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偃(公元413年—458年),字仲弘,廬江潛人,是劉宋的一位官員。他是左光祿大夫何尚之的次子。何偃生于司馬德宗義熙九年,卒于宋武帝大明二年,享年46歲。他曾擔任州辟儀曹從事,并舉秀才。在元嘉年間,他擔任太子中庶子,歷任侍中,掌管詔。當時他的父親何尚之擔任司空尚書令,何偃在父親的門下任職,父子二人都備受贊譽。后來,司馬曜任命他為吏部尚書。與顏竣有矛盾,心情不安,導致他患上了心悸疾病。劉駿對他非常關照,加倍治療,終于康復。當時,元修的長女山陰公主非常喜歡何偃的兒子,兩人成婚。何偃去世后,孝武帝為他傷心不已,追謚為靖。何偃熱衷于談論玄學,曾注解莊子的《逍遙篇》,并有一部19卷的文集流傳于世。
人物生平
東晉義熙九年(公元413年),本文的主角何偃出生在了劉宋朝一個低級士族家庭(1)。這個家庭自何偃的曾祖父何惔開始進入仕途(2),祖父何叔度和父親何尚之當時也都任官。何偃是家中中子,即非長非幼中不溜的。何偃的籍貫是廬江郡縣,但是他的籍貫很難定州市,因為就在他出生的這年,廬江郡從揚州市劃出,歸到河南省(3)。此外,他的籍貫和出生地恐怕也不統一。因為正史不載,筆者推測有以下幾種可能:建康、會稽郡、灊縣或其他地方。首先當時任官,家屬未必就跟隨。比如本文隨后將提及的劉義隆太子劉劭政變后,遭到外部方鎮力量的反抗,而這些軍鎮將領府佐的家屬有許多在建康(4)。當然也不能排除跟隨的可能,因此在史無明證的情況下,我們只能從兩方面去推測。即如果其曾祖父出仕后,家族集團仍留廬江郡灊縣,則他可能出生于家鄉。如果其家外遷,則一般跟隨祖父和父親為合理。義熙九年,其祖父或是擔任吳郡知府,或是在建康做尚書(5)。而其父早年追隨長期在建康為官謝混(6),起家又是揚州市的臨津縣令,在義熙十一年前后(7)進入劉裕平西將軍幕府,出征荊州市。從上述推斷,便得出這幾種可能。當然,嚴耕望先生提出“何氏家族世居揚州”(8)。不知嚴先生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但是個人認為,雖然祖父和父親為官在揚州,其父還追隨謝混,但家族是否世居值得商,至少證據不夠有力。這還牽涉到后文他被哪個州征辟的問題,在此先作申明。何家雖然幾代為官,但何偃出生時,家中并不富裕(9)。然而這個家族的鄉品卻不低。從其父起家就是縣令推斷至少是三品(10)。大約在元嘉十年(公元433年)(11),他被揚州州府辟為議曹從事(12)。隨后被推舉為秀才,經過考核(13),授予中軍參軍,并入劉燁劉義慶的平西將軍府擔任主簿一職。首先,南北朝時期州府負責行政,軍府負責軍事,但實際上軍府侵奪州府權力,使得在通常情況下府佐系統在地位和權力上要超越州佐系統,因此進入軍府是種榮升。而這位臨川王劉義慶便是編著《世說新語》之人,其才學在當時宋室諸王中十分突出,以至于高祖宋武帝稱贊說:“此我家豐城市也”(14)。何偃在他的軍府中任職,一面反映他有一定能力,另一面也使他在政治和學術方面獲益非淺。后來朝廷召他去做太子洗馬,他沒有上任。其中原因無從考究。
元嘉十九年(公元442年),他出任丹陽市郡丞。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起點。丹陽郡是建康所在地,而郡丞是丹陽郡最高行政長官的副手。此后,他又擔任廬陵王友。這又是一個升遷。因為之前的議曹從事、中軍參軍、平西主簿、丹陽郡丞均是第七品的官職,而王友這一職務是第六品的。此后的三個官職分別是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前兩者是六品的職務,后者則為第五品。其中太子中舍人和太子中庶子屬于東宮的官員,前者的作用相當于黃門侍郎,即在太子身邊執掌威儀、負責進諫糾失的官員(15);后者的作用相當于侍中,即負責管理太子東宮內諸事,在太子身邊負責進奏、商討事務,太子車駕出行時則陪同太子的官員(16)。這兩個職務與太子比較接近,因為這些官員的任命權不在太子手中,因此不能認為他就是太子黨的成員。不過,從后來太子劉劭即位后重用他來看,至少他們之間的關系還是不錯的。中書郎是負責編撰工作的人員,十分清要(17)。
此后,劉義隆第九子義陽王劉昶擔任南彭城下邳郡太守,因此宋文帝派何偃出任義陽國行事,負責管理這位皇子的封國。當時的封國相當于郡,而封國的正式行政長官應該是內史,行事只是有內史管理的權限,但沒有名實,說穿了是個代理。這恐怕是宋文帝的一種用人策略吧。當然,這種代理也不是隨便什么人都可以去做的,這反映出宋文帝對何偃的信任。
元嘉二十七年后的某一天(18),時任吏部尚書的江湛推薦王微出來做官。王微是文帝元老重臣王弘弟弟王孺的兒子,他不慕功名,又與何偃友善。當時有種傳言,江湛的保舉里有何偃的功勞。何偃為此不安,特意寫了封信去解釋。看來信起了作用,王微在元嘉三十年病故時,還囑咐家人將自己所彈之琴送與何偃(19)。這里可以看出何偃比較善于溝通,也說明年輕時的何偃也有比較真誠和性情的一面,否則淡泊功名的王微也不會與他深交如此。
元嘉二十九年(公元452年),聽說北魏太武帝駕崩之后北魏內部混亂的劉義隆想要再次明成祖北伐。無疑,對于封建帝王來說,很多事情是乾綱獨斷的。但是,他無法做到事事躬親,需要臣子們來處理具體的事項;另外他還需要了解大臣們的態度,好決定如何使用和調遣,因此他派人來征求大臣們對北伐的意見。這里要插敘一下的是,自從宋文帝登基之后,已經發起了兩次大規模的北伐。一次是在元嘉七年,一次是在元嘉二十七年,但是這兩次都遭到慘敗,甚至第二次被北魏軍隊的反攻打到了長江對岸。熱衷一統北方的宋文帝自然不甘心于這樣的結果,想要再度明成祖北伐在情理之中。然而宋朝北伐連續挫敗,尤其是第二次,出兵時就出現財政緊張(20),遭北魏反擊后長江以北地區破壞嚴重。因此,宋朝根本沒有力量支持一次北伐行動。此外,宋軍連續戰敗,銳氣盡喪,早已不是當年熊羆之師,在心理上他們沒有優勢。所以,劉義隆的決策無疑是錯誤的。何偃自然也看到了問題,反對出兵北伐,但是他也看到,宋文帝的態度很堅決,身為臣子,不能直接冒犯君顏,因此他在上書中采取了迂回勸諫的策略。他先承認皇帝在談到明成祖北伐時說北魏有內亂容易被消滅是正確的判斷,承認皇帝的籌劃很完備,很快筆鋒一轉談到己方的種種困難,尤其是邊境州郡破敗的情況,認為應該再等待時機(21)。不知是這種勸諫的策略起了作用,還是因為其父何尚之再度出山,返回朝廷管理北伐后勤事務(22),亦或兼而有之,劉義隆沒有給他臉色,調他做了始興王劉濬征北將軍府的長史兼南東海知府。南東海郡隸屬鎮江市,比義陽國更靠近京,但國在政治待遇上要高于郡,國內史的地位要高于郡太守。當然他之前是個行事,現在是個實封的太守,所以基本上可以算平調。
不久,何偃再度得到提拔,出任司徒左長史(23)。這個官職相當重要。因為當時實行九品中正制,各地中正評定人物品級之后需要由司徒左長史來審核(24),這樣對朝廷人事有一定的干預權。何偃能充當這個職務,不能不說與他父親得寵有關。
(1)見(10),九品官人法規定九品,實際一品虛懸,最高甲族為二品。鄉品三品就已經是卑品。
(2)《宋書·何尚之列傳》“曾祖,高尚不應征辟。祖惔,南康區知府。”
(3)《宋書·州郡志》“九年,割揚州市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河南省”
(4)《宋書·劉列傳》“劭欲殺三鎮士庶家口”
(5)《宋書·何尚之列傳》“義熙五年……時叔度為尚書……后為金紫光祿大夫,吳郡太守”
(6)《宋書·何尚之列傳》“為陳郡謝混知,與之游處”《晉書·謝混列傳》“歷中書令、中領軍、尚書左仆射、領選”《晉書·安帝紀》義熙八年九月己卯“太尉宋武帝害….. 尚書左仆射謝混”。可知義熙八年九月前謝混長期在建康為官,自然何尚之也在建康。
(7)《宋書·何尚之列傳》“高祖領征西將軍,補府主簿。”校勘記“按時在義熙九年,劉裕兼領荊州市”。時間有誤,依據《宋書·武帝紀》“(義熙)十一年正月…..率眾軍西討。復加黃鉞,領荊州刺史。”
(8)《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晉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冊,P173
(9)《宋書·何尚之列傳》“家貧”
(10)臨津乃揚州市之縣,推測為三品縣。另參見(12),議曹從事為第七品,按宮崎市定鄉品與官品差四品,應為三品。按現在歷史學界對宮崎縣的質疑,也在三品或四品。
(11)筆者的推測。《通典·選舉二》“文帝元嘉中,限除夕而仕”,如果按此條,何偃應在元嘉二十年左右做官。但是,最大的矛盾是根據《宋書·劉義慶列傳》,他在元嘉十年至十六年為平西將軍,此后升衛將軍。因此何偃斷不會在元嘉十六年以后出來做官。根據《梁書·武帝紀》記載他在齊朝為官時上書“聞中間立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門以過立試吏。”可見宋齊一般的規矩可能是二十為官。那么何偃應在元嘉十年左右出來做官。
(12)這里選擇揚州市沒有選擇河南省,是因為筆者覺得,雖然嚴先生的世居還有瑕,但是揚州的可能性比較大。
(13)《通典·選舉二》“宋制,丹陽市、吳、會稽郡、湖州市四郡歲舉二人,余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試,天子或親臨之。及公卿所舉,皆屬于吏部,敘才用。”
(14)《宋書·劉義慶列傳》
(15)《宋書·百官志》“(太子)中舍人……職如黃門侍郎”,“給事黃門侍郎……與侍中具掌門下眾事。郊廟臨軒,則一人執麾。”另本條與(16)關于門下省的事務可參考萬繩楠在《魏晉南北朝文化史》中引《隋書·百官志》的相關討論段落。
(16)《宋書·百官志》“(太子)中庶子……職如侍中”“侍中……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法駕出,則正直一人負璽陪乘。殿內門下眾事皆掌之。”
(17)關于中書郎的職務,《宋書·百官志》根本沒有記載,《南朝宋會要》上中書省條有專門的正員中書郎。晉初時,著作郎隸屬中書省,稱中書著作郎,惠帝以后就不再稱中書著作郎。中書郎作中書著作郎解也不合理。不知究竟是什么,歡迎方家點撥。
(18)《宋書·江湛列傳》“二十七年,轉吏部尚書。”《宋書·王微列傳》“吏部尚書江湛舉微為吏部郎。”
(19)《宋書·王微列傳》“遺令薄葬......以嘗所彈琴置床上,何長史來,以琴與之。何長史者,偃也。”
(20)《宋書·文帝紀》元嘉二十七年條“索虜攻懸瓠城,行汝南郡事陳憲拒之。以軍興減百官俸三分之一。三月乙丑,淮南市知府諸葛闡求減俸祿同內百官,于是州及郡縣丞尉并悉同減。”《宋書·索虜列傳》“是歲,軍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獻金帛等物,以助國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獻私財至數十萬......有司又奏軍用不充,揚、南徐、、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資滿五十萬,僧尼滿二十萬者,并四分換一,過此率討,事息即還。”
(21)《宋書·何偃列傳》“偃議曰:‘內干胡法宗宣詔,逮問北伐。伏計賊審有殘禍,犬羊易亂,殲殄非難,誠如天旨。今雖廟算無遺,而士未精習。緣邊鎮戍,充實者寡,邊民流散,多未附業。控引所資,取給根本。虧根本以殉邊患,宜動必萬克。無慮往歲挫傷,續以內釁,侮亡取亂,誠為沛然。然淮、泗數州,實亦雕耗,流傭未歸,創未起。且攻守不等,客主形異,薄之則勢艱,圍之則曠日,進退之間,奸虞互起。竊謂當今之弊易,方來之寇不深,宜含垢藏疾,以齊天道。’”
(22)《宋書·何尚之列傳》“尚之既還任事,上待之愈隆。是時復遣軍北伐,資給戎旅,悉以委之。”
(23)《宋書·劉劭列傳》“司徒左長史何偃為侍中。”
(24)《通典·職官二》“司徒加置左長史,掌差次九品,銓衡人倫。”
史籍記載
《宋書 卷五十九 列傳第十九》
何偃,字仲弘,廬江灊人,司空尚之中子也。州辟議曹從事,舉秀才,除中軍參軍,臨川區王義慶平西府主簿。召為太子洗馬,不拜。元嘉十九年,為丹陽市丞,除廬陵王友,太子中舍人,中書郎,太子中庶子。時義陽王昶任東官,使偃行義陽國事。
元兇弒立,以偃為侍中,掌詔誥。時尚之為司空、尚書令,偃居門下,父子并處權要,時為寒心;而尚之及偃善攝機宜,曲得時譽。會世祖即位,任遇無改,除大司馬長史,遷侍中,領太子中庶子。時責百官讜言,偃以為:「宜重農恤本,并官省事,考課以知能否,增俸以除吏奸。責成良守,久于其職。都督刺史,宜別其任。」
改領驍騎將軍,親遇隆密,有加舊臣。轉吏部尚書。尚之去選未五載,偃復襲其跡,世以為榮。侍中顏竣至是始貴,與偃俱在門下,以文義賞會,相得甚歡。竣自謂任遇隆密,宜居重大,而位次與偃等未殊,意稍不悅。及偃代竣領選,竣愈憤懣,與偃遂有隙。竣時勢傾朝野,偃不自安,遂發心悸病,意慮乖僻,上表解職,告醫不仕。世祖遇偃既深,備加治療,名醫上藥,隨所宜須,乃得瘥。時上長女山陰公主愛傾一時,配偃子戢。素好談玄,注《莊子·消搖篇》傳于世。
大明二年,卒官,時年四十六。世祖與顏竣詔曰:「何偃遂成異世,美志長往。與之周旋,重以姻,臨哭傷怨,良不能已。往矣如何!宜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本官如故。」謚曰靖子。子戢,升明末,為相國左長史。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