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電站曾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核電站之一,1971年3月開始投入商業運行,是東京電力公司旗下第一座核能發電廠。該電站由福島第一、第二兩座核電站組成,共有10臺機組,均為沸水堆,發電量占日本核電總產能的20%,占日本全國發電總量的6%。福島核電站于1971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是世界上最大的核電站之一。
福島第一核電廠(英文:Fukushima Daiichi Nuclear Power Station),是由建造和運營,同時也是日本第一座沸水型反應堆核能發電站。1967年7月,該核電站6座反應堆中的第一座于本州島太平洋海岸、東京東北地區方向約225公里的大熊町和雙葉町之間的位置開始建造,福島縣第一座沸水反應堆的總裝機容量僅為460兆瓦,但這只是一個開始。到1979年10月,福島第一核電站又建造了5座反應堆,其中功率最大的反應堆總容量達到了1000兆瓦。核電站總功率達到了4700兆瓦電力,發電能力在世界范圍內可以排到第15位。
1981年至1986年,東電在附近的福島第二核電站( II Nuclear PowerPlant))建造了4座沸水反應堆。
2011年3月12日,日本宣布,受3·11日本地震影響,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放射性物質發生泄漏。導致該1號至4號機組相關設施損毀,5號和6號機組受損,供電中斷,一系列堆芯熔毀和建筑物爆炸,導致INES7級核泄漏事故。
福島第一核電站原計劃建造7號和8號機組,但由于2011年3月發生的核事故,兩個月后正式宣布取消該計劃。2012年4月,發生事故的1號至4號機組被廢除,受損程度相對較小的5號、6號機組也于2014年1月被廢除,沒有重新啟動。所有反應堆的退役工作陸續展開。
2021年6月23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正式啟動了福島第二核電站內4個原子爐廢爐的拆除工作。東京電力計劃在2064年完成拆除工作,預計將耗時44年。
項目歷程
建設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經濟從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進入高速增長期,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電力需求,日本開始以電力工業為核心,興建水力和火力發電廠。隨著中東和非洲陸續發現大型油田,日本政府為確保能源供應的低成本和穩定性,將能源重心從國內的煤炭轉向海外的石油。1953年,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在上發表了題為《原子用于和平》的演講,提出了和平利用核能的主張。隨后,1954年12月,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專門致力于核能和平利用的國際機構。1956年10月,來自全球82個國家的代表參加了會議,并通過了旨在保障核能和平利用的《規約》。1957年7月,該規約正式生效,標志著國際社會共同推動在法律機制約束下和平利用和開發核能的開始。
日本的能源供需結構具有以下特點:其一國內能源資源,包括水電、煤炭僅占能源消費總量的10%左右,進口依存度極高;其二國內水電、煤炭等供給能力稀缺;其三能源供應總量的70%以上依賴進口石油,其中約四分之三的進口石油集中在中東地區。為此,政府推動石油替代能源的開發和引進,確保石油穩定供應,通過開發新能源技術促進能源多樣化,從而保證日本國內能源穩定供應。《日本原子能基本法》因此出臺。1955年12月,日本政府通過《原子能基本法》《原子能委員會設置法》和《首相府設置法部分修正案》推動核能在民用領域的和平利用。1956年1月成立原子能委員會,其目的是系統地執行國家有關核能研究、開發和利用的政策,由此帶來了上世紀50-60年代日本核電開發的高速發展期。日本核能研究所先后研制開發了JRR-1、JRR-2、JRR-3研究堆,1963年10月26日由美國設計、日本和株式會社制造的實驗堆(JPDR)首次發電成功,在東海研究所投入運行。1966年7月從英國引進的卡德霍爾改良型核電設施在茨城縣東海發電站投入運行,拉開了日本核電商業運營的序幕。
到19世紀70年代,日本各電力公司爭相引進的壓水堆和沸水堆核電站,并將美國的核反應堆技術消化吸收,形成了日本核電的自主技術體系。福島第一核電廠就是于1971年3月引進的美國沸水堆型核電站。
然而 , 從 1960 年代后期開始 , 在福島縣發生了強力反對新建核電站的運動。 其背景是 , 當時全國各地的污染問題日益嚴重 , 且已經開始運轉的福島第一核 電站又頻發故障。福島第二核電站是因居民的反抗被壓制而得以建成,但預定 興建的浪江、小高核電站則因擁有土地所有權的農民堅決抵抗 , 在這次福島核 電站事故之后 , 此興建計劃劃才被撤銷。
建設地點
通過調查研究,認識到到核電長期發展的潛力,而且其在成本方面可以與火力發電競爭。1960年,通產省產業合理化委員會原子能小組委員會的報告發布,在公布長期核電計劃的同時,東京電力開始選擇具體的候選廠址。
當時從自身發展的角度考慮吸引落戶,以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在此背景下,福島縣于1960年5月,加入日本原子能工業委員會,對縣內多個地點進行了核電站選址調查,并于11月5日選擇了60萬坪的長者原地區,這里曾是二戰時期的,后來又是鹽廠所在地,作為理想的選址地點,地形有利,符合順利征地的條件。同年7月,工業合理化委員會核能小組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報告,公布了長期核電發展計劃,這為私營公司發展核能發電增加了動力。在公布計劃的同時,開始選擇具體的候選廠址。大熊町和一致認為,建立將成為地區發展的機遇,這促使大熊町和雙葉町積極合作,就建立核電站一事向縣政府和東京電力請愿,在橫跨雙葉郡縣大熊町及雙葉町的前基地(長者原機場)及周邊地區建設核電站的計劃。和議會分別于1961年9月19日和1961年10月22日通過決議,邀請建造福島第一,三個月后,東京電力選擇該地區作為建設核電站的候選地點。
地理調查
1962年,東京電力公司委托對沿岸長者原地區的水質、天氣、地質、海況、交通和人口分布進行調查,福島縣決定由福島縣開發公司進行上述調查。該公司進行了工業用水調查、航空攝影調查和地質調查,并向報告了調查結果。同年10月,社長正式向福島縣提出申請,要求對該地塊的收購進行斡旋,并委托縣政府讓東京電力收購該地塊。
征用土地
1964年5月,開發公司向由和成員組成的開發聯合特別委員會,解釋了土地征用的基本政策。同年7月,福島縣開發公司獲得了土地所有者的同意書,并與簽訂了《土地征用委托協議》。1965年,東京電力在雙葉縣大熊町和雙葉町的沿岸征用了約350公頃的土地,用于建設。1966年12月補償問題解決后,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土地征用工作于1968年9月基本完成。
反應堆選型
1964年12月,東京電力開始對核電站反應堆進行選型,就英國的氣冷堆及改進型氣冷堆和的輕水堆(沸水堆及壓水堆)反應堆比較后,因英國的氣冷堆使用燃料,后期運營成本較高,在運行性能方面有很多限制。安全性方面,氣冷堆和輕水堆沒有太大區別。綜合以上因素,決定采用美國已進入實用階段的沸水反應堆作為福島第一核電站的首堆,并與美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用電氣)簽訂了建造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機組的總價合同,該合同以交鑰匙工程的方式交付。與此同時,還簽訂了一項技術援助協議,其中包括反應堆堆芯設計技術和相關設備方面的專有技術,為日后反應堆國內生產鋪平了道路。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機組,設計最大輸出功率為460兆瓦,該反應堆為沸水型反應堆,使用低濃縮作為燃料。
建造歷程
場地準備
1966年,申請建設福島第一核電站1號機組,廠址約為橫跨雙葉縣和的太平洋海岸,占地350萬m2。反應堆選型采用了國外已進入實用階段的沸水堆。前期場地準備工作由東京電力負責,并由總承包商(鹿島公司)在東京電力的指導下進行施工。其中::負責場地平整、冷卻水管敷設、卸貨碼頭護岸;馬祖馬公司:負責石山原料廠;前田建設:負責混凝土砌塊配料廠;五洋建設:負責防波堤施工。工期原定從1966年6月1日至1967年3月下旬為10個月,實際花了8個半月的時間。
建造竣工
首臺機組的建設采用了交鑰匙合同方式,但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分工、縮短建設工期,同時也是著眼于未來的國產化。、和鹿島與GE簽訂了分包合同。
擬建電站廠址是一塊平坦的高地,海拔約32米,面向,臨海一面是懸崖。福島第一核電廠1號機組電站廠址所需空間為170米x200米。考慮到因高度差和抽取冷凝器冷卻水所需的電力和土方工程費用,以及在臺風期間足以抵御大浪和海嘯的安全高度,電站基地的高度被確定為OP+10米,填海區泵房附近地面標高確定為OP+4.0m。作為非居住區,電站位置必須距離場地邊界600米以上,考慮到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新增場地中擴建電站,以及未來電站向南擴建,決定1號機組的位置。1號機組的施工期為10個月,從1966年6月1日到1967年3月底竣工,于1971年3月26日開始運行。
2號機組于1974年7月竣工,3號機組于1976年3月竣工,4號機組于1978年10月竣工,5號機組于1978年4月竣工,6號機組于1979年10月建成,并開始商業運營。
以上參考:
選址與布局
選址
福島核電站的選址區域位于東部,距離約220公里,約位于福島縣海岸的中心,由南北走向的狹長區域組成,西臨阿武高原,東臨太平洋。東經141.0337度,北緯37.4218度。該地區地勢平緩。東側是陡峭的懸崖。反應堆安裝地點約一公里的范圍內,人口分布稀疏,距離8.5公里的僅有約2.3萬人。該地點距離東京較遠,遠離人口稠密地區,交通便利且土地征用成本較低。
自然條件
福島核電站的選址區域地質主要由下層的砂巖和上層屬于富岡地層的粉砂巖組成,砂巖和粉砂巖上覆蓋著由砂和礫石組成的階地沉積層。砂巖相當致密,N值超過40。
交通條件
地區的鐵路和公路網,在南北方向上是通往首都圈或省都市圈的基線,在東西方向上是沿岸和阿布隈高原的基線,該地區內部以及該地區與東京首都圈、仙臺市市區和中通里等縣內地區之間的交通提供了便利途徑。該地區有兩個重要港口(尾浜港和相馬港)和三個地區港口(久之浜港、惠那港和中之作港),小名浜港是東北部的物流樞紐,也是周邊地區博野火力發電站等發電設施的燃料供應中轉港。此外,重要的索馬港是索佐地區的集散中心,為新地火力發電站提供了專用的煤炭進口碼頭。因此,該地區的每個重要港口都發揮著廣域配送基地的作用,同時也是發電站的燃料供應港口。
港口設施
福島第一核電廠基于核反應堆冷凝器冷卻水的取水及運行后運輸等因素建造港口設施。在考慮冷凝器冷卻水的取水方式時,對海底管道、、碼頭和港口進行了比較,最終采用港口取水方式,因為這種方式最經濟,還可以用于運送建筑材料和燃料。此外,港口取水方式也是沿岸傳統火力發電廠常用的方法。卸貨泊位長度為170米,考慮到港口的波浪高度和裝卸的安全性,卸貨碼頭場地地面標高為O.P+5米,港口入口寬100米,港口錨地深6米,可供3000噸級的船只進入港口。
為阻斷波浪的沖擊力、維持水面平穩以保護港口及方便船舶安全停泊和作業修建防波堤,經海洋調查和附近地點資料的研究,確定防波堤設計波高為6.5米,進水口明渠最大波高規劃為50厘米以下。港口南北兩側設置兩道防波堤以阻擋波浪,進水口周圍設置一道東防波堤以阻擋防波堤以外的波浪,總共埋設了10個沉箱,每個重達700-800噸,還在防波堤外布置了一個四腳架以消散波浪。其中南防波堤長約900米,北防波堤長約1100米。
整體布局
福島第一核電站位于太平洋海岸,橫跨的大隈町和。 場地呈半橢圓形,長軸沿海岸線布局,場地面積約350萬平方米。
福島第一核電站1-4號機組位于電站南部,從南向北依次為4號、3號、2號和1號機組,5號和6號機組位于電站北部,從南向北依次為5號和6號機組。1號機組發電機輸出功率為46萬千瓦,2至5號機組每個機組輸出功率為78.4萬千瓦,1至5號機組均配有Mark I反應堆安全殼。 6號機組輸出功率為110萬千瓦,為Mark II型反應堆安全殼。福島第一核電站總發電容量469.6萬千瓦,從1970年3月至1971年10月,先后有6臺機組投入商業運行。
核島區是福島第一的核心區域,核島是指核電站安全殼內的核反應堆及有關系統的統稱,是核反應堆和核設施的主要區域。其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利用核能生產蒸汽,二是針對放射性風險配置了特殊的安全設施。核島主要包括核蒸汽供應系統、安全殼噴淋系統和輔助系統等。
常規島區是福島第一核電廠的非核心區域,包括蒸汽輪機、發電機、冷卻水系統等常規設施。該區域的主要作用是將核反應堆產生的為電能。輔助區是福島第一的配套設施區域,該區域的主要作用是為核電站的生產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Fukushima II Nuclear Power Plant)
所在地點:日本福島縣雙葉郡的楢葉町和。
經緯度:東經141度01分16秒,北緯37度19分10秒。
福島一站1號機組于1971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二站1號機組于1982年4月投入商業運行。福島核電站的核反應堆都是單循環沸水堆,只有一條冷卻回路,蒸汽直接從堆芯中產生,推動汽輪機。福島核電站一號機組已經服役40年,已經出現許多老化的跡象,包括原子爐壓力容器的中性子脆化,壓力抑制室出現腐蝕,熱交換區氣體廢棄物處理系統出現腐蝕。這一機組原本計劃延壽20年,正式退役需要到2031年。2011年計劃為第一核電站增建兩座反應堆,受影響,損毀極為嚴重,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到外部,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宣布第一核電站的1至6號機組將全部永久廢棄。
工程結構
設備概要
設施現狀
功能價值
常規能源缺乏,在原油價格高企的背景下,長期致力于發展核能。1973年的石油危機給日本造成了較大沖擊,進一步加速了日本核電站的建設步伐,并將原子能發電作為能源基本國策向前推進。
1977年,日本專門出臺了“電源三法”《電源開發促進稅法》《電源開發促進對策特別會計法》和《發電設施周邊地域整備法》,明確大力發展核電,以保障穩定、便宜的電力能源供給。同時明確規定國家給核電所在地的政府支付高額的補助金,這些補助金可以靈活用于核電所在地的道路、港灣、醫療設施、教育文化設施等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相關產業發展。
1974年,第一艘海上航行時發生核泄漏事故,受此事故影響,日本開始重視核能安全,啟動對《原子能基本法》的修訂工作。此法于1978年發布實施,開宗明義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了“以確保安全為宗旨”的表述,并將原子能委員會原有的“安全審查”職責分離出來,專門創設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并確立了核設施許可的雙重審查機制。即審查核設施許可時,不僅應當聽取原子能委員會的意見,還應當聽取原子能安全委員會的意見。
1978年,根據《原子能基本法》的授權,專門創設了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原子能安全委員會設在內閣府,由委員長與4名委員組成,經國會同意后由內閣總理大臣任命。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對以下5個事項具有策劃和審議并決定的權力:一、在原子能利用相關政策中,有關安全保護規范的政策;二、在核燃料與反應堆相關規范中,基于安全保護的規范;三、原子能利用相關的災害基本防范措施;四、有關防止放射性塵埃災害的基本對策;五、在原子能利用相關重要事項中,基于安全保護規范的相關事項。
這些法律政策促進了核能利用進程。到1998年,日本已有52臺核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4508.2萬千瓦,規模位居世界第三,僅次于和法國。1998年核電占日本總發電的比例達到36.8%,是日本歷史以來的最高時期。至福島事故之前,日本處于運行中的核電機組達到54臺,處于建設中的核電機組有4臺,籌建的有9臺。核電已成為電力結構重要組成部分。此外,日本在完善核燃料供給的核燃料循環、核廢料處理處置等環節也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福島核電站發電量占核電總產能的20%,占日本全國發電總量的6%。福島核電站于1971年3月投入商業運行,是世界上最大的核電站之一。
重大事件
核泄露事故
2011年3月11日,null東北部海域發生9.0級地震,地震引發的巨大海嘯襲擊了null,造成核電站1至3號機組堆芯熔毀。4月11日16點16分,福島縣再次發生7.1級地震,日本再次發布海嘯預警和核泄漏警報。4月12日,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表將福島核事故定為最高級7級。2013年10月9日,null工作人員因誤操作導致約7噸污水泄漏。11月20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對福島第一核電站第五和第六座核反應堆實施封堆作業。2021年2月22日,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運營方表示,受2·13本州島東岸近海地震后,1號機組收納設施內部水位出現了下降。2021年3月26日,在核電站內部,工作人員又發現了可能存在的核泄漏跡象。
2024年2月7日,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污水泄漏事故,核污水泄漏時長約40分鐘,約1.5噸核污水流到外部并滲入土壤,泄漏的放射性物質總量高達66億貝克勒爾。2月15日,東京電力公司公布了調查結果,稱泄漏系工作人員未關閉手動閥門所致。
當地時間2024年8月13日,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2號機組的核燃料殘渣冷卻池發現有25噸含放射性物質的水發生泄漏。東京電力公司方面表示,含放射性物質的水沒有流至外部環境,核燃料的冷卻不存在問題。
核污水排海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召開有關內閣會議正式決定將上百萬噸核污水經過濾并稀釋后排入大海,排放將于約2年后開始。2021年6月1日下午,工作人員發現內含有放射性物質的集裝箱發生泄漏。2021年9月21日,用于過濾核污染水的“多核素去除設備”中,又發現有5個過濾器發生破損。
2021年12月21日,將向提出福島第一核電廠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申請。2022年5月18日,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可了東京電力公司核污染水的排海計劃。
2023年8月24日13時,日本福島第一啟動核污染水排海,24日上午確認首次排海將持續17天左右,預計整個排放期將持續30年左右。第一批核污水于9月10日下午全部排出。10月5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核廢水第二輪排海開始。10月23日,東京電力公司稱,第二輪排海于當地時間23日中午完成,本輪核污水排放總量為7810噸。11月2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開始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第三輪排海。至11月20日第三輪排污結束,已有超2.3萬噸核廢水流入太平洋。12月18日,東京電力公司表示,福島第一核電廠第四輪核污染水排海于2024年2月下旬開始,排海總量預計為7800噸,四輪排海的核污水總量共計約為3.12萬噸。
2024年1月,東京電力公司發布信息顯示,2024財年分7次排放約5.46萬噸核污染水。3月17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稱,已完成第四輪福島核污染水排海。5月7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稱,2024財年第一次、總計第5次的核污染水排海于當天中午結束,17天來共向大海排放了約7800噸核污染水。
當地時間2025年12月4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開始第17次向海洋排放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產生的核污染水。12月8日,由于日本青森縣東部海域發生地震,排放一度暫停,后于12月9日重啟。12月22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稱,第17次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工作當天結束。本次共排放核污染水7833噸,含放射性氚約2.4萬億貝克勒爾。截至第17次排放結束,福島第一核電廠核污染水累計排放量已達約13.3萬噸。資料顯示,2025財年(同年4月至次年3月)東京電力公司計劃共排放7次。2025財年最后一次排放會于2026年3月進行。???
首次試驗性核燃料殘渣取出清除
2024年8月19日,日本廣播協會(NHK)報道稱,東京電力公司計劃于8月22日在福島第一核電廠2號機組核反應堆安裝相關設備,著手開始首次試驗性核燃料殘渣取出清除工作。報道還稱,東電方面從8月19日起進行最終的現場確認,如果沒有問題,計劃于8月22日將裝置放入通向核反應堆安全殼內部的排水管中,并開始進行試驗性取出。核殘渣取出工作大部分都將是通過遠程操作進行,預計將裝置推進到有核殘渣的安全殼底部需要幾天時間,試驗性取出核殘渣最早也要到下周以后。
核污染的后續處置
當地時間2025年3月4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宣布,已于當天上午完成福島第一核電站內一個已排空核污染水的儲水罐解體拆除工作。該公司計劃在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共拆除12個儲水罐。
主要影響
事故危害
2011 年3 月11 日,9 級強震引發的特大海嘯使福島縣第一核電站嚴重受損,1 號至3 號機組堆芯熔毀,1、3、4 號機組廠房發生氫爆。這場特大事故不僅在短時間內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的泄漏,還產生了一個長期的嚴重次生危害——核污水。
氫氣爆炸
反應堆堆芯產生的水蒸氣外泄至容器外,因此產生的和建筑物內的發生劇烈反應,導致爆炸。
4名工人骨折和受擦傷,未危及生命,內一座建筑物屋頂、墻體盡失,僅剩“金屬框架”。
放射物泄露
2011年3月,第一核電站目前面臨冷卻難題。由于冷卻系統因地震發生故障,有的核反應堆溫度無法有效降低,其中1號機組情況最為嚴重。福島第一核電廠采用的是沸水反應堆,遇緊急情況停堆后,須啟用備用電源帶動冷卻水循環散熱,但地震導致其1號機組的外部供電停止。受海嘯等因素影響,應急用柴油發電機也無法運轉,堆芯冷卻水位急劇下降,堆芯逐漸露出水面,積聚的熱量導致燃料熔化。反應堆無法有效降溫的一個嚴重后果就是堆芯熔化,造成放射性物質泄漏。這一現象曾在1979年美國事故中發生,當時冷卻水流失造成150噸核燃料中的半數熔化,其中20噸由熔化產生的物質流入反應堆底部,放射性氣體散入大氣中,嚴重影響周邊民眾健康。1號機組周邊檢測出放射性物質和碘,銫和碘都是堆芯的燃料鈾發生核分裂的產物,這表明反應堆堆芯燃料熔化進一步加劇,放射性物質的擴散仍然持續。
在放射醫學和人體輻射防護中,輻射劑量的單位有多種衡量模式和計量單位。福島核電站泄漏,目前監測到的數據是每小時1015μSv,即1.015mSv。這約相當于每個人半年內接受的天然輻射,或者是接受10次X光檢查的輻射。正常人在瞬間接受4000mSv的輻射量后就會死亡。
2024年6月,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在對處理前的核污染水進行分析后,檢測出微量的鎘元素“鎘113m”。“鎘113m” 是重金屬鎘的同位素,會隨著核裂變產生,半衰期約為15年,高濃度的鎘在人體內積聚會造成危害。據日本共同社報道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凈化核污染水的“多核素去除設備”能夠去除鎘元素,今后東電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也會把“鎘”作為核污染水排海前放射性物質檢測對象。
核污水
核污水含有60多種放射性物質,毒性來源有雙重屬性,第一是它的放射性,第二是它的重金屬屬性。這兩種屬性都可以對海洋生態系統產生危害,比方說產生脫氧核糖核酸損傷,銫-134和銫-137的半衰期分別能到2年和30年左右,碳-14的半衰期可以高達5370年左右,核素進入到生態系統當中,它必定會通過食物鏈層層傳遞,影響到人類健康。
輻射污染
輻射對人和動物的影響長時間暴露于大量輻射后,會被診斷出患有放射病。其癥狀包括發燒,惡心和頭痛。此外,還可能會患上癌癥。下一代人類和動物可能患有先天缺陷。
土地受到了輻射的影響(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農業用地),植物變得不育,不適合食用,輻照過的土壤不能產生新的農作物。
2024年6月17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公布發生事故的福島第一核電廠3號機組反應堆廠房內部輻射量調查結果。3號機組房內從2至4層,樓層越高輻射越強,第4層的最大輻射量為19.1毫希。
病患增加
18日公布稱,2015年1月至3月期間,以事故發生時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為對象的核輻射對影響的檢查中,確診患癌的人數新增16人。現如今福島縣38.5萬名青少年當中已有103人被確診患有。
事故影響
放射性物質劇增
2011年3月29日下午,海水樣本從1號至4號機組排水口南330米處所采集,經檢測發現放射性碘-131的濃度達到法定限值的3355倍。此外,同一天在5號和6號機組排水口北50米處采集到的海水樣本顯示,放射性碘-131的濃度也達到法定限值的1262倍。
共同社31日的消息,對福島核電站附近海水采樣檢測后發現,當天海水中所含的放射性碘濃度已經達到法定限值的4385倍。。
永久廢棄
2011年3月30日,董事長勝恒久表示,就后發生事故的表示:1至4號機組不得不將其廢棄。同時他還就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表示,像那樣用混凝土和鐵板封閉反應堆的“石棺”方式“也是一個方案”。
2011年3月30日,內閣官房長官表示,5號和6號機組也將報廢,至此,福島一號核電站將全部永久報廢。
安全殼破損
2011年3月30日,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員會表示,福島第一1至3號機組的反應堆壓力容器和安全殼都應該已經破損。
冷卻系統恢復無期
2011年4月10日,曾計劃4月10日將2號機組高放射性污水轉移他處存儲,但由于準備作業進展緩慢等情況,這項工作已被迫推后一天。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11日滿一個月,而關鍵性的核反應堆冷卻系統恢復工作依然遙遙無期。
核事故升至七級
2011年4月12日,日本經濟產業省核能安全保安院認為福島第一核電廠大范圍泄露了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影響的放射性物質,因此將其核泄漏事故等級提高至最嚴重的7級。
擴大事故疏散區
2013年4月11日,日本官房長官表示,政府擬把原先設定的方圓20-30公里的室內躲避區改成疏散區,具體工作正在與相關地方政府進行協調。
此次涉及的區域是以土壤、地形以及可能引起放射性物質大量泄漏的氣候等情況為依據。改變疏散依據的做法可能是由于在遠離第一核電站40公里的飯館村檢測到了大量放射性物質。方圓20公里的疏散區可能將改為警戒區,屆時政府可采取強制疏散措施。
首現致癌元素
2011年4月12日,從附近土壤和植物中首次檢測出微量放射性鍶-89和鍶-90。
2011年4月16日至19日,對福島第一核電站30公里外的和等地進行了土壤和植物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土壤中鍶-89的放射性活度為最高每千克260貝克勒爾,鍶-90則為最高每千克32貝克勒爾。植物樣本檢測結果顯示,鍶-90的放射性活度為最高每千克5.9貝克勒爾。放射性鍶是鈾-235的裂變產物,鍶-89的半衰期約為50天,鍶-90的半衰期約為30年。
持續的生態影響
事故發生十年后,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核輻射仍超標,飯館村山里的野生蘑菇、野菜等核輻射含量最高接近5萬貝克勒爾/千克。
各國反應
2021年8月,一個由專家組成的小組敦促調查十年前在一場大地震和海嘯中受損的福島核反應堆。
中國
2021年4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國際輿論對日方擬決定核廢水排海高度關注,普遍表示質疑和反對。日本國內也有不少強烈反對意見。注意到日方經常要求他國履行國際責任,現在國際社會都在看著日方,日方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中方已通過外交渠道向日方表明嚴重關切,要求日方切實以負責任的態度,審慎對待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置問題。
2021年4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指出,福島縣核事故是迄今全球發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對海洋環境、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產生了深遠影響。日方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不顧國內外質疑和反對,未經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充分協商,單方面決定以排海方式處置福島事故核廢水,這種做法極其不負責任,將嚴重損害國際公共健康安全和周邊國家人民切身利益。海洋是人類共同財產。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處置問題不只是日本國內問題。強烈敦促日方認清自身責任,秉持科學態度,履行國際義務,對國際社會、周邊國家以及本國國民的嚴重關切作出應有回應。重新審視福島核電站核廢水處置問題,在同各利益關國家和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啟動排海。中方將繼續同國際社會一道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保留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
2025年11月7日,有媒體提問稱,日本政府宣布,已有一批日本扇貝出口至中國。這是自中國對日本水產品實施進口禁令兩年來,日本水產品首次對華出口。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關于日本水產品輸華,此前中方已經發布了公告。中方會持續對福島縣核污染水的國際監測和中方的獨立抽樣監測,中方希望日方能夠持續地開展對福島核污染水的國際監測和中方的獨立取樣監測,中方也會繼續同國際社會一道,敦促日方持續地履行承諾。她表示,中方的主管部門會繼續嚴格依法依規,加強對日本水產品輸華的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一旦發現任何風險,會立即依法采取必要的進口限制措施。
日本地震海嘯引發核電站事故后,多國政府表示,雖然日本核電站事故教訓值得吸取,但此次事故不會影響本國發展核電的計劃。
荷蘭政府15日說,沒有理由重新討論有關建的決定。荷蘭議員熱內·勒赫特表示,荷蘭的能源狀況要求本國必須擺脫石油和天然氣的束縛,才不會受制于人。另外一名議員格達爾·弗爾博赫也認為,“日本的經驗教訓我們必須吸取,但不需要作出激烈反應,而應該結合荷蘭自身的條件和問題對荷蘭核電站的建設進行審批。”
此前,針對是否建設核電站,荷蘭國會經過長時間討論后最終達成共識,認為核電可以幫助應對氣候變化以及為經濟發展提供可靠的電能。荷蘭政府上月宣布,將于2015年在建設。
法國總理15日說,不會逃避任何有關核安全的問題,法國核設施的安全性、可靠性與透明度在全世界處于領先地位,不應該因為一次事故就將該行業全部否定。法國總統日前也說,法國不會因此次日本核電站事故放棄對核能的開發。法國是核能利用大國,全國超過80%的電力供應依靠核能。
馬來西亞能源、綠色工藝和水務部部長陳華貴日前表示,日本核電站事故不會影響馬來西亞興建首座核電站的計劃。陳華貴強調,建造核電站的技術是安全成熟的,而且馬來西亞地理位置優越,地震海嘯并不多發,不會發生類似日本的事故。
保加利亞總理15日說,盡管所有國家都會仔細檢查核電站的安全狀況,但沒有哪個國家會關閉核電站,即便日本也是如此。保加利亞首席執行官康斯坦丁·迪米特羅夫當天也表示,保加利亞不能放棄利用核能,而且,“這次事故并不意味著世界各國必須重新審視核能發展政策。”
外交大臣斯特勒14日說,不要把日本核電站事故看得過分嚴重,這不是“一個新的切爾諾貝利”。他說,雖然核反應堆受損,存在一定不確定性,但這次不會面臨另一個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式核事故。
政府負責核能事務的高級官員漢娜·特羅婭諾夫斯卡15日表示,波蘭將在聽取其他已擁有核電站歐洲國家意見的基礎上繼續發展本國核能,并將于今年下半年啟動波蘭第一座核電站的供應商招標工作。按計劃,波蘭第一座核電站將于2020年投入使用。到2030年,波蘭還將建設兩座核電站。
韓國
2021年6月2日,韓國慶尚南道環境團體出動100多艘舉行“阻止核廢水入海—在行動”成立儀式,敦促日本政府取消福島核廢水排海計劃。
其他國家
意大利、等國也表示不會減少對核能的依賴,強調不能“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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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廢水排海”持續發酵,聯合國發聲敦促調查,核機構將訪日|國際原子能機構|核電站.網易訂閱.2021-09-29
趙立堅回應日本擬決定核廢水排海-新華網.新華網.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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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電站再現泄漏事件 外交部:日方自私輕率、錯上加錯|核廢水|核污染|外交部_新浪新聞.新浪新聞.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