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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木兒帝國
來源:互聯網

帖木兒帝國(波斯語:?????????,英文:Timurid Dynasty;1370年4月10日—1507年),是中亞河中地區的西察合臺蒙古貴族帖木兒于1370年建立的帝國。首都最初為巴里黑城址,后相繼遷都撒馬爾罕赫拉特(Herat,又譯哈烈、黑拉特)。

國號

帖木兒(Temur,1336-1405):蒙古語,意為“鐵”。“帖木兒”是Temur的音譯,而Tamerlane則是西方國家對他的稱呼。

歷史

建立

帖木兒(1336—1405年)是帖木兒帝國的奠基人,出生在西察合臺汗國,信奉伊斯蘭教。后人所知的帖木兒的傳奇歷史,絕大部分來自其自家自傳《勝利書》《帖木兒自傳》。從其家族看在帖木兒父輩的時候這一家已經勢力不小,西察合臺汗國王族與他們有通婚關系。建國者帖木兒本為渴石地區的突厥巴魯剌思氏的埃米爾,后來迎娶東察合臺汗國王室黑的兒火者的女兒為妃。

蒙兀兒斯坦的察合臺后王禿黑魯帖木兒在1360年平定河中,以其子也里牙思火者為河中總督,帖木兒被任命為也里牙思火者的參贊,不久,帖木兒逃走,同其姻兄、迦慈罕之孫忽辛會合,共同舉兵。1362年右腿因傷致殘,故又稱跛子帖木兒。1364年打敗和驅逐河中的蒙兀兒統治者。

1370年,帖木兒殺死忽辛,扶持傀儡統治者,成為河中的最高統治者。他宣稱自己是察合臺汗國的繼承人,定都巴里黑城址(后遷都撒馬爾罕),建立了帖木兒帝國。

擴張

帖木兒稱霸河中后,便進一步向周邊地區擴張。1375—1379年間,帖木兒東攻東察合臺汗國。從1380年開始,先后奪取了波斯和阿富汗,進而攻占兩河流域,1388年征服花剌子模,1389—1395年,多次進攻欽察汗國,毀其首都薩萊·伯克爾等城市,統治亞美尼亞和南高加索,1398年進攻印度德里蘇丹國首都德里,屠殺戰俘約10萬人,占領印度北部。曾經打敗蒙古西侵大軍的埃及馬穆魯克王朝因為拒絕與帖木兒帝國結盟,1400年帖木兒率兵進攻敘利亞,蘇丹法萊吉親自率兵抵抗也無濟于事,整個敘利亞的領土被占領,名城大馬士革被焚毀(敘利亞戰爭)。

1402年春,帖木兒動員14萬左右的軍隊,進攻正處于上升階段奧斯曼帝國。7月20日在安卡拉戰役大敗奧斯曼帝國,俘其蘇丹即“閃電”巴耶塞特一世,使其帝國疆域成為從印度德里到小亞細亞半島、美索不達米亞的大帝國。

他擊敗當時不斷擴張中的奧斯曼帝國,間接地緩解了伊斯蘭文化對基督宗教文化與整個歐洲的滲透。而從小亞細亞帶回的藝術家、工匠與學者,留給撒馬爾罕無數無價的傳世建筑,使該處在其孫兀魯伯的經營下,成為了中亞伊斯蘭文化的重心。

1404年11月帖木兒入侵明朝,1405年2月18日病逝于訛答剌,無疾而終。

內亂

帖木兒在世時曾將領土分給子孫,并指定其長孫皮兒·馬黑麻(帖木兒長子賈汗吉爾之子)為衛嗣君。帖木兒去世后,其后裔立即開始爭奪王位的斗爭。皮兒·馬黑麻因遠在阿富汗,撒馬爾罕遂為帖木兒的另一孫子哈里勒所奪據自立為汗。皮兒·馬黑麻率軍前去爭位,被哈里勒打敗,退回阿富汗,后被部下所殺。

復興

帖木兒第四子沙哈魯以為皮兒·馬黑麻報仇為名,進軍河中,奪取帖木兒王位,將伊刺黑封為哈里勒封地。因此,原帖木兒王朝的所有領土,除西波斯以外,都由沙哈魯統一起來。西波斯的帖木兒后裔不久為被土庫曼人的黑羊王朝所滅。沙哈魯的控制區只限于中亞河中地區、阿富汗和波斯東部。

除武功顯赫,沙哈魯還特別注重文教建設。在首都撒馬爾罕創立大學,漸取代巴格達的文化地位,成為河中的學術中心。沙哈魯當政時,同中國明朝之間貢使往來不斷,官私貿易十分活躍。

沙哈魯命其長子烏魯伯格駐撒馬爾罕鎮守河中,自己則仍以赫拉特為首都。

滅亡

沙哈魯死后,帖木兒帝國大亂。在爭位戰爭中,兀魯伯被自己的兒子阿卜拉·拉迪卜所殺,而后者又被兀魯伯的親信殺死。河中地區的政權最后落到米蘭沙之孫阿布·賽義德的手中。而呼羅珊地區則被帖木兒次子烏馬兒·沙黑·米爾扎的后代蘇丹·侯賽因·拜卡拉所占據。沙哈魯的帖木兒朝遂一分為二。

1451年,阿布·賽義德·米爾扎(AbuSa'idMirza????????????)將大部分的帖木兒帝國舊地統一,擊敗了東部強敵察合臺汗國,并且重新將帖木兒帝國的觸角伸向了波斯地區。隨后其與盟友黑羊王朝統治者賈汗·沙赫達成協議瓜分波斯。1466年黑羊君主賈汗·沙赫入侵白羊王朝,被白羊雄主烏宗·哈桑擊敗,應賈汗·沙赫的要求,阿布·賽義德·米爾扎也參與戰斗,仍相繼被烏宗·哈桑擊敗,1469年阿布·賽義德·米爾扎被俘殺。

阿布·賽義德·米爾扎死后帖木兒帝國分崩離析,呼羅珊帖木兒王朝為海塞因米爾扎所統治,其余的帝國分為艾哈邁德統治下的布哈拉,撒馬爾罕,Hissar(三地在艾哈邁德死后分裂),烏馬爾米爾扎統治下的費爾干納,馬赫穆德統治下的巴爾赫和米爾扎烏魯哈統治下的喀布爾

1500年,蒙古術赤系后裔昔班尼汗率領烏孜別克族游牧部落攻占布哈拉和撒馬爾罕,建立布哈拉汗國,帖木兒帝國滅亡。1501年,烏茲別克汗國擊滅河中地區的帖木兒王朝;1507年5月,滅呼羅珊帖木兒王朝。中亞河中地區地區形成由烏茲別克斯坦人建立的封建王朝。

帖木兒的家族并沒有因此全部消失,帖木兒的六世孫巴布爾以喀布爾為根據地力圖復辟。失敗后進入印度,于1526年建立了莫臥兒帝國。從而在一定意義上延續了帖木兒帝國。

疆域

統治范圍

在帖木兒統治末期,帖木兒帝國的疆域達到最大,東起錫爾河和北印度、西達幼發拉底河、南瀕阿拉伯海波斯灣、北抵高加索。到沙哈魯即位后,控制限于河中、阿富汗和波斯東部,但仍能大體維持。沙哈魯及其子烏魯伯格死后,帝國走向分裂。

藩屬國

除了直屬中央管理的地區外,帖木兒帝國還采取突厥-蒙古游牧政權的分封方式進行統治和管理。一部分被征服地被分封給帖木兒家族的成員、帝國的軍隊將領,以及原地區的統治者埃米爾。哈烈城是沙哈魯的封地;撒麻耳干是帖木兒之孫馬黑麻·速檀的封地;巴里黑、昆都士、喀布爾坎大哈等地是帖木兒之孫皮兒·馬黑麻的封地。沙哈魯在位時期,在其父分封的基礎上再次對帝國領土進行了分封,長子兀魯伯統治河中之地;次子伊不拉欣統治巴里黑城址;沙哈魯本人統治著霍拉桑省及帝國西部地區。受封者世襲占有自己的封地,但地區行政由中央派出的官員管理,受封者只享受封地上農民繳納的賦稅。

在帝國境內的一些地區(主要是呼羅珊及其西部),帖木兒保留了一些由當地人統治的王朝,它們成為帝國的被保護國。這些王朝的統治者必須交納相當數量的賦稅。如撒卜茲瓦爾家族受到帖木兒的庇護,繼續保持自治。不過,草原帝國西部的這些自治王朝中,只有沙爾別達爾國維持時間較長,其余自治政權都因反叛帝國而被消滅。

政治

汗王統緒

帖木兒家族并非成吉思汗系的蒙古貴族,故而帖木兒在建國之初極力維護成吉思汗系的正統性。他以察合臺汗國繼承者的面目出現,保留了察合臺系的汗王。他還希望以通婚方式獲得合法性。此外,帖木兒帝國長期對察合臺系蒙古貴族采取優撫政策。在帖木兒之孫烏魯伯格統治時期,撒馬爾罕政權不僅仿效帖木兒扶持了一位察合臺系汗,還對蒙古族的法律《大札撒》表現出尊重。在兀魯伯之后,強調察合臺系合法性的傾向淡化。

中央行政

帖木兒帝國的行政機構是雙重的,既保持了突厥-蒙古游牧政權的一些統治制度,又大量吸收了阿拉伯帝國波斯的行政管理方式,帖木兒帝國的統治者們對兩者進行整合和改造,以適合帝國的統治需要。帖木兒帝國的統治權和行政權合一。最高統治者"素丹"也是中央政府的最高統治者,他們都出自帖木兒家族。實際上,帖木兒帝國政府是一個受君主意志操縱的機構,帝國統治者隨意干涉政府事務,他們要求部下完全忠實于他們,而不是忠實于自己的職責。

在素丹之下保留了一個由7人組成的大臣會議,大臣會議的基本分工是:一人管理軍事;一人管理行政,包括商業貿易、財政、治安在內;一人管理客旅和無主的產業;一人管理素丹王室的宮廷事務;另外三人管理邊境事務。7人的職責基本上反映了帖木兒帝國中央政府的分工:即行政、司法、宮廷管理和軍事機構。

早在帖木兒征服時期,已經形成了一個隨大汗征戰而移動的中央政府,即中央迪萬。中央迪萬體現了阿拉伯-波斯的行政方式。中央行政機構設置了三類官員,官職最高的是掌印官穆哈爾達爾,此外設置了法官和財務官。中央迪萬的主要職能是征稅,登記被征服城市的財產和贖金,檢查監督省級迪萬。參與其中的人員有波斯人和察合臺人。

在帖木兒帝國的行政機構中,起用大批波斯人出身的文書,這些人有行政的技巧,特別是寫和記錄方面的技能;然而,波斯官吏在行政機構中的地位較低,那些熟悉波斯傳統和了解定居文化的察合臺汗國系埃米爾占據了較高職務,一般來說,最高職務由察合臺系埃米爾擔任。在呼羅珊,察合臺系埃米爾還擔負著監視地區行政機構的任務。不過,波斯官吏并非沒有潛力,他們有經過專門訓練的優勢,他們與被統治人民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系。在調查濫用職權之類問題上,波斯書記員似乎比察合臺人的作用更大,如克爾曼總督貪污地區基金一案,中央財政部門派去處理此事的代理人就是波斯人,他們獨立行動,沒有察合臺系埃米爾的陪同。

地方管理

帖木兒帝國的地區管理呈現多種形式。在戰爭時代,隨帖木兒征戰的軍隊首領常常被指派充當地方行政官員,管理被征服地。當時,地方文職官達魯哈大多數是軍人。如巴士拉城破之后,帖木兒任命部將穆魯克·薩布扎瓦里負責該城的組織工作;又如,帖木兒奪取伊斯法罕城之后,委托賈溫庫班管理,城市重建工作常常是他的職責之一。不過,以軍人代理城市行政只是短時期內的安排,如回歷795年(1393)擔任耶茲德城(Yazd)達魯哈的將領帖木兒·斡赤斤于第二年(回歷796—797年)就離開此城,參加了帖木兒在欽察草原上的戰爭。回歷795年(1393)擔任法爾思阿巴庫赫城達魯哈的拉希姆·巴哈都爾在當年秋天就參與了圍攻伊拉克塔克里特城的戰爭。

帖木兒任命軍隊部將為地方行政官員的情況并不說明在帖木兒帝國內沒有地方行政機構。戰爭結束以后,帖木兒帝國的地方行政以大州、小州為單位建立起來。與中央政府的模式一樣,各大州、小州建起了地區迪萬,不論大、小州,地方迪萬都設置長官三人。一人掌民事,一人掌軍事,一人掌無主產業,設置了軍事及民事輔佐人員協助管理。

在州之下,帖木兒似乎保留了怯伯汗之后的行政管理系統,即將地方再劃分為"土綿"(即萬戶),以土綿為收稅單位。地方各部受中央政府機構的監督,現在還不清楚中央機構是否對地方迪萬進行定期巡視,但我們知道克爾曼至少接受過定期巡視,這些人是從中央迪萬派出的。

軍事

軍事機構

軍事機構在帖木兒帝國中自然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在帖木兒帝國的軍事機構中,最高官職是埃米爾·烏瑪拉,通常譯為首席將軍(大元帥)。此官職在其他地方(指除軍隊以外的其他地方)可能作為有權勢者出現,尤其是指在君主衰弱之時的握重權者。在14世紀的欽察汗國,此官名(突厥語形式:beglerbeg)指四大兀魯思埃米爾中官職最高的那一個人,一般指僅次于大汗、掌握最高權力者。

軍隊首領以軍階、戰利品賞賜士兵以維系對軍隊的統帥權。哈里勒奪取政權之初,為了維系軍隊的效忠,動用國庫資財賞賜將士,以后,凡在重大戰役之前,他都要厚賞全軍將士。沙哈魯在位期間數次動用呼羅珊的財富厚賜將士。1405年初,沙哈魯在策劃入侵河中地區時,就動用國庫的錢財征募軍隊,同時還遣沙蔑里克去布哈拉,挪用該城府庫的錢財以應付開支。此外,沙哈魯還以授地的方式獎勵將領,1405—1406年,他把撒剌哈夕的土地賜給蘇來曼;1406年,他將反叛者的土地賜給鎮壓反叛有功的米德拉伯·切卡。

在帖木兒帝國,中央軍事機構中的一些官職在行省里也有設置,如首席將軍。一些埃米爾被任命為行省的首席將軍。其中,擔任呼羅珊行省的首席將軍有阿克不花那顏、1387年8月起義期間,呼羅珊總督不在起義現場,阿克不花那顏主動出面恢復秩序,他在呼羅珊的廣大地區征兵,并率領軍隊作戰。他也親自協助警官賈漢沙鎮壓了幾乎同時在喀布爾爆發的起義。據哈菲茲·阿卜魯的《全史》記,此職在行省中除總督外應該是最有權威的官員了,但事實上阿克不花的權力低于另外一個叫穆罕默德·蘇丹沙的埃米爾,后者不僅是行省的軍事官員,而且還監管行省的財務。

兵種組織

帖木兒帝國是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礎上的政權,軍隊在國家中具有重要作用。帖木兒的軍隊由40個突厥化蒙古部落構成,軍隊首領大多數是察合臺蒙古人,但帖木兒招募兵士不限國籍、不限地位,連敗軍的士卒也可錄用。招募來的年輕人被訓練為各種兵種的職業軍人,兵種有輕裝部隊、騎兵、管理軍事機械的技術兵等等。

帖木兒的軍隊以百為單位組織起來,軍隊置百人長,千人長及萬人長,全軍置有統帥。遇有戰事發生,按敵勢之強弱,征調各級將士。軍隊所用馬匹及牲畜平時均分撥與族人飼養,負責飼養者必須加倍照看。據《武功記》評論,帖木兒軍隊的編排不用口令,隊形是在敲鼓或吹號以前就排好了的。

征兵制度

帖木兒帝國的征兵工作是根據素丹的需要隨意進行的。原則上征兵工作有專人負責,實際上,帖木兒常常派親信去征兵。回歷806年(1403),在伊斯坎達爾·謝赫(IskandarbShaykhī)反叛之時,帖木兒派他的兩個孫子與速勒都思部皮兒·阿里(PīrcAlīSuldus)到剌夷征兵;派蘇萊曼(Sulaymānshāh)到庫姆和喀山去征兵;派巴魯剌思部米德拉布·本·徹庫(Midrābb。Chekü)去霍拉桑省調兵。

經濟

帝國重視國內外的商業貿易發展,曾為印度波斯東部開辟了陸上的新商道。“絲綢之路”中段站驛相望,道路無阻,遠地商旅,咸得其濟。在首都撒馬爾罕和大不里士,東西方各國商旅匯聚,商肆櫛比,百貨雜陳,民物富庶。農業上修建了大型灌溉工程,溝渠完整,農村“田土地膏腴,人民繁庶”、“五谷蕃殖,食物豐饒”(明·陳誠等《西域番國志》)。

帝國重視城市建設,曾一度毀于戰火的城市得到重建和擴建,以移民充實,并在邊關要道新建了新的集鎮,將撒馬爾罕和赫拉特擴建成最繁華的政治、經濟、宗教和學術文化中心。帖木兒帝國的后王曾與明帝國長期互派使節通好,商人、學者、旅行家頻繁往采,進行經濟貿易和文化交流。

文化

帖木兒帝國吸收不同民族的優秀文化成果,交融匯合,展現了具有突厥特色的文化新貌,進一步發展了突厥-伊朗文化。

文藝

在文學上,出現了著名的詩人哈菲茲賈米、納瓦伊等,他們的作品在伊斯蘭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馳名世界。在繪畫上,將波斯細密畫達到高超的水平,形成了各具獨特風格的赫拉特派和撒馬爾罕派。

建筑

在建筑上,將波斯、阿拉伯同突厥建筑風格融為一體,呈現出突厥民族特色。所建造的賈米清真寺、古爾·埃米爾陵墓及宮殿、宗教大學、天文臺,巍峨華美,裝飾絕麗,雕鏤精妙,色調明快。

史學

阿卜杜·拉扎克撰定的《沙哈魯史》記述了帝國許多重大歷史事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在波斯語文學的影響下,形成了“突厥文化”,察合臺語發展起來,并用突厥語創作詩歌和文學作品。帖木兒汗國的大多數統治者均喜愛文學藝術,蘇丹沙哈魯、兀魯伯、侯賽因·拜卡拉均為著名的學者和科學家,被后世學者贊譽為“伊斯蘭教科學和藝術的偉大保護者”。

宗教

帖木兒帝國奉行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和教法,統治者以伊斯蘭教的保護者自居。各地設有教法官,主持司法和宗教事務。在首都赫拉特設有教法監督官,稱“穆赫塔希布”,監督穆斯林執行教規。伊斯蘭教職人員在社會上享有很高地位,在宮廷中延聘著名宗教學者擔任國師、大臣、參議,輔佐蘇丹施政。帖木兒將社會分為主2個等級,把賽義德(即圣裔)、謝赫(即長老)、烏萊瑪(即學者)等宗教領袖人物列為第一等級,并賜予土地和其他宗教權益,在各地興建了大量清真寺和宗教大學,尤以赫拉特賈米大清真寺、侯賽因·拜卡拉經學院、郭瓦夏古學府、撒馬爾罕和布哈拉的伊斯蘭教大學最為著名。在帝國的保護和支持下,以布哈拉為中心的蘇菲派納格什班迪耶教團在中亞得到廣泛的傳播和發展,其學說對帝國的社會政治、文化和生活有相當大的影響。對什葉派采取寬容政策,保護和修了什葉派的清真寺和圣地。

外交

1368年明朝建立,對西域各國要求按元例進貢,當時帖木兒還沒有殺死了忽辛,獨掌大權統一周邊,未見朝貢記錄。布哇《帖木兒帝國》講到明初明朝軍事征伐對于中亞帖木兒政權的影響:“明兵追逐敵人于塞外,在1370至1390年間,并入了若干蒙古屬地。帖木兒也不得不稱臣納貢,所以帖木兒終身的夢想,就是在解除這個藩屬關系。”1387年起,帖木兒曾多次遣使進貢,在官方信件中帖木兒自稱是“臣”。

1396年,帖木兒扣押各國使節,包括明朝和奧斯曼帝國的使節,表示對外宣戰。1398年,再次禁、扣留明朝特使。帖木兒是一心想要重現成吉思汗大業的人,因此準備東征明朝,但最終因其病逝于東征途中作罷。但帖木兒死后明朝還是沒有放棄對帖木兒帝國的警惕,派遣錦衣衛抓捕購買當地人口的帖木兒商人。又遣鄭和率大軍到達忽魯謨斯停留長達五十二天之久,直到雙方都冷靜下來。

帖木兒過世后,其生前欽定的繼承人哈里釋放早年遭帖木兒扣押的明朝使臣傅安、楊德文等人,并托其帶去帖木兒帝國修好的愿望。陳誠得知帖木兒帝國正陷入奪位內戰,立刻向朱棣建言“速派使節,熄其兵火,宣示天朝威德”。1408年,朱棣派曾出使帖木兒帝國的郭驥為使節率團出使,帶去朱棣的親筆書信,調解哈里和沙哈魯的糾紛。

沙哈魯與改變其父敵視中國的政策,同明朝在政治、經濟上交往頻繁。1409年,沙哈魯派使團至南京,送上豹子、獅子等禮品。雙方重新恢復“宗藩”關系,友好往來。1413年遣使朝貢;同年明成祖派遣中官李達、吏部驗封司員外郎陳誠等9人出使帖木兒帝國,訪問首都赫拉特。1419年沙哈魯派遣幾百人的龐大使團訪問中原地區。使團成員包括包括沙哈魯的諸子。歷史學家哈菲茲·阿卡魯根據使團成員吉亞斯·丁的日記撰寫而成的《沙哈魯遣使中國記》,記述了使團去中國沿途所見及明朝的政治、經濟、人物、民俗、物產等情況。

明朝成化、弘治年間撒馬爾罕使臣由陸路貢獅、海道回國,又從海路入貢過程以及明廷的反應。表面上這是皇帝、宦官、政府官員對貢獅和貢路的爭執,實際上反映了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弘治年間明朝對朝貢政策如何調整的問題。由于明朝大臣竭力反對,帖木兒王朝來華貢路復歸于陸路。明朝也由此喪失了加強海路貿易的機會,為以后葡萄牙人東占滿剌加留下了空隙。

科技

天文學上,兀魯伯在撒馬爾罕建造的天文臺和編制的《兀魯伯天文表》,是16世紀以前著名的天文臺和精確度最高的天文表。在歷史學上,哈菲茲·拉卜魯編定的《歷史精華》記述了沙哈魯與中國明王朝通使的詳細經過。

世系

一、帖木兒時期,都撒馬爾罕

帖木兒1370―1405

皮爾·馬黑麻1405,帖木兒長孫,旋廢。

哈里勒1405―1409

二、哈烈國時期,都赫拉特

沙哈魯1409―1447,帖木兒四子。

兀魯伯1447―1449

阿布都·拉迪甫1449―1450

阿布都剌1450―1451

卜撒因1451―1469

三、撒馬爾罕王朝時期,都撒馬爾罕

速檀·阿合馬1469―1494

速檀·馬合謀1494―1495

拜孫哈爾1495―1497

速檀·阿里1497―15001500年亡于烏茲別克汗國昔班尼

四、呼羅珊王朝時期,都赫拉特,與撒馬爾罕王朝南北并立。

速檀·忽辛·拜哈拉1469―1506

木契菲爾1506―1507(共同執政)

巴的兒翰思咱蠻1506―1507(共同執政)1507年亡于烏茲別克汗國昔班尼

附:巴維蘭納國(1405―1446),都撒馬爾罕,沙哈魯封其子烏魯伯格于撒馬爾罕,實際獨立。

兀魯伯1405―1446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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