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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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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天子之服繪繡的十二種圖象。衣繪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稱上六章;裳繡宗彝﹑藻﹑火﹑粉米﹑﹑稱下六章。

記載

《周禮·春官·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漢鄭玄注:“《書》曰: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繡。’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孫詒讓正義:“日也,月也,星也,山也,龍也,華蟲也,六者畫以作繪,施於衣也;宗彝也,藻也,火也,粉米也,黼也,黻也,此六者以為繡,施之於裳也。”清惲敬《十二章圖說序》:“古者十二章之制始於黃帝,著於有 虞,垂於 夏 殷,詳於有 周,蓋二千有馀年。”魯迅《致國務院國徽擬圖說明書》:“考諸載籍,源之古者,莫如龍,然已橫受抵排,不容作繪,更思其次,則有十二章。”

服飾紋樣

奴隸社會的服飾紋樣是奴隸制社會精神文化的一個方面,紋樣內(nèi)容的政治意義大于審美意義。最重要的紋樣為國王袞服上面的 十二章,十二章最早的記載見于《尚書·益稷篇》:“帝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這段話原來沒有標點,如果斷句不同,就可引出不同的解析。西漢時按孔安國的解析是:日、月、星辰為三辰,與山、龍、華(草華)、蟲(雉)以五采畫于衣服旌旗。藻、水草有紋者,火為火字,粉若粟冰,米若聚米,黼若斧形,黻為兩已相背。綜合起來,天子服日月而下,諸侯自龍袞而下至黼黻,士服藻火,大夫加粉米,上得兼下,下不得兼上。他把粉和米分列為二章,不列入宗彝,如再把華與蟲分為二章,合起來就成為十三章而不是十二章了,這是他說得不明確的地方。

后漢馬融

后漢馬融把華蟲合為一章,其余說法與孔安國相同,明確以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黼、黻為十二章。這個說法被《續(xù)漢書·輿服志》所采納,后來《晉書·輿服》、《宋書·禮志》、《南齊書·輿服志》也都相同。但這種說法又與《周官》五冕中冕衣服畫虎彝(菲氏葉猴)彝的制度相矛盾。

后漢鄭玄詮

后漢鄭玄詮《周官》司服條提出另一種說法:“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繡,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觀焉,華蟲五色之蟲,繢人職曰: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以章之謂是也,希讀為絺,或作,字之誤也,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于旌旗,所謂三辰旌旗,昭其明也。而冕服九章,登龍于山,登火于宗彝、尊其神明也,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為繡。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絺則粉米無畫,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玄衣無文,裳刺黻而已。”這樣,鄭玄把作繢宗彝解析為宗彝里面繢畫,同時《周官》毳冕中的虎彝蜼彝合在上面,即于宗彝上畫上虎蜼之形,從而把《尚書》十二章與《周官》五冕內(nèi)容相結合。雖然有的學者批評鄭玄解析得勉強,但自后梁起采用了鄭玄的學說,《隋書·禮儀》六,追記梁朝服制,皇帝“衣則日、月、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畫以為繪。裳則藻、粉米、黼、黻以為繡,凡十二章。”到隋唐成為定式,一直流行到清代

隋顧彪說

隋顧彪在《尚書疏》中說:日月星辰取其照臨,山取其能興雷雨,龍取其變化無方,華取文章,雉取耿介,藻取有文,火取炎上,粉取潔白,米取能養(yǎng),黼取能斷,黻取善惡相背。

宋聶崇義

宋聶崇義在他的《三禮圖·袞冕條》說:以日月星辰畫于旌旗,所謂三辰旌旗,昭其明也……龍能變化,取其神,山取其人所仰也,火取其明也,宗彝古宗廟彝尊,名以虎、蜼,畫于宗彝,因號虎蜼為宗彝,虎取其嚴猛,蜼取其智,遇雨以尾塞鼻,是其智也。又同書“毳冕條”說:藻水草也,取其文,如華蟲之義,粉米取其潔,又取其養(yǎng)人也……黼諸文亦作斧,案繪人職據(jù)其色而言,白與黑謂之黼,若據(jù)繡于物上,即為金斧之文,近刃白,近黑,則曰斧,取金斧斷割之義也。青與黑為黻,形則兩已相背,取臣民背惡向善,亦取君臣離合之義。

題材發(fā)展

“十二章”紋樣的題材,不是奴隸社會才有的。人類在原始社會生存斗爭的漫長歲月里,觀察到日、月、星辰預示氣象的變化,山能提供原始人以生活資源,弓和斧是勞動生產(chǎn)的工具,火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粉米是農(nóng)業(yè)耕作的果實,虎、蜼(食蟹獼猴)、華蟲(環(huán)頸雉)是原始人狩獵活動接觸的對象,龍是中國許多原始氏族崇拜的圖騰對象,黻紋是原始人對于宇宙對立統(tǒng)一規(guī)律認識的抽象。所以在中國原始軟陶泥文化中,日紋、星紋、日月山組合紋、火紋、糧食紋、鳥紋、蟠龍紋、弓形紋、斧紋、藻類紋等早已出現(xiàn)。到了奴隸社會,由于奴隸主階級支配著物質(zhì)生產(chǎn)的資料,同時也就支配著精神生產(chǎn)的資料。日、月、星辰、山、龍、華蟲(雉雞)、虎、蜼(菲氏葉猴)、藻、粉米、黼(斧)、黻(青黑相間的花紋)等題材被統(tǒng)治階級用作象征統(tǒng)治權威的標志,是不足為奇的現(xiàn)象。

關于“十二章”的起源,中外學者都引用《虞書·益稷》篇所記帝舜的一段話為根據(jù)。《虞書》是周代史官追記的,但“十二章”中除宗彝夏朝以前尚未出現(xiàn),可以存疑。其他紋樣,早已分見于各地彩陶文化中,甘肅臨洮出土的半山型彩陶人形器蓋已用人首蛇身的意念來裝飾衣服,澧縣出土的龍山文化透雕玉佩已有龍紋的題材,至商代在出土的玉、石、青銅奴隸主人物造像衣服紋飾中,龍紋已多次出現(xiàn),如河南安陽出土商代奴隸主服裝,雙臂多飾降龍、雙腿多飾升龍,胸前飾正面龍頭,領及后背飾黻紋,其紋飾的大布局和后世皇帝之龍袍大體接近。在四川廣漢市三星堆出土的商代王建銅像,所穿為另一種形式的龍袍。據(jù)《考工記·人》有“龍九游”的記載,意思說畫龍于衣,以祭聶氏宗祠。龍袍這種象征最高統(tǒng)治者的服裝的出現(xiàn),是中國服飾藝術從原始宗教觀念為主導演化到以政治倫理觀念為主導的重要標志。“十二章”則是中國儒家學派服飾理論體系的核心。

中國奴隸制社會到戰(zhàn)國時期宣告解體,但“十二章”紋樣由于在思想意識上具有鞏固統(tǒng)治階級皇權的功能,一直為歷代封建皇帝所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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