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廣義上是指各類高等教育院校,能夠進行教學、科研以及為社會服務的教育機構,具有學歷、學位授權的高等教育機構,涵蓋大學、學院、高職高專等高等學校。
一般認為,現代大學來源于歐洲中世紀大學。1088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亞(Bologna)建立的博洛尼亞大學,博洛尼亞大學被認為是歐洲第一所大學。當代中國高校是由歐洲模式發展而來。1898年,北京大學前身京師大學堂建立,它是中國第一所現代綜合性大學,在中國的高等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大學肩負著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國際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其中人才培養是大學的基本使命。
歷史沿革
歐洲大學的歷史演進
一般認為,除了少數例外(如開羅的Al-Azhar大學),現代大學來源于歐洲中世紀大學。在此之前,古埃及、印度、中國等都是高等教育的發源地;古希臘、羅馬、拜占廷及阿拉伯國家都建立了相當完善和發達的高等教育體制。雖然許多教育史家把這些地方的高等教育機構也稱為大學,但多數學者認為,它們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學,真正的大學還是來源于歐洲中世紀大學。
11世紀,西歐封建制度已經確立,農業生產緩步上升。隨著剩余產品的增多,手工業得到發展并逐漸從農業生產中分離出來,商業活動也逐步展開。專職的工商業者聚居一處,從事生產和貿易,逐漸形成了中世紀的城市。城市的普遍興起和發展,國際間貿易和交往的日益頻繁,加上十字軍國家使拜占廷文化迅速傳遍整個歐洲,客觀上促進了歐洲文化的發展。
這些社會條件的變化,使原有的僧侶學校和大主教學校再也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意大利、法國和英國的一些地方,師生們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和法律保護,仿照手工藝人行會的方式,組成教師行會或學生行會:教師按所教的學科組成行會性質的“教授會”(facultas),學生按籍貫組成“同鄉會”(nation)。由于需要,這些學生團體和教師團體結合成學習和研究的“組合”(universitas),這些“組合”就成為最早的大學。
公元前 387 年,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創辦了“Academy”,“Academy”,意為現今的“學院”是歐洲大學的先驅。 “Academy”教授哲學、數學、體育等高等教育課程。約在1300年, “Uni-verse”首次被記錄下,“Universe”的前身是拉丁語“Universus”,“Unus”意為“一”, “Versus”意為“沿著某一特定的方向”。經過歷時演進,派生出“Universitas”一詞, “Universitas”也指“一些個人的聯合體,社團”。在中世紀,拉丁文在政府、宗教和教育,醫學等領域得到使用,比如在牛津大學、巴黎和薩勒諾出現的這種聯合體,即是今天的大學的最初形式。
1088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亞(Bologna)建立的博洛尼亞大學,博洛尼亞大學被認為是歐洲第一所大學。而有“歐洲大學之母”之稱的巴黎大學,則是先由教師組織起來,之后再招收學生。1810年,威廉·馮·洪堡在德國建立柏林洪堡大學,是歐洲比較完善的大學,柏林大學具有研究和教學等功能,后來美國仿效德國柏林大學模式,建立了美國最早的大學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后來世界各國采用德國建立柏林大學的模式建立各自的高等學校。
教會大學、國立大學與現代大學是歐洲的大學三種主要形式:教會大學,在一個校長領導下學師生形成一種密切配合的團體,如劍橋大學、巴黎、牛津大學等大學。國立大學,由國王征得教皇認可而建立的,如西西里的腓特烈二世成立的那不勒斯菲里德里克第二大學,卡斯蒂拉的斐迪南三世成立的薩拉曼卡大學。
美國大學的歷史演進
在殖民地統治時期,1636年創立的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是美國第一所大學。美國大學的歷史,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四個時期。
基礎鞏固時期(1636--1776年)
在殖民地時期,美國一共創立了9所大學,這些大學的創立全與教會有關。按創立的年代,其順序為:哈佛大學、威廉與瑪麗學院、耶魯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哥倫比亞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布朗大學、羅格斯大學、達特茅斯學院。
但是,這些大學并不全是僅僅作為神學校而創立的。美國大學的原型,是仿照英國的大學形成的。但其創立的精神在于民主主義。其目的是,擺脫近代政府將知識和認知能力作為恣意統治的工具并加以利用獨占的統治狀態。為國內所有階層家庭的子弟提供獲得學習、榮譽和財富的公平競爭的機會。
這些大學雖然主要以培養牧師為主要的目的,但教授的內容并不僅僅限于神學。許多大學是由教會的教派設立的,但入學人員并不限于那一教派的子弟,有的也是為培養殖民地運營的官吏而設立的,教育的內容起初著重于培養有教養的學者、文雅的人。今日的這些文理科大學的原型就是在那個時期所形成的。
職業專門教育的擴充(1776—1862年)
自獨立戰爭前到1820年的25年,為更多的大學打開了門戶。但是,因大多數大學遵從殖民地大學的古典教育,所以不能適應培養、訓練當時美國社會所必需的熟練專家的需求。1830年以后,美國高等教育機關形成大量具有第二特征的、獨立的職業及專門職業大學。首先是馬里蘭州、賓夕法尼亞、芝加哥,稍后各州相繼設立了主要以進行農業技術教育和研究為主的州立大學以及應用科學的大學、技術訓練的院系和學校。1847年耶魯大學和哈佛大學設立了理科院系,1851年達特茅斯學院設立了理學院系。
在這一時期.公立教育和私立學校的區別和對立變得突出起來。盡管殖民地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發展在多方面也作出了貢獻.但是對教會派主導的大學的方針和開設課程不滿,故通過各種手段試圖掌握主導權。州政府或者對私立大學完全接管,或者實施完全的監督.或者是設立州立獨自的大學等。
綜合性大學的興起(1862-1900年)
在這一時期.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動向:(1)贈地建校(1and grant college)的設立和確立;(2)綜合性大學(university)的出現和強化。從1870年到1940年之間,美國人口增加了3倍,而與此相比,美國的大學生人數增加了30倍。
1862年的《Morrill Act》(Morrill Acts)的范圍和規模比迄今為止美國有關高等教育的任何法令都具有更大的影響力。聯邦政府的上院議員、下院議員原籍的各州,提供3萬英畝的土地(或者與此同等的東西),用于設立和維持以農業和工科技術為中心的教學其他科學以及古典的大學。已經設有州立大學的州,按照《莫里爾法案》所規定的教科課程而擴大學科范圍,以健全豐富科研科目和課程。
在美國的高等教育制度中.這些贈地建校措施對改進大學的構造和完善教學課程起到了極大的作用。贈地建校制度對促進高等教育發展的貢獻表現在: (1)迄今為止在各個獨立的專門職業學校內,個別教授的研究領域,被作為學問領域正式予以認證; (2)明確指明了,為向農業從業者和產業、勞動者階層提供教育的機會,獲得高等教育的機會必須在勞動階層經濟可能承受的范圍內進行; (3)確立并實施了美國大學的理念: “對任何人、進行任何方面的學習都是可行的”。
美國的研究生院教育直到1876年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設立才開始走向成功。之前的諸多嘗試,皆以失敗而告終。19世紀后半期,綜合性大學興隆、成功的經營事例增多,其理由之一就是,至此為止,設立的耶魯大學、哥倫比亞、哈佛大學等大學與著名的公立大學(密西根、威斯康星、明尼蘇達州、加利福尼亞州)同時開始轉為綜合性大學,實際上,這些大學都已經充分具備綜合大學制度上的雛形。另外的理由還有,這一時期,富裕企業家捐資設立的大學也具有前所未聞的巨大規模。這些捐資都對高等教育的整體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以研究為中心的美國的研究生院教育,是仿照德國的,比起知識的傳授,更加強調“創造”性。至此形成了美國大學的、強調按自由教育的教學為中心的英國型“一般教養”與德國型研究生院共存的狀況。另外,在美國,個別存在的歐洲型的專門職業學校(法律、醫學、工學等)也作為綜合性大學的一部分歸并在大學里。
成長和多樣化(1900至現在)
進入20世紀,美國設立了許多預科大學、美國社區大學等.這成為美國高等教育的又一特征。這些兩年制的大學起初被視為與四年制本科教育的文理科課程的最初兩年相當。但是,在20世紀前半期,這些大學的范圍擴大,可以提供二年獨立的各種教育。例如,農業技術和技能訓練、熟練的職業訓練等。
1900年,全美國的977所大學共有在校生23.80萬人。1920年為1041所、注冊學生人數59.8萬人。1940年美國有大學1708所,學生140萬人,而到了1964年學生人數達530萬。隨著大學數量和學生人數的增加,教育的內容也隨之而發生變化,計算機科學、會計、商業等有關專業成為熱門科目。由此,公立以及私立的兩年制短期大學增多,幾乎占全美高等教育機關總數的40%,與贈地建校大學一樣,成為美國高等教育的主要特征之一。
20世紀的美國的大學,為了學生將來的就業.努力提供更加實用的知識儲備,而且,為了使所有階層的人都能夠較容易地接受高等教育.也改進完善了相應的制度。這里所說的所有階層的人,包括各種性別、年齡、人種、信仰、宗教、殘疾、出生地域、國籍等因素,不是抽象的“全人類”的概念,而是指不受以上各個因素制約的、相當寬廣的、自由的含義。這也是適應美國社會需求的結果。
對美國大學的改變產生重要影響的事件中,一個是20世紀50年代開始實施的《G.I.法案》,另一個是20世紀60年代后半期的學生運動。前者的結果是由于大量接受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復員的士兵入學,使之前一直以培養精英為目標的大學,極大程度地向大眾廣為開放:后者則導致至今猶存的美國大學中的權威主義、強加于人的諸項制度,尤其是授課方式、評價等開始向符合學生意向的角度轉換;而20世紀60年代后半期,由于引入了講義實施大綱,由學生對授課及任課教師進行評價的制度迅速規范下來。美國高等教育的大眾化是從《G.I.法案》實施開始的,之后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女學生和業余學生入學,由此得到了急速推進。
中國大學的歷史演進
古代高等教育
中國的高等教育始于公元前1100年的周代,當時稱作“辟雍”。兩漢時期,高等教育學府稱為“太學”,即“高等學術機構”;在漢朝最興盛的時期,其首都長安太學堂的學生達30000多人。從唐代開始,中國的高等學府稱作“國子監”,受教育者為皇親貴族的子孫。教學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這也是為選拔高級官員而舉行的科舉考試的主要內容。
19世紀末之前,中國除了存在官方設立的古代高等學府外,私立高等學府也很興盛。東周時期,國立高等學府日趨衰落,孔子創辦了中國古代最早的私立高等教育機構。歷史記載,孔子學生達3000多人。這一時期創辦私立高等學府成風,不同學派的眾多重要學者紛紛聚眾講學,創辦學堂。唐代開始出現書院,有官方的也有私立的,屬于藏書機構。最初書院并非教育機構,但后來逐漸發展成私立學校及學者聚集的場所,成為官辦高等教育學府的補充形式,最終在宋代成為中國私立高等教育的主要形式。書院在中國古代的高等教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其影響一直持續到20世紀初。
近代高等教育
盡管歷史傳統對中國的高等教育有深遠的影響,但當代中國高校是由歐洲模式發展而來。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后,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過程開始了受西方影響的過程。中國知識分子意識到了西方科技的先進,也意識到了中國的落后。歐洲大學模式通過三種重要渠道影響著中國:在華建立西方教會大學;自19世紀末開始派遣中國學者和學生赴國外學習;中國人進行現代化改革。
隨著西方列強打開中國的大門,西方大學模式開始移植到中國。眾多西方勢力都努力在中國創辦高等教育機構。到1949年,外國人管理或資助的大學有21所,其中有一些是名牌大學,如北京的燕京大學,上海市的圣約翰大學。在當時的全國205所高校中,外國大學數量約占10%,就讀學生約10000人。傳教士及其他外國勢力移植到中國的高等教育模式影響了中國現代高等教育的發展。
歐洲大學模式影響中國高等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派遣中國的學者和學生赴海外學習。1847年,3名年輕的中國學生——容閎、黃盛和黃寬,美國上大學,他們是第一批留學生。在容和其他一些人的努力下,1872年,中國政府開始了官派留學生計劃,第一批120人赴美國留學。后來,又有學生被派往英國和其他歐洲大陸國家留學。隨著中國日益受到日本的影響,許多中國學者和學生開始赴日留學,在那里接觸到了日本版本的歐洲大學模式。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在日的中國留學生超過10000人。這構成了中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歸國留學生中很大一部分人在大學里做教師、研究者和管理者,促進了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
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后,中國人引進西方的大學模式,學習西方的科學技術。19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中國建立了一批西式軍校和外語學校。1898年,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北京大學前身京師大學堂建立。它是中國第一所現代綜合性大學,在中國的高等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1922年,深受美國大學模式影響的新教育改革法案實施。美式的6-3-3-4教育體系——即初級教育6年,初中3年,高中3年,高等教育4年——成為教育的基本形式。1949年以前,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緩慢。1949年,中國僅有205所高校,其中124所公立高校,21所教會高校,60所私立高校,在校生117000人。
新中國成立后高等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央政府將所有高等院校收歸國有。這一時期,中國的教會高校被合并進了公立大學。 所有的高等院校都收歸國有之后,高等教育系統按照蘇聯的模式進行了重組和調整。眾多前蘇聯學者來到中國的高校任教,前蘇聯的教育管理專家幫助中國進行高等教育系統的機構調整。前蘇聯的許多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被譯成中文,在中國廣為傳播和使用。20世紀50年代,前蘇聯教育模式促進了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有助于實現工業化并促進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的發展。中國采取前蘇聯模式的表現就是建立了專業化的高等院校,同時這些高校也按照部門進行分類,接受中央政府不同部門的領導。
1976年至1978年期間高等教育逐漸恢復。20世紀80年代至21世紀初,中國高等教育經歷了一系列的改革。經濟快速發展,科技的進步以及個人收入水平和生活條件的提高都促使越來越多的人要求接受高等教育。教育被當作了經濟發展的關鍵和基礎,大學教育得以優先發展。過去的20年中,中國的高等教育規模迅速壯大。高校在校生總人數在20世紀80年代初約為100萬人,而到2001年已增加到約1300萬人。
大學的使命
大學肩負著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國際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其中人才培養是大學的基本使命。
大學分類
美國大學分類
綜合性大學
綜合性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提供本科、碩士和博士學位,注重科研。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等頂尖名校都屬于綜合性大學。US News將排名前200的學校歸納為綜合性大學,其他排不進前200的學校稱為區域性大學。綜合性大學可以頒發的最高學位是博士學位,區域性大學頒發的最高學位是碩士學位。
綜合性大學分為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兩種。公立綜合性大學規模比較大,在校學生人數達1~2萬人。全美國家級綜合性大學有300多所,其中2/3是公立大學,如得克薩斯大學、密歇根大學、華盛頓大學、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威斯康星大學、弗吉尼亞大學、佛羅里達大學等。學費標準分為州內學生、州外學生和國際學生三種,州內學生能享受低廉的學費。另外的1/3是私立綜合性大學,學生人數通常不超過1萬人,學校的財政來源是私人捐款,如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斯坦福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布朗大學等。州內學生和州夕卜學生學費標準相同。
區域性大學一般規模小于公立綜合性大學,分為北部、南部、中西部和西部四個區域進行排名,全美的區域性大學總共有900多所。許多區域性大學實行教授小班授課,所以本科教育質量絲毫不比國家級綜合性大學差。(東北部地區著名的大學有維拉諾瓦大學、新澤西學院、洛約拉大學馬里蘭州分校;西部地區著名的大學有三一大學、圣塔克拉拉大學、波特蘭大學等)
文理學院
在US News排名中,綜合性大學和文理學院(National Liberal Arts College)是分開排名的。文理學院專注本科教育,大部分文理學院只頒發理學學士和文學學士學位,沒有研究生院。文理學院校園規模一般不大,學生人數在2000~4000之間。參加全美排名的文理學院總共有230多所,幾乎都是私立學校。很多文理學院跟綜合性大學合作,提供“3+1”或“3+2”的項目給學生,學生可以通過交換生項目到其他國家的綜合大學學習一年,或者參加學校跟綜合大學的本碩連讀項瓦文理學院往往代表著經典、小規模、高質量的本科教育,是很多美國人教育子女的首選。如鮑登學院、貝茨學院、里德大學等都是有較高聲譽的文理學院。
社區大學
社區學院一般都是公立的,多半為地方社區所辦,兩年制,費用非常低廉,頒授的學位是準學士學位。社區學院有兩類課程,一類是過渡性文理課程,完成前兩年課程后可轉入四年制綜合性大學繼續深造;另一類是終止性職業技術課程,畢業直接就業。美國約有1200所社區學院,40%的美國本土學生會選擇在兩年制的學院完成大學前兩年的課程,畢業以后轉學到四年制的大學。近年來,國際學生選擇就讀社區大學作為考入名牌大學的跳板,因為入學時語言成績和專業基礎的要求沒有四年制大學嚴苛,同時提供專業技術和職業訓練課程,國際學生可以利用寬松的環境取得良好的學習成績,為兩年后轉學做準備。
英國大學分類
1、從水平層次上分:一流大學有劍橋大學、牛津大學、倫敦大學和愛丁堡大學等。這些名牌大學都是由若干學院組成的(如牛津大學有35所學院,劍橋大學有31所學院);二流大學有曼城大學、瑞德靈大學等。三流大學是職業技術教育學院。
2、從管理層次上分:國家管理的大學、地方管理的大學。
3、從綜合與專業上分:綜合性大學、專業性大學。
4、從辦學形式上分:大學和從事高等教育的學院;或大學和大學學院。另外,還有開放(Open)大學(與電大和遠程教育類似)。
5、從辦學時間上分:在2001年撥款時是這樣分配的——老大學(Old Universities,即1992年前成立的大學)占94%(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倫敦大學聯盟占35%),新大學(New Universities,即1992年及以后成立的大學)占6%。
英國的大學,有的稱學院(此類學院并非延續教育學院,都屬大學性質)。哪些屬于大學,哪些屬于獨立學院或延續教育學院并不能完全依其名稱確定。
中國大學分類
分類
第一種,根據辦學體制,可以分為公立大學、民辦大學和獨立學院三種類型。公立大學是以政府資助為主的大學。在我國,公立大學包括部屬、省屬、市屬高校。民辦大學是由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高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獨立學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與社會力量共同舉辦的高校。
第二種,根據科研類型,大學可以分為研究型、研究教學型、教學研究型、教學型四種類型。
第三種,根據學科范圍,大學可以分為綜合類、理工類、師范類、農林類、政法類、醫藥類、財經類、民族類、語言類、藝術類、體育類、軍事類、旅游類等院校。
第四種,按照性質劃分,高等教育學校分為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中國高等教育分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本科學歷也是國家承認,享有與統招全日制本科的學歷相同的效力。
1、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包含: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普通碩士研究生(包括學碩和專碩)、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普通中專。
2、成人教育
在中國,除了在校高中生高考錄取上大學(大專三年、本科四年),這種全日制統招之外,成人提升學歷還有四種方式,分別是成人高考(學習形式有脫產、業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廣播電視大學(國家開放大學)和網絡教育(遠程教育)。
層次
關于中國大學的層次,有很多分類方法。人們比較熟知的分類有“211工程”大學、“985工程”大學、“C9高校”和“雙一流”大學。“211工程”于1993年啟動,先后共有112所高校列入建設范圍,均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985工程”于1998年啟動,支持39所高校結合國家創新體系進行重點建設。“C9高校”,即九校聯盟,于2009年10月啟動,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教育部現已將“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簡稱“雙一流”。2017年9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正式公布。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共計137所,其中,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A類36所,B類6所);“雙一流”建設學科共計465個(含自定學科)。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分別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B類6所,分別是東北大學、鄭州大學、湖南大學'云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新疆大學。
管理模式
西方大學管理模式
西方現代大學的治理模式,從宏觀的角度劃分,常被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法國和德國為代表的歐洲大 陸模式,一類是以英國和美國為代表的英美模式。這兩類大學都起源于歐洲中世紀大學,但是在治理模式上體現了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不僅體現在大學內部的領導體制和治理結構上,也體現在大學與政府、大學與市場的關系上。兩種模式的主要差異見下表:
歐洲大陸國家的大學大多是公立大學,大學的經費主要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高校總體上保持學者治校的傳統,學校行政層面的控制力相對較弱,外部人士較少參與大學治理。英美國家的大多數學校則與之不同,采取的是典型的外行領導內行的法人董事會制度,外部人士通過參加和控制學校董事會來影響和規劃學校的發展,董事會成員主要由外部人士組成,大學的校長由董事會任命,大學的經費除了來自國家,很大一部分來自學費、捐贈和與社會組織合作,學校行政層面的控制力較強。這種制度下的學校早期教授權力很小,后來有些學校的教授通過成立評議會獲得一定權力,進而形成董事會和評議會共治的格局。
中國大學管理模式
中國大學的管理模式是行政化的管理,也就是大學依附于行政機關,政府對學校事務有最高的發言權。中國大部分高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由于黨委書記和校長都由上級組織部門任命,實際上存在著領導體制的“雙首長制”。《高等教育法》規定了黨委和校長的職責范圍,但在具體的管理活動中實際存在著職能交叉、重疊的現象;又明確規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重大事項需經黨委討論決定,但何謂“重大事項”在很多情況下是難以清晰界定的。
但是,在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過程中,圍繞建設現代大學制度,關于“教授治校”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已經十分活躍。比較典型的例子,是2002年東北師范大學在院、系一級進行“教授委員會領導下的院長、系主任負責制”試點;包括中南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很多大學都已經在學院和系建立教授委員會,蘇州大學也開始進行教授治校的嘗試。在西方大學管理模式中,存在行政和學術兩種權力的平衡。中國高等學校制度存在政治、行政和學術三種權力。實行校長負責制仍然是高校制度改革的一個基本方向,中國一些高校正在進行教授治校或教授委員會治校的嘗試。關于三種權力劃分問題也有人開始研究,如武漢大學黨委書記顧海良提出,要實行“黨委治黨,校長治校,教授治學”,把教授的參與權主要放在學術和教學層面上。其實,早在20世紀80年代,這個探索已經有了一些成功的經驗。當時高教改革最著名的是深圳大學,羅征啟校長建立了“黨委治黨、校長治校、教師治學”的新模式,這個模式現在也是比較主流的觀點。
中國高校的命名
為規范高等學校命名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高校設置工作實際,教育部研究制定并印發了《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高等職業學校(含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專科層次職業學校)以及高等專科學校的命名事項。
辦法強調:高等學校命名要堅持名實相符、準確規范,體現辦學理念,突出內涵特色,避免貪大求全。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規模、類型、學科類別、教學科研水平、隸屬關系、所在地等確定名稱,實行一校一名制。本科層次的高等學校稱為“XX大學”或“XX學院”,專科層次的高等學校稱為“XX職業技術學院/職業學院”或“XX高等專科學校”,本科層次職業學校稱為“XX職業技術大學/職業大學”。可以根據學校所在地域、行業、學科等特點,冠以適當的限定詞。學校中文名稱中含有特殊含義的字段,可以使用音譯。避免出現多個學科或行業類別并存的現象,原則上不超過2個。
對于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地域字段,應遵循: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也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地區”“西南”等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原則上不得冠以學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學校確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把關,但須在名稱中明確學校所在地。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其他組織或個人擁有的商標、字號、名稱等,不得使用國外高校的中文譯名和簡稱。
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名稱在執行本辦法的基礎上,須在名稱中明確為“貴州長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學校設立時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使用學校簡稱,簡稱僅可以省略學校名稱中的公司組織形式。
大學規模
中國大學規模
參考資料
美國大學規模
美國國家級綜合性大學有300多所,其中2/3是公立大學,另外的1/3是私立綜合性大學。美國文理學院總共有230多所,幾乎都是私立學校。美國約有1200所社區學院。
參考資料 >
中西大學起源簡考.貴州師范大學黨建網.2023-11-29
深刻理解和把握大學的基本使命.人民網.2023-11-29
全國高等學校名單2023.教育部網站.2023-12-07
我國學歷類別有幾種類型.中國教育在線.2023-12-07
胡 娟 | 西方大學兩大治理模式及其法治理念和思想傳統.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2023-12-05
大學的內部治理.中國傳媒大學.2023-12-05
教育部印發《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陜西網.2023-12-07
全國高等學校名單2022.教育部網站.2023-12-07
2019年全國高等學校名單.教育部網站.2023-12-07
2019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1].教育部網站.2023-12-07
2018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1].教育部網站.2023-12-07
2017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1].教育部網站.2023-12-07
2016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1].教育部網站.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