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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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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榮(1419年-1496年),字尊用,號王國光。生于明永樂十六年(1418年),福建漳州市龍海區顏厝鎮人。明朝大臣,曾任吏部給事中。正統十三年(1448年)考中進士,后出任吏部給事中。景泰初年,升任右給事中。天順六年,擔任出使琉球王國的副使,后遷至都給事中。成化年間,先后擔任南京太常少卿、戶部右侍郎、右翼副都御史、戶部左侍郎,最后晉升為南京戶部尚書。朱祐樘即位后,潘榮以資善大夫的身份致仕。弘治九年(1496年),潘榮因病去世,享年78歲,朝廷追贈他為太子太保

人物介紹

朱祁鎮天順六年(1461年)三月,疏球國中山王三子尚德王遣陪臣來朝,為兩年前逝世的父王尚泰久王告訃,并請封襲繼位。明朝鑒于琉球國自“永樂以來,國王嗣立,皆請命冊封”,按慣例于四月間作出決定:“派遣吏科右給事中潘榮、行人司行人蔡哲為正副使節”,“假以玉帶、蟒衣、極品服色”,往琉球國祭奠故王尚泰久,并冊封世子尚德為琉球國王。

當時官場視航海歷險為畏途。一怕遇上倭寇、海匪,御賜之物遭劫;二怕臺風頻繁,風濤測,舟破人亡。但潘榮是閩南人,漳泉海上貿易頻繁,航海之事,視為尋常。他領旨后便到福州船塢監造大艘“封舟”,認真選用素質良好的隨行人員和熟諳水道的水手、富有操舟經驗的掌舵等,組成一支近400人的使團,于天順七年(1463年)六月乘一艘大型封舟,從福州馬尾港啟航。封舟航行七晝夜才到達琉球王國。潘榮在琉球登陸后,即遵旨諭祭了故王尚泰久王,冊封了世子尚德王為中山王。在守候信風返國期間,他細心訪查琉球國各方面情況,發現年輕的嗣王尚德,雖然“資質敏捷,才利過人”,但“知謀自用,不納賢諫”,且“巧言飾非,擅殺良民”。因此,潘榮在與尚德多次會談中,反復宣揚“天朝的威德。”并按詔書予以褒獎,希望新王能廣開言路,省刑薄斂,治好邦國。惜尚德未納良言,六年后琉球果發生宮廷政變。

潘榮完成使命后于十月回朝,以出使有功,升戶部右侍郎,后升至南京戶部尚書。于弘治元年(1488年)致仕歸養,弘治九年(1496年)卒于家中,追贈太子少保,葬于南廂。現漳州市市內的給事巷和尚書巷便是因他的故居而取名的。

故鄉

端午節期間,廈臺航海界“七海揚帆”計劃研究人員,在龍海顏厝鎮馬洲村和官田社的龍舟上,發現了只有在琉球王國(今日本沖繩)古畫上才能看到的貢船旗。經過一個多月來的查閱隸書田野調查,初步認定這一古俗源于500多年前朱祁鎮御賜冊封使潘榮史實,為古代閩南地區琉球王國的友好往來提供了實物證據。官田社是冊封使潘榮故鄉。九龍江西溪流經顏鎮河段水域寬廣,這里四年一度的端午節龍船賽,從農歷五月初一開始,持續到初七才結束,其間歌仔縈耳,商販云集,鑼鼓聲聲,形成一個完整的“水上狂歡周”。

這種景象在漳州市地區本來不足為奇,奇特的是各船揮舞著的長條形旗幟,并非通常閩南龍舟上的中華民國國旗蜈蚣旗,而是只有在琉球古畫上才能看到的貢船旗(馬洲村為“黑地白月旗”,官田社為“烏龍白日旗”)。由于顏厝鎮是明代冊封使潘榮的故鄉,研究人員便從潘榮出使琉球王國史實入手進行考證。

漳州市區的給事巷和尚書巷便是因他而得名,至今在尚書巷仍保留著其故居尚書府。潘榮的出生地官田社原名潘田,因為出了潘榮這大官而改名官田。當地民間傳說:潘榮衣錦還鄉時,帶著皇帝賜給他的12支省旗(因潘尚書主管12個省),他回家看劃龍舟看得開心,就將其中的兩支旗分別賜給馬洲村和官田社。因為官田是老家,馬洲是外婆家,所以官田的“烏龍白日旗”比馬洲的“黑地白月旗”更加尊貴。但據記者觀察,兩者的區別僅為頭尾顏色稍微不同,前者為紅色,后者為白色。研究人員認為,傳說絕非空穴來風,有時還可補正史之不足。

民俗掌故

與官田社相距數公里遠的馬洲村,是潘榮的外婆家。在這里,農歷五月初四晚上,游江的各龍舟要掛保家燈、架八仙桌,把廟里供奉的水仙尊王請到船上,并派穿青長衫的老家長專門伺候。當地人說龍舟夜游這一古俗也是源于潘榮。攝影愛好者莊振東、莊水泉收集到一個民俗掌故:潘榮母親姓莊,系馬洲人氏。有一年端午節,她帶小潘榮回娘家,白天看劃龍舟,晚上到廟里燒香拜水仙尊王(即屈原的化身)。

由于人太多,小潘榮一不小心被擠進九龍江中,幸好袖口掛在一竹排上,才沒被沖走,但右手卻被竹杈劃了一大口子。小潘榮得救后指著水仙尊王神像對大人說:是這個老爺爺把我托出水,我才沒讓水沖走!人們一聽都說:水仙王顯靈啦!是水仙王救了小潘榮。

由于潘榮不辱使命且盛宣朝廷威德,朱祁鎮皇帝大悅,于天順七年(1462年)夏末秋初舉行國宴慶祝。酒宴上,英宗看到潘榮手臂上的瘢痕,笑問其故,潘榮如實回答,并說:“如果沒有馬洲水仙王,可能也不會有今天的潘榮。”英宗金口大開:“朕給他加封,賜‘黑地白月旗’,讓水仙尊王保護馬洲百姓安康,合境平安。”因此,古時每當漳州市劃龍船時,必須讓這“黑地白月旗”先過新橋,這是定例。

青史留名

古俗尚待考證,但作為閩人第一任冊封使,潘榮早已青史留名,他所著《中山八景記》是流傳下來最早的一部冊封使錄,彌足珍貴。早在隋朝,中原與琉球王國的商貿發展、人民往來已十分活躍,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寬勸說琉球王進貢臣服。明洪武五年(1372年)12月,朱元璋即派遣楊載出使琉球,通知即位建元,同時承認琉球中山王察度的國王地位,此乃冊封琉球之始。后來,琉球國王嗣立,皆請命冊封,形成制度。閩南地區與琉球一衣帶水,在明前就有了密切的交往。據考古資料,在石垣島出土的閩南白瓷碗,其年代屬南宋中期到元代中期。到洪武年間,明政府在泉州市設立市舶司,管理對琉朝貢貿易,在晉江口岸設立來遠驛,專門接待琉球王國貢使,當年的漳州月港泉州港是中琉交往的重要港口。就琉球所購物品來說,有眾多產自閩南,如漳州市天鵝絨永春縣手工織麻布德化縣的瓷器、惠安縣苧麻。關于潘榮出使琉球的意義,福建省師大歷史系王曉云、謝必震在《閩南與琉球關系略考》文中論述道:因為“福建地鄰琉球,當避嫌”,所以歷來明朝選冊使時都把閩人排斥在外。潘榮成為閩人第一任冊封使,說明明廷已意識到福建與琉球的密切聯系是中琉友好交往的重要組成部分。廈門大學楊國楨教授指出:潘榮作為琉球王國冊封使的重要意義在于“提供了一個閩籍冊封使和閩籍航海人員結合有利無害的實例,從而為閩籍官員擔任冊封使開辟了道路。”后來清代八次冊封琉球,其中有四次由閩籍官員四人分別擔任正副冊使,他們之所以能成行,這其中重要的一點是潘榮的開路之功。

“七海揚帆”研究人員告訴記者:從琉球博物館館藏古畫中,可以看到“奉旨歸國貢船”上的旗幟,與馬洲、官田的龍船旗,長寬比例基本一致,同為深色底,外部都有窄窄的框,上面也有白月、白日。古畫上的貢船旗是大明皇帝所賜,潘榮出使琉球王國立功后還朝,皇帝把相同款式的旗賜給他以示表彰,應在情理之中。

漳州史跡

作為重要歷史人物,潘榮在漳州家鄉如今竟已被人遺忘,有關史跡在逐漸喪失,只留下一處處地名,引發人們的思索。潘榮明正統年間進士及第,任吏部給事中,其故居現在仍取名為給事巷(在漁頭廟,今薌城區北京路北段)。漁頭廟原是潘榮的家廟,因廟址在魚鹽市場上,從前流經漳州的西溪水,可以從南河通達東西閘貫通城里。廟前原有個都憲坊,是明嘉靖年間朝廷為他立的旌表牌坊,現已不存。潘榮生性恬淡敦厚,做官四十年,經歷四朝皇帝,奉職皆無過錯,累遷至南京戶部尚書。弘治元年(1488年)告老還鄉時,孝宗皇帝賜“月歲夫如制九年”(九年內照發薪米和用人費),他在東鋪頭(今新華西路)新建府第,人們普遍稱之為尚書府,其府第通大街的小巷稱為尚書巷,地名至今沿用。此巷如今已布滿新樓,破爛不堪的尚書府身其間,得不到任何修繕,顯得極為窘迫,隨時可能在舊城改造中被夷為平地。潘榮78歲逝世,追贈太子少保,賜祭葬。其墓在今龍海區九湖鎮嶺兜村后的小山上,地名因此叫做尚書嶺,墓碑篆文為“明故資善大夫南京戶部尚書贈太子少保潘公墓”。墓前路口有一個半月形的池塘,面積約三畝左右,人稱為尚書潭,至今尚存。可惜的是,原有墓前儀制石羊、石馬、石像生,及社口路頭一座三丈多高的墓道碑,于“文革”時被破壞。有人也乘機挖掘墓穴,見潘榮尸身完好,袍服如故,尚未腐爛(見空氣后不久,袍服即化為灰)旋即又將其掩埋。棺中出土寶劍一把,光彩如新。

古文

潘榮,字尊用,龍溪人。正統十三年進士。犒師廣東省,還,除吏科給事中。

景泰初,疏論停起復、抑奔競數事。帝納之。尋進右給事中。四年九月上言:“致治之要,莫切于納諫。比以言者圣意,諭禮部,凡遇建言,務加審察。或假以報復,具奏罪之。此令一下,廷臣喪氣,以言為諱。國家有利害,生民有得失,大臣有奸慝,何由而知?況今巨寇陸梁,塞上多事,奈何反塞言者路。望明詔臺諫,知無不言,緘默者罪。并敕閣部大臣,勿搜求參駁,虧傷治體。”疏入,報聞。

天順六年使琉球王國,還,遷都給事中。成化六年三月偕同官上言:“近雨雪期,災異迭見。皇帝降詔自責,躬行祈禱,詔大臣盡言,宜上天感格。而今乃風霾晝晦,氣赤而復黑,豈非應天之道有未盡?夫人君敬天,不在齋戒祈禱而已。政令乖宜,下民失所;崇尚珍玩,費用不經;后宮無序,恩澤不均;爵濫施于賤工,賞妄及于非分,皆非敬天之道。愿陛下日御便殿,召大臣極陳缺失而厘革之,庶災變可弭。”時萬妃專寵,群小緣進寶玩,官賞冗濫,故榮等懇言之。帝不能用。是年遷南京太常少卿。

又七年,就擢戶部右侍郎。尋改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積奇羨數萬石以備荒。十七年召為戶部左侍郎,尋署部事。英國公張懋等四十三人自陳先世以大功錫爵,子孫承繼,所司輒減歲祿,非祖宗報功意。榮等言:“等于無事時妄請增祿,若有功何以勸賞?況頻年水旱,國用未充,所請不可許。”事乃寢。中官趙陽等乞兩淮鹽十萬引,帝已許之。榮等言:“近禁勢家中鹽,詔旨甫頒,而陽等輒違犯,宜正其罪。”帝為切責陽等。

南京戶部尚書黃鎬罷,以榮代之。孝宗嗣位,謝政歸。賜月廩、歲夫如制。九年卒,年七十有八。贈太子太保

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正統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錄囚福建省,出死罪六十余人。中有減死、詔充所在濱海衛軍者,時正慮其入海島為變,轉發之山東省,然后以聞。因言:“凡福建減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請治違詔罪。帝特宥之。時正又言:“通番及劫盜諸獄,以待會。淹引時月,囚多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順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養,遷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遷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視江西省災傷。除無名稅十余萬石,汰諸司冗役數萬,奏罷不職吏二百余人,增筑南昌濱江堤及豐城市諸縣陂岸,民賴其利。嘗上奏,不具奏人姓名,吏科論其簡恣。帝宥其罪,錄彈章示之。遂乞休歸。居民舍,布政使張為筑西湖書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時正雅好學。閑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禮文事尤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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