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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US
來源:互聯網

CCUS(全稱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即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技術,可以將生產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或者進行提純后投入到新的生產過程中循環再利用。碳捕獲、利用與封存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關鍵技術之一,受到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紛紛加大研發力度,在CO2驅油等方面取得進展,但在產業化方面還存在困難。隨著技術的進步及成本的降低,CCUS前景光明。

CCUS技術由CO2的捕集、運輸、利用和封存這4個環節構成,按各個環節之間不同排列組合,又包括CS(碳捕集與封存)、CU(碳捕集與利用)、CTS(碳捕集、運輸與封存)等不同子集。其商業模式主要包括傳統模式、碳交易、稅收抵免、差價合約4類。著名項目有挪威Sleipner項目、華能北京高碑店市碳捕集裝置、綠色煤電計劃等。

中國CCUS實踐起步較晚,2006年左右學術界和工業界首次提出“CCS+U”(即CCUS)的概念。2007年以來,國務院及相關部委牽頭發布了一系列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提出要鼓勵和支持發展CCUS產業,將CCUS列為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和能源技術革命重點,提出加強CCUS戰略規劃和標準制定,積極開展CCUS技術研究和示范。2022年8月29日,中國石化宣布,中國石化齊魯石油化工公司勝利油田百萬噸級CCUS項目正式注氣運行,標志著中國CCUS產業開始進入技術示范中后段——成熟的商業化運營。2025年5月,中國首個海上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在珠江口盆地恩平市15-1平臺投用。

截至2021年9月,全球共有135個運營、建設、開發或暫停的商業化CCUS項目,分布于全球25個國家,其中美國占70個、歐盟占35個、加拿大占8個,中國有6個CCUS項目達到Global CCS Institute界定的商業化標準。

定義與解析

CCUS是指將二氧化碳從工業生產、能源利用或大氣中分離出來,并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層以實現永久減排的過程。

捕集

二氧化碳從各種工業源排放,如水泥生產、鋼鐵、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化石燃料制氫、天然氣加工和火力發電。根據排放強度的不同,二氧化碳在進入大氣之前就會被捕獲、壓縮, 然后被儲存或利用。

封存

二氧化碳可以貯存在地質貯存器中,地質貯存器使用的溫度和壓力與石油和天然氣數百萬年來固有的貯存溫度和壓力相同。《中國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年度報告(2023)》顯示,中國建成或在建的CCUS示范項目超過100個,涵蓋電力、油氣、化工、水泥、鋼鐵等多個行業,其中超過半數的項目已建成投產。初步具備了大規模捕集、利用和封存CO?的工程能力。盡管全球都在發展CCUS,但推動CCUS發展的途徑也有差異。比如在對捕集后二氧化碳的處置方面,歐洲更加側重于封存。全球首個規模化二氧化碳封存水層項目——挪威石油公司北海Sleipner項目自1996年啟動以來,每年在北海海底封存二氧化碳約100萬噸,已累計封存二氧化碳超過1600萬噸。與歐洲側重于碳封存不同,中美兩國則還關注碳的利用。在獲得全球各國政策之外,技術本身在產業界的大規模商業化使用,則意味著CCUS技術能夠真正長期發揮價值。

利用

利用是指將捕集后二氧化碳轉化為具有經濟效益的增值產品的過程。碳利用市場大致可分為三大類:礦化、化學和生物。

技術原理

CCUS技術由CO2的捕集、運輸、利用和封存這4個環節構成,按各個環節之間不同排列組合,又包括CS(碳捕集與封存)、CU(碳捕集與利用)、CTS(碳捕集、運輸與封存)等不同子集

二氧化碳捕集

二氧化碳的捕集方式主要有三種:燃燒前捕集(Pre-combustion)、富氧燃燒(Oxy-fuel combustion)和燃燒后捕集(Post-combustion)。

燃燒前捕集

燃燒前捕集主要運用于IGCC(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系統中,將煤高壓富氧氣化變成煤氣,再經過水煤氣變換后將產生CO2和氫氣(H2),氣體壓力和CO2濃度都很高,將很容易對CO2進行捕集。剩下的H2可以被當作燃料使用。該技術的捕集系統小,能耗低,在效率以及對污染物的控制方面有很大的潛力,因此受到廣泛關注。然而,IGCC發電技術仍面臨著投資成本太高,可靠性還有待提高等問題。

富氧燃燒

富氧燃燒采用傳統燃煤電站的技術流程,但通過制氧技術,將空氣中大比例的氮氣(N2)脫除,直接采用高濃度的氧氣(O2)與抽回的部分煙氣(煙道氣)的混合氣體來替代空氣,這樣得到的煙氣中有高濃度的CO2氣體,可以直接進行處理和封存。該技術路線面臨的最大難題是制氧技術的投資和能耗太高,還沒找到一種廉價低耗的能動技術。

燃燒后捕集

燃燒后捕集即在燃燒排放的煙氣中捕集CO2,如今常用的CO2分離技術主要有化學吸收法(利用酸堿性吸收)和物理吸收法(變溫或變壓吸附),此外還有膜分離法技術,處于發展階段,但卻是公認的在能耗和設備緊湊性方面具有非常大潛力的技術。從理論上說,燃燒后捕集技術適用于任何一種火力發電廠。然而,普通煙氣的壓力小體積大,CO2濃度低,而且含有大量的N2,因此捕集系統龐大,耗費大量的能源。

二氧化碳運輸

捕集到的二氧化碳必須運輸到合適的地點進行封存,可以使用汽車、火車、輪船以及管道來進行運輸。一般說來,管道是最經濟的運輸方式。2008年,美國約有5800千米的CO2管道,這些管道大都用以將CO2運輸到油田,注入地下油層以提高石油采收率(Enhanced Oil Recovery,EOR)。

二氧化碳封存

二氧化碳封存的方法有許多種,一般說來可分為地質封存(Geological Storage)和海洋封存(Ocean Storage)兩類。

地質封存

地質封存一般是將超臨界狀態(氣態及液態的混合體)的CO2注入地質結構中,這些地質結構可以是油田、氣田、咸水層、無法開采的煤礦等。IPCC的研究表明,CO2性質穩定,可以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被封存。若地質封存點經過謹慎的選擇、設計與管理,注入其中的CO2的99%都可封存1000年以上。

把CO2注入油田或氣田用以驅油或驅氣可以提高采收率(使用EOR技術可提高30%~60%的石油產量);注入無法開采的煤礦可以把煤層中的煤層氣驅出來,即所謂的提高煤層氣采收率(Enhanced Coal Bed 甲烷 Recovery,ECBM)。然而,若要封存大量的CO2,最適合的地點是咸水層。咸水層一般在地下深處,富含不適合農業或飲用的咸水,這類地質結構較為常見,同時擁有巨大的封存潛力。

海洋封存

海洋封存是指將CO2通過輪船或管道運輸到深海海底進行封存。然而,這種封存辦法也許會對環境造成負面的影響,比如過高的CO2含量將殺死深海的生物、使海水酸化等,此外,封存在海底的二氧化碳也有可能會逃逸到大氣當中(有研究發現,海底的海水流動到海面需要1600年的時間)。

政策及實踐

截至2021年9月,全球共有135個運營、建設、開發或暫停的商業化CCUS項目,分布于全球25個國家,其中美國占70個、歐盟占35個、加拿大占8個,中國有6個CCUS項目達到Global CCS Institute界定的商業化標準。

中國

2007年以來,國務院及相關部委牽頭發布了一系列國家政策和發展規劃,提出要鼓勵和支持發展CCUS產業,將CCUS列為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和能源技術革命重點,提出加強CCUS戰略規劃和標準制定,積極開展CCUS技術研究和示范。環境評價方面,2016年原環境保護部(現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試行)》為CCUS項目環評提供了切實的規范和指導;技術標準方面,201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煙氣二氧化碳捕集純化工程設計標準》是中國僅有的技術標準文件。總體而言,中國針對CCUS發布的文件絕大多數為指導性、鼓勵性政策文件,尚無專門立法對CCUS準入、建設、運營、監管、終止等環節進行詳細規制。

中國CCUS實踐起步較晚,2006年左右學術界和工業界首次提出“CCS+U”(即CCUS)的概念。中國CCUS技術處于研發與示范階段,已投運和建設中的CCUS示范項目約40個,多以石油、煤化工、電力行業小規模的捕集驅油示范為主,缺乏大規模或全流程工業化項目。中國試點示范項目的投資主要來源于重點國有企業,民營資本參與度較低。2022年1月29日,中國石化對外宣布,中國最大的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產業鏈示范基地、中國首個百萬噸級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中國石化齊魯石油化工公司勝利油田CCUS項目全面建成。項目投用后,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100萬噸。同年6月27日,中國海油、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殼牌埃克森美孚簽署《大亞灣工業園區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及封存集群研究項目諒解備忘錄》,該項目是中國首個千萬噸級海上CCUS集群項目。同年8月29日,中國石化宣布,齊魯石化-勝利油田百萬噸級CCUS項目正式注氣運行,標志著中國CCUS產業開始進入技術示范中后段——成熟的商業化運營。同年11月4日,中國石化與殼牌、寶鋼09CrCuSb質保書真偽驗證巴斯夫在上海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四方將開展合作研究,在華東地區共同啟動中國首個開放式千萬噸級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

2025年5月,中國首個海上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在珠江口盆地恩平市15-1平臺投用。

美國

美國的碳捕集與封存(carboncaptureand storage,CCS3)商業設施數量全球領先,全球第一個CCS設施于1972年在美國得克薩斯州建立。截至2021年9月,全球碳捕集與封存大規模全流程商業設施總計135個(包括正在運行、早期開發、在建等項目),其中70個位于美國,且CCUS項目應用廣泛,涉及水泥制造、燃煤發電、燃氣發電、垃圾發電、化學工業等行業,這主要得益于美國對CCUS技術的政策支持。在CCUS技術領域,美國從早期側重CCUS研發與示范(RD&D)逐漸過渡到RD&D與市場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協同促進CCUS的發展。

在技術RD&D方面,自1997年以來,美國能源部的化石能源辦公室一直致力于CCUS的研發和示范,不斷增加研發資金。2020年12月美國出臺的《2020能源法案》將CCUS的研發支持力度大幅提高,提出在2021-2025年提供超60億乙美元的研發資金支持,是自《2009美國復蘇與再投資法案》(34億美元)以來的最高水平。2021年11月5日,美國能源部宣布啟動“負碳攻關計劃”(Carbon Negative Earthshots),旨在從空氣中去除10億噸CO2,并將捕集和封存CO2的成本降至100美元/噸以下。

在商業應用方面,《2008能源改進和擴展法案》中確立的48A和45Q投資稅收抵免政策促進CCS的市場開發。45Q稅收抵免政策經過2018年的修訂后,每噸CO2的補助金額得到了大幅提升,采用遞進式CO2補貼價格的設定方式。2021年拜登政府上任以后,陸續提出了《準用45Q法案》《碳捕集現代化法案》《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稅收抵免修正法案》《為我們的能源未來融資法案》等來促進CCS的市場開發。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2021年3月美國兩黨提出了《封存二氧化碳和降低排放量(SCALE)法案》,提出建立二氧化碳基礎設施融資和創新法案(CIFIA)計劃、安全的地質封存基礎設施開發計劃以及為環境保護署(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在鹽堿地質層中的第六類許可證(進行地下CO2儲存所需的許可證)提供更多資金等措施。2021年11月美國通過《基礎設施投資法案》提出提供近50億美元用于支持CO2運輸和儲存基礎設施和場地的開發和融資。

歐盟

歐盟在CCS制度化和規范化方面走在全球前列,代表性法規CCS指令(2009/31/EC)是世界第一部關于CCS的詳細立法,詳細規定了CO2運輸、封存場地選址、勘探和封存許可證發放、運營與關閉以及關閉后的責任和義務、CO2監測、信息公開等具體要求,以及對現有各相關指令的修訂,建立起在歐盟內開展CO2地質封存的法律和管理框架。歐盟CCS相關政策多與能源、氣候變化政策聯系在一起,如《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指出CCS是歐盟能源和碳密集行業大幅減排的關鍵技術,要加大CCCS研發力度和商業示范;《2050長期戰略》將CCS作為實現碳中和目標的七大戰略技術領域之一;歐盟委員會在《歐洲綠色協議》中提出將CCS納入向氣候中立過渡所需的技術,將其視為關鍵工業部門脫碳的優先領域之一。2021年通過的《歐洲氣候法》把氣候中立的政治承諾轉變為法律義務,預計未來將繼續加大CCS相關政策支持。

歐盟多個研發資助計劃支持CCUS的研發和部署。地平線歐洲計劃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別提供3200萬歐元和5800萬歐元資金資助CCUS技術研發。截至2021年9月,歐盟有35個商業CCUS項目。與美國不同,歐洲的CCUS示范項目主要依靠歐盟碳交易市場(EUETS)來體現。

日本

日本長期致力于低排放發展戰略,將CCUS技術與氫能、可再再生能源、儲能、核能等并列為日本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技術。在《能源技術戰略路線圖》《國家能源新戰略》《第五期能源基本計劃》等政策規劃中均提出要加緊開發CCUS相關技術。2014年推出的《戰略能源計劃》提出要在2020年左右實現CCUS技術的實際應用,并盡早建設CCUS就緒的設施,以支持CCUS的商業化。由于日本資源匱乏以及沒有可用于EOR的油氣產區地質條件等原因,日本在國際上參與海外CCUS項目投資,如美國的Petra Nova,在國內致力于發展碳循環利用技術,并于2019年發布了《碳循環利用技術路線圖》,設定了碳循環利用技術的發展路徑,以加快CCUS技術戰略部署的腳步,2021年對該路線圖進行了修訂以促進其進一步發展。2020年發布的《革新環境創新戰略》和《實現2050碳中和的綠色增長戰略》均提出要大力發展CCUS和碳循環不利用技術,以積極搶占碳循環利用技術創新高地。

在技術研發方面,日本新能源產業綜合開發機構(nedo)是發展CCUS技術的主要政府科研機構,主要通過NEDO的碳循環和下一代火力發電等技術開發計劃(2016-2025年)、CCUS研發/示范相關計劃(2018-2026年)等促進CCUS技術研發。2021年,NEDO宣布將在“碳循環和下一代火力發電等技術開發”框架下,于2021-2025年投資130億日元用于支持CO2循環利用技術發展;2022年1~2月,NEDO相繼宣布在綠色創新基金框架下投資382.3億日元用于碳分離和回收,1152.8億日元用以支持將CO2等轉化為運輸用合成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甲烷以及綠色液化石油氣等技術開發,490億日元用以支持待CO2還原制化學品。

韓國

韓國將CCUS作為低碳綠色增長和實現國家碳減排目標的關鍵技術。2010年7月,綠色增長委員會制定了“韓國國家CCS綜合計劃”,以實現國家碳減排目標,并通過高效的CCS技術發展創造新的增長引擎。2010年11月,韓國成立了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協會(KCCSA)以推進CCS技術的發展。2021年3月,韓國發布《碳中和技術創新推進戰略》,將CCUS作為實現碳中和的十項關鍵技術之一。2021年9月,韓國發布CCUS技術發展報告,提出技術的研發主題、短中長期技術路線和目標等。2021年年9月,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宣布2021-2025年將提供950億韓元用以支持高排放行業的CCUS技術發展。

加拿大

碳交易:加拿大已建立包括阿爾伯塔省省(主要油氣生產省份)在內的13個地方碳市場,阿爾伯塔碳市場是納入CCUS項目最多的碳市場,CCUS項目可通過阿爾伯塔排放抵消體系(Albert Emission Offset System,AEOS)進行認證。截至2020年初,AEOS總計簽發核證減排量5600萬噸CO2當量,其中CCUS項目占9.2%。

交易量補貼機制:加拿大阿爾伯塔省碳抵消機制規定,非EOR的CCUS項目每減排1噸CO2可獲得2噸的碳減排額。

碳稅反向激勵:2021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通過《2018年溫室氣體污染定價法》,將碳稅從2021年40加拿大元/噸提高到2030年170加元/噸。高昂的碳稅和嚴苛的環保政策驅動企業(尤其是油氣企業)發展CCUS項目。

挪威

碳稅反向激勵:挪威自1991年起對石油、天然氣、礦物油、焦炭企業征收碳稅,2021年宣布將從當前590挪威克朗/噸進一步提高至2030年的2000挪威克朗/噸。挪威的CCUS項目受到了碳稅政策的間接激勵,企業通過碳捕集避免高昂的碳稅。

澳大利亞

碳交易:澳大利亞將CCUS項目納入減排基金(Emission Reduction Fund,ERF),允許符合條件的CCUS項目獲得澳大利亞碳信用單位(Australian Carbon Credit Units,ACCU),可按合同出售給政府或通過二級市場出售給私人實體。這是亞太地區第一個針對CCUS的CO2減排財政激勵計劃。

商業模式

傳統模式

提高石油或天然氣采收率(EOR/EGR)。

碳交易

美國、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等國均將CCUS項目納入碳交易框架內,就CCUS項目簽發核證減排量并允許參與碳交易。

稅收抵免

美國對CCUS的激勵措施還包括稅收抵免,實踐中,稅收抵免模式往往與其他商業模式結合使用。

差價合約

與電力行業差價合約類似,投資人與政府通過合約設定執行價作為碳市場背景下的價格保證機制。執行價可基于碳捕集設施投資運營成本或工業產品價格(可平價或一定溢價),為投資者提供了相對穩定的回報。

技術風險

與碳市場銜接和減排量核算風險

需要關注東道國碳市場相關政策與實踐是否與CCUS項目銜接。將CCUS納入碳市場、運營方通過核證碳減排量獲益對助推CCUS行業發展至關重要,在銜接的過程中需要明確減排量核算機制,以及核算減排量可能的雙重計算等問題。

封存后責任轉移風險

CCUS項目生命周期長,在運輸、注入和封存過程中存在泄漏風險,CO2長期地下封存也有較大的潛在環境風險,因此運營方應關注封存后的監測義務和責任轉移制度,涉及政府、運營方與第三方(如評估機構)的責任分攤。國際上CCUS項目關閉均未超過30年,尚無成熟的法律規范或監管框架,歐盟和加拿大提供了立法示范,均規定一定期限的“關閉保證期”,保證期內運營方仍有持續監測義務,須設立泄漏風險方案、定期向主管部門匯報,保證期滿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監測責任轉移至政府主管部門。

產業鏈涉及的權屬風險

CCUS項目不僅時間跨度長而且涉及空間范圍廣,從運輸階段管道占地到封存階段廠址占有使用等都會涉及到所有權或使用權問題,尤其是地下存儲空間使用權、注入到存儲空間的CO2所有權等;海上CCUS項目還需考慮到用海相關問題。運營商應對CCUS產業鏈涉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權屬清晰界定,從而厘清自身應承擔的責任。

碳價或油價等價格風險

CCUS項目大多通過EOR/EGR實現收益,盈利性受油價、氣價的影響。未來CCUS項目將很大程度上依賴碳交易市場實現盈利,碳價或碳稅穩定性對收益有較大影響。運營商需關注原油、天然氣、碳價等價格風險。

項目融資渠道

中國項目基本為示范類項目,主要資金來源為企業自有資金,除個別項目有地方政府政策、資金支持或國內外研發贈款外,幾乎沒有金融機構參與。國外CCUS項目融資方式更為多樣,從企業自籌到政府資助、企業聯合投資或成立合資公司、綠色基金、多邊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商業貸款等。CCUS項目建設運營成本高、環境責任和風險較高,運營商需關注項目可融資性風險以及融資渠道問題。

著名項目

美國未來發電計劃(FutureGen)

項目原打算在一個260MW的IGCC電廠測試碳捕集技術和CCS系統,目標是將電廠廢氣減少到近零排放的水平。2008年6月30日美國能源局宣布將重新整合未來煤電計劃。美國能源局將只贊助CCS系統,而不再向IGCC電廠投資。

挪威Sleipner項目

Sleipner項目開始于1996年,是世界上首個將CO2封存在地下咸水深層的商業實例,由Equinor運營。該項目每年可封存100萬噸CO2。

德國黑泵電廠項目

德國黑泵電廠是世界上首個能捕集和封存自身所產生的CO2的燃煤電廠,于2008年9月9日由瑞典瀑布電力公司在德國東北部的施普倫貝格動工建設,電廠裝機容量為30MW。

華能北京高碑店碳捕集裝置

中國于2008年在北京一個熱電廠改造了CO2捕集設備,該示范項目由澳大利亞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CSIRO)、中國華能以及西安熱工院研究院(TPRI)聯合建設。該項目是對華能北京高碑店熱電廠進行碳捕集改造,設計CO2回收率大于85%,年回收CO2能力為3000噸。該示范項目已于2008年7月16日正式投產。

華能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

華能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碳捕獲項目是在其二期新建的兩臺66萬千瓦的超超臨界機組上安裝碳捕集裝置,該裝置總投資約1億元,由西安熱工研究院設計制造,處理煙氣量為66000標準立方米/小時,約占單臺機組額定工況總煙氣量的4%,設計年運行時間為8000小時,年生產食品級二氧化碳10萬噸。該項目已于2009年12月30日投入運營。

中電投重慶合川雙槐電廠

中電投重慶合川雙槐電廠是在一期兩臺30萬千瓦的機組上建造碳捕集裝置,總投資約1235億元,由中電投遠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自主研發設計,年處理煙氣量為5000萬標準立方米,年生產工業級二氧化碳1萬噸。該碳捕集項目于 2010年1月20日投入運營。

中英碳捕集與封存合作項目(NZEC)

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合作項目(Near Zero Emissions Coal)旨在應對中國日益增加的燃煤能源生產和二氧化碳(CO2)排放。英國計劃通過三個階段實現NZEC示范的目標。第一階段,研究在中國示范和發展CCS技術的可行性方案;第二階段,進一步開展CCS技術的開發工作;第三階段,在2014年之前建成CCS技術示范電廠。

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項目(COACH)

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項目(COoperation Action within CCS CHina-EU)旨在促進中歐碳捕集與封存(CCS)領域的合作。雙方計劃建造一座具備CO2捕集與封存技術的燃煤電廠,COACH項目將為這一計劃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綠色煤電計劃(Greengen)

綠色煤電計劃是中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于2004年提出的,計劃的總體目標是研究開發、示范推廣以煤氣化制氫、氫氣輪機聯合循環發電和燃料電池發電為主、并對污染物和CO2進行高效處置的煤基能源系統;大幅度提高煤炭發電效率,使煤炭發電達到污染物和CO2的近零排放。2009年7月6日,綠色煤電天津IGCC示范電站開工建設,總投資21億元,采用華能自主研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每天2000噸級兩段式干煤粉氣化爐,首臺機組將于2011年建成。

地下封存項目

2012年8月6日,中國首個二氧化碳封存至地下咸水層的全流程示范工程建成投產取得了碳捕獲與封存(CCS)技術領域的突破性進展。這個由中國最大的煤炭企業國家能源集團實施的10萬噸/年“CCS”示范項目,是中國百萬噸級煤直接液化示范項目的環保配套工程,被列為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點科研項目。

恩平15-1平臺項目

恩平15-1平臺是亞洲最大的海上原油生產平臺,距離深圳市西南約200公里,作業水深約90米,所開發油田群高峰日產汽車公司原油超7500噸。恩平15-1油田為高含二氧化碳油田,若按常規模式開發,二氧化碳將隨原油一起被采出地面,不僅對海上平臺設施和海底管線造成腐蝕,還將增加二氧化碳排放量。油田開發伴生的二氧化碳被捕集、提純、加壓至超臨界狀態,通過一口CCUS井,以初期8噸/小時的速度精準注入地下油藏,既驅動原油增產,又實現二氧化碳封存,開創了“以碳驅油、以油固碳”的海洋能源循環利用新模式。

參考資料 >

綠色技術|CCUS技術,解鎖碳中和的未來之鑰.微信公眾平臺.2025-05-25

“碳中和”深度|一文讀懂CCUS.百家號.2025-05-25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淺析.微信公眾平臺.2025-05-25

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技術進展.百家號.2025-05-25

中國石化建成國內首個百萬噸級CCUS項目.今日頭條 21世紀經濟報道.2022-01-29

走在前 開新局丨見證齊魯效率,圖解全國首個百萬噸級CCUS項目誕生記.今日頭條.2022-09-06

封碳又驅油,我國首個海上CCUS項目投用.今日頭條.2025-05-25

中國石化、殼牌、巴斯夫、中國寶武,四方攜手,共建大型項目!.微信公眾平臺.2025-05-25

國際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發展戰略與技術布局分折.科學觀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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