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卦,《周易》六十四卦之一,《周易》通行本第二十四卦,帛書本為第三十九卦。復卦是異卦(下震上坤)相疊。震為雷、為動;坤為地、為順,動則順,順其自然。地雷復(復卦)寓動于順。卦辭曰:“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象征“回復”“往復”,體現(xiàn)事物周期性循環(huán)的規(guī)律。此外,復卦也是十二辟卦之一,配以建子之月即夏歷十一月。
復卦代號為4:0,主卦為震(陽數(shù)4)代表主動發(fā)展;客卦為坤(陽數(shù)0)象征被動順應。全卦只有初爻為陽,象征群陰剝盡陽氣后,唯有一陽來復生于下。“復”兼含“反”與“返”二義,即一方面包含事物發(fā)展至極端而向相反的方向轉(zhuǎn)化;另一方面又包含事物經(jīng)肯定、否定再復歸于肯定(亦即否定之否定)階段的意思。全卦旨在說明生命剝落不盡,一陽終將來復,“正道”復興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guī)律。恢復的原則,必須根絕過去的錯誤,重新恢復到善道。恢復的法則,應當從小的過失開始,過失尚未嚴重之前,及時反省改善,否則積重難返。
歷代易學家對《周易》多有注釋,因此也產(chǎn)生了不同的見解。如卦辭中的“七日來復”,東漢鄭玄按卦氣解讀,認為剝卦自乾卦來,剝盡眾陽,需六個月,然后成坤卦,至一陽來復則為七個月;唐朝李鼎祚按辟卦而言,認為陽氣從五月建午開始消退,至十一月建子開始回復,總共經(jīng)歷了七個月,所以認為“七日”實際上是指七月;北宋程頤為從卦變出發(fā),認為在十二辟卦圖中,乾為純陽,其后從姤至剝,陽爻漸消,自坤消盡,坤下接復,陽爻始歸,這期間恰好經(jīng)過七次變化,因此稱“七日來復”。此外,還有憂患說和神秘數(shù)字說等說法。
卦名
復卦,上坤下震,主為震,客為坤。六爻中只有初爻為陽爻,其余都是陰爻。象征群陰剝盡陽氣后,唯有一陽來復生于下。“復”兼含“反”與“返”二義,即一方面包含事物發(fā)展至極端而向相反的方向轉(zhuǎn)化;另一方面又包含事物經(jīng)肯定、否定再復歸于肯定(亦即否定之否定)階段的意思。
從卦爻上看,復卦的上一卦剝卦豐陰剝陽,陽將剝盡;然剝極必反,復便是向?qū)α⒚娴霓D(zhuǎn)化,開始了陽剝陰的過程;同時,陽剛也從亢極的位置復返于下,重新開始生命力的培育。從卦象上看,雷本在地中,春暖之時,雷出于地而成豫卦;冬寒之時,又回復到地中而成復卦。“復”既是運動轉(zhuǎn)化,又是循環(huán)再生。回復是生生的培育,轉(zhuǎn)化是質(zhì)的飛躍。
此外,復卦也是十二辟卦之一,配以建子之月即夏歷十一月。
卦辭
原文及翻譯
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譯文:復卦象征著陽氣往而復來:亨通。陽氣從內(nèi)生長,出入之間則無從得疾患。朋友前來也不會有什么過失。陰氣剝盡至陽氣來復,其運行有規(guī)律性,一般需要七日。在這種情況下,有利于前往。
哲學解讀
“亨”,即亨通。復卦卦辭極力稱述陽剛“回復”之際順暢無礙,疾速利物,表明“復”必致“亨”的道理。“出入無疾”之出為陽氣外長,入為陽氣內(nèi)生,陽氣為“生氣”,陽氣之長、之生時,人之出入就會“無疾”。按卦象解,陽生于初而成震,震為動,動則出。上卦為坤,坤于卦德為順。動而出,出而順,故曰“無疾”。陰以陽為朋,一陽來復,則曰“朋來”。陰陽相感,陰以陽通,陰陽相悅,故“無咎”。“反復”即“返復”即“復”。“復其道”即《小畜》的“復自道”,謂從熟悉的舊路返回。“七日來復”,因“七”為一卦六爻往復之期,超過七日,則非復卦,既逾復期,則必然有咎,所以七日之內(nèi)返家則吉,超過七日則不吉。“利有攸往”則重申前文“復,亨”之旨,因陽氣來復,下卦成震,震為動,動而順,順而往,陽氣更生,故曰“利于攸往”。
復卦一陽勃勃生于眾陰之下,象征著陽氣回復,正道復興的情況。一種嚴冬即將過去,春天將要來到的生機,生動、形象、可喜地展現(xiàn)在人們眼前。清代陳夢雷在《周易淺述》中指出:“天地之一陽初動,猶人善念之萌,圣人所最重。”卦之初九因及時地回復陽剛之氣而得“元吉”,如屈原在《離騷》中所唱的:“回膚車以復路兮,及行迷之未遠。”其余五陰中,凡與初陽相得相應者,皆有所得。六二因近于初陽“美復”而得到贊譽,六三因自能勉勵“回復”而得“無咎”,六四因下應于初陽而能“獨復”其善,六五因教實回復善道而“無悔”。唯上六因遠于初陽而“迷復”,所以有“兇”不有“災”。
彖傳原文及譯文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譯文:《彖傳》說:“象征著陽氣往而復來,亨通。”陽剛之氣又返回于震初,當陽氣振動時,順勢往上運行。所以“出入之間則無從得疾患。朋友前來也不會有什么過失”。“陰氣剝盡至陽氣來復,其運行有其規(guī)律性,一般需要七日”,這是天體運行的規(guī)律。“利于前往”,這說明陽剛之氣會隨著你的前往而增長。
這里的“剛”,指陽爻初九。“反”,指剝卦陽爻上九反方向下行為復卦初九。“順行”,謂復卦初九再順時上行。下震為行,上坤為順,故云“順行”。“入”謂反動回復,“出”謂順行前進。“朋來”,謂隨初九之順行,激勵了其他陽剛朋輩亦前來相助。《彖》以陽爻下復為“反”上行為“順”。“順行”到一定時間必須“反動”,而“反動”又是再次重新“順行”的力量積蓄。“天行”,即天道,指天體往復運行的規(guī)律。天道往復運行,不失時序。陽生于初,陽氣有上長之勢,故曰“剛長”。“心”,本,指根本規(guī)律。陰陽的往復循環(huán),皆為了養(yǎng)育萬物而來,其一往一復,一動一靜之間,皆有生育萬物之心。動則陽生,陽生,則萬物也生,以此可見天地運行的根本規(guī)律。
象傳原文及譯文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譯文:《象傳》說:雷處在大地之中,這象征著陰陽消長中的一陽來復。先代的君王在冬至日要閉關靜養(yǎng),同樣,在冬至這一天,商賈旅客也不遠行,即使是君王也不巡視四方的邦國。
復卦下震雷,上坤地,象雷回復于地中,故卦名為復。“復”有回復、恢復二義。復之初九由剝之上九而來,此謂回復;回復之初陽,需要恢復、蓄養(yǎng)其新生力,此謂恢復。因《象傳》以“復”兼此二義,故不云“雷人地中”(不與豫卦“雷出地中”相對),而云“雷在地中”,是雷已入地,正處恢復之中。然此中微陽之恢復乃借之靜養(yǎng),而新生力之再造,亦當憑借“雷以動之”。不靜則不能培養(yǎng)積蓄,不動則不能再造新生。“至日”在這一卦中指冬至,“后”指君主,“省方”指巡視州國。冬至一陽生,陽氣微弱,故閉關卡、不出行、不省方以養(yǎng)微陽。
爻辭
卦之初為尾,卦之上為首,陽爻為“九”,陰爻為“六”。
初九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譯文:初九,往而不遠就來回復,這樣就沒有大的悔恨,大為吉祥。《象傳》說:“往而不遠就來回復”,這說明初九是善于修身正已。
“不遠復”指初九以一陽居群陰之下,為“復”之始,最得“復”道,故有“不遠”即“復”之象。祗,當為“衹”(音zhǐ)之誤,此處意為“災患”。這兩句極言初九“不遠復”的好處:既可無災無悔,又獲至大吉祥。
六二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譯文:六二,美的回復,吉祥。《象傳》說:“美的回復,吉祥”,這說明六二能屈己之尊,親善處在自己下位的仁愛、賢能之士。
休,美也。此謂六二當陽復之時,柔中居正,下比初陽,猶親仁下賢,故以回復休美而獲吉。在這里“下”,是近、親近的意思。“仁”,是賢者,指初九。“休”謂人依木而休止,六二依從初九之止復而止復,這是親近賢者的表現(xiàn)。六二居初九之上,故其“復”謂之“下”。
六三
復卦六三,頻復,厲,無咎。《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譯文:六三,蹙額皺眉地回復,雖然有危險,卻沒有什么災禍。《象傳》說:“蹙額皺眉地回復,有危難”,但是只要努力履行回復善道,就不會有災禍。
頻,猶言“顰蹙”,皺眉之狀。此謂六三居下卦之上,失正無應,承乘皆陰,“復善”多艱,故有“皺眉勉強回復”之象。“厲無咎”猶言“雖危無咎”,此誡六三處位多危厲,但能審慎力行“復”道,則無咎害。《乾》卦九三“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與本卦六三爻辭立意相同。六三處下卦之終,為《震》動之極,故須憂懼遠而迷失及時還復。下卦之終,知憂而無咎;上卦之終,執(zhí)迷而有兇。
六四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譯文:六四,居群陰之中而行為正當,獨與先行復道的初九相應以實行回復之善。《象傳》說:“居群陰之中而行為正當,獨與先行復道的初九相應以實行回復之善”,這是因為六四能忠誠地遵從“復”道。
“中行”,出行的半途中,指六四處五陰之中,其位得正,猶“居中行正”;獨,猶言“專”,指群陰唯六四應初,其情彌專,故有“獨復”之象。全卦五陰交,獨六四與陽爻初九正應,故獨六四應和初九之“不遠復”。
六五
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譯文:六五,敦厚忠實地回復,沒有悔恨。《象傳》說:六五之所以能“敦厚忠實地回復,沒有悔恨”,這是因為他能居中不偏,自我考察是非得失。
敦,敦厚。六五居于坤體之上,又居坤體之中,坤為地,地博大而厚,故六五居中而得厚之實,以厚實之德行回復之道,則必無所悔。《象傳》所謂“中以自考也”之”考。《釋文》引鄭玄曰即“成也”,又引向秀曰“察也”。自考”猶言自我反省考察、成就復善之道。六五居中不偏。故能自察其身。
上六
上六,迷復,兇,有災眚[shěng]。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兇,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譯文:上六,迷入歧途而難以回復,有兇險,有災難。在這種情況下,若用兵作戰(zhàn),則最終必然是大敗;同樣,若在此時,用于治理國政,則必然使國君也有兇險,以至于十年猶不能征伐。《象傳》說:“迷入歧途而難以回復,有兇險”,這是因為上六有悖于回復陽剛的君道。
眚,指災異,災難。上六遠離復道,易迷路失道。行師,行軍,用兵作戰(zhàn)。若三動而得正,則既有《坤》象,又成《師》象,坤為眾,兩象均有“行師”之象,故曰“用行師”。其所以敗者,因其坤有死象,坎有陷險,且于迷而難復之時,豈能用兵“行師”。以,用也。上六無應于內(nèi),遠迷于復,有悖于君道,“行師”有兇,兵敗則國難存,所以“君兇”。坤以十數(shù),故曰“十年”。克,能夠。師敗國兇,在這種形勢下,估量其國力,則雖至十年猶不能征伐。
總論
復卦喻示事物正氣回復、生機更發(fā)的情狀,猶如描繪了一幅大地微陽初動,春天即將到來的圖景。全卦意旨說明生命剝落不盡,一陽終將來復,揭示“正道”復興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guī)律。卦辭極力稱述陽剛“回復”之際順暢無礙,疾速利物,表明“復”必致“亨”的道理。卦中六爻,初九為全卦“回復”的根本,是仁與善的喻象。《彖傳》所謂天地生育萬物之“心”,即系此一陽。因此,五陰凡與初陽相得者均獲“復善”之吉。六二比初,有“下仁”的美稱。六四應初,有“從道”的佳譽。余三陰與初九未曾相得,但六三處陽位,能勉力“復善”獲“無咎”。六五居尊位,能敦厚“復善”獲“無悔”。唯上六與初陽背道而馳,迷不知復,終致災兇。復卦是借陽剛喻“美善”,其象征意義以“復善趨仁”為歸,如孔子稱顏回“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系辭下傳》引)。
爭議
七日來復
復卦的卦辭“七日來復”從漢代開始即有多種解說,各種說法大致可以分為五家。
一為以東漢鄭玄為代表的卦氣說,認為《剝》自《乾》來,剝盡眾陽,需六個月,然后成《坤》,至一陽來復則為七個月,一爻為一月,古人稱月為日,所以說“七日來復”。二為以唐代李鼎祚為代表的辟卦說,陽氣從五月建午開始消退,至十一月建子開始回復,總共經(jīng)歷了七個月,所以認為“七日”實際上是指七月。三為以北宋程頤為代表的卦變說,認為在十二辟卦圖中,乾為純陽,其后從姤至剝,陽爻漸消,自坤消盡,坤下接復,陽爻始歸,這期間恰好經(jīng)過七次變化,因此稱“七日來復”。四為以宋人耿南仲為代表的,認為復卦一陽生,對應正北方位,而北方屬水,對應恐懼的情緒,而南方屬火,對應喜悅的情緒。往而喜,復而恐,是人之常情,所以“七日來復”表示的是“憂患”的情緒。當代學者束景南、劉金明認為“七”是一個神秘的數(shù)字,反映了生死規(guī)律,七日來復意為事物以七為周期反復循環(huán)。這可列為第五說。
當代學者舒大剛和鐘雅瓊認為以復卦當七月的做法,是上古歷法在“十日歷”(特別是火歷“三月歲首”法)階段留下來的歷史記憶,而以“日”稱月,正是繼承了“太陽歷”(“十日歷”)的舊稱。因此認為漢人“辟卦說”是有一定根據(jù)的。楊天才、張善文譯注的《周易》一書中則認為卦氣說與卦變說二說均通。
天地之心
對于《彖傳》中“復,其見天地之心乎。”一語歷來注者也有不同見解。魏王弼認為“天地之心”的意思是天地以至靜為本。“心”即本,本為至或無。所以認為“復”的內(nèi)涵就是返歸天地的寂然至無之本。當代學者高亨則訓“心”為“中心”,認為“天地之心”即天地的中心規(guī)律(指往復循環(huán))。學者陳鼓應則訓“心”為本,指根本規(guī)律,“天地之心”意解為天地宇宙運動不已的基本規(guī)律。
無祗悔
對于復卦初九的爻辭“無祗悔”之“祗”,注者也有分歧。唐孔穎達引韓康伯云“祗,大也。”認為“祗”是大的意思,“無祗悔”即是沒有大悔恨。后世也多從此說。而北宋程頤則認為“抵”為“抵”或者“適也”,是至于的意思。“無祗悔”即不至于悔的意思。
中行獨復
王弼認為復卦六四爻處于五個陰爻之中,故說中行,獨與初九爻正應,故說獨復。所以“中行獨復”之“中”為中途,“行”為行走。“獨”為單獨之意。今多從此說。三國時期的易學家虞翻則認為中謂初,震為行,只有初爻為陽爻所以也稱“獨”。而六四爻得正與初爻相應,所以稱“中行獨復”,這是把“中”,“獨”都當做初九爻的指代。
反君道
復卦上六爻《象》曰:“迷復之兇,反君道也。”其中,程頤認為人君身居上位治理民眾,本來應當從天下之善,但若是迷入歧途而難以回復,這是違反了身為君主的法則。將“君道”理解成國君應當遵從的法則。而清惠棟則認為“反君道”是指違反了臣順從君之道。今多從前說。另,《左傳》晉襄公二十八年釋“迷復兇”謂“棄其本”;《重定費氏學》云:“陰不從陽”,當代學者黃壽祺,張善文認為此說可從。
出處
復卦是《周易》通行本第二十四卦,帛書本為第三十九卦。《周易》是中國現(xiàn)存最早的一部哲學著作,儒家尊之為“群經(jīng)之首”,道家崇之為“三玄之一”,與《連山》《歸藏》合稱為“三易”。其實《周易》并不是一本書,而是殷末周初的人用來占卜算卦的方法,只有蘊涵數(shù)理邏輯的卦畫而已。在長期的演繹過程中,人們以陰陽符號為“爻”,每三爻成一卦,形成了八卦,再以八卦“觀物取象”,以八卦代表世間的諸多物象。之后,又通過八卦兩兩相重,形成六十四卦,并產(chǎn)生了解說這些卦形所寓哲理的卦爻辭。
卦爻辭的出現(xiàn)使《周易》成為卦形符號與語言文字相結(jié)合的一部特殊的哲學著作。自此就形成了漢代易學家稱之為《周易風水》的部分。到了漢代,又將《易傳》并入,最后才形成了《周易》。現(xiàn)存《易傳》共七種十篇,又稱為“十翼”,即《系辭上》《系辭下》《上》《彖下》《象上》《象下》《文言》《序卦》《說卦傳》《雜卦傳》。十翼的創(chuàng)作宗旨均是在解釋《周易風水》的大義,但各有側(cè)重點或特定的角度,故《易傳》是研究《易經(jīng)》的重要資料。
今本《周易》是經(jīng)由王弼注釋過后流傳至今的版本,也是目前廣泛流傳的版本,其文本在戰(zhàn)國時代完成。今本《周易》包括卦象、卦名、卦辭、爻題、爻辭等顯性內(nèi)容,同時也包含經(jīng)卦、筮法、占法、卦序等隱形結(jié)構(gòu)內(nèi)容。西漢時劉向校皇家書籍時所校《周易》以及晉朝發(fā)現(xiàn)的汲冢書《周易》,均與今本文字基本相同。該書蘊含豐富哲理,建立起了中原地區(qū)早期較為成熟的思想文化體系,對中國哲學、數(shù)學、文學、醫(yī)學、經(jīng)濟、法治、美學等諸多方面都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此外,隨著近代對《周易》文本的研究和傳播,其在東南亞、歐美等國獲得了廣泛的關注,成為全球讀者關注的重要中國文本之一,國際學術界對于《周易》的研究已基本覆蓋傳統(tǒng)人文科學及社會科學領域。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