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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介公遺事
來源:互聯網

《周忠介公遺事》是清代作家汪琬散文作品。

主人公周忠介公順昌縣,字景文,明朝萬歷年間進士,曾任吏部文選司員外郎

翻譯

周忠介公順昌,字景文,明朝萬歷年間進士,曾任吏部文選司員外郎,請假回鄉到蘇州市居住。當時,朝內太監魏忠賢攬大權,擾亂了全國政局。曾任給事中的嘉善縣魏大中得罪了魏忠賢,被捕押解經過蘇州。先生到他那兒和他飲酒,第三天,把自己的小女兒許配給魏大中的孫子。魏忠賢知道了這件事,非常憤恨。御史倪文煥受了魏忠賢的指使,彈劾先生,就此被削除官籍。正當蘇杭織造太監李實和曾任應天巡撫的周起元與先生有怨仇,追查周起元罪狀彈劾他,把先生的名字也放進去一起彈劾。魏忠賢就派官差到蘇州,要逮捕先生。先生知道這件事,卻不放在心上,一點也不為其所動。

到府衙門宣讀圣旨的那一天,巡撫都御史毛一鷺、巡按御史徐吉以及道,府以下各級官員全部到場。趕來觀看的百姓有好幾千人,人人為周順昌叫冤枉,聲音如雷震一般。秀才王節等人走上前去,責問毛一鷺,說:“眾怒不可犯,大人何不慢點宣讀圣旨,把這里的實情奏告朝廷。”毛一鷺實際上無心答應秀才的要求,假意說好話安慰他們。秀才們又據理力爭,說話里有點冒犯了毛一鷺,毛一勃然大怒,說:“秀才讀的是孔子的書,懂得君臣之間的大義,圣旨所在,就是皇上所在,怎么敢聚眾喧鬧到如此地步!”秀才都回答他:“豈只是當今皇上,明朝的二祖十宗都會公斷的!我等在大人管教之下,萬一來日做了官,不幸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定拚死力爭。大人如何教我們去奉承別人?”巡按御史徐吉看到秀才們言語憤激,想設法調解,他就對秀才們說:“不要只管吵鬧了,好好商量應付的辦法!”大家正在聽交涉,人群象一層層圍墻一般,哪知幾個差役看見說了好久沒有結果,又不明白撫按為什么不辦秀才們的罪,就“當啷”一聲把鐐銬往地上一丟,大喊:“犯人在什么地方?”又說:“這是魏大人的命令,可以緩辦嗎!”許多人被他們激怒了,說:“那末這圣旨原來是假的!”大家搶著翻上欄桿,過去拉住那些差役就用力打。差役個個抱住頭,東逃西躲,有的跑進公堂,有的爬上大樹,有的躲進茅廁,個個嚇得抖抖索索叫饒命,說:“魏人人騙了我!”有的差役被當場打死。巡撫府里的軍官帶了騎兵來鎮壓,有的兵卒拔出刀威脅百姓,百姓格外憤怒,把刀搶過來要殺毛一鷺。備兵使者張孝就用鞭子打那個兵卒,用以平息眾怒,這樣,局勢稍稍安定。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平時得到百姓擁戴,出來又用好話勸慰,人群方才陸續散開回去,有人勸周順昌,應該回自己家里去,他不肯,就住在毛一鷺衙門里。

這一天,另外一批差役被派去浙江省的,經胥門進蘇州市,在市集上強買酒肉,瞪著眼睛罵市上的百姓。市上的百姓又聚起來把他們打了一頓,追到他們的船上,把他們的衣裝財物都丟進河里,放火把船燒了。那些差役都跳河游水逃走,才保住了命。

毛一鷺很懼怕,召了騎兵帶甲保衛他,夜里,要挾御史徐吉上奏章報告蘇州民變,命令主管官員逮捕顏佩韋等十幾個百姓關起來。八天以后,先生竟被逮捕。先生被押解到了京師,關進奉詔關押犯人的牢獄,誣指他犯了貪污罪嚴刑拷打,傷重病死在獄中。魏忠賢又假傳圣旨,殺了顏佩韋等五個人,棒打后流放了馬信等七個人,革去王節等五個人的秀才。

崇禎元年,魏忠賢罪行敗露,貶鳳陽縣,在途自盡。先生的長子周茂蘭刺指血寫血書,奏聞皇上給父親訴冤。皇上下詔書追贈先生為太常寺正卿,予以謚號“忠介”,為他造專門的祠堂。毛一鷺因為是魏黨,革職帶罪住在家里。有一天,白天看見先生坐了車子,顏佩韋等人騎著馬跟隨著,直走進他家人廳。毛一鷺嚇得不得了,就這樣生病死掉了。

汪琬附記:我已故的哥哥九,曾經編寫了忠介公的事跡。我把那篇文章給忠介公的孫子旦齡看了,他說記載的都是事實。我就刪去了一些多余的文字,參用殷獻臣編的《周忠介公年譜》,完成了這篇文章,把它交給忠介公的于孫,讓他們收藏起來。

作品原文

周忠介公順昌縣,字景文,明萬歷中進士,歷官吏部文選司員外郎,請告歸。

是時太監魏忠賢亂政,故給事中嘉善縣魏忠節公忠賢,被逮過蘇,公往與之飲酒三日,以季女許嫁其孫。忠賢聞之,甚。御史倪文煥承忠賢指劾公,遂削籍。

而會蘇杭織造太監李實與故應天巡撫周公起元及公有隙,追劾起元,竄公姓名其中,遂遣官旗逮公。公知之,怡然不為動。

比宣旨公,巡撫都御史毛一鷺、巡按御史徐吉及道府以下皆在列,小民聚觀者數千人,爭為公呼冤,聲殷如雷。諸生王節等直前詰責一鷺,謂:“眾怒不可犯也。明公何不緩宣詔書,據實以聞于朝。”一鷺實無意聽諸生,姑為好語謝之。諸生復力爭,稍侵一鷺,一鷺勃然曰:“諸生誦法孔子,知君臣大義,詔旨在,即君父在也,顧群聚而嘩如此!”皆答曰:“豈惟君父,二祖十宗實式馮焉。諸生奉明公教,萬一異日立制作所朝,不幸遇此等事,決當以死爭之。明公奈何教人諂邪?”巡按御史見諸生言切,欲解之,乃語諸生曰:“第無嘩!當商所以善后者。”眾方環聽如堵,官旗見議久不決,又訝撫按官不以法繩諸生也,輒手鐺擿之地有聲,大呼:“囚安在?”且曰:“此魏公命,可緩邪!”眾遂怒曰:“然則偽旨也。”爭折闌楯,奮擊官旗,官旗抱頭東西竄,或升木登屋,或匿廁中,皆戰栗乞命,曰:“魏公誤我!”有死者。巡撫幕中諸將率騎卒至,或拔刃脅眾,眾益怒,將奪刃刃一鷺,備兵使者張孝鞭卒以徇,始稍定。知府寇慎、知縣陳文瑞素得民,復數為溫言辟之,眾乃解去。或謂公盍返私室,公不可,遂舍一鷺署中。

是日也,他官旗之浙者,道胥門入城,強市酒肉,目叱市人,市人復群毆之,走焚其舟,投橐裝于水,官旗皆泅水以免。

一鷺懼,召騎卒介而自衛,夜要御史上疏告變,檄有司捕民顏佩韋等十余人系之。越八日,公竟就逮。既至京師,下詔獄,坐贓拷掠,死獄中。而忠賢復矯旨殺佩韋等五人,杖戍馬信等七人,又黜諸生王節等五人。

崇禎元年,忠賢敗,公之長子茂蘭刺血上書白公冤,詔贈太常寺正卿,謚忠介,予特祠。一鷺亦以忠賢黨被罪家居;白晝見公乘輿,佩韋等騎而從,直入坐中堂,一鷺大怖,遂病死。

汪琬曰:亡兄搢九嘗私次忠介公事,予以示公之孫旦齡以為信,乃稍節其冗者,參以殷氏所作年譜,授其家俾之。

作品注釋

文選司:吏部下屬機構,主管官吏班遷升、改調。唐宋時稱吏部司,明清改稱文選司。員外郎:為六部二十四司的各司次官。周順昌為文選司的次官。

魏忠賢:見侯方域李姬傳》。

給事中:明代給事中分屬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設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魏大中曾任工科給事中、禮科左給事中、吏科都給事中。嘉善縣魏忠節公:即魏大中,嘉善(今屬浙江省)人。萬歷進士。因彈劾魏忠賢,降職離京。天啟五年(1625),魏忠賢誣其受賄,害死獄中。謚忠節。

倪文煥:魏忠賢義子,為魏爪牙“五虎”之一。

削籍:削去官籍中的姓名,即革職。

蘇杭織造太監:明代設置在南京市蘇州市杭州市三地專門掌管織造供宮中用的絲織品的太監。周公起元:周起元海澄縣(今福建龍海)人。萬歷進士。在他任應天巡撫時,彈劾李實貪污等罪狀。魏忠賢包庇李實,假傳圣旨,把周起元革職。

官旗:逮治犯人的官役。

公:官署。

毛一鷺遂安縣(今淳安縣)人。他是魏忠賢的爪牙,天啟時任應天府巡撫都御史。徐吉:當時任巡按御史,為牚察政情民俗的官員。

殷:震動。

王節:字貞明,號惕齋,吳縣諸生。

二祖十宗:指明代諸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憲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趙頊、光宗。式馮:馮,通“憑”,式馮謂照臨。

第:但,且。

鋃鐺:鏈條。擿(zhì):扔。

闌楯(shǔn):闌干。

鞭卒以徇:鞭打士卒以平息眾怒。徇,曲從。

辟:通“譬”,曉諭。

之浙者:這是魏忠賢派往浙江省黃尊素的。

胥門:蘇州市城門名。

橐(tuó)裝:盛物的袋子。

介:披甲。要:要挾。御史:指巡按御史徐吉。

檄:下文書命令。

詔獄:奉詔令關押犯人的牢獄。

瘐(yú)死:病死在監獄中。

佩韋等五人:指顏佩韋、楊念如、馬杰、沈楊、周文元。

王節等五人:指王節、劉羽儀、殷獻臣、王景皋、沙舜臣。

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

茂蘭:周茂蘭,字子佩,號蕓齋。崇禎元年十二月,用刀刺血,上奏章為父親訴冤。

太常寺:掌管禮儀事務的機構。

特祠:專建祠堂祭祀。

私次:私人編次。

旦齡:周旦齡,字漢紹。殷氏所作年譜:指殷獻臣所撰的《周忠介公年譜》。

弆(jǔ):收藏。

作品簡析

此文選自《堯峰文鈔》卷三十六。周忠介公,指周順昌。他為人剛方貞介,疾惡如仇,敢于和權貴作斗爭,直呼魏忠賢名而罵之;又有德于鄉里,“士民德順昌甚”。天啟六年(1626),大閹魏忠賢派人來蘇州市捕順昌,而江蘇巡撫毛一鷺、蘇杭織造太監李實又都是魏忠賢的爪牙,這就激起了蘇州人民的義憤,數萬人上街“執香為周吏部乞命”,引起激烈的斗爭,被稱為“蘇州民變”。本文所寫,主要就是這次蘇州人民的反暴斗爭。文章熱情地、詳細地描寫了這次斗爭的可歌可泣的場面,表彰了蘇州人民的斗爭精神,也無情地揭露了魏黨的兇殘和險惡。

作者簡介

汪琬(1624—1691),字苕文,號鈍庵,晚年又號堯峰,長洲(今江蘇蘇州)人。少孤,自奮于學。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授主事,遷刑部郎中,坐降兵馬司指揮,后遷戶部主事。因病辭歸,結廬堯峰山,從事著述。康熙帝十七年(1678),薦舉博學鴻詞科試,列一等,授編修,參與修《明史》。在館六十日,又乞病歸。卒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十二月十日(公元1691年1月8日)。汪琬精通經學,善古文,與魏禧侯方域齊名,并稱“三大家”。《清史稿》稱其“為文原本六經,疏暢類南宋諸家,敘事有法,公卿志狀,皆爭得琬文為重”。著有《鈍翁類稿》、《鈍翁續稿》、《堯峰文鈔》等。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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