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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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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繩楠(1923年—1997年),江西南昌人,中國歷史學家,專注于魏晉南北朝歷史的研究。萬繩楠曾擔任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理事、江西省文天祥研究會顧問、白鹿洞書院教授、安徽省政協(xié)委員。1942年國立十三中學畢業(yè),同年考入國立西南聯(lián)合大學歷史系,1946年大學畢業(yè),同年考取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師從陳寅恪,1948年畢業(yè),為陳寅恪的關門弟子。1949年畢業(yè)后即棄筆從戎,參加革命。解放后先后任教于安徽大學合肥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系安徽大學歷史系創(chuàng)辦者之一。

人物經(jīng)歷

1949年,萬繩楠開始在安徽大學、合肥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任教,并參與創(chuàng)辦安徽大學歷史系。他的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魏晉南北朝歷史。在文化大革命中,他是安徽省第一個遭受批判斗爭的高教界學術界知識分子,“反動學術權威”,1968年,全家被迫下放至安徽省利辛縣李集人民公社(今亳州市利辛縣大李集鎮(zhèn))勞動改造。1997年去世。

主要作品

出版圖書

參考資料:

發(fā)表論文

以上參考資料為:

人物思想

政治史研究方面

萬繩楠沿用陳寅恪慣用的地域集團分析法,首次分析了貫穿曹魏始終的譙沛集團與汝穎集團之爭,推翻了晉朝分封制造成八王之亂的舊說,提出南梁“擬周之分陜”政策特殊性是南朝寒人興起的最主要原因。再加上其它一些政治政策、政治派別、政治事件的研究,合而成為一部在體例與觀點上均頗具特色的《魏晉南北朝史論稿》這一政治史專著。

政治政策研究

萬繩楠總結歸納了蜀漢、孫吳、東晉的政治政策,蜀漢以“治實不治名”為治國政策,孫吳實行“限江自保,施德緩刑”,來與曹魏相抗衡,東晉實行“鎮(zhèn)之以靜”政策,以攻為守,保存實力,從而在淝水之戰(zhàn)中取勝。他認為拓跋宏的漢化改革雖符合文化同化的規(guī)律,但在南遷大族與鎮(zhèn)守北鎮(zhèn)市五人之間、洛陽市文官與武官之間,形成了矛盾,為后來的兵變埋下伏筆。

政治派別研究

提出曹魏政權中的汝穎集團與譙沛集團

萬繩楠1964年發(fā)表在《歷史教學》上的《曹魏政治派別的分野及其升降》中表示曹魏政治史是世族大地主在黃巾軍起義之后,確立其統(tǒng)治地位的歷史。曹魏政治中有兩個重要力量,一為汝穎集團,一為譙沛集團。前者代表傳統(tǒng)的世族門閥勢力,受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大田莊制)的支持;后者代表黃巾大起義后新起的庶族勢力,受屯田制支持。曹魏政權是一個世族與庶族地主聯(lián)合就治的政權,認為曹操“唯才是舉”、曹操時期世族被壓了下去、曹操以后世族才重新抬頭,是錯。在汝穎與譙沛兩集團之間,有尖銳矛盾,歷史決定勝利必然屬于當時仍在發(fā)展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與門閥制的代表——汝穎集團。這兩個集團的斗爭,對曹魏政治、經(jīng)濟乃至思想文化,都產(chǎn)生了重大影響。最重要的是屯田制的破壞,封建大上地私有制的確立。這使譙沛集團喪失了經(jīng)濟與軍事基礎而致垮臺,而曹魏政權亦隨之轉(zhuǎn)移,世族與庶族聯(lián)合統(tǒng)治的局面變成了世族專政的局面。晉朝初期,由于屯田農(nóng)民從嚴重的東糐與剝削下解脫出來,獲得了一些自由,經(jīng)濟才能更向前發(fā)展一步。但睡著門閥制與世族大土地私有制的發(fā)展,農(nóng)民不久又陷入了“孤貧失業(yè)”的境地,戰(zhàn)亂叢生了。雖然如此,門閥制卻未再動播。

經(jīng)濟史研究方面

萬繩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土地制度、賦稅制度、戶籍制度三個方面,影響比較大的觀點主要有:曹魏土地制度中起主要作用的小土地所有制、西晉占田為虛課田為實、北魏桑田和露田都不能判定為純粹的私有或國有性質(zhì)、南梁莊園經(jīng)濟具有進步性、曹操首創(chuàng)“九品相通”賦稅制度、財產(chǎn)稅出現(xiàn)于南朝、黃白籍不代表士庶之分、白籍為臨時戶籍等。

土地制度研究

萬繩楠認為以往對曹魏屯田制的作用評價過高,他考證了各地實情后,得出小土地所有制影響最大的結果。他提出晉朝的占田制規(guī)定田地數(shù)額為虛,課田制所定數(shù)額為實際耕種且需納稅的實際數(shù)額。他反對以往北魏桑田露田的性質(zhì)非私有即國有的看法,認為露田不是完全國有的土地,桑田不是完全的私有土地。萬繩楠對南梁莊園經(jīng)濟的研究,不同于其他學者側重于其消極影響,而是分析其中的進步性,體現(xiàn)了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觀點。

賦稅制度研究

萬繩楠進一步推動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賦稅制度的研究,提出九品相通的賦稅制度由曹操首創(chuàng),首次提出財產(chǎn)稅起源于南朝,展示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賦稅制度的進步。

戶籍制度研究

萬繩楠對魏晉南北朝經(jīng)濟史的研究主要體現(xiàn)在對土地制度、賦稅制度、戶籍制度的研究,他通過考證基本史料,得出了與其他學者不同的觀點,如:曹魏土地制度中起主要作用的小土地所有制、晉朝占田為虛課田為實、北魏桑田和露田都不能判定為純粹的私有或國有性質(zhì)、南梁莊園經(jīng)濟具有進步性、曹操首創(chuàng)“九品相通”賦稅制度、財產(chǎn)稅出現(xiàn)于南朝、黃白籍不代表士庶之分、白籍為臨時戶籍。此外,他還注意到了其他學者并未注意的“北魏均田制是否施行”的歷史問題。萬繩楠之所以能得出創(chuàng)新的結果,是由于他有“一股子精神——讀書必須多讀、通讀、細讀”,發(fā)掘出前人所未發(fā)現(xiàn)的問題。

文化史研究方面

萬繩楠將職官制度、選舉制度、社會組織的演變納入文化史體系,推動了文化史著作體例的創(chuàng)新。他考證了一些存在爭論的時間與事件,如《孔雀東南飛》《木蘭詩》的寫作時間、故事發(fā)生背景,“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意義等問題,促進了魏晉南北朝文化史研究的繁榮。與同時期羅宏曾的《魏晉南北朝文化史》相比,萬繩楠更注重揭示在封建專制統(tǒng)治削弱、大家族制度衰落、私有制興起的社會背景下,文化沖破獨尊儒術禁錮而繁榮發(fā)展的時代精神,同時通過闡述先進文化與封建專制壓迫的斗爭,展現(xiàn)中國歷史上始終存在先進、科學、民主的文化,且具有極強的生命力。

宗教文化

道教研究,萬繩楠闡述了道教的產(chǎn)生、傳播、變異與三次改革,道教為了適應社會,進行了三次重要的改革:一是東晉葛洪的改革,他使五斗米道與儒學結合,取代玄學與儒學的結合,道教開始在士族階層流行;二是寇謙之的改革,他將科誡、輪回、成仙結合在一起,使得道教進一步發(fā)展,在與佛教的斗爭中得以生存;三是陸修靜、陶弘景的改革,陸靜修編輯整理道經(jīng),著成《三洞》,陶弘景調(diào)和了肉體成仙與靈魂成仙之說,經(jīng)過他們的努力,道教在南北方都有所發(fā)展。萬繩楠的創(chuàng)新成就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闡述了五斗米道與太平道的關系,提出道教正統(tǒng)為五斗米道,太平道是道教異端;二是重新解釋了“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口號的含義。

佛教研究,萬繩楠認為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經(jīng)、論的翻譯。第二步是律的翻譯。他認為佛教要想在中國廣泛傳播,必須以政治力量進行宣傳,再修改自身教義以迎合士大夫的要求。萬繩楠認為,彌勒佛的信仰是佛教的異端。

個人榮譽

萬繩楠在生涯中獲得了多項榮譽,包括1984年的“安徽省勞動模范”稱號,1985年的“國際勞動節(jié)”獎章,以及“全國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稱號。他的著作《魏晉南北朝史論稿》還獲得了安徽省1978-1985年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

參考資料 >

萬繩楠.中國大百科全書.2024-07-27

安徽師范大學歷屆省級及以上政協(xié)委員名單.安徽師范大學統(tǒng)戰(zhàn)部.2024-07-27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豆瓣讀書.2024-07-26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豆瓣讀書.2024-07-26

萬繩楠 的全部作品 (13).豆瓣讀書.2024-08-02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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