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元史紀事本末
來源:互聯網

《 元史紀事本末》是中國古代第三部紀事本末體史書,由明代史學家陳邦瞻編撰,成書于1606年(萬歷三十四年)。全書27卷,10萬字,主要記載從1280年(孛兒只斤·忽必烈至正十七年)至1367年(順帝至正十七年)期間元代政治、經濟方面的一些重大事件,如農民起義、諸王叛亂、對鄰國用兵、奸臣橫征暴斂、宮廷變故、佛教危害、科舉、學校、歷法、河渠、海運等,每卷一事,事具首尾。

編撰者明代歷史學家陳邦瞻(1557-1623),撰有《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兩書,提出“夫史者征往而訓來,考世而定治者也” 的修史宗旨,強調史學的社會功能和鑒戒意義。本書被收錄《四庫全書》。四庫全書總目對其評價較高,稱陳邦瞻兩史書“能墨守不變,故敘頗有條理”、“然于紀載冗雜之內,實在披榛得路之功”。

1979年中華書局出版王樹民(1911-2004)點校本,以1874年(同治十三年)江西書局出版本子為底本,參考原刊本及《宋元通鑒》《資治通鑒綱目》《元史》等書進行互校,校補史實方面的明顯錯誤。1994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以光緒年間廣雅書局版本作底本,加以斷句,與《宋史紀事本末》合冊出版。當代學者認為《元史紀事本末》取材精煉,敘事簡明扼要,輪廓清晰,條理分明,可作為元史入門之學。

書名

《元史紀事本末》是1606年(萬歷三十四)由陳邦瞻(1557-1623)編撰而成。與他在1605年編撰完成的《宋史紀事本末》相銜接,可謂《宋史紀事本末》的下編。《元史紀事本末》的編撰繼承了袁樞(1131-1205)創立的紀事本末體的敘事方法,主要記載從1280年(孛兒只斤·忽必烈至正十七年)至1367年(順帝至正十七年)期間元朝政治、經濟重大事件以及科舉、律令等制度,主要參考《元史》等。

作者

陳邦瞻(1557-1623),字德遠,號匡左,瑞州高安(今江西宜春高安市)人,明末史學家。萬歷二十六年(1589年)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歷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參政,按、布兩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廣西壯族自治區,以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入為工部、兵部侍郎,改吏部左侍郎。《明史》評論:“邦瞻好學,敦風節。服官三十年,吏議不及。"清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載:“德遠留心問學,于經史之學殊有原本,撰宋元史紀事本末,為史家所稱。搜訪高楊、張、徐之集,刻而傳之,使淫哇靡曼之后,復聞正始之音,其風尚可思也。”其作品還有《蓮花山房摘稿》七卷、《荷華山房詩稿》二十六卷。《明史》卷二百四十二、《瑞州府志》和《高安縣志》均有其人物小傳。

陳邦瞻出生于仕宦家庭,其父陳旦,嘉靖貢生,時稱道學中人。陳邦瞻自幼聰明穎悟,“周旋膝下,博覽群書。”萬歷十年,陳邦瞻以禮魁鄉試,二十六年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浙江省參政時,打擊湖盜,為民除害,“地方以安” 。 在河南省布政使任上,他勤政務實,屢有建樹,“開水田千頃,建書院,集諸生講習,士民祠祀之” 。 光宗時,陳邦瞻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省,他派兵平定田陽區土酋岑仁的叛亂。其在任兩廣總督時,有海寇常掠奪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一帶沿海地區,“邦瞻扼之,不得逞。”葡萄牙帝國殖民者占領澳門后,“筑室青州,奸民與通,時侵內地” ,年近七旬的陳邦瞻臨危受命,迅速派兵攻入澳門,焚其巢穴。時值明代多事之秋,陳邦瞻總理三部,日夜操勞,終于積勞成疾,天啟三年卒于任上。朝廷追贈“兵部尚書”。陳邦瞻從政之余作歷史學編撰,其宗旨是“征往而訓來,考世而定治”。

成書

撰修背景

陳邦瞻在《元史紀事本末》序中交待其撰書背景:“先是侍御斗陽劉公既刻宋史紀事本末告成事,復以京兆徐公之言致不里中曰‘元實代宋,又我朝之所代也,其事尤近,不可無述,子其實重圖之。’不佞敬諾,遂取元史稍稍次第其本末,刪繁就約,略細舉巨,無何,有成。”綜合史料,陳邦瞻在1604年(萬歷三十二年)至1605年編撰完成《宋史紀事本末》后,經徐申建議,續編元代部分,歷時一年左右,于1606年撰成《元史紀事本末》。兩部書由一人編撰,均以朝代斷限,內容敘述前后銜接,相互連貫,可謂一部書的上下編。

資料來源

陳邦瞻所撰《元史紀事本末》,改變以往紀事本末史書取材于編年體史籍的慣例,轉以紀傳體史書為主,史料來源兼采眾書,主要來源于《元史》、商輅的《續資治通鑒綱目》和薛應的《宋元通鑒》。

增刪修訂

陳邦瞻完成初稿后,由臧懋循(字晉叔,1550-1620)參與訂補,主要補撰了《律令之定》,成書時為六卷27目,約10萬字。由劉曰梧為之刊行,書前有徐申、陳邦瞻二人之序,并載有凡例,目錄之后,附載元朝諸帝紀年。1607年改為四卷27目,并附錄【元史紀事本末敘】、【元史紀事本末述】、【元史紀事本末凡例】及諸帝紀年數篇 。明朝崇禎年間,張溥(1602-1641)逐篇撰寫史論,附于正文之后,并重新刊版,改篇為卷,共 27 卷。二十世紀60-70年代,王樹民(1911-2004)以1974年(同治十三年)江西書局出版本子為底本,參考原刊本及《宋元通鑒》《資治通鑒綱目》《元史》等書進行互校,校補史實方面的明顯錯誤,于1979年由中華書局出版點校本。

出版刊印

成書之后,《元史紀事本末》出版刊印多次,大多與陳邦瞻另一史書《宋史紀事本末》合刊。版本有六卷本、四卷本、二十七卷本等。六卷原刊本由劉曰梧、徐申校訂刊行,共27目(篇),刻于1606年。1607年監察御史黃吉士巡撫淮南,將陳邦瞻二書與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合刻,《元史紀事本末》改成四卷。四卷本在清代前較通行。現中國國家圖書館收藏此四卷版善本張溥的史論本在清初雖列為禁書,但因以篇為卷的優點,流傳較廣,后期重刻者多用張溥二十七卷本,以同治年間江西書局校刻的《五種紀事本末》本最為通行。之后光緒年間廣雅書局重加校對刊刻,改正明顯示錯訛。1994年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以光緒年間廣雅書局版本作底本,加以斷句,與《宋史紀事本末》合冊出版。目前通行的版本是1979年中華書局的王樹民點校本。

內容

《元史紀事本末》共27卷,每卷一事,內容從標題即可看出。主要記述元代政治、經濟上的一些重大事件。書前【凡例】說明,至元十六年(1279 年)宋朝滅亡以前之事歸入宋編,朱元璋起兵后的史事列于明史范圍,對于元末的群雄并起如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只略述喪亂之由,其他俱不載;記述內容上,作者自序以“天以元開我朝也”為由,只側重元王朝興衰成敗相關重大事件和制度,如農民起義、諸王叛亂、對鄰國用兵、奸臣的橫征暴斂、宮廷變故及佛教危害等。其中有16卷敘述孛兒只斤·忽必烈時期史事。又以為“能黜元統而不能盡廢元法”(原書徐申序),詳細記載科舉、學校、歷法、河渠、海運等為明代所多相沿襲者。全書27卷按題材可分為政治軍事、文化宗教制度、經濟三大類。其中政治軍事類15卷,側重治亂,含專撰3卷,記述元朝出兵征戰高麗日本安南的史實;文化宗教制度類9卷,專題敘述科舉之制、官制之定,天文歷法宗教等,如卷七 【科舉學校之制】、卷十四 【官制之定】、卷十六 【諸儒出處學問之概】、卷十七 【郭守敬授時歷】、卷十八【 佛教之崇】等;經濟類3卷,如卷十二【 運槽】,卷十三【 治河】等。

本書述史精簡扼要。如卷二 【北邊諸王之亂】,對乃顏、海都、篤哇的叛亂,用2400多字寫明了三次長達22年的叛亂及平叛情況;卷七 【阿合馬桑盧之奸】,將 《元史·奸臣傳》 內的阿合馬、盧世榮桑哥三人的擅權專橫、結黨營私、殘害異己、貪污受賄罪、盤剝百姓等罪行及被揭發處死等,用9000余字敘述清楚。書中詳細記錄有價值的史料。如卷十三【治河】中全文收錄歐陽玄的《至正河防記》,這是中國水利史上一篇珍貴的科學資料;卷十一 【律令之定】節錄鄭介夫上書,反映元代社會政治實情,諸如有法不行、有禁不止、吏治混亂、貧富分化以及有關禁酒、禁(宰)牛、田產、婚姻方面的律令等。本書多卷記述元朝政治腐敗及皇室爭奪皇位。如卷十九【武仁授受之際】,記李炎即位之爭以及死后傳位于弟之事。卷二十一【晉邸之立】,記朱祁鎮被殺,孛兒只斤·忽必烈太子孛兒只斤·真金之孫、晉王孛兒只斤·也孫鐵木兒即皇帝位〔泰定帝)之史實。卷二十二【三帝之立】,記泰定帝死后,伯牙吾臺·燕鐵木兒等發動政變,迎立武宗二子孛兒只斤·和世?孛兒只斤·圖帖睦爾為帝,懷王圖帖睦爾至大都即帝位;遼王脫脫在上都,立泰定帝幼子阿刺吉八為帝(順宗),雙方展開激戰,阿刺吉八被俘,圖帖睦爾遣使迎兄,和世即帝位(明宗 ),立圖帖睦爾為太子,明宗南下,“血崩于行在”,圖帖睦爾又即皇帝位(文宗)之史實。對于《元史》中沒有記載的史實,如紅巾軍,本書立有三卷:二十四卷【韓林兒之立】、卷二十五【 察罕帖木兒克服之功】、卷二十六【東南喪亂】,分別詳細記載北方、東南方幾支紅巾軍興起、建立政權、與元軍戰斗及敗亡的過程。

書中史論主要引用前人,如卷七 【阿合馬桑盧之奸】中引用王怦史論,卷八 【科舉學校之制】中的“史臣日”等。書中也出現以“陳邦贍曰”形式發表撰者史論,如卷十五【尚書省之復】。張溥崇禎年間對此書逐篇論正。其所論有總結經驗教訓的,如評論世祖重用阿合馬等人說:“古來人君好利,未有過于孛兒只斤·忽必烈者也”。有評論制度的,如評科舉學校制度說:“蒙古用人,以國族勛舊貴族子弟為先,而法不專于科目也。前代之官人選士,合二為一;元之官人選士,分而為二。合二為一者,以士為官,而學校尊;分而為二者,官不必士,而徼幸出”。所以“有元數主,文治寥寥”。

思想

陳邦瞻從政數十年,其歷史學方面僅編撰《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兩書,編撰同時也蘊含以史取鑒的史學思想。他提出“夫史者征往而訓來,考世而定治者也” 的修史宗旨,強調史學的社會功能和鑒戒意義。他認為“元之所以亡者,紀綱廢弛,風俗偷薄,其致亂之階,非一朝一夕之故” ,是長期苛政暴斂導致。 陳邦瞻通過分析元朝滅亡的原因,進一步認識到歷史發展過程中存在必然性這一史觀。他在評價制度得失、朝廷腐敗時,力求客觀公正,堅持歷代史家秉筆直書的歷史學傳統。 如卷八【科舉學校之制】、卷十二【漕運】中肯評價了元朝的科舉、漕運制度。 卷四【日本用兵】一卷指出孛兒只斤·忽必烈出兵日本、安南造成惡果。

學術特點

紀事本末體的特點是展現給讀者一個完整的歷史事件,清代編修四庫全書》時,四庫館臣專門在史部中設立“紀事本末類”,標志著紀事本末體作為一種史書體裁地位的確立。明清時期是紀事本末體史書嬗變期,其編撰方法從鈔錄向學術研究過渡,《元史紀事本末》體現這一特點,對紀事本末體的發展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后世均以陳邦瞻所撰為范例。

影響與評價

影響

《元史紀事本末》取材精煉,敘事簡明扼要,輪廓清晰,條理分明,可作元史入門之學。梁啟超在其《拈花笑佛》中推薦本書給年輕人以“凈心啟智”;費正清劍橋中國史》認為明代在對元史的糾錯和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元史紀事本末》,…該書真實地再述了元史,同一作者亦完成再述宋史的相同著作。這部書在中國傳統歷史學中的評價很高”。當代一些目錄學專著和歷史辭典中收錄本書,如畢素娟、熊國禎主編的《中國古代著名史籍》、高振鐸主編的《中國歷史要籍介紹及選讀》、柴德賡的《史籍舉要》、方寶觀主編的《中國人名大辭典》、方鳴主編的《二十世紀中國學術要籍大辭典》等。

評價

四庫全書總目》對陳邦瞻所撰的宋元兩種紀事本末給予很高的評價。四庫全書總目評:“于一代興廢治亂之跡,梗概略具。袁樞義最為博,其鑄貫串亦極精密,邦瞻能墨守不變,故銓敘頗有條理。諸史之中,《宋史》最為蕪穢,不似《資治通鑒》本有脈絡可尋,此書部列區分,使一一就緒,其書雖亞于樞,其尋繹視樞為倍矣。惟是書中紀事既兼及遼、金兩朝,當時南北分疆,未能統一,自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于體例無乖,乃專用‘宋史’標名,殊涉偏見。至《元史紀事本術》,邦瞻已別有成書,此內如蒙古諸帝之立、蒙古立國之制諸篇,皆專紀元初事實,即應析歸元紀之中,使其首尾相接,及以l杭州市未破,一概列在宋編,尤失于限斷。此外因仍《宋史》之舊,訛疏漏未及訂正者,亦所不免。然于紀載冗雜之內,實在披榛得路之功,讀通鑒者不可無袁樞之書,讀宋史者亦不可無此一編也。”在對《元史紀事本末》指出其斷代問題的同時,又評說其對元代文化典制和運漕政策記錄詳細,“攬其指要,固未嘗不可以資考鏡也。”

當代學者對于本書評價是“史書清晰、線索清楚、可讀性強、觀點鮮明”,但史料價值有限。雖內容精簡,但取材狹窄,對元朝各項史事記述并不完整,有一定錯訛之處,對比《宋史紀事本末》略顯粗略。如華世認為本書選題設篇精當,每篇史事記載完整,對元朝制度得失和元朝衰亡原因的評論很有見地。論文論述先列事綱,敘事簡明扼要,史料剪裁得當,條理清晰,行文流暢等。但也指出其記載史事不夠完整、取材狹窄、政治傾向明顯、史實文字出現錯誤等不足。

王樹民認為,陳邦瞻的兩部史書,立場觀點一致,言宋事較詳,本書敘事過于簡略,斷代存瑕。對元代歷史,只著重記述關系到統治階級成敗的事件和制度,史實不完整。又存在史實考證及史料處理不夠精當的缺略,如卷十三,“泰定三年四月,修夏津縣、陽武河堤三十三所。”此文出于《元史》卷三〇【孛兒只斤·也孫鐵木兒紀】,原無“陽”字,“武”字上下當有脫文。所書地名應去夏津不遠,陽武的地理條件不合,可知“陽”字為妄補。又如卷二十二,至順二年記皇子燕帖古思,三年又作燕帖古思,中間改名,本書失于記載。又王保保退出太原市后,仍追隨劉奭于大漠南北,洪武八年(1375)卒于塞外。朱元璋很慨嘆地說:“王保保(擴廓的本名)真奇男子,吾不得而臣!”事跡甚為明白。而陳書認為“后不知所終”(卷二十七),史實失真。

版本

元史紀事本末》成書后通常與《宋史紀事本末》合刻,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王樹民點校時搜集到18種版本。

文藝影視

《元史》連環畫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出版時間2003年1月。主要根據《元通俗演義》《元史紀事本末》《元史》等著作編繪,分十冊出版。

參考資料 >

元史紀事本末.中國國家圖書館.2023-04-29

元史紀事本末.浙江圖書館.2023-05-01

聯機公共目錄查詢系統 .中國國家圖書館.2023-04-29

..2023-04-28

評《元史紀事本末》.貴州師范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23-05-12

..2023-05-02

..2023-05-01

..2023-04-28

【鄉土中國】走進陳邦瞻故里,感受荷嶺上寨村祠堂文化.微信公眾平臺.2023-04-28

..2023-05-09

中國古籍資源庫.中國國家圖書館.2023-04-29

歷代紀事本末合編.西北師范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2023-04-29

聯機公共目錄查詢(元史紀事本末).中國國家圖書館.2023-05-12

清光緒二十四年湖南思賢書局校刻本元史紀事本末.網易.2023-05-02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