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土葬
來源:互聯網

土葬,又稱“埋葬”,俗稱“過白事”,一種把逝世的親人裝入棺材里,掘土為墓,埋入地下(區別于火葬、水葬、天葬等),堆墳豎碑(梁啟超墓或墓志銘或有或無,有的地方只立墳頭石,并無文字)的喪葬方式,是中國較為古老、較為普遍的殯葬形式。此外,在世界各地區也均有流行。墳前或有祭奠臺供后人祭奠。

土葬約產生于舊石器時代中期。在西歐,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最早的土葬。當時,人死后丟棄在荒野,用草木覆蓋,故葬字從死從法,意為草叢掩尸;隨社會文明的進化,在親族宗黨、先靈崇拜等意識愈來愈明確的情形下,古人逐漸變棄戶而為土葬,進而有了基地、棺槨[guǒ]葬儀等,將親黨遺體以極為尊崇的形式安葬起來。下葬的流程依次主要為初終、報喪、苦悼、守靈、入殮、出喪、守孝共6個程序,作為一種傳統喪葬方式,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與深厚的文化基礎,從歷史文化角度看,該習俗的一系列儀式和活動,都飽含著前人對生命的認知與豐富的鬼神文化 。從社會心理角度看,一方面土葬對于生者具有很強的心理撫慰功能;另一方面也維系著整個鄉土社會的關系。

進入21世紀后,相關部門推行殯葬改革,號召實行火葬,提倡開追悼會,禁止大操大辦。現代殯葬改革強調公益性生態安葬設施建設,整治散埋亂葬問題。例如,北京市出臺《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單人或雙人骨灰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云南省明確要求干部墓穴不超1平米。這種改革能夠保護環境、節省空間。

歷史沿革

土葬,大約產生于舊石器時代中期。原始公社時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各家庭(宗族)亦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墓一般一穴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人或氏族(家族)合葬的。墓室大多有不同質地的榨材和列葬品。在等級森嚴的階級社會,統治階級的狗葬品甚豐,甚至有人殖葬。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土葬衍變為多種形式。

在中國,土葬的形式主要有豎穴墓(土坑墓),石器時代晚期一直流行;大石墓、甕棺葬,流行于新石器時代至漢代;石棺葬、磚石墓,戰國時期以來一直流行;洞室墓,始于戰國時期,盛行于六朝以至隋唐;木槨墓,大約始于商代;船棺葬,戰國末期到漢初盛行于四川省一帶。夫妻合葬的形式起于先秦,漢以后一直流行到近代。

原始社會時期

土葬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中期的原始社會,在歐洲舊石器時代中期的尼安德特人的遺址中,發現了人類最早的墓葬,死者的遺體埋葬在他們生前所居住的山洞中,并隨葬有大塊的肉食和一些石器,在尸骨上還發現撒有紅色粉末。舊石器時代晚期,中國的原始人也開始埋葬尸體,周口店鎮山頂洞人的墓葬是所知的最早的土葬葬式,離今天已有一萬八千年。山頂洞遺址分為洞口、上室、下室、下窖四個部分,上室是居住區,下窖是儲藏食物的倉庫,下室便是墓葬區。當時已筑有淺平的墓坑,坑道里有紅色粉末,并已有隨葬的石器和裝飾品,說明山頂洞人已經有意識地埋葬同伴。考古學家賈蘭坡在《“北京人”的故居》一文中曾做過細微的描述,這不僅反映了古代人已有的審美意識,已具備一定的加工制作小飾品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把這些裝飾品隨尸體一起埋葬的行為。而這種行為是同某種對死后的想像有關。人類最初土葬的共同特點一是墓地都與居住區同在一處,表明人們認為死者仍能通過某種形式與他們共同生活在一起;二是死者的身體上都撒放有紅色的粉末,代表死者繼續活著,或者為了祈求死者早日再生;三是已經出現了簡單的隨葬品,說明人們認為死者也像活人一樣生活;四是當時的墓葬僅僅供埋葬死者的遺體,沒有其他的標志物與象征物。

到了新石器時代,土葬的葬式與舊石器時代相比已經出現了變化,這可以從距今五千多年的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姜寨遺址遺址中反映出來。從發現的2000多座仰韶文化墓葬遺址,可體現有葬法的變化,如遺體姿勢的不同,死者的頭一律朝西;有葬俗的變化,有合葬和單人葬,隨葬品中出現了生活用品,如罐、瓶、缽、盆等;還增加了生產用具,如一位生前大概是制陶者的死者墓中就有石硯、磨棒、水杯及赭石塊。另外,半坡人葬俗中還流行二次葬,即將許多已經埋葬的尸骨遷移而葬進同一個墓坑,而且此時的墓葬已有一定的制度,墓塘呈立體長方形或豎立的立體長方形。有公墓區,數百墓坑按一定的次序排列,每一墓中有單身墓也有合葬墓。考古學者們推測,這個階段可能出現了氏族墓地,氏族墓地是氏族血緣觀念的體現,在同一氏族人的心目中,認為他們都是從一個根子里生出來的,有共同的祖先,有骨肉相連的密切關系。骨與骨,肉與肉,生前在一起,死后也應當在一起;到了新石器時代的晚期,還可以觀察到這種氏族墓地的殘余。如甘肅齊家文化遺址的墓地,仍是大片成排埋葬死者,尸首朝向一致,有上百座墓葬在一起的大墓地,也有幾十座墓葬的小墓地。

氏族社會中以平等的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墓葬,逐漸為具有階級關系的族葬墓地所取代的過程;到大墳口文化的后期,才出現的少數墓坑面積較大并帶有木棺的墓葬。從隨葬品的種類、數量的多寡、厚薄基本相當,到大汶口文化后期出現的少數隨葬陶器多至100多件,隨葬豬頭達10個的大墓。從有血緣關系的本氏族成員尸骨的合葬到出現以非氏族血緣關系的妻妾隨葬的墓地,都說明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血緣關系開始走向松馳,貧富開始分化。出現了集軍權、神權、族權與一身的貴族,傳統的氏族墓地開始逐漸瓦解。

奴隸社會時期

奴隸社會時期,人的階級差別、階級統治也在墓葬中體現出來,奴隸主統治階級陵墓的規模十分宏大,而平民的墓則十分簡陋,一般平民的墓,其墓室都是一個長方形的豎穴和土坑,沒有墓道,面積只有3-4平方米,有的甚至更小,有的有槨有棺,有的有棺無槨;商王和各級貴族的墓內,都用木材筑成槨室,斂尸的是木棺,放在槨室正中。隨葬品豐富而精致,有青銅器,玉石器、陶器,漆器,骨角器。商王和大貴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則10人,多則100—200人,其中包括墓主人的侍從、衛兵及各種勤雜人員。

中國商代時為厚葬高峰期,殉葬品奢侈。西周時,墓葬大小、棺槨層數、隨葬品的種類及多省,都按禮制作了規定。戰國中晚期,隨著各國君權力的加強,有了一個以國君為中心的陵墓,而且還有王后等陪葬墓,這也標志著東周墓葬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從隨葬的青銅食器中反映出周代的禮制,天子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墓的規模也應此呈由大到小的順序,是以證明墓主人的身份,其中的“七鼎墓”確定被證實是號太子的墓;諸侯貴族的墓還有車馬器隨葬,一般在墓的附近設坑穴,埋葬車馬,其規模視主人的身份而定。如太子的七鼎墓的車馬坑埋車10輛,馬20匹,而“五鼎墓”則埋車5輛、馬10匹;除此之外,隨葬品中還出現了樂器,這同周代時音樂不僅成為社會的時尚,而且成為統治階級作為施政教化,端正民眾的手段之一有關。當時,音樂走進了貴族的深宮內院,天子、諸侯、大夫進食必有列鼎制度,鐘鼓齊鳴之聲伴隨飲食酒禮,故有“鐘鳴鼎食”之稱。因此,葬有鐘磐簫鼓是當時社會現象的直接反映。

西周公國已有了合葬制定,其方式主要是“異穴合葬”,即夫妻分別葬在兩個緊挨的墓坑中,當時的墓在中原地區仍以土坑豎穴墓為主,地面上沒有明顯的墳丘。而長江以南地區采取在平地上掩埋,堆筑墳丘的辦法。

封建社會時期

封建社會時期土葬形式隨著社會的發展也發生著一些變化。一是墳丘式墓葬在中原地區出現,相應有了墓和墳的字義區別,埋人的地叫墓,墓上封土叫墳,時間是春秋晚期,《禮記·檀弓上》就有所記載;戰國時,還在封土上種了樹,如《呂氏春秋·安死》中的記載,這時的墳丘不再是一種辨識標記而逐漸演變成了顯示墓主身份、地位的重要標志,繼而墓的名稱也發生了變化,如春秋時楚昭王的墓稱“昭丘”,趙武靈王的墓稱“靈丘”,闔閭的墓稱“虎丘”。到戰國時又改“丘”為“陵”,如楚文王的墓稱“公陵”,考文王的墓稱“壽陵”。一直延用到清代,如愛新覺羅·弘歷清裕陵、光緒的清崇陵以及慈禧的普陀峪定東陵。“陵”成為帝王墓的專稱。出現了墳以后,又有了墳丘高低大小的規定和封土形式的變化。如《漢律》中就對墳丘有所規定,關內侯三丈五、以下官吏分別是三丈、二丈五、二丈、庶人一丈五,諸侯王五到八丈,不能逾越,否則受懲罰。封土的形式從最早的“方上”,到后來的以山為陵、圓形封土再到寶城寶頂。“方上”即在墓坑之上用黃土層層夯筑,成一個被截去頂部的方錐體,傾覆斗狀,上小下大,上部是方形平頂。秦始皇陵、歷代漢朝王陵北京市諸帝陵,均是這種封土形式。以山為陵即開山鑿洞而成,其氣勢雄偉威。由于“方上”易被雨水侵蝕,以山為陵受山形的局限,因此唐末五代十國出現了圓形墳頭。

二是墓室內的變化,由木槨墓室向磚石墓室過渡。這是由于木槨墓室易盜、易焚、易朽的緣故。從洛陽市發現的幾座磚室墓說明大約在西漢末年已出現,磚長1米左右,寬45厘米,厚10多厘米,里面空心,表面還刻有各種圖案花紋;到了東漢磚石墓基本上取代了木槨墓,這時的貴族官僚都用磚石墓,其堅固程度是木槨墓不能比擬的但其費用多也是一般平民所不及的。因此平民仍以構造簡單,費用不大的橫穴土洞為墓;魏晉南北朝時,墓制同兩漢相同,只是面積縮小,布局簡化,向現實生活中的居室靠攏。有的在隧道頂部開多個天井直通地面,象征生前居住的深宅大院;隋朝時,貴族官僚的大墓也流行土洞墓室;唐代時,土洞墓又只有平民和低級官吏使用,唐代貴族官僚的大墓都有一條斜坡式墓道,頂部開天井,兩壁設,官位越高所設天井和壁龕就越多,反之則越少。唐前期的墓室一般繪有壁畫,墓道前兩壁繪有青龍白虎,墓室頂部繪有日月星辰,四壁繪有鞍馬、牛車、儀馬、官吏、侍者、舞伎等,以期再現生前奢華情景。

宋代時,在北方地區流行的是一種仿木建筑結構的磚室墓,并在墓內用壁畫和磚雕來形象地再現墓主生前的日常生活,而南方地區仍流行傳統的豎穴土坑墓和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元代時,廣泛流行的是宋代南方地區的墓制;明清時代,對墓的占地面積、封土高度、墓地圍墻的高度都有嚴格的等級規定。如明禮制規定,公侯、一品至七品官的塋地為百步至三十步(十步一等),墳高依次為二丈至六尺(二尺一等),墓地圍墻高度為公侯一丈,一品至五品依次為九尺、八尺、七尺、六尺、四尺、而平民百姓的墓還是十分簡陋。

三是隨葬品的變化,特別是貴族墓內的隨葬器物,無論在種類、數量和質量方面都達到空前的程度。如漆器在隨葬品中的數量明顯增加,禮器和樂器仍作為最重要的隨葬品出現在貴族墓中;另外,是以書隨葬的出現,如晉姒太康二年汲郡人盜魏安僖王家墓,得竹書數十車,其中有古代紀年即《竹書紀年》《南齊書·劉惠太子傳》等重要歷史文獻。為了放置數量繁多的隨葬品,出現了墓室中壁龕增多的現象;到了西漢中期,風氣又有所變化,增添了各種專為隨葬而作的陶制明器,最初是倉種灶,以后是井、磨、豬圈、樓閣、碓房、田地等模型,以及豬、狗、羊、雞、鴨等家畜和家禽的偶像陸續出現。時代越晚,種類和數量越多,這同封建莊園經濟的發展有關。漢代皇帝和貴族死后,以“金縷玉衣”為殮服。東漢的玉衣還分等級、皇帝用金縷,諸侯王用銀縷,其他貴族受用銅縷。魏晉時即被禁止,但統治階級豪華的厚葬一直延續下來,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如朱翊鈞的陵墓,隨葬品有金銀器皿、玉器、瓷器、紡織品共有3000多件,清代慈禧地宮中隨葬寶物也多得驚人。

在奴隸社會延續盛行的殘酷的人殉制度到了封建社會被認為是非法的,并逐漸地為木俑陶俑的隨葬取代,如春秋戰國時期的俑在考古發掘中有較多發現,但陶俑和木俑的制作乃欠藝術水平,這些雕刻作品大多是簡單的表意工作,造型樸拙而又形體短小,其中陶俑燒制火候較低。秦朝陶俑制作的水平從另一側面告訴我們,人俑隨葬當時已得到進一步鞏固。而完全改變延續千余年之久的人殉制度是在漢代,這可從迄今考古發現的漢代陪葬俑來看,漢俑器的種類、數量、使用材質和制作風格的豐富程度都遠遠超出了前代,后世所見的大宗俑器種類在這一時期都已出現,可說是承前啟后、空前繁榮。另一方面,陪葬俑的制作在漢代也進入成熟完備階段,不論是雕刻、捏塑或是彩繪、模制、其技法都很嫻熟。不論是概括洗練或是細雕人微,處理得都很妥當,恰到好處。

當代社會

歷史上的土葬葬式一直延續至今,在中國廣大農村仍是老百姓們的惟一選擇,絕大多數老年人生前就選好了墓地、做好了墓、準備好了棺材和壽衣,一旦去世,即擇日舉行大殮。由于中國地域廣大,民族眾多,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土葬在葬俗禮儀上會有些區別。20世紀80年代后期,某些地區重新興起的繁雜的喪葬活動,是對古代傳統的喪葬禮俗的復歸。整個儀式由熟悉該地葬俗禮儀,有威信有地位的人物擔任司儀,共有四個階段,第一是上午的開奠祭,棺材停放在聶氏宗祠正廳,用幃幔圍遮,棺材前設一靈堂,靈堂正中掛著死者遺像,兩旁是親友們送的哀悼挽聯、挽賬、紙屋等;第二是下午的繞棺祭,下午的第一輪儀式在鼓樂、鞭炮聲中開始;第三是傍晚的儀式,下午4:30分,擂鼓、燃鞭、鳴金、奏樂。第四是晚上的謝孝酒席,即喪家在祠堂內設酒席宴請全體親友、族內元老和籌辦喪葬典禮的其他人員。

下葬儀式

初終

親人因為病危或昏厥,處于彌留之際時,家里的晚輩會“叫魂兒”,他們手持親人所穿的鞋,上房沿摔打呼喚爹(娘)穿鞋、爹(娘)回來,此俗認為親人靈魂尚未走遠,還能喚回;親人去世后要“整容”,趁身體尚熱給死者更衣,邊穿邊呼親人穿衣,仲手,登鞋等,并用手將死者眼閉上;然后“噙口錢”,即將嘴合攏,找中間有方孔的古銅錢,用紅絲線穿其空,打結,塞入死者口中,再把絲線系在死者耳上;在烙薄餅,分幾個一組,連同部分皮,分別裝入死者兩袖內,用生麻綁住,死者多放在門板上,面蓋白布,俗稱“蒙臉布”,頭枕事先用麥桔裝好,刺有公雞圖案的“長鳴雞枕”,枕邊放谷草,謂“招魂草”,草邊放白紙剪成的“招魂幡”。之后燒紙焚香,家屬號啕大哭,大門兩門張貼白紙,以示鄉鄰。

報喪

報喪,也稱“通喪”,即老人死后,孝子遣人持孝布向親友報告死訊,死因及葬期,出門在外的子女及親友要及時奔喪,吊喪,問明死因,靈前跪叩,哭悼,出嫁的女兒更是一路哭著而來。

哭悼

親友奔喪,要攜禮吊喪,叫“上祭”,禮品有大飯、壽桃、花圈、現金等,并在其上書祭者姓名,親友來吊,孝子迎接,陪同哭悼,謂“陪孝”,孝子送孝帽、孝衣,為“破孝”,孝布分“大孝”、“小孝”、“花花孝”。死者兒女、妹妹破“大孝”,侄女、孫女也有“大孝”者,其余為花孝;孝子賢孫所穿孝服,不鎖邊,毛處外露,沒有扣子,制作粗糙。腰系麻線,拖拉著鞋子,謂“披麻戴孝”;前來吊喪之人,需戴孝哭喪,男子吊喪,跪叩,連哭三聲,沒有詞;婦女哭喪,涕淚交流,嚎啕大哭,有調有詞,謂“嚎喪”;該哭的人不哭,被認為不知禮,不孝順。

守靈

“守靈”即孝子孝女端坐在地上,不坐凳子及高處,日夜不離棺材。死者頭前置一盞用麻油棉籽油作燃料的棉花燈,今點蠟燭,為“長明燈”,還放有祭果、薄餅及一個瓦盆,“老盆”底部要鉆眼,有幾個兒女鉆幾個眼,順序南長到幼,據說鉆眼是因為死者魂入陰府,要喝“迷魂湯”,將“老盆”鉆漏,湯則自流,其靈魂也就不會著迷;孝子不斷在“老盆”焚香燒紙,“老盆”旁一只碗,俗稱“遺飯碗”。孝子用餐務必先向“遺飯碗”里添少許,出喪時置籃內,放在墳頭上。死者停喪分“排三”、“排五”、“排七”,即從亡故之日算起,按停喪天數三、五、七天。停喪緣南,一是為親人吊喪,瞻仰遺容,二是農家認為,陰司“小鬼”往往有“誤拿”,停喪三、五、七日,如“小鬼”誤拿,死者靈魂會被放回。守靈的孝男孝女每天一早天未明大哭一場,客人來吊,也陪著痛哭。

人殮

人殮,又稱“殮棺”或“合棺”,即將死者裝入棺材,殮棺時間往往在死后第二、第三天,其過程是:先將棺底石灰鋪薄薄一層,按死者的年齡向棺底拋撒錢幣,再將麥、谷、豆、黍、芝麻這五谷撒入棺中,孝男孝女取凈棉絮蘸水為死者擦洗面部,謂“凈面”。之后置入棺中。殮棺結束,夜深人靜之時,孝男持紙扎的“送魂馬”和“牽馬童子”至村外,將其焚化,并默念“親人走哇”、“親人走哇”,此俗稱“送魂”。

出喪

出喪是殯葬儀式最熱鬧的一天。屆時,送殯親友匯齊,響器班吹吹打打,哭聲、鞭炮聲連成一片,中午12點時,三眼槍隆隆一響,鄉鄰抬棺上車,稱“起靈”。孝子拄哭喪棒,披麻戴孝,按長幼羅列,其他親眷、親友依次按輩份、親疏排列于后。首先,大孝子端“老盆”伏在地上,面向靈柩,將其摔碎。農家認為,誰摔盆誰繼承家業,老盆即死者的鍋,摔得越碎越好;隨后,送葬隊伍出發,挎籃內放遺飯碗、陰陽瓦,老頭在前邊引路,響器班及旗牌執事隨后,男眷步行在靈柩前,女眷在靈后或騎馬或坐車,浩浩蕩蕩,繞街出村;至墓地(女眷一般不到墓地)將棺材置人墓穴,喚死者兒女調正向口(棺材大頭所向位置),放“長明燈”于棺前,棺上放“陰陽瓦”(瓦上寫死者姓名、字、號、生卒年月),孝子繞墓穴分左右各轉三圈,向墓穴扔土,燒“回頭紙”;再向鄉鄰親朋叩首感謝,眾人散開,將死者掩埋,堆起墳頭,出喪結束。

守孝

老人亡故,謂“孝帽子壓住了頭”,從掩埋至“七滿”(即七七四十九天),孝子、孝女或穿孝衣或臂戴黑紗,不理發刮須,每隔七天,帶鞭炮、紙箔、香、燭、饅頭、點心等,到墳前祭奠,謂“燒盡七紙”。守孝當年,春節不貼紅對聯,元宵節不掛彩燈,而張貼藍、黑對聯,掛白、藍紙燈籠。

各民族習俗

獨龍族

土葬是獨龍族主要喪葬方式。獨龍族人死后,村里人及遠近親友都要送糧食、酒、雞等以示衰悼一般須停戶三天,第三天一早則選地埋葬死者一般以選墓地者最先看到的地方為上佳墓地,同時墓地要選在離住地不太遠的地方(獨龍族不忍心遠葬親人)。出殯時,戶體只能從撬開的屋板抬出,不能直接從大門出入,否則認為將會繼續死人。下葬時,戶體要曲肢側身,頭朝北,足朝南,面向東方,以示后人人丁興旺,爾后才蓋棺壘土。有些地方的獨龍族還習慣在壘好的垃地中栽樹,幾年以后樹長高長大了,墳地則變成了樹林,因而,一些獨龍族地區很少看見。

傣族

土葬是元江傣族喪葬習俗。將棺材用碎的芒果樹皮與糯米混合密封處理后,將已處理停當的死戶人驗蓋棺停放,供親友吊唱,再擇吉日出殯安葬。出殯時送葬隊伍要敲鑼打鼓,鳴放火槍,燃放鞭炮,以示隆重。到達垃地后,數十名壯年男子按習俗將棺木放人已挖好的土坑內掩埋并建墳立碑。掩埋時棺材平放,頭朝內面向外,禁忌親人的影子映入土坑內。

白族

白族不到十二、三歲的小孩夭折,不用棺木,也不擇葬日,當日請幾個男性老人將尸裝入籮筐或撮箕棄之于山林,數月后,如果尸體完好,則認為那里是好墳地,去挖洞葬尸即可。過去有的人家,因連續天折幾個孩子,則用刀將陰尸砍成幾節送入山中。刀則藏在大門上避邪。他們認為,此后再生嬰兒的靈魂不敢出門亂跑,不再天折;十二、三歲以上的人死,均用棺木裝尸工葬。

老人去世時,葬儀較為隆重。在老人將要斷氣時須用木板將人抬到神龕前,讓其壽終正寢。不能使人觸地落氣,否則死者將以觸地處為家i常念不離;偶有死在地上的,則請巫師念咒,勸死者靈魂離開,與尸同往葬地;人在神龕前斷氣之時鳴槍三響,向村中人報喪及告之親友,后由家人把尸洗凈,拆掉衣扣,再給死者穿好,裝入棺中。裝尸后的棺材,頭朝神堂,尾向大門,置于堂尾。停柩期間,請陰陽先生擇地擇葬日,并請彝族畢摩做道場、念經,同時請十來個男人專門在喪堂中跳“鈴鐺舞”和幾對嗩吶吹哀樂。出殯之前日晚,死者的兒女其配偶均依年紀大小排列,進行“轉材”,轉法為由左轉右即順時針轉。彝語稱此過程為“羅苴否轉木”,意即“白族由左轉右”;次日天明,由一人主持,前來依年紀大小成對跪拜,然后戴孝吊唁。接著用繩捆扎棺木,并將一只公雞站在棺木上方正中,這站棺雞叫“覺吼大”,即指死者的帶路雞。準備就緒,畢摩念著“送魂經”作前導,兒媳點著火把并放聲大哭,伴著嗩吶聲,前呼后擁,發喪出殯。到達墓地,才準放下棺木歇息,不然認為死者之魂半路失蹤,沒有到墓地。

到葬地后,依地理先生所指挖一個深淺得當的長方形洞,鳴槍三聲,下棺入坑。此時除死者親人外,一般人均離開棺邊片誹,讓家人打開棺蓋,檢查尸體,作最后一別。這是防避起棺蓋時壞心人放金屬器入棺中,使死者之魂不得安寧,作祟于人;尸體檢查完畢,蓋好棺蓋,先由死者之子蓋少許泥土,眾人才七腳八角金盤地填土壘墳。最后朋朋先生打奸墳向,放三聲槍,放一只公雞作.守墳便結束了東。葬后第三天;死者的家屬要到墳堂去看望,并壘些象征性的土,葬后幾個月,死者親人聲每硯送扳墳前,點起棉花燈。過去有錢有勢的人死,因死者身上穿的衣得多,怕別人盜墓,故葬后數月內晚間一直守在墳邊,直到估計尸爛為止。

苗族

土棺葬是苗族喪葬的形式,古時苗族的土葬,不講究棺槨殮尸,不擇吉日,不測風水地勢,不積土為墳,不樹標記,也沒有服喪期限。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民族間的相互交流,苗族的土葬發生了一些變化,但某些遺俗仍可以見到。苗族地區,凡青少年善死者(正常死亡者),一般多速葬輕葬。對于壽終正寢者則講究厚葬,葬禮、葬儀復雜。老人落氣后,子女要為其合嘴抑目;然后,讓死者坐在背簍上,為死者洗頭、理發、洗臉,并剪指甲,給他換上壽衣;隨后,再找來先生“開路”,即告訴死者祖宗在何處,好讓亡魂找到回去的路。沐浴水一般都拿到人跡罕至的地方潑掉,也有潑在子女床腳下的。如果死者生前德高望重,治家有方,家境富裕,則家人及鄉鄰都要取一點拿去喂自家禽畜,希望能六畜興旺;壽衣壽服一般都在死者生前制備,忌雙不忌單。

停尸后便要適時報喪,報喪分為向內報喪和向外報喪。向內報喪即以哭聲向寨人鄉友報告。寨人鄉友聽到報喪信號,便紛紛趕到喪家,慰藉喪家,并商議治喪事宜。推舉能辦喪事的兩人為治喪管事,負責迎賓、財務并安排瑣事。寨中青年聽候使喚。入葬日期決定后,就要提前一天派人分頭向遠處親友口頭報信,這就是向外報喪。向外報喪時,報喪者必須當天返回,不得于途中逗留。如果死者為女性,向舅家報喪時,要選派一位有社交經驗的中年男性專程前往,向舅家闡述死者病中的前因后果,搶救情況,聆聽舅家對葬禮的安排和要求。即使舅家已經了解情況,別無苛求,作為形式也不可缺少;除安排管事外,喪家還要安排兩個吹蘆笙的、兩個做飯的及兩個打鼓的。死者人棺前,先由兩個排笙手吹著蘆笙繞棺材轉三圈,然后跳進棺材中,接著又跳出來,然后拿雞血在棺材里灑一灑,意為招回蘆笙手的魂魄。再將殺掉的這只雞煮熟,請管事、蘆笙手吃掉。兩個蘆笙手把放在棺材中的3.6元錢均分,最后再把老人放人棺材中;出葬日期由主人家自己決定。按傳統,馬家屬馬日、楊家屬羊日、侯家屬猴日不得安葬,其余時間均可。

納西族

納西族的土葬在很多方面保存著自己民族的特色,人將死時,至親們圍攏在病者身旁,把米(男九粒,女七粒)、茶葉和碎銀少許,用紅紙包好,放人俺龜一息的病人口中,并請東巴誦開路經,指引死者靈魂前往祖先住地。人死后,要替死者洗戶,洗畢后,在尸體全身涂上酥油,換上干凈衣服。

辦喪事擇吉日舉行,一般有懸白、開吊、出殯、安葬等程序,辦喪的第一天是“懸白”。當天清晨,喪家大門前豎起一根八丈高的木桿,在東巴或道士念經和吹鼓手們的哀歌中,由孝子把買來的“白”(由麻線接連竹圈,外貼彩花紙花,呈圓桶形,中間有白紙圓心),升于桿頂,表示死者升人樂土;納西人死后,要做“百日”。喪家及近親上這掃墓,燒毀孝子戴的麻布帽子和披巾。此后,孝子可以理發。人死滿周年時做“年齋”。三年孝滿時,請和尚、喇嘛或東巴念經超度亡靈。此后,死者與其它祖先一起供奉,不再舉行單獨的紀念活動;納西族的婦女產期死亡及非命死者,一律在野外火化,其骨灰不能葬在祖先的墓地上。

文化內涵

土葬作為一種傳統喪葬方式 ,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與深厚的文化基礎。 從歷史文化角度看 ,土葬習俗的一系列儀式和活動 ,都飽含著前人對生命的認知與豐富的鬼神文化 。人們之所以選擇土葬,且此葬式長久不衰,這里面包含著深厚的文化內涵,與中國民眾對土地的崇拜及其鬼魂觀念有著密切關系,最早的先民并不掩埋尸體,而是棄戶荒野,任其自然消亡。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人們對生發萬物的大地產生了神秘之感、崇拜之情,開始賦予大地以神性。所謂落葉歸根,返本歸原,人生發于大地,死后理所當然也應歸葬于大地;另外,古人認為,人死后肉體雖亡,但靈魂不死,存在于人類社會之外的另一個世界—冥界。尸骨是死者靈魂的棲息之處,只有保護好尸體才能保證靈魂有所依托,而廣闊無垠、深厚無底的大地便是最好的隱藏地。再者,民間將陰間稱為“地府”“地獄”,認為陰間世界本身就是位于地下的世界,將尸體埋入地下,也就是將死者送人了陰問世界。

價值意義

古人選用土葬還出于一些實際考慮。人死后,拋尸荒野,被野獸爭食而累累白骨遍散于地,或腐尸招滿蛆蟲、臭氣熏天,既有礙觀瞻,又令人感到死后的凄慘,于情感上難以接受。古代甚至有因不忍心見父母的尸骨為禽獸所食而在旁守護并以彈弓驅趕鳥獸的孝子。然而以彈弓卻鳥獸自然不是長久之計,古人便想出一勞永逸的方法—將尸體深埋于地下隱藏,也就是土葬。程頤在《葬法決疑》中也論述了土葬的作用是藏,掩埋尸體后就不必再行更改,死者可以得到永久的安寧,所以孝子賢孫對待土葬尤為慎重。讓死者人土為安、不受任何侵害,做兒女的才算是盡到了孝心。土葬的另一個好處是衛生,深挖深埋可以減少環境污染,使細菌不易傳播擴散,較之不事掩埋的處理方法要衛生得多。

殯葬改革

背景

土葬是某些環境污染物的已知來源,這是不爭的事實。其中的防腐液里的汞,和甲醛都會污染地下水。而靈柩本身也是另一種已知污染來源,其他污染問題還有,死亡或埋葬前(如放射治療)進入人體的放射性同位素,這些尸體的腐爛都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相對于火葬來說,傳統的土葬占用了大量的空間此外,還容易滋生鋪張浪費的攀比行為,導致部分家庭因此背負債務。火葬后剩下的骨灰如采用安葬的方式只占較小的空間,如將骨灰灑進大海或者較流行的做法用骨灰來植樹就根本不占用空間,傳統的土葬,尸體會被放在一個不同材料制成的靈柩中。在美國,靈柩在下葬前往往更會先放進一個混凝土制的箱或襯墊里。個別來看,可能用不到很多地方,但結合其他的墓穴來看,它可以造成嚴重的空間問題。

改革

根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1978年國務院制定的“堅持依靠群眾,積極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舊的喪葬習俗,節約辦喪事,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方針及“共產黨員逝世后帶頭火葬,簡辦喪事”的原則。1978年7月縣革委會派城建局、民政科干部到保山市。2014年4月,北京市出臺《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北京市黨員干部在殯葬改革中自覺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其中明確要求單人或雙人骨灰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2014年11月,云南省進行殯葬改革,明確要求干部墓穴不超1平米。

意義

用火葬處置遺體,這是一種移風易俗的好方法。推行火葬可以大大促進和加快舊的殯葬習俗的改革同時,推行火葬也有利于節約木材,節省耕地,有利于生產建設,有利于減輕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有利于環境衛生和人民身體健康。因此火葬是殯葬改革的方向,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等條件具備的地區,都應該積極推行火葬,不允許實行土葬。但是考慮到各地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自然條件、交通狀況等差別,在暫時不具備推行火葬的條件的地方,除了要積極創造推行火葬的條件外,可以采取作為變通的、過渡的辦法,一旦條件成熟,就應推行火葬。目前推行火葬和不能推行火葬的地區,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影響

從現實角度看,國家大力推行以火葬代替土葬的喪葬改革,土葬文化的傳統與現代產生了無法避免的沖突,一方面老一輩在新政策的推行下被動接受新型喪葬方式 ,逐漸模糊傳統土葬的具體流程 ,而年輕人在沒有得到傳承的同時還被新思潮影響著 ,由此造成土葬文化的斷層 ;另一方面喪葬改革中的薄葬導致土葬文化的心理撫慰功能被削弱 ,甚至弱化了土葬的文化含義 。

參考資料 >

..2023-12-04

古代銘文●中山王三器(中山王鼎方壺、圓壺 銘文拓片).微信公眾平臺.2025-07-16

講文明 樹新風 | 倡導文明殯葬 推進移風易俗.澎湃新聞.2026-01-12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北京市民政局.2023-12-06

云南殯葬改革:黨員干部去世墓穴占地不超1平米.中國法院網.2023-12-06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