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尼布楚條約
來源:互聯網

《尼布楚條約》(滿語:????? ?????????????,穆麟德轉寫:nibcu -i boji bithe),俄方稱《涅爾琴斯克條約》(拉丁語:Pactum Nertschiae、俄語: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是中國清政府和俄國于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歷創世紀年7197年8月28日)在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的第一份邊界條約,也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在西方國際法的精神下簽訂的條約(來自西方的國際法在其談判和簽訂過程中發揮了作用),但國際法學說在中國卻并未因此得到進一步探討,直到林則徐組織翻譯西方國際法著作、尤其是丁韙良出版《萬國公法》之后。中方代表為赫舍里·索額圖佟國綱,俄方代表為戈洛文。《尼布楚條約》劃分了中俄兩國東部邊界,從法律上確立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屬于中國。(概述內圖片:《尼布楚條約》拉丁文本原件影印件)

為解決俄國對黑龍江流域的侵擾,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朝發動了收復雅克薩的戰爭,俄國大敗。清軍撤軍后俄軍卷土重來,于是中俄雙方就東段邊界等問題進行交涉并簽訂《尼布楚條約》。《尼布楚條約》以滿、俄和拉丁文三種文字簽訂,以拉丁文本為雙方共同簽署的正式的文本。條約規定:格爾必齊河額爾古納河及外興安嶺為中俄東段邊界,烏第河地區為待議地區;兩國嚴禁越界入侵和收納逃人;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可以過界往來,通商貿易。

《尼布楚條約》的簽訂為東北地區與北部邊境地區的安定與鞏固奠定了良好基礎,標志著中國正式進入了界定國界的階段,從法律上確定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都是中國的領土,中國對其享有充分的主權,國界的劃定從此有了法律上的依據,為中國政府更好地處理與周邊國家的關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正式開啟了中俄兩國通商關系,推動了俄羅斯的對外政策逐漸從軍事征服為主過渡到以獲取商業利益為主。中國史學家、外交家蔣廷黻認為,《尼布楚條約》在中國方面所注重的是劃界,在俄國方面所注重的是通商。雙方均達到了目的,故此約得以實行一百六十余年。而中國近現代歷史學家蔡東藩認為,清朝將《尼布楚條約》視為榮耀,實因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遠來孤立薄弱,清軍近在咫尺,且清朝最初提出條件不被接受,最終讓步,俄國實力可見一斑。

簽訂背景

俄國方面

俄國的中央集權國家形成于15世紀末16世紀初,1547年(明嘉靖二十六年)伊凡四世加冕親政后,俄國逐漸實現國內統一,并采取了西進和東進的擴張政策。隨著在西伯利亞地區的不斷擴張,俄羅斯勢力延伸至東北地區邊境,并開始對中國黑龍江省流域進行侵擾。此后,中俄兩國發生多次軍事沖突。1660年(順治十七年),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越過貝加爾湖,在黑龍江上游石勒喀河流域修筑涅爾琴斯克堡,即最初的尼布楚城,隨后,在雅克薩筑城(俄國稱阿爾巴津堡),但被鎮守寧古塔總管巴海率軍擊敗,俄軍不得不放棄城堡而逃。

康熙帝即位后,俄國對黑龍江流域的侵擾并未減弱,反而日益增加。1666年(康熙五年),俄籍波蘭人卡馬河畔切爾尼果夫斯基等人在黑龍江流域的戰略要地雅克薩重新修建堡寨,1669年(康熙八年),切爾尼果夫斯基被沙皇委命為總管,入侵的俄國人又重建尼布楚城。隨后,俄國人在西起尼布楚、東至海濱的黑龍江省地區大量移民并開墾土地,以雅克薩城等為據點,不斷侵擾黑龍江流域各部族,對清朝的統治構成了巨大威脅。

中國方面

順治及康熙初年,清軍入關立足不穩、國內政局動蕩不安。首先,鄭氏家族據守臺灣,隨后又發生了三藩之亂。同時,博克多汗國的喀爾喀、新疆的厄魯特等蒙古各部也時常出現異心,清政府因此無法全面應對東北地區的問題。康熙帝親政后,平定三藩之亂、統一臺灣,國內局勢漸漸穩定。在這個過程中,東北邊境事務也被提上日程。從1681年(康熙二十年)到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的五年間,康熙帝三次授意理藩院向雅克薩—尼布楚地方占領軍負責人發出正式書面抗議,還兩次親自致信俄國沙皇以示抗議,但未能得到積極回應。最終,康熙帝決意發動戰爭,并在開戰之前做了充分準備。清朝派遣人員對黑龍江省地區的地理形勢和水陸交通進行全面偵察,緊接著開始調動兵力、建造船只、儲備兩江總督、訓練軍隊、開辟糧運道路,并設置驛站等,全面籌劃軍事行動。

雅克薩之戰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五月,清代發動了收復雅克薩的戰爭。清康熙帝派將軍朋春起兵三千人直抵雅克薩。6月23日(五月二十二日)致書俄軍勸退,被拒。清軍經過部署,于6月26日(五月二十五日)攻入雅克薩,俄軍頭目阿列克謝·托爾布津投降。之后清軍撤軍而俄軍卷土重來。然而,敗逃的俄軍頭目托爾布津攜尼布楚俄軍和沙皇派來的援軍卷土重來,清朝得知消息后,次年七月再次派遣軍隊圍剿。雅克薩的俄軍依靠重建的城墻和工事,準備堅決抵抗。清軍圍城長達5個月,俄軍大多數戰死或死于疾病,八百多人僅剩下一百余人,即將糧盡彈絕。此時,俄羅斯帝國正忙于歐洲的戰事,無力支援雅克薩的俄軍,同時俄羅斯也急切希望與中國進行通商,以增加其財政收入,于是派遣使團前往北京與清政府進行和談。清政府遂從雅克薩撤軍,雙方開始了和平解決邊界沖突的談判。

簽訂過程

初定色楞格談判

在1686年(康熙帝二十五年)1月,俄國御前大臣戈洛文受命成為全權大使,率領使團前往中俄邊境進行談判。從同年2月起,戈洛文一行從莫斯科出發,歷時一年多于次年11月抵達色楞格。隨后,戈洛文派遣信使科洛文前往北京,提議將色楞格作為談判地點。清廷在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4月接到信函后,決定派遣以領侍衛內大臣赫舍里·索額圖為首,同時包括傳教士徐日升張誠等人在內的使團前往邊境進行和談。然而,就在同年5月30日,中國使團從北京出發的時候,噶爾丹發動叛亂,率軍進攻蒙古國,導致使團受阻,被迫返回。因此,清廷派人通知戈洛文,要求重新確定談判的時間和地點。

改定尼布楚談判

在噶爾丹發動叛亂期間,戈洛文趁機對喀爾喀蒙古發動了進攻,試圖征服蒙古各部。因此直到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初,他才派遣使者前往北京商議談判的事宜,最終,雙方同意將談判地點改在尼布楚。同年6月13日,赫舍里·索額圖再次率領使團出發,于7月31日抵達尼布楚。在中方的催促之下,戈洛文率隊直到8月19日才到達談判地點。接下來的半個月里,雙方就邊界劃定、外交事務、貿易問題以及逃亡者等諸多問題進行了緊張的交涉。

第一次談判

1689年(康熙帝二十八年)8月22日,中俄兩國舉行了第一次談判。雙方第一天都未直接亮出底牌,而是反復旁敲側擊、相互試探簽約底線。戈洛文代表俄羅斯提出要求中方將軍隊全部退出西伯利亞地區,并稱阿穆爾河左岸的各部落自古以來就向俄國繳納實物貢品,因此兩國應以該河為邊界,左岸歸俄國,右岸歸中國。赫舍里·索額圖則堅定地主張,從孛兒只斤·忽必烈時期開始,所有蒙古和黑龍江省的一切草木沙石都屬于中國的領土,堅決反對撤軍和割地的主張。由于雙方立場堅決,會議最終不歡而散。

第二次談判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23日,中俄舉行第二次會議,開始時雙方立場堅決,談判很快陷入僵局。為了避免會議無果而終,戈洛文表示愿意將邊界劃定在貝斯特拉亞河(即牛滿河),同時中方必須如數賠償雅克薩以及其他被毀堡寨的損失,并將所有被俘和叛變人員交還俄羅斯。中方則堅持以尼布楚為邊界,沿石勒喀河至尼布楚的左側歸俄國,而右側沿石勒喀河至鄂嫩河和音果達河一帶則屬于中國。雙方的意見相左,無法達成一致。中方表示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考慮按照戈洛文所說的外交慣例,提出散會聲明。當天晚上,中方下令撤走了會場的帳幕,使得談判幾乎陷入破裂狀態。

陷入僵局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8月24日,戈洛文派人去見赫舍里·索額圖,并請求其通過使者繼續會談。索額圖一開始表示中方的立場不會改變,如果俄方不接受則沒有繼續交涉的必要。然而,在耶穌會士張誠和徐日升的請求下,索額圖同意讓這兩位士人充當使者,與俄方再行商。隨后,從8月24日到9月7日,中俄兩國使臣未再面對面會談,而是通過互派使者交換意見。

在此期間,于8月25日,張誠和徐日升向戈洛文提出了中國方面的意見,即以綽爾納河劃定邊界,該河右側歸中國所有,左側歸俄羅斯所有,然而,戈洛文仍然反對這一方案。次日,張誠和徐日升再次會見戈洛文,告知其中方有關劃界的最新意見:以從左側流入石勒喀河格爾必齊河為界。8月27日,戈洛文派人去見赫舍里·索額圖,繼續反對中方的方案,并提出以雅克薩為界,在結雅河地區雙方均可從事漁獵,以額爾古納河直至其發源地為右側邊界。對此,索額圖等人堅決反對,并提出最終方案,即以流入石勒喀河的額爾古納河為界,左側全歸中國所有,沿額爾古納河而上至從右岸注入的小河以及額爾古納河河口,俄羅斯均不得保留居民點,中國也不在邊境上建立任何居民點。同時,中方表示除此之外,沒有必要再派使者進行交涉,并對俄國使者進行指責,稱他們不是來議和,而是進行欺詐。

迎來轉機

由于營地附近已沒有適合飼養牲畜的草地,中國使團決定在1689年(康熙帝二十八年)8月27日晚遷移到石勒喀河北岸。戈洛文以為中國代表準備撤退,急忙派人過去勸阻,并要求舉行第三次會議。與此同時,受俄羅斯帝國欺凌的布里亞特人和溫科特人等喀爾喀蒙古族人民發動了反俄起義。這些蒙古族與中國使團取得聯系,希望得到清廷的支持和幫助。俄國人對此異常緊張,擔心中國人和蒙古人聯合行動,懷疑中方是否開始采取軍事行動。中國使團在石勒喀河北岸安營扎寨后,戈洛文一方面派人暗中打探情況,一方面親自帶領火槍兵團,嚴陣以待,在尼布楚周圍修筑攔馬柵,并挖掘戰壕。然而,當戈洛文得知中國方面有近萬人,并從布里亞特人和溫科特人那里得到大批牲畜和馬匹后,他感到驚慌不已。

在這種緊張局勢下,戈洛文同意撤出雅克薩,并與中方重新商議邊界問題。經過多次交涉,最終俄方接受了中方以格爾必齊河額爾古納河和外興安嶺為界的方案。此后幾天,中俄雙方就遣返俘虜和逃亡者、通商貿易事宜、互派使節、條約簽署方式,以及宣誓的誓詞內容和形式等問題進行了談判,經過多次反復的交涉和協商,最終達成了妥協和共識。

簽訂條約

1689年9月7日(康熙帝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歷創世紀年7197年8月28日),中俄雙方舉行隆重的簽字儀式,索額圖和戈洛文先在條約上簽字、蓋章,然后宣讀誓詞,相互交換條約。中國方面的出席官員包括領侍衛內大臣赫舍里·索額圖、都統公佟國綱、都統郎談、都統班達爾沙、黑龍江將軍轄區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理藩院侍郎溫達。而俄羅斯方面的使臣有御前大臣、勃良斯克總督戈洛文,尼布楚督軍安德烈·弗拉索夫,以及秘書官科爾尼茨基。

在會議開始后,兩國譯員分別宣讀了各自起草的條約文本。隨后,中俄使臣分別在用各自文字書寫的文本上蓋章,并在拉丁文本上共同蓋章。接著,雙方使臣進行了宣誓,并交換了條約文本,從而正式簽署了中俄《尼布楚條約》。條約簽訂后,清政府命人將滿文本翻譯成漢語和蒙古語。次年,清政府在邊境樹立了界碑,使用漢、滿、蒙、拉丁、俄五種文字將條約內容刻在碑上。

條約文本

中俄《尼布楚條約》目前所能見到的有,中方繕寫的正式拉丁文本、滿文本、俄文本、清實錄著錄漢文本、徐元文漢文本、西清文言文本、徐日升拉丁文本、張誠法文本,共計八種文本,其中以中俄雙方共同簽字的中方繕寫的拉丁文本為準。三種文本在《中俄邊界條約集》和主要由清史學者戴逸執筆的《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條約》等著作中均有漢譯本。在《尼布楚條約》的三種文字文本中,清朝均以中國的身份與俄羅斯確定邊界、邊民歸屬,拉丁文本用“Sinarum”(中國人的東西)、“Sinicum”(中國的)、“Sinici”(中國人);俄文文本用“китайского”(中國的);滿文文本用“dulimbai gurun”(中國,系滿文拉丁轉寫)。此外,清朝代表赫舍里·索額圖的頭銜和身份在滿文文本中被表述為“中國皇帝派遣的勘界欽差大臣”,兩國邊民則被稱為“中國人”“俄羅斯人”。?

中方繕寫的正式拉丁文本

在會談時,中俄雙方各自使用拉丁文繕寫了條約,共同簽署蓋章,相互交換了各自繕寫的文本。其中,中方向俄方交出了一份由中方繕寫的文本。在此文本下方有清政府七個談判代表的滿文簽字,并蓋有“鎮守黑龍江省等處地方將軍”的印章。而俄方代表在簽署時使用蠟油蓋章,因此俄方蓋章處只剩下兩團污跡,圖章已無法辨認。整個條約全文共有六條內容。

正式的拉丁文本的全部內容,包括條款的分條、順序以及措辭,都是雙方代表團共同同意的。在會談的最后階段,對于條約文字的修改和潤色寫定非常倉促。正式文本寫定后,雙方并沒有將原來起草的滿文和俄文稿本與正式文本逐條逐字地核對修改,或者只作了大體上的修改,然后將其作為會議上的副本彼此交換。因此,盡管這三種文本在基本內容上是一致的,但在個別問題以及分條、順序、措辭上存在著差異。但拉丁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各種文本的一切差異應以拉丁文本為準。

中方繕寫的正式拉丁文本的漢譯本

中國大皇帝欽差分界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赫舍里·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舅佟國綱,都統郎坦,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四夷館侍郎溫達;俄羅斯國統治大俄、小俄、白俄羅斯暨東、西、北各方疆土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歇耶維赤及彼得·阿列克歇耶維赤欽差勃良斯克總督御前大臣費岳多·鄂斯塔斐耶維赤·烏拉索夫,總主教謝門·克爾尼次克,于康熙帝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兩國使臣會于尼布楚城附近,為約束兩國獵者越境縱獵、互殺、劫奪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兩國邊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見,特定條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龍江省之綽爾納河,即韃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河為兩國之界。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為外興安嶺,此嶺直達于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羅斯管轄。惟界于興安嶺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后,或遣專使,或用文,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亦為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凡在額爾古納市河南岸之墨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俄民之居此者,應悉帶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該國境內官吏,審知案情,當即依法處罰。若十數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劫掠,并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納,并應械系遣還。

四、現在俄民之在中國或華民之在俄羅斯者,悉聽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日起,凡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俱得過界來往,并許其貿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執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兩國欽使各將繕定約文簽押蓋章,并各存正副二本。

此約將以華、俄、拉丁諸文刊之于石,而置于兩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滿文本

滿文本是會議上由中方繕寫并交給俄方的一份文本,其中有中方簽字蓋章,但沒有俄方的簽字蓋章。該文本共有八條內容,比正式文本多出兩條。在滿文本中,正式文本中的第一條被拆分成了第一和第二兩條,而正式文本中的第二條則在滿文本中被分成了第三和第四兩條。

滿文的漢譯本

中國大圣皇帝欽差分界大臣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赫舍里·索額圖,內大臣都統一等公國舅佟國綱,都統郎坦,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四夷館侍郎溫達,會同俄羅斯察罕汗欽差全權大臣內大臣勃良斯克總督戈洛文阿列克謝耶維赤?柯羅文等于康熙帝二十八年乙巳七月二十四日在尼布楚地方為約束兩國獵戶宵小越境打牲彼此劫殺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兩國邊界以期永久和好,共同議定:

一、將由北流入黑龍江省之綽爾納即烏魯木河附近之格爾畢齊河為界,沿此河源市之石大興安嶺至海,凡嶺陽流入黑龍江之河溪,盡屬中國;其嶺陰河溪,悉屬俄羅斯。惟烏第河以南,興安嶺以北,中間所有地方河溪,暫行存放,俟各自回國察明后,或遣使,或行文,再行定議。

二、將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訥河為界,南岸屬中國,北岸屬俄。其南岸墨勒克河口現有俄羅斯廬舍,著徙于北岸。

三、雅克薩地方俄羅斯所筑城垣,盡行拆毀,居民諸物,悉行撤回察罕汗處。

四、已定疆界,兩國獵戶不得越過。如有一二霄小,私行越境打牲偷竊者,拿送該管官,分別輕重治罪。此外十人或十五人合持械打牲殺人劫物者,務必奏聞,即行正法。其一二人誤犯者,兩國照常和好,不得擅動兵戈。

五、除從前一切舊事不議外,中國現有之俄羅斯人,及俄羅斯國現有中國之人,免其互相索還,著即存留。

六、兩國既永遠和好,嗣后往來行旅,如有路票,聽其交易。

七、自會盟日起,逃者不得收納,拿獲送還。

八、兩國大臣相會,議定永息兵戈、永遠和好之處,奉行不得違誤。

照此各將繕定文本蓋印互換,又以滿文、俄羅斯文、拉丁文刊之于石,置于兩國交界之處,永為標記。

俄文本

俄文本是會議上由俄方繕寫的一份文本,其中有俄方簽字,但沒有中方的簽字和印章。該文本共有六條內容。與正式文本相比,俄文本的分段和條款有所差異。正式文本中的第一和第二條在俄文本中被分成了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六四條。而正式文本中的第三和第六條在俄文本中則被省略合并,因此俄文本仍然保持六條內容。滿文本和俄文本的差異,反映了兩國代表團在談判中強調的重點不同:中國方面,著重于防止俄國的再次入侵,所以滿文本中把今后不得越界入侵的規定,突出地單獨列在前面,而俄文本中這一規定卻歸并在最后一條內;俄國方面不肯交出根特木兒的家族,它又把商業利益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把不索還訂約以前逃人及兩國來往貿易的規定列在最前面。這種分段和排列順序的差異,反映了兩國的要求和強調重點不同。

俄文的漢譯本

俄羅斯國統治大俄、小俄、白俄羅斯諸地及東、西、北各方國土封地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謝耶維奇、彼得?阿列克謝耶維奇欽差全權大臣內大臣勃良斯克總督費奧多爾?阿列克謝耶維奇?柯羅文,內大臣伊拉脫穆斯克總督伊凡?鄂斯塔婓[fēi]耶維奇·伏拉索夫,教士(一譯“秘書官”)謝苗?克爾尼茨基;亞洲國家君主、中國大圣皇帝(一譯“大亞細亞各地專制獨裁君主,由博格德賢臣輔佐的執法者、中國黎民社會和光榮的維護者、博格德的和中國的當今博格德汗殿下”)欽差分界大臣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赫舍里·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舅佟國綱,都統郎琰等,在尼布楚附近會聚,共同議定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將在綽爾納河附近向下流入石勒喀河左岸之格爾必齊河定為兩國之邊界。自此河源市之石頭山起,順該山之嶺脊直至于海:凡山南流入阿穆爾河之大小河流,均屬大清國。山北所有河流,均屬俄羅斯國。俄羅斯所屬烏第河和大清國所屬靠近阿穆爾河之山嶺之間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間一切土地,因欽差全權大臣未得劃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應暫行存放,俟兩國使臣歸國后,兩國皇帝愿意劃分之時,或遣使臣,或行文書,再行議定。

第二條

將流入阿穆爾河之額爾古納河為界:左岸所有土地直至河源皆屬清代;右岸所有土地皆屬俄羅斯國,額爾古納市河南岸所有房舍應遷移至該河對岸。

第三條

俄羅斯國所筑阿爾巴津城應盡行拆毀,所居俄羅斯人民及切軍用與他種物品,均應撤回俄境,不得稍有存留,致受損失。

第四條

兩國訂立本和約之前,逃往中國之俄羅斯人及逃往俄羅斯國之中國人(一譯“不論由沙皇皇帝境內逃往中國或由博格德汗殿下境內逃往俄國的人”),雙方不再互相索還。訂約之后,所有兩國越境者,應立即送還兩國邊界督軍,不得收留。

第五條

兩國今既永修和好,嗣后兩國人民如持有準許往來路票者,應準其在兩國境內往來貿易。

第六條

從前兩國沿邊人民一切爭端概作罷論,不得報復。和好既定之后,如有兩國漁獵人等私自越界劫盜、殺人,應即捕送該管邊界督軍,嚴加懲處;如聚眾合伙劫盜、殺人,務必捕送邊界督軍,處以死刑。不得因兩國邊界人民(一譯“兩國不得因此或因邊民犯罪而”)輕起戰端和發生流血。遇有此種情事,應行各自奏明(一譯“應將此類糾紛以及系何方屬民所為等情奏明兩國君主”),以書信和平議結。

中國皇帝對于此項界約,如欲在國境建立碑碣,刻寫條文,以資紀念,亦可任便辦理。

創世后7197年8月27日在俄屬達斡爾族地方訂立。

本約經安德烈?貝洛鮑茨基親筆繕寫,并繕成拉丁文。

秘書費奧多爾?蒲羅托波夫逐頁簽字付署。

《清實錄》著錄漢文本

《清實錄》中著錄的文言文本是在會議之后,清政府根據滿文本進行翻譯而得的版本,被記錄在《清圣祖實錄》的卷一四三第十六至十七頁中。《平定羅剎方略》《大清一統志》等書中所載內容均為該實錄本。此版本共有七條內容,但在翻譯成漢文時省略了有關烏第河未定界的部分以及滿文本中的第八條“永遠和好之處,奉行不得違誤”等內容。

徐元文漢文本

《尼布楚條約》簽訂后的第二年,清政府計劃樹立界碑,將條約內容用漢、滿、蒙、拉丁、俄五種文字刻在碑上。刻碑的漢文版本是由大學士徐元文根據《實錄本》潤色寫定,并在前面附上了徐元文所寫的序言。在《清朝通志》《清朝經世文編》《中俄約章會要》等著作中所載的條約內容即為徐元文修定后的漢文版本。該版本共有六條內容,其中實錄本中的第七條被合并于第五條中。

西清漢文本

在十九世紀初,西清從黑龍江地區的當地人那里獲得了一份關于條約的滿文本,隨后將其翻譯成漢文,并收錄于西清著作《黑龍江外紀》中。這份漢文本共有八條內容,與滿文本的內容相一致。

徐日升拉丁文本

在中俄談判中,耶會傳教士、來自葡萄牙的徐日升擔任了譯員的角色。他在日記中用拉丁文記錄了該條約的全部內容,共六條,與正式的拉丁文本幾乎完全相同。唯一的區別在于,正式文本中第三條下半段有關遣返逃亡者的規定,在徐日升的文本中被放置在第四條的上半段。

張誠法文本

在談判過程中,還有另一位譯員,法國傳教士張誠,他將條約的全部內容用法文記錄在日記中。這份法文文本共有七條內容,與徐日升的文本相近,但徐日升的文本中的第四條在張誠的文本中被拆分為兩條。

簽訂后續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俄國派遣使節前往北京請求通商,由于使節行使三跪九叩的禮儀,康熙帝特準俄羅斯在北京建立俄館,并允許每3年派遣200人的商隊進京逗留80天,其他國家不得享受此待遇。

《尼布楚條約》簽訂后,中俄東段邊界基本確定,清政府依照條約規定,對邊境地區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中俄關系有所改善。然而,由于俄國的侵略擴張和種種違約行為,兩國之間依然存在沖突。接下來的近四十年間,中俄兩國在蒙古中段地區因邊界、逃人、貿易等問題產生了復雜的糾紛。因此,1728年(雍正六年)兩國再次商定《恰克圖條約》,劃定了兩國中段邊界,并對逃亡人員、貿易、人員往來、文化交流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安排。18世紀后期,隨著中俄交往與沖突的實踐,雙方對《恰克圖條約》進行了兩次補充與修訂,進一步完善了對逃亡人員和貿易問題的管理。

后來,俄國仍然試圖擴張,通過1858年(咸豐八年)的中俄《璦琿條約》和1860年(咸豐十年)的中俄《北京條約》重新劃分了大部分東部邊界,并結合《尼布楚條約》原先劃定的以額爾古納河為界的部分,確定了俄羅斯和中國的現代邊界。

相關爭議

條約性質

后世圍繞尼布楚條約是否為平等條約以及若為不平等條約、究竟對中俄雙方何者更不平等,存在爭議,不同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文獻和學者都有不同的解釋。

中國方面,在1914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東三省紀略》認為《尼布楚條約》“割棄”了尼布楚,即將其割讓給了俄國。白月恒于1919年出版的《國界小志》也認為清朝將尼布楚“拱手送給俄國”。1926年中華書局出版的《中俄關系略史》同樣指出,按照《尼布楚條約》的規定,東北失去了外興安嶺以北、烏得河以南一帶以及迤西失額爾古納河以西一帶,并且將尼布楚城拱手讓與俄羅斯。而中國現代史學家郭廷則認為,這是一次對等的談判,是一個平等的條約,遏止了俄國對黑龍江省流域的侵略,保全了東北地區一百六十年的完整,但尼布楚地區未能保有。

俄國方面,1941年莫斯科版的《外交史》指出,《尼布楚條約》的訂立實質上是莫斯科外交的重大勝利。1958年蘇聯東方文獻出版社在莫斯科出版的《十七世紀俄蒙通使關系》中,強調這個條約對俄國有利。1960年莫斯科版的《十七世紀俄中關系》認為,《尼布楚條約》從國際法的觀點看是俄中兩國之間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的第一個條約。蘇聯前外交部長安德烈·葛羅米柯等人在1961年主編的《外交辭典》中,也強調中俄尼布楚談判是正式的平等談判,而且該條約鞏固并擴大了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

然而,1973年莫斯科版《遠東國際關系史》和1974年莫斯科版《十七世紀俄中關系》等文獻則對《尼布楚條約》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十七世紀俄中關系》將雅克薩之戰稱為中方對沙俄的武裝侵略,稱在《尼布楚條約》簽訂之前,中國對俄國進行了掠奪戰爭,并認為該條約是俄羅斯被迫簽訂的割地條約。同時,它們試圖否定《尼布楚條約》簽訂后的法律效力,從而為后來的《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等提供辯護。然而,這些觀點受到中國研究者的嚴格批駁。

待議地區

關于《尼布楚條約》規定的“待議地區”,學界存在多種觀點。

中國歷史學家余繩武主編的《沙俄侵華史》第一卷中的“《尼布楚條約》和《布連斯奇條約》劃定的中俄邊界示意圖” ,以及中國歷史學家、歷史地理學家譚其驥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清時期) 的吉林圖和黑龍江省圖, 都將“待議地區”繪在烏第河以南、外興安嶺以北。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歷史所研究員劉遠圖在《早期中俄東段邊界研究》一書中認為,《尼布楚條約》規定的“待議地區”的范圍 應是南起烏第河以南的外興安嶺,北至烏第河以北的諾斯山。對于此種觀點,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呂一燃提出不同意見,他指出,將諾斯山作為待議地區的北界僅是清朝在談判中的主張,而俄方一直不同意。最終的條約文本,包括拉丁文、滿文和俄文三個版本,都將烏第河(而非諾斯山)作為“待議地區”的北界。

條約影響

對中國的影響

中俄《尼布楚條約》是中俄兩國歷史上的第一個邊界協定,該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正式進入了界定國界的階段,國界的劃定從此有了法律上的依據,為中國政府更好地處理與周邊國家的關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此條約也涉及了邊境管理方面的內容,明確禁止雙方邊民越界入侵,對于擅自越界從事捕獵、資盜等行為的,要遣送回國,并由本境官吏處理。同時,雙方都不得收留逃亡者,這是針對俄羅斯帝國武裝犯邊采取的預防措施。此外,條約準許持有護照的兩國人員合法過境進行互市貿易,這正式開啟了兩國通商關系,并在法律層面確立了俄羅斯在中國境內的商貿權,為以后國際邊境管理提供了先例,對中國的外交史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此條約為東北地區與北部邊境地區的安定與鞏固奠定了良好基礎,一方面,清代穩定了與俄國的關系,暫時控制了沙俄的繼續擴張,使中俄東段邊界在一段時間內保持了相對的穩定性;另一方面,它也為清政府應對北部蒙古噶爾丹叛亂提供了時間和有利條件。

對俄國的影響

尼布楚條約的簽訂,使俄國獲得了大片原屬中國的領土,并使這些被占領土具有了法律效力。同時,該條約為俄羅斯以后更大規模、更廣范圍地侵占中國領土開辟了先例。此外,條約還賦予了俄國對華貿易的權利,從中獲得了可觀的利益,推動了俄國的對外政策逐漸從軍事征服為主過渡到以獲取商業利益為主。

歷史評價

晚清洋務派代表人物張之洞在《勸學篇·荀子》中曾評價道:“攻下雅克薩、穩定邊界,解決了恰克圖的問題,開放商貿,赦免越南使者的罪行。這即為"兵",源于仁政的十二原則。”

中國史學家、外交家蔣廷黻曾評價道:“《尼布楚條約》,中國重在劃界,俄羅斯則注重通商。雙方達成目標,此約執行160余年。雖不永久有效,但奠定了150多年友好基礎。在國際條約中,該約有光榮歷史。”

中國歷史學家蕭一山曾評價道:“中國在這次約定中取得勝利,但未察覺俄羅斯逐步占領西伯利亞地區并侵犯國土。俄羅斯通過此舉獲得貿易利益、解決食糧問題,暫緩了野心。清朝政府為顯示寬容,忽視了邊遠地區,導致在咸豐年間失去了嶺南、江北、濱海等肥沃土地,山河不變,國界改變,令人感嘆。”

中國歷史學家呂思勉曾評價道:“此約俄人認為系用兵力迫脅而成,心懷不服,而中國對邊陲,又不能實力經營,遂伏下咸豐時戊午、庚申兩約的禍根。”

中國近現代演義小說作家、歷史學家蔡東藩曾評價道:“談及《尼布楚條約》,清朝視為榮耀,實因俄軍遠來孤立薄弱,清軍近在咫尺,強弱懸殊顯而易見。然棟鄂·朋春多次出戰,數年努力未攻破雅克薩土壘。赫舍里·索額圖最初條約條件不被接受,最終讓步,俄國實力可見一斑。”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