識算法四方難題的區塊鏈大圣協議。“大圣協議”是聯盟鏈中一種全新的可變門限鏈狀共識協議,具備5個技術創新亮點:一是支持復雜網絡動態的自適應;二是協議的可證明安全;三是解耦提案和區塊共識,實現高性能;四是優化共識流程,實現高延展、低延遲;五是實現事件驅動的可變模式編程。大圣協議兼顧安全性和效率,填補了符合金融場景“三高一低”的共識協議空白。對比現有國際主流區塊鏈共識算法性能,“大圣協議”在4節點測試中提升30%以上,在復雜網絡環境的91節點測試中提升10倍以上。

幣安網站虛擬幣被異常拉升

2018年3月7日,虛擬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遇到了黑客攻擊,在大部分虛擬幣價格暴跌的同時只有一個幣種突然被異常拉升。與此同時,幣安網站上維爾幣(VIA)在24小時內的最低價僅為0.00021美元,但是在7日夜間極短的時間內直接拉升到0.025美元,被異常拉升到原價的100倍。

FTX交易公司啟動資源破產程序

在全球主要國家加強加密貨幣交易監管后,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在2021年年底開始進行調整。以比特幣為例,其曾在2021年11月達到68580美元的歷史高點,隨后一路下跌。目前價格已經不足17000美元。過去一年下跌幅度超過70%。同樣,為加密貨幣提供交易場所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也逐漸陷入困境。幣圈媒體CoinDesk發文,Alameda公司將陷入破產危境,資產負債表中的大部分資產,屬于FTX自行發行的FTT代幣。這一消引發市場恐慌,FTT遭大面積拋售,致使FTX陷入流動性危機。2022年11月11日,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平臺FTX交易公司(FTX.com)通過官方社交媒體賬號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和FTX集團其他附屬公司已經按照美國相關法律啟動自愿破產程序。消息發布后,比特幣跌幅一度超5%,并跌破1.7萬美元的整數位。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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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Payment Tokens.IRAS.2023-11-30

Singapore: Update on Goods and Services Tax.Global Tax News Update.2023-11-30

Cryptocurrencies and Other Digital Assets Take Center Stage in 2022—Part 1.Bloomberg Tax.2023-11-30

CBDCCO Inauguration Event November 2023.Nobel Sustainability Trust.2023-11-15

央行數字貨幣協作組織(CBDCCO)正式成立并達成行動計劃.中國經濟新聞網.2023-11-15

“大圣協議”破解傳統共識算法難題 業內呼吁推廣使用、共建生態.中國金融新聞網.2023-11-15

黑客又黑了一家虛擬幣交易所,兩分鐘將一虛擬幣拉漲100倍.百家號.2023-10-23

全球第二大加密貨幣平臺FTX宣布破產 創始人辭職.百家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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