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是由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學術機構或高等院校,根據學習者的專業知識,授予個人的一種終身稱號,表明學習者曾受過的教育水平,或已達到的學術水平等級的稱號。
中國學位制度的產生可追溯到隋唐的科舉考試,中國學位制度的歷史已達1300多年。198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標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代學位制度的建立。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完善,中國逐步建立起包括博士、碩士、學士三級,普通學位與專業學位兩類,涵蓋12大學科門類共54種學位在內的學位類型體系。除此之外,還包括教育學位和宗教學位。不同國家學位的劃分有所不同,如美國學位基本分為4級副學士學位、學士、碩士學位、博士學位,而日本英國等學位結構則分為三級。
學位制度是當前國際上廣泛采用的一種高層次人才培養制度,是關于各種學位的構成,各級學位代表的學力以及學位授予資格的系統規定。在科技,人才競爭激烈的今天,學位制度對高等教育的發展乃至國家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各國學位制度在發展與交流中相互借鑒,形成了一些慣例和共同點,但由于學位制度是在各國特有的歷史環境和高教傳統中逐漸形成的,所以都保留了本國的特色,各國之間又有明顯的差異。
歷史背景
中國學位教育的產生可追溯到隋唐的科舉考試,中國學位教育的歷史已達1300多年。中國的學位制度最主要還是繼承了我國傳統的科舉制,在傳統科舉制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的經驗,逐漸本土化、中國化的結果。
據史料的整理與分析,我國最初學位產生于選舉制之中,學位的真面目只不過被選舉制所遮蔽。就進士功名而言,后世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之分。雖然都稱為進士,但其中的差別,不僅表明了學術水平的不同,而且更決定了授官高低與遲緩。即使同一級別的進士,也有狀元、榜眼、探花三種不同層次的劃分,其代表的學術水平也各不相同。中國清末以前通過科舉所授予的科第名位就是中國古代學位,許多早期來華的傳教士對中國的科舉印象深刻,并將科舉所獲得的“科第名位”與西方學位相提并論。在《利瑪竇中國札記》中,作者將科舉的三種功名(秀才、舉人、進士)視同于西方的三級學位(學士、碩士、博士)。在現代,許多西方學者在談到中國的科第名位時仍沿用學位的提法。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曾指出:“絕大多數法國學者認定生員、秀才為‘學士’,舉人為‘博士以下學士以上的資格(即碩士學位),而進士為‘博士”’。
學位制發展
國內
學位的產生
自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后,中國在西方列強堅船利炮的沖擊下,被迫打開國門,中國原有的教育機構、教育制度以及所形成的價值觀逐漸開始動搖。大量基督傳教士涌人中國,在中國仿照西方大學開辦了很多教會大學,中國最早的教會大學,當推北京燕京大學前身之一的潞河書院,西方的學位授予制度也開始同步引入中國,近代中國學位及學位制度便在他們的辦學活動中開始孕育。在學位制度建設方面,留學生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由于留學生出國潮流的走向不同,導致他們回國后學位及學位制度的引入,不是采取單一的模式,呈現出最初仿日本,之后仿德法兩國,最后借鑒美國多元化辦學的特點,因此,中國學位制度的發軔最初是以中國的科舉制度為基礎,之后通過各種途徑吸收和借鑒西方現代學位制度的結果。
學位的確立
科舉制度在1905年廢除后,傳統書院和官學陸續改辦為新式學堂,但是中國人對西方的學位及學位制度仍然知之甚少,依然把“獎勵出身”看作科舉和任用官員的標準,自1906年起,學部先后主持或審核了國內3所大學堂及各類高等專科學堂畢業獎勵考試,并授予56名進士出身,1885名舉人出身。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生獲取“進士”“舉人”的人數以及歸國留學生通過考試被賞予的“進士”“舉人”越來越多,而“官缺之增設有限,學生得官以后仍復置之閑散”,1912年之后,教育部頒行的《大學令》中規定,大學各科畢業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授予畢業證書,“得稱學士”,“大學院生在院研究,有新發明之學理或重要之著述,經大學評議會及該生所屬某科之教授會認為合格者,得遵照學位令授予學位”,此后,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應運而生,并逐漸豐富與完善,推動了中國學位制度走上了體系化的軌道,從中國學位的產生與發展過程來看,中國學位的產生是對中國科舉學位的吸收和繼承,對現實社會需求的考慮,以及對國外教育經驗的借鑒共同形成的。
國外
公元前387年左右,古希臘柏拉圖的學園就有授予學位的最初形式*而比較正規的學位授予制度則起源于中世紀的歐洲,公元 1150年*巴黎大學授予了第一種學位——神學博士,不過,那時的學位只是一種榮譽稱號,而不是真正的學術水平標志,具有現代意義的學位授予制度,始于19世紀的德國,1801年根據時任教育部長卡爾·威廉·洪堡的建議,創立了柏林洪堡大學,在"教學與科研相結合"和"學術自由"的原則下開創了現代研究生教育的先河,到19世紀中后期,德國短短的幾十年研究生教育,極大地促進了本國的科技發展,使德國躍升為世界科技中心,成為當時世界上擁有科學家最多,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19世紀后期,研究生教育及學位授予制度在美國走向成熟,這種高等教育新體制繼承了德國大學的各種功能,改變了德國學徒式的培養方式,完善了人才培養的結構體系,使美國高科技人才儲備很快達到了德國的水平,為20世紀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強國發揮了巨大作用.
分類
中國
198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標志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代學位制度的建立。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完善,中國逐步建立起包括博士、碩士、學士三級,普通學位與專業學位兩類,涵蓋12大學科門類共54種學位在內的學位類型體系。除此之外,還包括教育學位和宗教學位。
教育學位
職業教育領域對學位的訴求由來已久,隨著發展本科職業教育政策的落地,本科職業教育學士的授權與授予也緊隨而至,此舉標志著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學位設置與學位授予成為現實。2014年5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探索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 。2019年《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以實現職業教育在辦學層次上的重大突破。在實踐層面,截至 2021年8月,教育部已批復33所職業院校開展本科職業教育試點,本科職業教育由此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2021年1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做好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的意見》,明確將本科職業教育學士學位授權、授予及管理納入現有學士學位體系, 這使得本科職業教育學位授權與授予有了根本遵循,也標志著我國高等職業教育領域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正式起步。
宗教學位
宗教院校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宗教院校學位名稱由宗教名稱、學科名稱、學位等級三部分組成。宗教院校學位名稱由各全國性宗教團體確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申請攻讀宗教院校上一級學位,一般應當先取得下一級學位。
國外
美國
美國的學位層次雖然名目繁多,但基本上分為4級,副學士學位:社區學院2年畢業授予。學士:大學本科4年畢業授予。碩士學位:本科后學習1~2年授予,分學術型和專業型兩類。博士學位:獲碩士后再學習3年以上可授予。在眾多的博士專業中,博士學位有64種之多,基本上可分為3類,即研究型博士、專業型博士、跨學科博士。研究型博士(哲學博士)是一種學術性學位或稱研究性學位,側重于創造性的科學研究。專業型博士屬于應用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與文理相關的專業領域,如工程博士、工商管理博士、行政管理博士、教育學博士、心理學博士等。第二類如文科博士、理科博士、醫學博士等。授予在某個專業或學科做出創造性貢獻的學者"跨學科博士即交叉學科博士,如生物工程博士、生物化學博士、天體物理學博士等,大多是由在科技前沿領域從事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學者所獲得"此外,還有研究生中間學位和博士后教育。
日本
分學士、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3級,與美國類似,博士學位又可分為課程博士學位和論文博士學位兩類,1993年修訂研究院設置基準,對碩士、博士修業年限及夜間授課所要求年限均有了變動,對成績優異者可縮短修業年限。
英國
英國現代學位結構大體分為三級,即學士、碩士和博士,每一級又分若干等級學士學位是英國高等教育的第一學位(又叫初級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 3~4年(醫學為5~6年),通常又分為榮譽學位(又叫專門學位)和普通學位(又叫及格學位)。前者又分為三級,研究生一般只在獲得榮譽學位的前2個級別本科畢業生中招收。碩士學位是指在研究生院中經 1~2年學習和研究而獲得的學位,分為專業碩士學位和研究碩士學位(又稱哲學碩士學位)兩種。獲得專業碩士學位后,在研究生院繼續1~2年的學習和研究,可申請獲得哲學碩士學位。該學位既可直接注冊攻讀哲學博士學位,作為哲學博士學位的預備階段,又可作為終結性學位。博士學位分為哲學博士學位、名譽博士學位、高級博士學位。在英國攻讀學位的學生中,有三分之一由CNAA授予學位。
法國
法國的學位等級非常復雜,大學第一階段(2年)合格者可獲“大學普通學習證書”,第二階段的第一年學習合格,可獲得學士學位,第二年學習合格可獲得碩士學位,第三階段設有不同的學位證書,一種是學習高水平的專業知識,學制一年,合格者可獲“高等專業學習證書”,畢業后直接就職工作,另一種是培養從事科學研究的人才,合格者可獲“深入學習證書”,并同時取得注冊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博士學位階段的學習一般需要2~3年,法國博士文憑種類繁多,有大學博士、第三階段博士、工程博士和國家博士,但是1984年,法國通過了新的博士學位條例,博士改稱冠以畢業學校名稱的“某某學校博士學位”,對于申請成為大學教授者,設立“指導科研資格”法國的學位制度不斷得到調整和改革,并逐漸得到完善,為社會提供各類人才,并與大多數國家博士學位對等,便于國際學術交流。
德國
德國是現代意義的學位授予制度發源地,其核心學位是博士,大學本科畢業授予大學畢業文憑,其程度相當于別國的碩士。博士學位不通過課程學習,而通過科研和科研訓練獲得,通常在三年以上。博士的全稱因專業不同而異,有工學博士、自然科學博士等,獲得博士學位者若打算在大學任教,還須獲得“講授資格學位”,德國只設碩士、博士兩級學位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差異太大,影響了其競爭優勢,因此近年來也在不斷改革,與國際學位對等,1998年新的《高等教育總法》決定設立國際承認的畢業文憑,即高校可開設學士課程和碩士課程,大學和高專都可頒發學士、碩士學位。文化部長會議將學位劃分為:偏理論型專業的文學學士和碩士、理學學士和碩士,偏應用型專業的學士學位。
學位授予
學位是一個國家用來衡量和評價學術水平的客觀標準,主要體現的是學術方面的能力。學位制度是一個國家或一所大學以學術水平為衡量標準,通過授予一定的稱號來表明專門人才知識與能力等級的一種制度。
《學位條例》第三條規定,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所有學位申請者必須達到此學位等級的所有要求才可以獲得相應的學位。
中國的普通本科學制一般為四年,少數院校的少數專業為五年,醫學院校一般為五年。《學位條例》第四條規定,成績優良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具備如下的學術水平者,可以授予學士學位:較好地掌握學科的基本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中國高等院校的研究生一般分為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兩類。碩士研究生又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型兩類,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兩年半或三年不等,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兩年。不同的高校可根據碩士研究生選拔的方式不同作一定的調整,例如,在職研究生可以申請延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五年。《學位條例》第五條規定了授予碩士學位的條件: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學術方面,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對于博士研究生,不同高校根據博士選拔方式,規定其學習年限,學習年限有長有短,例如《清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1982—1983學年度第22次校長工作會議第一次通過,2010—2011學年度第15次校務會議修訂)》指出,參加全校組織統一入學考試的普博生學習年限一般為3—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被直接推薦免試攻讀博士學位的直博生和本校在校優秀碩士生被推薦攻讀博士學位的提前攻博生(含碩士生階段),他們的學習年限一般為4—5年;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請延長學習年限的博士生,可向研究生院申請。目前,一些高校規定非全日制博士生學習年限不得超過六年。《學位條例》第六條規定了授予博士學位的條件: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學術方面要求,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副學士學位
副學士學位(Associate Degree)也有譯為準學士學,最早始于19世紀中后期的英國。1865年,德漢姆大學將這個學位授予中學畢業后又上了兩年大學的學生。在美國,由芝加哥大學校長威廉· 哈珀最先提出,他指出:“那些天生不適合獲得學士 學位的學生,在二年級結束時可以自然而不失臉面 地終止學習。”1892年,他把四年制的芝加哥大學分為兩部分,一、二年級學生進入專科學院學習, 三、四年級學生則進人大學學院學習。1896年,專 科學院和大學學院分別改稱為初級學院和高級學院,1899年把發給在初級學院完成兩年學業學生 的證書改稱為副學士學位。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高校尚未開展副學士學位的授予工作。可見,副學 士學位的試點工作十分迫切,必將是高職教育改革發展的趨勢之一。
分類
鑒于目前我國高職院校大都屬于綜合性多科學校,參考美國社區學院副學士學位的分類,副學士學位可以分為文學副學士學位(AA,associate in arts)和理學副學士學位(AS,associate in science)兩類。
授予
1.按照專業成績進行總排名,前5%者人選。 申報副學士學位的學生原則上英語應當通過國家三級考試。無補考情況,且道德品質較好。
2.在專業中開展學位考核工作,即進行基礎 技能考核、專業技能考核,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 按專業人數的5%確定。
3.考慮到目前的專業設置,可以跨系組建某 專業答辯委員會。一般情況下,答辯委員會主席應 是教授或者校外專家,答辯委員會應由5—7人組 成,其中至少有1一2人為校外專家。
中國學位認證
2018年7月,教育部發出通知,凡在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學歷學位,一律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實施電子注冊制度前的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即2002年以前畢業的學歷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學位信息,將繼續通過人工核查提供書面認證。
常見誤解
學位與學歷
學歷概念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教育和技能訓練的學習經歷,學歷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學歷注冊證書分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兩種 。
學位概念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學位按下列學科的門類授予: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中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區別
學位不等同于學歷,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
博士與博士后
博士概念
博士是對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的稱呼,同樣也可用來稱呼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在國外特指獲得過博士學位的人,把博士生也稱為某某博士。主要通過擁有博士點的普通高等學校和擁有博士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相關科研機構舉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來進行招生。學士、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級學位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的一級。1983年10月19日,我國首次培養出了第一批文科博士。
博士后概念
博士后,是指在獲得博士學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從事科學研究的工作職務,一般是在博士后流動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進行研究的人員。
區別
博士是對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的稱呼,而博士后不是學位,而表示的是一段工作經歷。
相關概念
學位服
學位服,即學士學位獲得者在參加學位授予儀式時的服裝,主要用于畢業典禮等慶典活動中彰顯學校地位的特色禮儀服飾。它不僅是學位的有形標志,同時還承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目前中國大學學位服主要有教育部制定“94版學位服”、各高校修改版學位服和自主設計學位服3個發展方向,亦有少數高校不使用學位服或使用特殊學位服。學位服既要體現統一設計背后的國家權威,又需要凸顯學校的文化特色;既需要遵從禮服設計的莊重嚴肅,又需要容納呈現差異的配色及配飾;既需要體現以長袍為特色的大學傳統,又要在不同程度上融入中式圖案和風格。
學位課程
學位課程是指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在畢業時取得學士的必修課程。根據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有關規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時,應通過相關學位課程考核。學位課程一般為三門,包含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
雙學位
雙學位是指在校本科學生在修讀主修專業(第一專業,即指學生入學時所選專業)獲取學士學位的同時,又修讀其他學科門類專業(第二專業,即指學生入學后兼修的專業)而獲取的學位。主修專業與兼修的第二專業分別為不同的學科門類。
參考資料 >
403 Forbidden.中國政府網.2023-12-25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23-12-11
畢業季劃重點,學歷、學位如何查詢?.中國政府網.2023-12-11
博士和博士后有什么區別?.搜狐網.2023-12-25
什么是學位課程.福建醫科大學.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