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簡稱中研院,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中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也是現(xiàn)今中國臺灣地區(qū)最高學術研究機關。
1928年6月于首都南京成立,1949年部分院士機構搬遷到臺灣。1949年10月,中央研究院留在大陸的各機構都被中國科學院接收。1954年在臺北市南港區(qū)營建現(xiàn)今院址?,F(xiàn)直接隸屬于臺灣當局領導人。首任院長為蔡元培,現(xiàn)任院長為廖俊智。任務包括人文及科學研究,指導、聯(lián)絡及獎勵學術研究,培養(yǎng)高級學術研究人才,并兼有科學與人文之研究。
歷史沿革
籌備過程
1927年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七十四次會議在首都南京舉行,李石曾提出設立中央研究院案,決議推李石曾(煜瀛)、蔡元培(孑民)、張靜江(靜江)共同起草中研院組織法。同年5月9日,中央政治會議第九十次會議議決設立中研院籌備處,并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張人杰、褚民誼、許崇清、金湘帆為籌備委員。7月4日,《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條例》公布,改列籌設中的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大學院的附屬機關之一。10月大學院成立。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組織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隸于國民政府,為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設立:物理、化學、工程、地質、天文、氣象、歷史語言、國文學、考古學、心理學、教育、社會科學、動物、植物等十四個研究所。11月20日,大學院院長蔡元培聘請學術界人士王季同、張乃燕、楊杏佛等30人在南京的大學院召開中研院籌備會及各專門委員會聯(lián)合成立大會,討論中研院組織大綱及籌備會進行方法。議決先籌設各研究單位,計有:物理化學實業(yè)研究所、地質調查所、社會科學研究所、觀象臺四個研究機構,并推定各所常務籌備委員,積極展開籌備工作,并通過《中華民國大學院中央研究院組織條例》。
1928年4月10日,頒布《修正中央研究院組織條例》,規(guī)定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科學研究機關”。宗旨為“實行科學研究,并指導、聯(lián)絡、獎勵全國研究事業(yè),以謀科學之進步,人類之光明”。研究范圍包括數學、天文學與氣象學、物理學、化學、地質與地理學、生物科學、人類學與考古學、社會科學、工程學、農林學、醫(yī)學等11組科學。條例還對組織、基金、名譽會員等作了規(guī)定。中研院改為不屬于大學院的獨立機關。4月20日,國民政府委員會第五十六次會議任命蔡元培為院長。4月23日,特任蔡元培為院長。5月,啟用印信。
正式成立
1928年6月9日,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務會議在上海東亞酒樓召開,蔡元培主持宣告該機構正式成立。創(chuàng)辦中央研究院的主要成員是中國科學社社員,中央研究院成立后接收了中國科學社在國際上作為中國科學界官方代表的地位。
11月,國民政府公布《中央研究院組織法》11條。規(guī)定:中央研究院直隸國民政府,為全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主要職責為實行科學研究,指導、聯(lián)絡、獎勵學術研究。
在首任院長蔡元培任內,中央研究院陸續(xù)在南京、上海市等地設立十個研究所,系由理化實業(yè)、社會科學、歷史語言三研究所,以及地質調查所、觀象臺與自然博物館演展而來。抗戰(zhàn)期間中央研究院曾西遷昆明市、桂林市、四川李莊等地,抗戰(zhàn)勝利后方復還京、滬。1948年3月26日中央研究院院士選出,共81人。9月23日第一次院士會議舉行,中研院之體制始告完成。
理化實業(yè)研究所于1927年11月籌設,下有物理組、化學組、工程組。1928年7月分立為物理研究所、化學研究所、工程研究所,均在上海。
地質調查所于1927年11月籌設,1928年7月成立地質研究所,在上海。
社會科學研究所于1927年11月籌設,1928年5月正式成立,下有法制組、民族組、經濟組、社會組,前兩組在南京,后兩組在上海。1934年7月,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之北平社會調查所并入該所,1945年改稱社會研究所。
觀象臺于1927年11月更名,下有天文組、氣象組。1928年2月分立為天文研究所、氣象研究所,均在南京。
語言歷史研究所于1927年夏設于廣州中山大學,1928年3月在中山大學籌設歷史語言研究所,10月22日遷入廣州柏園正式成立,后遷北平市。體質人類學研究所于1944年由史語所第四組中抽出另設,抗戰(zhàn)勝利復員后因限于經費,又由史語所收回接辦。
自然博物館于1929年1月籌備,1930年1月成立于南京。1934年7月更名為“動植物研究所”。1944年5月分立動物研究所、植物研究所。
心理研究所于1928年11月決定設立,1929年1月籌備,1929年5月正式成立,在北平。
數學研究所于1941年籌備,1947年正式成立,在上海。
醫(yī)學研究所于1944年籌備。
近代物理(即核能)研究所于1945年秋籌設,嗣因倉促遷臺,未能完成。
在臺“復建”
1949年,“國民政府”遷臺。12月,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全部以及數學研究所的部分共二千多箱重要圖書、文物、儀器、設備運往臺灣,遷至臺北市的臺灣大學,暫存在桃園縣楊梅鎮(zhèn)火車站倉庫;其余研究所皆留置于中國大陸,并發(fā)展為后來中國科學院之主體(中國科學院早期的外文譯名亦一直沿用Academia Sinica,現(xiàn)多采用英語漢語詞類 Academy of Sciences,但仍有部分研究所沿用拉丁文譯法)。由于多數院士及第一次院士會議所選出之第三屆評議員32人亦都留在大陸或留置國外,在臺者僅有吳大猷、朱家驊、凌鴻勛、李先聞、吳稚暉、胡適、傅斯年、李濟、董作賓、王世杰、王寵惠等人,不足法定人數,兩會無法召集并行使職權,“中研院”陷入半停頓狀態(tài)。
1954年,經朱家驊多方奔走,在臺北市南港區(qū)現(xiàn)址營建院區(qū)。植物研究所在臺“復所”。
1955年,成立近代史研究所及民族研究所籌備處。
1957年,多方討論出“以報到登記人數為實有全體人數”之辦法并呈奉臺灣當局領導人令準,于4月2日在臺舉行第二次院士會議,4月3日舉行第三屆評議會首次會議。同年12月,胡適繼朱家驊之后擔任院長,次年正式就職。化學研究所在臺“復所”。
1958年,舉行第三次院士會議。
1959年,舉行第四次院士會議。同年動物研究所在臺“復所”。
1962年,舉行第五次院士會議,王世杰擔任院長。成立“經濟研究所”籌備處,“物理研究所”在臺“復所”。
1970年,錢思亮繼王世杰之后擔任院長。成立生物化學研究所。
1974年,舉行第十一次院士會議。成立美國文化研究所。
1975年,三民主義研究所成立。
1976年,成立地球研究所籌備處,次年成立資訊研究所籌備處。
1978年,舉行第十三次院士會議。
1980年,舉行第一次國際漢學會議。
1981年,成立生物醫(yī)學研究所、“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籌備處。
1983年,吳大猷接任院長。
1986年,舉行第二次國際漢學會議。
1989年,成立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
1991年,ICSU在臺首次學術研討會。成立歐美研究所。
1993年,成立天文研究所、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
1994年,旅美科學家李遠哲赴臺接任院長。
1995年,成立社會學研究所籌備處。
1997年,成立語言學研究所籌備處。
1998年,成立生物農業(yè)研究所籌備處。
2002年,成立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
2004年,成立“社會學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2005年,“動物研究所、植物研究所更名為細胞與個體生物學研究所、植物暨微生物學研究所。
2006年10月,翁啟惠接任院長。
2008年,舉行第二十八次院士會議。
2010年,舉行第二十九次院士會議。
2012年,舉行第三十次院士會議。
基本情況
“院長”:廖俊智
“副院長”:周美吟、劉扶東、黃進興
總辦事處處長:葉義雄
授權法源:“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經費來源:臺灣地區(qū)“行政院”、財團法人
人員總數:2698人
內部單位:總辦事處(4組、4室、2中心)、學術咨詢總會、32委員會
附屬機關:24研究所、7研究中心
研究范圍: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社會科學
機構設置:(01)數學研究所;(02)物理研究所;(03)化學研究所;(04)地球科學研究所;(05)資訊科學研究所;(06)統(tǒng)計科學研究所;(07)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08)天文及天文物理研究所籌備處;(09)植物研究所;(10)動物研究所;(11)生物化學研究所;(12)分子生物研究所;(13)生物醫(yī)學研究所;(14)歷史語言研究所;(15)民族學研究所;(16)近代史研究所;(17)經濟研究所;(18)歐美研究所;(19)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20)中國文哲研究所;(21)臺灣史研究所;(22)社會學研究所;(23)法學研究所。
組織
院本部
院長
院士會議
評議會
總辦事處
處長
副處長
秘書組
學術事務組
總務組
公共事務組
計算中心
儀器服務中心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國際事務辦公室
委員會
因應業(yè)務需要,中研院在院務會議之下設立各種委員會:
資訊安全委員會
人文社會科學館公共事務委員會
行政電腦化推動委員會
人權委員會
醫(y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
中央研究院科學教育推動委員會
中央研究院與清華大學合作協(xié)議
國際科學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
中央研究院動物實驗管理小組
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
該院出版委員會
學術交流及合作委員會
漢籍電子文獻協(xié)調委員會
資訊業(yè)務咨議委員會
該院與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機構訂定學術合作辦法審查委員會
該院克隆植物實驗室管理委員會
數位典藏咨議委員會
該院臺灣地震數位知識庫建置咨議委員會
院區(qū)環(huán)境美化推動委員會
院區(qū)交通管理委員會
宿舍管理委員會
嶺南美術館管理委員會
學術活動中心管理委員會
綜合體育館管理委員會
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
中央研究院在臺五十年專書編纂委員會
藝文活動推動委員會
周報編輯委員會
研究發(fā)展成果管理委員會
太平洋鄰里協(xié)會
國際研究生院推動委員會
溫室管理委員會
院長
遴選辦法
依新版“中研院組織法”在2001年10月公布實施,其中的院長遴選辦法規(guī)定,院長任期屆滿時,由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院長候選人三人,呈請臺灣當局領導人遴選并任命。院長任期五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歷任院長
蔡元培:1928年4月 - 1940年3月
朱家驊:1940年9月 - 1949年10月
(部分搬遷臺灣地區(qū)后“復建”)
朱家驊:1949年10月 - 1957年10月(臺,總干事代理院長)
胡適:1957年12月 - 1962年2月(臺)
王世杰:1962年5月 - 1970年4月(臺)
錢思亮:1970年5月 - 1983年9月(臺)
吳大猷:1983年10月 - 1994年1月(臺)
李遠哲:1994年1月 - 2006年10月(臺)
翁啟惠:2006年10月 - 2016年3月29日(臺)
廖俊智:2016年6月3日 - 現(xiàn)任(臺)
院士
職責
中央研究院院士僅為榮譽,平常并無任何職務或實質酬勞,而兩年一次的院士會議,則為院士唯一需要出席的活動。雖然院士并不擔任中研院任何職務,但許多院士是在中央研究院擔任研究員時當選,或是當選后兼任研究員或通信研究員。所以院士同時擔任研究員的比率相當高。
選舉
中央研究院院士系由院士會議選舉選出,每二年選出一次,共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與人文及社會科學三組,每次新任院士名額至多30位,每組至多十位。院士候選人可以由各大學院校、學會、研究機關、中研院院士或評議員提名,之后經過評議會以通信方式無記名投票進入“初步名單”。之后評議會會再于會中投票,決定正式的院士候選人,并于院士會議中投票選舉。
中央研究院從1948年開始選舉中央研究院院士,第一屆選舉后,受到國共內戰(zhàn)的影響,中央研究院少部分院士至臺灣,1958年選出第二任院士。第一任院士中,部分隨國民政府遷至臺灣。
現(xiàn)任
每兩年由院士會議從臺灣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中新選一批。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 人文社會科學三組。職權如下: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選舉評議員;籌議臺灣地區(qū)學術研究方針;受臺灣當局及有關單位之委托,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
中研院現(xiàn)有院士計240人,其中數理科學組100人、生命科學組75人、人文及社會科學組56人。
現(xiàn)有研究所
數理科學
數學研究所、物理研究所、化學研究所、地球科學研究所、資訊科學研究所、統(tǒng)計科學研究所、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天文及天文物理研究所籌備處、應用科學研究中心、環(huán)境變遷研究中心、資訊科技創(chuàng)新研究中心
生命科學
植物暨微生物學研究所、細胞與個體生物學研究所、生物化學研究所、分子生物研究所、生物醫(yī)學研究所、生物農業(yè)科技研究中心、基因體研究中心、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人文社會科學
歷史語言研究所、民族學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經濟研究所、歐美研究所、中國文哲研究所、臺灣史研究所、社會學研究所、語言學研究所、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重大事件
淹水事件
1977年9月,附近山洪暴發(fā),“中研院”各館大約有一半進水,其中包括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館,傅斯年圖書館、胡適紀念館、近代史研究所等,但損失不大。
1984年,六三水災造成四分溪(當時尚未命名)暴漲,導致“中研院”院區(qū)嚴重淹水。臺北市政府因而擬以“截彎取直”方式,整治四分溪。
2001年9月17日,納莉臺風所挾帶豪雨再次造成四分溪暴漲,“中研院”鄰近四分溪之七個研究所地下樓層,首當其沖,直接遭受大水侵襲,粗估此次水患硬件受損新臺幣二億元左右,多年來的研究成果損失無法估計。其損失項目,如地球科學研究所、生物化學研究所的昂貴儀器與稀有樣本,以及歐美研究所圖書館的部分藏書等。
地理位置
通訊地址:中國臺灣省臺北市南港區(qū)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