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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書六禮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三書六禮”是舊時漢族婚姻習俗禮儀,它包含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中需要的文書和禮儀。“三書”指在“六禮”過程中所用的文書,包括聘書、禮書和迎書。“六禮”即六個禮法,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

“三書六禮”可以追溯至西周。兩漢時期,把采納和問名合并成一項,叫議婚。劉奭時規(guī)定: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可親迎。魏晉南北朝時,因戰(zhàn)亂不斷,政權更迭,“六禮”被“三日婚”的習俗取代。唐朝時規(guī)定從官員到百姓都要依“六禮”成婚,并在親迎中加入了催妝、障車等禮節(jié)。北宋時將問名并于納采,請期并于納征,“六禮”成四禮,南宋家禮》又將納吉省去,“六禮”剩三禮。清朝時漢官七品以上按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請迎五禮成婚,庶人則依《家禮》嫁娶。民國之后,受西方婚俗影響,婚俗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新舊并呈、中西雜糅、多元發(fā)展”的局面,但舊式婚俗仍是主流。現(xiàn)在的婚俗禮儀中,也能看到“三書六禮”的痕跡,比如聘禮、請期、親迎等。

“三書六禮”為后世歷代婚禮的模式奠定了基礎,作為古代婚姻制度的文化編碼體系,其文書儀軌延續(xù)千年,現(xiàn)代洛陽市等地舉辦的漢服集體婚禮通過復原核心環(huán)節(jié)展現(xiàn)傳統(tǒng)婚俗的當代傳承;現(xiàn)代婚俗中的送彩禮、送日子、迎娶新娘就相當于“三書六禮”中的納征、請期和親迎,由此可見,“三書六禮”已經(jīng)成為中華民族婚禮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三書六禮”的儀禮程序,對越南韓國等受中華文化影響的國家的婚俗也起到了或多或少的影響。另外,“三書六禮”也超出了婚姻的范疇:它是華夏禮樂文化規(guī)則的體現(xiàn),也是社會經(jīng)驗和傳統(tǒng)習俗的集中表達,還是禮樂文化和自然世界的對照。

歷史淵源

起源

據(jù)唐代杜佑的《迎典》記載:“人皇氏始有夫婦之道,伏羲制嫁娶,以儷皮為禮;五帝馭時,娶妻必告父母,夏時親迎于庭;殷時親迎于堂;周制,限男女之歲,定婚時,六禮之儀始備。”由此可見,中國婚姻禮儀始于伏羲時代,以成對的鹿皮為禮。夏商演進到“親迎于堂”,三書六禮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形成“周公六禮”(周公原名姬旦),周代發(fā)展成完整的“三書六禮”;商代始有議婚,禮儀并不完備。中國古籍《禮記》和《儀禮》都對此有所論述。《禮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于廟,而拜迎于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于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另據(jù)《儀禮》載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三書”是結婚過程中用到的三種書柬,包括聘書、禮書和迎書。

發(fā)展演變

兩漢時期,兩家欲結為婚姻,需要先議婚。議婚又叫議親,就是將納采和問名合并的禮節(jié),是指男家向女家提親,或者女家向男家提親,或由中間人撮合定下婚事。劉衎元始三年,詔“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併[bìng]馬”。魏晉南北朝時,因戰(zhàn)亂不斷,政權更迭,“六禮”的婚儀被“三日婚”取代,“三日婚”即“以紗榖[gǔ]蒙女氏之首,夫氏發(fā)之,因拜舅姑,便成婦道”的“拜時婦”和“同牢而食,同衾而寢”結成夫妻的習俗。

大唐開元禮》規(guī)定了從官員到百姓都要依“六禮”結成婚姻,并在親迎中加入了催妝、障車等禮節(jié)。北宋末年《政和五禮新儀》中,將問名并于納采,請期并于納征,“六禮”剩納采、納吉、納征、親迎四禮。南宋《家禮》又將納吉省去,“六禮”剩納采、納征、親迎三禮。

據(jù)《大清通禮》(《清通禮》)記載,清代婚禮中的“六禮”變成五禮,漢官七品以上按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成婚,庶人則依《家禮》嫁娶。

民國之后,受西方婚俗影響,婚俗發(fā)生變化,出現(xiàn)“新舊并呈、中西雜糅、多元發(fā)展”的局面,但“三書六禮”的婚俗仍是主流。現(xiàn)在的婚俗禮儀中,也能看到“三書六禮”的痕跡,比如聘禮、請期、親迎等。

具體內(nèi)容

“三書六禮”的結婚過程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的文書和禮儀,與現(xiàn)代婚禮一般指結婚當日所舉行的禮儀有所不同。據(jù)《周禮》記載,婚禮需要遵循“婚姻六禮”的程序,才算是合法的婚姻。婚嫁禮節(jié)是否完備,還會影響婚姻的吉利程度。所以,古代富貴人家娶媳嫁女,會嚴格遵守“六禮”的步驟,庶人嫁娶會適當從簡。

三書

“三書”是結婚過程中所用的文書,是古時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記錄。“三書”分別是聘書、禮書、迎書。

聘書:

聘書即訂親之書,是納吉(男女訂立婚約)時男家交予女家的書柬,作為兩家定下婚約的證明。

禮書

禮書即過禮之書,是納征(過大禮)時男家給女家的書柬,記錄了禮物清單,以及禮物種類和數(shù)量。

迎書

即迎娶新婦之文書,是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六禮

“六禮”是結婚過程的六個禮法,分別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些都屬于婚前禮,也就是婚姻準備、籌劃階段的禮儀。

在“六禮”中,除了納征外,其他五項禮節(jié)的禮物都包含大雁。據(jù)《白虎通·嫁娶》記載,女子談婚論嫁時,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都需要大雁作禮。以雁為禮有三個含義:其一,雁是候鳥,秋分時飛到南方,春分時會返回北方,來去都有固定的時間,不會失信。喻意男女婚前要守信,婚后要堅貞不渝。其二,雌雁是跟隨雄雁生活的,喻女方出嫁后要從夫。其三,雁在飛行的時候,年老和又經(jīng)驗的雁飛在隊前引導,其它雁跟隨其后,有規(guī)矩,有秩序。喻女方出嫁后,要尊老愛幼,不能不守規(guī)矩。但因為雁是鳥綱,很難捕捉,有些會用鵝代替,稱為“雁鵝”。

納采

納采,是指當兒女婚嫁時,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去女家提親,并向女家送禮的禮節(jié)。男家需將大約三十種有象征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納采又叫“委禽”,《左傳昭公元年》就提到:“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晉朝學者杜預認為,納采之所以又叫“委禽”,是因為納采事會用大雁做禮物,所以稱“委禽”。

納采也稱“敲門”。《宋史禮志十八》中說:“宋朝之制,諸王聘禮,賜嫁白金萬兩。敲門,用羊二十口、酒二十壺、彩四十匹。”敲門就是提親,女方答應之后,男家會請媒人給女方納“采擇之禮”。

問名

問名,俗稱“討生辰八字”“請庚""探問"等。即納采相看后,雙方中意,媒人再拿著雁到女家,去女家問名。主要詢問女方的籍貫、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以及女方家族的血緣關系等。女家需要把這些信息寫在帖子上,交給媒人。這個帖子稱為庚帖。男家接到庚帖,要請人占卜男女雙方八字是否合適。生辰八字相合,則可議婚。生辰八字相克,則不可議婚。另外,還要避免同姓結婚。《禮記?坊記》中記載,娶妻不能娶同姓的人。因為姓本就是古代氏族的標志,同姓就代表血緣關系比較近。反之,血緣關系就較遠。

除了同姓外,古時也有結婚的年齡限制,西周禮制規(guī)定,男子20歲成年,女子15歲成年,不到年齡不能結婚。到了漢朝,男子結婚年齡是十五六歲,女子是十三四歲。另外,如果男女雙方在服喪期,也不能行嫁娶之事。

納吉

納吉,又稱“過文定”“小定”“訂婚”,據(jù)《儀禮》記載,男方家問名后,會在廟中占卜,若占卜結果不好,這樁婚事就到此為止了。如果是吉兆,就會派人去告知女方家。這就表明兩人的婚姻就算初步定下。

納吉是正式定約,行禮時需準備禮物,作訂婚信物。《儀禮·士婚禮》中記載,納吉用雁。后期,納吉的禮物就更豐富了,有的是包頭64對,油包64只,麻餅64只。有的是綢緞衣料四到六件,兩個金戒指和一對金耳環(huán),還有些會附帶老酒二到八擔。女方回禮多是金團、油包、刺繡等物件。

宋朝時,納吉也發(fā)生了變化,據(jù)吳自牧的《夢粱錄嫁娶》記載:男家得到吉兆后,會讓媒人去告知對方,并開始準備頂貼。帖子里會寫上男女雙方本人和各自家庭的情況,以及媒人和兩方家庭商量好的聘禮和妝的種類與數(shù)量。之后選個好日子,男家找媒人帶些小禮物,去女方家交換帖子。交換定貼后,這門親事就成了定論。

另外,有些父母家人仍放心不下,想親眼看看未來的兒媳或女婿。因為女孩深居閨閣,難以相看,所以女家相看女婿的情況多。《世說新語》中記載:王武子給妹妹找了個出身貧寒但有學問的丈夫,母親要親自相看。于是王武子就安排這名男子和其他人一起,讓母親悄悄地看了看。母親發(fā)現(xiàn)這人品貌沒問題,但有短命的面相,因此拒絕了這樁婚事。

納征

納征,也稱“納幣”“過大禮”“下財禮”,別稱“納成”,是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于中國各地,為“六禮”中的第四禮,一般在大婚前兩到四周進行,由男家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為“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著協(xié)商好的聘禮(包括聘金和禮金)去到女家。女家接收定禮后,要回禮,或是將聘禮中的部分退回。經(jīng)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后婚成。”

據(jù)《儀禮》記載,納征的聘禮最好是成雙成對。《周禮》規(guī)定男方的聘禮,女方的陪嫁都不要超過五兩銀子。由此可知,納征禮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求得吉利。

兩漢時期,納征開始重內(nèi)容。據(jù)《漢官儀》載,韓孝惠帝納后,用了黃金兩萬兩。

魏晉南北朝時期,納征恢復古制,主要以玉器、動物皮毛、酒、布料為聘禮。隋唐時,去掉羊、酒等禮品。李治下詔,三品以上的官員之家,納征禮不能超過生絹300匹,四品、五品不得超過200匹等。宋朝納征禮不再遵循周制,所用禮物各依等級而定,且呈現(xiàn)攀升趨勢,皇家的聘禮中有珍珠、琥珀、金釵等首飾,除了送布帛還會送成衣,器具也多是金銀制作而成。民間盛行三金:金釧、金鐲、金帔,家境貧寒的,用銀器代替。到明清時期,納征之禮包含珠寶、成衣、飾品和現(xiàn)金等。

納征禮之所以存在,首先是為了感謝女家培養(yǎng)了優(yōu)秀的女兒,是對女家的一種補償。其次是為了讓女家用納征禮充當嫁妝和酒宴的費用。

請期

請期,又名“告期”“挑日子”“擇日”,是男家選好結婚日期,派媒人帶著雁去到女家,征求女家意見的禮節(jié)。若女家收下禮物,說明同意定下的婚期。若不收,則需要另擇吉日。

“挑日子”這事,首先要通過占卜或老黃歷選擇良辰吉日,據(jù)《夏小正》和《詩經(jīng)氓》記載,春天和秋天宜嫁娶。其次,因古人覺得如果男女雙方在新婚之夜懷孕是個好兆頭,所以結婚日期要避開女子的生理期。另外,各地方也有自己的講究。比如北京的舊俗是正月不娶,臘月不定,若一定要在這段時間娶親,日子要定在臘月二十五到除夕之間,因為這段時間灶王爺上天,兇神惡煞不會出來搗亂。

親迎

親迎,也叫“迎親”,即新郎親自將新娘接向男方家的迎親儀式。

據(jù)《儀禮》記載,親迎這天黃昏時分,男方的父親發(fā)命并教導后方能出發(fā),先到女家祖廟行拜見禮,進女家門后,向女方父親行叩首禮,然后出門,新娘隨其后。新娘上車,新郎親自駕車,車輪轉三圈后,新郎下車,把馬車交給車夫,自己乘另一輛車提前到家門口,等新娘到來后,帶新娘進入家門。

親迎禮有兩層含義:首先男子親自去女家迎親,表示對女家的尊重;其次表示要從夫居住。親迎后,夫妻才算確定關系。古代習俗中,若沒有親迎,男子就去世,女子還可改嫁。如果親迎后男子去世,新娘則需要從一而終。

社會價值

“三書六禮”為后世歷代婚禮的模式奠定了基礎,現(xiàn)代婚俗中的送彩禮、送日子、迎娶新娘就相當于“三書六禮”中的納征、請期和親迎,由此可見,“三書六禮”已經(jīng)成為中華民族婚禮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三書六禮”的儀禮程序,對越南韓國等受中華文化影響的國家的婚俗也起到了或多或少的影響。另外,“三書六禮”也超出了婚姻的范疇:它是華夏禮樂文化規(guī)則的體現(xiàn),也是社會經(jīng)驗和傳統(tǒng)習俗的集中表達,還是禮樂文化和自然世界的對照。

參考資料 >

婚姻與文化 | 中國古代婚姻禮儀——三書六禮.微信公眾平臺.2026-01-10

法史趣談: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書六禮”.微信公眾平臺.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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