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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歷
來源:互聯網

黃歷又稱老黃歷、皇歷等,是在中國農歷基礎上產生的一種歷書。黃歷為紙質出版物 ,能同時顯示公歷 、農歷和干支歷等多套歷法,其主要內容還包括農歷二十四節氣、 每日宜忌、值神、星宿、月相、吉神兇煞等等,是中華民族傳承了兩千多年的一種獨特的歷史文化現象。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后,需要借助時間單位來記錄歷史,于是就誕生了計時單位“年”“月”“日” ,為調節三者之間的關系,人們便創建了歷法。隨著社會的進步歷法逐漸成熟,春秋至戰國時期,歷書中又加入了擇吉術,依據歷法擇吉的風俗也開始流行。到戰國中期出現了包含歷法、宜忌等內容的《日書》,《日書》便是黃歷的原始形式。

中國古代各朝都設有專掌觀察天象、推算歷法的官職。在明清時期,甚至還會在每年歲末舉辦盛大的頒歷儀式,完成儀式之后,歷書才能頒發民間。歷史上第一本雕版印刷的歷書,是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制訂的《宣明歷》,為帝王需要遵循的一個行為規范,由欽天監計算頒訂,并且規定了只允許官方印刷,因此被稱為“皇歷”。清朝時期為避帝諱改稱為“時憲書”“憲書”。辛亥革命后,為了打倒帝制,“皇歷”才被改稱為“黃歷”,開始由民間自行編撰,黃歷的內容主要指導中國勞動農民耕種時機,故又稱農民歷。民間俗稱其為“通書”,但因“書”字與“輸”字同音,故又名“通勝”。

歷史淵源

誕生背景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后,需要借助時間單位來記錄歷史,于是就誕生了計時單位 “日”,之后又出現了“月”和“年”,為調節三者之間的關系,人們便創建了歷法。據春秋時期的《尚書·堯典》記載,上古時期,堯帝就已經根據星象資料定制歷法,卻未發現實物存世。現存最早的歷書為《夏小正》(一說為夏朝時期的歷書,一說為誕生在戰國時期的歷書),書中按照十二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每個月的星象、氣象物候等內容。

誕生過程

隨著社會的進步歷法逐漸成熟。商朝在夏朝的基礎上發展出干支紀日,周代時期又發展出農歷二十四節氣,直到春秋至戰國時期,周王室提出了“正朔”的概念,并且誕生了較為科學的“四分歷”。同時,因為當時的社會動蕩不安,各國涌現出了以觀測天象預測吉兇的星占家,這些星占家又發明出“擇吉術”。由于擇吉術的加入,依據歷法擇吉的風俗也開始流行。至戰國中期出現了包含歷法、宜忌等內容的《日書》,便是黃歷的原始形式。

秦漢時期,中國首次建立大一統王朝,中央政權需要推行統一的時間體系。六朝時期,簡歷書演變成為紙質歷書,至太初元年(104年),劉徹頒行了《太初歷》,確立正月為立春,十二月為歲終,并將農歷二十四節氣分配與十二個月。西漢中期后,頒歷逐漸成為政治權力的象征之一 ,如有新朝,必改用新歷,災異、 祥瑞和重大的祭祀活動也會引發改歷。

歷法統一后,擇吉的標準也確立,便出現專門擇日的歷書,如喪葬相關的《葬歷》、祭祀相關的《祭歷》等等。之后在為期不短的分裂期內,多國政權并立,又形成了不同體系的歷法,如:南北朝時期祖沖之的《甲子元歷》、甄鶯的《周天和年歷》等等。直至唐朝時期,全國統一的局面長期穩定,才成功頒行《大衍歷》,并開始采用木板刻印的方式印制《歷日》,由于是皇帝頒布的統一歷法,故又稱為“皇歷”。

歷書發展

《歷日》發行之后,其內容逐漸開始出現神煞、十二直、行事宜忌等內容,因此又名《具注歷》。宋代采用雕版印刷后,歷書發行量大增,并在其中加入了《六十相屬宮宿法》《國忌》等不常用的內容,元朝時,創制了歷史上較為準確的歷法《授時歷》,天文歷數由太史院掌管,在各省分設司歷及印歷管旬,掌管歷書的印刷。

明代時期,官方設立了區域頒歷的體制,當時的歷書名稱為《大統歷》,由欽天監負責直隸歷書,各省由中央供給歷樣,自行翻刻頒發民間。因為《大統歷》的計算有誤差,至明代后期,西方的天文學傳入中國,朝廷編撰了較為先進的《崇禎歷書》,但是新的歷法還未普及,明朝就已經滅亡。清朝時,吸收了西方的歷法編定了《時憲歷》,從乾隆起,為避帝諱(弘歷) 又改名為《時憲書》。明清兩代除了供大眾使用的《民歷》外,還設有皇族專用的《上歷》《東宮親王歷》等。咸豐元年(1851年),洪秀全領導建立的太平天國頒發了新的歷法“天歷”。天歷僅行用了14年,其內容一改傳統歷法的舊制,廢除了吉兇宜忌等封建迷信的條目,僅采用陽歷作歷日的安排,且不含農歷、閏月等其他天文學內容。因此,天歷雖然不夠精密,但是卻簡潔明了,更為好記。

此外,自唐代起這種具有擇吉功能的歷書大受歡迎,民間就出現了盜版“私歷”的謀利者。私歷除了模仿官歷的形式和內容外,還增添了更多適宜民間趨吉避兇的相關規則和內容,這也導致官方財政受損,歷書版本不一的情況出現。于是歷代朝廷都嚴禁私印歷書,直至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才允許翻刻官歷,且不用加蓋欽天監之印。辛亥革命后,改用公歷,政府不再管歷忌之事,為了打倒帝制,“皇歷”也被改稱為“黃歷”,民間俗稱“通書”,但因“書”字與“輸”字同音,故又名“通勝”。民間開始由道家術師、擇日師編排通書,各地命相師也可掛上各家堂號另行出版。新中國成立后,歷書剔除了封建迷信色彩,除了日期、節氣、中國歷史年代簡表等內容外,還刊載農田農事、法規科技、生活常識等內容,集民俗民風、地理歷史、旅游觀光等多方面知識于一體。

1911年后民間翻刻版本增加蒙學經典內容,現代社交平臺出現“電子黃歷”博主,通過解讀傳統黃歷發布運勢建議并商業化運作。

編撰機構

中國古代的天文學長期由官方壟斷,各朝代都設有專掌觀察天象、推算歷法的官職。國家天文機構早期稱為靈臺,周代的職官體系中,由太史負責天文歷法事務。秦漢時期稱太史令; 隋稱太史監; 唐稱太史局、渾天監、司天臺等;宋為司天監、太史局;元代有司天監和太史院。明初時期設太史監,后改為太史院,洪武元年(1368年)又改為司天監,洪武三年(1370年)再改為欽天監,內有天文科、漏刻科、回回科、歷科等四科。清沿明制。清乾隆十六年后(1751年)開始允許民間翻刻官歷,且不須蓋欽天監的印信,在這條新的法令之下,刊行黃歷不再有違法之嫌,民國后開始由民間自行編撰。此外,在晚明時期,由于當時使用《大統歷》紕漏較多,又恰逢西方天文歷法傳入中國,于是單獨設立了一個稱為“歷局”的機構,督修《崇禎歷書》。

頒發儀式

中國早期的禮制較為看重進歷,漢唐時期,會在每年歲末進獻新歷給皇帝,宋代時改為每年十月。自宋徽宗時期起,又增加了頒歷的環節,需先將新的歷書進獻給皇帝后,再由皇帝頒發給臣民。元代時,在冬至進歷后,還會頒歷給極少數陪班的高級親貴。

明朝時期,為了彰顯朝廷的權威、維系統治秩序以及強調君臣的互動關系,除了“進歷儀”外,朱元璋還增加了 “頒歷儀”。在頒歷的前一天,各部門要準備好御座、器樂、 歷案等各種陳設。頒歷時,由欽天監監正跪取御用歷,捧入殿內跪進給皇帝,之后百官跪拜。待傳制官奉命宣布頒歷后,眾官員再次跪拜謝恩, 隨后依次獲賜歷書。清代則在典禮之前,增設了運送歷書的過程,在進歷后,還有給后妃進歷的環節。百官也改為在午門受歷,三品以上的官員直接領歷,其余官員在行禮之后改到欽天監領取。明清時期,在每年歲末都會舉辦盛大的頒歷儀式,完成儀式之后,歷書才能頒發民間。

歷書樣式

秦漢時期歷書為簡牘材質。隨著紙張的出現與流行,在六朝時期,簡牘歷書演變成為紙質歷書。紙質歷書擴張了書寫空間,因此,在時間信息的基礎上,還附有內容多樣的歷注。從唐宋時期,歷書開始采用印刷術后,其形態也逐漸從卷軸演進成為包背裝。隨著官方的壟斷與控制,歷書也愈加規范,明清時期的歷書就產生了較大的差別。明代頒發的民歷就由封面、單歷張等五個部分組成,封面用黃紙印刷,因黃與皇諧音, 民間也稱為黃歷。朝廷為防止偽造,在封面還印有警語,并加蓋欽天監印信。歷書的內容也變得繁雜,除了日期、節氣外,還有伏社日、月九宮、納音五行、二十八宿紀日、用事吉兇宜忌等。清代時,歷書成冊用線裝定,又分滿漢兩種文體,但是規格卻是一樣。新中國成立后,歷書采用了公元紀年,出現了國旗、國歌等圖案,內容也剔除了封建迷信色彩,增加了知識性、觀賞性、趣味性和藝術性。

傳播普及

早期,歷書的復制只能靠手抄,唐代負責供應歷書的機構是“集賢院”,由于抄寫效率低下,官歷難以遍及。直到北宋天圣二年 (1024年) ,開始以雕版印歷,之后官方通過歷書專賣的形式對民間頒歷,還設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歷日所”。元豐三年(1080年)后,開始分區域印歷,每年都會給四川省、福建省、江浙等南方地區提前發下次年歷樣,由地方財政機構“轉運司”印制,再賣給普通民眾。

元朝的太史院還設有一些專門崗位,負責管理不同地區的頒歷事務,如“各省司歷十二員”。 明朝則由“欽天監”負責直隸歷書,各省由中央供給歷樣,自行翻刻頒發民間。朱元璋還下令免征此項費用,變更了歷書的普及方式。此外,由于歷書的需求市場大、盈利多,民間誕生了盜版“私歷”的謀利者,歷朝屢禁不止,甚至形成黑市。清代前期,還在歷書的封面印制禁令警告后來也逐漸放松,直到刪除相關律法。

文化價值

黃歷是中華民族傳錄了兩千多年的一種獨特的歷史文化現象。其包含了中國古代天文學的許多重要內容,反映了自然界的時間更替和氣象變化的客觀規律,對農業生產和日常生活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是古代科學觀察和研究的結晶。在大一統時期,頒歷儀式成為國家影響和控制基層社會的重要方式,是政治權力的象征之一。黃歷留下了社會與時代的烙印,是一個時代的見證,也是社會發展的物證標志。

名詞釋義

黃歷能同時顯示公歷 、農歷和干支歷等多套歷法,其主要內容還包括農歷二十四節氣、 每日宜忌、值神、星宿、月相、吉神兇煞等等。

參考資料 >

..2023-01-11

..2023-01-18

..2023-01-18

經濟參考報.經濟參考網.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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