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史墨是春秋時晉國大夫,中國春秋末期思想家。姓蔡,名墨,又叫蔡史墨、史黯。生卒年不可考。官為晉太史,故稱史墨。長于天文星象、五行術數與占長于天文,熟悉各諸侯國內政。其認為“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以及“物生有兩”的辯證法。《左傳》一書也有其記載。
經典語錄
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荀寅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為國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姓,趙孟頫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來源:《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說明了先秦的治理方法實際上是采用貴族議政來治理進行一事一議,社會秩序的約束采用的是習俗道德等約定俗成的東西,而不是采用成文法。舊時采用議政治理時,必然會用“善言”來議政。現在推行法令的同時,還默許原有的具有法律作的習俗標準的存在,最終只會造成以“善言害法”。
至于道德層面上,商鞅對此并不反對。而且在很多方面是積極奉行的,如“立木為信”。就如現在道德上可以講誠信,但是不能拿誠信作為維持社會運行的保證,最終做事還是要簽合同的。
蔡姓起源
1、出自姞姓,乃黃帝之后。據《越南語。晉語四》所載,"黃帝二十五宗,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任、荀、、僖、、、依是也。"又據《潛夫論。志氏姓》所載,"偪姞封于燕┄┄姞氏之別有闞、嚴、蔡、光、魯、雍、斷、須密氏。"古時燕地大致在今河北省北部。
2、出自姬姓,為周文王的后裔。周滅商后,封文王第5子叔度于蔡,讓他與管叔、霍叔處一起監管殷得遺民,稱為"三監"。姬發死后,姬誦年紀太小,周公旦(武王的弟弟,又稱周公)因此臨朝攝政。管叔、蔡叔度、霍叔等都很嫉妒周公攝政,便聯合武庚反叛,周公討伐武庚,事后處死管叔,并將蔡叔放逐。后成王改封蔡叔度的兒子胡于蔡,稱蔡仲。春秋時,因受楚的逼迫,多次遷移。蔡平侯時遷新蔡縣(今屬河南省),稱上蔡縣;昭侯遷州來(今安徽鳳臺),稱為蔡國。蔡國傳23代,歷24君,立國600多年,公元前447年被楚國攻滅,子孫散居楚(今屬湖北)、秦(今屬陜西省)、晉(今屬山西省)、齊(今屬山東省)等各國,以國為姓氏,稱蔡氏。
歷史事件
姬匄十年(前510),魯昭公被季平子趕出魯國,在流亡中死于乾侯。晉國趙鞅就此事問史墨:“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諸侯與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史墨回答說:“物生有兩,有三,有五,有陪貳。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貳也。天生季氏,以貳魯侯,為日久矣,民之服焉,不亦宜乎?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于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三后之姓,于今為庶,主所知也。”史墨從具體事物中看到了“物生有兩”的矛盾,分析了魯君與季氏君臣關系發生變化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得出“社稷無常奉,君臣常位,自古以然”的結論,含有樸素辯證法思想。
史墨依據古代傳說,提倡設置“五行之官”,即木正、火正、望正、水正、土正。他認為,五行之物都有其官,“官宿其業,其物乃至”,有利于國家和人民的財用。此外,史墨還常用筮占與星占之術,推究人事的變化,曾提出“火勝望”、“水勝火”之類的預言,開了“五行相勝”說的先河。
蔡墨引用《周易風水》中的“大壯”的卦象:“震”在上,“乾”在下的所謂“雷乘乾”,即用“雷”與“乾”兩種對立交感關系,來概括自然界和社會中對立面的轉化現象,并認為它是“天之道也”。這對《易經》中屬于占筮迷信的卦象,作了哲學意義的理解。
《春秋》晉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劉累,學擾龍,事孔甲,范氏其后也。
【東坡易傳】
卦見群龍: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①:其《》曰:潛龍勿用②。其《同人》曰:見龍在田③。其《大有》曰:龍飛在天④。其《夬》曰:亢龍有悔⑤。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⑥。古之論卦者,以不變;論爻者,以變⑦。《姤》者,初九之變也;《同人》者,九二之變也;《大有》者,九五之變也;《夬》者,上九之變也;各執其一⑧。而坤則六爻皆變。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⑨,用六亦然⑩。
①蔡墨:也叫史墨,春秋時晉國的太史姓,姓蔡名墨,又叫蔡史墨、史黯。《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蔡墨認為魯昭公被其臣子季平子驅逐出國,是自然之舉:“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蔡氏還認為,萬物“各有妃耦(配偶)”、“皆有二也”。在此之前,很少有人引用蔡氏學說,東坡引用蔡墨之論,說明他認同蔡墨的觀點,同時也印證了蘇氏博采眾學的“雜學”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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