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漢軍(簡稱漢軍、漢軍旗),旗下之人被稱為漢軍人或漢軍旗人,成立于崇德七年(1642年),是清朝八旗制度中的主要組成部分。清朝末期被民間訛稱為“漢軍八旗”。
八旗漢軍的主要來源是被后金及其后身清朝招降或俘獲的遼東漢族,均編隸于滿洲八旗之下。所轄佐領,崇德末年共有一百五十七個,又半分佐領五個;入關后續將降俘漢人及三藩余部編入,雍正末年增至二百七十個。皇太極五年(1631)正月,皇太極將降附的漢人由滿洲大臣家下撥出,另編漢軍一旗,是為漢軍獨立編旗之始,并在入關及統一全境的過程中一度被滿清統治者重用。清朝中期,八旗人口達到頂峰,八旗漢軍內的各類問題開始凸顯。乾隆七年(1742年),清廷為解決“八旗生計”問題,令入關后歸附的大量漢軍脫離八旗組織,只有入關前歸附的遼東“陳漢軍”得以保留。民國時期,清王朝與其所屬的八旗制度已不復存在,八旗漢軍也隨八旗制度的消失而淡出歷史舞臺。
八旗漢軍為滿清政權統治中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與滿洲文化的融合也最為徹底。在民國之后,漢軍后裔已難以融入同族生活,在民族意識方面多認同為滿族,并在東北地區留下了豐富的“陳漢軍”文化。
發展歷程
歷史背景
在努爾哈赤時期,從努爾哈赤以遺甲十三副起兵開始,所率者日漸增多,便設立八旗,包括滿洲、蒙古、漢軍,其中舊蒙古左右營為左右翼兵,舊綠營為烏真超哈。后金進占遼沈地區后,被收容的漢族軍民作為奴隸分予滿族諸貝勒、大臣,置于滿洲八旗之下,當時已有16個漢人牛錄(滿清軍隊編制,300人為一牛錄)。皇太極繼位后,通過編組漢人牛錄、科舉選拔、建立漢軍旗、任命文官武將等形式,使他們脫離主人戶下的家奴身份,形成獨立旗籍。
皇太極繼位后便親率滿洲八旗勁旅不斷地向遼西寧錦地區發起進攻,甚至越過長城至京地區。但在一系列的軍事行動中,皇太極發現了后金政權自身的諸多問題,比如缺少火炮等攻堅武器、兵力及兵源補充能力不足、三大貝勒對自身權力指揮的干擾,以及滿洲八旗官兵濫殺漢族等。為了后金政權揮師入關甚至統一中國的遠大戰略,皇太極不得不開始著手解決當前的各類威脅。
天聰元年至六年(1627年-1632年),皇太極先后發動三次征明戰爭。征戰中,皇太極大力招降明軍官兵,并予以重用。如天聰四年,明將孟喬芳、楊文魁、楊聲遠率兵四百人自永平(今河北盧龍縣)來降;天聰七年征察哈爾省部時,以石廷柱善用兵、俘獲甚眾、所獲盡攜歸以獻等,由副將升為固山額真(滿語,旗主)”。至天聰七年,皇太極已招降了相當數量的明軍官兵,其中不乏張春、祖大壽、馬光遠等高級將領。隨著漢軍將領和兵力數量的提升,皇太極決定增設漢軍八旗,其主旨在緩和滿漢民族矛盾,同時既擴充后金的兵力,又防止滿洲八旗獨大,于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之間形成相互制約的關系,使自己的權力和地位得以鞏固,最后達到取代明王朝大目標,充分體現出作為政治家的深謀遠慮。據清代史學家愛新覺羅·昭梿所著《嘯亭雜錄》中記載:“國初時,俘掠遼、沈之民悉為滿臣奴隸,文皇帝憫之,拔其少壯者為兵,設左右兩翼,命佟駙馬養性、馬都統光遠統之。”
天聰五年(1633年,一說是天聰七年),皇太極從滿洲各旗抽取漢族1580人,由漢官馬光遠統領,旗幟用黑色。此為皇太極編制八旗漢軍之始。天聰八年(1634年)正月,明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率眾歸服后金,皇太極將孔、耿部隊名為“天佑軍”,旗為“白鑲皂”,尚可喜部隊名為“天助軍”,旗纛“于皂旗中用白圓心為飾”。后又規定孔、耿與八旗旗主同樣地位。此時雖然還沒有正式成立八旗的漢軍部分,但已相當于新設了兩旗漢軍,孔、耿、尚三人為旗主。
正式成立
依據《清太宗實錄》記載,崇德二年(1637)七月,皇太極將八旗中的漢軍分為左右派兩旗,左派旗以石廷柱為固山額真,右翼旗以馬光遠為固山額真。崇德四年(1639),二旗擴編為四旗,擴編為四旗,每旗設牛錄十八員,固山額真一員,梅勒章京二員,甲喇章京四員。旗纛分別是:黃旗鑲青邊、白旗鑲青邊、紅旗鑲青邊、純青。原漢軍兩旗旗幟都為元藍色,分為四旗后,馬光遠旗為元青鑲黃,石廷柱旗為元青鑲白,王世選旗為元青鑲紅,巴顏旗為純元青。
崇德七年(1642)六月,后金將松錦之戰的部分降俘編立漢軍牛錄以及之前大凌河投降漢族官兵也組編為牛錄,建立了漢軍八旗,各旗旗色標幟也改用滿洲八旗的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等旗旗色。以祖澤潤、劉之源、吳守進、金礪、佟圖賴、石廷柱、巴顏、墨爾根的侍衛李國翰八人分別為固山額真。以祖可法、張大猷、馬光輝、祖澤洪、王國光、郭朝忠、孟喬芳、郎紹貞、裴國珍、屯泰、何濟吉爾、金維城、祖澤遠、劉仲金、張存仁、曹光弼等16人為梅勒章京。三順王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聯名請求將自己舊部隨旗行走,得到皇太極準許允。孔有德所率歸漢軍正紅旗,耿仲明所率歸漢軍鑲藍旗,尚可喜所率歸漢軍正黃旗。至此,滿清政權中的漢軍開始擁有獨立的旗籍。
八旗漢軍的建立令皇太極進一步鞏固了自身的皇權,大量漢族參與軍政也打破原滿洲八旗對軍隊的壟斷,令滿洲權貴失去與自身抗衡的力量。其次,加入八旗漢軍令兵源擴大,且漢軍善用火器、火炮,大大提高了滿清政權的作戰能力。
委以重任
八旗漢軍本就脫胎于漢民族之中,對漢族的語言文字、歷史地理、民族風俗甚至國情都了如指掌,在清軍入關后,漢軍便成為了清廷入主中原過程中的關鍵性角色。
中原地帶多以平原為主,滿蒙引以為傲的騎兵毫無優勢,在攻城戰和丘嶺地帶的交戰中,八旗漢軍的火炮自然則成了清代的主力軍。隨著清軍進入中原文化的腹地,與當地漢族的矛盾也愈見加深。面對漢民對入侵異族的仇視,清朝統治者把部分前明降將編入漢軍,依舊以漢制率原部將效力清廷。同時,漢軍一直可以授補綠營的高級將領,而不授給滿蒙八旗,微妙的利用漢軍的民族身份優勢控制綠營。由此一來,清廷既可以穩定的控制降將,又使綠營的戰斗力得到了充分發揮。
同時,清廷對漢軍中的人才委以重用,讓大順、明軍等勢力認識到歸降清朝也會得以優待,對瓦解其抵抗意志起到了關鍵作用。另外,隨著清朝兵力到達南疆,滿洲八旗人口劣勢越發突顯,并且需要懂文言文會說漢語者任官治理漢族,因而放寬條件,從八旗漢軍中選拔人才,命八旗漢軍人員可通過廷試,以作為地區州縣的補用官員。而關內地區一般也會安排八旗漢軍與滿蒙八旗混駐,平定三藩后,漢軍又進駐福建省、廣東省沿海各省。在此階段,許多八旗漢軍因戰功受封,因而誕生了許多知名世家,如尚可喜、耿仲明、石廷柱、李永芳、佟養性、祖大壽、蔡士英、王世選等家族,當時也稱“尚、耿、石、李、佟、祖、蔡、王”為漢軍八大姓,八大家族在清廷享有待遇頗高,其后嗣子弟在某些情況下,可因功勛家族出身而破格享受補滿族空缺入仕的優待。
清朝占領關內以后,八旗漢軍充分體現了其穩定局勢的重要作用,其中范文程、寧完我等官員對清廷盡心竭力,使滿清的統治階層更好的適應中國國情,并部分繼承明制已達到更好的統治效果。除涉及滿洲貴族的特權問題外,其他方面諸如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民族關系上均能被積極采納。在這一時期,八旗漢軍依舊是滿人和漢族之間的緩沖點,用既不冒犯滿洲貴族特權,又可以讓漢人容忍的政策輔佐清廷的順利統治。順治、康熙兩朝,清朝的統治逐漸穩定,滿洲統治者經驗愈加豐富,朝中漢臣作用降低,統治者也開始提防漢民勢力的潛在威脅,八旗漢軍漸漸不被重用,從下表可以看出,清廷在應重點設防的地區所任命總督的漢軍旗人比例較少,如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直隸等處。對于重點地區,清廷多任命滿洲旗人中的心腹之臣,令其既統轄總督專屬轄區,又節制巡撫、提督和總兵官,從而實現對這些地區的“絕對”掌控。
參與戰役
大凌河之役
皇太極五年(1631年)八月后金軍攻打大凌河城時,舊綠營用紅夷大炮攻擊近城的敵臺,各臺的明守軍均投降或棄逃。九月十六日,皇太極率軍至小凌河,迎戰700名明援軍,佟養性所率的舊漢兵亦在此列,并“豎佟養性的旗在明營之東”,此乃該旗首次在大型戰役中露面。十月九日,皇太極命后金軍攻打于子章臺,自己親自觀戰,軍中即包括舊漢兵全軍,并由漢軍操縱6門紅夷炮、54門將軍炮炮轟墻垣,于子章臺的墻垣雖然堅固,但仍無法抵擋紅夷大炮的轟擊,其余百余臺的明軍見狀或逃或降。受到輝煌戰果的激勵,佟養性因此于天聰六年正月陳奏,建議征調漢族編組炮兵,應多方鑄造,因“火炮百位不多,發射藥數十萬猶少”。
朝鮮皮島之役
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皇太極為了解決自身政權的芒背之患,率十四萬大軍親攻朝鮮。由于雙方的戰力相差過大,以致其先鋒部隊雖于十二月三日始從沙河堡出發,十四日即長抵漢城。朝鮮國王李率長子和眾臣逃至南漢山城(在今漢城市道峰區),其余諸子和嬪妃則避入位于漢江出海口的江華島中。因南漢山城地勢險要,皇太極遂決定先攻下江華瑤族自治縣以為要挾,令伐木趕造小船80艘。開戰時,以火炮臨江齊發,朝鮮戰船遂潰散逃逸,甚至有大臣在接陣之前即引燃大量發射藥自殺,導致門樓均被炸飛,島城遂陷。此戰中,由綠營所引進的西洋火炮以及造船技術,是其得以大獲全勝的關鍵。朝鮮君主李倧對此戰慨嘆道:“自古胡兵不習炮事,而今番則馬、步、矢、炮,無不皆備……中原雖有大炮,而未聞壞城,今始見之。”
松錦之役
皇太極于崇德元年(1636年)派愛新覺羅·阿濟格率兵越獨石口(位于今河北赤城縣北50公里處),崇德四年(1639年)二月,為呼應仍在明境的清軍,皇太極親率大兵圍松山,二十五日,開始以23門紅夷大炮轟擊,至未時時,城盡毀,只余城垣。二十二日,皇太極再度移紅夷炮攻城,但始終不能下,遂退兵解圍。在圍攻松山一役中,石廷柱和馬光遠兩旗共出兵約30人,人員配置大致相當,負責炮擊和掘城的綠營乃以石廷柱和馬光遠兩旗為主,三順王軍主要是提供運送發射藥等后勤支持。崇德八年(1643年)九月十一日,愛新覺羅·濟爾哈朗濟爾哈朗、多羅武英郡王愛新覺羅·阿濟格又統領大軍載紅夷炮等火器往征關外僅余諸城市。二十九日,清軍抵廣寧前屯衛,是夜二更末,開始以紅夷大炮轟擊,至翌日正午,城垣多處傾塌,遂豎梯登城克之。在這場戰役當中,烏真超哈除了佟圖賴的正白旗外均曾參與。
三藩之亂
康熙帝十二年(1673年),“三藩”(吳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亂起,京師震動。鑲白旗漢軍劉兆麒時任浙江省福建總督,因戰亂被調回京城,被任命為兵部尚書、直隸真定援剿總兵官,前往平叛。康熙十四年(1675年)康熙授予湖廣總督、正白旗漢軍蔡毓榮為綏遠省將軍,率綠營兵討伐吳三桂,正白旗漢軍董衛國、鑲紅旗漢軍周有德、鑲藍旗漢軍李桑額、正藍旗漢軍趙賴等并受節制。蔡榮率軍先后在岳州、長沙市、衡州府、辰州、貴陽、云南省擊敗吳三桂的軍隊,并于康熙帝二十年(1681年)十一月,與大將軍彰泰、漢將趙良棟等將領率八旗、綠營軍隊攻克昆明市,平定“三藩之亂”。此外,還有大敗吳三桂副將韓大任的江西省巡撫、正黃旗漢軍佟國正等多位漢軍文臣武將皆參與了平定三藩的戰役。
平定三藩后,康熙帝將孔有德、耿精忠、尚可喜、沈永興等藩屬納入八旗漢軍。漢軍旗人丁的大幅增加成為日后火器營成立的基礎,也為日后裁軍出旗埋下了伏筆。
統一臺灣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四日,鄭成功降將、鑲黃旗漢軍施瑯以北洋水師提督之職,率水師2萬人、戰船300艘,自銅山出發,進軍澎湖。十六日、二十二日與鄭軍兩次交戰,最終施瑯所率清軍大獲全勝,敵將劉國軒大敗逃回臺灣,其部下400余員戰死,165員投降,12000余兵卒戰死,4850余兵卒投降。八月,施瑯率軍開進臺灣,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率劉國軒等眾向施瑯投降,全島軍民剃發歸降,鄭氏政權自此滅亡。之后施瑯上疏吁請清廷在臺灣屯兵鎮守、設府管理,力主保留臺灣,清廷遂將臺灣并入版圖。
雅克薩之戰
明末清代,俄羅斯帝國開始向黑龍江流域擴張,順治六年(1649年)沙俄雅庫茨克長官派哈巴羅夫率兵70名從雅庫次克出發,于年末侵入黑龍江,強占中國達斡爾族頭人拉夫凱的轄區。順治九年(1652年)二月,清廷開始率軍正式與其交戰,但此時清方操作火器的兵士并非漢軍,而是流放到寧古塔的漢族,其技戰術水準低下,之后清廷又從朝鮮征調手與之協同作戰。康熙帝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任劉兆麒為黑龍江船炮水師總管,清15000人兩棲大軍向俄羅斯帝國發動總攻。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帝派人到山東省、河南省、山西省三省,在安插于當地墾荒的福建省投誠官兵內挑選500名,又下令在福建等處投誠官兵內挑選善用藤牌及片刀者送京,同時移文福建提督施瑯,選取堅好藤牌400及所用片刀送京,命鑲黃旗漢軍林興珠與營造司郎中佛保監修。在漢軍火槍兵、藤牌兵與其他清軍的合力攻勢中,沙俄最終屈服于清朝,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1689年9月7日)與清朝簽訂《尼布楚條約》。
平定準噶爾
在康熙帝十三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74年-1683年)間,噶爾丹幾乎每年都派人與沙皇俄羅斯相勾結,并“企圖同俄國訂立軍事同盟和求得俄國給予‘軍隊和槍炮’的援助”。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六月,噶爾丹率軍兩萬,以追擊蒙古國為名,大舉南犯清朝,并深入漠南蒙古烏珠穆沁一帶,自此開始了為期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近70年的清朝西北邊陲戰亂。其戰爭形態從始及末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轉變。由于準噶爾汗國本土距內地遙遠,清軍需長途跋涉到戰場,受地理條件限制,艱于運送重炮及配套設備,火器優勢很大程度上被抵消。而準噶爾則可迅速調集騎兵反擊,此時滿洲火器營配備鳥銃的精悍騎手顯然比漢軍步兵更適應這種游牧式戰爭。故康熙朝后期開始,漢軍只作為西北疆的駐防部隊,八旗家丁組成的“家選兵”與綠營兵則更適合對準噶爾部彈性的防守進攻。
此后,清朝統治者出于滿洲本位主義對八旗漢軍一再裁革,八旗漢軍也因此既缺乏養馬經驗,又不再擁有對火器的特化權益,故無法適應清中后期戰爭的形態轉化,在乾隆時期的各大戰役中,漢軍逐漸邊緣化,乃至最后不得不被大幅裁軍出旗。
裁軍出旗
八旗軍費是清代中期國庫開支的沉重負擔之一。與滿蒙八旗相比,八旗漢軍本身就有收漢入旗的人口優勢,在康熙平定三藩后,又收納了順王的部分部下入旗,其龐大的人口基數讓八旗漢軍勢必成為清朝統治者頭疼的問題。
八旗制度一直實行入關前的基本政策,八旗作為軍事組織由國家分“旗地”以養,但旗人多浪費奢侈,以致于出典旗地以償還負債,而土地一經典出,便沒了生計的根本保障。同是,清廷還規定旗人既不準從工、農、商,又不準其與民人交往,國內又無戰事,旗人漸漸游手好閑,反而成了國家的“寄生昆蟲”。
乾隆七年(1742年)四月,清廷基于以上諸多原由,開始了“漢軍出旗”的政令,令資歷較淺的漢軍脫離八旗自行謀生。這批人為入關后才錄入旗籍,其來源復雜、漢族觀念重,一直被清朝統治者另眼相待。至乾隆四十五年(1789年),除廣州市駐防漢軍只削減一半外,其余福州市、右衛、杭州市、京口、武威郡、莊浪、綏遠省、西安市、沈陽市、吉林省十地的原有駐防漢軍先后出旗。雍正元年(1723年)時期,漢軍與漢人家奴壯丁共計44萬余人,約占當時八旗人丁總額的72%。至出旗后嘉慶元年(1796年)的再度統計,上述壯丁僅剩22萬余人,占當時八旗人丁總額的43%,可見出旗規模之巨大。此后,八旗漢軍出仕只能遞補漢族官仕之缺,不再有“補滿缺入仕”的待遇。
組織架構
架構
上表中官職稱謂在滿文文獻中多按滿洲習俗稱都統為“固山額真(滿文,意為主,主人、主子)”,參領稱“甲喇額真”,佐領稱“雍舜”。每牛錄為300人。
營制
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一樣,禁旅八旗中的漢軍部分也隨八旗分左右翼駐扎北京內城、皇城以外的地方,歸于本旗都統衙門直轄,有戰事則出征,戰畢即撤歸京師。其中,驍騎營漢軍中又會選拔槍營、炮營、藤牌營。此外,還有康熙皇帝設立的火器營,部分駐防八旗設立的水師營等營制都以八旗漢軍為主要組成部分。
槍營
順治年間(1644年-1661年),每逢春季即豎靶于41弓(丈量單位,5尺為1弓)之地,令漢軍鳥槍兵演習射擊。康熙十二年(1673年),每旗設一營,操練火器;每佐領增設鳥槍兵18名。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每旗各立一槍營、炮營,每年秋季令赴盧溝橋演放槍炮。雍正二年(1724),漢軍增設為270佐領,每佐領下轄槍手40名。乾隆四十年(1775年),演習鳥銃重在準頭,由九進十連環改演三進四連環。此營各設章京7人、驍騎校8人、領催2人,隸屬于都統。
炮營
順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漢軍每旗/營炮甲額定50名。此后,定每旗/營俱裁汰10缺,將此項月餉銀移設各支三兩炮甲20名,仍置二兩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補,后缺以炮甲子弟補。每旗設炮營參領1員、驍騎校2員,以轄營兵,隸于都統。
藤牌營
雍正二年(1724年),于漢軍旗每旗馬甲內選充100名組成藤牌營,各附于本旗驍騎營。此外,各省綠營也設有藤牌營。康熙帝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調福建省藤牌兵500人,在與俄羅斯帝國侵略者交戰的雅克薩之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火器營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廷為了消化利用原三藩部下兵卒、對抗準噶爾汗國部的蒙古騎兵,設立八旗漢軍火器營,將漢軍佐領的鳥銃馬甲從2名增至20名,占馬甲總數的2/3,統一劃入該營,演練鳥槍。平定三藩后,孔有德、耿仲明的舊屬作為前明經過西法訓練的精銳火器部隊遺存,是共編成25個佐領。漢軍火器營將藩下軍人與漢軍官兵共同編練,既確保彼等效忠清廷,又用其所長、不虛糜錢糧。期間,漢軍共有265個佐領,營兵約為6360名,其中包括包括“放炮、鳥槍作戰之人”“執纛之人”“帶小旗領催”“押炮披甲”“挽車步甲”“綿甲人”“抬鹿角木的跟役”這7類兵丁。不過,該營存在時間較短,康熙帝三十六年(1697年),噶爾丹身死,“西韃”威脅消除,漢軍火器營隨之裁并。
水師營
東北河營:烏喇(今吉林市)營約設于順治、康熙之交,前此已設船廠于此;繼后又于黑龍江省城(今黑龍江省愛輝縣南)、齊齊哈爾市、墨爾根(今黑龍江省嫩江市)、呼蘭區(今墨龍江省呼蘭縣)設營。以流人子弟選充水手,初名水手營,由八旗漢軍中林興珠、劉兆麒等教練,后改建為師。
旅順營:又稱金州水師營。清廷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下令設立旅順水師營。水師兵丁共500人,包括遼東沿海島嶼招募的470名漢族壯丁及歸降的海盜陳尚義30名部下,并設立協領、佐領等官職,按照每一百人設一佐領的編制,被編入八旗漢軍。
福州市營:雍正六年(1728年),清廷在福建省設立八旗水師營,從福州駐防的八旗漢軍撥出旗下壯丁500名,在海壇島、閩安兩營選撥教習兵100名,木、匠12名,共計水師兵丁612名。
廣州營:最晚設立的一支八旗水師,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設立,依照福州三江口水師之例,設兵丁600人,其中八旗漢軍兵丁500名、綠營水手100名,并在綠營千總、把總內選撥六員教習演練。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將綠營船匠裁汰,由八旗漢軍頂補。
駐防
入關后,清廷將八旗安排至重要城市、地區駐防,其中京師由于被清廷認為是轂重地,多為八旗滿洲駐防,稱為“禁旅八旗”;其他駐地多為滿蒙旗軍合駐或滿蒙漢旗軍合駐,為“駐防八旗”,其駐地如表:
主要裝備
順治初,八旗馬兵每名給甲胄一套、弓及鞬一套、箭四十支、腰刀一柄;步兵每名給甲胄一套、腰刀一柄,此外弓箭兵給弓一把、箭三十支,長槍兵給長槍一柄,鳥槍兵給鳥銃一柄。
康熙帝六年(1667年),制定八旗世爵暨文武官各備甲胄一套、弓及櫜鞬一套、腰刀一柄,箭數按爵位、官職而有別,爵位中公爵五百五十支、侯爵五百支、伯爵四百五十支、子爵四百支、男爵三百五十支,官職中輕車都尉二百五十支、騎都尉二百支、云騎尉百五十支,武官一品至五品按其子男爵位箭數,云騎尉六品以下均一百支,文官一二品按其子男爵位箭數,三品京堂按其武職箭數,二品四品京堂科道郎中按其武職箭數,三品員外郎按其武職箭數,四品營兵、護軍、前鋒、領催各七十支、驍騎各五十支。如果官職對應箭數大于爵位則按官職箭數發放,爵大于官則按爵位箭數發放。直省督撫提鎮及副將以下官應備的弓矢甲胄各按品級常數,與八旗武職同。
康熙三十年(1691年)設八旗火器營,除滿洲八旗每旗五位子母炮,其余大小銅鐵炮位均貯于八旗漢軍的炮局;每佐領下設鳥槍前鋒、鳥槍護軍、鳥槍驍騎,每名各給鳥槍一柄;火器營八旗每旗各設隨炮海螺五只,八旗鳥槍護軍鳥槍驍騎每旗各設海螺十四只,驍騎營每佐領下各設海螺一只,每參領下各設海螺二只,漢軍鳥銃營每旗設鼓一金五,炮營每旗設鼓一金五,藤牌營每旗設海螺五只,每旗藤牌兵每人藤牌一件、刀一柄,每旗挑刀兵每人挑刀一柄,八旗漢軍每佐領下各設鹿角一架,棉甲兵四名,每名給連棍一副。
據《欽定皇朝通典》記載,與八旗漢軍相關的裝備制式如下:
軍旗令牌
王命旗牌
旗牌繪為藍色,二尺六寸,兩面有銷金裝飾,清漢令字每一令字上,各以兵部印旗桿一長如旗木,頂垂朱髦,牌以枷木制形,圓高一尺二分,闊九寸五分,厚一寸,朱上刻荷葉形,綠髹牌兩面鐫清漢令字各一,飾以金懸于槍上,槍以榆木為之,長八尺圍一寸,鐵頂槍冒髹以黃繪龍,垂朱髦,牌邊及槍桿均鐫清漢令字第幾號,填以金,頒給旗牌定制經略十二副總督掛印總兵官各十副,巡撫提督八副,總兵官五副。
令箭
令箭中大將軍、將軍、督撫提鎮均用三角旗,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均用方旗。咸以云緞為之三角旗,高一尺八寸,斜長三尺下,闊二尺四寸,大將軍、將軍用本旗之色,督撫提鎮用黃色。方旗高一尺五寸五分,闊九寸五分,均銷金清漢令字及清漢官銜,箭鏃以鐵為之,二面錽銀清漢令字,下錽銀清漢十二辰字。
旗纛
八旗旗纛各以規定顏色分辨,其中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四旗均方幅,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均左幅稍銳。都統纛各長五尺七寸廣五尺繪龍竿長一丈二尺鐵頂朱髦惟正紅旗用黑髦,佐領纛長四尺二寸廣五尺不繪采竿長一丈二尺黑髦,領催小旗長一尺五寸廣一尺八寸竿長五尺。
軍服甲胄
盔
盔形如帽,高五寸,圍圓一尺九寸。盔前有鐵片遮眉,后有護項,左右有護耳,下有護頸,官用錦緞、兵用布。盔上有盔槍插于盔碗,槍長三寸六分,槍上有垂髦和頂。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前鋒統領、護軍統領,直省總督、提督、巡撫等官職的頂植雕翔兩條,鏤花金葉銜接;寶蓋、盤、座都用漆融金花及云龍裝飾,四周垂貂尾纓十二;胄梁及舞擎髹黑漆,用漆融成金色云龍,胄梁左右無梵語;護項、護耳、護頸都采用青緞做表面材質,藍白布里,大面積空白區繡蟒五條,中間敷一層鐵葉,外面布滿銀釘固定,系扁青緞帶兩條;胄襯石青緞表,藍白綢里,胄頂縫紅絨布。
甲
甲分為上衣、下裳、左右護肩、左右袖、左右護腋。甲衣長二尺二寸,幅四下廣一尺一寸。護肩二各長一尺一寸,廣一尺三寸。袖二各長一尺二寸,上圍一尺二寸,下圍九寸。護腋二各長一尺,上廣九寸,凹其中以承腋,其末銳。遮襠一方八寸,左襠一方六寸。甲裳長二尺六寸,幅二,每幅上廣一尺二寸,下廣一尺五寸。官用錦緞,兵用布。甲衣用鐵葉一百三十六,每葉長二寸五分,廣二寸。甲裳用鐵葉一百十六,護肩、甲袖、護腋、遮襠、左襠均用小鐵葉,長一寸六分,廣一寸四分。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直省總督、提督、巡撫,內大臣,內大臣里行之公、侯、伯、大臣,隨旗行之公、侯、伯、子、男,文武一品、文二品、八旗副都統、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縣主額駙、直省總兵等官職為石青緞表面,藍色布里,中間敷層鐵鍱,外面布滿銀釘固定,石青色緞邊緣;前后及護肩、護腋、前襠、左襠各繡團蟒一條,上衣衣身繡團蟒兩條;護肩接衣處鐵葉鍱二十片,黑漆,鐵制金色龍紋;衣身甲為石藍色。
軍用武器
弓
弓胎用榆木或木,南方則用巨竹。胎長三尺七寸,面傅角箱鲀背施筋,膠外飾樺皮。胎兩邊有兩角,角與胎木接處用鹿角一塊,固以筋膠加暖木,皮于外。弓靶兩為桑木,各長六寸三分,鑲以牛角,末部刻鍥。兩端系弦的地方與胎斗筍相接處光削其面,以鹿角為方,針于角端墊弦。弦有兩種,其中纏絲弦為教射用,以蠶絲二十余莖為骨,外用絲線橫纏,纏分三節隔七寸,許空一二分不纏,不張弓時可折疊收起;皮弦為戰陣時用,剪鹿皮制成,胎面厚薄、筋膠輕重決定其弓力強弱:一力至三力用筋八兩、膠五兩;四力至六力用筋十四兩、膠七兩;七力至九力用筋十八兩、膠九兩;十力至十二力用筋一斤十兩、膠十兩;十三力至十五力用筋二斤、膠十二兩;十六力至十八力用筋二斤六兩、膠十四兩。
箭
箭桿為楊木、柳木、樺木,箭鏃為鐵制,分為透甲錐、鈚箭、梅針箭等戰箭,教閱用的箭以寸木空中鏤竅,發則受風而鳴又謂之響,箭鏃上加骨角,小哨者曰鳴鏑,箭羽為雕鸛三枚,用膠粘箭括,上書銜名。箭價以青鶴翎箭最貴,蟬鵝翎箭次之,翎箭再次,鸛翎箭再次,鴇翎箭再次,芝麻雕戰箭再次,雁翎箭最便宜。
炮
火炮炮體分為鐵質、銅質、鐵心銅體、銅質木鑲即鐵質金飾幾種,重型炮重量在560斤至7000斤,輕型炮在27斤至390斤;長自一尺七寸七分至一丈二尺不等,炮彈為鐵彈或鉛彈,鐵彈重量在48兩至480兩,鉛彈重量在2兩至28兩;用發射藥引以烘藥,火藥用量在一兩三錢至八十兩,烘藥用量在三四錢至二兩;炮彈與火藥依火炮所需射程的高低遠近而定。火炮的制式有:神威大將軍炮、神威無敵大將軍炮、神威將軍炮、武成永固大將軍炮、神功將軍炮、得勝炮、九節十成炮、沖天炮、鐵心銅炮、子母炮、嚴威炮、紅衣炮、龍炮、奇炮、行營信炮、渾銅炮、臺灣炮、回炮。
鳥槍
鳥槍的規格、尺寸、長短皆隨其制造時間、制造需求不同而各異,通常被稱為鳥槍、火磚、火球、火箭、弩箭、噴筒、銃等。根據《皇朝禮器圖式火器》的記載,具體分為:舊神花槍、素鐵大交槍、金口交槍、素口花交槍、八棱口花槍、仿神花大交槍、仿神花槍、折花交槍、花口小交槍、蒙古花大交槍、蒙古花小交槍、回部花套槍、新回部花套槍、大線槍、小線槍、舊神花線槍、麗花線槍、秀花線槍、輕銳花線槍、輕捷花線槍、輕便花線槍、輕花線槍、落禽花線槍、神海青花線槍、賽海青花線槍、雁神花線槍、神花線槍、鵏神花線槍、連墜花線槍、勝鴉鶻花線槍、山雞花線槍、孤頂花線槍、水札子花線槍、樹雞神花奇槍、花奇槍、花線奇槍、兵丁鳥槍等種類,其中裝備最多的是兵丁鳥槍。
帳房
官帳房用藍布所作,單夾為宜,每架高六尺五寸、下寬一丈二尺、深六尺四寸;上施梁為脊,承以兩柱;幕布斜垂至地,如人字形;兩邊皆圍以布,左當柱中分,以便出入。兵帳房用白布所作,如同氈帳,穹頂銜,幕布用白氈,承椽用斜竹,相交為墻,皆髹朱外圍,白氈下圍朱簾;頂高九尺、墻高四尺、徑一丈四尺;涼棚用藍布所作,單夾為宜,縱一丈八尺、橫二丈七寸,中施橫梁為脊,闊九尺,兩端承以柱,高一丈七尺四寸,檐四出高七尺五寸,周承以柱,十圍布墻,前啟兩窗,中開門,后樹白布,屏繪五采麒麟以作校閱所用。
戰船
每船長十一丈至一丈九尺,闊二丈三尺五寸至九尺六寸,各有差別。天津市、山東省、福船均屬外海,江西省、湖廣船均屬內河,江南、浙江、廣東船分屬外海、內河。外海定限三年小修,六年大修,九年再大修,不堪修者更造;內河定限三年小修,八年大修,十一年再小修,十四年再大修,不堪修者更造。
優勢特長
熟悉明制
漢軍旗人在歸附后金之前飽受漢族封建文明的熏陶,豐富的傳統文化底蘊、復雜的滿洲仕途經歷使他們在后金政權中善于審時度勢,能夠巧妙地將傳統的漢文化積淀與在后金-清政權中磨練的政治經驗相結合,從而使其敏于政事,干練明達。如漢軍旗人洪承疇,在入關之處,結合滿洲統治的現實需要,將明朝的有關典章制度、治理之道盡可能的嫁接到滿洲社會之中,為清廷提供了治國安邦的方略,故清統治者認為這些漢軍旗人“信之獨真,任之獨專,用之獨久”,在關要政務中委以重任。
了解滿俗
在漢軍旗人歸附后金后,與滿族長期生活使他們不僅對滿洲社會的風土人情,還不自覺地沾染了滿洲社會的一些習俗。清入關前夕,這部分人的衣冠服飾、發式都已從滿俗,甚至祭葬禮儀已從滿禮。法國人白晉把八旗漢軍稱作“已經站到韃靼人旗幟下的漢族”,是“韃靼化了的漢人”。同時,長期的朝夕相處,使漢軍旗人中通曉滿文者大有人在,如沈文奎、劉宏遇就曾親自將遼、金、元三史譯為滿文;朱延慶、李棲鳳皆因“兼通滿漢文”而被選入文館。此類記載在史書中比比皆是。
鞠躬盡瘁
清初漢軍旗人大多文武兼資,在歸附后金編入漢軍旗后,也享有較多的經濟特權和較高的社會地位,基本上成了滿洲貴族在漢人中培養的特權階級。如此恩寵使漢軍旗人感激涕零,對清代統治者更是忠心耿耿。比如家境貧寒的沈文奎在北上游學是被后金所俘,在被皇太極接納后,感言自己肝膽涂地,難保天恩,之后為清廷出謀劃策,類似例子在史書中記載俯拾皆是。
地位待遇
尊卑有別
八旗漢軍雖然有在朝廷為官,甚至能者"列于公孤之選”,但依舊自知身份尊卑,甘于作為滿清王公的卑職奴才,“一遇其主”便俯首帖耳、唯命是從。
科舉分榜
在科舉制度中,為保證滿洲、蒙古旗人的錄取率,會單獨定有名額,與漢族分榜,因而錄取率大大高于漢人。這是滿洲、蒙古旗人在科舉仕途的特權,而八旗漢軍則不能享受。
婚嫁不通
滿族統治者禁止滿漢通婚,后來放松對旗人娶漢民之女的限制,但依舊嚴禁旗人之女尤其是滿蒙八旗之女子出嫁漢人,違者將所嫁之女開除旗籍,嫁娶之家皆予治罪。乾隆后期,吉林將軍曾令下屬在自己的統轄區域篩查有無將旗人之女嫁與民人之事。通婚禁令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才予廢除。
后世影響
民族認同
在后金時期的遼東地區漢族旗人(即“陳漢軍”)清初就已經從滿俗、說滿語,一直在旗籍,并未受乾隆時期漢軍出旗的影響,至清末時期,旗人群體產生了共同的心理狀態,陳漢軍已與旗內的滿族、蒙古族界限模糊。故而在民國之后,八旗漢軍后裔大都選擇認同滿族,不被漢人看作是同胞,其中以尚可喜尚可喜之裔較為知名,在清朝時期尚氏家族就曾用滿姓“沙格達氏”。曾隸屬于正白旗的明朝開國元勛常遇春九世孫常朗后裔也認同自己的身份為滿族。
陳漢軍薩滿文化
陳漢軍旗單鼓舞源自于清朝早期八旗漢軍的祭祀儀式,在后來的發展中逐漸成為一門單獨的舞蹈藝術,并成為東北地區的一種民俗文化名片。八角鼓是八旗漢軍在祭神時薩滿所用的法器,蘊含著豐富的神話觀念,其舞動時具有獨特的舞蹈動律,體現了一個區域幾百年來的宗教儀式文化,也具有較強的審美價值。在陳漢軍旗單鼓舞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后,也普遍受到了國內以及國際傳媒的重視。
歧義解釋
“漢軍八旗”之誤
中國當代著名清史、滿族史專家王鐘翰先生指出,“蒙古八旗”“漢軍八旗”?這一名稱嚴格說來是不正確的,八旗蒙古、八旗漢軍與八旗滿洲并非并列關系,而是仍然以原八旗滿洲為格局,不僅是軍政合一的團體,更重要的是它的領屬關系——即全旗成員皆為旗主貝勒之屬人。然而在一些文章中,往往因習慣于“漢軍八旗”這樣的稱呼,認為三大旗制猶如部落聯盟,滿洲是盟主,清朝皇帝是這個聯盟的最高統帥——這對八旗制的本質的理解就是錯誤的。
“包衣”與漢軍之別
八旗內務府的包衣佐領,按編入包衣人原民族成分的不同稱謂地位也有不同,其中的旗鼓佐領為漢族包衣,這部分人后來又稱包衣漢軍,社會上以及某些文獻中有時也稱他們為漢軍,略去“包衣”二字,以至部分學者將其與非包衣的八旗漢軍相混淆,造成研究上的誤解與錯誤。
參考資料 >
齊齊哈爾歷史文化解讀——清代齊齊哈爾水師營文化泛陳之一.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2023-08-02
清宮武備.故宮博物院.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