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覺迷錄》,于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編而成,是清雍正帝胤禛關于滿洲政權合法性、華夷之辨、君臣之倫及自證清白的“辯論”文獻匯編。全書共四卷,內容主要包括曾靜投書案相關的上諭十道、審訊詞若干,以及曾靜口供四十七篇、張熙等口供兩篇,后附曾靜認罪書《歸仁說》一篇。該書是雍正帝用來反駁曾靜所提出的責難,控制民間思想輿論的書作。
《大義覺迷錄》多采用一問一答形式,是少見的封建王朝最高統治者與平民百姓直接展開溝通的實例。書中反映了當時民間流行的“華夷之分大于君臣之義” 的思想觀點和針對雍正繼位過程產生的流言。與此書關系密切的曾靜、呂留良是雍正年間最大的文字獄,株連頗廣,影響深遠。書中涉及到的有關雍正繼位的傳聞流言也成為后世史小說的題材來源和經久不衰的討論話題。
書名
雍正七年(公元 1729 年)九月,雍正下令編纂《大義覺迷錄》一書,書末所附曾靜認罪書《歸仁說》中“蓋生人之大迷,而至今乃得大覺也,抑厚幸矣”一句,即“大義覺迷”之名來源。
作者
雍正(公元1678年—1735年),即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康熙第四子,清朝第五位皇帝。他清除清代施政積弊,改易吏治風氣,充實國庫,解決人口稅問題,是康乾盛世的締造者之一。
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雍正帝被封為貝勒,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晉為和碩雍親王,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一月即位稱帝,次年改元雍正。康熙末年,為謀儲位,多位皇子展開奪嫡之爭,最終以皇四子登基為結局。此后,史學界與社會輿論對雍正繼位是否合法一事爭論不休。
成書
成書背景
時代背景
中國古代的“華夷”觀念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 “華夷之辨”和“尊王攘夷”之說提出后,逐漸成為維護統治合法性和支撐統治正統性的重要思想觀念。“華夷”觀念中偏于尖銳敵對的方面,在宋代之后發展尤其猛烈,官員學士將中原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對立。由明入清時,清代統治者所頒布的“剃發易服”令,激起了民眾不滿,而清軍為推行此令所制造的一系列慘案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等,進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也讓清初遺民將“暴虐”、“嗜殺”作為“華夷”論辯的焦點。“清初三大家”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人發表的“嚴防夷夏”觀點,代表了清初遺民群體的主流意識。
清前期文字獄泛濫,歷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君王?,綿延一百三十余年,時間長?,案件多?,規模大?,株連廣?,?手段殘忍。 康熙朝便有被史學家全祖望稱為 “江浙兩大獄” 的 《明史》 案和 《南山集》案,分別發生在康熙初年與康熙末年,均因文人書中有追思前朝語句引發,株連頗廣,除主犯親族之外,還有二百余人伏法。
事件背景
曾靜投書案
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湖南永興的一位失意文人曾靜派遣他的門人張熙化名張遠赴西安市,向時任川陜總督、寧遠縣大將軍岳鐘琪投書策反,這封書信中充滿“大逆不道”之語。“逆書”主張“華夷之分大于君臣之倫”,否定清王朝的統治合法性;歷數雍正帝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耽酒、好淫、懷疑誅忠、好諛任十大罪狀,指責雍正帝靠陰謀詭計謀奪皇位,質疑雍正帝繼位的合法性;并稱岳鐘琪是南宋名將岳飛的后裔,應利用自己的重兵和高位“乘時反叛,為宋明復仇”。
岳鐘琪讀完此信,立刻奏報給雍正并且拘捕張熙。對張熙嚴刑拷打逼問無果后,岳鐘琪假稱自己早有謀反之意,騙得張熙吐露實情,供述出他的老師曾靜以及與曾靜交往密切的反清人士的姓名、住址,以及曾靜此舉是受呂留良及其著作影響,于是投書案相關人犯曾靜、張熙等,以及呂留良的后人門生呂毅中、嚴鴻逵、沈在寬等人都被押送入京。
雍正親自審問曾靜,且逐條解釋了曾靜對他提出的二十七條責難,也向曾靜展示了岳鐘琪所上奏折以及自己的批復,還有數百封與各地總督的往來文書,以使曾靜明白岳鐘琪沒有反叛的可能以及雍正作為皇帝是如何勤政愛民。最終曾靜“心悅誠服”,俯首認罪,并寫下了《歸仁說》以表懺悔之意。
在審訊中,曾靜把自己反動思想的來源全數歸于呂留良。雍正了解到呂留良“華夷之分”的思想在漢人中根深蒂固,此案所涉及的流言與爭論威脅到了清朝統治政權的合法性,他亟需鏟除其反動思想以維護統治,于是曾靜投書案審結后,主犯曾靜、張熙被釋放,而與呂留良相關者卻被嚴懲。呂留良、呂葆中父子以及學生嚴鴻逵被開棺梟首戮尸,呂留良另一子呂毅中、嚴鴻逵學生沈在寬被斬首,呂留良孫輩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
呂留良案
呂留良是明末清初的著名學者、理學家和思想家,浙江石門縣人,字用晦,號晚村。生于明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康熙年間呂留良兩次被舉薦入朝為官,他以死相拒,落發為僧,以示不與清廷為伍之意。歸隱山林后,呂留良潛心研究,其成就一是尊朱辟王的學術思想,二是宣傳“華夷之分大于君臣之義”的民族思想 。
呂留良在詩文著作和時文評選中極力宣傳自己的民族思想,如將明末抗清志士的作品選為時文加以品評,把自己不與清人合作的民族氣節融入其中。科舉時代應試舉子都要熟習時文,呂留良的反清思想借助時文評選傳播到全國各地的士子之中,影響巨大。
呂留良“以批評時藝托名講學”所產生的連鎖反應與宣傳作用,在其死后仍未減弱。憑借呂姓時文評選的持續暢銷和誦習不衰,至雍正朝,呂留良文字在江浙省份的號召力已不可小覷。
呂留良死后40余年,“受極刑于身后”,因曾靜投書案的牽連而被開棺戮尸。呂留良案件株連人數之多、持續時間之長、影響范圍之廣,在清朝歷史上實屬罕見。雍正下令呂留良書籍不必盡數銷毀,但乾隆朝修《四庫全書》時將其列入禁書,直至清亡之前,呂留良的著作都無法公開流傳。
成書過程
針對曾靜一案,雍正采取了特別的處理方式。他在給田文靜的奏折朱批中說: “遇此種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傾耳一聽可也。”雍正希望通過曾靜案向天下證明自己的清白,決定采取將謀逆者的觀點及朝廷的批駁一起公開的方式。他首先公開了批駁逆書的諭旨,然后下令將其縱論華夷之辨、中國歷代變遷的圣諭廣泛流傳。
雍正親自選輯曾靜案的材料,至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初掌握了全部材料。雍正與御定編修人員對奏折、諭旨等各類文書,進行了篩選與排序,將諭旨、審訊記錄、口供記錄等內容以及曾靜的認罪書《歸仁說》一篇,編纂成《大義覺迷錄》,交付修書處。八年二月十七日官員上奏,書已印刷完畢,其親自選輯的文件集結達五百零九頁之多,分為四卷,單面印刷,對半折后,每一卷分別裝訂,分送百官和各地總督、巡撫。各省修書處最先刻印一百部,分送各縣知縣以及鄉學教諭。
流布過程
各地翻刻
《大義覺迷錄》一編成,雍正便下令將此書“通行頒布天下各州縣遠鄉僻壤,俾讀書士子及鄉曲小民共知之”,甚至強調“未見此書,未聞朕旨者,經朕隨時查出,定將該省學政及該縣教官從重治罪”。
《大義覺迷錄》在中央和地方都被強制傳播。在中央,首批印刷的五百部分送在京官員及京城各部院衙門;在地方的各省督、撫、將軍等都收到一部,并要交給各省刻書處,用此書制作模板,刊刻印刷,并在本地發行。要做到“俱行遍給”,全國各府州縣學都要擁有。同時也準許地方鄉紳士子自行刻印:“其紳士中有愿刷印者,許其刷印。”
地方宣講
地方除了翻刻此書外,還有一個重要傳播方式:宣講。明代的鄉約與宣講制度是地方教化的基礎,清朝建立之后因循前朝舊例。雍正要求《大義覺迷錄》與持續已久的“圣諭宣講”一并施行,利用這種通俗化、社會化的宣講手段,使各州縣村莊,無論文人舉子還是鄉野農民,都能熟知此書。雍正尤其重視對遠鄉僻壤之地臣民的宣講傳播,是因為曾靜表示自己所居偏遠,從來沒有遇到宣講之事,無書可讀,無人可談,才走上歧途。雍正將《大義覺迷錄》刊布天下,對于長久以來民間存在的質疑作一次正面的回應,是希望自己對曾靜以及曾靜所代表的一批反清之人所提出問題的回應與解釋能被普羅大眾接受。
收繳禁毀
至乾隆朝,《大義覺迷錄》的流布戛然而止。乾隆剛一繼位就將曾靜、張熙緝拿進京,以孝道名義處決,并以“逆賊狼犬吠之詞”“謗毀君父之言”,“實為天下臣民不忍聽聞”為由,收繳禁毀《大義覺迷錄》。
近代再刊
乾隆朝后,《大義覺迷錄》無法公開發行,只在民間私藏或流于日本等國,直至清末留學日本的革命黨人發現此書并將其作為反清證據才重新進入研究視野。光緒末年,革命黨人將此書重新刊印發行,即光緒末年鉛印本,由香港書局印刷,仁社書局發行,不分卷,內容略有缺漏。1983年,中華書局出版排印本,據中華書局藏雍正間刻本,并以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藏雍正間內府刻本進行復勘,收錄于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編《清史資料》第四輯。
內容
《大義覺迷錄》包括曾靜投書案相關的上諭十道、審訊詞若干,以及曾靜口供四十七篇、張熙等口供兩篇,后附曾靜認罪書《歸仁說》一篇,多以問答形式展開,總編成四卷。
書中內容經過精心挑選,遠非曾靜案的全部材料。書中所收上諭有一部分見于《清世宗實錄》,但其中涉及皇位繼承問題的內容已被刪去;審訊詞、口供和《歸仁說》則不見于他書。曾靜致岳鐘琪書的部分內容見于雍正的有關上諭,全文始終沒有公布。
第一卷,前半部分雍正駁斥了“華夷之辨”的觀點,他并未否認華夷之間的區別,但認為二者的分別在于德行而不在于地域,提出“惟有德者可為天下君” ,同時反駁了曾靜所提出的 “十條罪狀”。后半部分收錄曾靜口供十三條,涉及天意、天運、貧富差距、《春秋》大義等內容,與雍正形成了對話與討論。
第二卷,收錄曾靜口供二十四條,是曾靜對雍正提出的書面質問作出的答復,涉及曾靜反叛緣由、科舉制度、雍正錢發行等內容。
第三卷,前半部分收錄杭奕祿等詢問曾靜供詞,后半部分收錄雍正與群臣往來奏折和諭旨,討論曾靜量刑之事。第三卷中也透露不少皇子爭斗細節。
第四卷,主要圍繞批判呂留良師徒展開,收錄雍正批駁呂留良、嚴鴻逵的圣諭,以及曾靜反思、批判呂留良的供詞,并以曾靜悔過之作《歸仁說》結尾。雍正還為《歸仁說》親筆撰寫介紹,評說曾靜過去的錯誤與當下的悔悟之心,認為人惡雖大而莫不能改,曾靜已拋棄罪惡,歸往仁人之路。
思想
《大義覺迷錄》以雍正圣諭和曾靜口供的形式集中反映了清代遺民與清朝統治者在華夷之辨、明亡責任、君臣之義、治統與道統等問題上的沖突。此外,《大義覺迷錄》中還涉及許多國家治理方面的細節問題,如選舉法、制錢法、財富均等、糧價平抑、講求祥瑞等,雍正的回應展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反映了雍正的政治、經濟、文化思想。
德者為君
雍正在位時,盡管清廷統治中國已八十余年,但“夷夏之防”的觀念仍深深根植于廣大中原人思想中,華夷之辨的問題難以消除。針對這個敏感問題,雍正給出了他的理解。不同于其祖輩皇太極提出將滿、蒙、漢族“視同一體”以及康熙提出的“天下一家”觀念,雍正并不諱言滿洲是夷狄,他承認華夏與夷狄存在的差異,但其區別在德行而非地域,他借此進一步論證了清朝統治者得統的合法性、正統性:“惟有德者可為天下君。”明朝滅亡是因為明朝君主失德,清朝得天下是因為清君有德。
華夷一家
雍正借用傳統儒學思想中對“大一統”的向往與追求,強調如今是“天下一統,華夷一家之時”,不應該粗暴劃分中外,制造矛盾。雍正以孟子論舜和文王的言論說明夷狄不僅可以轉換為華夏人,還能通過自身努力成為華夏的圣賢。以儒家思想為論據,更容易被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漢族接受。從根本來說,雍正認為清朝統治下的各民族已經不再有傳統的“夷夏”之分,只是籍貫不同而已。
忠君至上
在批駁華夷之辨時,雍正也論述了君臣之義的問題。他以大一統國家內部的君臣關系替代了華夷關系,強調是否為夷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君臣之義居于傳統儒家觀念中的五倫之首,不守君臣之義有違儒家之道,就要受到懲戒。
選舉賢良
曾靜提出應采用宋代理學家程顥在宋熙寧年間的取士思想,令各地官吏推舉賢良,雍正表示在其即位恩詔之中已下令府州縣衛官員各舉孝廉方正,暫給六品頂戴榮身,以備詔用。但各省推舉人才稀少,質量不高,因此以孝廉方正科選舉人才效果不佳。針對曾靜對雍正朝科舉制度的不滿,雍正認為卑賤小人是世間本有,并非制度造就,廢除科舉不能禁絕小人。
因時制宜
雍正針對貨幣流通的弊端,采取改革錢法以及銅禁的措施,以平抑錢價。雍正還反駁了曾靜所列“貪財”罪狀,提出自己減免了災區額賦,抄沒貪官污吏以正官場,清查虧空是為懲治侵盜之風。針對當時社會貧富差距的情況,雍正提出了貧富可以轉化的觀念,以緩和社會矛盾。曾靜認為雍正調撥糧食是為倒賣以謀取利益,雍正辯駁稱此舉是因江浙經歷災情,人多米貴,所以未雨綢繆,調撥產糧大省四川省的糧食來平抑糧價,惠濟百姓。
講求祥瑞
雍正在書中宣稱本朝祥瑞數量多、種類全,是歷朝歷代都罕見的。曾靜認為雍正即位后出現的五星聚、黃河清等現象代表雍正之治不合天意,惟有自己可以撥亂反正,雍正批駁他把這些吉兆、祥瑞附會為天下亂象。又列舉慶云、嘉禾等祥瑞說明自己得位正統,政績斐然。
評價
乾隆繼位后,《大義覺迷錄》被收繳禁毀,只在民間私藏或流于日本等國,直至清末留學日本的革命黨人發現此書并將其作為反清證據,對于此書的研究才正式展開。
清末政治家
譚嗣同信任《大義覺迷錄》所載宮廷秘聞,并以之為反對異族專制的證據,在其著作《仁學》中論證清帝的暴君行徑。他積極傳播《大義覺迷錄》,將其視為反清救國的思想宣傳武器。
汪精衛指責康有為在《南海先生辨革命書》中抄襲《大義覺迷錄》內容,意圖促進滿漢融合,以達成君主立憲的目的。汪精衛認為這是喪失廉恥,認賊作父的觀點。
康有為弟子韓文舉對《大義覺迷錄》評價甚高,認為無論是雍正將此書頒示天下還是乾隆禁止此書流傳的舉動,都反映出其帝王經略,同時他希望將書中內容作為“國史”“教科書”保存。
現當代學者
許曾重認為《大義覺迷錄》是中國歷史上最高封建統治者編纂的一部包括若干“反面”材料及統治集團內幕的獨特文獻,通過上諭、審訊詞、口供等多種形式,為雍正即位與清朝統治合法性作了大量論辯,最終歸結于加強皇權的目的。同時提供了許多康雍時期的社會情況,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此書的編纂與頒布,客觀上進一步散播了雍正矯詔即位和反清言論。
王泛森解析了《大義覺迷錄》中以曾靜為代表的帝國底層士人心態,分析了乾隆即位后查禁《大義覺迷錄》的舉動,認為其表露乾隆為維護清代統治而表現出的矛盾性,并舉例說明《大義覺迷錄》在地方各級學校流傳中產生的偏差與謬誤,使雍正意圖澄清的流言更加撲朔迷離。
韓東育分析了《大義覺迷錄》的問題設定與結構,指出《大義覺迷錄》和《清帝遜位詔書》兩份歷史文獻主旨精神的連續性,即“華夷一家”為核心的“中華大義”,這一精神是清朝為實現“政治認同”和“文化認同”的合一所付出努力的結果,讓以夷狄身份入主中原的清朝完成了由夷到夏的轉變,實現了實際控制版圖的最大化,并以此獲得了統治中原的合法性。
張利鎖、李旭、張丹丹等學者認為《大義覺迷錄》對清代統治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其所宣揚的統治思想為后世歷代皇帝所繼承。其利用先秦儒家思想中的夷夏觀,提出“華夷一家”的觀點,反駁、消解了傳統“華夷之辨”的對立思想,而“有德者居之”的正統觀則進一步為清廷構建統一多民族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此書也反映出雍正的儒學造詣十分深厚,能根據儒家傳統思想,引經據典對曾靜提出的質疑進行辯解,思維豐富、邏輯清晰。《大義覺迷錄》在經濟思想上也有其創新之處,如創造性地提出了貧富可以互相轉化的觀點,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當時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
美國斯坦福大學東亞圖書館館長邵東方認為雍正針對漢族士人強調“華夷之辨”,反對滿族統治的強烈心態,從而頒行《大義覺迷錄》以闡釋君臣大義高于華夷之辨的行為,既有政治意義,又有文化內涵。
美國籍中國史研究學者史景遷《雍正王朝之大義覺迷》一書認為雍正采取的“出奇料理”方式反映了清朝統治者的統治政策已由最初的武力鎮壓轉變為利用儒家綱常倫理開展思想教化,而乾隆禁毀《大義覺迷錄》是清朝統治者強化自我民族認同意識的開始。
影響
政治影響
《大義覺迷錄》作為一本包含強烈政治傾向與訴求的著作,其對后世產生的影響與其所關聯的政治事件——曾靜投書案、呂留良文字獄——不可分割。而這兩個案子的余波,引發了康雍乾文字獄持續不斷的惡果。
《大義覺迷錄》以及曾靜投書案為乾隆所忌諱,且在乾隆朝引起不小的余波。雍正駕崩,乾隆剛繼位,便將曾靜投書案的主犯曾靜、張熙斬首,停止《大義覺迷錄》的宣講,此后又將其列為禁書,收繳查沒。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天臺縣人齊周華因“逆書”被捕,他本是雍正朝生員,在雍正處理曾靜、呂留良案時便為其打抱不平,因此被捕入獄,乾隆登基時才蒙恩赦。可至乾隆三十二年,齊周華再次因悖逆書作被捕,乾隆對其的處決是凌遲處死,曾為他著作贈言的人幾乎都受到牽連。從判詞中可知,齊周華真正觸怒愛新覺羅·弘歷之處就在于他是曾靜案的參與者與見證者,且屢教不改,觸碰禁區。而在乾隆朝因纂修《四庫全書》而興起的大肆查繳禁書之風中,《大義覺迷錄》也擁有比較特殊的待遇:其查禁是奉乾隆帝“特旨”持續收繳。
乾隆在位時期制造的文字獄多達135起,占清朝文字獄案大多數,可以說是清朝甚至縱觀整個中國封建時代都是對文字管控最嚴的皇帝。乾隆朝文字獄主要懲處兩種人:一是觸犯皇帝權威的,二是鼓吹漢族情緒的。《大義覺迷錄》中雍正帝“屈尊”與平民對話,向平民作出解釋的舉動,以及書內包含的皇家秘聞,使本不了解內幕的平民百姓以及為依據展開猜想,可能都使乾隆感受到對天威的冒犯。
清末民初,多有政治家利用《大義覺迷錄》聲明自己的觀點與立場,建構出自己所需要的的清朝統治者形象。如譚嗣同深信書中傳聞,將此書作為反對異族專制的證據;康有為利用書中“華夷不分”“滿漢一家”的論述支持其保皇、立憲的主張;汪精衛則以此書為例駁斥康有為的保皇思想。
文化影響
《大義覺迷錄》的刊行所傳達出的對思想輿論的高壓控制,和呂留良因言獲罪,死后還被處以極刑的重判,使當時讀書人望而生畏,如龔自珍所言“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 。士子們或持順應態度,為皇帝歌功頌德,或避談時事,轉而進入經史考證,鉆研古籍,以致乾嘉時期,以音韻、訓、版本、目錄為主旨的漢學漸興。
《大義覺迷錄》還為后世以清宮為題材的小說提供了素材。1911年天嘏《滿清外史》“雍正帝竊詔改竄”一節,稱康熙遺詔為:“朕十四皇子,即承大統”,雍正“改十為第”。《清季野史》所收胡蘊玉1913年發表的《胤禎外傳》,1915年小橫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觀》,以及1916年蔡東藩《清史演義》其中寫雍正陰謀篡位一事,都以《大義覺迷錄》所載流言為本。1926年許嘯天《清宮十三朝演義》將傳聞中“十”字改為“于”字,以及“進人參湯”情節寫入小說中。1946年燕北老人易《滿清十三朝宮闈秘史》有雍正“竊改遺詔之真相”一節,內容同《滿清外史》。
版本
雍正朝刻本
《大義覺迷錄》行世的有雍正間內府原刻本和多種外省翻刻本,刻印質量有所不同。且自乾隆朝起再未翻刻,只有雍正朝刻本存世,中華書局、北京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等均有藏本。
光緒末年鉛印本
光緒末年鉛印本,香港書局印刷,仁社書局發行,不分卷。為革命黨人所印行,內容略有缺漏。
參考資料 >
大義覺迷錄.哈佛燕京圖書館.2023-08-09
大義覺迷錄.瀚文民國書庫.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