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葬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葬禮,是一個國家最高規格的喪禮,代表了國家對逝者高度的崇敬。國葬在許多國家都存在,如中國、蘇聯、俄羅斯、日本、美國、韓國、朝鮮等。
國葬在中國的實行始自民國初年,1916年12月18日,國會通過了第一部《國葬法》。1925年孫中山逝世后,隨著“奉安典禮”的舉行,催生出中國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國葬制度。1928年6月黎元洪病逝后,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王正廷提議訂定統一的《國葬法》,但未能落到實處。1930年10月3日,中華民國政府第96次國務會議通過了《國葬法》。從1930年至1949年,《國葬法》又陸續在1936年、1937年、1947年和1948年經過四次修訂,大致從墓葬規范、國葬費用及決定程序等方面著手,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枝節性的增刪調整。1950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國葬儀式為左權將軍舉行。1976年,周恩來、朱德和毛澤東先后去世,其治喪規模均為國喪。
美國舉辦的第一場國葬是在1841年,時任總統威廉姆·哈里森上任32天就死于肺炎。當時,沒有任何規定或經驗為總統舉行葬禮,因此第一場國葬儀式非常簡單。進入20世紀,美國總統國葬開始變得隆重,遇刺身亡的約翰·肯尼迪國葬規格非常高。2004年,美國為前總統里根舉行盛大國葬,葬禮儀式根據里根本人和家屬意愿精心安排。
國葬作為一個國家中央政府所舉行的葬禮,對于民間喪葬起到示范作用,思想流變滲透至民間,推動了民間喪葬禮儀的變革。國葬是法統的象征,也是一種儀式政治。
定義
國葬,又稱國喪,古代稱大喪,指皇帝、皇后和太上皇、皇太后等去世所舉行的治喪活動。指國家領導人去世后所舉行的治喪活動,為一國最高規格的喪禮。國葬是以國家的名義進行的葬禮,包括各種復雜的儀式,一般來說,能夠享受國葬待遇的人,都是對該國有特殊功勛或者尤為值得紀念的人;例如,2020年11月26日,阿根廷政府就為對國家有特殊貢獻的迭戈·馬拉多納舉行了國葬。
具體內容
歷史沿革
中國
國葬在中國的實行始自民國初年。1916年10月31日,“手創共和”的中華民國開國元勛黃興去世,不久,有“護國軍神”之譽的蔡鍔也在11月8日病故于日本。為表彰黃興、蔡鍔對創建及維護民國的卓越貢獻,時被袁世凱非法解散的第一屆國會復會后,即決定創制專門的法律,以國葬禮來安葬二人。為此,國會于1916年12月18日通過了首部《國葬法》。
1925年孫中山逝世后,隨著“奉安典禮”的舉行,為“黨國”時代的政要葬禮樹立了一個可資借鑒的標桿,催生出中國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國葬制度。1928年6月黎元洪病逝后,南京國民政府委員會曾就其“營葬辦法”展開磋商。會上,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王正廷提議訂定統一的《國葬法》,“否則此次對黎則用某種國葬辦法,將來有須國葬者又另訂一辦法,實在不妥當”;但這項具有前瞻性的意見卻被會議主席譚延以“將來再訂統一辦法”為由搪塞過去,最終未能落到實處。1930年9月22日,時任行政院長譚延闿因腦出血病逝于南京寓所。同日,國民政府決定即日成立治喪辦事處,“至于葬事問題,決用國葬,惟須經過最高黨部決議后始明令施行”。
1930年9月25日,中政會召開臨時會議討論譚延闿的葬事問題。此次會議主要通過了兩項決議案:第一,譚延闿予以國葬,詳細辦法由治喪委員會擬定;第二,按照1916年《國葬法》的規定,只有國會方擁有授予國葬的決定權,“現在沒有國會”(胡漢民語),故而原有法律不適用,需要邵元沖及李文范重新擬定。9月26日,秉持中政會意旨行事的國民政府召開會議,正式決議國葬譚延闿。9月30日立法院長胡漢民將邵、李提交的《國葬法》草案呈送國民政府作最后審核。10月3日,國府第96次國務會議最終通過了《國葬法》。1930年版《國葬法》的頒行,首先使得“譚院長之國葬,有法可援,而一般有國葬資格之偉人,將來亦可依法舉行之”。從1930年至1949年,《國葬法》又陸續在1936年、1937年、1947年和1948年經過四次修訂,大致從墓葬規范、國葬費用及決定程序等方面著手,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枝節性的增刪調整。
1950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國葬儀式為左權將軍舉行,左權將軍靈柩移葬至邯鄲陵園。
1976年,周恩來、朱德和毛澤東先后去世,其治喪規模均為國喪。如毛澤東同志去世后,中國1個月內停止娛樂活動,同年9月18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追悼會。
美國
根據美國法律,前總統、當選總統和現任總統死后都有資格得到國葬待遇,他們的遺體被安放在美國美國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葬禮的具體安排視遺屬的意愿而定??偨y指定的其他人士也可享受國葬待遇。美國舉辦的第一場國葬是在1841年,時任總統威廉姆·哈里森上任32天就死于肺炎。當時,沒有任何規定或經驗為總統舉行葬禮,因此第一場國葬儀式非常簡單。一位商人受命組織葬禮,他將黑色綢子掛在白宮墻上,在總統居住的白宮東廂舉行小型宗教儀式,只有受邀人士才能參加,威廉·亨利·哈里森的棺槨在美國議會公墓下葬。進入20世紀,美國總統國葬開始變得隆重,遇刺身亡的約翰·肯尼迪國葬規格非常高。2004年,美國為前總統里根舉行盛大國葬,葬禮儀式根據里根本人和家屬意愿精心安排,有關方面為此撰寫長達300頁“國葬進程備忘錄”。依然健在的4位美國前總統和來自170多個國家的代表應邀出席參加了里根的葬禮,他生前的好友瑪格麗特·撒切爾也參加了葬禮。葬禮那天,美空軍F-15戰機編隊排成“悼念隊形”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上空飛過。同時,一匹沒有騎手的賽馬背著里根的馬靴緩慢前進。應里根夫人要求,這雙靴子必須腳尖向后。葬禮后,里根的遺體被運回老家。過去30多年間,除了里根,美國政府還為前總統林登·約翰遜和前總統福特舉行國葬,尼克松1994年去世,家人根據他的遺愿,沒有舉行國葬。2005年黑人社會活動家羅莎·帕克斯去世后,也停靈于國會大廈,享受相當于國葬的榮譽。
英國
英國有兩種高規格葬禮,國葬和王室葬禮,二者的區別是國葬需要議會批準。遺體在威斯敏斯特宮停留3天供人瞻仰,葬禮在威斯敏斯特教堂或者是圣保羅大教堂舉行,前首相溫斯頓·丘吉爾去世后獲國葬。在英國的國葬中,棺木被放在一個炮架上,由英國皇家海軍士兵抬著;在王室葬禮中,棺木放在馬車上,由幾匹馬拉著徐徐行進。前首相丘吉爾的葬禮曾經轟動一時。1965年,丘吉爾的葬禮規模在當時世界上堪稱空前隆重,112個國家的代表出席葬禮。作為英國前首相,丘吉爾的葬禮上鳴放19響禮炮,而英國君主的葬禮要鳴21響禮炮。英國最近的一次國葬是為第一代緬甸的蒙巴頓伯爵路易·蒙巴頓將軍下葬。1979年,退休多年的蒙巴頓將軍遇刺身亡,英國為他舉行了繼溫斯頓·丘吉爾之后最隆重的國葬。他的國葬儀式在威斯敏斯特教堂舉行,除英國王室全體成員外,還有荷蘭、比利時等國的君主,以及美國、法國、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首腦、特使或政府代表。按照蒙巴頓生前意愿,葬禮沒邀請日本人出席。國葬后,蒙巴頓的靈柩被安葬于修道院中。在英國,并非所有聲名顯赫的政要都會被授予國葬禮遇,即便是首相。前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在生前要求不要進行國葬。她去世后,由于人們對撒切爾功過的爭議頗大,在要不要進行國葬的問題上也產生了民意的尖銳對立。最后,英國沒有對撒切爾進行國葬,而是軍葬,但是葬禮的規??氨葒帷?/p>
相關研究
資料來源
相關法律
中華民國第一部《國葬法》
中華民國第一部《國葬法》于1916年12月19日由大總統黎元洪正式頒布施行。其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條,中華民國人民有殊勛于國家者,身故后經大總統咨請國會同意或國會之議決,準予舉行國葬典禮,已經私葬者亦得依前項之規定補行國葬典禮。
第二條,國葬經費五千圓(元)由國庫支出。
第三條,國葬墓地由國家于首都擇定相當地址建筑公墓,或于各地方擇定相當地址修筑專墓,或由死者遺族自行擇定塋地安葬,均由國家建立碑銘以表彰之。
第四條,關于葬儀及修墓一切事宜由內務部派員辦理。第五條,予國葬典禮者由大總統親往或派員致祭。
第六條,舉行國葬之日所在地之官吏均往與祭,同時全國官署及公共團體均下半旗設位遙祭。
第七條,殯葬時,所在地及經過地方之官署及公共團體均下半旗,并由國家派遣軍隊、軍樂護送。
中華民國第二部《國葬法》
中華民國第二部《國葬法》1930年10月7日施行,主要內容有:
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有殊勛于國家者,身故后依本法之規定舉行國葬。第二條,國葬之舉行由國民政府國務會議決定之。
第三條,國葬經費經國民政府國務會議議決,由國庫支出之。
第四條,依本法第二條之規定決定舉行國葬時,由國民政府派員組織國葬典禮辦事處,籌辦國葬事宜。
第五條,國葬之儀式由國民政府以命令定之。
第六條,國葬舉行之日,凡公務人員均須臂纏黑紗,全國停止娛樂,各機關各團體及商店民居均下半旗以志哀悼。
影響及作用
國葬作為近代的一個新式概念,從喪禮方面,對中國長久以來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造成一定的沖擊,而這種喪葬思想的流變又與民國時期的政治局勢有著密切聯系。另外,國葬作為一個國家中央政府所舉行的葬禮,對于民間喪葬會起到示范作用。在中央政府的親身示范下,思想的流變能夠較為有效地滲透至民間,從而有力推動了民間喪葬禮儀的變革。
思想的回流與轉變
喪葬可以作為政治在死亡層面的延續,用以解決現實中的政治問題。在中國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為了維持臣民對皇權迷信、崇敬的權力崇拜心理,會“從時間、空間、儀式等層面進行全方位的崇拜建構”°。國喪便是這種建構手段在統治者本人死后的延續。中國古代民間將人死后的葬法分為金葬、木葬、水葬、火葬、土葬,其中金葬即為帝王葬禮的尊稱,寓意其身份的至尊。根據傳統禮制,只有皇帝或其他統治階級的人死后,其喪禮才能被稱為“國喪”。在所有規格的喪禮中,“國喪”等級最高,規模最為宏大。統治者安葬的陵寢更是神圣而不可侵犯。隨著專制皇權的不斷強化,統治階級在相關喪葬安排上,也越來越注重體現皇權的權威性。
中華民國成立后,封建帝制被推翻。新式的思想、禮儀等在中國得到更深入的傳播。袁世凱成為民國大總統后,設立禮制館,對傳統禮制加以改編。盡管禮制館擬就的新禮制草案依然沿用了傳統的五禮框架,但國葬禮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伴隨著民國建立,現代國家概念在中國業已產生的現象?;实鄄慌c“國”劃等號,自然地,像“國喪”這樣最高等級與規模的喪禮也不再為皇帝專有。禮制館擬定的國葬禮,不只是大總統,在職百官有大勛勞于國家者,均可以國禮葬之。這對傳統禮制與傳統思維而言是一次突破。然而思想的變革并不與政治結構變革相同步。經過兩千多年的沉淀,傳統思維不會僅憑一次突破就會發生徹底變革,相反,可能會引起一次歷史回流。袁世凱的帝制復辟運動以及在北洋政府為袁世凱舉行的喪禮中所體現出來的濃厚封建帝王色彩,就是這種歷史回流的產物。這反映了盡管中國的政治體制由封建帝制轉型為共和體制,但傳統思維的轉變依然存在滯后性。作為從舊時代走出來的人物,袁世凱及其手下要員的傳統帝制思維難以拔除,作為掌握民國大權的大總統,在傳統思維的影響下,袁世凱的北洋政府難免要走向專制獨裁。而北洋政府的倒行逆施,表現在袁貴妃喪禮上,便是初期議決了為袁氏舉行“國葬禮”,其喪禮大綱卻與傳統帝制時代的“國喪”別無二致。雖然北洋政府最終決定不再以國葬禮為袁世凱辦理喪葬事,但袁世凱依然以帝王制入殮出殯??梢哉f,這是民國初期人心迷惘、國體不定在袁氏喪禮方面的表現。
袁氏喪禮所表現出的思想回流,在幾個月后,便被北洋政府首部《國葬法》的制定與頒布所改變。該《國葬法》的制定,源自黃興、蔡鍔的先后逝世,時人多建議政府為二人舉行國葬典禮。與此前的袁世凱相比,黃興、蔡鍔均未擔任過國家元首,但都功于民國。袁世凱當初的“國葬”之說,由政府提出,黃、蔡國葬則因各界提議促成??梢?,無論受葬者的身份還是國葬言論的來源,都是一次思想上的突破。國葬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民主、平等的思想。國葬是民國最高規格的葬禮,在古代,與之相對應的是“國喪”——只有皇帝或其他統治階級的人死后有資格享用。依據北洋政府以及后來國民政府的《國葬法》,只要“有殊勛于國家”,身故后經議會議決,便可舉行國葬。這種打破身份與等級限制的制度,實際是“對封建帝王享有‘國喪'特權的否定”,是政府反對封建帝制在喪禮方面的體現。而且,國葬儀式、標準都經議會議決,有法律或條例可以依據,不再像封建社會的統治者一樣,根據個人喜好來決定喪事規模大小,這也是民國時期,新興的法治思想在喪葬儀式方面的表現。
對民間喪禮的示范作用
中國的傳統禮儀經過兩千多年的沉淀,已形成一套完整體系,并且在傳統社會中根深蒂固。民國時期的國葬禮受西方影響,由國人向西方國家學習、借鑒而來。因此,如民國時期的部分其他舶來品一樣,國葬難以擺脫對中國傳統在一定程度上的繼承,但西式特色已然出現其中,從而形成新式的葬禮。這種新式葬禮對中國傳統的喪禮體系產生了較大沖擊,但其本身所繼承的中國傳統,又使其獨具中國特色。而國葬的承辦方是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在政府舉行國葬時,其中的儀式、禮節等,對民間喪禮具有直接的示范作用,因此國葬禮儀兼采中西的特征,又通過國家的示范,對民間喪禮產生了一定影響,使得民間喪禮在傳統禮儀的基礎上,也開始出現一些新式因素。
法統的象征
在護法運動之前,袁世凱帝制運動時期,孫中山領導的中華革命黨、以梁啟超為首的進步黨以及反對袁氏的西南地方勢力派等聯合發起護國運動,組織護國軍,形成南北對立的局勢。及袁氏失敗身死,黎元洪繼任為大總統。由于1913年北洋政府依據《臨時約法》制定頒布了《總統選舉法》,又在1914年依據袁氏新約法對《總統選舉法》進行了修正,而新約法及其法統并不為護國軍所承認。因此圍繞黎元洪應依據哪個法統下的《總統選舉法》繼任總統,南北雙方產生分歧。最終以段祺瑞為首的北洋軍閥妥協屈服,宣布恢復舊約法,黎元洪也以《臨時約法》的法統繼任總統之位。國葬是南北雙方法統之爭在政治儀式上的體現。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所舉行的葬禮才能被稱為“國葬”,換言之,舉行國葬是中央政府的特權。這對興起護法旗幟、成立時間晚于北洋政府的廣州政府尤為重要。北洋政府自黃興、蔡鍔國葬之后,僅為孫中山舉行了國葬典禮。而中國國民黨人從護法軍政府成立開始,至南京國民政府實現全國形式上的統一之前,先后為程璧光、劉建藩、林修梅、魯子材、伍廷芳、沙基慘案烈士、廖仲愷、黎元洪等人發布國葬令或舉行國葬儀式,并為孫中山舉行了奉安大典。擁有“國葬”名義的人數不可謂不多。由于軍政府早期以爭奪法統、維護《臨時約法》為目標,舊約法體系下的法律自然也會為軍政府所沿用,而北洋政府此前頒布的《國葬法》亦包括在內。因此,軍政府在早期討論的國葬案中,多強調受葬者在護法運動中的功勛以及其國葬以《國葬法》為依據,這些國葬案包括程璧光、劉建藩、林修梅。
儀式政治
中國國民黨自改組后,確立了在取得革命成功后“用本黨的主義治國”的方針。國民黨人會通過舉行儀式對其主義進行宣傳,從而不斷強化參與者對“黨國”的認同。南京國民政府在1929年為孫中山舉行的奉安大典中,就不斷對孫中山的核心思想、國民黨的形象及革命主旨加以宣傳,從而完成對國民黨政權形象的塑造,使國民黨獲得更多政治認同。由此看出,奉安大典作為孫中山遺體安葬儀式的同時,也是一場隆重的政治儀式。而國民政府舉行的國葬,如其舉行的其他儀式一樣,政治色彩濃厚,宣教目的也較為明顯。如果說在1928年之前,即全國尚處軍閥割據、南北對峙時,舉行國葬更多地是在表明政府自身的法統象征,那么在中國國民黨人實現全國形式上的統一后,國民政府成為民國唯一的中央政府,國葬的現實意義,逐漸由法統的象征轉變為政治的宣教。對國民政府而言,在取得革命成功后,如何讓更多的人服從本黨的主義,獲取更多擁護,進而鞏固政權,成為一項重要工作。國葬便是國民黨人對國民進行政治宣教,落實“主義治國”的儀式手段之一。
相關人物
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 >
葡萄牙為前總統桑帕約舉行國葬.光明網.2024-10-15
【周末讀史】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國葬”是為誰舉行的?.微信公眾平臺.2024-10-15
朝鮮為他舉行國葬,曾任國家元首逾20年.中國新聞周刊-今日頭條.2025-11-04
肯尼亞用國葬告別馬拉松世界紀錄保持者基普圖姆.百家號.2024-03-02
習近平主席特使出席納米比亞已故總統根哥布國葬儀式.人民網.2024-03-02
越南為已故前國家主席陳德良舉辦國葬.澎湃新聞-今日頭條.202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