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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安
來源:互聯網

袁安(?-92年),中國東漢辭賦家,字邵公。汝南汝陽(今河南周口市西南)人,出身于儒學世家,其祖父袁良。

袁安自幼承襲家學研習《孟氏易》,仕途從縣功曹起步,被舉薦孝廉后,歷任陰平縣長、任城區縣令。永平十二年(70年),處理楚王劉英謀反案,任楚郡太守的袁安以寬大為懷,釋放四百余家無辜牽連者,盡顯仁政與公正。在河南郡任上,他政令嚴且不受賄賂干擾。建初八年(83年),升任太仆后又任司空司徒,名重朝廷。元和二年(85年),主張將俘虜發還原北匈奴以安邊境。章和二年(88年),章德竇皇后臨朝,竇憲請擊匈奴,袁安與同僚上書勸阻,不畏竇憲兄弟專橫。永元四年(92年),袁安因病去世,朝廷痛惜。數月后太穆皇后垮臺,和帝親政,拜袁安之子袁賞為郎。袁安后代與弘農楊氏并為“四世三公”世家大族,其子孫袁紹袁術在漢末三國時期成為著名軍閥。

人物生平

受人畏愛

袁安的祖父袁良,學習《孟氏易》,在劉衎時以明經被舉薦,后官至成武縣令。袁安年輕時繼承祖父的學問,為人很莊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最初擔任縣里的功曹,有一次,袁安帶著檄文到州從事那里辦公,從事托袁安捎封信給縣令,袁安說:“您是為公事,自有郵驛替您傳送;如果是私事,就不應找我功曹。”便辭謝不肯接信,從事有些害怕,就沒有拜托他。后來,袁安被舉薦為孝廉,先后擔任陰平縣長和任城縣令。他所任職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既畏敬又愛戴他。

治理楚獄

永平十二年(70年),楚王劉英謀反案交給楚郡核實。次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推薦袁安辦理此案,認為他能處理復雜的案件,明帝任命袁安為楚郡太守。當時受劉英供辭牽連被關押的有幾千人,明帝大發脾氣,而辦案人急于定案,嚴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誤判死罪的很多。袁安到郡里后,先不進衙門,而到監獄去,審理那些無沒有明顯證據的,逐一上報,讓他們出獄。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頭力爭,認為但凡是附和劉英的,按法律都與劉英同罪,袁安不同意。他說:“如果不合律例,我負全責,不連累你們。”于是分別一一上報。明帝感動之下覺悟,當即同意袁安的請求,因此被釋放出獄的人有四百多家。

名重朝廷

永平十四年(72年),袁安被征召任河南尹。袁安任河南尹時,政令非常嚴明,但他從來沒有因賄賂罪來審訊人。他常常說:“但凡做官的人,高一些就希望擔任宰相,下低一些也希望能擔任州牧知府,在圣明之世禁人才,這是我不忍心去作的事。”聽到這話的人,都很感動,并勉勵自己要廉潔奉公。袁安在職十年,京師雒陽的政紀很整飭,他的名聲深得朝廷看重。

建初八年(83年),袁安升任太仆。

議論朝政

元和二年(85年),武威市知府孟云上書說:“北匈奴已與我們和親,可是南匈奴又去搶劫他們,北單于說大漢欺騙他們,想進犯邊疆。臣認為應該將俘虜發還北匈奴,借此來安慰他們。”章帝下詔召集百官到朝廷商議,公卿們都認為夷狄狡詐,貪心不足,得到俘虜以后,還會妄自夸大,不能開這個例。袁安卻說:“北匈奴派使者進貢請求和親,還把被擄去的人歸還大漢,這說明他們害怕大漢聲威,而不是先違背條約。孟云以大臣的身份守衛邊疆,不應對夷狄不講信用。讓俘虜回去,足以表明中國對他們的寬大,而使邊境百姓得到安寧,這真是太好了。”司徒桓虞也改變主意聽從袁安,太尉鄭弘、司空第五倫等人都恨袁安。鄭弘還大聲激怒桓虞說:“但凡是主張釋放俘虜的,都是對皇帝不忠。”桓虞當場叱責他。第五倫和大鴻臚韋彪都惱怒得臉上變了顏色,司隸校尉把所有情況奏明章帝,袁安等都把印綬交給章帝請罪。章帝下詔道:“議政時間很長,說明各人看法不同。朝廷大事應該多聽議論,計策靠大家商定。說話時態度中正和稅,符合禮節,固然很好;但遇事不敢吱聲,絕對不是朝廷的福氣,你們有何過錯值得引咎自責的呢?還是把帽子戴上,鞋子穿上吧!”最后章帝還是聽從了袁安的建議。

元和三年(86年)五月,袁安接替告老致仕的第五倫擔任司空

章和元年(87年)六月,袁安又代替桓虞擔任司徒

不畏權貴

章和二年(88年)二月,劉肇劉肇即位,因和帝年幼,便由竇太后臨朝聽政。太后的兄長車騎將軍竇憲上疏請求北擊匈奴,袁安與太尉宋由、司空任隗以及九卿一起到朝廷上書勸阻,認為匈奴沒有進犯邊塞,無故出兵遠征,耗費國家錢財,邀功于萬里之外,這不是應有的國策。眾人連上幾封書都被扣住沒有上報。宋由有些害怕,不敢聯連名上書了,而那些卿相也漸漸不吱聲了。只有袁安與任隗仍堅持正道,毫不退讓,甚至摘掉帽子到朝廷力爭十次以上。竇太后還是不聽,大家都替袁安捏了一把汗,但袁安還是鎮定自如。

竇憲已經出兵,他的弟弟衛尉竇篤、執金吾竇景各仗自己的權勢,公然在京師放縱其爪牙攔路搶劫財物。竇景又擅自派人乘驛馬散發檄文到邊境各郡,調集騎兵突擊隊和射手有本領的,命令漁陽、雁門、上谷郡三郡各派官吏將他們送到竇景住地。有關官員害怕,沒敢說半個不字。袁安就彈劾竇景擅自調集邊防軍,驚擾官吏百姓,府尹不待符信而聽從竇景安排,應該殺頭示眾。又上奏彈劾司隸校尉鄭據、河南尹蔡嵩討好依附貴戚,沒有堅持正義,請求將他們罷免,并依法治罪。這些奏折都被扣住沒有上報。而竇憲竇景更加專橫,在各名都大邑布置他們的親信,都向官吏百姓征收賦稅,收取賄賂,其余州郡也都望風仿效。袁安與任隗一道檢舉那些二千石府尹,以及與之牽連降級罷官的有四十多人,竇氏黨羽懷恨在心。但袁安、任隗一向品行高尚,竇氏也沒有辦法加害他們。

當時竇憲又出兵駐武威市。永元元年(89年),北單于耿夔所攻破遠逃,塞北一時間無人管轄,匈奴余部不知歸誰統領。竇憲每天夸耀自己的功績,想用恩惠與北匈奴余部搞好關系,于是上書請求立投降的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于,設中郎將領護,像過去立南單于那樣。劉肇將此事交給公卿討論,太尉宋由太常丁鴻、光祿勛耿秉等十人同意。袁安與任隗上奏認為“劉秀招撫懷柔南匈奴,并不是讓他永遠安居內地,而是一個權宜之計,是出于想讓他們去抵抗北匈奴的緣故。如今北方已經安定,應該讓南單于回到北邊去,一起領導投降的群眾,不必再立阿佟來增加國家的負擔。”宗正劉方、大司農尹睦贊同袁安的意見。事情上奏,沒有及時決定。袁安害怕竇憲一意孤行,于是單獨上密封奏章認為立阿佟失信于南單于,會進而失信于其他的外族。而且會使烏桓、鮮卑懷恨在心。而如果再立阿佟的話,那支出的費用必須加倍,就會讓國庫空虛,而不是處理國家大計的好辦法。”和帝下詔讓群臣討論。袁安又與竇憲展開針鋒相對的辯論,竇憲仗恃自己的權勢,言詞驕傲,揭人之短,甚至惡言罵袁安,提出劉秀誅殺大司徒韓歆戴涉的例子來威逼袁安,袁安始終寸步不讓。最后竇憲還是立了匈奴降將右鹿蠡王於除健做了單于,他不久就反叛了,正像袁安預計的那樣。

病逝敗前

永元三年(91年)正月,和帝加元服,竇皇后命袁安為賓,賜他束帛、乘馬。

袁安認為天子幼弱,外戚當權,每次上朝,和公卿談到國家大事,沒有不痛哭流涕的。從天子到大臣都依仗他。永元四年(92年)三月十四日(4月19日),袁安去世,群臣都感到非常痛惜。數月后,竇氏垮臺,和帝開始親政,回想以前議論國事的正反兩派的情況,于是拜袁安的兒子袁賞為郎。

個人作品

(袁安作品來源)

家族成員

祖父

袁良學習《孟氏易》,劉衎時任太子舍人東漢初年官至城武縣令。

父親

袁昌,從陳郡陽夏移居汝南縣郡汝陽縣,為汝南袁夫人始祖。

后代

??兒子

袁裳,袁安長子,竇氏倒臺后被劉肇任命為郎官,后任車騎都尉。

袁京,袁安次子,字仲譽,官至蜀郡太守。

袁敞,袁安三子,字叔平,官至司空

??孫子

袁著,袁裳之子,曾為郎中。

袁彭,袁京長子,字伯楚,少傳父業,官至光祿勛、議郎。

袁湯,袁京次子,安仲河,官至司徒、太尉,封安國亭侯,卒謚號康。

??曾孫

袁盱,袁彭之子,官至光祿勛。

袁賀,袁彭之子,官至彭城國相。

袁成,袁湯長子,字文開,官至左中郎將,早卒。

袁逢,袁湯次子,字周陽,世襲袁湯爵位,官至司空、執金吾,卒贈車騎將軍、特進,謚號宣文。

袁隗,袁湯三子,字次陽,官至太傅。

??玄孫

袁遺,袁盱之子,字伯業,官至淮安市知府

袁閎,袁賀長子,字夏甫,隱居不仕。

袁忠,袁賀次子,字正甫,曾任沛國相,東漢末年避亂交州,后被征為衛尉,為還未到任即去世。

袁弘,袁賀三子,字邵甫,不應征辟。

袁基,袁逢之子,世襲父親爵位,官至太仆。

袁術,袁逢嫡長子,字公路,漢末群雄之一,后稱帝,建號仲氏。

袁紹,袁逢庶出子,過繼于袁成,漢末群雄之一,官至大將軍、冀州牧,封鄴侯。

軼事典故

袁安困雪

袁安沒作官的時候,客居洛陽市,很有賢名。一年冬天,洛陽令冒雪去訪他。他院子里的雪很深,洛陽令叫隨從掃出一條路才進到袁安屋里。袁安正凍得蜷縮在床上發抖。洛陽令問:“你為什么不求親戚幫助一下?”袁安說:“大家都沒好日子過,大雪天我怎么好去打擾人家?”洛陽令佩服他的賢德,舉他為孝廉。

“袁安困雪”后指高士生活清貧但有操守。

葬地興族

袁安父親去世時,他的母親讓袁安去訪求葬地,在路上碰見三個書生,問他去哪里,袁安把事情告訴他們,書生于是指一處地方,說:“把你父親葬在此地,你的家族會世代任上公”。一會三人就不見了,袁安感到很奇異。就把父親葬在那個地方,其家族也從此興盛。

不徙墳壟

袁安的妻子早逝,葬于家鄉。袁安臨終時,遺令說:“我充任宰相,應當配葬山陵,不能歸葬家鄉的墳墓。你們的母親已先葬于祖輩的墳墓中,如果鬼神有知,應該留下她奉養先人。如果鬼神無知,那就不用麻煩地遷徙她的墳墓。”他的幾個兒子都不敢違背。

四世三公

袁安在漢章帝劉炟時任司徒,其子袁敞司空、孫袁湯太尉、曾孫袁逢袁隗分別擔任司空及太傅,“汝南袁氏”四世居三公位,因而被稱為“四世三公”,與“弘農楊氏”齊名。《三國志·袁紹傳》稱“(袁紹)高祖父安,為漢司徒。自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由是勢傾天下。”《后漢書·楊彪傳》亦稱:“自震(楊震)至彪,四世太尉,德業相繼,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云。”

“四世三公”后指世代官居高位。

史書記載

《東觀漢記·卷十六·傳十一》

《后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五·漢紀三十七》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七·漢紀三十九》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八·漢紀四十》

人物評價

袁安是個生活清貧但有操守的人。

東觀漢記》:①袁安為尹十余年,政令公平,未嘗以贓罪鞠人。②袁安為司徒,每朝會,憂念王室,未嘗不流涕也。

范曄:①袁公太穆皇后之間,乃情帝室,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及其理楚獄,未嘗鞫[jū]人于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后昆。子孫之盛,不亦宜乎?②袁公持重,誠單所奉。惟德不忘,延世承寵。

司馬光:三代既亡,風化之美,未有若東漢之盛者也。及孝和以降,貴戚擅權,嬖[bì]幸用事,賞罰無章,賄賂公行,賢愚渾肴,是非顛倒,可謂亂矣。然猶綿綿不至于亡者,上則有公卿、大夫袁安、楊震、李固杜喬、陳蕃、李膺[yīng]之徒面引廷爭,用公義以扶其危,下則有布衣之士符融郭泰范滂、許邵之流,立私論以救其敗。是以政治雖濁而風俗不衰,至有觸冒斧鉞,僵仆于前,而忠義奮發,繼起于后,隨踵就戮,視死如歸。

周必大:按安理楚獄之連系,還匈奴之生口,臨事如此,平時用心仁恕可知矣。神物兆祥使之昌熾,此豈人力所能至哉?

劉祁:及桓、靈之世,朝政淆亂,奸臣擅權,士風激厲,以敢為敢言相尚,故爭樹名節,袁安、楊震、李固、杜喬、陳蕃之徒抗于朝,郭泰、范滂、岑晊張儉之徒議于野,國勢雖亡,而公議具存,猶能使亂臣賊子有所畏忌。

王夫之讀通鑒論》:①南單于降漢,光武置之西河塞內,迨[dài]劉肇之世,竇憲出塞五千里,大破北匈奴,北單于逃亡,其余種于除健請立,袁安、任隗欲乘朔漠之定,令南單于反北庭,驅逐於除鞬單于,而安其故廬,此萬世之長策也。于除鞬不得立,而漢亡一敵。送南匈奴反北庭,統一匈奴,而南單于抑且以為恩。乃若陽以施大德于南虜,而陰以除中國腹心之蠹[dù],戎心不啟,戎氣不驕,袁風不淫于諸夏,判然內外之防,無改于頭曼以前之舊,劉淵、石勒之禍,惡從而起哉……于是而知袁安、任隗之識遠矣。②孝和之世,袁安、任隗、丁鴻為三公,何敞、韓稜為尚書,皆智勇深沈,可與安國家者也……當其始也,大臣與宦寺猶相與為二也,朝綱立而士節未墮,則習尚猶端,而邪正不相為借。若袁安、任隗、丁鴻者,雖憂時莫能自效,而必不攀鄭眾以有為。

蔡東藩后漢演義》:徒知掃虜已非謀,況復興戎更啟憂;盡有危言終不用,老臣遺恨幾時休?

后世紀念

袁安碑,全稱《漢司徒袁安碑》,為篆書極品,原石地點不明,明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被移置于河南省偃師縣西南辛村東牛王廟中作案,因碑文向下,無人知其為碑刻;1930年始被發現,方為人知。1938年以后又失落,1961年8月再次發現于河南偃師縣扒頭鄉政府院內,并由河南博物院收藏。該碑為東漢永元(90-105年)以后刻立,具體年月無考。碑身上下兩端皆稍殘,現高139厘米,寬37厘米,厚21厘米。中間有穿。無撰書人姓名。碑文為小篆,10行,除第8、10行兩行為不滿行外,其他行下均缺1字。碑文所記事跡與傳記基本相同,但有個別文字可補傳記之缺。該碑刻文字刻工精良,字體結構寬博,線條柔中寓剛,如同手書一般,為漢代碑刻珍品之一。與1923年洛陽市出土的《袁敞(袁安第三子)碑》如出一人之手。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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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國學網.2014-05-25

《三國志·卷六·魏書六·董二袁劉傳第六》.國學網.2016-05-08

《后漢書·卷五十四·楊震列傳第四十四》.國學網.2016-05-08

《資治通鑒·卷第四十八·漢紀四十》.國學導航.2017-01-16

袁安 簡歷 - 名人簡歷.名人簡歷.2022-01-05

《資治通鑒·卷第六十八·漢紀六十》.國學網.2015-02-24

《歸潛志》.是何年.2014-10-24

《讀通鑒論·卷七·和帝》.國學導航.2014-10-25

誘叛王杯酒施巧計 彈權戚力疾草遺言.國學導航.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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