冪集公理(英文:axiom of power set),是集合論的一條重要公理。它指出對任何集合a存在它的所有子集組成的集合(冪集)。由冪集公理,可從已知集合快速地形成更大的集合。此外,它還肯定了實數集的合法性。
19世紀70年代,德國數學家格奧爾格·康托爾(Cantor)對任意元素的集合進行研究,在一系列論文中提出無限集的勢、序型等的概念,奠定了集合論的理論基礎,冪集公理的早期形式可見于康托爾的稿紙上。在集合論的初創時期,康托爾以所謂“樸素的”觀點來看待集合,沒有明確規定對已知集合做哪些事情可以得出受到承認的集合,這些不確定性導致了后來悖論的誕生。為了補充康托爾集合論在理論基礎上的缺陷,德國數學家恩斯特·策梅洛(Zermelo)在1908年為集合論建立了第一個比較完整的公理系統,并始終強調冪集公理是一個完全的冪集公理,并給出了冪集公理的系統解釋。后來,恩斯特·策梅洛在弗蘭克爾(Fraenkel)、斯科倫(Skolem)和約翰·馮·諾依曼(von Neumann)等人的基礎上,于1930年對原來的公理系統進行了調整,保留了外延公理,冪集公理和并集公理,修改了配對公理和子集公理,刪除了無窮性公理和選擇公理,并將替換公理模式和正則性公理加入,形成了恩斯特·策梅洛弗倫克爾公理系統,記做ZF公理系統。
冪集公理的定義與冪集的存在性定義是等價的,由它還可以定義集合論中的勒內·笛卡爾積、關系、映射等概念。ZF公理系統還包括一些其他公理,它們不是孤立存在的,冪集公理與替換公理模式相結合可推出配對公理。此外,在NBG公理系統和ZF公理系統中也存在冪集公理,如ZB公理系統中,結合模糊子集的概念,可形成模糊冪集公理。
定義
冪集公理表述為:對任何集合存在它的所有子集組成的集合(冪集),可形式化表示為。如果把記為,表示是的子集,公理又可形式化為。
冪集公理肯定了實數集的合法性,還可以定義集合論中一系列重要概念,如冪集、勒內·笛卡爾積、關系、映射等。
簡史
早期研究
19世紀70年代,德國數學家格奧爾格·康托爾(Cantor)對任意元素的集合進行研究,在一系列論文中提出無限集的勢、序型等的概念,奠定了集合論的理論基礎,康托爾在草稿中給出了冪集公理的雛形:一個完成的集合的所有子集組成的復多是一個完成的集合。在集合論的初創時期,康托爾以所謂“樸素的”觀點來看待集合,沒有明確規定對已知集合做哪些事情可以得出受到承認的集合,這些不確定性導致了后來悖論的誕生。
后續發展
為了補充康托爾集合論在理論基礎上的缺陷,德國數學家恩斯特·策梅洛(Zermelo)在1908年為集合論建立了第一個比較完整的公理系統,并始終強調冪集公理是一個完全的冪集公理,并出了冪集公理的解釋:對每個集合,相應的有另一個集合,它是的冪集,恰好包含的所有子集作為它的元素。1908年之后,人們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研究推廣了策梅洛的公理系統,弗蘭克爾(Fraenkel)和斯科倫(Skolem)和約翰·馮·諾依曼(von Neumann)等人提出了替換公理模式和正則性公理。后來,恩斯特·策梅洛在1930年對原來的公理系統進行了調整,保留了外延公理,冪集公理和并集公理,修改了配對公理和子集公理,刪除了無窮性公理和選擇公理,并將替換公理模式和基礎公理加入,形成了應用廣泛的策梅洛-弗倫克爾公理系統,記做ZF公理系統。
等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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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體自然數集合的冪集記為。
以上冪集的存在性定義與ZF系統中的冪集公理定義是等價的。
衍生概念
冪集
任取冪集公理斷言存在的集合,用子集公理可在內部定義的冪集,它是指由的所有子集形成的集,即:。
例如:。
在某種意義上,是的逆運算,因為有公式。一般說,但總有,由此可得出:
。
笛卡爾積
由上述冪集的結果可定義笛卡爾積:由集與集形成的笛卡爾積集,用表示,指集。
作為的子集由子集公理肯定了它的存在。
關系
由笛卡爾積可定義集的關系:若,則叫做集到集的關系。
關系的定義域,值域及關系的逆關系分別指
;
;
。
時,在上限制,用表示,指,此時在之下的象,用表示,指使。又設是到的關系,與的復合,用表示,指,所以是到的關系,于是有,,。的子集叫做上二元關系。
映射
若到的關系具有性質:對任意,有唯一的,使,則叫做到的映射(或函數)。映射所具有的性質可寫成,是到的映射,記作。
其他公理
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公理系統(ZF系統)是格奧爾格·康托爾集合論方法的形式化處理,其原始概念是集合與屬于的關系,它不僅是一個公理系統,而且也是一個形式系統。ZF系統中添加選擇公理而得到的公理稱為ZFC公理系統。該系統中的公理大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斷言集合存在的公理,這類公理包括空集公理、子集公理、配對公理、并集公理,冪集公理、無窮性公理和選擇公理以及替換公理模式;另一類是用來刻畫集合性質的公理,這類公理包括外延公理和正則性公理。在ZF集合論的標準公式化中,冪集公理和替換公理模式可以得出配對公理,所以配對公理有時會被省略。
空集公理
存在一個沒有元素的集合,形式表示:。
外延公理
如果的每個元素都是的一個元素,并且的每個元素也是的一個元素,那么.。
形式表示:。
子集公理
令是的一個性質。對任意的集合,存在一個集合,使得當且僅當并且,形式表示:。
配對公理
對任意的集合和,存在一個集合,使得,當且僅當或者,形式表示:
。
并集公理
對任意的集合,存在一個集合,使得當且僅當對某個,形式表示:
。
無窮性公理
存在一個歸納集,形式表示:。
替換公理模式
令是一條性質,并且對每個存在唯一的使得成立。對每個集合,存在一個集合,使得對每個,存在使成立。形式表示:。
基礎公理
所有的集合都是良基的,形式表示:。
選擇公理
對于每個集合系統都有一個選擇函數,形式表示:
其中,可表述為:。
其他解釋
NBG公理系統
通常,人們認為集合論悖論總是與真類有關系的,約翰·馮·諾依曼(von Neumann)在處理集合論悖論時,把真類作為某些集合或類的元素,為此建立了刻畫集合和類的兩類元素的不同于ZF的集合論公理系統。后來,該公理系統經過羅賓遜(RobINSon)、伯奈斯(Bernays)以及庫爾特·卡塞雷斯(Godel)的修改和化簡,形成了較為完善的NBG集合論系統。
NBG公理系統中的冪集公理:
。
ZB公理系統
ZB公理系統是由韋德納(A.J.Weidner)以扎德(Zadeh)開創的模糊集合論和布朗(褐色)的模糊集合論為實際背景提出的一個新的公理化系統,是一個建基于一階邏輯之上的獨立存在的公理化系統,不依賴于事先約定的其他集合論系統(比如ZFC系統或ZFA系統)。
在ZB公理系統中,為形成冪集公理,首先要定義模糊子集的概念。
模糊子集:。
ZB公理系統中的冪集公理:。
模糊冪集公理不能斷言的模糊冪集的唯一性,對于的任一子集,沒法確定唯一的度使,對于滿足條件的,都稱為的冪集。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