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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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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天和(1479年7月5日 —1546年1月27日),字養和,號松石。湖廣省麻城縣(今屬麻城市)人。明朝名臣、學者。

正德三年(1508年),劉天和登進士第。初授南京禮部主事,出按陜西省,因得罪宦官被貶。歷任湖州市知府山西省提學副使、南京太常少卿,又督甘肅省屯政、撫陜西。劉天和在地方時力革民弊、討平叛亂、疏浚河道,屢有惠政。累進右副都御史。后改兵部左侍郎,總督三邊軍務。吉囊入寇武威郡寧夏回族自治區等處,劉天和檄鎮將其擊敗。此后歷授南京戶部尚書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提督團營等職。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致仕。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1545年1月)逝世,年六十七。追贈少保,謚號“莊襄”。

劉天和將自己的治河理論和實踐寫成《問水集》,對后代治河起了積極影響。劉天和平時留心醫藥,嘗輯有《保壽堂經驗方》四卷,為《本草綱目》引用。另刻有《傷寒六書》、《幼科類萃》等書。《皇明經世文編》收錄有《劉莊襄公奏疏》。

人物生平

歷職有績

劉天和生于朱見深成化十五年六月十六日(1479年7月5日)。他的祖先劉夢是南昌人,在元朝末年跟隨朱元璋征戰有功,累官至同知漳州府,在湖廣省麻城市縣(今屬湖北省麻城市)被賜田產,遂成為麻城人。

朱厚照正德三年(1508年),劉天和登進士第,被授為南京禮部主事。出按陜西省時,劉天和得罪了武宗身邊的太監而被誣陷,武宗一怒之下,將其下獄,幸而大難不死,被貶到金壇區縣丞

后來,劉天和先是升任縣令,后逐步升為湖州市知府山西省提學副使、南京太常少卿、右僉都御史甘肅省屯政,一直官至陜西巡撫。先后作出了不少政績。

總理河道

后來,劉天和又奉命總理河道,他也很敬業,創制了“手制乘沙采樣等器”來測定河水中泥沙的數量,為水利史學界所稱道。有一年黃河發大水,河南山東受淹,劉天和征集二萬民工疏竣通濟渠及山東七十二泉,僅三個月就消除了水患,并寫下水利著述《問水集》。他也因此升任工部右侍郎。

改制軍器

嘉靖十五年(1536年),劉天和改任兵部左侍郎,總督三邊軍務。他一上任,首先是大膽改革武器裝備,把以前需要二十人才能推動的雙輪戰車改造成只需一個人就可以駕馭的獨輪戰車,并改造車載火器,組成可分可合的戰車車隊,隨車攜帶小帳篷,使士兵在戰場上免受餐風露宿之苦,既鼓舞了士氣,又大大地提高了戰斗中的機動性和靈活性。他還創制了類似今天左輪手槍的輕便火器——三眼槍,為后來的皇帝所喜愛,成為首選的御用便攜防身武器。

固原大捷

嘉靖十九年(1540年),蒙古貴族吉囊率十萬賊寇自賀蘭山武威郡一帶進犯中原,劉天和指揮大將周尚文等在黑水河設伏組織圍殲入侵敵寇,斬首四百四十余級,并殺吉囊之子小十王。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一月,劉天和因功被朝廷加封太子太保,蔭一子為錦衣衛千戶,并升任南京戶部尚書,不久,又被任命為兵部尚書、提督團營。

歸鄉而逝

劉天和一生耿介正直,光明磊落。他初舉進士入朝做官的時候,權宦劉瑾要與他結為宗室,他婉言謝絕。到劉天和晚年的時候,備受朱厚熜寵信的道士陶仲文派人送書信與劉天和攀親戚,劉天和斷然回絕。陶仲文懷恨在心,唆使言官在皇帝面前說劉天和的壞話。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因“言官論天和衰老”,劉天和于是請求告老還鄉。

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546年1月27日),劉天和逝世,享年六十七歲。朝廷追贈少保,謚號“莊襄”,按例賜祭葬。葬于故鄉鎖口河。

個人作品

劉天和平時留心醫藥,曾編輯《松篁岡劉氏保壽堂經驗方》四卷,其中共25門,140余首方劑,明朝就被刻印成書,廣為民間流傳,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大量引用其驗方。另外還有《傷寒六書》、《幼科類萃》等書流傳于世。

皇明經世文編》輯錄有《劉莊襄公奏疏》一卷。

劉天和在陜西省任職期間,將他治河中的經驗教訓,寫成《問水集》一書。

主要影響

治河成就

在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年),劉天和被任命為總河,負責治理黃河與運河。盡管他在位時間不長,且治河策略并無太多新意,但他十分注重經驗的總結,在理論和實踐層面均作出了顯著貢獻。具體來說:

1.他詳細分析了黃河河道變遷的六個主要原因:“黃河水極為渾濁,下游受阻易形成淤積;中游水流分散且緩慢也會導致淤積;河流彎曲處易淤積;秋季暴雨驟停易引發淤積,這是第一點。第二,黃河從地勢極高的西北流向下游,流速極快,普通堤防難以阻擋。第三,黃河底部經常較高,即便在開封市境內測量其中流,冬春季節水深也不過丈余,夏秋也不超過二丈,水幾乎是在地面上流動,沒有深水區域。第四,黃河周邊缺乏湖泊和濕地來調節水量。第五,孟津以下地勢平坦,沒有山脈限制。第六,中原南北地區的土壤多為泥沙混合,容易崩塌和決口。”這些分析相當準確,基本符合現代科學認識。

2.劉天和還從五個方面對比了古今治河的不同,強調每個歷史時期的治河工作都有其獨特的背景和任務。因此,應根據時代的變化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必拘泥于古代的方法”。他認為,在明代,“正宣時期順應河流走向,建立寬闊的堤防,控制水勢,防止大規模泛濫”。

3.通過對黃河下游及主要泛道的實地測量,劉天和發現黃河在“孟津以下,夏秋水位上漲時河流非常寬闊(如滎澤漫溢可達二三十里,封丘縣、祥符等地也有數十里),但下游卻極其狹窄(一支流入渦河口寬僅八十余丈,另一支流入宿遷小河口寬僅二十余丈,再一支流入徐州小浮橋口也僅寬二十余丈,三支流加起來還不足一里)”。這種上寬下窄的河道結構是河南省地區頻繁發生水災的重要原因。

4.在處理決口問題上,他提出“首先要疏通支流以分散水勢,并優先堵塞最初的決口,下游的問題自然會得到解決”。

5.他還創新了“植柳六法”,根據不同情況在堤岸沿線種植不同類型的柳樹(臥柳、低柳、編柳、深柳、漫柳、高柳),以加強堤岸防護。這一方法被后世廣泛采用。

6.在河道疏浚、堤壩建設、測量技術和施工管理等領域,劉天和也有大量的總結和創新。

總之,劉天和的《問水集》是一部繼《河防通議》之后的重要水利工程著作,對后世的防洪治河工作產生了積極影響。尤其是“植柳六法”,被后人頻繁引用和實施。

參考文獻:

改制軍械

在劉天和擔任三邊總制期間,他勇于創新,對武器裝備進行了重大改革。借鑒前任秦纮“全勝車”的理念,他將原本需二十人操作的雙輪戰車改進為僅需“四人推挽”的獨輪戰車,并對車載火器進行改良,形成了可靈活組合的戰車編隊。每輛戰車上配備炮槍斧戟(重量標準化為一百五十斤),車頭繪制狻猊圖案,兩側裝有虎盾,兩車連接可以掩護三四十人。在戰斗中,這種戰車既能保護騎兵,又能在遠距離使用火器攻擊,近距離時則可使用弓弩和短兵器作戰,敵人撤退時則能迅速出動騎兵追擊。此外,戰車還配備了便攜式帳篷,使士兵在戰場上免受風吹雨打之苦,極大地提升了士氣和戰斗中的機動性與靈活性。在他的任期內,他還向朝廷建議修建邊墻和壕溝,得到了明世宗的批準。此外,劉天和還創新了三眼槍(一種輕便的火器,類似于現代的M629C左輪手槍)和蒺藜炮等軍事裝備,這些發明在后來被廣泛采用。

改革田賦

當劉天和擔任湖州市知府時,他與許庭光聯手對土地稅制度進行了革新。他們的主要策略是,把一部分土地稅按照低于市場價一半的比率折算成貨幣。隨后,利用這種折算后的貨幣稅來均衡官方土地的稅收負擔。這項改革有兩個顯著特征:首先,盡管實際征收的土地稅則因為貨幣稅的分配而發生變化,但官方登記冊上原有的稅則并未改動。通過將土地稅轉換為貨幣形式,原本租金和稅收在數量上的差異得以消除;其次,這項改革表面上稱為“官田各一則起科”,實際上實現了官田和民田統一按每畝征收三斗的標準。“稅糧務要通融損益,不失概府每田一畝實米三斗之數。”因此,本質上是官民田地統一征稅的改革。經過這次改革,租金和稅收在數額上的區別不再存在,官方和民間土地的所有權差異僅停留在名義上。

重要爭議

在《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中,由徐階張居正等人編纂的內容提到:“在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的甲寅日,即二十五日,對應公歷1546年1月27日,曾任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的劉天和先生辭世。”

在嘉靖乙巳年的冬季,十二月的第二十三天(即1546年1月25日),劉公,這位尊貴的太子太保兼兵部尚書,與世長辭。

鑒于王世貞為劉天和所寫的墓志銘依據的是劉天和孫子劉守復等人提供的詳細生平記錄(這些記錄由劉天和的同鄉和學生劉采收集整理),其真實性被認為超過《明實錄》,因此本詞條采納《劉莊襄公墓志銘》中的記載,即劉天和在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去世。

人物評價

徐階:天和宇度弘亮,有泛應才。凡所揚歷,去后必有遺跡、余澤為人所稱述者。至于治水防邊,功能尤著。在河道,嘗手制乘沙量水等器;在陜西省,嘗造單輪車及諸火器三眼槍等。后人多遵用之。?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

王世貞:嗚呼!世安得以出入進退窺公哉?公又名能知人,其識故相太保桂公蕚[è]、故將太傅周公尚文,皆自其微時,世以比楊文襄云。? (《弇州四部稿》)

徐栻[shì]:公按陜被構,以檻車征,秦郭二人痛其冤,以死殉車下。夫痛武侯者泣絕于身后,而痛莊襄者泣絕于生前,此豈可以智術襲取哉。? (《國榷》引)

何喬遠:①時人謂天和凝眸轉瞬,含氣風云,艴哂唯諾,騰精涇渭,乃其砥節勵行,又不廑廑事功閑矣。? (《名山藏》)②予觀劉天和、潘季馴所論,則治黃河在循故道,治漕河在沿舊制而已。? (《國》引)

張岱:馬旻[mín]平松潘而瘐[yǔ]死,劉天和捷固原市而論罷,陳九疇大破吐魯番市而輸戌,此皆武廟大不平之事也。? (《石匱書》)

宋征壁:有若劉莊襄之造車、余子俊(余子俊)之修邊、潘司空(潘季馴)之治河、徐文定(徐光啟)之制器,考其遺制,允為國工。? (《皇明經世文編·凡例》)

查繼佐:相傳逆瑾以天和同姓,且暱[nì]之,投以宗人刺,不報。又真人陶仲文嘗以戚屬禮,遣刺迓[yà]天和,天和向使曰:“與若主非戚,誤矣。亟反之。”乃其得歸,錢起與有力焉。而究不足疵[cī]其所學。? (《罪惟錄》)

張廷玉姚鏌等封疆宣其擘畫,軍務暢其機謀,勛績咸有可紀。? (《明史》)

親屬成員

史料記載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六》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劉莊襄公墓志銘》

《名山藏·卷七十七·嘉靖臣七》

《罪惟錄·列傳卷十九·武略諸臣傳》

《明史·卷二百·列傳第八十八》

后世紀念

劉天和墓位于麻城市花墳邊村子的一個山脊的坡頭,為麻城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墓前的甬道兩旁有石馬巖羊等雕塑。正中的墓碑上有六塊碑文。墓側有一碑,記述了劉天和的簡歷,立碑時間為2003年。綜觀整個劉天和墓地,除甬道兩側的石雕外,其余碑刻多數是近年新鐫刻樹立的。

武陟縣,有一座被稱為“黃河第一觀”的嘉應觀,該觀由雍正帝下詔修建,里面供奉著10位治河功臣,明朝兵部尚書劉天和被供奉于西大殿。

參考資料 >

國家文化公園的保護與傳承.河南政協.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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