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brain death),是指包括腦干功能在內的全腦功能不可逆和永久的喪失。可作為宣布死亡的標準。
腦死亡的概念首先產生于法國。1959年,法國學者P. Mollaret和M. Goulon在第23屆國際神經學會上首次提出“昏迷過度”的概念,并開始使用腦死亡一詞。1968年,哈佛大學醫學院腦死亡定義審查特別委員會在《美國醫學會雜志》發表“腦死亡綜合征” 的定義和診斷標準,之后被多個國家采用,成為“死亡”醫學化進程中的里程碑。1980年,中國學者李德祥提出腦死亡應該為全腦死亡。許多國家采用全腦死亡的概念,歐洲部分國家采用腦干死亡的概念。
腦死亡臨床表現為對頭面部疼痛刺激(枕骨大孔以上)無反應、無法自主呼吸、腦干反射消失等。腦死亡不僅涉及到死亡現象和死亡標準的技術性問題,而且與人類社會的承受力和接受力有著密切的關系,受到宗教和文化的密切影響。截至2018年,全球約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正式承認腦死亡。
歷史
腦死亡的概念首先產生于法國。1959年,法國學者P. Mollaret和M. Goulon在第23屆國際神經學會上首次提出“昏迷過度”(Le Coma Dépassé)的概念,同時報道了存在這種病理狀態的23個病例。
1966年,國際醫學界正式提出“腦死亡”(brain death)的概念。1968年,哈佛大學醫學院腦死亡定義審查特別委員會在《美國醫學會雜志》發表“腦死亡綜合征”的定義和診斷標準,要求在24小時的觀察時間內持續滿足:(1)無自主呼吸;(2)一切反射消失;(3)腦和心臟的電活動靜止。之后被多個國家采用,成為“死亡”醫學化進程中的里程碑。
1980年中國學者李德祥提出腦死亡應是全腦死亡,從而克服了大腦死、腦干死等腦的部分死亡等同于腦死亡的缺陷,這一觀點已獲中國學者共識。許多國家采用全腦死亡的概念,歐洲部分國家采用腦干死亡的概念。
芬蘭是世界上第一個以國家法律形式確定腦死亡為人體死亡的國家,它的判定標準是在1971年公布的。1978年,美國的《腦死亡統一法案》(Uniform Brain 死亡 Act,UBDA)將腦死亡定義為:全腦功能包括腦干功能的不可逆終止。1979年,西班牙國會通過的移植法將腦死亡定義為"完全和不可逆的腦功能喪失"。1997年,德國的器官移植法規定:腦干死亡就是人的死亡。1997年,日本《器官移植法》腦死亡定義為:全腦包括腦干功能的不可逆停止,但與"植物狀態"不同,后者腦干的全部或部分仍有功能。
2002年,衛生部制定了一份符合中國國情的腦死亡診斷標準,并廣泛地征求各方意見加以修改和完善;2003年,在上海對《腦死亡判定管理辦法(討論稿)》進行了研討,這意味著中國腦死亡立法已經進入了準備階段。2003年4月10日,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對外宣布,已按照衛生部腦死亡起草小組的最新標準,征得家屬同意,宣布患者毛金生死亡,這是中國正式認定的首例腦死亡。
病因
原發性腦損傷
原發性腦損傷指原發于腦的疾病,例如,高處墜落或車禍導致的頭顱外傷,可直接引起腦組織壞死;腦內大血管堵塞或破裂引起大面積腦梗死或大量腦出血,也可能導致腦死亡,此外,腦炎、腦膜炎、腦腫瘤等,都可能引起腦死亡。
繼發性腦損傷
繼發性腦損傷指由于身體其他重要臟器受損引起的腦損傷,例如,心臟驟停、嚴重窒息、溺水、急性藥物中毒、低體溫等,引起腦供血供氧不足,最終導致腦組織缺氧壞死,一般來說,腦動脈血流中斷超過4~6分鐘,神經細胞就會發生不可逆性損害,全腦細胞不可逆性損害的最終結果就是腦死亡。
臨床癥狀
深昏迷
對頭面部疼痛刺激(枕骨大孔以上)無反應,如拇指壓迫眶上切跡或針刺面部時肢體無反應。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評分3分。面神經及三叉神經病變時需特殊考慮。
必須依靠呼吸機維持通氣,判定自主呼吸停止,除根據肉眼觀察胸、腹部有無呼吸運動外,還須通過自主呼吸激發試驗證實。
腦干反射消失
腦干反射包括:瞳孔對光反射、角膜反射、頭眼反射、前庭反射、咳嗽反射。
檢查
體格檢查
生命體征
醫生會首先檢查患者的呼吸、心律、血壓等生命體征。
意識狀態
醫生會用力按壓患者雙側眼眶上緣,或用針刺患者面部,如果患者面部無任何反應,提示深昏迷。
腦干反射
1.瞳孔對光反射:以右眼為例,用強光照射患者右側瞳孔,正常情況下,無論光照右眼或左眼,右側瞳孔均會縮小,即直接和間接對光反射均存在。腦死亡時,直接和間接對光反射均消失,即無論光照右側瞳孔或左側瞳孔,右側瞳孔均無反應。
2.角膜反射:用棉花絲觸及患者眼睛的角膜,正常情況下,出現眨眼反應,腦死亡時無眨眼動作。
3.頭眼反射:用手托起頭部,撐開雙側眼瞼,以向左側轉動為例,正常情況下,將頭迅速從右側轉向左側,患者的眼球反射性向右轉動,腦死亡時眼球無此運動。
4.前庭反射:將0~4℃生理鹽水分別注入外耳道,20毫升,注入一側外耳道,注入時間20~30秒,同時撐開兩側眼瞼,觀察有無眼球震顫。正常情況下,注水后1~3分鐘,出現眼球震顫,腦死亡時無眼球震顫。
5.咳嗽反射:用較長的吸引管刺激患者的氣管黏膜,正常情況下,患者會出現咳嗽反射,腦死亡時無咳嗽動作。
自主呼吸激發試驗
腦死亡的診斷標準中很重要的一條是無自主呼吸。自主呼吸激發試驗要求患者滿足試驗先決條件,包括核心體溫、收縮壓、動脈氧分壓和動脈二氧化碳分壓(PaCO2),患者暫時脫離呼吸機并向氣道內輸入純氧,觀察患者有無自主呼吸。如果先決條件的PaCO2為35~45mmHg,試驗結果顯示PaCO2≥60mmHg或PaCO2超過原有水平20mmHg仍無呼吸運動,即可判定無自主呼吸。如果先決條件的PaCO2>45mmHg,試驗結果顯示PaCO2超過原有水平20mmHg仍無呼吸運動,即可判定無自主呼吸。一般可在自主呼吸停止后人工維持呼吸達24小時以上時,開始檢測腦死亡存在與否,確診時間介于6~24小時之間。
影像學檢查
經顱多普勒超聲
經顱多普勒超聲可以測量顱內各條血管的血流參數,包括收縮峰值流速、舒張末流速、平均流速、阻力指數,有助于腦死亡的診斷。
顱腦CT或MRI
對腦部原發疾病診斷很有幫助。隨著腦血流灌注成像和MRI加權擴散成像等新技術的應用,不但能發現嚴重腦損傷后解剖和血流改變,也能顯示繼發于腦死亡的超微結構變化。
其他檢查
腦電圖
腦電圖主要反映大腦皮質電活動的動態,腦死亡時表現為平直線,即等電位。腦電圖對腦死亡診斷基本可靠,平直線的腦電圖表現已被許多國家列為腦死亡診斷條件。但由于平直線的腦電圖表現并非腦死亡所特有,且受低體溫、休克、抑制性藥物等的影響,應用時應注意。
用于反映刺激正中神經后神經沖動傳入中樞的通路是否完整,雙側N9和N13存在,提示周圍神經至頸髓傳導正常;雙側P14、N18和N20消失,提示中樞傳導異常,即大腦與腦干功能異常。
判斷標準
國際
1968年,哈佛大學醫學院為“腦死亡”命名,標志腦死亡理論體系的建立。哈佛大學醫學院腦死亡鑒定委員會對于如何確定腦死亡采用了比較保守的觀點,即強調腦干死亡或全腦死亡才視為腦死亡的標準。
1.不可逆的深度昏迷,患者完全喪失對外部刺激和內部需要的感受力,反應功能全部喪失;
2.自主呼吸停止,人工呼吸停止3分鐘仍不見自主呼吸恢復跡象,即為不可逆的呼吸停止;
3.腦干反射消失,包括瞳孔、角膜、眼運動等反射均消失及吞咽、噴嚏、發音、軟腭反射等由腦干支配的反射全部喪失;
4.腦電波平直或等電位。
凡符合以上標準,并反復多次檢查在24小時或72小時內結果一致者,即可宣布其死亡。但同時規定,服用過鎮靜、抑制藥物,低溫(小于32°C)或其他代謝原因導致的可逆性昏迷除外。
中國
2003年第3期《中華醫學雜志》刊登了中國衛生部腦死亡法起草小組制定的腦死亡判定標準(成年人)征求意見稿和腦死亡判定技術規范,包括四項內容。
1.先決條件:①昏迷原因明確;②排除各種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2.臨床診斷:①深昏迷;②腦干反射全部消失;③無自主呼吸(靠呼吸機維持,呼吸暫停試驗陽性)。以上三項必須全部具備。
3.確認試驗:①腦電波平直;②經顱腦多普勒超聲呈腦死亡圖形;③體感誘發電勢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項中至少有一項陽性。
4.腦死亡觀察時間:首次確診后觀察12小時無變化,方可確認為腦死亡。
意義
腦死亡標準的建立,不僅事關患者及家人的利益,也與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密切相關。腦死亡的標準涉及倫理學、法學、社會學和醫學等多方面的問題。對人的尊重是首要的倫理原則也是它的前提。尊重人包括尊重人類生命的尊嚴、尊重人格、尊重人的自主性、自主決定權等。
預防
預防腦死亡,可以從預防引起腦死亡的相關病因入手,如腦梗死,即可以從飲食、運動、戒煙限酒等方面進行預防。
健康飲食
保持低鹽、低脂、低糖的飲食習慣,多吃新鮮蔬菜、水果和雜糧食品等富含纖維素的食物,減少高脂、高熱量食品的攝入,避免暴飲暴食,控制總熱量攝入,以減輕體重和減少脂肪積累。
適量運動
適量運動可以促進血液循環,增加心肺功能,降低血脂和血壓。
1.規律有氧運動:建議每周進行至少150分鐘的中等強度有氧運動,如快走、慢跑、游泳、騎車等。?
2.抗阻運動:建議每周進行至少2次抗阻運動,如舉重、俯臥撐、彈力帶等。
3.柔韌性運動:建議每周進行至少1次柔韌性運動,如瑜伽、普拉提等。
4.平衡性運動:建議每周進行至少1次平衡性運動,如單腳站立、波球訓練等,但是要預防跌倒等意外事件。
戒煙限酒
煙霧病中的尼古丁和一氧化碳可使血管硬化。因為一氧化碳同血色素的結合比氧大250倍左右,形成的碳氧血紅蛋白可減少血的帶氧能力。這就導致了動脈內壁水腫,妨礙血液流動,為膽固醇的沉積提供了條件,日積月累便導致了動脈硬化。長期飲酒會導致腦血管動脈硬化。
控制慢性病
控制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癥等慢性病。建議每年進行一次全面體檢。
及時就醫
如果出現頭暈、頭痛、肢體麻木、乏力等疑似腦梗死的表現,應該及時就醫,以免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易混概念
腦死亡和植物人的主要區別包括以下幾點:
1.意識狀態:腦死亡患者完全喪失意識,包括對自身和周圍環境的感知能力;植物人無意識,但可能存在吮吸、咀嚼和吞咽等原始反射以及自發性或反射性睜眼、反射性躲避疼痛等基本反射。
2.腦功能:腦死亡意味著全腦功能(包括大腦、腦干)不可逆地喪失;植物人的大腦皮質功能嚴重受損,但腦干功能可能部分保留。
3.自主呼吸:腦死亡患者的呼吸中樞功能完全喪失,無法自主呼吸;植物人通常有自主呼吸。
4.恢復可能性:腦死亡是不可逆轉的,沒有恢復的可能;植物人有蘇醒的極小概率。
5.法律認定:腦死亡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死亡;植物人在法律上仍被視為活著的個體。
6.腦電圖表現:腦死亡患者的腦電圖呈一條直線,顯示腦電活動消失;植物人的腦電圖可能有非特異性的異常表現,但不是完全的電靜息。
參考資料 >
腦死亡.術語在線.2024-03-28
全國人大代表陳靜瑜:為腦死亡立法不止關乎器官移植.人民網.2024-03-28
中國首例“腦死亡”在武漢宣布.中國法院網.2024-03-28
腦死亡和平常所說的死亡是一回事嗎?.微信公眾平臺.2025-01-10
腦死亡立法及其意義.光明網.2024-03-28
全國人大代表陳靜瑜呼吁進行腦死亡立法.中國法院網.2024-03-28
腦死亡你接受的了嗎?.新浪網.2025-03-09
腦死亡.www.dayi.org.cn.2025-01-09
科普 ∣ 預防腦梗死,健康生活從細節做起.微信公眾平臺.2025-01-10
被判定為腦死亡才能進行器官捐獻,什么是腦死亡呢?.微信公眾平臺.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